書和電影

我寫了一本書,有人決定把它拍成一部電影,然後呢?大家開始動手做,但第一印象總是讓人很痛苦。首先,小說中的文學包裝被撕開。這是一個糟糕的時刻,我耗費了好幾年工夫寫了那本書,現在似乎一切場所、事件和人物都變得貧瘠。在小說中,經過精心描述的一個廣場,在電影裡被簡化為一個普通名詞:廣場。我用了好幾頁文字講述出來的一件事,被壓縮成了一段字幕。那些人物只剩下了名字、簡單的動作和對話。去掉皮肉之後,小說忽然間就像是用文學語言堆砌起來的,是一種欺騙和掩飾,這真讓人覺得羞恥。故事經過簡化提煉之後,我覺得,書裡蘊含的激烈感情全蒸發了,顯得很平庸。我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我在寫小說時,忽略了一些現在看來很重要的東西,而在一些沒用的東西上花了太多心思。這時我真想說:放棄吧,我覺得我的小說不合適拍成電影。後來我慢慢習慣了為電影進行創作,這是一種功能明確的寫作,可以讓小說實現跳躍,成為一部新作品:電影。我這時靜下心來,我的小說也不錯,它包含著那些我應該寫、我會寫的東西。現在書躺在書桌上,完全自洽。但電影還不存在呢,它要拍出來就需要劇本,而劇本寫作就是要考慮到電影的需求並滿足這些需求。劇本寫作的目標正是這一點:為拍攝做準備。我在閱讀劇本時,儘量會考慮到這些文字的目的。大的框架就是我書中所寫的,但一切都需要重組,按照拍攝的需求進行重新構思,因為拍攝電影才是真正的目標。只有意識到這一點,想象力才能激發出來。在寫作時,我有時會很確信,有時會很模糊,但現在我看到的一切都很清晰。我感覺到,在小說中沒寫出來的場景,在電影裡需要新增上。我會寫出一些對話,運用的語氣可能是在小說中我無法接受的。我經常覺得,我是用一種從來沒用過的方式,重寫了我的小說。當一切都梳理清楚之後——經過潤色和修改,故事很流暢,對話也很合理,工作看起來似乎完成了。然而這只是開始,因為我們得到的只是一個初稿,一方面它把小說縮減成了一個骨架,另一方面,它仍然具有所有書面文字的特徵:模稜兩可,具有開放性,可以有多種呈現。在影視作品中,一切恰恰相反,所呈現的東西必須很明確:道路、教堂、隧道、房子、房間、教室和長凳。在劇本之外,每一個細節都要得到具體的呈現。至於書本,它會不動聲色地落在後面,而電影會是它眾多化身中的一個。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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