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與真實

我無法在真實與虛構之間畫一道分割線。比如說,我構思了一個故事:我當時四十八歲,那是冬天,我在一個空蕩蕩的鄉下房子裡。我在淋浴房裡,水龍頭關不上,熱水已經用完了。我真的經歷過這種事嗎?沒有。我認識的人經歷過這種事嗎?是的。這個人當時是四十八歲嗎?不是。那我為什麼要以第一人稱編造這個故事,好像它真的發生在我身上呢?為什麼這件事發生在夏天,我卻說是冬天?為什麼當時還有熱水,我卻說熱水已經用完了?為什麼在真實情況下,那人在五分鐘內就脫身了,我卻讓那女人在浴室裡待了好幾個小時?為什麼我要用很多其他插曲、其他情感、焦慮和可怕的想法把故事複雜化呢?其實他們給我講這件事的時候,那是一件很簡單、無關緊要的小事。我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正在試圖按照果戈理總結出的原則,寫一部長篇小說。他是這樣說的:給我一件日常生活中再平常不過的事,我都可以寫出一場五幕喜劇。但我覺得這個回答不盡人意。為了讓自己想清楚這件事,我假定自己帶著相反的意圖。假定說,我要寫一部五幕喜劇,我厭煩了到處搜尋奇聞趣事,我想嚴格按照我朋友的經歷來寫。於是我去找她談,我會帶著ipad,甚至會錄製一段影片,我想盡可能尊重事實,和她講述的故事高度吻合。我回家開始創作,我反覆閱讀我記的筆記,一遍又一遍看影片,一遍又一遍聽錄音。但我很不安,我朋友真的把事情經過如實告訴我了嗎?為什麼當她談到出了問題的淋浴房時,會語無倫次?為什麼她剛開始說得頭頭是道,後面會出現病句,甚至是方言的味道?為什麼她說話時,總是望向右邊呢?右邊有什麼東西?那是我在錄影中、在現實中無法看到的。當我動筆寫時,我要怎麼寫呢?我會努力猜想右邊隱藏著什麼嗎?還有她對我隱藏了什麼嗎?我會整理她的語言嗎?我會模仿她語言中的混亂嗎?我會突出她的語無倫次嗎?將其誇大,讓它變得更明顯嗎?我會懷疑她講的故事,提出一些假設來填補空白嗎?總之,作品的可信度離不開我的想象力,也需要通過想象實現一種連貫性。需要賦予故事條理和意義,在必要時,甚至要模仿缺乏條理和無意義的語言。任何文學創作,因為它本身的性質,總會帶有某些虛構、人工的成分。正如弗吉尼亞·伍爾芙所說,差別在於,虛構的故事最終能捕捉到多少真相。

2018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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