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犬之力 托馬斯·薩維奇 第1頁,共2頁

自殺的事很快便在四鄰傳開了,後來遊客也知道了。他們會指著客棧,說「那件事」就發生在那裡。酒吧裡,酒客會看著馬路對面旋轉的風車,看著那個漂亮的女人衝出來收衣服、彎腰澆花,好奇她怎麼會這樣有勇氣。有些人渴望湊近看看她和那個男孩,看看他們的臉上是否還殘留著那場悲劇的痕跡。她現在把那裡改作餐館了,但很少有人光顧,因為「那件事」。畢竟食客吃飯的地方或許就在發生「那件事」的房間下面,他們自己的生活也可能被傳染上那裡的死亡和挫敗。

但後來,那些認識約翰尼的人都搬走了。因為山毛櫸的生活太貧瘠,太絕望了。現在的汽車拋錨的越來越少,那個把穀倉改裝成路邊汽車修理店的人已經關門離開,紅色的加油泵旁雜草叢生。養雞場也倒閉了。那個賣奇石異木的人最終也沒能賺到錢。酒保也都換了新人。客棧如今刷上紅色的油漆,改名叫紅磨坊了。經過山毛櫸的旅行推銷員往往累到懶得理會陳年的醜聞,或者到達的時候太晚、沒有機會聽到——而且,反正,如果不住這裡,他們就只能住某家商店樓上的髒屋子了。戰爭也擾人心神,大家不得不面對一個讓人不安的事實:很多人死在了法國,死在了戰壕裡——那些他們認識的人,一起喝過酒的人,與之爭執過的人,愛過的人,欺騙過的人。看著日落西山,他們想,自己認識的人怎麼就死在法國了呢?

有一陣子,酒吧也關門了,於是露絲·戈登用十美元從他們那兒買下了價值兩千美元的自動演奏鋼琴。後來酒吧又小心翼翼地開了門,這次的主人是幾個私酒販,總是開著哈德遜汽車一路從加拿大飛馳而來。你問哪種車更快,哈德遜還是凱迪拉克?呃,有一天,橫頓的律師保羅·麥克勞克林開著一輛凱迪拉克,搞走私的傑裡·迪斯納德開著一輛哈德遜,兩人都把車開上了新公路,然後麥克勞克林慢慢超過了迪斯納德……

就這樣,隨著戰爭爆發、隨著私酒販到來——他們會在晚上開車從加拿大回到這裡——紅磨坊裡古老的自殺事件便漸漸淡化成了民間傳說。有人弄錯了事實,說約翰尼是開槍自殺的。有人說他是服了某種醫生才能弄到的毒藥。還有人說,他只是拋棄妻兒消失了。不管在哪個版本的傳說裡,這個被他扔下的女人都很了不起,有勇氣留在這兒,還把紅磨坊經營成了一家提供食宿的旅社。橫頓的上等人,那些發了戰爭財的人,會沿著默爾策斯和斯塔茨的公路呼嘯而來,去一趟私酒販的酒吧,再到紅磨坊吃頓雞肉。那裹著麵糊的雞肉,真不知是怎麼做出來的,美味極了。

當然,想吃牛排也沒問題。那裡還提供成堆的熱烘烘的餅乾,入口即融,還有軟嫩的萵苣沙拉。你進來時,她會給你煮新鮮的咖啡,而不是像其他地方那樣給你一大壺擺了半天的咖啡。如果你想跳跳舞,那裡還有鋼琴,自動演奏各種老歌。《就像一個吉卜賽人》《聖女貞德》,乃至一些戰爭歌曲,不過誰會想聽那個呢。還有《茶奉兩人》《星光之下》。

那個男孩?她兒子?當侍應生。不過,她總是親自過來問你對服務是否滿意。得到的回答永遠是滿意。

那個男孩,高中快讀完了,或者讀了一半吧。他會看著你,但又沒有看你,或者說不想看你。很多聰明孩子都是這樣的。知識學得太多了?我不知道。要培養一個醫生,當然得花很多錢。不然你以為她這麼辛苦是為了什麼?要不你什麼時候開車去轉轉,最好先訂個座位。點那個雞肉試試。也許她會為你彈奏一曲鋼琴呢。據說她以前的職業就是這個。

