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翼
2011年
1
廖一梅這樣說:在你找到完美無缺的情人之前,你的胃口早就吃壞了。因此我慶幸的是,在敗掉胃口之前就停止了可能致命的暴飲暴食。大學裡的戀愛似乎都乏善可陳,前三個年頭,我出於不負少年頭的心態,狂熱地投入戀愛事業,幾乎試遍與身邊所有異性的可能性,連在火車上邂逅都不放過,每次都用一百二十分的力,每次都不成功,或日未久而生厭,甚或變生肘腋。這些,是薛君至今都不知道的(我曾打算告解,他沒興趣聽)。
三毛生前曾有一次在演講中講述與荷西的初遇:「我第一眼看見他時,觸電了一般,心想,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英俊的男孩子?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他的妻子,在虛榮心上,也該是一種滿足了。」與薛君初見,庶幾相似,不過並無「眼花繚亂口難言,魂靈兒飛在半天」。長沙一個秋天的下午,因要尋合租者,我在一棵巨大的槐樹下與他相約見面。193公分的他高得像一棵小樹,皮膚黝黑,年輕的顴骨額頭閃光如上好的瓷器;瘦,驚人地頎長;陽光的光紋像鞭痕嵌在他頭髮裡;這樣一個超大尺寸的男孩,神色卻時而像等人認領的小童。我第一個想法,便是三毛的「如果有一天……也滿足了」。
沒說幾句話,他笑了,牙齒雪白,如明月破雲而出,我還沒覺出好笑,已經禁不住跟著微笑起來。
於是事情就這麼定了。我搬入他租住房間的隔壁。一個單元三間臥室,另一屋也是個女生,都是準備考研的人。他是建築專業的工科生。屬於他的一間小室清潔、整齊,主人明淨的目光像有反光投在屋裡,把斑駁的傢俱也映得亮堂了;書桌上,書本仰面砌成一疊,他解說是如果豎放,怕灰塵落到書頁縫子裡;他嚴格按照自己制定的時間表生活,前後不會相差十分鐘,上課、學習、到操場打球、到食堂吃飯,絕不熬夜;他每天下午喝茶,每晚吃一顆水果,每週固定時間洗衣服,有計劃地吃芹菜、豬肝、牛奶、豆腐、木耳;他大學一年級的時候已經是籃球比賽中的mvp(「最有價值球員」);他從來不說髒話。
他……從來沒有戀愛過。
他不是我見慣的敏感、挑剔、城府頗深的書生,不是「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我從未見過這樣的男孩,有如英諺中的「diamondintherough」(意為:渾金璞玉,未經打磨的鑽石)。他更像一枚剛鑄造出的銀幣。
我無法剋制地要跟他拉近距離,那時每天夜裡用功到一兩點鐘,白天還要上課,需用咖啡提神。我跟他都買速溶咖啡喝。某天,我買到一種新牌子的咖啡,沏好一杯,放在客廳的案子上,然後回屋發簡訊給他:「××咖啡開展大酬賓活動!我們為您送貨上門!只要您現在推開門到客廳去,就可獲得一杯熱氣騰騰的咖啡!還等什麼?心動不如行動!」簡訊發出後幾秒鐘,我聽到隔壁的房間門輕輕地開了,足音走到客廳裡,停了半晌,又轉了回去,關上門。我無聲地笑,得意非凡。隔幾秒鐘,簡訊回來了:「貴公司本次活動舉辦得不錯,深受消費者歡迎,咖啡沏得很好,不過,如果現場有禮儀小姐負責迎賓就更好了,希望下次注意改進……」
在做了兩個多月鄰居之後,他不經意說了這麼一段話:「你身上有香氣。你待過的地方也有香氣。穿堂風一吹起來,我在自己的房間裡就能嗅到。如果香氣濃,我知道你在,如果香氣淡了,我便知道你出去了。」
——我還沒來得及感動,就被撼動了。
