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保溫瓶,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關掉停車燈之外的所有燈。
「幾點了?」
「呃,差不多三點一刻吧。」他答道。
看態度他似乎更願意對此事不管不問。我如釋重負,感激得都快流淚了。我覺得我應該做些什麼,但就是不想搞清楚究竟要做什麼。
一輛轎車從反方向駛來,我想我該找他們聊聊。「能幫我照看一下嬰兒嗎?」我問卡車司機。
「這小子還是你抱著吧,」司機說。「男孩,對吧?」
「呃,應該是吧。」我答道。
經過撞毀的轎車時,我注意到掛在車上的男人還活著,於是停下腳步,現在我對他受傷有多嚴重已經有了概念,很確定我對此無計可施。他的呼嚕聲響亮而粗糲。鮮血隨著每次呼吸而汩汩流出嘴巴。他撐不了多久了。這一點我知道,但他不知道,因此我低頭看著的是世間一條生命的巨大遺憾。我說的不是我們凡人終有一死,這不是巨大的遺憾。我說的是他沒法告訴我他夢見了什麼,而我沒法告訴他什麼是真實的。
沒多久,公路橋兩端就都有車輛排起了隊,車頭燈照出冒著霧氣的碎石,給場景平添幾分夜間比賽的氣氛。救護車和警車擠過車陣,色彩在空中跳動。我不和任何人說話。在短短的幾分鐘內,我從這出悲劇的主宰變成了慘烈車禍的無名旁觀者,這是我的秘密。不知什麼時候,有個警官得知我也是車上的乘客,於是找我錄口供。我不記得我們談了什麼,只知道他命令我「把煙掐了」。說話間我們停下一次,望著垂死的男人被送上救護車。他還活著,還在做他可厭的夢。鮮血匯成幾串滴在地上,他的膝蓋在抽搐,腦袋胡亂晃動。
我一切都好,沒有幻覺,但警察必須錄我的口供,因此也帶我去了醫院。警車剛開到急診入口的雨篷底下,無線電就傳來訊息說那男人死了。
我站在鋪著瓷磚的走廊裡跟當地殯儀館的人說話,溼漉漉的睡袋被收起來靠在身旁的牆壁上。
醫生停下腳步,說我最好去拍個x光片。
「不了。」
「還是現在拍一個吧。要是以後出現什麼問題……」
「我好得很。」
妻子順著走廊過來。容光煥發,焦躁激動。她還不知道丈夫死了,但我們知道,因此她對我們的影響力才那麼大。醫生領她進了走廊盡頭有辦公桌的房間,房門關上,門底下的縫隙射出一橫條燦爛的強光,好似鑽石正被億度高溫焚成灰燼。多驚人的兩個肺啊!她尖叫起來像我想象中的鷹隼。能活著聽見這聲音可真是謝天謝地!我曾為了尋找這種感覺而東奔西走。
「我好得很——」聽見自己說出這幾個字,我也很驚訝。但我總喜歡向醫生撒謊,彷彿只要糊弄過醫生就能證明我很健康。
幾年以後,那次我被收進西雅圖綜合醫院的戒癮病房,我又使出了這套伎倆。
「聽見了什麼不尋常的響動或說話聲嗎?」醫生這麼問我。
「救命啊,天哪,疼死了。」那幾盒棉球尖叫道。
「也不盡然。」我答道。
「也不盡然,」他說,「呃,這話怎麼說?」
「我還沒準備好仔細談這個。」我說。一隻黃鳥扇著翅膀飛近我的臉,我的肌肉猛地抽緊。現在我像魚兒似的拼命撲騰。閉緊雙眼,我熱淚迸發。睜開眼睛,我面朝下趴著。
「房間為啥這麼白?」我問。
漂亮的護士按按我的皮膚。「維生素。」她說著把針頭插了下去。
下雨了。巨大的蕨類俯身看我。森林飄下山丘。我能聽見巖間小溪流淌的水聲。還有你們,荒唐可笑的人兒啊,居然指望我來幫忙。
(原載《巴黎評論》第一百一十期,一九八九年)
傑弗裡·尤金尼德斯評《搭車遇禍》
按照定義,短篇小說必須很短。這就是短篇小說的麻煩之處。這就是短篇小說如此難寫的原因。你該如何讓敘述保持簡潔,同時又讓它發揮小說的功能?與寫長篇相比,寫短篇的首要難點在於想清楚要把哪些內容留在篇幅之外。留在篇幅之內的內容暗含了省略掉的所有東西。
