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小戎/譯
要前往蓋伊·特立斯的書房,你得先離開他上東區的聯棟別墅,走下雅緻的旋轉樓梯,用另一套鑰匙,進入另一個入口,再走下另一段臺階。他口中的地堡,是一個很長很窄的房間,比很多曼哈頓的公寓更大,有浴室、淋浴、廚房、幾條長沙發、兩張書桌,一張會客桌和一些椅子。但你不會失去處於地下室的感覺。你也會確定無疑地覺得進入了他的頭腦之中。
書房裡的書架直抵天花板,書架上擺滿了書箱和檔案箱。每個箱子上都裝飾著精巧的拼貼畫:報紙、雜誌上的照片、剪下來的字、繪畫、漫畫。箱子裡裝著特立斯所有著作和文章的筆記、剪報、大綱和信件。那些拼貼畫讓紙板箱顯得古怪、天真、耀眼,有一種大部分人儲存檔案時沒有的歡欣。
桌子上散落的東西中,有一些密保諾牌三明治袋子,裡面裝滿了照片和一絲不苟地打出來的寫著名字和日期的標籤。地板上散落著更多的照片,他和妻子五十年婚姻中他迷人的妻子南和他們的朋友們的照片。特立斯要寫一本關於他的婚姻史的新書,他開始為這本書給照片分類,這一亂象是他的宏大的整理專案的一部分,這個專案標誌著他的研究工作開始了。很少有作家像特立斯那樣開展透徹、熱切的研究,為一本書花上他生命中九年甚至十年的光陰。他對每一天都有記錄——他去了哪裡,見到了誰,他有怎樣的感受。照片會跟那些記錄對應起來,放到檔案裡,按照年份加以整理。就像從檔案箱上面的拼貼畫就能判斷出的那樣,他做的記錄不只是一箱箱筆記;它本身就是一種創造性的活動。
我們每次都是在下午早些時候見面,特立斯從他的地堡出來時,總是穿得非常漂亮。他穿得如此漂亮,以至於陌生人會在街上跟他說話,餐廳裡的服務生會樂意為他效勞,比如專門為他找個地方放帽子。特立斯的父親是一位裁縫,他的母親開了一家生意很好的服裝店,他說關於如何才能讓人顯得特別,他首先想到的就是通過衣著。他的西裝是巴黎一位裁縫做的,這位裁縫的父親是他父親的師傅。特立斯告訴我,他有時會在下午去健身,我忍不住想問他穿什麼去,但我不想讓他在我腦海中的形象——定製的西裝、背心、口袋方巾、白色領子的彩色襯衫、袖釦——變得模糊或者更加複雜。
他外表的講究和正式也被貫徹到了他的作品之中。特立斯的書桌上擺著一臺巨大的電腦,他在那裡寫作,但那臺電腦看上去有幾十年歷史了;擁有這樣的電腦的人,只把電腦當作更方便的打字機,甚至對這種想法也帶著猶疑。特立斯不使用網際網路。他也沒有電子郵箱。在換作別人會傳送電子郵件的場合,他則會寄給對方一張用打字機手打的明信片。他書桌上方的牆上是一個白色的泡沫塑膠板,上面釘著他寫的一頁頁紙、備忘錄或者正在形成的想法。
特立斯今年七十七歲,佔據著一個奇怪的位置:既聲名顯赫又被人誤解。他的創新之處是用源於小說的技巧去寫他的報紙和雜誌報道,以此賦予它們短篇小說的形態和活力——這種後來被稱為「新新聞主義」的風格,是他五十年代在《紐約時報》當記者時發明的。他憑藉在《時尚先生》雜誌上發表的精巧文章獲得了關注,其中包括《弗蘭克·辛納屈感冒了》(「franksinatrahasacold」)——七十年後,這篇文章被編輯選為他們發表過的最佳作品。從那之後,他寫了好多本書,包括關於《紐約時報》的《王國與權力》(1969)、關於黑手黨的《父輩的榮譽》(1971)、關於他的義大利家族史的《移民家世》(1992),這些書都具有小說的豐富性。