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您也許不信,」猴子說,「或者說,我覺得您是不會信的——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學會了偷自己喜歡的女人的名字。」
「偷人的名字?」
「是的。不知道為什麼,我似乎天生就有這種特殊的能力,只要我願意,可以把一個人的名字偷來,據為己有。」
我的大腦又開始混亂了。
「我不是很明白,」我說,「你偷走一個人的名字,也就是說,那個人會徹底失去自己的名字嗎?」
「不會,那個人並不會失去名字。我偷走的是她名字的一部分,只是其中的一塊小碎片。不過我拿走的越多,名字就會變得越薄、越輕,就好像太陽被雲遮住得越多,投在地上的影子就會越淡一樣。有時候即使發生了這種缺失,失主本人可能也不會明確地察覺,頂多是覺得有點不對勁罷了。」
「但其中也有人明確意識到出了問題,對吧?意識到自己名字的一部分被偷走了。」
「是的。當然也有這樣的人,有時會發生想不起自己名字之類的事。不用說,這自然是件麻煩事,很不像話。這個人接下來可能還會覺得自己的名字不是自己的名字。所以到了最後,失主甚至可能陷入自我認同的危機。這些完完全全都是我的責任,都是因為我偷走了她的名字。這讓我非常過意不去,良心的譴責一次又一次沉重地壓在我身上。可我明知不該如此,卻怎麼也控制不住自己。我不想找藉口,但這是多巴胺命令我做的。它對我說:‘行了,就偷個名字,又不犯法。’」
我抱起雙臂,凝視了那隻猴子一會兒。多巴胺?然後我終於開口:「你偷的僅限於你愛慕的,或者是對其有性慾的女人的名字,對吧?」
「對,一點兒不錯。隨便是誰的名字都偷,這麼胡作非為的事我是不會幹的。」
「到目前為止,你大概偷了幾個人的名字呢?」
猴子老老實實地掰著手指頭數起來。一面數,一面含糊地小聲嘟囔著什麼。一會兒,它抬起頭:「一共七個。我偷了七個女人的名字。」
這個數字到底算多算少,我一時間也難以判斷。我問猴子:
「名字這東西要怎麼偷呢?方便的話,能告訴我偷名字的方法嗎?」
「這個嘛,主要是用念力。也就是注意力,精神能量。但光是這些還不夠,還需要記錄著對方名字的實在的東西。身份證明是最理想的,譬如駕照、學生證、保險證、護照之類的。另外,像是姓名牌什麼的也可以。反正必須拿到這種具象的東西,基本上都是用偷的。只能偷。好歹我也是猴子,趁對方不在家的時候潛入房間簡直是小菜一碟。在屋裡找一件寫著對方名字的適當的東西,把它帶走。」
「然後,你就用寫著那個女人名字的東西和你的念力,偷走她的名字。」
「沒錯。我長時間盯著寫在那裡的名字,將意念集中於一點,把我思慕的人的名字完整地吸收到意識裡。這需要大量的時間,也很消耗精神和身體的力量,不過只要心無旁騖,終歸能成功。接下來,她的一部分就成了我的一部分。就這樣,我無處安放的愛戀平安無事地得到了滿足。」
「省略了肉體的行為?」
猴子用力點頭:「是的,我雖然是隻猴子,但絕不做下三爛的事。將心愛的女人的名字據為己有——這就已經很足夠了。這的確是性方面的惡事,但同時也是無限純情的柏拉圖式的行為。我只是獨自戀著珍藏在心裡的那個名字。我的愛無聲無息,就像溫柔的風,輕輕撫過草原。」
「唔——」我不無感動地說,「這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可以算是極致的愛戀了。」
「是的,這在某種程度上或許是極致的愛戀。但同時,也是極致的孤獨。打個比方,這就像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它們嚴絲合縫地貼在一起,永遠也不分離。」
話到這裡暫且告一段落,我和猴子沉默著喝了一會兒啤酒,吃了些柿種和魷魚絲。
「最近你有沒有偷走什麼人的名字呢?」我問。
猴子搖搖頭,手指揪住胳膊上的硬毛,好像在重新確認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猴子。「沒有,最近我沒有偷任何人的名字。來到這個鎮上後,我下定決心,和這惡行一刀兩斷。託您的福,這段時日,我這猴子的卑微靈魂獲得了相應的安穩。我一面在心中珍重地守護著之前偷來的七個女人的名字,一面過著平靜的生活。」
