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斯:除了聲音,他什麼都沒有。讓一個作家跟別的作家區分開來、讓他獨一無二的,不是搶眼的轉折,不是猝然而起的高潮,不是天衣無縫地銜接一系列情節。它是一種口吻,一種觀察世界的方式。它是一種節奏,是詩歌裡所謂的「跳韻」sup/sup,它不是每兩個音節一個重音,而是重音接重音再接重音。當然每個句子都帶著作者的商標也不好,那句話是怎麼說來著,說有些畫作是隻用簽名來完成的。顯然要避免這樣的東西,但我絕對不會因此束縛手腳。我從來不會去想,我們來寫一段絕不可能出自他人之手的文字。確確實實,它是一個內在的過程,一個音叉校對音準的過程。你會不斷地重念、重寫那個句子,直到音叉不再顫動,直到你滿意為止。
《巴黎評論》:你寫作的時候,會把句子念出來嗎?
艾米斯:不會,所有一切都在頭腦中。哦,可能你已經試了幾次,但通讀的時候,還是有東西刺耳,有東西……節奏總覺得不太對,有個詞很可疑,你可能會將整個句子回爐重造,直到再也沒有胳膊肘支出來sup/sup,不知道這樣說你聽不聽得懂,直到那個句子看上去完全是舒服的。不同的作家認可的舒服也不一樣。直到你覺得合適了,就再也不需要去動它了。
《巴黎評論》:你的初稿是一下子從頭寫到尾的嗎?開頭,中間,結尾?
艾米斯:說到初稿,這就牽涉序列了,最初的手寫稿我一直覺得有繪畫的意味,手眼之間的媒介,這時候要轉到下一步去了。我要是給你看我的筆記本,上面會有很多扭曲的符號,各種調換,還有淺淺的叉號,你可以看到被刪去的內容。你把這些東西移到打字機,立馬就顯得更有說服力,更難以動搖。順便提一下,他們說電腦如何神奇,因為你可以隨意地搬動文字,全是瞎扯。手寫稿的流動性是不可比擬的。你把東西搬來搬去,但它們還在原處——意思是,你只不過暗示一種新的可能,但原本的想法還在那裡。電腦的問題就在於你得到的東西是沒有記憶的,沒有出處,沒有歷史——那個在螢幕中央抖動的游標還是叫別的什麼,讓你誤以為自己在思考。其實你沒有。
《巴黎評論》:你會找人來打最後一稿嗎?
艾米斯:不會,不會。結束一本小說的時候,不管寫作本身應不應該拿獎,我一直覺得我把它打出來,就應該給我頒一個獎。布克獎是頒給打字的。即使是從第二稿到終稿,也幾乎沒有一頁是不曾被完全重寫過的。你知道只是重打一遍,也會給每一頁加上三十到四十個小小的提升。如果你不去重打,那一頁也就被你剝奪了那些提升。
《巴黎評論》:到了打字階段,會更有勢頭。
艾米斯:當然,它會看起來更像一本書,而不是一堆塗鴉。
《巴黎評論》:怎樣的一天算是寫作順利的一天?多少個小時,多少頁?
艾米斯:大家都以為我是那種有條不紊、埋頭苦幹的人。但說實在的,寫作更像是一種兼職,意思是,能從十一點不間斷地寫到一點,這一天就很成功了。然後你就可以看書、打網球、打斯諾克。兩小時。我覺得如果能有兩小時專注的寫作,大部分作家會很滿意的。到了一本書快完結的時候,一是你更自信了,二是為了儘早甩掉這個東西,你毫無疑問已經有點歇斯底里,這時候你可以幹六到七小時。但那也意味著你是用歇斯底里的能量在幹活。
我又想清理我的桌面了(雖然它從來不是乾淨的),糾纏了我五年的東西,我想讓它從我桌上消失。因為我開始寫作的時候相對年輕,每一本小說都囊括我所知道的一切,所以每次寫完的時候,我的油量都是完全耗盡的。我寫完小說的時候就是一個傻子。所有東西都在那裡,這裡已經什麼都不剩了。
《巴黎評論》:你說過,寫完《倫敦場地》,感覺自己成了個「超空洞」。
艾米斯:我感覺自己是個臨床認證的傻子。我的智商在六十五左右。連著好幾個星期,我只能踉蹌地到處晃悠,鞋帶也不會系。同時,也隱隱地覺得幸福和驕傲。
《巴黎評論》:在你的寫作中,你更容易受到視覺還是聽覺的刺激,還是別的什麼?
