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掏出一張不足三十字的介紹信。看格式原是開給看守所的,改寫成殯儀館。在填寫探視理由處,警官劃了個斜槓。這裡最好能寫上具體內容,比如「協助調查採訪」,他面露難色。「這就夠了。」警官說,「我們還沒開過這樣的介紹信。」
他花費兩天來解決此事。打電話給自己報社的記者,讓他們聯絡這邊同行,再由後者聯絡這邊公安局熟人。一環比一環疏遠。他得到這邊記者承諾,說馬上,卻從上午等到下午。他闖進報社,喊叫對方。「沒看到我正忙嗎?」對方說。
「我只是著急,兄弟。」他逐漸緩和下來,「她是我女朋友,女人。」
等待時,他想:實在不行,將汽油倒在廢棄靈車上,反正僅有的一隻輪胎也癟了。車內鏽跡斑斑,塞滿溼木條。將它們點燃,讓它們冒煙,然後在他們跑出來時,潛進殯儀館。這辦法並不明智。還不如手持木棍,將他們挨個打翻。
他頭一次走進殯儀館時,被看守攔住,「你怎麼搞的?」他看見鞋在地面上留下印跡。「你要幹嗎?」看守說。
「我來看我女人。」
「運來多少天了?」
「應該有七八天。」
「帶戶口本了嗎?」
「沒。」
「結婚證呢?」
「沒結婚。」
「那你憑什麼說你是她男人?」
「我就是她男人。」
「那我也是。」看守說,「你總得有個證明。」
「我騙你幹嗎?到現在為止我還沒看她一眼呢。」
「每個人都這麼說,說是死者的親友。但你不覺得殯儀館也是個單位嗎?你們想來就來,一來就得配合你們。但你們不應該對它講點規矩嗎?」
「您看這裡一個人也沒有。」
「這是規矩。」
「您行行好。」
「我為什麼要行好?我在這裡上班,乾的就是這事。」
「她真是我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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