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披頭士一起With the Beatles

第一人稱單數 村上春樹 第1頁,共2頁

上了年紀這件事,令人驚訝的往往不是上年紀本身,也不是曾經年少的自己不知不覺間到了被叫作老年人的年紀。令人驚訝的,反而是當初的那些同齡人,都已成了不折不扣的老人……尤其是曾在我身邊的那些美麗而活潑的女孩子,現在恐怕都已到了有兩三個孫子的年紀。每每想到這個,都覺得著實不可思議,偶爾還會難過。唯獨不會難過的,反倒是自己的衰老。

之所以會為曾經的少女們步入老年而悲傷,多半是由於我不願再次承認,自己年少時懷抱的類似夢想的東西已經失去了力量。在某種意義上,夢想的消逝恐怕比生命本身迎接死亡更讓人難過。有時候,這甚至讓人覺得很不公平。

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記得一個女孩—一個曾是少女的女人,但我不知道她的名字。當然也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裡,在做什麼。我知道的,僅僅是她和我上同一所高中,年紀相同(她胸前那枚標示年級的紐扣和我的顏色一樣),披頭士的音樂也許對她很重要。除此以外,我對她一無所知。

那是一九六四年,披頭士的旋風正席捲世界。季節是初秋,高中的新學期起始,大家剛安頓好每天的生活。她獨自快步走過學校的走廊,裙裾飛揚,像是急著趕去什麼地方。我在老舊校舍那長而昏暗的走廊裡與她擦肩而過,當時除了我們兩個再沒有別人。她鄭重其事地將一張唱片抱在胸前,是一張名叫《和披頭士一起》的lp唱片。披頭士樂隊四位成員的正側光黑白集體照出現在封套上,令人印象深刻。在我的記憶裡,那張唱片不是美國發行的,也不是日本版,而是英國的首版。不知道為什麼,這件事我記得清清楚楚。

她是位美麗的少女。至少在那時的我眼中,這位少女的模樣楚楚動人。她的個子不算高,頭髮長而漆黑,腿很細,散發著美妙的香氣(不,這也許不過是我單方面的想象,說不定她根本就沒有香氣,但總之給了我這種感覺。與她擦肩而過的時候,我彷彿聞到了無比美妙的馨香)。那一刻,我被她—被那位緊抱著《和披頭士一起》lp的不知名的美少女—深深吸引了。

我的心臟跳得快而有力,無法順暢地一呼一吸,整個人好像潛到泳池底部似的,周圍的聲音倏然遠去,只聽得微弱的鈴聲在耳朵深處鳴響,彷彿有人急著通知我什麼意義重大的訊息。但這一切不過發生在十秒或十五秒內,時間極為短暫。它突然發生,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宣告結束。而本應存在於那一刻的重要資訊,和所有美夢的核心一樣,已然消散在迷宮之中。人生中重要的事大抵如此。

高中昏暗的走廊,美麗的少女,搖擺的裙裾,還有《和披頭士一起》。

那是我唯一一次見到那位少女。後來直到高中畢業的幾年裡,我都沒再見過她。這件事想來很不尋常。我念的是神戶的山上一所規模很大的公立高中,一個年級的學生有六百五十人之多(由於是所謂的「團塊世代」,人數總之是很多的),所以大家不可能認全所有的同學。相比之下,叫不出名字也認不出長相的學生數量要多得多。但即使如此,我幾乎每天都要上學,頻繁地在走廊上走來走去,卻自那次之後,再也沒和那樣漂亮的少女擦肩,這無論如何也不合情理。畢竟我每次穿過學校的走廊都有留心身邊的人,期待再與她相遇。

難道她像一陣青煙憑空消失了不成?還是說那個初秋的午後,我做了一場看得見摸不著的白日夢?或者是我在昏暗的學校走廊裡,將那位少女美化過了頭,後來即使和現實中的她打過照面,也沒能認出她?(但看樣子,在這三種可能中,最後一種的可能性最高。)

那之後,我結識了好幾位女性,也和她們有過親密的來往。每當邂逅一位新的女性,我都感覺自己下意識地渴望從身體裡重新喚起那一刻的思緒,喚起一九六四年的秋天,我在學校昏暗的走廊裡邂逅的那個耀眼的瞬間。我渴望心臟有力而無聲的悸動,渴望胸口的窒悶和耳朵深處傳來的微弱鈴聲。

