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犬之力 托馬斯·薩維奇 第2頁,共2頁

「我無能為力,」愛德華說,「你看到了,我無能為力。」

菲爾注視著他們。某種程度上,他是同情這些可憐蟲的。他把外套從馬鞍後面解下來,取出包在裡面的午餐。劉易斯太太今天準備的午餐是一個蘋果和兩個厚厚的烤牛肉三明治。味道不錯,但菲爾很渴,打算騎回泉水邊潤潤喉嚨。

伯班克家的牧場大宅是用巨大的木料建成的。從遠處看去,它像是一戰期間加州流行修建的那種一層半平房。但伯班克家這宅子是座肆意膨脹的平房。敏銳的人看到它會停下來,因為從遠處看,一座平房看上去這麼高大實在古怪。事實上,在那「半層」裡,有一個浴室和六間寬敞的臥室,傾斜的屋頂下還有幾個小空間,裝著各種閒置的東西。屋頂伸出的部分蓋住了一段寬敞的前門廊,彼得常常站在他房間的採光窗臺上,視線越過屋頂,望向遠處單調的長滿三齒蒿的山,那裡隔很長時間才會有一點點動靜——一隻灰鳥衝刺,或者一隻棉尾兔躍起。眼尖的老鷹會從上空掠過,警覺地留意著死物、垂死之物和蠢物。因為山丘的遮擋,太陽每天照進窗戶的時間很遲,陡峭的山壁讓所有的聲音都撞出迴響。彼得能聽見宿舍開關門閂的聲音,幫工罵孃的聲音,狗吠聲,牛叫聲,給電燈供電的發電機排氣的嘭嘭聲。在星期天還有幫工打靶玩的槍聲,以及敲打馬蹄鐵的叮叮聲。

西邊的天空,積雨雲爬上了山頭。雲的形狀在微風中不斷變化——一會兒像英格蘭的版圖輪廓,一會兒像動物,比如兔子。

「會下雨嗎,喬治?」彼得聽到母親在問,她輕輕的聲音從下方的門廊飄了上來,清晰得讓人尷尬。

「聞著像。」喬治的聲音響起,「不過我哪能知道呢。」彼得笑了。喬治說這句話的時候,總會把雙手伸進口袋,看著自己的腳。

「我想把那些樹種上,」母親說,「再多種點草。你們家也奇怪,屋前這塊院子也不怎麼料理。」

「我母親試過。這土壤不行。噢,她提過新英格蘭的樹。那裡簡直是樹的國度。她叫人送了一些小榆樹過來。用袋子裝著運來的,但最後都死了。她還提起過一種叫楊梅的東西,說在霧裡很好看。還有大海的聲音。聽她說著,你都能聽到大海的聲音。我以前會許願,有時候。」

「許願?」

「噢,許願能看到她講的一切。」

「我從沒聽過你說這麼多話。」

「說來也是。露絲,也沒人聽我說呀。」彼得能想象到喬治此刻的微笑。

大屋前面,兩棵棉白楊即將枯死,薄薄的葉子佈滿菸灰,僅有的一點生氣也被貪婪的蚜蟲吸走了。樹的前方是一片已經變黃的草地,要灌溉這片草地,倒是可以把大宅邊的水渠改道引過來,但如果水道太長,流水會自行找到秘密的洞隙,淹沒地窖——會淹死裡面的老鼠,或者一窩新生的小貓。

「肥料會有用嗎?」露絲問。

「也許有吧。露絲,彼得開心嗎?」

「彼得?」

「幾天前我看到他在給樹澆水。我在想他的事。」

「我覺得他是開心的。他肯定喜歡他的房間,你還把書櫃給了他,你真好。」

「我不會忘記我是繼父。我想繼父得比生父更努力才行。我能想象,孩子沒有理由喜歡繼父,除非做繼父的很努力。我知道如果我是孩子的話會怎麼想。」

「他一直都喜歡探索。他喜歡到處走走。」

彼得聽著,臉上沒有表情。他就是到處走走的時候撞見菲爾的,赤身裸體的菲爾。他依然清晰地記得那白皙無毛的身體。那件事他沒告訴母親——這是自然——他有一種直覺,菲爾也沒提起過。某種意義上,他和菲爾之間有了一種紐帶——也許是仇恨的紐帶,但彼得覺得不論哪種紐帶都同樣有用處。彼得曾跟母親一起走到小山上,那裡長著三齒蒿、苦根和塗了蠟一般閃著珍珠光澤的仙人掌花,他們還在其中發現了風鈴草。「哎,我經常來這裡散步。」母親這麼說。