艾米斯:通過耳朵吧,大概。我的頭腦跟所有人的頭腦一樣,充斥了嘰嘰喳喳的聲音。我頭腦中揮之不去的句子,我會覺得是某種共鳴,會想辦法去用它。我加工視覺刺激就沒有那麼順理成章了。要做視覺描繪的話我可以說都要先捲起袖子。
《巴黎評論》:你寫了不少報刊文章。
艾米斯:報刊寫作,尤其是書評,帶著它自己另一個層級的難度。寫小說基本上就是我每天起床時想幹的事。要是我一整天都沒寫小說,我會覺得有缺憾。如果起來的時候,知道今天有報刊文章要寫,往廁所走去的腳步都是沉重的——出於很多、很明顯的原因,你不會滿懷期待。它就不是你能完全掌控的東西了。
《巴黎評論》:它是不是一個很好的訓練場?
艾米斯:我覺得你有責任貢獻戈爾·維達爾sup/sup所謂的「書話」(bookchat),並且堅持下去。裡面有自私自利的元素,有些標準最好不要亂掉,這樣,你下一本書出來的時候,大家更容易讀得明白。有些作家覺得到了一定時候,就可以洗手不幹書評了,我對他們毫無敬意。永遠有論辯在發生,你應該參與其中。
《巴黎評論》:你的小說有多少是從真事中來的?
艾米斯:湯姆·沃爾夫寫過一篇文章——應該是在《哈潑斯雜誌》上吧?——說作家正在忽視現實世界,那裡什麼都有,很有意思,小說家應該去寫它。他認為比例應該是調研佔七成,靈感佔三成。但問題就在於,現實世界可能很難正好嵌進你的小說裡。在某種意義上,更好的調研是在你的頭腦中。你需要細節,你需要話頭,但你不想要過多的真相,你不想要過多的事實。我會把那個比例倒過來——調研三成,靈感七成。甚至三成的調研都太多了。你需要現實世界的幾處星火微芒,但你要用自己的心神去過濾它們,將它們重新想象。不是轉錄,要重新想象。純粹的事實在形態上不可能完美。它會成為妨礙,它會全是胳膊肘。這讓我想起,我在聊非虛構小說的時候——像《冷血》《劊子手之歌》之類的——說過的一些話。這個體裁是很藝術的。《劊子手之歌》開頭那一兩百頁,梅勒重新想象地點和人物,其中的藝術讓人讚歎。但非虛構小說的問題就在於事實一直就在那兒。那起謀殺始終就在那兒。這是事先給定的。這就讓非虛構小說在藝術上很受侷限。變換形態這個更為重大的動作發生不了,因為你被真相擋住了。
《巴黎評論》:我們能不能聊一下,你的人物是如何發展的?
