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悅辛家的飯廳正對著海德公園,以橙黃和淡青為主色調。此時,它的圓桌上擺了十二套餐具。
飯廳中間懸掛的玻璃燈架帶有花紋,上面綴滿蠟燭,如同一座巨大的石鐘乳倒垂在那兒。屋內擺著一個鑲金邊的大穿衣鏡,大理石茶几和笨重的有織花墊子的金色椅子,這些都被映得光彩奪目。
那些千方百計從偏僻之地步入上層社會的人,總喜歡用藝術品彰顯自己的成功。史悅辛也不例外,他非常喜歡這種金碧輝煌的感覺,受不了簡單樸素的風格。在他的那個圈子裡,他被大家稱為大鑒賞家,只是他家裡太過奢華了。他的屋子裝飾得很闊綽,跟簡單樸素相去甚遠,每一個客人都能由此看出他的富足,他便由此得到更大的動力,對生活更加滿意。他這一生中,唯一感到心滿意足的,莫過於眼前這般景象了。
他本是一個房產代理人。那個時候,他其實很鄙視這個職業,尤其是拍賣這方面。只是退休之後,他才開始專心搗鼓起這些貴族的東西,這在他身上很正常。
晚年的這種光景,使他過得看上去簡直像一隻掉進蜜桶的蒼蠅。他的腦袋從來不會想起別的事情,所以,他幾乎成了兼有兩種相反情緒的矛盾體:一方面,他驕傲自得,覺得自己已經開闢出一條發財之路,積累了相當的身家,這感覺他始終都有;而另一方面,他又覺得,既然自己如此優秀,又何必讓工作來玷汙了自己的靈魂?
如今,他正站在食櫥旁邊,看男僕把三瓶香檳酒的瓶口塞進冰桶。他穿著一件白背心,大紐扣是白瑪瑙鑲金的,衣領的尖角有點硬,稍微一動就會讓他感到刺痛,但他還是不肯換掉。領子下面,白花花的下巴被擠了出來。他直勾勾地盯著這些酒瓶,盤算著即將到來的人的酒量:佐裡恩喝一杯,要麼就是兩杯,他很注意養生;詹姆士最近不能喝酒了;尼古拉和範妮估計要喝水,索密斯就不能算了,他雖說三十八歲了,卻還不會喝酒;至於波辛尼,跟他不熟,他到底能喝多少,還真沒法說,這讓他心裡不大有底;珍麼,只是個正在談戀愛的女孩子;詹姆士太太愛米莉喜歡喝香檳;老裘麗是不懂品酒的,她喜歡喝那種味重的酒;至於海蒂·契斯曼,一想起這個人,他的眼睛就眯縫起來了,他知道,她準能喝上半瓶。
至於剩下的那一位,史悅辛,他飽經風霜的臉上不禁流露出一種貓兒調戲老鼠的神情。索密斯的妻子,是個會品酒的人,也許她喝不多,但好酒對她來說絕對不是浪費。這個美人——他對她是有些好感的。
她簡直就像香檳一樣,長得又漂亮,又會打扮,言談舉止那麼動人。請她喝酒真是快活,簡直是人生一大樂事!他把腦袋在衣領的硬角中間微微側轉了一下,有點痛,這是今晚頭一次。他說:「阿道夫,再放一瓶進去!」
自從布萊特醫生開了那藥方,他覺得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好。好久都沒這麼舒坦過了,他覺得也許自己會喝得很多。他從來不吃午飯,怕發胖。好幾個星期了,他從沒感覺像今天這般愜意。他鼓起下唇,做了最後指示:「阿道夫,火腿要記得加點兒西印度果汁。」
他走進外室,找了一張椅子,兩膝分開,把自己高大肥碩的身體埋了進去。此時的他,陷入一種期盼和天真之中,神情很是奇怪。通報有客人來到,他就會馬上站起來。他已經很久沒有做東請客了。珍的訂婚晚宴搞得他大為頭疼,福爾賽家族中,訂婚酒宴這檔子事兒簡直像宗教儀式一樣隆重。然而,請柬酒席之類的事情,反而勾起了他請客吃飯的興趣。
他木然坐在椅子裡,摩挲著一塊厚重溜光的金錶,那東西看上去像一團牛油餅。
一個長著絡腮鬍的高個子走了進來。他原是史悅辛家的男僕,現在已經是一家果蔬店的老闆了。他大聲報告:「契斯曼太太和希普第莫斯·史摩爾太太來訪!」
兩位太太一前一後走了進來。前面那個,臉頰跟她穿的一身紅衣服一樣紅,眼神犀利而尖刻。她一邊走,一邊向史悅辛伸出一隻戴著淡黃色長手套的手:「親愛的老弟,你好嗎?好久不見,你可是又胖了!」