他的方法是儘可能地深入人物中去,挖掘一個獨特的心靈,以這種方式來捕捉時代精神。特立斯雖然獲得了成功,廣泛地影響了好幾代非虛構作家,但書評人傾向於特別兇狠地攻擊他。他最暢銷的對七十年代性革命的研究著作《鄰人之妻》仍在勾起一些人的反感。一些評論家和女性主義者攻擊他,認為他的方法有些不正當,甚至變態——管理一個按摩院,加入一個交換伴侶的隱居地,儘管該書如今被視為一部文化觀察的傑作。特立斯恪守他的著作的方式不同於大部分作家:他離開自己的家,住到他的寫作物件的世界中去,這是大部分作家做不到的。他的書如此徹底,如此熱情地進行研究,以致它們好像是在批評普通記者的方法有些淡漠、剋制。
蓋伊·特立斯寫在襯衫紙板上的一頁筆記
有好多個下午,我們坐在他淺褐色客廳的簇絨皮沙發上,一杯又一杯地喝可樂。我立刻看出,他的寫作物件一定非常難以抵擋他的魅力和情感強度。他身為記者的一面熱切地要去接管一切:他經常糾正或引導我的提問,他認為我原來的問題有時對他來說不夠嚴厲。很多時候,就好像他寧願由他來採訪他自己。當然,是在有人陪伴的情況下。
——凱蒂·洛芙sup/sup,二〇〇九年
《巴黎評論》:你的寫作日是怎樣開始的?
蓋伊·特立斯:通常我在床上跟妻子一起醒來。我不想跟別人一起吃早飯。所以我從三樓,也就是我們的臥室,走到四樓,我的衣服放在那裡。我穿好衣服,就像是要去上班。我會繫上領帶。
《巴黎評論》:以及袖釦?
特立斯:是的。我穿得就像是要去市中心的辦公室或者華爾街或者律所,雖然我要做的只是下樓,去我的地堡。在地堡裡有一個小冰箱,我喝橙汁、吃麥芬、喝咖啡。接著我換衣服。
《巴黎評論》:又換一次衣服?
特立斯:沒錯。我換上寬領結和毛衣。圍上圍巾。
《巴黎評論》:你喜歡地堡沒有窗戶嗎?
特立斯:是的。沒有門,沒有晨昏之別。它以前是一個酒窖。
《巴黎評論》:你怎樣寫作?
特立斯:先是手寫。然後我再用打字機。
《巴黎評論》:你從來都不直接用電腦寫?
特立斯:哦,是的,我做不到。我想強迫自己慢慢寫,因為我不想在紙上寫太多。到上午結束,我可能寫了一頁,我會把它釘在書桌上方。午飯後,大約五點,我會回來再寫一個小時左右。
《巴黎評論》:肯定在一個專案的中間,有幾天,當你真正在寫的時候,你會寫了不止一頁。
特立斯:不,沒有過。
《巴黎評論》:但是你的書都很長。
特立斯:我會花很長時間。鑑於我寫了那麼久,我出的書相對來說很少。五十五年間,我只寫了五本厚書,兩本薄的,還有四部文集。不是很多。
《巴黎評論》:是因為你花很多時間修改嗎?
特立斯:也不是。我打字,又重新打。當我覺得差不多了,我才弄到電腦上去。一旦到了螢幕上,我就很少改動了。花費很多時間的是寫報道。
《巴黎評論》:你在寫報道時,會用筆記本嗎?
特立斯:我不用筆記本。我用襯衫紙板。
《巴黎評論》:你說的是乾洗後的襯衫裡的紙板?
特立斯:沒錯。我把襯衫紙板剪成四片,然後再把它們的角剪成圓邊,以便能夠放進我的衣兜裡。我在寫大綱時,還會用整塊襯衫紙板。我從五十年代開始就這麼做。
《巴黎評論》:所以一整天,你都會在襯衫紙板上寫下你的觀察?
特立斯:對的,然後到了晚上,我把我的筆記打出來。就是一種日記。但不僅是我的筆記,也是我的觀察。
《巴黎評論》:你說的觀察是什麼意思?