「這真是太好了。」我說。
「我有個逾矩的請求,能不能請您聽一聽我關於愛的拙見呢?」
「當然可以。」我說。
猴子用力眨了幾次眼,長長的睫毛像被風吹動的棕櫚葉一般上下掀動。接著,它緩緩地吸氣吐氣,就像跳遠選手助跑前做深呼吸一樣。
「我覺得,活在這世上,愛是我們不可或缺的燃料。愛也許終有盡頭,也許結不出美好的果實,但就算愛會消逝,就算愛不能如願,我們仍然可以懷揣著愛過某個人的記憶。這對我們自己來說,也是寶貴的熱量之源。如果沒有這熱量之源,人的心——猴子的心也一樣——將會變成酷寒的不毛之地。那片荒野上整日不見陽光,名為安寧的花草、名為希望的樹木也無法生長。我就這樣將自己愛慕過的七位美麗的女人的名字珍重地存放在心裡(猴子說著,把手按在自己長滿毛的胸口),將它們當作自己微薄的燃料。寒冷的夜晚,是它們一點點溫暖我的周身,勉強維持了我餘下的人生。」
猴子說到這裡,又偷偷笑了,然後它輕輕搖了幾次頭。
「不過我這說法也是太奇怪了,簡直是自相矛盾啊,竟然說‘猴子的人生’。呵呵呵。」
我們將兩大瓶啤酒全喝完的時候,已經十一點半了。「我得趕緊告辭了,」猴子說,「不知不覺心情就變得很好,聊得太盡興了。實在不好意思。」
「沒關係,你的故事很有意思。」我說。「故事很有意思」這句話可能用得不太合適。本來跟一隻猴子邊喝啤酒邊聊天,就已經是十分不可思議的體驗了。至於這猴子喜歡布魯克納,在性慾(或者是戀情)驅使下成功偷走女人的名字,更是無法用「很有意思」來形容,簡直是荒謬絕倫。但為了不給猴子的情緒帶來不必要的刺激,我儘可能地選擇了溫和的詞。
臨別之際,我遞給猴子一張一千日元的鈔票做小費:「錢不多,用它買點好吃的吧。」
猴子一開始堅決推辭,我又勸了一次,它便順從地收下了。它將鈔票折起來,鄭重其事地放進運動褲的口袋裡。
「非常感謝!您願意聽我這隻無聊的猴子的身世,請我喝啤酒,還待我這樣親切周到,我真是過意不去。」
接著,猴子用托盤裝好空了的啤酒瓶和玻璃杯,捧著離開了。
第二天早上,我離開旅館,徑直回了東京。退房的時候沒再見到猴子。賬房裡那個腦袋和眉頭上寸草不生、多少讓人不寒而慄的老人不在,那隻上了年紀、鼻子不好的貓也不在。我對一個愛答不理的中年胖女人說,想付昨晚單點的啤酒錢,但她堅稱我根本沒有單點啤酒:「我們家本來就只有自動販售機裡的罐裝啤酒,不可能給你上瓶裝啤酒的。」
我的意識又有些混亂,現實和非現實彷彿漫無邊際、毫無章法地交換著位置。前一天晚上,我確實和猴子一起喝了兩大瓶冰好的札幌啤酒,還聽它說了自己的身世啊。
我一度想告訴中年女人猴子的事,最後還是作罷。說不定那隻猴子並不實際存在,一切都是我泡溫泉時大腦中浮現的妄想。又或者,不過是我做的一場逼真、奇妙而漫長的夢。這樣一來,一旦我問出「您家旅館是不是僱了一隻會講人話的老猴子」之類的話,氣氛肯定會變得很古怪,搞不好我還會被當作瘋子。也有可能是旅館忌憚稅務署啦保健所之類的機構,不願意把僱猴子為員工的事在明面上攤開來講(這個可能性很大)。
在回程的列車中,我從頭開始逐一回想猴子告訴我的故事,並將它說的話儘可能全面地記在工作用的筆記本上,打算回到東京後,將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詳細記錄下來。
就算那隻猴子是真實存在的——雖然我除此以外不做他想——我依然無法公正地判斷出,它邊喝啤酒邊告訴我的那些事究竟有幾分可信。它真的可以偷走女人的名字,將其據為己有嗎?這是那隻品川猴獨有的天賦嗎?誰又能斷定那猴子沒有說謊癖呢?當然,我沒聽說過猴子有得說謊癖的,但從理論上看,既然有猴子能自如地講出人的語言,那麼有得說謊癖的猴子也不足為奇。
不過,出於工作原因,我以前聽過不少人講各種型別的話,哪些話值得信任,哪些話難以令人信服,多半心裡有數。只要聊的時間足夠長,我基本能從說話人微妙的氣場,或他(她)傳遞的繁雜訊號中直截了當地得出結論。而我無論如何也不認為品川猴說的是假話。它的眼神、表情,不時陷入思考的模樣、說話間片刻的停頓,以及各種動作和措辭方式等,每一樣都極為自然,從中根本感受不到任何作假的成分。最重要的,是我願意認同猴子的剖白中那份令人心痛的真誠。