艾米斯:我很喜歡引兩句話,福斯特說他以前會將他的人物一字排開,就好比讓他們站在小說的起跑線上,告訴他們:都給我規規矩矩的!納博科夫說過,他拿著軟鞭子走過,他的人物都嚇得哆嗦,他見過林蔭大道聽見他的腳步,樹木都恐懼地掉光了葉子。我覺得我其實不是那樣的。我覺得人物既是小說之內的命運,也是小說之外的……也就是說,你發明的人物,對於你將要寫出怎樣的小說會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我感覺,如果他們在你頭腦中是鮮活的,那麼他們也會有自己的想法,會把你帶到你原來大概不會去的地方。《倫敦場地》,毫無疑問,在我頭腦中提供動能的角色是那個女子。看上去是那個敘事者山姆一直在求她,讓她給這場戲添點情趣,那場戲注意點結構,其實不是,其實我在求她。她的生命力是如此旺盛,如此的變化多端,我只能求她多幫幫我。幫我調整,帶我進入下一個階段。認為小說只是形式和技巧的遊戲,人物是其中的卒子,對於這種想法我是牴觸的。我幾乎是在慫恿他們走到一條讓我意想不到的岔路上去。
《巴黎評論》:你給了他們許可。
艾米斯:一點點許可。但我依然是老闆。我是老闆,他們是這個團隊的成員。他們是「我的人」,就像政客都有他的人一樣——他的深度智囊。我總是很願意去聽一聽他們的想法,當然,我保留絕對的否決權;他們想要說什麼,我可以斷然否決,但我願意先聽一聽。
《巴黎評論》:人物是如何在你頭腦中顯形的?
艾米斯:他們在外形上會有一個由頭,某種外形的基座,然後,他們會有一個真人的原型。但那個真人,你最好不要太熟悉。根據一個你認識了十年的人去塑造角色,絕對不如根據一個你只認識了十分鐘的人,因為角色要柔軟可塑才好。
《巴黎評論》:似乎你聊到的很多東西都來自直覺。
艾米斯:另一方面,你也會變成一個鬚髮花白的老手,意思是,手藝那一塊會變得更容易、更順手。你更瞭解自己是怎樣一個作家,你更瞭解有哪些事情是不用說的。你要在大街小巷運送人物更省事了,你要讓他們進出那些地方也少了很多瑣碎。你更懂得抑揚頓挫。如果有一場戲幾乎全是對話,那接下來一場就不要那麼多對話了。它慢慢變成一種經驗使然。所以,如果你想打破這些規則,那你就必須有很好的理由。除此之外,完全信賴直覺就好。除了直覺你也藉助不了別的東西。「筆障」,作家的崩潰,都跟自信不足有關。
《巴黎評論》:你寫作的頻率是怎樣的?
艾米斯:每個工作日都寫。我有一個幹活用的辦公室,正常的工作日,白天你在家裡就找不著我了。我那輛奧迪馬力強勁,開四分之三英里,穿過倫敦,把我送到那間公寓。除非我有別的非幹不可的事情,我就坐在那兒寫小說,能寫多久就寫多久。我之前也說了,你從來不會感覺你幹了一整天的活兒,雖然也會有這樣的日子。但很多時間似乎都花在了做咖啡、瞎晃悠上了,或者是扔飛鏢、玩彈珠球、挖鼻孔、剪指甲,或者只是瞪著天花板。
你知道在國外報道的記者有個小伎倆,當年護照上是有職業的,那一欄裡寫著:作家。等你到了一些不太平的地方,為了掩飾身份,你簡簡單單把writer當中的那個r改成a就好了,你就成了一個「服務員」(waiter)。我一直覺得這裡面很有道理。寫作(writing)就是等待(waiting),至少對我而言肯定是這樣。要是一整個上午半個字都沒寫,我完全不介意。我只會覺得,就說還沒到時候。這個工作,似乎就是讓你對那一天升騰起的東西保持敏感。我父親說他每天早上走向打字機的時候有多麼恐懼,我讀到的時候很是意外。
《巴黎評論》:他確實是偷偷摸摸接近打字機的。
艾米斯:我幾乎從沒有這樣的畏縮感。喝完第一杯咖啡之後,你的肺裡會有種如泣如訴的籲求,想要今天的第一支菸,只要是抽菸的人,多少都有同感。我對寫作的渴望大致就是那樣,它是身體的要求。
《巴黎評論》:身體活動平衡了心理追求。
艾米斯:都在同一場遊戲的標題之下。
《巴黎評論》:你對寫作有什麼迷信嗎?
