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犬之力 托馬斯·薩維奇 第2頁,共2頁

「好嘛,孃的。」年輕人臉紅了。

「你得學會尊重人。關於愛情,你需要了解的東西還多著呢。」

秋天,兄弟倆帶著幫工,趕著一千頭小公牛,前往二十五英里外那個名叫山毛櫸的小鎮,要去飼養場。只要天氣不是太差——狂風,大雨,飛雪劃臉,冷得彷彿全身血液都凍住——這趟旅程就會有些秋遊或野餐的意思。那些年輕人一路惦記著廚子劉易斯太太準備的午餐,通常等到正午——也就是三齒蒿的影子藏到正下方的時候——就可以吃了。他們還惦記著跟飼養場隔路相望的酒吧,以及酒吧樓上那些屋子裡住著的妓女。

當紅日升起、白霜從短短的乾草表面褪去的時候,牛群已經排出了半英里的長隊。牛仔們一聲不吭,兄弟倆也一聲不吭,只有牛蹄嗒嗒前行,蹄下的三齒蒿被踩得沙沙作響,還有皮質馬鞍的吱吱聲、德產銀製馬嚼的叮叮聲——橫行一夜的黑暗魔力正在被聖潔的黎明淨化。東邊的山丘後鑽出朝陽,照亮這個對年輕牛仔們的個人願望充滿敵意的廣闊世界。他們只好緊緊抓住自己的各種回憶,比如家,比如廚房爐灶,比如母親的聲音,比如學校的衣帽間,比如課間休息時孩子們的叫喊。他們抬起下巴,緊緊盯著路邊某個廢棄的木棚。木棚任憑風吹日曬,夏天會有野馬來乘涼。多年前,木棚裡住過一個像他們一樣的男人,而他一敗塗地。馬路沿著鐵絲籬笆蜿蜒,籬笆上方立著一塊大廣告牌,佈滿彈孔和鐵鏽,鼓動他們去嚼一種早已破產的品牌的菸草。走在最前面的,是宿舍裡年紀最大的牛仔,他駝著背坐在馬鞍上,一頭銀髮、滿臉溝壑。他肯定跟他們一樣,夢想過擁有屬於自己的小地方:幾畝地,一座農莊,幾頭牛,一片草場,一個娶得起的女人……可能還夢想過有個孩子。

太陽從山後躍出,越升越高,釋放的暖意滋養了他們的希望。於是他們開始聊天、起鬨、互開玩笑。他們的夢想會實現的。等他們活到前面那個老頭的年紀,他們會有自己的小地方。他們會有自己的錢,自己的規劃。現在,他們的馬頭指向飼養場,指向酒吧,指向酒吧樓上的女人。

往年走這路時,在昏暗的天色裡,兄弟倆一言不發,只能通過身形辨認對方——一個清瘦、一個粗壯——除了身形,就是彼此馬鞍熟悉的嘎吱聲。是的,菲爾愜意地想到,每次剛開始這趟跋涉,他們都是一言不發,都在回想過去,現在的沉默也不過說明一切尚未改變,至少沒改變太多。是的,他如今確實討厭走這趟路,因為會有深綠色的斯特恩斯騎士轎車從牛群中穿過——菲爾認為它速度太快了。要是司機膽敢按響喇叭,嚇到牛群,菲爾會立刻策馬追上在牛群間挪動的汽車,端坐栗色馬背居高臨下地給司機一點顏色瞧瞧。你該看看後座上那些乘客畏畏縮縮的模樣!

「他奶奶的,」他咆哮道,「喬治,你聽到那王八蛋按喇叭了吧。我的天,他們壓根兒不關心會不會嚇跑你的牲口。真想看到所有該死的汽車都炸個稀爛。」

但是喬治忠於里奧車,就像他忠於自己的其他所有物。他的視線越過數不清的牛背,向前望去。「哎呀,」他說,「菲爾,人總得跟上時代。」

「時代!」菲爾說著,吐了一口唾沫。十年前的駕駛才是像話的駕駛——大丈夫應該坐在木箱上,手握韁繩,四馬齊驅。「那司機叫什麼來著,小胖?」菲爾問喬治。他很少忘記別人的名字,但要在早晨開啟一次對話總得找點方法。

「哈爾曼。」喬治說。

「老天,沒錯。」這樣他們就回到了舊時光,回到孩提時代,可以一起回憶布朗科·亨利,回憶這裡還有最後一批臭烘烘的印第安人的日子,後來政府終於把他們趕去保留地了。菲爾至今記得,他們離開時騎著搖搖晃晃的馬,顛簸的四輪馬車塞滿了人。整整一個星期,牧場前經過的印第安人絡繹不絕,都是去往愛達荷南邊的保留地。他們弄得牧場到處灰塵飄飛,牧場的狗也不停叫喚。只是那個狡詐的老酋長不在隊伍裡。他已經死了。

