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紳

羅德·斯蒂芬·金佰利轉身面向臺階,向他的未婚妻伸出手。在這個美麗的英國秋日,夕陽餘暉中,她看上去比往常更迷人,更嬌媚,更優雅。他不免為自己的無動於衷感到悲哀。但是,不管怎麼說,她愛他,或者說,她相信自己愛他,她與他門當戶對,她的妝奩豐厚;至於他,三十五歲,也正是結婚的時候了。他們將給這個英國小鄉村新添一群活蹦亂跳的娃兒,娃兒們會有著母親那樣的藍眼睛和父親那樣的棕發,或者反過來,有父親的黑眼睛和母親的金髮。他們會發出尖利的叫聲,會搶著騎小馬,還準會有個老園丁對他們百依百順。

當然,斯蒂芬的這番內心獨白聽起來頗有點玩世不恭的味道,但實際上,他遠不是個玩世不恭的人。在這座老房子里長大,然後進入伊頓公學,然後再往倫敦,他的整個童年、少年和青年時代,都在一種不可動搖的平靜當中度過。只有一次,一次例外。但是從那次直到現在,他一次也沒有再回想過。往事,只留在林蔭路的盡頭。

「這些櫸樹真美!」可愛的艾米莉·萊爾福,他的未婚妻,正興奮地讚歎著,發出銀鈴般的笑聲。她不由得愉快地想,不久的將來,她就會變成這裡的女主人,擁有這片土地、這個男人,還會為他生下一群健康可愛的小寶寶。於是,她挽起白馬王子健壯的手臂,邁著輕盈的步子,走下幾級臺階。

坐在遮陽傘下面的是他們各自的母親,兩位都已寡居多年(一個虧得有印度,另一個虧得有股市),她們一邊狼吞虎嚥地吃著鬆餅和紅茶,一邊美滋滋地注視著他倆。想到以後,肯定會有一堆孫子孫女,在放暑假的時候纏著她們,美好的未來不由添了點甜蜜的煩惱。不過嘛,總會有保姆來照顧的。

「我真覺得幸福,」金佰利太太說道,「斯蒂芬也是時候定下來了。我從來就不喜歡他在倫敦的那些朋友。」

「年輕人嘛,總要收心的,」另一位頗為理解地回應她,「這對我們家艾米莉來說再好不過。」

兩位母親交換著對未來的美好憧憬,這對年輕的人兒則在林蔭道上漫步。儘管經常來登喜路莊園,但斯蒂芬極少在這裡散步。和大多數他這個年齡的年輕人一樣,若非把他安置在四隻輪子或者四條腿的傢伙上行動,他就懶得動彈。偏偏,他的未婚妻對這見鬼的山毛櫸讚不絕口。他拖著步子跟著她,心不在焉地看著樹葉之間,一縷縷斜斜沉落的陽光。就這樣,連他自己也不知不覺地,與她並肩來到了樹林中的一片空地。走過長長的林蔭道,走到路的盡頭,有這樣一塊別有洞天的空地,那麼寂寥,那麼美,只有一條荊棘叢生的小徑向外延伸。在這裡,當他再次看到了這棵樹,他才想起過去,想起菲兒的臉,想起那段也許是他一生當中,唯一真正活過的時光。

那年他十五歲,她十四。她是佃農的女兒。她住得比較遠,在河邊。她的皮膚曬得金棕色,神情猶如一隻小獸,在鄉野間獨自長大的女孩,往往這般野性未脫。而他,他是個骨瘦如柴、乳臭未乾的傻小子,「穿著文質彬彬的白色亞麻襯衫」,更確切點說,是人字斜紋布襯衫,因為他清楚地記得,那年夏天的登喜路莊園,酷暑難耐。他們因為在一起捕魚而結識彼此。那些鱒魚基本上是當地放養的(但捕魚還是被明文禁止),當斯蒂芬把它們抓在手中,任冰涼的鱒魚在手心狂亂地顫動,他感覺到一種奇異的快感,犯禁的快感,還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對某種獵物的渴望,這獵物,和鱒魚一樣躁動,卻不像鱒魚那樣冰冷。菲兒總是取笑他,取笑他的口音,取笑他的青春痘,取笑他的笨手笨腳。菲兒總是在他們瘋狂的比賽中獲勝。她是個徹頭徹尾的「未知數」,她屬於大自然,原始而純真,同時,她又是一個女人,所有這些對他而言,都是全然陌生,且極少有機會了解的。然而,那年夏天,那個唯一的夏天,生命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斯蒂芬遭遇並欣賞到了登喜路莊園的美與魔力。因為它有濃密的林蔭可供休憩,有厚厚的乾草垛可以躲藏,還因為,這裡有這樣一片相當空曠的林中空地,在那個炎炎夏日裡,陡然成為一方妙不可言的樂土。