艾米斯:挺不可思議的——有時候我也感覺被電腦誘惑,直到我再次意識到,一支新「拜羅」能帶給我的愉悅是多麼不可思議。
《巴黎評論》:新「拜羅」?
艾米斯:「拜羅」——就是圓珠筆sup/sup。一支好用的新「拜羅」。那是一種紙筆能帶給你的孩童般的愉悅。
《巴黎評論》:新物資。
艾米斯:新物資。迷信……好像有人曾經跟我說過,我抽菸時寫的東西要好很多。我敢肯定,要是我不抽菸了,也會開始寫「寒風如刀割」「天氣熱得像烤爐」這樣的句子。
《巴黎評論》:你寫作需要絕對的孤獨嗎?還是不太在意地點?
艾米斯:我可以在尋常鬧鬨鬨的家庭生活中寫作,當然麻煩一些,但依然會有產出。但必須這樣說,或許帶著些遺憾,就是作家與常人的不同之處,首先就是他在孤獨時最為活躍,孤獨時活得最飽滿。只說作家能忍受孤獨,遠遠不足以表述實際情況。你最有意思的事情都發生在一個人的時候。
《巴黎評論》:你會被自己逗笑或者弄哭嗎?
艾米斯:會……書房裡會傳出瘋狂科學家的笑聲——科學家用這種笑聲宣告從汙穢的試管裡創造出了生命。
《巴黎評論》:從一支「拜羅」裡。
艾米斯:是的。這樣的時候不少。我在家寫我第一本書的時候,父親的書房就在我臥室的正下方,我經常聽到笑聲傳上來,不是瘋狂科學家的笑聲,而是那種肩膀在抖的笑。我延續了這個傳統。我發現,不只是滑稽場面讓你發笑,而是任何東西寫成了,你都想笑。說真的,我們忙活半天,笑聲才是這個行當無意間造就的好東西。
《巴黎評論》:自我、自信有多重要?
艾米斯:小說家談論自己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他們演技過關,假裝自己是謙遜得恰到好處之人,對自己的文才有大致客觀的見解,對同代作家的評判也沒有苛刻到不可理喻。第二條思路,是內心中那個自大狂的思路;跟你年齡相仿的寫作者都是陰溝裡的瞎眼蟲子,毫無意義地四處蠕動,什麼地方都去不了。你的驚世之才籠罩著一整個時代的寫作者。你的同代人會幹的就只有一件事——即使是他們之中最顯赫的那幾位——就是讓文學上的「顯赫」掉價。說白了,就是他們把文學搞臭了。你翻開報刊的圖書版塊,不理解為什麼裡面不都在寫你。要說的話,整份報紙都應該寫你才對。我覺得,沒有類似想法,你肯定無法工作。你的「自我」差不多應該就是這個尺寸。有件事我不確定真實性,但一個詩人朋友跟我說過,即使是威廉·戈爾丁,他六點半走進文學派對的時候,也能惟妙惟肖地模仿一個自謙的文人,但等到了九點鐘,整個房間都不敢作聲,只聽他大喊:「我是個天才!」給他個擴音喇叭多好。他們可能笑意盈盈,可能被誇的時候他們從來只知推卻,很像個隨和平易之人,但實際上……您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是的,我是個天才!採訪結束。
當然,它也有對應的另一面——脆弱到嚇人,一場場的大哭,一篇負面書評就能讓他一心只求蜷縮成胚胎狀,諸如此類。當「兒子—作家」有一個好處,就是我好像不太有這些東西——巨大的自戀。我看得清楚一些,或許是因為用寫作來謀生或消磨時間,對我來說從來就不是一件很不尋常的事情。而我的那些朋友,比如朱利安·巴恩斯的父母是教書的,伊恩·麥克尤恩是軍人的兒子,他們坐定到打字機前的時候,一定沉醉於自己的神力,想道:我之所以能養活自己,是因為我的想法是天下人都感興趣的想法,就算不是全天下人,也足夠我付房租了。這裡面肯定有異乎尋常的滿足感。在我看來,要看淡這種感覺並不容易。