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將要再打她,被馬勇拎走。春天眼裡閃出欣喜來。可馬勇挽起衣袖,躬下身子便揪住她頭髮。春天開始彈跳。馬勇沒抓好,重抓一次。他拎起她,用手肘壓住她腦袋,掂了掂,說聲「起」,三兩步便跑向另一頭。春天的身子跟著頭髮,頭髮跟著那文著大龍的粗手,朝另一頭奔跑,猛然撞到牆上。還好牆體包著厚呢,否則準得撞死。
「是不是你偷的?」
「不是。」
馬勇換了另一隻手,重新抓牢,不停拎著往牆上撞。「你這個瘋子。」馬勇咆哮著。而春天還在說:「你說過永遠不打我的。」
「你他媽就是一個瘋子,我認識你的時候你就是個瘋子。」
馬勇是偏執狂。我們以為撞三五下就夠了,可他撞個沒完沒了。我們一起拉他,他還是用盡最後氣力,將她撞了一次。牆都凹下去一些,脖子撞歪了。因為這事,很多人覺得過去一些莫名其妙的事都得到解釋,比如一隻耳墜不見了,或者本來是五百元的轉過揹回來只剩三百。她們恍然大悟。可我覺得春天不是這樣的人。春天是偷走戒指,可這和偷走一個男人相比算得了什麼?你偷走我的男人,我偷走你一枚戒指,不算合理嗎?何況這戒指本來就是買給春天的。誰比誰不要臉?春天當天走了。
我一邊喝酒一邊開車回家。路人指著我驚呼,交警也露出疑惑的眼神。我若被關幾天就好,實在是沒辦法安排自己的生活。我在睡夢中被敲門聲驚醒。是物業的人,「公安分局打電話來,要你下午兩點前去一趟。」
「什麼事?」
「沒說。」
「你確定是找我?」
「確定。」
「那你知道是詢問還是訊問?」
「我不懂。你最好去一下。」
我不停換電影片道。憑什麼。可最終還是驅車出門。在岔路口,陽光暖和,像在人行道灑出一層金水,樹葉燦爛地搖曳。這是自由時刻的景象,你可以從此遠走高飛。但我還是駛到分局。詢問針對的是證人、受害人及知情的人,訊問針對犯罪嫌疑人,若是犯罪嫌疑人,不會打電話請,上門撲倒就是。到達分局大院,我還在想,這一生我到底做錯什麼而不自知?或者,我得罪過誰?等到我確信身上並無酒味,才下車。我害怕的是公安局本身,就像頭一次住院的人害怕的是醫生,他拿著銀刀,會開膛破肚。
「沒事的。」我在走廊聽到一個來回兜圈兒的人呢喃。他穿著鬆軟的背心和襯衫,腳蹬涼鞋,趾間有發裂的泥塊。他是船伕,自言自語道:「我不就是聽指揮打撈一下嗎,會有什麼錯?」我斜眼看去,他便低頭避開。我按紙條上寫的,敲開某間辦公室的門。一位戴眼鏡的白胖警察站起來,「坐。」
他給我倒水,使我大為寬慰。「請問找我有什麼事?」我問。
「就是想了解一些春天的事。」
「她是我老婆過去的同學。」
「為什麼住你家裡?」
「她和我老婆感情好,又窮,租不起房子,就住我家裡。住了三個月。」
「她是什麼樣的人?」
「至少不是壞人。講禮貌,很少給人添麻煩。」
「你知道她在ktv幹過麼?」
「最近看報紙才知道的。」
「她有沒有跟你或你老婆說過什麼?」
「說什麼?」
「誰對她不好之類的。」
「沒說過。」
「你回憶一下。」
「沒說過。」
「她住在你家時也沒說過?」
「沒說過。」
他做完筆錄,給我看,我輕點印泥,在簽名上摁了黃豆那麼一塊。「你們每個人摁指紋都這麼小氣。公安局就有那麼可怕?」他說,但沒讓我再摁。
「我可以走了麼?」我擦著印泥,說。
「聽說你是畫家?」
「只是有時給小孩辦培訓班,算不得什麼。」
「那你怎麼看這事?你坐。」
「現在死亡都是受辱。」我以局外人的身份說,「之前任何時候,死亡都是私密的事,但現在不同,它變成新聞素材。」
「你這麼說很新奇。」
「還有更新奇的。就是以前我從不信一句話,現在信了。」
「什麼話?」
「‘進了公安局,沒罪也會覺得自己有罪。’」
他看起來樂翻了。
「現在我可以走了麼?」我說。
「你等等。」
他揹著手,遊蕩至走廊,將腦袋探進會議室。通過虛掩的門,我看見會議室地上團著一捆沾滿灰塵的電線。「我可以走了麼?」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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