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斑馬 傅真 第1頁,共2頁

2007年12月,當約翰·達爾文走進倫敦的一家警察局,他立刻就成為當年的新聞人物。這位英國男子聲稱自己患了失憶症,不記得五年前劃獨木舟獨自出海後失蹤至今的全部經歷。此前達爾文已被正式宣告死亡,妻子安妮對他奇蹟般的歸來表現得欣喜若狂。但很快安妮就受到警方調查,因為夫妻倆在巴拿馬與一位房產中介的合影意外遭到曝光。幾天後,他們詐死騙保的故事傳遍天下。

蘇昂對這個案子印象深刻。那時她和平川還住在英國,媒體整天打了雞血般大肆報道,新聞幾乎不間斷地滾動轟炸,人人都在談論這件奇事。她和同事也每天津津有味地八卦,因為不斷有新的案件細節被曝出,而且往往超出了普羅大眾的想象力。比如說吧,達爾文「失蹤」幾周後被妻子接回家中,就住在和她一牆之隔的小屋裡。他蓄起長鬚,裝瘸拄拐,平日出行自由無人起疑,就連與自己的父親擦肩而過都沒被認出來。再比如,拿到保險賠償後,他以假名申請到一本護照,飛到巴拿馬大肆購置房產,為退休做準備。更誇張的是,他們的兩個兒子對父母的騙局一無所知,真心以為父親已死,得知真相後困惑憤怒,宣佈要與他們斷絕關係……

艾倫的文章以臭名昭著的約翰·達爾文保險詐騙案開頭,漸漸引出正題:假死騙保的可操作性,尤其是近年來高發的海外死亡欺詐。

艾倫採訪了幾位為保險公司提供調查與諮詢服務的調查員和私家偵探,他們每個人都調查過至少上百宗海外死亡欺詐案。按照這些人的說法,與達爾文那類在西方國家假死的中產白人不同,他們調查的詐騙嫌疑人往往符合某種特定的特徵:大多來自第三世界國家(或者與這些國家有關聯),在西方(通常是美國)生活了若干年,買了大額人壽保險(有時甚至用假名投保),決定回老家探親訪友。然後,在回鄉期間,災難發生,受益人提出保險索賠。

「死」在第三世界國家比在美國容易得多。在這裡,你可以賄賂那些薪水極低的政府官員,欺詐可以成為一門合法的生意,甚至是一樁大買賣——不僅對索賠人來說如此,對當地經濟也是如此。只要有一點錢和關係,很容易就能搞到死亡證明,以及警方和醫院出具的虛假報告。「我已經在5個不同的國家被宣告死亡了,」一位私家偵探對艾倫說,「只是為了向客戶展示這有多容易辦到。」

美國領事館也很少會仔細查驗當地死亡證明的真實性,而只是機械地簽發一份《美國公民海外死亡報告》。私家偵探們抱怨說,他們見過太多此類未經驗證的死亡報告。

緊接著,艾倫在文中詳細描述了一樁假死騙保案:一對名叫kongsiri的泰國夫婦移民美國,成為美國公民。和很多新移民一樣,天堂的生活並不如他們想象中那般美好。於是他們想到了「經典」的人壽保險詐騙。他們給妻子買了保險,在一次回泰國探親時偽造了她的死亡。美國領事館簽發了《美國公民海外死亡報告》,保險公司支付了賠償金。他們一擊即中。

kongsiri女士隨後改換名字,在一年後用另一個美國簽證回到了美國,並又一次和kongsiri先生結婚,自稱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住在一個新的地方。他們已經大撈一筆,本應金盆洗手,謹慎度日,然而人的貪念永無止境——若干年後,丈夫竟故技重施,這回換成他自己在泰國「死去」,由他的第一任同時也是第二任妻子向九家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但這次有點麻煩,一家保險公司的調查員發現了一盤在曼谷國際機場拍攝的錄影帶,kongsiri先生赫然入鏡,而那時他本來應該已經死了。一環接一環,最後幾家保險公司全部開始調查——有些已經支付了賠償金,有些還沒有。kongsiri夫婦終被抓獲並被引渡到美國。由於追訴時效已過,第一起假死騙保案不會被起訴,他們最終因第二起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7到14年。

蘇昂盯著螢幕,一口接一口地啜著熱茶。有些東西顯然一直就在眼前,她只是視而不見。真相開始以一種支離破碎的方式呈現出來,之前曾留意到但不明白含義的細節重又浮現。此刻她竟也失去了驚訝的感覺,但令她自己都感到難以置信的是,她的胃裡竟翻湧著某種期待——某種危險業力即將來臨的美妙預感。她繼續讀下去。

