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經是一個多麼安分守己的人啊,勤奮、忠誠、健康,但這所有的節制都在這半個月中打破。廉價的威士忌酒和嶄新的朋友圈把他裹進了洪流。宿醉後的頭痛讓他懊悔昨夜的荒唐,然而當夜晚降臨時,他身不由己地重新主動投進了丹妮絲的朋友當中。
這是群瘋狂的夜貓子,當他繁忙地工作了一天後,本想和丹妮絲靜享一段甜蜜的,他喜歡這份只有兩個人在一起的靜謐的甜蜜,誰知迎接他的是喧鬧的舞會和噪聲。香菸的濃霧中人們跳著舞,這就是他敲開丹妮絲家的門後看到的景象。這群人倒是很熱情地立刻希望他能夠融入自己的圈子中。
留聲機的聲音迴旋在房間裡。「啊,你看,這樣多好!」丹妮絲興奮地告訴他,這是她的朋友凱莉·諾克的主意。「大家都是朋友,一個電話全來啦,喬治,我的朋友凱莉。」此時,屋子裡的人們在瘋狂地跳著舞。
凱莉精明能幹得有些讓人討厭。可以看出凱莉年輕的時候還是很漂亮的,但是現在四十歲左右的她,也只有頭上那金黃的頭髮還能讓人有些欣慰。她的胸有些過於平坦,嘴巴卻令人生厭地撅得比誰都高。就連向人打個招呼都誇張得有些做作:「歡迎你,喬治,丹妮絲一直在誇你,說你多麼開朗有見識呢!」
凱莉有些期待地等著巴位元能夠邀請她共舞,於是巴位元獻殷勤般投其所好,兩個人像年輕人般瘋狂,巴位元可不是個孬種,他表演得盡心盡力。取暖爐和不合時宜的椅子腿卻攪和著人們的舞步。巴位元一邊跳,一邊觀察著其他人。人群裡有一個瘦高個的女青年,她那過於自負的神情告訴人們她很能幹。另一個女人卻是一個姿色和氣質都毫無特色的平庸人。還有三個年輕的男人,衣著誇張,一看就知道是冷飲店裡的夥計,至少是這類人吧。最後一個也是個男人,同他的年齡應該相似,旁若無人地坐在一旁自得其樂。
他努力完成了自己陪舞的任務,丹妮絲則親切地把他拉到一旁,求著他說:「喬治,你得幫幫我,家裡沒酒了,這群人都想瘋狂一把,你能跑一趟嗎,到哈里·韓遜的鋪子去一趟。」
巴位元壓抑著自己的不快:「可以。」
「我讓明妮·森塔克和你一起去。」
森塔克就是那個瘦瘦的能幹的年輕女人。她神情嚴肅地說:「巴位元先生好,早就聽說了你的大名,能和你一起去,我感到很榮幸。你可是位名人,今天的場合太隆重了,我都不知道如何表達我對你的敬仰了。」
森塔克小姐真是一位善言的人,一路上嘴巴就沒有歇過。
巴位元多想粗暴地打斷她的話,可是心裡面罵了幾十次的粗話還是沒能講出口。丹妮絲是向他說過她的這幫朋友,但是他從來沒有把這些話放在心裡,他一直認為丹妮絲是高傲的玫瑰,絕不會有這些俗花雜草出現在她的空間的,然而現實打破了他的夢想。巴位元從內心裡討厭著這群人的存在,當他可愛的丹妮絲向他熱情地介紹這些朋友的時候,天知道他有多麼反感和失落。
等他們取完酒回去的時候,巴位元的心情一點兒也沒有好轉,森塔克已經沒有了剛才的熱情,她現在對巴位元冷冷地充滿了敵意,那幫冷飲店裡的夥計們卻熱情地讓人肉麻。「老喬治」是他們對他的愛稱,他們熱情地邀請他狂歡。這是一群粗俗的、窩囊的年輕人,滿臉疙瘩,繫著皮帶的上衣,讓人心生厭煩,然而他們卻能把丹妮絲照顧得像個女皇。他不得不努力使自己與他們融為一體,學著他們粗俗地高喊著:「幹得漂亮,彼得!」可是他卻底氣有些不足,他分明不喜歡這樣,一片混亂。
丹妮絲和他們廝混著,快樂地享受著他們的調情,而且在每一支舞結束的時候都會在那滿是疙瘩的臉上親上一口。巴位元煩了,然而他不得不壓抑著,他第一次感受到,她的脖子已經不再年輕,下巴也已經有了鬆鬆垮垮的肉,那張失去了青春的臉肌膚是那樣鬆弛。舞曲的間隙中,她高傲地坐在最大的椅子上,揮灑著煙霧,挑逗著那些還是孩子的年輕人來陪她聊天。(她還真把自己當女王了嗎?巴位元煩惱地自語道。)而她得意地問森塔克:「我的小別墅很美,對嗎?」(小別墅,笑話,一個老女人養條雜毛狗的地方!啊,我應該待在家裡,我還是溜走吧……)