「你在山毛櫸的時候不愛出門散步。」他說著,瞥了她一眼。

「我忘了。我不經常走動嗎?」

「是因為他哥哥嗎?他讓你緊張。」

她停下腳步,彎腰撿起一顆小石子。他認識的每一個人在聽到真相時,都會把臉擰成一團。「讓我緊張?」

「他走進房間的時候都不說話。他一進屋,氣氛就冷了。」

「噢,彼得,他不跟任何人說話的。」

而現在,喬治在下面的門廊說著:「……在這裡,我從來沒有哪天下午過得這麼愉快,就這麼閒著。」

「你憑什麼不能好好享受一下呢?我也不覺得你算是閒著,你把那些小樹從後面搬過來了呀。也許我們需要一點肥料。」

「嗯,讓我想想。」

彼得想,喬治是個好人。然後,他下樓去前門廊找他們了。他嚇了他們一跳,因為他的腳步悄無聲息。他開門關門也沒什麼聲音。他本來想告訴他們,從樓上能清晰地聽到他們的聲音,但還是把這件事塞進了腦海的角落。他的世界需要秘密,他會把這些秘密儲藏起來。

「彼得,你走路真安靜啊。你穿的是網球鞋嗎?瞧瞧喬治帶來的小樹。你能不能幫忙種上?我覺得我們可能需要一點肥料。」

「血,」彼得說,「血是最好的肥料。」

「啊,太可怕了!」露絲說。

「我聽過這種說法,」喬治說,「想想看,屠宰欄外面的雜草長得那麼高。都跟人一樣高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先生,我可以用獨輪車去屠宰欄運一些土過來。那裡面肯定有很多血。」

「噢,去吧去吧。謝謝你。」

他們看著彼得走向了大宅的側面,想到他要穿著乾淨的褲子和白色的襯衣去鏟浸滿血汙的土,感覺真是奇怪。一些地方的血還沒有乾透,散發著濃重的臭味。雲朵擋住了太陽,空氣中飄著清涼的溼氣,彷彿在水邊。「我有時真希望他別管我叫先生。」喬治說。

「那是他父親的習慣。」露絲說。

「我以前真沒遇見過這麼整潔的男孩……」喬治說,「我想不通他為什麼一點也不介意去屠宰欄挖……挖肥料。居然還知道血的事,不是很奇怪嗎。」

「想當醫生的話就不奇怪了吧。他就是有點……」

「有點什麼?」

「呃,有點冷淡。你看,我是愛他的,但我不知道該怎麼去愛他。我希望我的愛能為他做點什麼,但他看起來什麼也不需要。我覺得他父親要是能冷淡一些,當初會更成功。」他們看著雲朵逼近。「能不能把毛衣遞給我?謝謝。說‘冷淡’可能不準確。超然?我沒有批評他的意思。也沒有要批評約翰。約翰是個好人。」

「我聽說過。」喬治說,「我聽說他不會追討診療費。真是好心。」

遠處傳來了隆隆的雷聲。「可能要下雨了。」喬治說。

「附近有閃電的時候,你都能聞到。」露絲說。又一聲雷鳴響起,轟隆隆的回聲還沒結束,露絲就說:「又是那輛印第安人的馬車。」

「馬車?什麼印第安人的馬車?」

「噢,說來有趣,今天上午,我看到他們從石頭堆背後的路上繞了過來,喬治,他們一邊牽著一匹老馬,一邊聊天。我看著他們,他們就停下來,上了馬車,目不斜視地從這邊過去了,然後到了那邊的小山頂——看到了嗎?——他們從那邊回來了,還是牽著那匹馬。」