史悅辛無名火起,狠狠瞪了她一眼,心想:胖固然不好,但談論胖卻一樣很無聊,再說,自己只不過是胸膛寬了一些而已。他轉身望著妹妹,握著手,用命令的語氣問:「裘麗,你怎麼樣?」
四姐妹當中,最高的要數希普第莫斯·史摩爾太太,只是現在,那張無辜而蒼老的圓臉有些陰鬱,還長了很多疙疙瘩瘩的肉球,像是剛剛用鐵絲網硌出來的,連眼睛都顯得突了出來。希普第莫斯·史摩爾先生去世之後,她便成了這個樣子,像是在以此紀念著前者。
她說話從不留心,在朋友中是出了名的。雖然如此,她卻帶有這家人的那一股子韌勁兒,捅了婁子也要繼續說下去,繼續捅婁子,就這樣週而復始。自從丈夫去世後,她骨子裡一切頑強而實用的東西都已經沒落了,唯獨剩下了健談。她可以連續幾小時,不間斷地訴說命運對自己的不公。然而,她又是如此善良,以至於全然不會覺察,她的聽眾最後都站到了與她為敵的命運的一邊。
這個可憐的人,曾終日陪伴在史摩爾的身邊,他總是生著病。在她丈夫去世之後,她還長期陪伴過一些人,有病人、兒童和無依無靠者。因此,她無法走出那種情緒,就好像這個世界總是在與她作對,讓人心寒。每個週日,她都會到佈道臺前聽托馬斯·施科爾講經,常年如此,因此那位風趣的牧師對她的影響很大。然而,在她與別人的談話中,這往往也被引為不幸之一。現在大家幾乎都知道,她是福爾賽家的一個話柄,任何一個人出了糗,都會被認為是第二個裘麗。若不是生在福爾賽家族,以她的這種性格,恐怕難以活過四十歲。可是,她現在已經健健康康地活到了七十二歲,氣色也相當不錯。大家都認為,她是有一些法子自娛自樂的,事實上她在這方面也大有精進。她養了三隻金絲雀,一隻貓——她給它取名湯米,還有跟妹妹海斯特合養的一隻鸚鵡——她則宣稱自己擁有它的一半。因為倜摩西最害怕這些動物,所以,她總是小心翼翼地養著它們,不讓他看到。也許在人們看來,她的不幸總有一些她自己的原因,而這些貓兒鳥兒則未必這樣認為,因此,她同它們的關係很好。
她今晚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緞,前襟是淡紫色的,裁成了小三角領子,頸部還繫了一根黑色的絲絨帶子。黑色和淡紫色的衣服穿在晚上,顏色雖然暗了一點,但也算華貴有餘。況且,對於福爾賽家族來說,這是最樸素得體的顏色。
她噘著嘴,跟史悅辛抱怨道:「安姐問起你,說你好久都沒去我們那裡了!」
史悅辛用兩根拇指彆著背心,說:「安姐太老了,需要醫生去看她才對!」
「尼古拉·福爾賽先生攜夫人來訪!」
尼古拉·福爾賽的兩道方眉毛又直又長,臉上堆滿了笑容。他打算從印度山區物色一個部落,帶去錫蘭掘金,今天剛剛把這事兒辦妥了。這個計劃將獲得一倍以上的回報,所以,能克服困難並將它實施,在他看來當然是再好不過了。那樣一來,他的礦產將是現在的兩倍,賺不賺錢倒不太重要。他經常和別人談論,說根據古往今來的一切先例,人總是要死的,而至於是窮困潦倒地死在本鄉本地,還是傷風受潮死在異國的礦井下,這不會有什麼分別,為大英帝國的利益考慮,大家應當勇敢地改變一下自己的生活。他當然有相當的才能。在上述的那種談話中,他會仰起自己扁扁的鼻孔,向對方繼續說:「正因為找不到這種人,我們已經好多年分不到利錢了。瞧瞧如今的股票,一文不值,就算都拿去賣了,也不值十個先令。」
在去雅茅斯休養過之後,他覺得自己至少年輕了十來歲。他抓住史悅辛的手,興致勃勃地說:「哎呀,我們又見面了!」尼古拉太太則顯得有些憔悴,跟在他身後,臉上的表情有點奇怪,顯得既高興又害怕。
「詹姆士先生、太太,索密斯·福爾賽先生、太太,你們好!」
史悅辛腳跟緊緊靠在一起,這動作讓他看上去很是神氣。
「哦,詹姆士!愛米莉,你們還好嗎?哦,索密斯,你好!」
他緊緊地握著伊蓮的手,眼睛仔細地盯著面前這美麗的女人——雖然有點蒼白,然而,身材、眼睛、牙齒,一切都是那麼出色!唉,一朵花兒插在了牛糞上!