他傍晚到操場跟同伴們打球,天空呈出深紫與琥珀色,即將碎裂成黃昏時的微光,建築物默默地吐出白日吸收的餘熱。校園各個角落的呼叫和歡笑,匯成一片嘈雜得令人安心的煙霧,飄浮在上空。我常算好時間從圖書館出來,抱著書到操場找他,坐在石凳上一邊看書一邊等他。等他打完一場,到我身邊坐下,就把準備好的水遞給他,還特意有時乍著膽子將額角撂在他肩頭,頸子不敢完全鬆弛,隨時準備彈起來。他只渾不著意似的微笑,頭髮在夕陽下黑得發藍,像黑喜鵲、渡鴉的羽毛。我暗想:此即「兩鬢鴉雛色」。
這個時候我跟他,已經到了不說話也不覺得冷場的地步。
不過,很久之後他曾笑著說:「那時你到操場找我,還要給我吃一塊糖,其實剛劇烈運動過,人熱得像個火爐,糖放進嘴裡就像添了一把火,難受得上顎都要燒裂了。」我大為震驚——因記得那時還表功似的問:「糖好吃嗎?」——不由得懊惱萬分:「你為什麼不告訴我?或者乾脆不吃……或者你放在口袋裡,說等會兒再吃!」他淡淡一笑,簡簡單單地道:「是你給的,怎麼能不吃呀?」
男生晚上睡前容易餓,我經常買些香腸、餅、饅頭備下,十一點鐘左右,到廚房炸兩塊饅頭、煎一根香腸,端到他房間裡。其實只為多一些共同消磨的時間。
誰都不會去愛在自己眼中毫無欽羨之處的人,薛君學問不及我遠甚,則他因何吸引我?說不清。他有一種無可挑剔的從容風度,十分篤定,永不會急躁失態;又有一種時常若有所思的、溫柔的神情。與他晤對之時,「如坐春風」尚不足形容,更像是面對一株散發清香的植物,他每笑一聲輒綻開一朵花,某種不可替代的寧靜浸透身心。
他敏捷如雄鹿,溫馴如牝羊;濃淡適中的眉雲之下,雙目猶如蜻蜓、鴿子或秋蟬的眼睛。
我已經不記得對另一人會渴望到這樣程度,懷著這樣惡狠狠的、絕望的熱情……想要完全地佔有他,要我的名字成為他唯一的囈語,成為他彌留時嘴唇上滑落的最後一片花瓣;但因自己曾經荒唐,我不得不反覆求證這不是另一次轉瞬即逝的好奇,且不僅僅是令登山家心癢難捱的「因為山在那裡」。
又恨不能向天借得利剪,剪去雜蕪往事,才好配得起他無瑕無邪。
有一段時間,我認為我終將失掉他,於是給他寫一段離別曲:
「……似這般敲窗冷雨瀟湘夜,怎忍聽高樓人唱雨霖鈴。恨只恨,香君閒了桃花扇,杜柳不遇牡丹亭。簾卷不盡西風,人道不盡飄零。早是我遠渡河津,你留下空庭,此一去重見無音憑。算別後徘徊立遍蒼苔徑,你可也輾轉終宵對月明?……」
《聖經·雅歌》寫道:「耶路撒冷的眾女子,我指著羚羊和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我認為他是情願的,因此「叫醒」也不算是罪過,更何況,我將給予他從未想象過的、世上最好的東西。
後來,我像要去殺人的西門吹雪一樣,擇吉日良辰,茹素一餐,沐浴三匝,更換松爽的新衣,把自己要做的反覆想過兩遭,便敲門進他房間去。他正在燈下讀書,朝我回過頭來,柔聲問:「什麼事?」燈罩清瑩透明,發散橘黃光芒,半截屋子亮得濃,半截屋子淹在黑暗中。
我不出聲,自暗影中輕手輕腳地走到光源處去,立在他面前,端詳半晌,探身吻著了他。
他並未怎樣驚異,就像春天的花苞迎迓雨水一樣,承接了這個吻。我的手反覆耙梳他的短髮,發綹在指縫間滑動,像流淌的糖漿。絕頂的快活令渾身皮膚要迸裂開,險些喊叫出聲。太銳利的幸福,有如抵在夜鶯心口的玫瑰花刺,讓人刺痛。
……那像是不再活在世間,或終於重生。
第一次見到他的身體,又是數日之後的事,其時也是在月光裡,不過薛君不是白先勇筆下「月如」那樣嬌弱的學生,「青白的胸膛和纖秀的腰肢」(《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他身架甚小,骨肉勻停,每處肌體都被十餘年的不懈運動鍛造過,腰肢細而柔韌,肌群不算發達,但出奇地精悍秀麗,有如春日山坡的曲線;那種修長身形,是青春期抽條抽得太快、體重還沒跟上的瘦,令他長久滯留在少年的形象中。「今夕何夕,見此粲者?」在現實生活中,我從沒見過,也再沒見過更美的男人。
在那晚之後,我和他要做出的決定是:就是眼前這個人?要向做夫妻的地步努力了嗎?
