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回事?我問。
因為他就是白人的白《聖經》裡的白上帝。
莎格!我說。《聖經》是上帝寫的,跟白人沒關係。
那他怎麼長得跟他們一樣?她問。只比他們個子高一些。頭髮多一些。《聖經》怎麼會跟白人做的別的東西一樣,總是說他們幹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而黑人乾的只有一件事—受詛咒?
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
耐蒂說過,《聖經》裡有個地方說,耶穌的頭髮就像羔羊身上的毛,我說。
好吧,莎格說,如果他想到我們所說的教堂裡來的話,他最好把他的腦袋換個樣。黑鬼最不希望他們的上帝有扭結絞纏的頭髮。
這倒是真的。
你讀《聖經》的時候,沒法不覺得上帝是白人。她說完嘆了口氣。我發現我把上帝看成是白人,而且是個男人,我就對他不感興趣了。你氣得要命,因為他好像不來聽你的禱告。哼!市長聽不聽黑人講的話?去問問索菲亞吧,她說。
我用不著問索菲亞。我知道白人從來不想聽黑人在說些什麼。就是這麼回事。如果他們聽的話,他們只聽一會兒,好告訴你你該怎麼做。
我跟你說吧,莎格說,說說我相信的事情。上帝在你心裡,也在大家的心裡。你跟上帝一起來到人間,但是隻有在心裡尋找它的人才能找到它。有時候,即使你不尋找,或者不知道你在尋找什麼,它照樣出現在你眼前。我想,對大多數人來說,找它是件麻煩事,可悲,主啊,感情就像蹩腳貨色。
它?我問。
對。它。上帝既不是她也不是他,而是它。
它長什麼樣?我問。
什麼都不像,她說。它不是電影。它不是你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不是跟別的東西,包括你自己在內的一切東西分得開的東西。我相信上帝就是一切,莎格說。現在的一切,從前的一切,將來的一切。你這麼想的時候,你因為有這種想法而感到快樂的時候,你就找到它了。
我跟你說,莎格真是個美人。她皺皺眉頭,望著院子外邊,向後一靠,靠在椅子上,看上去真像朵大玫瑰花。
她說,我擺脫這個白老頭的第一步是我在樹木中發現了生命力;後來我在空氣中發現了生命力;後來在鳥身上;再後來是在別人身上。有一天我安安靜靜地坐著,覺得自己像個沒孃的孩子,它突然來了,我覺得我是萬物的一部分,不是跟萬物毫無關係的、割裂的東西。我知道如果我砍一棵樹的話,我的胳臂也會流血。我又哭又笑,繞著屋子亂跑。我知道這是怎麼回事。這種時候,你是不會錯過的。簡直有點像你知道的那回事,她笑眯眯地說著,摸摸我的大腿。
莎格!我說。
哦,她說,上帝喜歡這種感情的。這是上帝乾的最好的好事。你要是知道上帝會喜歡的話,你從中得到的樂趣就要大得多。你可以精神放鬆,聽其自然,並且以盡情享受你喜歡的一切來讚美上帝。
上帝不會覺得這樣做太下流了?我問。
不會的,她說。這也是上帝創造的嘛。聽我說,上帝喜歡你所愛的一切—還加上一大堆你不喜歡的東西。但是上帝最喜歡別人讚美他。
你是說,上帝挺虛榮的?我問。
不是,她說,不是虛榮,只是喜歡有好東西大家一起享受。我認為,你要是走過一塊地,沒注意到地裡的紫顏色,上帝就會很生氣。
它生氣的時候幹什麼?我問。
哦,它再造點別的東西。大家以為上帝一心想的是要大家討它喜歡。不過天下最大的傻瓜都看得出來,它老在想辦法討我們喜歡。
是嗎?我說。
是的,她說。它老出其不意,在我們最想不到的時候讓我們小小地吃驚一番。
你的意思是,它就像《聖經》說的那樣,喜歡大家愛它。
對啊,西麗,她說,天下萬物都喜歡為人所愛。我們唱歌、跳舞、做鬼臉、送鮮花,都是為了能叫人喜歡。你注意過沒有,連樹木除了不會走路以外,都像我們一樣千方百計吸引人的注意力?
得了,我們談了這麼半天的上帝,可我還是不知所措。我在使勁把那個白老頭從我頭腦裡趕出去。我一直忙著想他,結果從來沒真正注意過上帝創造的一切。連一片玉米葉子(它怎麼做出來的?)、連紫顏色(它從哪兒來的?)都沒注意過。我沒仔細看過小野花。什麼都沒注意到。
現在我睜開眼睛了,我覺得自己像個大傻瓜。某某先生就在我的院子裡那些矮灌木叢邊上,他的邪惡好像有些收斂,但還沒徹底消除。還是像莎格說的,你眼睛裡沒有了男人,你才能看到一切。
男人腐蝕一切,莎格說。他坐在你的糧食箱上,待在你的腦子裡、收音機裡。他要讓你以為他無所不在。你相信他無所不在的話,你就會以為他就是上帝。可他不是。如果你在做禱告,而男人堂而皇之地一屁股坐下來接受你的禱告的話,你就叫他滾蛋,莎格說。你就用魔法召來花朵、風、水、大石頭。
可是這很難辦到。他在那座位上坐了很久,他不肯動彈了。他用閃電、洪水和地震來威脅我。我們搏鬥。我很少禱告。我每次想象出一塊石頭,就扔出去。
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