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上帝:
莎格·艾弗裡要到鎮上來了。她帶著樂隊來。她要在科爾曼路上唱《幸運的星星》。某某先生要去聽她的演唱。他對著鏡子穿上衣服,端詳了一陣,又脫下,然後又重新打扮起來。他用潤髮油把頭髮朝後抹得亮亮的,可又都洗了。他朝皮鞋上啐唾沫,用塊破布來回擦。
他對我說,洗這個。熨那個。找這樣。找那樣。尋這個。尋那個。他對著襪子上的破洞直嘆氣。
我忙著縫縫補補,熨衣服,找手絹。出什麼事了?我問。
你是什麼意思?他氣勢洶洶地說。我只是想去掉點我身上的鄉下佬的土味兒。別的女人都會因此感到高興的。
我是很高興,我說。
什麼意思?他問。
你看上去挺像樣的,我說。隨便哪個女人都會為你感到驕傲的。
你真這麼想?他說。
他第一次徵求我的意見。我太吃驚了,等我說出「是的」這兩個字的時候,他已經走到門廊裡去了,外邊亮一些,他想刮鬍子。
我整天走來走去,口袋裡總揣著一張海報。海報是粉紅色的。大路拐彎處的樹上和商店裡都貼滿了這種海報。他在箱子裡藏了總共有五六十張。
莎格·艾弗裡站在鋼琴邊上,彎著胳臂,手放在屁股上。她戴一頂像印第安人酋長戴的帽子。她張著嘴,牙齒都露了出來。她好像無憂無慮,一點心事都沒有。海報上寫道,快來,大家都來。蜜蜂皇后又回到鎮上來了。
上帝啊,我真想去。不是去跳舞。不是去喝酒。不是去打牌。也不是去聽莎格·艾弗裡唱歌。我只要能親眼看看她就謝天謝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