有時候我能夠得償所願,有時候則不太順利(鈴是響了,可惜我沒能察覺)。還有的時候我已經抓住了那種感覺,卻在某個轉角徒勞地跟丟了它。不過無論情況怎樣,這份感覺的重現程度,時常為我發揮著所謂「仰慕的標尺」的功用。

無法在現實世界中圓滿地得到這份悸動的時候,我便讓過往對它的記憶從自己的身體內部悄悄復甦。就這樣,記憶有時成了我最珍貴的情感資產之一,也成了我活下去的寄託,就像躲在外套大口袋裡熟睡的、暖乎乎的小貓。

說說披頭士吧。

邂逅那位少女之前的一年,披頭士已在世界範圍內人氣飆升。到了下一年,也就是一九六四年的四月,出現了披頭士包攬全美國流行歌曲排行榜第一位到第五位的盛況。這在流行音樂史上自然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讓我們將當時的五首熱門歌曲列出來看看:

(1)《真愛無價》

(2)《扭動並尖叫》

(3)《她愛你》

(4)《我想握住你的手》

(5)《請取悅我》

據說,《真愛無價》的單曲碟在美國僅預售就賣出了二百一十萬張。也就是說,實物唱片發售之前,已經達到了兩百萬的銷量。

披頭士的人氣在日本當然也很火爆。開啟收音機,幾乎隨時都能聽到他們的歌。那個年代我也有不少中意的披頭士作品,當時流行的每一首他們的熱歌我都記得。如果要我唱,立刻就能唱得出來。畢竟那時候,我是一邊坐在桌子前學習(或者假裝學習),一邊開著收音機大聽特聽音樂節目的。

不過說老實話,我從來都不是披頭士的狂熱粉絲,也從不曾積極主動地去聽他們的歌。雖然以前聽他們的歌聽到耳朵都要起繭子了,但那些不過是被動地傳入我耳中,輕輕鬆鬆地從我意識裡滑過的流行音樂;是松下半導體收音機小小的揚聲器裡流淌出的,我青春時代的背景音樂罷了。把那些歌比喻成「音樂桌布」,說不定正合適。

高中以至上大學後,我沒買過一張披頭士的唱片。那時的我被爵士和古典音樂深深吸引,認真聽音樂的時候,聽的淨是此類樂曲。我用攢下來的零用錢去淘爵士唱片,在爵士樂酒吧點播邁爾士·戴維斯或塞隆尼斯·蒙克的曲子,還會跑去聽古典音樂的音樂會。

很久很久以後,我才在機緣巧合下主動買了一張披頭士的唱片,還算認真地聽了。但那又是另外的故事了。

我將《和披頭士一起》這張披頭士的專輯仔仔細細地從頭聽到尾,是三十五歲以後的事了。要說不可思議,的確是不可思議的。也就是說,儘管抱著那張專輯走過高中走廊的少女的身影在我腦海中仍清晰得驚人,但在漫長的歲月中,我卻從未萌生過想要親自聽一聽那張lp的念頭。不知道為什麼,我似乎沒有多少興趣去了解她抱在胸前的那張塑膠碟片的凹槽裡,究竟刻著怎樣的旋律。

三十多歲的日子過了一半,已稱不上是少年或青年的我第一次聽到那張lp,首先想的是:這裡面錄的絕不是什麼讓人屏氣凝神來聽的好音樂。專輯收錄的十四首作品中,有六首翻唱自其他歌手的拿手曲目。其餘八首披頭士的原創歌曲裡,除了保羅寫的《我全部的愛》,剩下的很難說完成得有多出色(我是這樣認為的)。驚豔合唱團的《拜託了,郵差先生》和查克·貝里的《搖翻貝多芬》翻唱得很好,現在聽來仍然讓人感嘆「不愧是披頭士」,但也不過是翻唱而已。唱片中沒有收錄廣受好評的單曲,披頭士想憑新歌填滿一整張lp的挑戰精神多少值得稱讚,但就我聽來,在音樂的清新程度上,前面那張幾乎全是即興作品的出道專輯《請取悅我》倒是更勝一籌。

不過,他們這張二號專輯在英國成了流行榜單上的第一位,此後更是守住這個名次長達二十一週之久(專輯的美國版內容和英國版稍有不同,名稱也改為《遇見披頭士》,但封套設計幾乎沒變)。大眾熱切盼望聽到更多的披頭士音樂,就像徒步穿越沙漠的人們渴望新鮮的水。黑白封套上四名成員明暗分割的肖像也給人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這些因素恐怕都促成了上述成就的實現。