「我猜,那麼做大概是出於自尊心。」喬治說。

「但你覺得他們是去哪兒了呢——今天上午,我是說。不管是去哪兒,他們顯然沒停留太久。他們又是從哪兒來的呢?」

「我猜他們是從保留地來的。等我去拿望遠鏡。」他拿來了望遠鏡。

「保留地離這裡得有兩百英里吧。」

「反正,我覺得他們是想在大山裡露營。你知道,他們是不準離開保留地的。」

「憑什麼呀?」

「因為他們會——呃,會騷擾到別人。要是他們當中有一個人回來騷擾別人,他們所有人就都會回來騷擾別人了。」

喬治一直觀察著他們。門廊旁邊叢生的蛇麻草裡,風在低語。他們坐在那裡,喬治一直觀察著,然後把望遠鏡遞給露絲。「我之前沒發現,當中一個是小男孩。」露絲低聲道。

「是嗎?我看他大概十一二歲吧。印第安人住在這兒的時候,他還沒出生呢。他不會記得這裡的山野是什麼樣的。」

「那麼,戴黑帽子的應該是他父親?你覺得,會不會是父親帶兒子回來看看這地方?」

「我覺得是。」

「那他們在山裡停留的時間真短呀。」

「他們可能根本沒進到山裡去,我猜。」他咳了一下。

「為什麼?因為馬太老了嗎?」現在那兩個印第安人已經路過了大宅,過幾分鐘就會消失在石頭堆後面。

「菲爾今早過去查牛仔的崗了。我猜他把他們趕回來了。」

「把他們趕回來了?他們可是趕了兩百英里路啊!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呃,就像我說的,如果他們有一個人回來……而且菲爾從來都不喜歡印第安人,不管是什麼身份的印第安人。」

「不管是什麼身份?什麼意思?」

「我沒猜錯的話——望遠鏡給我——那個大人應該是老酋長的兒子。」

「老酋長的兒子!」

「老酋長在印第安人遷走前就死在這兒了。他們把他埋在了那塊滑巖下面。我們有時會看到那座墳墓。去那邊野餐的時候。」

「我猜他們是想去看看那座墳墓。」露絲忽然站了起來,「喬治,你能想象那個小男孩的感受嗎?」

「感受,露絲?」

「一個白人可以趕走他的父親,即使他父親是酋長的兒子。想想看。他這輩子都忘不掉。」

「呃,我猜你說得對。但嚴格來說……」

嚴格來說如何,她沒有聽到,因為她飛快地下了臺階。一個幫工從外面騎馬回來,看到她像瘋了一樣跑著,嘴裡喊著什麼。

她的鞋並不適合走路。高高的鞋跟讓她東倒西歪。她一路跌跌撞撞跑著,朝印第安人大喊:「等一等,請等一等。」她追上他們的時候上氣不接下氣,費了好一會兒才緩過來。「我上午看到你們了。」她說。那個老印第安人脫下了帽子,但小男孩坐在那裡,眼睛從老馬的兩耳之間看過來。「我當時應該出來見你們的,」她說,「但是我不知道你是酋長的兒子。」

愛德華·納波說話了:「你認識我父親?」

「我丈夫認識。你看啊,如果你們在我們這兒露營,我們會很榮幸的。呀,我們真的會很榮幸。」愛德華·納波低頭看著她,一個小個子的可愛女人,恐怕沒法幫男人養牛、下廚或者做手套。或許,看著她的臉,你就知道如果她得經歷嚴酷的寒冬,她應該挺不過幾個冬天。「謝謝你,」愛德華說,「我兒子和我,我們非常榮幸在你們這兒露營。」愛德華掉過老馬的頭,小男孩看著父親,一臉驕傲,又正了正帽子。

馬在走速步的時候,四條腿是對角同步的——左前腿和右後腿同時邁步。這是一種麻煩的步法,你騎的時候要能掌握特定的姿勢和節奏,要能踏著馬鐙站起來,用膝蓋的動作抵消馬的起伏,而且,不管你怎麼努力,你還是會上下彈動,像惡作劇用的盒中彈簧玩偶。

而馬在走對側步的時候,四條腿是單邊同步的——右前腿和右後腿同時邁步。這是一種輕鬆的步法,很輕快,你只需要坐在馬鞍上,讓身體順應馬的晃動。隨便哪匹馬都會走速步,會走對側步的馬卻很少。菲爾的栗色馬就是一匹傑出的、能平穩地走對側步的馬,每一腳蹬出去都帶著控制得當的力道,讓菲爾聯想到活塞的運動。他沿著峽谷疾馳,直著身子高高地坐在馬鞍上,間或踏著馬蹬站起身放鬆,聞一聞正在逼近的夜的氣息,那是岩石和土壤冷卻下來的氣味。山裡下雨了,菲爾遇上了那一場傾盆大雨的尾聲,但他覺得弄溼一下也不錯。溼氣鎖住了新長出來的三齒蒿的氣味,還有路邊野玫瑰的花香。菲爾一直喜歡某些氣味。路邊,小溪水拍打在石頭上,野櫻桃樹開了白花。一隻鹿跳回了樹林裡,縮著身子,愚蠢地以為自己躲好了。