是彼得負責把旱地農民帶來的糠和脫脂牛奶攪拌成散發著酸味的飼料,把肉雞養肥的。肉雞肥了以後,也是由他來宰殺。因為露絲下不了手,連看都不能看,也根本不肯看。殺雞的時候她會到屋裡去,把門窗關上,唱起歌來。彼得則在雞欄裡悄悄地把一隻又一隻雞堵到牆角,要是雞的驚叫聲太大,她還會捂上耳朵。那些雞知道將發生什麼,露絲也知道將發生什麼,所以她捂上耳朵,或者唱歌。

他會把雞的頭擰下來,覺得這樣比用斧頭和砧板更友善、更果斷、更乾淨。他會抓住雞的脖子,手腕轉上兩圈,雞的身子就會脫離頭部,掉到地上。那無頭的身體還會繼續撲騰、痙攣,被扔在一旁的雞頭則瞪著閃亮而震驚的眼睛,看著自己的身體扭動。只有雞身漸漸不動了,安靜地倒下,雞頭的眼皮才會合上。一切結束。彼得從不讓雞血濺到自己乾淨的襯衣上。這種無懈可擊的熟練操作,對他而言是為未來做準備。用開水燙過,拔了毛,再烤好,露絲就可以把它視為農產品,用來烹飪了。

現在,一切都為伯班克家的隊伍準備好了。伯班克家有人打電話到酒吧,讓酒保來傳話說他們中午過來吃雞,晚上還有十二個人要住在這兒。於是露絲騰出了自己的房間,在廚房搭了簡易的床鋪。彼得則搬到了棚屋裡,跟父親的書睡在一起。一切準備就緒,連鉛筆都是新削好的,放置在前臺。「天啊,」露絲說,「要是伯班克家每年都來一次,然後別的牧場也都來該多好。天啊!」

彼得對母親笑了笑。他很少對別人笑。

你能看出這些小夥子來到山毛櫸時一下就打起了精神。這裡的生活更安定,眼尖的人能看到那些小型牧場的穀倉和房子的屋頂。幾輛汽車在牛群中緩慢地犁過,牛群便像水流遇到石頭一樣,分開,又繼續往前流動。年輕的牛仔們會為汽車裡的司機和乘客露兩手,用馬刺踢幾下馬腹,馬就會驚退,前腳離地騰躍起來,像真正的野獸一樣。菲爾笑了。這些傻小子!不過,他對他們很有感情。他們也許比不上過去的牛仔,不具備布朗科·亨利那樣的品質,但他們已經是如今最好的牛仔了。某種程度上,喬治說得很對:你總得跟上時代,接受這些汽車,還有豎在籬笆上方、貼在廢棄穀倉和棚屋牆上的那些藥店廣告。以前都是讓劉易斯太太準備足夠的午飯,讓他們能撐到在山毛櫸吃晚飯。現在既然這個女人開了家店,菲爾想,以後都不用勞煩劉易斯太太準備旅行餐了。事實上,菲爾也想吃一頓上好的雞肉。他的肚子已經餓得咕咕叫了!

或許,他們能在酒吧遇到幾個還記得這鄉下過去是什麼樣的老夥計,可以一起大口嚼肉,喝一兩輪酒。菲爾喜歡帶著朋友喝酒,喜歡伯班克家的隊伍到達時整個鎮子都屬於他們的感覺。烏合之眾都會乖乖躲得離酒吧遠一點,包括那些美國話都不會說的墨西哥牛仔,還有鎮子北邊那些無知的旱地農民和牧民。

要說有什麼是菲爾痛恨的,那就是醉酒。醉酒會觸犯他對秩序與禮儀的容忍限度。醉鬼是什麼樣的?他會抓著你,在你耳邊不停地胡言亂語。他會誇大自己,謊話編得太大,連他的馬褲都裝不下了。就算你羞辱他們,用各種狠辦法教他們擺正位置,他們還是會絮絮叨叨個不停。菲爾記得幾年前有一次,他正站在吧檯邊享受這裡的氛圍,一個酒吧常客大搖大擺地走進來,開始討人嫌。

要知道,菲爾並不介意人們喝一兩杯——他自己偶爾也會喝一兩杯。但是,耶穌基督啊!想想看,你趕著牛群走了二十五英里路到了這裡,正埋頭享受杯中物,一個高談闊論的傻子卻跑過來嗡嗡個沒完,照理說,酒吧老闆應該把他轟出去。但酒吧老闆沒有這麼做,那你能怎麼辦?