特立斯:我的意思是,是我的個人觀察,白天我見到人、看到事物,在襯衫紙板上做筆記時我的所思所感。夜裡我打字時,在普通的打字紙上,我不僅是在處理我的日常研究,也是在處理我那天看到、感受到的東西。作為一位做研究的作家,我在做的事總是與我做這事時的感受混在一起,這些我都會記下來。我一直是任務的一部分。對看過我打出來的筆記的人來說,這是顯而易見的。
最近我在瀏覽我六十年代的一些舊檔案時,發現了一個很好的例子。當時我剛到洛杉磯的貝弗利·威爾希爾酒店,開始為寫弗蘭克·辛納屈做研究。我聽到有人敲門。是夜間女服務員。她來把床罩掀開,在枕頭上放了一塊巧克力。這位服務員非常漂亮,是一個來自瓜地馬拉的健壯瘦削的女子,大約二十二歲,說英語帶著很重的口音,穿著一件很好的條紋襯衫。我跟她聊了幾句。然後我發現我寫到了那些在貝弗利·威爾希爾酒店工作的女性,其中很多都很漂亮,大多來自很遠的地方,每天沉浸於酒店客人奢侈、優越的生活方式之中。所以那時我本來是要寫弗蘭克·辛納屈,但是這整場關於酒店房間和女服務員的戲劇,也在這裡。
《巴黎評論》:你是對所有你遇到的人都有著同樣的興趣嗎?
特立斯:我生命中的一個關鍵事實是,我不是在家中,而是在店裡長大的。我的父親是他堂兄的學徒,他堂兄是巴黎一位著名的裁縫,他的顧客中有電影明星和政要。我父親在一九二〇年離開巴黎,乘船來到費城。他討厭費城,在那裡得了呼吸系統方面的疾病,有人建議他搬到海邊去。
在新澤西的大洋城,他在商業街阿斯伯裡大道買下了一家老店,開了特立斯小鎮商店。在店鋪的一頭他開了一個裁縫店。在另一頭,我媽媽開了一家服裝店,她是在布魯克林公園坡義大利裔美國人社群長大的。在商店樓上我爸媽有一間公寓。
我父親的裁縫業一直沒做起來。手藝人是很優秀的,但是在大洋城,沒有足夠多的人想買手工做的西裝。所以我母親掙錢養家。所有收入都是我母親賣衣服得來的。她很成功,是因為她有辦法讓女性談論她們自己。她的顧客大部分是大個子女性,夏天不去海灘的那種女性。我母親會給她們衣服試穿,讓她們看起來比她們覺得自己有權變成的樣子更好看。她不是騙子。她賣得出去,是因為她們信任她、喜歡她,她也喜歡她們。我經常在那裡,折衣服盒子、打掃櫃檯、幹雜活。通過偷聽,我對鎮子有了很多瞭解。那些女性跟我們聊她們的私事,讓我對更大的世界有了一些概念。
《巴黎評論》:你小時候寫作嗎?
特立斯:大洋城有一個週報叫《聖提諾紀事報》,它的編輯洛林·安傑文偶爾光顧我父親的店。我上高一的時候決定寫短篇小說,我父親建議我去拜訪他。安傑文先生說,我可以寫一個叫「高中高光時刻」的專欄,只要我能找到足夠多的關於學校活動的新聞填滿它。
我在高中融入不進去。我跟其他學生長得不一樣,我也肯定不像他們那樣穿麥基諾夾克sup/sup。我父親給我做衣服,我穿得太好了。但是這個專欄讓我有理由去跟別人交談。這跟我母親在服裝店跟那些有錢的女性聊天沒差別。做新聞報道讓我感到,即使我不是一個群體的一部分,我也有權去那裡。
《巴黎評論》:你小時候讀書多嗎?
特立斯:我讀的書是我的教區牧師眼中的垃圾小說。絕妙、下流的弗蘭克·耶比——一位來自佐治亞州、住在西班牙的黑人作家。我在上大學時還讀了一些《紐約客》作家的書。我就是在那時候偶然間發現了威廉·福克納、歐文·肖、約翰·奧哈拉和約翰·契弗的書。
《巴黎評論》:你後來怎麼去上了阿拉巴馬的大學?
