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現在的時間是星期六晚上已過,星期天早上尚未到來,我所在的地方是公路邊上的一家酒吧,店名是「最後的機會」,我眼下彈奏的是《自由鳥》,已經是今晚第五次彈這首曲子了,可我腦海裡浮現的卻並不是羅尼·範·贊特supsmallid="filepos284843"/small/sup,而是從過去的日子裡跳脫出來的一名藝術家,威廉·葉芝,和他的那句詩「無疑神的啟示就要顯靈」supsmallid="filepos285084"/small/sup。可唯一一隻懶懶地走向我的狂獸是我的節奏吉他手薩米·格里芬。薩米已經不行了,一次次穿過擁擠的桌子,從舞臺上往廁所間跑。
六十年代的一大罪過就是給南方社會的白人男性引入了迷幻劑藥丸。如果你是蒂莫西·利裡supsmallid="filepos285534"/small/sup之類的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這些藥丸也許會擴張你的意識,可對於薩米這類人物,藥丸只會起到反作用,令他的大腦降格到與爬蟲走獸等同,被妄想控制,幹出魯莽的事情。
很難猜測,薩米在廁所間裡是鼻吸了毒品,還是直接吞服,不管怎樣,總之他的瞳孔已經擴張成硬幣大小。他經過一張桌子,見到一雙裸腿,一雙女人的裸腿,然後就緊緊抓住那雙腿。他脫下那雙腿上的高跟鞋,接著開始舔那雙玉足。大概三秒鐘之後,一隻穿著鞋頭包鋼的皮靴的大腳就狠狠地踢在薩米的後腦勺上,猶如一位橄欖球運動員在進行加分踢球。薩米蜷縮成嬰兒的姿勢,在滿地的花生殼和香菸屁股中昏厥過去。
於是,現在只剩下我的貝司手波波·林加菲爾特,鼓手哈爾·迪頓,以及我自己。我演奏完《自由鳥》,也就意味著,接下來將由我選擇演奏什麼歌。羅德尼僱用我時跟我說過,一個小時內至少得演奏一次《自由鳥》,還說這就好比他的顧客都是些急需用胰島素的糖尿病患者。他還說,剩下的時間裡,你可以演奏自己喜歡的歌。
我轉過身對著波波和哈爾,彈奏起加里·斯圖爾特supsmallid="filepos287072"/small/sup的《愜意歡鬧》的開場旋律,他們倆再跟上我的調子。斯圖爾特是被人淡忘的美國音樂天才之一,在屈指可數的幾位願意勞神聽他音樂的評論家中,有一位將斯圖爾特稱為南方鄉村酒吧裡「來自地獄的白色垃圾supsmallid="filepos287455"/small/sup使節」。斯圖爾特的音樂凝聚了兩百年以來阿巴拉契亞山區的靈魂精華,對於納什維爾的人來說,他的音樂太過純正,太過強烈,可納什維爾人還是使盡各種辦法,用可卡因摧殘斯圖爾特的大腦,往他的腦門上扣一頂牛仔帽,將他打扮成「音樂城」裡另一個毫無天賦的冒牌貨supsmallid="filepos287925"/small/sup。在人生的最後幾年裡,斯圖爾特曾經蝸居在北佛羅里達的拖車場裡:沒有電話,誰叫門他都不開,他稱之為家的那個鏽跡斑斑的大鐵殼的每一扇窗戶都漆成了黑色,靠著在納什維爾搞音樂創作時剩下的一點兒錢勉強度日。
這樣的生活方式自然有它的魅力所在,尤其是在今夜,當我望著「最後的機會」酒吧裡坐得滿滿的顧客(大多是人生失意者)的時候。有一個男人腦袋擱在桌子上,雙眼緊閉,嘔吐物從他的嘴裡流出。另一個男顧客卸下了假牙,用它去夾隔壁桌一個女孩的耳朵。一個身著紫色連身工作服的胖女人在哭泣,另一個女人則在衝著她尖叫。我心裡想,也許人類應該停止繁衍了。就讓上帝或者進化或者不知什麼鬼東西,將我們這兒的人類從頭來過,因為這個世界全亂套了。
和斯圖爾特一樣,我也住在拖車裡,但我不得不離開拖車去工作,並不是我情願去,而是因為我不是一個音樂天才,我只是一個四十歲年紀、沒了工作、不得不打工掙錢維持生活的高中英語老師。當樂師掙的錢,比我為本地每週出一份的報紙做校對的零工酬勞多出不少。正是出於這個原因,每週有四天,從晚上七點到凌晨兩點,我都會出現在這兒,以萊納德·斯蓋納德樂隊的名義演出,掙得贍養費,同時讓討債人離我的拖車遠遠的。
我不會拿失去教職、失去妻子、失去孩子的細節來煩你。就像政客們常說的,錯誤已經造成,多說也於事無補。我最後工作的那所學校的校長言之鑿鑿地告訴我,我在亞馬遜雨林以北的隨便哪個地方都找不到一份教書的差事。我的前妻和孩子都還在加利福尼亞。對於他們來說,我就是個裝有支票的信封罷了。