伊蓮的眼睛是深褐色的,頭髮是金黃色的。據說,這種顏色的搭配最能吸引男人的目光,同時也表明,這一類的女人性格偏於柔弱。今天,她穿了件金色的長袍,露出圓潤的肩頸。膚色柔和潔白,令她顯得氣質不凡。
索密斯則在後面站著,緊緊盯著妻子的脖頸。
史悅辛仍在把玩著那塊表,指標已經過了八點:半小時之前,就應該吃晚飯了——他連午飯都沒有吃——他心裡禁不住莫名地焦躁起來。「佐裡恩一般不遲到,多半是那個丫頭耽擱了他。」他跟伊蓮說,努力地剋制著自己別惱火。
她說:「戀愛中的人總有遲到的權力!」
史悅辛睜大眼睛看著她,臉上現出灰暗的黃色:「他們不能遲到,沒有藉口!這些時下的說辭真是無聊!」緊接著,一些無法藉由祖輩語言表達的怨氣在他的嘴邊繚繞著。
伊蓮溫柔的聲音傳來:「史悅辛叔叔,我今天戴的這顆星星怎麼樣?」一顆五角星在她胸口的衣服花邊上熠熠生輝,是用十一顆鑽石鑲起來的。她知道,史悅辛是個寶石愛好者,拿這顆星星來分散他的注意力,實在是再恰當不過了。
他看了一眼,問:「誰送的?」
「索密斯!」她淡淡地說。
史悅辛淡黃的眼珠子瞪圓了,像是覺察到了什麼。他說:「我覺得,你在家一定會很無聊。哪天我請你吃飯,讓你嚐嚐全倫敦最棒的酒。」
「珍·福爾賽小姐、佐裡恩·福爾賽先生、波——斯威尼先生【注:因為男僕對波辛尼不熟悉。】——。」
史悅辛擺手示意,從嗓子裡擠出來幾個字:「晚餐——開飯。」
他陪伴在伊蓮身邊,理由是自從伊蓮嫁入福爾賽家,自己還沒有宴請過她。然後是波辛尼和珍,波辛尼坐在伊蓮和未婚妻中間。接下來是詹姆士和尼古拉太太,老佐裡恩和詹姆士太太,尼古拉和海蒂·契斯曼,索密斯和史摩爾太太。這樣,便圍成了一圈。
福爾賽的家宴會有些不成文的規矩,比如,不上冷盤。至於為什麼,則沒人知道。小輩的人猜測,也許是因為當初生蠔的價錢貴得太離譜,更可能是因為,冷盤沒啥吃頭,為了肚子的實惠起見,就果斷地取消了。但是,詹姆士家偶爾會破一下規矩。既然在公園巷,冷盤是一種時尚,他們也就入鄉隨俗了。
大家入座之後,起初氣氛是冷冰冰的,很沉悶,偶爾有幾句話:「湯姆好像又生病了,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還以為,安姐一早都在樓上待著呢。」「範妮,你的私人醫生叫啥來著?斯特伯嗎?他只是個江湖郎中。」「威尼弗列德?她拉扯著四個孩子,你看看,都瘦成一根棍子了!」「史悅辛,你的雪利酒多少錢買的?太淡啦【注:史摩爾太太把香檳誤認為是雪利酒,所以認為不夠味兒。】?」
直到上了第一道菜,氣氛還是這個樣子。
斟上第二杯酒之後,席間開始嗡嗡一片,過濾掉其中的雜音,可以聽見,是詹姆士在講故事,他的故事很長,講到羊胛肉都上了有一會兒了。要知道,這道菜可是福爾賽家宴的招牌!只要是福爾賽家請客,這道菜必不可少。羊胛肉耐嚼,吃起來又特別有滋味,對於那些「有地位」的人來說,相當地惠而不費。它既有營養又好吃,還可以作為談資,因為這東西吃過之後簡直讓人忘不了。它就像福爾賽家族存入銀行的票子一樣,有其來龍與去脈,而且,關於它還能延伸出許多話題來!