要發生的事,終於在一個漫長的午後來臨。菲兒喚了他的名字,「斯蒂芬」,然後親吻了他。那一霎,他覺得彷彿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聽到自己的名字。兩個人已經無所顧忌,因為他們清楚地知道,這個夏天將是他們唯一的夏天。已通人事的菲兒挑逗而誘人,而他,在膨脹的慾望中,變得笨手笨腳。他們的每一分鐘,都在如火的情慾裡度過。夏日飛逝。在熾烈的陽光和菲兒妙不可言的撫摸下,斯蒂芬的青春痘消失了,他的笨拙變成了強壯,他的謊話也越說越流利。少男少女之間的熱戀是無法描摹的。置身守林人、父母、表兄弟、狩獵者以及其他居民的層層包圍之中,斯蒂芬和菲兒硬是每一天都在同一片林中空地的同一棵大樹下膩在一起。那是一棵梧桐樹,是斯蒂芬的一個叔叔,一個瘋瘋癲癲、酗酒的愛爾蘭人從普羅旺斯帶回來種下的。沒有人知道原因。這棵樹被遺忘在這片林中空地,就像家族的一塊隱秘的傷疤。於是,每一個夏日午後,他們倆都在這個地方,肌膚相親,耳鬢廝磨,享受青草的芬芳、愛人的氣味。然後,一言不發地分開。

兩年之後,按照富家子弟的傳統完成了歐陸之旅後,斯蒂芬回到這裡。在一次散步的時候,他看到了菲兒。她挺著大肚,已然是幸福的主婦。他們之間甚至沒有過一次目光的交錯。就像兩隻動物在路上相逢,彼此緘默。因為無論是他,還是她,都不想再觸碰曾經經歷的分離之痛。然而,儘管他們之間的羅曼史不曾留下一點抒情的記錄,亦不曾有過結局,但在某一天激情澎湃的時刻,斯蒂芬在那棵不同尋常的梧桐樹上,刻下過他倆名字的首字母「s」「f」,中間並沒有刻上一顆心,就只是兩個大寫字母「s」「f」。在這個美好的訂婚之夜,他猝不及防地想到那兩個像水蛭一樣緊緊糾纏,侵蝕著那棵樹的字母,想起那個難以忘懷的夏天,那些漫長的家族晚餐上,他穿著白色的襯衣,雙手顫抖著,精疲力竭地面對一雙雙質疑的眼睛。而此時,三十五歲的他,他的心——被自那以後的生活,被他美麗的未婚妻,被一覽無餘的未來消磨得不成形狀的心——開始怦怦直跳。他的十五歲,歷歷在目。他彷彿又看到了那個赤條條的土著男孩,壓在一個黑髮土著女孩的肩膀上。他情難自禁,恨恨地看了看艾米莉那頭金色的捲髮。

「她會看到那些字母,」他想,「家族中沒有什麼人的名字是以‘s’開頭,我得憑空編造一個浪漫故事來向她解釋這瘋狂的舉動。也許還得扯出某個鄰家女孩……」

他絞盡腦汁,絕望地回憶著母親這頭的親戚裡有沒有哪個名字以「f」開頭,而且又可能被他帶到這個地方來的小姑娘,心裡不由得為這個低階的謊言叫苦。當然,他可以拖些時日再跟艾米莉說,等更合適的時候,比如,他們的第一個孩子誕生以後,那個時候,他的謊話肯定說得更溜了。但現在,現在是另一回事。他遲疑著。而她轉過身,笑著問他:「您早就在等著我麼,斯蒂芬?」

他有一點錯愕,趕忙湊上前去。她的手按在樹幹上,就在刻字的那個地方。「s」仍然清晰可見,而「f」則有一點模糊了,順著樹幹流下的樹液,讓菲兒的「f」看起來像極了一個「e」字。

「斯蒂芬—艾米莉,」她念道,「居然……」

她對他嫣然一笑,而斯蒂芬知道,生活剛剛給了他——也許有點晚了——一記萬劫不復的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