特立斯:那是一所我能夠進去的學校。我高中時成績很差,被當地所有大學拒收,等我知道結果,已經是暮夏了。我父親的一位顧客是醫生,阿爾德里奇·克羅,他出生於伯明翰,畢業於阿拉巴馬大學醫學院。他代我打了一個電話,幾周後,我收到了錄取函。
我在那裡過得很開心,也及格了。我發愁的是要讓我的分數不斷上升。如果不及格,就會失去緩服兵役的資格。我就會被送到朝鮮戰場去。
《巴黎評論》:你為什麼選擇新聞作為你的專業?
特立斯:主要原因是,新聞學好像是最容易的。但我在新聞方面比較大的突破發生於我跟吉米·平克森成為朋友的時候。快畢業的時候,吉米對我說,要是你想去紐約,你應該去拜訪我的表哥特納·卡特利奇,他是《紐約時報》的執行主編。所以一九五三年夏天畢業時,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乘公交車去紐約。我走進《紐約時報》大樓。那裡的接待員說,我能為你做點什麼,年輕人?我說,我想跟特納·卡特利奇先生問個好。你預約了嗎?沒有。他說,哦,卡特利奇先生非常忙。你為什麼來這裡?我說,我認識他的表弟。
接待員像看一個瘋子一樣看著我,但是我穿得儀表堂堂——穿著我父親做的衣服——所以至少我是一個儀表堂堂的瘋子。六個小時後,我就進去見卡特利奇先生了。他問,是什麼把你帶到紐約來的?我說,哦,我是你表弟的朋友。他說,那會是誰呢,如果你不介意我問的話?我說,詹姆斯·平克森。卡特利奇看著我,他面無表情。我想,那個吉米·平克森跟他的親戚關係太遠了,以致卡特利奇甚至都不知道他是他表弟。但他還是僱用了我,當送稿員。所以我就那麼開始了:給人送咖啡和三明治,給他們跑腿。一週半之後,我在報上發表了我的第一篇稿子。
《巴黎評論》:那篇寫的是什麼?
特立斯:送稿員必須夜裡去時報廣場,等著夜裡晚些時候小報送到,我要把它們送給編輯們,以便他們看到其他報紙在報道什麼。一天晚上,我在時報廣場等待時,被圍著舊時報大樓三面滾動的電子新聞螢幕驚呆了。一萬五千只燈泡用五英尺高的字母拼出了那天的頭條。我琢磨,它們是怎樣做到的?
送好報紙之後,有些空餘時間,我就回到舊時報大樓,爬上樓梯,直到看見四層有一個開著的門。門後面,一個人站在梯子上,拿著一個像是手風琴的東西。我說,打擾了,我是送稿員,我想知道,你在幹什麼?他說,我在弄頭條。我問他要怎麼做。他說,他們給我打電話,把頭條讀給我聽,我把它們打到這個東西上,它會讓燈泡以恰當的方式亮起來。他說他已經這樣做了二十五年了。我問他,他做的第一個頭條是什麼,他說,哦,大選之夜,一九二八年。赫伯特·胡佛擊敗阿爾·史密斯。我問他,我能不能去拿一個記事本,回來採訪他,請他談一下他的職業生涯,以及一些他寫過的著名的頭條。他同意了。
當送稿員的一個好處就是,你會認識許多同事。尤其是在你很有禮貌的情況下。因為我在店鋪里長大,我對他人彬彬有禮——是那種尊敬顧客的態度。所以我走到了梅耶·伯格跟前,他是那時《紐約時報》著名的記者之一,也是一個很出色、很慷慨的人。他說我可以在他的打字機上寫這篇東西,然後給他看。我照做了,他很喜歡那篇東西。他拿給他的編輯看,不久就被刊登在了社論版,沒有署名。
《巴黎評論》:那需要很大的自信。
特立斯:是的,我對自己不是非常自信,因為沒什麼人相信我。我總是想到約翰·厄普代克,他對自己非常自信,因為他的母親說,你是世界上最牛的小混蛋(shit)。你棒極了,棒極了,棒極了——他相信了。大衛·哈伯斯塔姆sup/sup也是如此——他的母親對他說,他是世界上最牛的混蛋(shit),他就信了。他有著巨大的自我意識。在他心目中,他就是戴高樂。我母親從沒跟我說,我是最牛的,我父親也沒那樣說過。他們都很挑剔。我覺得我要向他們證明點什麼。他們或者其他任何人都從沒讓我覺得我有天賦。
《巴黎評論》:你是什麼時候意識到自己有天賦的?