哈里·韓遜的威士忌後勁太兇了,沒有幾杯,他已經醉得忘了自己在做什麼,他不再想溜走了。他覺得混在這些人當中很快活,他已經融入這個群體了。凱莉·諾克和彼得已經把他當成了朋友,彼得最年輕,也最富有活力。當然最有魅力的還是那個陰沉著臉的中年人吧,他會成為巴位元的朋友的,他叫富頓·貝米斯,對,就是這個名字,他在鐵路上供職。
這些人說著巴位元從來都沒有聽過的話,他們是那麼自負、聰明,當然還很漂亮有情趣。他們是典型的波西米亞人,是這個城市真正的主人。天頂市的豪華場所就是為這些人準備的,劇院和路邊店並不矛盾。反而是那些不會享受生活的人讓他們更加鄙視。他們現在就在快樂地議論著。
「彼得,我昨天去晚了,那個混賬出納太好玩啦,我都沒法跟你說!」
「是啊,莫非醉得不省人事,成了爛泥?格拉第斯到底對他說了些什麼,怎麼會那樣?」
「還記得鮑勃·畢克斯第夫嗎?那個人膽大得要命,竟然想帶我們回家,夠有種!」
「多蒂跳舞時你看見了嗎?瞧那德性!」
就連最為反感的森塔克的話,巴位元也高聲贊成了。「所有人都應該跳爵士舞,一天都不能落下。不能,不跳的絕對不正常。」這就是森塔克的高論。巴位元沒有反感。凱莉·諾克太太笑著說:「你也愛坐在地板上,這才是波西米亞的風格。」
巴位元也加入了大聲嚷嚷的行列,他很得意有人聽他說話,他大聲訴說著吉拉爾·道克先生、洛德·威康比、威廉·華盛頓這些人,周圍沒有人批駁他,他感受到了肯定和自由。當他看到丹妮絲情意綿綿地靠在年輕人的懷裡,他竟然沒吃醋。凱莉·諾克肥嘟嘟的手不知什麼時候也跑到了巴位元的手中,如果不是丹妮絲那冷冷的眼光,他還不會捨得鬆開。
凌晨兩點了他才到家,他已經無怨無悔地決定加入這幫人當中去了。儘管自己白天的會議那麼多,自己的交易是那麼的煩瑣累人,但是此後他覺得必須參加這群人的聚會,和他們一起自由放鬆。於是,雞毛蒜皮的糾葛成了他生活的主題,每個成員都不能例外地必須解釋,卻越解釋越亂套,還不能間斷必須接著打電話分享一切。
這個圈子裡的人比老媽子還多事,比偵探還要好奇,恨不得每分鐘人都是透明的,你在哪,做了什麼,和誰在一起,必須得報告給每一個人,每一個人也都必須有監督的權利。巴位元哪怕是為了生意晚去幾分鐘也得鄭重其事地解釋清楚。
電話是這圈子人每週都必須履行的義務,誰都得打,一個都不能少。「你為什麼沒給我打電話?」興師問罪的情況經常降臨到巴位元的頭上,不只是丹妮絲的責問,凱莉、珍妮、卡彼特莉娜,新朋友、老朋友規矩不變。
巴位元曾經覺得丹妮絲是因為失落了青春才感情用事,可是當他參加完凱莉·諾克家的聚會後,他完全被洗腦了。諾克家很大,但是丈夫卻很矮小,那次聚會到場的大約有三十五個人。巴位元現在已經是這個圈子裡的老人了,人員更迭的可真是頻繁,誰還能記得上個月有誰做了什麼事,那絕對是這個圈子裡的老前輩了。就像給食品店做廣告的阿伯色倫太太吧,誰還記得她呢,她已經遷到印第安納波利斯去了,善於遺忘是這個圈子的特性。
巴位元喜歡凱莉家的聚會,這樣,丹妮絲就不用作為主人忙於招待,他們可以安靜地坐在一起。丹妮絲穿著他非常喜歡的一件黑色的薄紗裙,端莊而秀麗,他開始後悔自己曾經對丹妮絲產生過反感,他入迷地盯著丹妮絲,一刻也不想離開。現在他很樂意開著車送她回家。巴位元渴望自己變得年輕,為此,他專門去挑了根鮮亮的黃領帶,然而歲月的無情讓他明白青春是找不回來了,可是他儘量扭動著自己笨重肥胖的身軀去跳舞,滔滔不絕地大聲與人討論,好像和她一樣的年輕……至少打扮得外表上很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