菲爾在泉水邊潤了喉嚨之後,又去了小木屋裡等著,住在這裡看牛的年輕牛仔仍然沒有回來,所以也許這個小夥子最後還是能成的。菲爾小心地不碰觸屋裡的任何東西,以免暴露自己來過的事實。通往木屋的羊腸小道隱在樹林裡,非常難走,也不會留下腳印。菲爾很快會再來查崗的,也許會是白跑一趟。但渾小子寫的那封信意味著他可能會對這份工作掉以輕心,以為當牛仔跟玩一樣。

菲爾心情不錯。他抄了一條近道回牧場——從後面穿過牧馬的草場,這也意味著途中他得下四次馬,去開啟那些粗糙的「摩門教徒的」大門,那是旱地農民用鐵絲籬笆做的門,攔在馬車道中間。那條馬車道在菲爾小時候就很古老了,卻沒什麼人走——現在有四道門在中間擋著,路上更是長滿了叢生的禾草。有時菲爾會故意把那些門敞著,來表示他對修門的人的態度。那些傻子看了鐵路公司的宣傳冊就上了當。那裡面描繪的美好未來吸引了瑞典人、荷蘭人和鬼知道什麼人。佔一塊地!種上麥子!哼,上鉤的人可多了。他們從政府那裡領了一塊半塊地,買回種子,犁地,播種,等著幾乎從不落下的雨水。現在沒剩幾個人了。他們爬回了礦井和工廠,他們原本所在的地方。整個鄉間你都能看到這些人住過的棚屋,風吹日曬,裡面擺著生鏽的床,床上曾經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睡覺、相愛。他們用來糊牆的報紙已經褪色。你會看到某個孩子的洋娃娃擺在角落。那真的會讓你多想。某種程度上,你不得不同情這些可憐蟲,他們也是人啊。

但菲爾不能原諒的是,這些人一開始就不用用腦瓜子,不好好調查調查。

他的手背在最後一道門上颳了一下,並無大礙,沒有流血,但這足以讓他警惕其他不愉快的小事。他發現,在自己的人生中,這樣的不愉快往往會引起另一件不愉快。果不其然。當他趴在馬鞍上避免柳條打到頭的時候,一根柳條巧妙地抽到了他的鼻樑。他抓住那根柳條,把它折斷了。

現在,他騎馬穿過牧馬草場上的柳叢,走到了離他洗澡的地方不過一百碼的位置。在貓尾草和小糠草長得又好又密的空地上,他忽然拉住了栗色馬的韁繩。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除了自家放牧的馬群,那裡還有一頭孤零零的印第安馬。菲爾勃然大怒!他修長身體裡的每一塊肌肉都繃緊了。他聞了聞空氣。他轉過頭,看到溪邊柳叢拐彎的地方,印第安人支起了帳篷,還生了一堆火。縷縷青煙飄在柳梢。

好嘛,菲爾立刻騎了過去。坐在高高的馬背上,他低頭看著。那個印第安小孩不在視野裡,大概是在帳篷裡,或是在灌木叢裡窺探。那個老印第安人背對著菲爾,並沒有馬上回過頭來,儘管他肯定聽到了菲爾靠近的聲音。老印第安人大概想把不可避免的事情拖到最後一刻,有些人會這樣。老印第安人在那新生的火堆旁彎著腰。火堆的兩邊豎著兩個柳條做的木叉,上面架起一根棍子,棍子上掛著一個破舊的鐵桶,就是可以用來盛裝車軸滑脂的那種桶。桶裡的東西菲爾看著聞著都覺得是鮮肉,鮮牛肉。