特立斯:從來沒有。我擁有的只是強烈的好奇心。我對其他人有著巨大的興趣,同樣重要的是,我能耐心地跟他們相處。
《巴黎評論》:你被提拔成為《紐約時報》的固定記者之後發生了什麼?
特立斯: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體育部,但我不想寫體育新聞。我想寫人。我寫了一位失敗的拳擊手,一位馴馬師,還有一個在比賽期間在拳擊臺上打鈴的人。我對小說感興趣。我想像菲茨傑拉德那樣寫作。我收集他的著作,他的短篇小說和新聞報道。《冬日夢想》一直是我最喜歡的一篇。優秀的非虛構作家在寫名人,或者話題人物、公眾人物。沒有人寫無名之輩。我知道我不想上頭版。在頭版,你只能緊貼著新聞。新聞控制著你。我想控制故事。我想挑選普通的採訪調派編輯不認可其為報道的題材。我的想法是使用小說家的一些技巧:場景設定、對話,甚至內心獨白,如果你對你的人物足夠了解的話。我那時在寫短篇小說,《紐約時報》沒有多少人在寫小說。有一次,在紐約大學棒球賽上,我聽到一對年輕夫婦情侶吵架式的對話。我把這場對話寫了下來,通過他們的所見、所說來講述比賽的故事。在聖帕特里克節sup/sup遊行時,我寫了遊行隊伍隊尾的那個人,一個捧著大號的人,他後面過來的是環衛卡車。我從這位大號演奏者的有利角度來寫這場遊行。
《巴黎評論》:編輯們或者其他記者對你的作品做何反應?這些作品顯然在那時的《紐約時報》是不同尋常的報道。
特立斯:一開始,他們都以為我是編的。他們說,我是在寫小說。我說,我寫的不是小說。我非常謹慎地做到準確。在我當報紙記者的十年間,我從來沒犯過一次需要更正的錯誤。有時我的稿子能發表,有時會被斃掉。但是我想寫作,而不是報道。
《巴黎評論》:那時,你跟現在一樣寫得很慢、很仔細嗎?
特立斯:我那一代其他的記者都會拿回一個編輯分派的任務,半小時後就能寫出來。下午的其他時間,他們會讀書,或者打牌、在餐廳喝咖啡,我一直很孤單。那些時間內,我不跟他們聊天。我只是想把我的文章寫到完美,或者儘可能地寫好。所以我反覆重寫,覺得工作日的每一分鐘都要用來提高我的作品。我這麼做是因為我認為那不僅是新聞報道,第二天就會被跟垃圾一起扔掉的那種東西。我一直有一種未來感。我從來沒有在截稿時間兩分鐘前交過稿。這不容易,我覺得我只有一次機會。我是在為紀實報紙而寫作,我相信我做的事情將成為永恆歷史的一部分。
它最好非常優秀,因為我的名字在上面。我一直這麼認為。我認為自己有這種看法是由於我看到我父親怎樣做西裝。我深深地記得,他怎樣認真地縫紉,他沒掙到多少錢,但是我認為他很地道。那些西裝上面有他的名字——紐扣不能第二天就掉下來。它們必須看上去非常棒,要非常合身,要耐穿。他的生意不掙錢,但是從他那兒,我明白了我想成為一個手藝人。
《巴黎評論》:你為什麼離開《紐約時報》去了《時尚先生》雜誌?