菲爾喜歡跟喬治回憶,多少次他們倆放牛的時候,菲爾目光敏銳地發現了印第安人的箭頭,他總是撿起來,收為他那無與倫比的藏品。他不記得喬治什麼時候找到過箭頭。想到這裡,菲爾笑了。喬治怎麼能發現呢?他總是越過那片塵土茫茫的牛背,直直地看向前方,就像現在這樣。

菲爾想,到底該從哪裡開始這一天的對話呢?這一天太特殊了。應該從布朗科·亨利說起嗎?還是去年的那場意外,有輛車想穿過牛群,結果衝進了路邊溝裡?車上有兩個女人和一個男人,都穿著燈籠褲,真是不要臉。他們就呆呆地站在那裡,看著翻倒在路邊的汽車乾瞪眼。菲爾很高興喬治當時在牛群的最前面,沒有看到這一幕,否則他肯定會幫忙拿繩子把汽車拖出來,這些人就會錯過應得的教訓。

或者還是從今天早上最重要的事說起——今天是二十五週年!他們這樣一起趕牛,已經有二十五年了!他們是多麼驕傲,這段日子又多麼長久啊!他們第一次圓滿地趕牛是在一個圓滿的年份:一九〇〇年。兩個〇結尾。這個事實在菲爾看來頗有意義。天啊!當年的布朗科·亨利還沒有現在的他和喬治大呢。天啊!甚至不比他們今天帶領的小夥子大多少。這些小夥子衣著浮誇,都不清楚自己是什麼人了——是牛仔,還是電影迷。菲爾從不看電影,以後也絕不會看,但這些年輕人在宿舍裡放著電影雜誌,還把一個叫什麼威廉姆·s.哈特的人奉作神明。看看如今他們給帽子弄出的褶子,看看他們脖子上掛的絲綢手帕,真是花裡胡哨!他還聽說,有人定製了鑲飾花邊的靴子——花了一整個月的收入,就為了一件套在腳上的東西。然後這些人還在琢磨自己是怎麼淪落到這窮鄉僻壤來的!呵,菲爾尋思,就是這麼來的。人啊,越無知,就越覺得有必要裝飾自己的後背。

喬治已經漫步到右邊去了,於是菲爾只能對角穿過緩慢前行的牛群朝他靠近,一路上還哼著撫慰的小調,以免惹惱它們。「哎,小喬治,」他笑道,「日子到了。」

作為兄弟,他們騎行的方式很不一樣,一個總是漫不經心,裸露的手中隨意捏著韁繩;另一個在馬鞍上坐得筆直,挺胸收腹,直直地看著前方。「日子?」喬治轉過頭問,「什麼日子,菲爾?」

「什麼日子?什麼日子,小胖?今天就二十五週年了。一九〇〇。一九,兩個〇。記得嗎?」

「我真忘了。」喬治說。

他怎麼能忘記呢,菲爾好奇。這一年裡他都在想些什麼?「二十五年。算是某種銀色週年紀念了,」菲爾說,「不嗎?」打趣或生氣的時候,菲爾常會用錯誤的語法來加強語氣。

「太久之前的事了。」喬治說。

「呵,」菲爾說,「他媽也沒那麼久。」他還沒提如果從孩提時代算起,他們在一起得有多少年了。菲爾絲毫不覺得自己老,不比他十二歲而喬治十歲的時候老——只是聰明了許多。「不過我得說喬治,我們過去的日子真不錯。」

「我想是吧。」喬治從襯衣口袋裡掏出達勒姆公牛牌菸草袋,把韁繩套到馬鞍上,摘下手套,捲了一支菸。這支菸卷得很粗,被他卷得像個漏斗。

菲爾瞧著,哼了一聲。如果開啟紀念週年的話題是他自作多情,那可去它的吧。喬治到底是哪裡有毛病?肚子疼嗎?秋天一起紮營時這傢伙還好好的!整個夏天他也很有趣。「哎,小胖,」他說,「你還沒學會單手卷煙啊。」說完,菲爾就驀地策馬穿過牛群,去找年輕人聊天了。他動了動嘴皮,準備給他們講布朗科·亨利是怎麼在得了重感冒的情況下,仍然極其漂亮地完成了一次趕牛的——那時他已經四十八歲。媽的,有時他渴望講出整個故事。他討厭酒精的一大原因就是他害怕,害怕酒精可能讓他說出整個故事。

忽地,一隻灰色小鳥從灌木裡颼地飛了出來。菲爾的栗色馬受了驚,腳下一踉蹌。菲爾突然感到很生氣,氣得簡直犯惡心。「你這匹老蠢馬!」他叫道,猛地拉起栗色馬的頭,用腳上的馬刺狠狠紮了它一下。第一次跟布朗科·亨利並肩騎行,已經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