我從來沒有感受過這種迷醉和愉快,但可能我也沒有承受過什麼。對我來說,它就是將人生推進下去的一種很自然的方式,我也完全不覺得自己是被選中的人。對我來說,它只是感知,對人生、人性的感知,或者感知某些東西的樣子,某些東西發出的聲響。筆記本開啟,那一頁上有兩三個這樣的感知,寫作不過就是這麼一回事。積累得足夠多了,它們能讓每一頁小說也鮮活起來,就像陽光一樣。只把它們叫作「妙語佳句」「用詞妥帖」,肯定是不對的。你的遣詞造句要再笨拙一些,像獨有的文心沁出的水珠,從本質上只屬於你,就是你自己。要是我明天死了,好吧,至少我的孩子——他們正朝我們走過來——至少他們會很清楚我是什麼樣的人,我的想法是什麼樣的,因為他們可以讀我的書。所以,或許的確有謀求不朽的原則在起作用,即便只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就算他們忘記了你的模樣,他們也不可能說自己不知道他們的父親是個什麼樣的人。
(原載《巴黎評論》第一百四十六期,一九九八年春季號)
斯旺西(swansea),英國威爾士地區第二大城市。
奧伯倫·沃(auberonwaugh,1939—2001),英國新聞工作者、評論家,小說家伊夫林·沃的長子,以文辭犀利聞名。
大衛·厄普代克(davidupdike,1957—),美國學者、小說家,約翰·厄普代克之子,出版多部短篇小說集,唯一的長篇小說《艾薇的轉向》出版於2006年。
聖牛(sacredcows),常指一些沒有確鑿理由而號稱「不可侵犯」的事物。
迪克·弗朗西斯(dickfrancis,1920—2010),英國賽馬騎師,1962年之後以每年一本的速度寫作大量暢銷小說,大多是以賽馬為背景的懸疑故事。
vow-of-poverty,常指因為宗教信仰而宣誓拋棄物質財富。
出自英國童謠《六便士之歌》(singasongofsixpence),可能源自18世紀。此句中的國王可能指奢靡的亨利八世。
克雷格·雷恩(craigraine,1944—),英國詩人,著有詩集《洋蔥,記憶》《一個火星人寄明信片回家》等,後者是火星派詩歌(martianpoetry)的代表作品。
原文yikes!,除了表達驚訝,隱含了某種不適。
原文為give’emhell,一種口語化的表達,字面意思為「給他們地獄」,此處或側重如下含義:不要手下留情,要讓對方覺得艱難、難以招架。
原文:stretchthereader,指給讀者壓力,逼他們發揮更大的潛力和能量。
sprungrhythm,19世紀英國詩人霍普金斯(gerardmanleyhopkins)提出的術語,指一個音步中,除了重音外,非重讀音節數量不定的格律。霍普金斯指出這種格律存在於英國詩歌傳統中,也更接近日常交談。
英文中有一個相關的表達,形容一個人「全是膝蓋和胳膊肘」,意思是他姿態笨拙,膝蓋和手肘經常撞到他人和物件。
戈爾·維達爾(gorevidal,1925—2012),極為高產的美國小說家、雜文家,以文辭犀利、機智見長,經常在報章和電視上參與政治、文化論爭。
美式英語稱圓珠筆為「ballpointpen」,英式英語中則稱其為「biro」,採訪者因此疑惑。「biro」一詞源出商用圓珠筆發明者lászlóbíró的名字,最初是英國一款圓珠筆的商標名,後被用以泛指一切品牌的圓珠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