特立斯:我不能把自己限制在日常新聞一千兩百字的限度裡。無論到哪裡,我都認為有一些其他人沒有講的故事。比如,當我走進職業運動員的休息室時,我會只聽他們聊天,看著那些人的身體。他們跟那些跟自己從小一起長大的人待在更衣室裡,會問他們在晚上的比賽中表現如何之類的運動員式的問題,但我想,不,這裡有一個不同的故事。這些人之所以吸引人,不是作為表演者,而是因為他們交往的方式。比起那些在浴室裡的同性戀男性,他們彼此之間更自由。其他記者根本沒有看到這一故事,他們只看到了他們的職業。但由於是日報,我老是要丟下這些故事。我無法深入報道。這是我再也幹不了這個工作的真正的原因。
那時,在六十年代中期,湯姆·沃爾夫和吉米·佈雷斯林sup/sup在《先驅論壇報》過得很開心。他們可以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我希望我能擁有那種自由。按照《紐約時報》的標準,我已經得到了很多自由,但跟他們相比還不夠多。我希望有更大的空間,希望能想去哪裡就去哪裡。
《巴黎評論》:你認為其他作家怎麼樣?
特立斯:我最佩服的是湯姆·沃爾夫。我很早就認識他了,他在《先驅論壇報》、我在《紐約時報》的時候。我們是朋友,他經常過來找我吃飯。從風格上說,沃爾夫是無與倫比的。他是一個很獨特的人,一個了不起的記者,一個很棒的作家。
我不會把佈雷斯林和亨特·s.湯普森sup/sup放在這個水平。我從來沒覺得自己在跟佈雷斯林競爭。我認為他粗魯得沒有必要。他把粗魯變成了一種有銷路的心智表現形式。湯普森很標新立異。他演奏許多人都懂的音樂,但是我領悟不了。我喜歡他的一些作品,讀過他的一些書。我可能見過他兩次,我對他沒有敵意。近來我在看一部關於湯普森的紀錄片,一位朋友向我指出,他的書架上有一本《王國與權力》。所以我決定,我本應該對他有更高評價的。
《巴黎評論》:你是否認為你屬於通常所說的「新新聞主義運動」的一部分?
特立斯:沃爾夫在他關於「新新聞主義」的書中說我是創立者之一,這讓我受寵若驚。但我從來沒考慮過「新新聞主義」。我從來沒覺得我屬於一類做新事情的新人。我想像菲茨傑拉德那樣寫作。
《巴黎評論》:你感到在跟小說家競爭嗎?
特立斯:是的。我有這種感覺。新聞不太受尊重。新聞記者,尤其是我這一代的,不太認真對待他們的工作。我則是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這是一門手藝。這是一種藝術形式。我是在寫故事,就跟小說家一樣,只不過我用的是真名。如果你把我的書分解成一章章的,每一章都可以是一個獨立的短篇小說。你把《王國和權力》中關於麥坎德利斯·菲利普斯、《移民家世》中關於加里波第、《鄰人之妻》中關於哈羅德·魯賓的章節拿出來,它們就可以組成一個短篇小說集。
非虛構作家是二等公民,是文學的愛麗絲島sup/sup。我們進不去。是的,這讓我很惱火。
《巴黎評論》:你有沒有試過寫小說?
特立斯:我寫過一個短篇小說,一九六七年被《小姐》雜誌發表了。小說編輯給我寫了一封很友好的信。但是我再也沒有寫小說。我認為我可以在非虛構領域做一些其他人沒做過的事情。已經有那麼多偉大的短篇小說家、劇作家和長篇小說家了,但沒有很多真正傑出的非虛構作家。我想我寧願成為一位傑出的非虛構作家。
《巴黎評論》:你那篇《弗蘭克·辛納屈感冒了》經常被單列出來作為「新新聞主義」的經典作品。那個寫作任務是怎麼來的?