泰國一向是騙子們青睞的「死亡」與「輪迴」之地,艾倫寫道,腐敗導致了混亂和無法無天,再加上不愛多管閒事的本地人和街道上成千上萬張外國面孔,這個國家儼然是騙子和逃犯的天堂。但泰國在保險詐騙這一領域並無壟斷地位,海地、奈及利亞、哥斯大黎加、印度、柬埔寨、緬甸都各具吸引力,而真正的「假死之國」當屬菲律賓。

菲律賓有一個蓬勃發展的產業鏈,專門為客戶提供「死亡工具包」,其中包括死亡證明、醫院報告、警方報告、目擊者證詞、屍檢報告(如果有「屍體」的話)、埋葬許可證、殯儀館賬單,甚至還可以製作葬禮的影片,或者組織一支假冒的送葬隊伍哭號著走在大街上……也就是說,他們提供一條龍全包服務。

在大多數情況下,假死騙保往往是通過偽造檔案來進行的,但如果沒有屍體,大部分保險公司會等上七年才發放賠償金。所以,你若想盡快得到大筆現金,就需要一具屍體來加快整個理賠過程。這就是為什麼菲律賓在這一行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你可以在這個國家的私人停屍房裡買到無人認領的屍體,方便快捷,物美價廉;你也很容易找到腐敗的交通警察並賄賂他們,於是當他們在車禍事故現場遇到一具大致符合客戶特徵的屍體時,就會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客戶的身份證件放在死人的口袋裡。然後屍體順理成章地被確認為被保險人,死亡報告被簽發,索賠開始運轉。當然,那個真正的死者的家人會疑惑他為何消失不見,並向警察局報告失蹤人口,但這樣的案子往往永遠得不到解決,因為死者正躺在別人的棺材裡。最終他的家人也許會認為他只是單純地跑掉了——擁有7000多個島嶼的菲律賓是最適合「消失」的地方。

人壽保險詐騙的吸引力一直長盛不衰,艾倫在文中感嘆,想想看吧,一個銀行搶劫犯,平均只能搶到5000美金,這些鈔票會被gps追蹤,然後他的臉會被槍指著,接著被判入獄;然而在保險詐騙中,你可能不會被逮住,沒有人會用槍指著你的臉,也許你還可以獲得從10萬到100萬美金不等的「收益」!

如果買的保險低於一個門檻,你很可能不會被追查,尤其是發生在海外的死亡索賠,保險公司往往傾向於與索賠人達成和解,以避免高昂的訴訟費用。只有當超過一定數額的可疑死亡索賠被歸檔時,調查員或私家偵探們才會跳上飛機,長途跋涉到犯罪現場,想方設法證明當事人其實並沒有死。這些人要麼極其容易被找到,要麼根本找不到,沒有中間地帶——幾乎所有的調查員們都如是說。

所以有些人真的消失了,蘇昂的心停跳一拍,他們真的拿到了錢。

當然,在很多情況下,假死的當事人被找到,詐騙案被成功破解,但更多案件從未被起訴。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只要沒有支付賠償金,公司就沒有遭受任何經濟損失。他們不想在這個人身上花更多的錢,也不想將案件細節公之於世,給後來者犯罪靈感。至於執法部門,跨國調查取證是個非常昂貴和耗時的過程,他們通常沒有充足的理由去追究「未遂」的欺詐案件。之前提到的kongsiri夫婦騙保案,只不過是用來「殺雞嚇猴」的少數案例之一。

如此說來,如果你有意偽造自己的死亡來賺上一筆,也許唯一的懲罰僅僅是索賠被拒?蘇昂覺得匪夷所思。

顯然艾倫也有同樣的疑惑,但調查員們對此驚人一致地不以為然。他們告訴艾倫,真正的懲罰來自你「新生」的每一天。消失意味著與你此前的生活切斷所有聯絡,你必須致力於保持隱身狀態,就像一份終身的工作。一旦「死去」,你就再也不能使用信用卡,不能給家人打電話,不能毫無顧忌地走在街頭,也不能使用過去的從業資格來賺錢謀生。帶著現金過境將是一件傷腦筋的事情,機場安檢將是一場嚴峻的考驗,而你的親密關係不得不從頭開始。從社會意義上說,你真的死了。你失去了你的身份、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必須適應這一事實。這就是為什麼假死很難成功——我們就是無法切斷與過往生活的聯絡,就像一個人很難揮刀砍斷自己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