輕鬆的獨自旅行結束後,我回到東京,重新投入到大城市的繁忙生活中。明明沒有接什麼重要的工作,隨著年歲增長,日子卻不知為何愈發忙碌起來,時間的流逝越來越快。結果,品川猴的事我沒和任何人講起,也沒有將它寫出來。因為我覺得無論怎麼講都不會有人願意相信,最後就是落一個「這人又開始編故事了」的埋怨罷了。沒有將它寫成文字,是我毫無頭緒,根本不知道該用什麼形式來寫。這事過於古怪離奇,如果拿不出實際證據——也就是那隻猴子本身——那誰也不會相信我寫的是真的吧。但要是把它當成一個虛構作品,我又搞不清楚整個故事的重心和結論。還沒動筆,就能想象編輯讀完原稿後一臉困惑的模樣。說不定會對我說:「直接問您這樣的問題不太合適,但是您這個故事的主題到底是什麼呢?」
主題?主題這東西我壓根兒找不到。不過就是一隻會說人話的老猴子,來到群馬縣的一個小鎮,在溫泉旅館給客人搓背。它愛喝冰啤酒,喜歡女人,還偷走了她們的名字。這樣的故事,哪裡會有什麼主題或者啟示呢?
就這樣,不知不覺間,這件在那座溫泉小鎮發生的怪事從我心裡漸漸淡去。多深刻的記憶,也抵不過時間的力量。
那之後過去了五年,如今,我以當時留在筆記本上的備忘為底本,寫起品川猴的故事來,是因為前不久遭遇了一件讓我介懷的小事。如果那件事沒有發生,我大概就不會寫這篇文字了。
那個下午,我約人在赤坂一家酒店的咖啡會客廳談論公事。對方是一家旅遊類雜誌的女編輯,約莫三十歲,容貌姣好。小個子,長髮,皮膚柔嫩,一雙大眼睛十分迷人。她是位優秀的編輯,並且據說還是單身。之前我和她共事過幾次,大概瞭解她的脾性。談完公事,我們喝著咖啡,簡單地閒聊了幾句。
手機鈴聲響起,她有些顧慮地看我。我用手比畫,示意她請便。她看了看對方的電話號碼,然後接起來。來電好像是確認幾項預約,餐廳的預約,住店的預約,飛機航班的預約之類。她看著手賬講了一會兒電話,然後有些為難地望著我。
「不好意思,」她用手捂住手機麥克風的位置,小聲道,「問您一個奇怪的問題:我叫什麼名字來著?」
我立刻倒吸一口冷氣,但不動聲色地將名字告訴了她。她點點頭,將名字報給電話那頭。然後掛掉電話,向我道歉。
「真是非常抱歉!不知道為什麼,剛才突然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了,實在不好意思……」
「這樣的事,經常發生嗎?」我問。
她似乎有些猶豫,終究還是點了頭:「是的,最近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怎麼也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就像得了健忘症似的。」
「還有其他想不起來的事嗎?比如忘記自己的生日、電話號碼、密碼什麼的?」
她果斷地搖頭:「沒有,這些情況都沒有過。我的記性一直很好,朋友的生日全都能背下來,也從沒突然忘記過誰的名字。可現在唯獨常常忘記自己的名字,真是讓人費解。過個兩三分鐘,記憶會慢慢恢復,可是那兩三分鐘的空白到底是件麻煩事,也常讓我感到不安,懷疑自己是不是變成了別人。」
我默默點頭。
「這不會是早老性痴呆的前兆之類的吧?」
我嘆了口氣:「這個嘛,醫學上的事我不是很懂,不過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這種你突然想不起自己名字的症狀?」
她眯起眼睛,思考了一會兒:「大概是半年前開始的。因為我有印象,一次賞櫻的時候突然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了。那應該是最早的一次。」
「我問一個奇怪的問題,當時你有沒有丟什麼東西?能證明你身份的東西,比如駕照、護照、保險證之類的。」
她咬著小巧的嘴唇,沉思了一陣,然後說:
「有,說起來,當時我的駕照丟了。午休的時候,我在公園長椅上休息,手包就放在身邊。後來我拿出化妝盒,想補一下口紅,再往旁邊一看,手包居然不見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因為我的視線離開手包的時間就那麼一會兒,那段時間裡,沒有感覺到任何人的氣息,也沒聽見任何腳步聲。我四處看了看,周圍一個人影也沒有。公園裡也很安靜,要是有人過來偷走手包,我肯定會察覺的。」
我一言不發,等她繼續說下去。
「奇怪的事還不止如此。那天下午,警察很快就聯絡我,說我的包找到了。聽說包被人放在公園附近的警察局門口,裡面的東西幾乎完好無損,現金、信用卡、提款卡、手機,全都原樣未動地在裡面。只有駕照不見了,只有這樣東西被人從錢包裡拿走了。警察局的人也很吃驚,說這怎麼可能呢,不偷現金,只偷駕照,竟然還特意把包放到警察局門口。」
我悄悄嘆了口氣,還是什麼也沒說。
「當時應該是三月末,我立刻去鮫洲的駕照視窗辦了新的駕照。那是一件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怪事,不過幸運的是,也沒造成什麼實際的危害。鮫洲離我的公司很近,也沒費多少工夫。」
「鮫洲是在品川區吧?」
「對,在東大井。我的公司在高輪,打車很快就到了。」她說完,忽然一臉訝異地望著我,「那個,我想不起來自己的名字,和駕照被人偷走有什麼關係嗎?」
我慌忙搖頭。可不能在這時候告訴她品川猴的故事。不然,她一定會讓我說出那隻猴子的住處,沒準還會直接去那家旅館和猴子見面,嚴厲逼問它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不,沒有關係。我就是忽然想到這裡,問一下而已,因為都和名字有關。」我說。
她看著我,像是還沒能接受我的解釋。但我明知危險,還是忍不住問出一個更關鍵的問題:「對了,你最近有沒有在什麼地方見過猴?」
「猴?」她說,「monkey?」
「對。活生生的猴。」我說。
她搖頭:「沒有,這幾年我應該一直沒見過猴子。無論是在動物園,還是其他地方,都沒見過。」
品川猴又開始行動了嗎?還是說,那是其他猴子模仿它乾的壞事(copymonkey)?又或者是猴子以外的別的什麼乾的?
我不願意相信這意味著品川猴重操「偷竊姓名」的舊業了。那隻猴子曾經坦然地告訴我,心裡存放七個女人的名字已經很足夠了,它只想在群馬縣的小小溫泉鄉安寧地度過餘生。我覺得那是它的真心話。可也沒準兒那隻猴子有某種精神上的沉痾,光憑理性無論如何也難以壓制。也許是這種病,還有它的多巴胺強迫它的——「得了,還是幹吧。」也許它真的再次回到品川,重拾了這一惡習。
說不定我有一天也會那樣嘗試一下——在不成眠的夜晚,我也曾不經意間有過這些不著邊際的想法。說不定我也會設法弄到心愛的女人的身份證明或姓名牌,「心無旁騖」地把精神集中到一處,將她的名字吸收到自己體內,秘密地擁有她的一部分。那到底會是怎樣的感受呢?不,這樣的事根本不會發生。我的手本來就笨,光是悄悄偷走別人的東西,都無論如何也辦不到。即便那東西是無形的,或者那偷竊不與法律相違背,也是一樣。
極致的愛戀,與極致的孤獨——從此以後,每當我聽到布魯克納的交響曲,都會深深思量品川猴的「人生」。我會想起那隻上了年紀的猴子,在那座小小溫泉鄉的寒酸旅館,卷著一床薄被睡在閣樓房間的樣子。想起自己曾和它並肩靠著牆壁,喝著啤酒,一起吃過的柿種和魷魚絲。
後來,我再也沒見過那位旅遊雜誌的美女編輯。因此,眼下我並不清楚她的名字在那之後的命運。希望她沒有什麼大礙,因為她沒有任何罪過和責任。儘管內疚,我仍然無法告訴她品川猴的故事。
日本古時的一種廉價旅店。店家只提供最基本的居住空間,食物甚至寢具有時都需要旅客自備。相應地,旅客只需要提供生火做飯消耗的柴火錢即可。
doo-wop,一種音樂型別。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發源於美國非洲裔社群,隨後一段時間成為主流音樂。常由三至五人組隊演唱。
從「模仿者、模仿犯」一詞的英文「copycat」轉化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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