事實上,那位少女也正是以鄭重其事地懷抱那張唱片的身姿深深地俘獲了我的心。如果少了披頭士的唱片,那股魅惑我的力量一定不會如此強烈。那時那刻存在音樂。可那時那刻真正存在的,是包含音樂同時又超越音樂的某種更巨大的東西。那幕情景轉瞬間在我心中的相紙上烙下了鮮豔的印痕——一幕屬於那個時代、那個地點、那個瞬間的,獨一無二的靈魂的風景。

下一年——也就是一九六五年發生的最重要的事,不是約翰遜總統下令轟炸越南北部,衝突直接升級為全面戰爭;也不是科學界在西表島發現西表貓;而是我有了一個女朋友。她是我高中一年級的同班同學,我們在高一的時候還談不上交往,上高二以後,才在偶然的契機下走到了一起。

如果被諸位誤會就難辦了,所以我姑且先交代清楚,我長得不帥,不是什麼明星運動員,學習成績也不是多麼出眾。唱歌不好聽,更不會花言巧語。所以無論是學生時代,還是步入社會後,同時受兩位甚至更多女性垂青的情況一次也不曾有。儘管這沒什麼好自豪的,卻是我晃晃悠悠的人生中,為數不多敢自信地打包票的事之一。但不知道為什麼,即便我這副模樣,往往還是會有一個不知從哪裡來的女人對我感興趣,並願意主動接近。我上學時的每一個班級裡,幾乎都有這麼一個女孩。說實話,我完全搞不清楚她們究竟對我的哪些地方感興趣,或者是喜歡上了我哪裡。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和她們一起度過了一段相當棒的親密時光。她們有的成了我的好朋友,有的和我走得更近一些。她便是這些女人中的一個——或者說,她是第一個和我走得更近一些的人。

我的這位初戀女友,是個身材嬌小的迷人少女。那年暑假,我和她每週約會一次。某天下午,我親了她豐潤的小嘴唇,隔著內衣撫摸了她的乳房。她穿一件白色的無袖連衣裙,頭髮泛著洗髮水的柑橘味道。

她似乎對披頭士的音樂沒有半點興趣,對爵士樂也毫不關心。她愛聽的是諸如曼託瓦尼樂團、珀西·費思樂團、羅傑·威廉斯、安迪·威廉斯、納京高那類非常和緩的,可以說是中產階級式的音樂(並且在那時候,「中產階級式的」一詞絕無貶義)。我每次去她家玩,都會看到很多這種風格的唱片,就是現在所謂的輕音樂。她家的客廳有一套十分氣派的立體聲組合音響。她將自己喜歡的唱片用唱片機播出來,然後我們在沙發上接吻。那天下午,不知道她的家人都去了哪裡,家裡只有我們兩個。老實說,在這樣的情況下,無論放的是哪一類音樂,都無關痛癢。

關於一九六五年的夏天,我能憶起的是白色的連衣裙,柑橘味的髮香,格外挺實的鋼圈胸罩的觸感(當時的胸罩與其說是內衣,不如說更像一座堡壘),和珀西·費思樂團流暢彈奏的《夏日之戀》。直到今天,一聽到《夏日之戀》,我腦海中便浮現出她家那張鬆軟的大沙發。

順帶一提,我們同班時的班主任於數年後(大概是一九六八年,印象中和羅伯特·肯尼迪遭暗殺的時間差不多)用自己家中的鴨居上吊自殺了。班主任是教社會課的,聽說自殺的原因是思想走進了死衚衕。

思想走進了死衚衕?