特立斯:我在《時尚先生》的編輯哈羅德·海耶斯說,我想好了你下一篇的主題:辛納屈。我告訴他我不想寫。辛納屈被寫得太多了。我是說,天哪,又一篇寫辛納屈的稿子?但是海耶斯是一個很有禮貌的強勢的人,不達目的不罷休。所以我就去了洛杉磯貝弗利·威爾希爾酒店,給辛納屈的媒體經紀人吉姆·馬奧尼打電話。他說弗蘭克覺得不太舒服。他感冒了。馬奧尼還有其他感到不快的事情。他對辛納屈是黑手黨成員的朋友這一謠言感到不快。馬奧尼說,我們希望你簽署一個協議,允許我們先看你的稿子。我說我不能那麼做。他說,那我們可能就談不成了。到了週末,我仍在酒店房間裡,馬奧尼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幹什麼。我說,我在等他給我打電話。弗蘭克怎樣了?哦,他不是很好。我說,他還在感冒嗎?他說是的,他還在感冒。他又提出了籤協議的事情,我又說那不可能。他說,我知道你在見一些人。是的,我在見一些人。你見了弗蘭克的一些朋友?我說,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弗蘭克的朋友,但是我一直在見人。他問我,這篇稿子你要寫多久?我說我不知道,他就把電話掛了。
那天晚上十點左右,我坐在酒吧裡,觀察人,然後我非常確定自己看到弗蘭克·辛納屈跟兩個金髮女郎坐在酒吧的角落裡。辛納屈去打檯球,然後我目睹了辛納屈和一個叫哈爾蘭·埃裡森的人之間發生的一幕,我把它寫在了襯衫紙板上。但我沒有記全,我就到埃裡森跟前,問他第二天能不能跟他聊聊。他給了我他的電話號碼和地址。當面跟他聊的時候,我不僅問他每個人都說了什麼,還問了他想了什麼。我總是會問人們是怎麼想的。辛納屈讓你感到驚訝嗎?你以前見過他嗎?你覺得他要打你嗎,或者你想打他嗎?
後來我認識的一個人有一個秘書,跟辛納屈的女兒南希就讀於同一個學校。她跟我講了一個很好的故事,關於她去辛納屈家開的派對的經歷。在派對上,她不小心碰掉了壁爐架上的一隻石膏做的小鳥。小南希說,哦,不,那是我媽媽的最愛。接著弗蘭克·辛納屈碰掉了另一隻。
我給弗洛伊德·帕特森sup/sup打電話,我在《時尚先生》寫過一篇關於他的文章,因為我知道辛納屈會在拉斯維加斯看他的比賽。他給了我比賽的門票,我就一直跟著辛納屈。我跟弗洛伊德保持聯絡,是因為稿子寫好之後,並沒有萬事大吉。我會跟我寫的人保持聯絡。我在二十五歲還只是一個年輕的體育記者時就這麼做了。我跟他們保持聯絡,因為我覺得還會有更多故事。故事還在繼續。
所以我得到了這樣的一些素材。我幾乎每天都給我的編輯哈羅德·海耶斯打電話。他問我進展如何。我說,我來這裡是為了找素材的。哈羅德從不問我是否想回去,我也沒想到問他我可不可以走。
《巴黎評論》:你跟辛納屈有沒有過眼神接觸?
特立斯:有過,我確信他知道我是誰,但是他沒跟我說話。我沒有求他幫我,但是我在採訪許多所謂的小人物。我專攻小人物。最後我回到紐約之後,我找了吉利·裡佐,一個跟辛納屈很親近的酒吧老闆。他帶我去新澤西見了辛納屈的父母。對我來說那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因為辛納屈的母親很友好,跟我講了他跟艾娃·加德納sup/sup的關係。我只能相信辛納屈允許她跟我談話,不然的話,我懷疑她都不會見我。我和辛納屈都不承認我們在相互配合。換言之,我沒有提出採訪請求,他也沒有說,不要寫我。這是一場有趣的小小的舞蹈。
我交的這篇報道有大約一百頁。他們一字未改。它被刊登出來時,情況並不是說,哦,這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作品之一。它不過是又一篇報道。
《巴黎評論》:你認為呢?