而且,菲爾早就觀察過那傢伙,早在他剛來山毛櫸的時候——噢,那是什麼時候來著?那時就有人抱怨過那傢伙,只是菲爾還沒撞上過他。好吧,這一次就夠了!

更早的時候,有個醉醺醺的牧羊人帶了只母狗進來,而菲爾討厭動物出現在人待的室內。那隻母狗趴在那兒,聞著牧羊人的腳,抬頭凝視他,看著他喋喋不休。那蠢斃的牧羊人就在你耳邊反覆嘮叨那隻狗,說它多麼聰明、多麼敏捷、多麼親人、多麼忠誠,還有天都知道——多麼有愛心。

「這隻小狗,」牧羊人一邊說著,一邊扶著吧檯免得自己摔倒,「這隻小狗就像是我的老婆。」

「那倒不奇怪。」菲爾不動聲色地說。但牧羊人沒有聽出他的諷刺,仍在繼續聒噪。沒過一會兒,有人把他帶了出去,酒吧裡便終於恢復安寧,菲爾舒了口氣。

但你不可能每一次都贏。菲爾撞上了那傢伙,被那個二愣子纏上了,聽他對著大家不停說著什麼花兒。尤其主要是對著菲爾。可憐的菲爾被困在那裡。菲爾根本不會信任那個鎮上的二愣子。菲爾想要直截了當地告訴他,他們並不歡迎他。於是接下來——呵,那又怎麼樣呢。

「我就不會那麼做。」喬治對菲爾說。

「你當然不會了。」菲爾快活地說,「又不是你被困在那兒聽他嘰嘰歪歪。」

老喬治非常容易同情別人。菲爾好奇的是,喬治這次安排大家在那個女人的地方食宿,有多少是出於同情。因為那個傻里傻氣的酒吧常客幾年前自殺了。真是個瘋子。

菲爾騎著馬與喬治並行。「小胖,前面就到了——大城市,山毛櫸。」

喬治點點頭。「是要到了。」

「鎮上很安靜嘛。我猜他們都藏起來了。這群牛應該能輕鬆入場。」

「看來是。」

菲爾皺起了眉。「你他媽怎麼回事,小胖?」

「沒事,菲爾。」

「好像多說兩個字都能要了你的命。」

「我從來就不善言辭,菲爾。」

「你肯定不是什麼愛迪生電唱機,那不用說。」菲爾驅馬向前,穿過牛群,來到那群年輕牛仔身邊。「我要餓死了,」他說,「大內臟在吃小內臟了。」小夥子們大笑起來,但菲爾還是不開心。二十五年了,銀色週年紀念了,但是這一路上總有什麼不自在。到底怎麼回事,他說不上來。是年齡嗎?他才四十歲。是時代超出了控制嗎?然後他笑了。有那麼一會兒,他居然為自己難過起來!

下午四點,伯班克的隊伍趾高氣揚地駛進了山毛櫸。這裡很少會這麼安靜。這些牛仔知道,人們在窗戶後頭觀望,樓上的姑娘在打扮,準備迎客。連風聲都變小了。遠處的丘陵之上,幾匹野馬在吃草。安靜是很難得的,但菲爾還是謹慎地觀察著,以免哪個傻子冒出來,嚇著牛群。無人出現,連狗都沒叫。走在最前面的幾頭牛在寬闊的飼養場門口呆立了一瞬,然後猛地蹬起蹄子,飛快地跑了進去。十五分鐘後,所有的牛都安全就位,沉重的木板門關上了。那是價值八萬美元的公牛。

「從沒見這裡這麼安靜過,」菲爾說,「對吧,小胖?這是趕牛進去最輕鬆的一次。」

「確實。」喬治說。

「好吧,你可真會聊天。」菲爾說。「接下來我們去轉轉,喝一杯洗洗塵怎麼樣?」

年輕的牛仔們發出歡呼聲,宿舍裡年紀最大的老牛仔則微笑著。他們用筆直的坐姿騎行到酒吧,馬刺一路叮噹作響,然後將馬拴在了外面。進了酒吧,菲爾咧嘴笑著。「給大夥兒上酒。」他說。但酒吧老闆端上酒時,已經有兩個人溜出去,順著外面的樓梯上樓了。他們離開時,菲爾還朝他們心領神會地眨了眨眼。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他們是見不到那兩人了。

「那麼,」喬治說,「我去電報室轉一轉,看他們知不知道大力的訊息。」「大力」是他們的黑話,內行人才聽得懂。工程師管滑尺叫「滑竿」,房地產商管交易手續叫「過檔案」,而牧場主管火車頭叫「大力」。大力沒到,裝運槽旁只有幾節車廂,可以先裝貨。