好嘛,這老印第安人明明看上去還挺膽小的。

菲爾開口了。「我不是叫你們回去嗎?」

「但是那位女士……」老印第安人說。

「什麼但是那位女士?」菲爾問。

「大宅裡的那位女士。她讓我們來這兒露營。」

菲爾不禁輕蔑地哼了一聲。「所以,是大宅裡的女士說的?好嘛,趕緊開始收起你的帳篷吧。」

菲爾把馬掉過頭,用對側步騎到穀倉的後門。

這間用粗壯樹幹建成的穀倉很深,兩邊都有巨大的門,裡面很潮溼。菲爾把馬牽進去的時候,那一陣清涼的昏暗讓他的眼睛一時間看不清東西。他解下馬鞍,掛到了釘子上。他開始牽著馬往後門走的時候,那馬退縮不前,直到韁繩拉緊,菲爾不得不狠狠地扯了它一下。栗色馬在穀倉後邊被鬆開後,在塵土裡蹬著腿,菲爾則大步重新穿過昏暗的穀倉,眼睛還在適應黑暗的時候,差一點撞到喬治身上。

喬治是雙筒望遠鏡的忠實使用者。自打他記事起,就有一副上好的博士倫望遠鏡,妥帖地收在盒子裡,放在客廳書櫃的頂上。同款望遠鏡一副接一副地失蹤,也許是被離開的女僕或廚子裝進了紙板旅行箱,因為雙筒望遠鏡既值錢,又便於攜帶。不過喬治仍然總是把望遠鏡大大方方地擺在書櫃頂上,因為,如果藏起來,就等於在懷疑別人要犯罪,一樁他不能理解的罪。所以,相比去做那樣痛苦的思考,直接買新的望遠鏡要輕鬆得多。他有時會花上一小時在窗邊,觀察牛群馬群的活動,判斷遠處雪堆的融化速度,留意著森林裡是否起了火。而今天,他在樓上視窗看到菲爾騎馬飛奔。看見菲爾勒住馬去跟印第安人交涉時,喬治馬上下樓,拿起帽子和手套,趕去穀倉等菲爾。菲爾生起氣來,腦子裡想什麼就會說什麼,不管旁邊有誰,幫工也好,廚子也好,家人也好,客人也好,朋友也好。某種程度上,喬治覺得菲爾沒錯——有話直說,不拐彎抹角。菲爾因為拒絕沉默,便有了壓倒性的優勢:由於畏懼激烈的場面,害怕他說出可怕的事實,人們在跟他當面對抗前總要三思——但哪怕是對著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也能說出可怕的話。

所以,如果他要因為印第安人爆發一場,這事最好發生在昏暗的穀倉裡。

「他媽到底是怎麼。」菲爾差點撞到喬治後說。跟以往一樣,菲爾煩躁或憤怒時,總是故意用錯誤的語法。「他媽到底是怎麼印第安人在後面瞎弄?」

「別激動,」喬治低聲說,「我跟他們說的,是我告訴他們可以在這裡露營幾天。」

「你跟他們說的?」菲爾退了一步,上下打量著他。「天啊——你他媽是不是腦子壞了?」

「他們不會造成什麼損失,」喬治說,「我想,現在是一九二五年了,我們不怕打不過印第安人了。」

「你真會說呀,小喬治?真是幽默,真是諷刺,啊?但你能不能動動你的豬腦子?」

「這沒什麼,菲爾。別激動。你得考慮別人的感受。」

「別人的感受?誰的感受?你到底是說誰的感受?」

「首先是印第安人的感受啊。那個印第安小孩。」

菲爾再次用那雙從不錯過任何東西的蔚藍眼睛打量起了喬治,嘴角一翹,露出微笑。「你怎麼忽然就愛上印第安人了?真讓我覺得好笑。」然後菲爾笑出聲來。「有時我真是惱火,一個人怎麼可以盲目到這種程度,小喬治。」

喬治靠在畜欄上。「你什麼意思,菲爾?」

菲爾的笑聲有一種要將人撕裂的冷意,不光是在嘲笑喬治,也是在嘲笑大宅裡的那個女人,那個必須離開的女人。笑完之後,他猛地低頭。「什麼時候好好瞅瞅你自己。照照鏡子,好好瞪大眼睛看看你這副尊容。然後再問問自己,你老婆為什麼要嫁給你。」

喬治眨了一下眼,卻始終直視著菲爾。「你愛怎麼想就怎麼想,菲爾。」他說,「但印第安人要留下。」然後,喬治轉身走出了穀倉。但是,噢,菲爾太知道怎麼刺痛別人了。天啊,他太會揭傷疤了。

曾經活躍於美國西部與墨西哥北部的北美原住民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