特立斯:我認為它還不錯。我仍然認為它不是我最好的作品。我認為寫《紐約時報》訃告作者的《壞訊息先生》更好。我認為我寫拳王阿里的那篇也比它好。我從沒跟他說過話。就像寫辛納屈時一樣,我依賴的是小人物。我也喜歡寫彼得·奧圖爾sup/sup的那篇。他是我做過的最聰明的採訪物件。那是唯一一次我覺得我可以跟我在寫的人交談。寫奧圖爾那篇是我最早的沒有用小人物來承載故事的雜誌文章。
有趣的是,我寫的稿子,有時被收入文集,像《弗蘭克·辛納屈感冒了》和《失敗者》,後者是關於弗洛伊德·帕特森的,其中有一半我認為今天都不會被髮表。我記得我幾個月前接到一個電話,一位朋友告訴我,我將獲得喬治·波爾克獎sup/sup終身成就獎。我的朋友說,他想把這個訊息告訴《時尚先生》那幫人。我說,《時尚先生》?我不再給《時尚先生》寫稿了。他說,但是你寫了《弗蘭克·辛納屈感冒了》。我說,那是四十年前了。我不是小瞧自己,但事實是,我過去寫的雜誌文章,如今的雜誌不再發表了。
《巴黎評論》:真的嗎?為什麼不發了?
特立斯:去年《時尚先生》出了一期週年紀念刊。我以為我可能有機會給它寫一篇——雖然我認為這個雜誌沒有以前那麼好了。所以我提議再寫一次奧圖爾。他們不想要。實際上,編輯根本沒有回覆我。
在大約一九九六年,我就知道雜誌界變了。好多年不寫雜誌稿之後,《民族》雜誌給我派了一個活,寫拳王阿里與卡斯特羅在哈瓦那的第一次見面。我交了,他們說不適合他們。太長了。我就把它給了《紐約客》《紐約時報》《gq》《評論》《哈潑斯雜誌》《大西洋月刊》《滾石》《時尚先生》——都被拒絕了。我想,怎麼回事?這是一篇很好的稿子,在一九六七年立馬就會被髮表。最後,《時尚先生》的編輯說再看一次。他們想刪減,我拒絕了。他們放了一段時間,最後還是刊登了。
《巴黎評論》:為什麼你認為雜誌產業的運作跟四十年前的差別那麼大?
特立斯:我成長起來的時候,在「二戰」之後的時期,許多想成為記者的年輕人夢想著當駐外記者。我從來沒那麼想過,因為我認為,這裡就是一個異國。民權運動、反戰運動、文化革命、同性戀的權利、女性主義——所有的新事物把我們的國家變成了就像一個異國,尤其是對老一輩來說。《鄰人之妻》就是關於剛剛發生的道德的全面變化。在六十年代,這個故事不是在法國,甚至不在蘇聯——它在美國。
《巴黎評論》:你為什麼放棄了寫雜誌稿?
特立斯:我為它們做了很多工作。我喜歡這種形式。但是我開始給《時尚先生》寫《紐約時報》的人,然後我有了一個想法,寫一本關於這個主題的書——《王國與權力》。
《巴黎評論》:你是否擔心你在《紐約時報》的朋友和前同事對這種披露性的書的反應?
特立斯:沒有,我不擔心。不是說我不在乎。我非常在乎。但是我相信,每一天,《紐約時報》都在傷害人、毀掉人的職業生涯——劇作家、商人,蒙受不白之冤的人。他們是殺手。他們的評論、他們的批評和他們的國內、國際報道,有時是準確的,有時一半是對的,有時是誹謗。
我並不是為了跟媒體那些人打個平手而發起一場運動。我只是想,我要做到公正。在我心目中,我是在引用偉大的阿道夫·奧克斯sup/sup,他曾經說,《紐約時報》應該「非常公正、有禮貌地對待那些由衷地不贊同它的觀點的人」。我認為這是這家報紙以前的信條。這比「刊登所有適合刊登的新聞」重要得多。所以我對那些我不贊同的人非常公正。這不是一本挑起論戰的書,它只是一本報道性的書。我是對報道的報道。但它也是講故事,裡面有一些很好的故事。
《巴黎評論》:娶了一位編輯是什麼感受?南是不是編過你的稿子?
特立斯:並沒有,但是她會把我寫的每一頁大聲讀給我聽。有一次,我讓她讀後來收入《王國與權力》之中的一篇文章。她說,這篇很好。然後我又寫了更多,把它改得更好了,我覺得。我把新稿子拿給她看,她說,這樣很好。我說,上週關於前一稿你也是這麼說的。她說,好吧,我認為那一稿也很好。我抱怨說,她對我不夠嚴厲,我希望她像一位編輯而不是妻子那樣讀我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