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索密斯籌建新居

晚宴已經過去了三天,索密斯走出自家的綠漆大門,停在廣場上轉身看了看。這段時間以來,他總覺得自家房子需要重新刷一下漆,現在看來真是如此。

剛剛,他的妻子正兩手交叉著搭在膝頭,坐在客廳的長沙發上等他出門。沒什麼可意外的,事實上,她每天都是這樣巴不得他離開家。他不知道自己哪兒錯了,他不酗酒,不賭錢,不舉債,不結交浪蕩朋友,也不胡說八道,更不在外面鬼混過夜。他覺得,妻子對他有一種難以抑制的厭惡。但是他不知道為什麼,這讓他很不舒服。她同自己結婚是個錯誤,她根本不愛他,也許她想愛他卻辦不到,然而,他覺得這一切都不能算作理由。

最終,索密斯只好將一切責任都歸到妻子身上。他從沒見過這樣一個能讓所有的男人為她著迷的女人,他們兩個無論一同出現在什麼場合,那些男人的神色、舉動、聲音,都能印證這一點。儘管如此引人注目,但是她的行為舉止卻仍然得體,總是恰到好處,讓人挑不出一點兒毛病。在盎格魯-撒克遜種族裡,是很少有這種女子的——生來就要被愛和愛人,沒有愛便活不下去,然而,索密斯卻不知道這一點。他只是認為,她的吸引力是他個人財產的一部分。然而,他也發覺,她對別人的好意給以相同的回報,而對自己,卻一無表示。他一直在納悶:「她為什麼會嫁給我?」此前那艱辛的求愛過程,他似乎已經遺忘了。婚前一年半,他幾乎時時圍在她的身邊,討好她,送她禮物,請她吃飯,隔上一個星期便跟她求一次婚,不給其他的追逐者留有任何空子。直到有一天,他發現她非常不喜歡自己的家庭環境,便使了個小伎倆,竟然成功了。只是他已經記不得,那一天,那個金髮美眸的女子只不過是在賭氣任性,她答應嫁給他的時候,一臉柔弱、無助的複雜神情,這一切他當然已經記不得了。

這便是書中所說且眾口稱道的那種鍥而不捨的求愛故事,愛情千錘百煉終成鋼,男人的付出終於有了回報,他們結合之後,一切便只有幸福與安逸了。

林蔭道上,索密斯一個人向東走著,仍然是一副左顧右盼的樣子。要麼修理房子,要麼去鄉下造一所房子,他想。

最近的一個月裡,他把這事情想過幾百遍了,草率行事可要不得。眼下,他是有一些錢,收入與年俱增,如今差不多每年有三千鎊的進款。而與此同時,他的投資卻沒父親詹姆士想象得那麼大——他覺得自己的孩子應該混得更好一些。索密斯想:「即便不計入待討回的洛勃生或者尼古爾的款子,我拿出八千鎊來,也不太費力氣!」

走著走著,來到一家畫鋪,他停下來看了一看。他是喜歡藏畫的,在孟特貝利爾廣場六十二號,那有一間專門做這個的小屋子,那裡放滿了油畫,因為掛不下,便都靠牆堆著。他經常趁著夜色,將買來的畫從城裡帶到這裡。每個星期日下午,他都要到這間小屋子裡來待上幾個小時,在亮處把這些畫開啟摩挲一番,檢視背面的記號,偶爾自己也做上去一些。

這些差不多都是風景畫,近景中帶著些人物。這與倫敦的高樓大廈和繁華街市形成了鮮明對照,也算是他的一種無以言明的反抗,因為他的生命,連同他的父輩、他的階級的生命,都是在這樣一個倫敦城裡度過的。偶爾,他也會挑幾幅畫出來,搭上一輛馬車,去喬伯生拍賣行稍作停留。他很少以之示人,伊蓮的眼光很讓他信服,但正因為如此,他從來不向她請教。伊蓮極少來這裡,來了,也不過像個主婦那樣不管不問。對這些畫,索密斯從不請她看,她也從不要求看。這讓索密斯也覺得甚為不快,他對她的驕傲既懊惱又擔心。

畫廊的大櫥窗映出他的身影,與他面面相覷。

他那高沿帽下的頭髮顯得很亮,簡直跟帽子一樣泛著光。他的兩頰蒼白,臉龐瘦削,唇形很清晰,下巴剃得很乾淨,只剩一片淡青色,顯得很堅定。此時,他穿著一件緊緊裹在身上的黑外套,整個人看上去氣定神閒,但又透露著老謀深算的派頭。然而,櫥窗裡那一雙灰色而又無情的眼睛卻透露著侷促,在眉心中間擰出一道皺紋,似乎將自己心頭的弱點看了一個底兒透。

他記下了畫和畫師的名字,估了一下價值。然而,這一回他卻沒有像平時那樣覺得滿足,便怏怏地朝前走了。

六十二號的那間房,頂多可再用一年。若說蓋房,如今建築業頭寸【注:頭寸:金融術語,此處意指建築行業投資乏力,建築材料成本正低。】正緊,是動手的好時機。他看中的那塊地在羅賓山,他在春天去勘查尼古爾抵押的房產的時候,便相中了它,位置相當好。而且,海德公園三角場周邊十二公里之內,地價一準兒是看漲的,將來也可以狠賺一筆。所以,在那地方蓋一所房子,造得漂漂亮亮的,是一筆大好的投資。

這樣一來,他便會成為家族裡第一個在鄉下置業的人,當然,對此他是不大熱心的。因為,對於一個真正的福爾賽家族成員來說,一切愛好,甚至是社會地位,都是最末的事情,只有在得到了儘可能多的物質收益之後,才勉強可以嘗試一下這些奢侈的事情。