沒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後半段,就是會有人出於這樣的原因親手了結自己的生命。雖說這種事也不是太常出現。

我和女友以珀西·費思樂團浪漫而流暢的音樂為背景,在夏日午後的沙發上笨拙地抱在一起,同一時刻,那位社會老師也正朝著致命的思想死衚衕一步步向前走。或者說,他是朝著繩索無聲而結實的扣眼,一步步向前走。想到這裡,我不禁訝異,甚至陡然生出一絲罪惡感。迄今為止遇到的老師中,他屬於相當本分的那類人。課教得好不好暫且不論,但他做到了儘可能公正地對待自己班上的學生。雖然我一次也沒和他親近地聊過天,但至少他給了我這樣的印象。

一九六五年和一九六四年一樣,依然是屬於披頭士的一年。一月是《我感覺很好》,三月是《一週八天》,五月是《離別車票》,九月是《救命!》,十月,《昨天》在全美流行榜單的榜首熠熠發光。印象中,只要留心去聽,幾乎隨時都能聽到他們的歌。沒錯,披頭士的音樂就像無縫銜接的桌布,將我們徹底包圍了起來。

不放披頭士的時候,人們便放滾石樂隊的《滿足感》、飛鳥樂隊的《鈴鼓先生》、誘惑合唱團的《我的女孩》、正義兄弟的《你已失去愛的感覺》、沙灘男孩的《幫幫我,朗達》之類的歌曲。戴安娜·羅斯和至上女聲組合也頻頻被捧上榜單。松下半導體收音機在我背後一首接一首地唱著這些令人雀躍的美妙歌曲。對於流行音樂,那確實是非同尋常的一年,令人目不暇接。

有人說,一個人的一生中,流行歌曲最自然、最如影隨形地唱進他心坎的年代,是他最幸福的時光。這話也許不錯,也許並非如此。也許流行歌曲最終不過就是流行歌曲,而我們的人生,最終也不過是被美化的消耗品。

她的家就在我常聽的神戶廣播臺附近。她父親好像是做醫療器材的進口或出口的,具體我不太清楚。總之,她父親有一家自己的公司,生意好像還挺興隆。她家在離海不遠的松樹林裡,說是買下從前某個企業家的避暑別墅改建的。夏日的午後,海上吹來的風沙沙地搖著松林,那或許是最適合聽《夏日之戀》的環境。

很久以後,我偶然在深夜電視節目裡看了名為《畸戀》的美國電影。那是一部好萊塢的青春戀愛片,一九五九年公映,由特洛伊·多納胡和桑德拉·迪主演。劇情挺常見,但總的來說,算是拍得不錯的。原來《夏日之戀》是馬克思·施泰納為這部電影所作的主題曲,後來經珀西·費思樂團重新演繹才家喻戶曉。電影中果然也出現了海邊的松林,它們伴著管弦樂團的圓號合奏,在夏日午後的風中沙沙搖動。看完那部電影后,海邊松林在風中搖顫的風景,在我眼中幾乎成了對世上所有健康的年輕人蓬勃性慾的隱喻。不過,這大概只是我個人的見解或偏見罷了。

影片中,特洛伊·多納胡和桑德拉·迪被那陣性慾蓬勃的風拂過,並拜它所賜遭遇了種種現實的困難。兩人產生過巨大的誤會,後來又達成了充分的和解,種種障礙雲消霧散般解除,最後美滿地走到一起,結了婚。當時好萊塢電影的大團圓結局就是以結婚告終,營造出可以合法性交的環境。但我和女友最後當然沒有結婚。那時的我們還是高中生,所做的事僅限於聽著《夏日之戀》,在沙發上笨拙地相擁。

「欸,你知道嗎?」她在沙發上小聲向我攤牌,「我啊,其實嫉妒心非常強。」

「是麼。」我說。

「至少這一點,我想先和你說明白。」

「好啊。」

「嫉妒心強,有時候很累。」

我默默撫著她的頭髮。但所謂的嫉妒心強指的究竟是什麼,它將從何種地方而來,會導致怎樣的結果,當時的我還無法很好地想象。那時候,我的腦子不由分說地被自己的情緒填滿,哪裡顧得上這些。

順帶一提,特洛伊·多納胡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前期,還是備受人們喜愛的帥氣青年影星。但自那以後,他卻沉溺於毒品與酒精,接不到片約,甚至一度淪落為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桑德拉·迪據說也長時間為酒精依賴症所苦。一九六四年,多納胡和當時的人氣女演員蘇珊娜·普萊舍特結婚,然而八個月後便離婚了。一九六〇年,桑德拉·迪和歌手鮑比·達林結婚,卻於一九六七年離婚。這些當然與《畸戀》的情節毫無關係,同樣,和我與女友後來的命運也是無關的。