目光越過坐著顧客的桌子,我看到休伯特·麥凱恩坐在吧檯邊,一手舉著啤酒杯,一手握著路易斯維爾牌球棒。休伯特是我們的保鏢,體重兩百五十磅,體內蘊含著凱爾特人遺傳下來的暴力,準備隨時爆發。他的光頭上扣著一頂棒球帽,上面繪了一個怒目而視的骷髏,一手揮舞著鐮刀,另一隻手裡握著黑白方格旗。這一圖案的象徵意義不甚明瞭,不過當戴帽子的人是個白人壯漢,又手握一根三十六盎司supsmallid="filepos290652"/small/sup重的球棒時,他不會是一個你想招惹的人物。
坐在休伯特身旁的,是他的好友喬·唐·拜爾斯,他正式改名之前,叫約瑟夫·拜爾斯。每個年紀在十四歲到二十五歲間的白人小夥子似乎都想看上去像黑人,行動也像黑人,喬·唐卻反其道而行之,這個二十三歲的黑人小夥子竟然想變成咀嚼「乾杯」牌菸絲、聽鄉村音樂的南方白人。可是和那些歪戴棒球帽、身穿低腰褲的白人小夥子一樣,喬·唐並不能完全擺脫自己原來的身份。大得像輪轂蓋的皮帶扣、蛇皮靴,這些都挺像樣,不過他腦袋上的牛仔帽戴得過低,蓋住了右眼,帽簷傾側,使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個打扮越界的皮條客,而不像牛仔。他開的卡車是另一個洩露身份的細節,那是一輛豐田兩輪驅動,有四個泥地越野輪胎,後擋風玻璃上貼著車手戴爾·恩哈德supsmallid="filepos291749"/small/sup貼紙,他卻不知道任何一位恩哈德的真正粉絲都寧可開一輛割草機,也不願駕駛雪佛蘭以外的任何品牌的汽車supsmallid="filepos292000"/small/sup。
在吧檯的另一邊,羅德尼正在收取顧客交給他的所有東西——皺巴巴的鈔票,一捧硬幣,薪水支票,結婚戒指,腕錶。有一次,甚至有個顧客用小刀將牙齒上的一塊金質填料從嘴裡挖了下來。當時羅德尼連眼睛都沒眨一下。
看著羅德尼收錢的模樣,你很容易認為羅德尼只是個升級版的弗萊姆·斯諾普斯supsmallid="filepos292604"/small/sup,就是那種將妹妹的裸照賣給高中同學看、從而賺得第一桶金的傢伙。然而,根本不是那麼回事。羅德尼畢業於南卡羅來納大學,拿到了社會工作專業學位。他立志要讓世界變得更美好,可據羅德尼的說法,世界對此一點都不感興趣。
他的社工生涯終止於開始的那個星期。羅德尼借了教堂的一輛巴士,載著哥倫比亞市的一些貧困青少年去看亞特蘭大勇士隊的比賽。在駛向亞特蘭大的半路上,這些青少年就造反了。他們用裝胎棍將羅德尼揍了一頓,搶走了他的錢和衣服,把他赤身裸體、鮮血直流地扔在路邊的水溝旁。一個星期後,就在羅德尼出院的那天,那輛巴士被人發現浸沒在奧克弗諾基沼澤裡。又過了一個月,那些叛逆青少年才被找到,其中幾位已經混進了邁阿密的販毒組織。
羅德尼說,經營「最後的機會」酒吧表達了他的人生哲學觀點。他在收款機上方,貼了一條達爾文主義主題的保險槓貼紙,上面畫了一條進化出四條腿的魚的輪廓。羅德尼在魚的嘴巴前面畫了一個「對話氣泡」supsmallid="filepos293992"/small/sup。這條魚說:讓畜生絕種吧!
羅德尼似乎將這句話記到了心上。在「最後的機會」酒吧,只提供一種調和飲料,也就是羅德尼稱之為「終結者」的東西。這種飲料裡有六盎司的傑克·丹尼威士忌,六盎司的英國薩里郡私釀烈性酒,以及「山姆之選」supsmallid="filepos294473"/small/sup牌番茄汁。有些顧客聲稱,為了更帶勁,還要加入一點打火機油。沒人喝過三杯以上的「終結者」卻依然不倒,就連休伯特也不行。通常只需兩杯,就能讓喝的人倒在地上,番茄汁流到下巴上,彷彿剛剛被人往嘴巴里開了一槍。
我們唱完《愜意歡鬧》,僅有三四個顧客拍手喝彩。許多顧客不知道這首歌是什麼,也不知道加里·斯圖爾特是何方神聖。電臺和音樂電視臺已經麻醉了他們,他們認不出真正的音樂,甚至連來自他們那類人血脈的音樂都不懂。
說到這,我突然瞅見了埃弗裡特·埃文斯。令我懊悔萬分的是,我兒子有四分之一的基因屬於這個男人。他正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部攝像機。埃弗裡特在休伯特身旁停留了一會兒,然後昨晚的慘烈事故終於盯上了我。
我放下吉他,朝門口走去。埃弗裡特依舊在拍攝,直到我站到他面前。他把攝像機放到與腰部齊平的高度,正對著我,彷彿手裡舉著一把烏茲衝鋒槍。
「埃弗裡特,你打算幹什麼?」我說。
他咧嘴一笑,然而他的笑容裡飽含著惡意與緊張情緒,就像一名政客被要求解釋他最近分批存入銀行的十萬美元是怎麼回事時候的表情。
「關於你適不適合當父母,我們剛剛又獲得了一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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