當然,讓伊蓮跟著他一起搬出倫敦,不給她留下走親訪友的機會,也是很重要的。這樣一來,那些給她灌迷魂湯的朋友也就自然而然地隔開了,尤其是珍。他簡直有點恨她,而她也不喜歡他,雖然生在同一家族,這倒也不足為奇。啊,只要伊蓮搬出來,一切問題都會解決。她會喜歡那房子,因為她愛漂亮,她會為了房子的裝飾快活地忙碌起來。

房子的樣式一定要別出心裁,那樣才能賣個好價錢。帕克斯最近建造的那一座,就有個塔樓。不過,那傢伙也抱怨,說建築師讓他虧大了。是的,好的建築師是不會想著替你省錢的,他們替你散財還引以為榮。跟這幫人打交道,簡直麻煩透了。然而,帕克斯那所房子的塔樓,還是讓索密斯下定決心,一定要找個好建築師。

正因為這個,他才盯上了波辛尼。史悅辛家的晚宴之後,他便四處打聽,所得的訊息雖然不多,卻讓他很滿意。他們告訴他:「那傢伙是個新派人物。」

「本事怎樣?」

「簡直了得,不過,還真有些不好說!」

他沒有打聽到波辛尼建過任何房屋,對他的收費標準也完全不得而知,這讓索密斯覺得,自己可以給他開一個條件。這簡直讓他很得意。福爾賽家族一向遵循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信條。即使不能免費,至少也可以得到最大的實惠。另一邊,正因為這所房子要造得匠心獨具,這也相當於給了波辛尼一個施展才能的大舞臺。

索密斯認為,波辛尼肯定會接受這個工程,想到這一點,他終於開心起來。他真是一個好福爾賽家族成員:但凡有利可圖,世上就沒有讓人不快的事兒。

波辛尼的事務所離他家很近,就在斯隆街上,整個建築過程都會在他眼皮子底下進行。

再有,既然承攬這個工程的是珍的未婚夫,而珍又是伊蓮最好的朋友,那麼,她也就不會反對離開倫敦了。說不定,她最要好的朋友能否結婚,就要看這一下子。所以,伊蓮絕不會攔著這事兒,讓珍結不成婚,這簡直不是她的性格,他太瞭解她了。珍是這樣希望的,而且,這樣對他也是有好處的。

波辛尼看上去很機靈,但是骨子裡有股子憨勁兒——完全不計較得失,這一點,還真是可愛。索密斯覺得,在金錢方面,他應該是非常容易被打發的。索密斯並非成心這樣想,這類思維,在每一個成功的生意人頭腦裡都是根深蒂固的。在他一路向羅德門山走去的時候,與他擦肩而過抱有同樣思維的生意人,又何止千千萬萬。

所以,他的這一番小算盤,是無比符合於他所屬的這一偉大階級的令人費解的原則的——當然,也無比符合人性。

索密斯在人群中前進,有點兒擠。他平時都是看著路走,今天,卻格外有興致地望著聖保羅教堂的穹頂。那座穹頂對他有一種吸引力,每個星期中有兩三次,他在進城路上都會停下來,在教堂外部的柱廊上徘徊五六分鐘,讀一讀那些石碑上的名字和志文。這種情形簡直有些不可理解,或者,是因為這樣做可以讓他集中精力對付當天的生意。在他需要辦理一件很費腦子的事情,或者是他在心裡盤算著一個重大念頭的時候,他都會來到這裡,對著碑文一條一條地看起來,聚精會神。之後,他便會悄然地從那裡出來,步履穩健地向著齊普賽街走去,那自信的派頭,像是敲定了一樁買賣一樣。

今天早晨,他仍然走了進去,只是沒有去端詳那些碑文,而是仰頭望著柱廊和牆壁的空處,站著不動。那張仰起的面龐,跟教堂中的其他人一樣,顯得深沉且嚴肅。在這幢廣大的建築中,他的臉色如白堊一般。他戴著手套,雙手原本十指交叉地握著傘柄,突然間,卻把它舉了起來。難道,還有什麼聖靈能感動他?

「哦。」他在想,「我必須找間房子,將那些畫全部掛起來!」

當日傍晚,他從城裡回來,路上徑直去了波辛尼的事務所。到達的時候,那位建築師正穿著一件襯衣,吸著菸斗,伏在一張圖紙上畫線。波辛尼問他要不要喝一杯,索密斯拒絕了,接著直奔主題:「要是星期天得閒,你跟我去羅賓山看一塊房址,如何?」

「你想造房子?」

「可能吧。」索密斯說,「眼下還沒確定,為我保密,我想聽聽你的意見。」

「那好。」建築師答應了。

索密斯仔細看了看這間屋子,說:「你這兒略高了一些!」他想了解一下這位建築師的業務性質和範圍,多多少少,對他是有用的。

「目前還不錯,你只是住慣了好房子。」建築師回答。

他磕出菸灰,卻仍把空菸斗塞回嘴裡,用牙咬著,好像這樣更便於他與人交談。索密斯看到,他的兩頰是癟下去的,像是故意在吮著腮幫子。

索密斯問:「這間事務所房租多少?」

波辛尼說:「有些貴,五十英鎊。」

這回答,在索密斯聽來不錯。他說:「確實是有點兒,星期天十一點左右,我來找你!」

週日,他搭乘自備的馬車,接上波辛尼到了火車站。到了羅賓山,兩人沒有找到馬車,便只好步行一英里【注:1英里=1.609千米。】半才到達目的地。

那天是八月一日,驕陽當空,是個晴空萬里的好日子。兩人腳下踏起塵土,走在一條通往某座小山包的小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