我的女友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妹妹那時上初中二年級,個子比姐姐還要高五釐米左右。她和每一個個子高得與年齡不符的女孩一樣,外形不算特別可愛,還戴著一副厚底眼鏡。但女友似乎十分疼愛這個妹妹。「那孩子學習成績非常好。」她說。順帶一提,那時她本人的成績大概說得過去,可能和我的差不多。

我們曾經和她的妹妹一起,三個人去看過一次電影。當時出了一些狀況,導致我們非這樣做不可。我們看的是音樂片《音樂之聲》,劇場里人山人海,七十毫米膠片拍出的畫面投映在格外寬闊的曲面銀幕上,而我們坐在前排觀看。我還記得影片結束時眼部肌肉的痠痛感。但女友非常喜歡影片裡的音樂,還買來原聲碟,聽了很多次。其實我更喜歡約翰·科爾特蘭彈奏的那首魔術般的《我最心愛的東西》,但說出來也沒什麼意義,我就沒對她提起過這件事。

她的妹妹對我似乎沒什麼好感,每次見面都用一種缺乏情感的異樣眼神看我——好像在仔細端詳冷庫深處放了很久的魚乾還能不能吃。這樣的眼神總讓我有種說不明白的歉疚。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她看我的時候幾乎無視我的外表(儘管我的外表的確沒什麼值得看的),而是直接透視到了我這個人的內心深處。也許是心裡確實有相當的歉疚,我才會這樣覺得吧。

和女友的哥哥碰面要再晚一些。他比我女友大四歲,那時肯定已經二十幾了。女友沒向我介紹過這位哥哥,關於他的事幾乎一概不提。偶爾提到哥哥,就巧妙地轉移話題。之後回想起來,她的態度大概是有些不自然的,但當時我沒怎麼介意這一點。我對她的家人本就不怎麼好奇,她讓我感興趣的,完全是另一類更加實際的東西。

我和她哥哥第一次見面講話,是一九六五年的秋天快要結束的時候。

那個星期天,我去她家接她。那時我們經常以一起去圖書館學習為名目出門約會,因此我會把能充學習樣子的東西一股腦兒地裝進單肩包裡,像新手罪犯一樣,給自己製造拙劣的不在場證明。

那天早上,無論我怎麼按她家大門的門鈴,裡面都沒有回應。隔了一會兒我又按了幾次,沒過多久,屋裡傳來一陣悠閒的腳步聲,終於有人為我開了門。那人便是她的哥哥。

她的哥哥比我高一點,總體來說體形偏胖。不是那種肥嘟嘟的胖,更像是運動員出於某些原因有段時間不能運動,只得任憑贅肉攀上身體各個部位的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暫時性的肥胖。他的肩膀寬闊,顯得脖子細長。頭髮亂糟糟的,好像剛從床上爬起來。髮質似乎很硬,這一撮那一撮地翹得老高,兩側長得蓋過耳朵,像是至少兩週前就該去理髮店,卻一直沒去似的。他穿一件領口鬆了的深藍色套頭毛衣,下身是一條膝蓋位置撐變了形的灰色衛褲。他的外表和我那頭髮永遠一絲不亂、穿戴整齊的女友相比,實在反差太大。

也許是嫌陽光刺眼,他眯起眼端詳了我一會兒,整個人像一頭久未出沒於陽光之下的、毛色衰敗的動物。

「呃,你是小夜子的朋友對吧?」他在我開口之前問道,接著咳了一聲。他的聲音懶洋洋的,但我能聽出其中包含了幾分好奇。

「是的,」我報上自己的名字,「約好了十一點來找她。」

「小夜子這會兒不在哦。」他說。

「不在。」我原樣重複了對方的措辭。

「嗯,不知道上哪兒去啦。沒在家裡。」

「但是,我們約好了今天十一點,我來這裡接她的。」

「是嗎?」她哥哥說,然後抬頭往旁邊看了看,像是在看錶。可是那裡碰巧沒有表,只有刷著石灰的白牆。於是他的目光又無可奈何地回到我身上,「可能你們是約好了,但總之這會兒她不在家。」