我知道我永不會忘記與他擁抱、親吻、挨貼、凝視、撫摸的時候,玫瑰與果實是怎樣芬芳地繚繞在腦際,那是一種強烈得像鐫刻在石碑上的愛意,比血肉持久,深到這個地步的感覺不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能夠擺脫的,一旦失去,往後的生命除了懷戀和悔恨,別無他途。
而對他這種男孩來說,第一個吻就像雛鳥破殼而出的第一眼。因此我跟他交換的答案都是:好。
歃血為盟、嚼指書誓都不必,事情就這麼定了。
星辰之下,羊群終歸於牧人的約束。「我們早起往葡萄園去,看看葡萄發芽開花沒有,石榴放蕊沒有,在那裡,我將我的愛情給你。」
2
我的隨身物品很少,一箱書一箱衣服,再把被褥抱進他的房間,就這樣開始同居,暗合雙鬟逐君去。胖房東來收房租的時候,把我和他上下打量兩遍,笑嘻嘻地說:「恭喜恭喜!」他很坦然地接受了,我也沒覺得窘迫。
莫泊桑有個短篇《愛情的語言》描述這樣一對情侶:女人在情熱之時,總是吐出不適宜的話,親吻後把情人呼作「我的胖狗兒」「我的大公雞」,令男人氣惱得直想把她打倒在地。作者這樣總結道:愛情像非常複雜的樂器,一點小事就能把它毀了……在愛情中應當有一種完美的協調,要在姿態、聲音、語言、溫情的表露上完全協調,要與那個動作、說話、表態的人以及他的年齡、身材、頭髮顏色以及他的形象完全協調。
「飢餓的人吃起來狼吞虎嚥,講究的人挑挑揀揀,他們常常為了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會感到無法遏止的厭惡,對愛情對菜餚都是如此。」戀愛最開始的時期,人們會沮喪地發現:愛情是否能順暢地繼續,取決於許多極細小的地方,例如:劈開腿的坐姿,吃飯時不雅的聲音與姿態(邊吃邊咂嘴,或每餐必以大蒜或臭豆腐佐餐,或喜歡張口、肆無忌憚地打出響亮的飽嗝)、肉體的氣味(有些人的肉體散發陳腐氣味,更別提口氣、腋臭與腳臭對情愛興致的毀滅性敗壞),還有各種惹人不悅的生活習慣:尾指上留一截長指甲用來挖耳、把鞋跟踩塌了穿、往牙縫裡吸氣代替剔牙、趿著難看的拖鞋上街、入睡後鼾聲震天,甚而至於對感情與生活的態度……衣食住行中佈滿成百個危險的細節,就像一條長路上的坑窪,不至於讓車子翻覆,可總歸是拖慢了速度;一口好菜中夾雜沙粒,你不會嫌惡得把菜全吐出來,但沙粒也夠讓人默默地不自在一陣。
比較著名的案例是,某對夫婦因牙膏從中間擠還是從尾部擠的分歧而離了婚。
兩隻帶有無數細齒的齒輪,要每一隻齒都緊密無間地咬合,無礙無滯地運轉,這要有多難?