日頭漸高,影子變短,接下來的幾小時將炎熱而漫長。是的,過去的年頭也很漫長,菲爾想,它們投下的陰影也很長。

如果風向正好,你的鼻子又夠靈,那麼在看到山毛櫸的飼養場前,你就會聞到它。飼養場附近有條河,在這個季節幾乎是乾涸的,露出大片河床,剩下一點安靜的水面對映出空蕩蕩的天空。有時喜鵲會拍著翅膀飛過,尋找著腐肉,或是死於土拉菌病的地鼠和兔子,又或是死於鄉下人口中的「黑腿病」、在路邊膨脹腐爛的小牛。是的,如果風向合適,而你的鼻子又夠靈,你會聞到那水中的臭味,還有硫黃和鹼的臭味,後者來自飼養場裡的小溪,它緩緩流進那條河,把匯合處的河水都汙染了。

如果陽光正好,你的眼睛又夠靈,有時就會先看到山毛櫸的海市蜃樓。它飄浮在地平線上方,你能看到飼養場,看到土坡上運載牲畜的車,看到那兩座有著裝飾性假牆的酒吧,看到破舊的白色學校和裡面矮小的鐘樓——鐘樓被三齒蒿圍繞,下面還有一片光禿禿的地面供男孩玩球、女孩跳繩。空地的另一邊是那棟叫作「客棧」的建築。客棧後面是一座光禿禿的小山,山坡上有一些瘦弱的野馬在吃草,永不停歇的風把它們的鬃毛和長尾擰得亂七八糟。夏天和冬天都有狂風呼嘯,沿著山坡吹到山腳的墓地,那裡有生鏽的鐵絲和腐爛的樁子,作用是防止動物踐踏墓地或弄倒那些常常插著花的水果罐——春天是紫羅蘭,然後是火焰草,不過只有最近去世的人才能保證有花。花朵會在陽光下迅速枯萎,它們傳遞的心思轉瞬即逝,水果罐裡的花莖也很快就潰爛了。

有個聰明人想到了好辦法,給一座新墳獻上了紙花,還把水果罐倒過來放,以防雨淋。

當訊息傳來,說有人看到平原上塵土飛揚,一批出手闊綽的牛仔正趕著一大群牛迤邐而來,山毛櫸眾人的心臟總要跳得比平常快一點。兩座酒吧裡,酒保趕緊收起吧檯後面的劣質酒水,擺出真正的威士忌,那是從加拿大進來的好貨,專為那些不差錢的人準備——牧場的人往往喜歡擺闊。

「我告訴你,」某個酒保對一位頭天晚上才坐火車從鹽湖城過來的旅行推銷員說,「他們把牛趕過來的時候,別到大馬路上去,別盯著牛看,不然你可能把牛嚇著,他們趕牛進場就會很麻煩。幾年前有個人在那兒探頭探腦,嚇到了牛,被他們一槍打過去,子彈擦著頭頂飛過。天啊,他那個拼命找地方躲、衣襬亂甩的樣子,你真該瞧瞧!」

「聽著像野蠻西部啊。」推銷員嘲諷道。他來這兒的計劃是把他的小型電燈賣給這裡的酒吧、學校,還有那個叫客棧的地方,但沒人肯買。

「什麼呀,這裡就是野蠻西部。」酒保說,「就我所知,整個山谷只有伯班克家有電燈。我們其他人都用煤油燈。」

「伯班克牧場。」推銷員說著,看向吧檯後面的美女掛曆。你能看到上面女郎的吊襪帶。

「今天下午來的就是他們的人。一千頭牛。十個八個牛仔。還有兄弟倆。聽我的勸,待在屋子裡別出去,可別把牛群驚亂了。要點什麼,多莉?」他問一個金髮姑娘,「哎喲,你聞起來真香。」

「謝謝。」她說,「是花露水。我喝杜松子酒,你知道的。」

「伯班克的隊伍要到了。」

「我在樓上看到了,」多莉說,「我真怕忙不過來。」

「哎,你反正有那個朋友幫忙了嘛。」

「她可真好。她病了。」

「啊?她得的不會是老阿爾瑪得的那種病吧,你還記得嗎?」

「肺結核?噢,才不是。她只是又收到花了。」

在那個名叫「客棧」的小旅社的餐廳裡,幾顆心臟也跳得快了一點點。餐廳已經就緒,樓上的床鋪也準備好了。前臺的登記冊已經攤開,翻到嶄新的一頁,旁邊放著一支剛剛削好的鉛筆,散發著雪松的香氣。

原文為「don'tit?」,菲爾故意不說正確的「doesn't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