這該如何是好呢,我沒了主意。這該如何是好呢,她哥哥似乎也沒了主意。他慢吞吞地打了個哈欠,接著撓了撓後腦勺。每一個動作都透著莫名的慵懶。

「我家現在,好像沒人啊。」他說,「剛才我起床一看,除了我以外一個人都沒有。大家好像都不見了,但到底去哪兒了,我就不知道了。」

我默默不語。

「老爸可能去打高爾夫了,兩個妹妹也許去哪兒玩了。去就去吧,可連老媽都不在,就不太對勁了啊。一般不會這樣的。」

我沒有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是別人家的事。

「但既然和你約好了,小夜子可能一會兒就回來了。」她哥哥說,「你進來等她好了。」

「怪給你添麻煩的,我就在這附近轉一轉,過會兒再來。」我說。

「不,沒什麼麻煩的。」他果斷地說,「再讓你按一次門鈴,我再過來開一扇又一扇的門,那反而才麻煩。行了,你就上來等吧。」

我只好照他說的走進屋裡。他帶我來到客廳,就是那間夏天我和女友在沙發上擁抱的客廳。我在那張沙發上坐下來,女友的哥哥坐在沙發對面的一張安樂椅上,接著又優哉遊哉地打了一個漫長的哈欠。

「你是小夜子的朋友嗎?」她哥哥又一次向我發問,像是要仔細確認事實似的。

「是的。」我再次給出同樣的回答。

「不是夕子的朋友?」

我搖搖頭。夕子是她高個子妹妹的名字。

「和小夜子交往有趣嗎?」她哥哥問話時看著我的臉,好像在看什麼新鮮的東西。

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於是沒有說話。可他一直等著我的答案。

「挺開心的。」我總算找到了一句像樣的話作答。

「開心,但是沒意思?」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我說了一半,但接下去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咳,無所謂了。」她哥哥說,「有趣也好,開心也好,沒有太大的區別吧,大概。話說,你吃早飯了嗎?」

「吃了。」

「我現在要煎吐司吃,你要不要?」

「不,不用了。」我回答。

「真的?」

「真的。」

「咖啡呢?」

「不用了。」

可能的話,我倒是想喝杯咖啡,但要和她的家人——特別是她不在的時候——產生更深的關係,我還是有些提不起精神。

他一言不發地站起來,徑自走出房間。可能是去廚房做早飯了吧。不久,屋子深處傳來盤子和杯子「叮叮噹噹」的碰撞聲。我獨自坐在沙發上,雙手放在膝頭,選了一個被誰看到都不要緊的姿勢,安靜地等著女友從某個地方回來。時鐘指向十一點十五分。

我們真的約好了今天十一點來這裡接她嗎?我又回溯了一次記憶。可無論怎麼回憶,約定的地點、日期和時間都沒有錯。前一天晚上我們剛剛通過電話,確認了這項日程,她不是動輒忘記或違背見面約定的那種人。再者,一家人星期天早上全都消失不見,只留下哥哥一個,也多少讓人難以置信。

我就這樣不明就裡地枯坐在那裡,一言不發地在時間中煎熬,分秒的移動慢得可怕。屋子深處的廚房不時傳出動靜來,擰水龍頭的聲音,用勺子「叮叮噹噹」攪和什麼東西的聲音,某個櫃門開啟又合上的聲音。看來她哥哥是那種凡事不搞出很大動靜就不罷休的人。但除了廚房,我沒聽到其他地方還有聲音。沒有風聲,也沒有狗吠。沉默如肉眼不可見的淤泥,漸次填滿我的耳朵,以至於我不得不嚥了好幾次唾沫。

可能的話,我想聽些音樂。《夏日之戀》也好,《雪絨花》也好,《月亮河》也好,什麼都好。我沒有過多的奢求,只想著有點音樂聲就好,但又不可能隨便擺弄別人家裡的音響;環顧四周想找些東西來讀,但既沒看到報紙,也沒看到雜誌;翻看自己的單肩包,可似乎偏巧只有那天忘了放一本書在裡面。平時我至少會帶一本最近在讀的文庫本才對的。

若說從包裡找到的勉強能讀的書,大概只有《現代國語》的配套讀物了。無奈,我只得將它拿出來,嘩啦啦地翻動書頁。我算不上那種讀書系統、縝密的「讀書家」,卻是一個不讀鉛字就沒法好好打發時間的人。不能枯坐著什麼也不幹,要麼翻翻書,要麼聽聽音樂,這類事情於我無論如何都是必需的。如果沒有值得一讀的書,就要拿起手邊的印刷品來讀,無論什麼都行。電話本也行,電熨斗的使用說明書也行,總之得讀點什麼。和這類印刷品相比,《現代國語》的配套讀本之類可謂是很不錯的讀物了。