我小心翼翼地度過了與他共處的第一個星期。難以置信的是,我沒有感覺到任何不適,哪怕一閃念也沒有。勤於運動、嚴謹作息、健康飲食,令他身上時時散發林間泉水似的清鮮香味,他面部孔竅中透出的氣息更令我瘋狂;以身高比例來說,他的手腳十分細小,長短適中的手指不夠纖秀,但能清楚看到它在未來的生活中修理水喉、更換燈管,並描畫出人生的曲線;他的所有動作,一揚手一回身,輕捷靈巧;每次我的手摟抱他,總要兜到他腰臀連線的地方,兩個淺坑之下是陡然隆起的山丘——並非世上每個男人都有這麼迷人的部位;他常為合租單元的公共區域做衛生;他對所有人都客氣而溫柔。
而他所不滿意我的地方,計有:從外面回來不洗手,吃手指頭,換衣服時不拉窗簾,躺著看書,用腳趾去按地上的插座開關(「容易觸電!」),洗澡時不拔掉熱水器插銷(「容易觸電!!!」)。就這些。
……這幾年,我一直在努力改著呢。
3
關於生活費,二人約定如下:買一個公用錢包,每次每人放進一百元,吃飯、購物都從其中取用。他還一定要說清楚:我答應跟你這麼做,是因為現在咱們花的是父母的錢。等到我自己掙到錢,一定不可以這樣。
簡媜說「淨」:有一種人淨得無話可說,像兩隻透亮的水晶匙鏗噔一響,連愛情也無法汙染他。薛就是這般。心思好像擱在琉璃身子裡,給我看個清明,毫無保留地相許相依。我並不感激涕零,只覺得一切本當如此。
研究生考試結束後,多數時間是這樣打發:我盤膝在床上看書。他用電腦畫畢業設計圖紙,只穿一條短褲,精悍的肌肉輪廓根根是鐵線描,彎著身坐,小腹前也淤不起一絲贅肉。畫上一兩個小時,累了,他過來依偎著我,和我說話。我把正看的書揀一段好的,慢慢念給他;一次看元朝民歌,大為激賞,說父母為怕女兒偷情,在她床前細篩爐灰(跟安徒生童話《打火匣》同妙),結果是「小奴奴負郎進門負郎出,兩人只穿一對鞋」,他為之笑,訝於此女智高膽大,我說不僅膽大,還要力大,若要我負你,那肯定是負不起,這女子的愛郎不知是怎樣嬌小;又讀《楊叛兒》「歡做沉水香,儂為博山爐」,釋者說有性暗示,我要他與我一起參詳,仍不得索解。
聽我說話時,他喜歡把手插在我衣服下,並無性的意味,只是在一處靜靜棲停,如倦鳥得枝。外面晝長人靜,驕陽遍地,此間一日,抵得世外千年。
亦有欲。怎可能沒有?壯碩飽滿的少年男女,愛意又如此充盈。第一次清晰感覺到身體中湧起陌生的潮汐,應和月亮的引力——他便是月,又像是天邊燃起的火燒雲。那種渴求是從每個細胞中滲出的,匯成壯闊的呼喊。但也沒有別的想望,只要抱住他,只要讓儘可能多的皮膚感知到他胴體的溫暖,體內的波濤就逐漸平息下來。
無論多寬厚多富有的男人,都願意家中有一位為晚餐忙碌的女人。從最開始的時候,我就對他說:君子遠庖廚,以後家務完全由我來做,這不是新式女性或舊式女性的問題,也不是平等的問題,我覺得男人的社會角色不在廚房裡——當然,你若肯幫忙,我自然高興,不過只是感激這個情分罷了。
每天下午相偕去買菜。因沒有冰箱,菜只能買很少,甚至幾毛錢的一把。他強烈希望我常試驗新菜式。這使我的圖書館記錄添了一種:菜譜。就算我試驗失敗,做的菜偶有鹽梅不調,他也仍然高高興興的,邊吃邊誇。像小孩子過家家,小女孩端出泥沙樹葉對小男孩說:飯做好啦!小男孩響亮地作勢大吃大嚼一番,嘴裡說道:真好吃。而我的興趣不在吃上,只在於看他吃。有一陣,給他熬養胃的桂圓糯米粥,天冷時文火燉一罐蘿蔔排骨湯,入夏改成每日一缽綠豆粥。夜宵端上來,他總要我也吃。我只陪上櫻桃大小的一口——否則我的體重有望與他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