提到哪裡的羊肉最好,福爾賽家族的各房各支各執一詞:老佐裡恩堅持認為,達特穆爾的好吃;詹姆士中意威爾斯的;史悅辛傾向於紹斯唐的;而尼古拉說,哪裡的都比不上紐西蘭的。至於向來喜歡抬槓的羅傑,甚至杜撰出了一家德國羊肉鋪子,還拿出肉店的賬單來反駁大家的疑惑,賬單上價格比上述任何一家都貴,以此作為證明。有一回,也是在這一類的爭論場合,老佐裡恩趁機對珍表達了他自己的看法:「福爾賽家的人真是一群瘋子,日後你跟他們在一起待久了,就會明白的。」
唯一沒有參加爭辯的是倜摩西,他的理由是,雖然自己吃得挺有滋味的,但卻不是很放心。
想要研究福爾賽家族的人們的心理,大可以首先研究一下這家人對於羊肉的特殊愛好。這種愛好,證明了這家人無論個人還是家族的頑強性,而且對於他們在天性和習性上所屬的那個偉大的實在崇尚的階級,也具有十足的代表意義。他們只看重營養和口味,而絕不會感情用事地去追求什麼漂亮的外觀。
當然,這種性格在年輕一代那裡,也並非完全得到了延續,他們可能更喜歡一些看上去漂亮卻營養一般的菜,比如珠雞、龍蝦、色拉之類。一般有這種愛好的是家裡的女人,即使不是女人,也是受了妻子或者母親的影響——她們在結婚之後都要被逼著吃羊胛肉,因此骨子裡對於羊胛肉都有一種仇視,便將這種仇視傳給了自己的兒子。
結束了關於羊胛肉的爭論,帖克斯布里火腿就上桌了,外加少許西印度果汁。這道菜讓史悅辛吃了很久很久,差點都要吃吐了。為此,他都無暇參與討論了。
索密斯跟史摩爾太太挨著,他仔細觀察周邊,尤其是波辛尼。他有自己的理由,他的心裡藏著一個自認為完美的建築計劃。也許實現這個計劃,要用到這個建築師。他靠在椅子上,悶不作聲把麵包捏成一個堡壘,很有天分的樣子。至於他的衣服,樣式挺不錯,卻好像是很多年前做的,如今穿在身上,看著有點小了。
他看著波辛尼跟伊蓮講了幾句話,伊蓮露出一副愉悅的表情。那種表情,她雖然對很多人展現過,卻從來沒有對自己展現過。他真想知道這兩人在說些什麼,只是,裘麗姑太正纏著他說話。
這件事在索密斯看來,也許有點特別。「上星期天,那位施科爾先生的佈道有點兒諷刺,他說:‘一個人如果靈魂得到救贖,但是已經一無所有,又有什麼好處呢?’施科爾說,這也許就是中產階級的信仰,索密斯你說,這話到底是什麼意思?」當然,這裡說到的中產階級信仰,她自己也不明白,索密斯會怎麼認為呢?
索密斯有些心不在焉:「我不知道,施科爾是個騙子,不是嗎?」他看著波辛尼在跟伊蓮說話,波辛尼把所有的人都看了一遍,好像在對伊蓮說這些客人的特點,伊蓮的微笑告訴他,她贊同他的話。她總是附和別人的意見。
這時候,伊蓮的目光落到了他的身上,他隨即低下了頭。伊蓮的笑容消失了。
騙子?索密斯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如果身為牧師的施科爾先生都是個騙子,那麼人人都可能是騙子了,這話太離譜了。
索密斯說:「他們本來就是騙子!」
裘麗姑太怕是被嚇倒了,半晌沒說話。他這時候才捕捉到伊蓮的話語片段,聽上去像是「凡入此門,永墮沉淪」【注:是但丁《神曲·地獄篇》第三章中寫在地獄大門上的一句銘文,伊蓮一直用來形容婚姻。】之類的。
這時候,史悅辛正在吃著剩下的火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