我隨便翻開一頁,閱讀收錄在裡面的小說或隨筆。書裡也選了幾部外國作家的作品,不過大部分是日本近現代作家的,諸如芥川龍之介、谷崎潤一郎、安部公房等名家名作。而每部作品——除了幾個短篇,大部分都是精彩段落的節選——最後,總會設幾個問題。這些問題往往都沒有一星半點的意義。這裡說的「沒有意義的問題」,就是難以(或者根本沒辦法)從邏輯角度判斷答案是否正確的問題。就連寫這些作品的作者本人,也很難說能不能給出正確的判斷。

比如「作者在這篇文章中,表現了怎樣的戰爭觀?」或「作者這樣描寫月亮的圓缺,起到了怎樣的象徵作用?」等等。這類問題,如果想要回答,是怎樣都能回答的。有關月亮圓缺的描寫,不過就是有關月亮圓缺的描寫,不起任何象徵作用——即便是這樣的回答,一定也沒有人敢打包票說它就是錯的。當然,在無數不同的回答中想必存在某種共通的「相對合理的回答」,但在文學層面,「相對合理」究竟是不是加分項,這一點有待商榷。

可儘管如此,為了打發時間,我還是在腦子裡逐一構築了這些問題的答案。並且多數時候,我的大腦——我那正以精神獨立為目標,日日在成長路途中煩悶的大腦——裡湧上來的答案無論如何都是「不算太合理,但絕不能算錯」的那一種。這種思維習慣,說不定就是我的學習成績一直平平無奇的原因之一。

在我幹這些的時候,她哥哥回到了客廳。他的頭髮依然亂糟糟地四處翹著,但大概是因為吃過早飯的關係,已經不再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樣子了。他手中拿著一杯喝了一半的咖啡,那是一隻白色的大馬克杯,上面印有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雙翼戰鬥機的圖案,戰鬥機的駕駛艙前裝有兩架機關槍。這大概是他專用的杯子吧,畢竟無論如何也沒法想象我的女友用這樣的杯子喝水。

「你真的不要咖啡嗎?」他說。

我搖頭:「不用,沒關係。真的。」

他毛衣的前胸位置掛著麵包渣,衛褲的膝蓋處也是。也許剛才餓得要命,於是拿起吐司大嚼特嚼,根本沒顧及麵包渣的事吧。我想,他的這一面一定也會惹我的女友嫌棄,因為她是永遠都將自己拾掇得利利索索的少女。我相對來說也喜歡利落整潔,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應該還算般配。

她哥哥往牆上看了看。這一次牆上確實有表,指標已經快要指向十一點半了。

「還是沒回來啊。真是的,到底去哪兒了,幹什麼去了?」他說。

對此,我沒發表任何意見。

「你看什麼呢?」他指著我手中的書問。

「《現代國語》的配套讀本。」

「唔。」他微微扭著臉問,「有意思嗎?」

「其實沒什麼意思,但沒有其他能看的了。」

「拿來給我看看。」

我隔著矮桌,將那本書遞給他。他左手仍拿著杯子,右手接過書。我不由得擔心咖啡是否會灑在書上,當時他的確有種要把咖啡灑上去的架勢,但到底沒有灑。他將杯子放在玻璃桌面上,弄出了很大動靜,然後兩手拿書,嘩啦啦地翻動書頁。

「所以你剛才在看哪一篇呢?」

「剛才看的是芥川的《齒輪》。不過書裡收的不是全文,只有一部分。」

他思考了一下我說的話。「我沒仔細看過《齒輪》欸,《河童》倒是很久以前就看過。《齒輪》好像是一個很陰暗的故事吧?」

「嗯,畢竟是臨死前寫的作品。」

「芥川是自殺的吧?」

「對。」我說。芥川三十五歲的時候服毒自殺,《齒輪》是昭和二年,作者去世後發表的——配套讀本的解說中這樣寫道。這部作品幾乎類似於遺書。

「唔。」我女友的哥哥說,「你能不能給我讀一段呢?」

我吃驚地望著他:「出聲讀嗎?」

「是啊,我從小就喜歡有人讀書給我聽,自己看就不怎麼能看進去。」

「可是,我不太擅長朗讀啊。」

「咳,沒關係,不擅長也沒事,只要按照文字的順序,出聲讀就行。反正我們現在應該也沒有其他事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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