「他們已經打電話說了大力會晚些到。」菲爾說,「好吧,別在外面迷路了。」他看著喬治僵直地穿過長滿三齒蒿的空地,走向倉庫。可憐的喬治,菲爾想。他會讓別人不自在,他自己心裡也清楚。如果喬治在旁邊,這些年輕人就沒法暢快地喝酒作樂了。喬治在的時候,他們眼都不肯抬,說話小心翼翼。找姑娘也會先出門,從後面的梯子爬上樓;只要喬治在場,姑娘們就不會下樓。也沒人想在音樂盒裡投幣。喬治光臨的任何地方都像葬禮,絕對的。現在,他去車站了,跟鐵道員扯扯淡,儘可能遠離大家的視野。總之,他真是體貼。

菲爾自己跟妓女倒沒什麼瓜葛,他也不像很多同齡的男人一樣喜歡吹牛或動手動腳。那一套玩意兒不是他的風格。他是伯班克家的人,自我要求還是挺嚴的。不過他很寬容——生活教會了他寬容——其他人也清楚這一點。看到他們嬉戲玩鬧,菲爾也會感到愉快,哪怕他們大出洋相。但這種場面會讓喬治覺得尷尬。

比如,天黑之後(大力看來還要遲到很久),菲爾去酒吧後面小解,看到年紀最小的牛仔坐在一輛汽車的踏板上,頭埋到兩膝間,已經吐了。那汽車肯定是他的哪個朋友從橫頓沿著公路開過來的。菲爾不禁大笑。年輕牛仔的一個同伴正用手戳他,想讓他清醒點。

「走開,走開。」那小夥子呻吟著,「天啊,走開。」

而他的同伴堅持不懈。「拜託。我們得趕緊。現在得趕緊了。」

「噢,走開,拜託你走開。」屋裡的煤油燈發出白光,把這孩子可憐的臉映得發綠。他會對這一夜留下深刻的記憶,畢竟他伴著音樂盒裡輕快的音樂,吐得七葷八素。

菲爾小解完畢,滿意地哼了一聲(之前把他給憋壞了),扣上李維斯牛仔褲的紐扣,走向那孩子。「嗨著呢?」

「噢,菲爾,」那孩子抬起頭說,眼睛像兩顆煮過的甜菜頭,「噢,菲爾。」

菲爾咯咯笑出聲。「你去吃點東西大概就沒事了。」

「天啊,別說吃了。我快死了。」

「死?去你的。」菲爾大笑起來,「你還有很多很多年的苦難要經歷呢。」

說起來,他們什麼時候才開飯?他們肯定不能只吃酒吧裡的醃蛋、鯡魚和花生。要是大力早點到,他們現在已經裝完貨,酒足飯飽了。但這也不是他們第一次要靠燈籠照明來裝貨。

「記得有一次……」菲爾回到屋裡,聊起在布朗科·亨利那年頭某個寒冬深夜把牛裝車的往事,語氣嚴肅起來。「零下五十度,」他回憶道,「那種天氣你必須小心。有個不懂事的生手,是給安斯沃思家幹活的,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在牛欄裡追牛。他大口吸著冷空氣,肺被凍住,第二天就死了。」這時他轉過身,對著剛剛冒出來的喬治問:「你他媽去哪兒了?」

「電報員帶我去了他家,就在火車站旁邊,喝了杯爪哇咖啡。他那兒真不錯,他妻子也很好。」

「大力是什麼情況?」

「明天早上才能到。我去吃飯的地方打了聲招呼,說我們馬上過去。」

吃飯的地方,那女人把三張桌子拼到了一起,以便整隊人馬聚餐。她向喬治和菲爾打招呼的方式還算令人愉悅,看來她自殺的丈夫肯定沒告訴她,自己被菲爾拎著脖子扔出去過。呵,媽的,哪個男人敢告訴女人這麼可恥的事呢?她給每個座位都擺好了白色餐巾。這體驗可不尋常,菲爾想,這些牛仔不需要餐巾,就像他們不需要洗手指用的碗。裝什麼上流社會呀。這些傢伙用起餐巾的模樣,都值得買票觀賞了。這地方有種街邊飯店的感覺,菲爾想,多半是她在舊酒瓶裡插的那些蠟燭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