假如你願意學習該怎麼做到這一點,我會建議你研讀丹尼斯·約翰遜精準得灼人的《搭車遇禍》。在這個短篇裡——事實上,約翰遜絕妙的短篇集《耶穌之子》裡的所有小說都是如此——約翰遜想方設法略去了最大量的情節、人物塑造和作者旁白,同時又找到一個聲音來間接帶出這些東西,這個聲音的支離破碎就是敘述缺失背後的原因,因而其本身也構成了某種解釋。
小說的頭兩段洩露了它的整個情節:「一個銷售員和我分享烈酒,睡著了還在開車……一個切羅基人,滿肚子波本威士忌……一輛大眾車活脫脫是個大麻煙泡子,掌舵的是個大學生……還有馬歇爾敦的一家人,迎頭撞上從密蘇里州貝瑟尼往西走的一輛車,永遠殺死了駕車的男人……」這似乎是對一系列事件的平直敘述,只有一個詞除外:永遠。「永遠殺死」的意思不完全明朗。這麼說很奇怪,就好像一個人也能被暫時殺死似的。很快,其他不尋常的陳述陸續出現。「旅行銷售員塞給我的藥片好像把血管內壁給颳了個乾淨。下巴疼得要命。我叫得出每顆雨點的名字。我未卜先知。奧茲莫比爾還沒放慢車速,我就知道它要為我停車;聽見車裡那家人甜絲絲的聲音,我就知道會在暴風雨中出事。」
然後來了個轉折:「我不在乎。」
讀到這裡,小說開始才二十行,我們腳下的大地已經開始崩塌。這個人是誰(在這個短篇集的其他篇章裡只有一個外號:「蠢頭」)?他處於如此不正常的狀態是因為發生了什麼?他為什麼能夠預言天氣、記住別人說話甜絲絲的樣子,同時又不在乎即將出現的死亡?沒有任何解釋。故事繼續發展,在車禍現場東張西望,零散的句子從詩意的幻想(「頂著中西部猶如灰色大腦的雲朵」)轉向超脫的解說(「州際公路在密蘇里西部的大部分地區只是一條雙向車道」)。它對事故的描述可怖到了極點,然後引出醫院裡的場景,受傷男人的妻子得知他的死訊:「醫生領她進了走廊盡頭有辦公桌的房間,房門關上,門底下的縫隙射出一橫條燦爛的強光,好似鑽石正被億度高溫焚成灰燼。多驚人的兩個肺啊!她尖叫起來像我想象中的鷹隼。能活著聽見這聲音可真是謝天謝地!我曾為了尋找這種感覺而東奔西走。」
讀者不可能知道應該怎麼理解這些。通常的敘事過程消失了,你意識到你進入——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被吸入了蠢頭的世界。通過從故事中去除一切邏輯的連結,通過拒絕提供敘事者符合任何社會規範的行為,約翰遜將讀者帶到了這些東西不再有效的地方,因為說到底,它們都存在於一個藥物成癮者扭曲的頭腦之中。小說並沒有向你描述某種體驗,而是把它變成了你本人的體驗。這無疑就是我理想中的小說書寫的定義。
然而,直到此時,儘管《搭車遇禍》確實令人背脊發涼,但它依然不是一個故事。它直到最後一段才成為一個故事,約翰遜在這裡使出了絕妙的一招。呼應著開頭一段在時間上的自由自在,他向前一躍:「幾年以後,在西雅圖綜合醫院的戒癮病房,我又使出了這套伎倆。」蠢頭接下來描述了房間裡對他說話的聲音,還有他眼前出現的奇異幻覺,「漂亮的護士」在給他打針。
小說結束的時候,我們看到敘事者最終墜入了毒品誘發的瘋狂深淵,讓我們隱約猜到了他能如此清晰地寫出這些事件的原因。故事是在描述「世間一條生命的遺憾」,也是一段救贖的見證,沒有任何感傷,甚至沒有對永世的展望。「那次我被收進戒癮病房」說明這種事發生了不止一次。敘事者的康復使得他能夠敘述這些事情,但並沒有赦免他在事情發生時沒心沒肺的罪過,也不可能讓死者復活。這就是「永遠殺死」的意思。清醒和精神健全儘管非常珍貴,卻無法彌補一個人對生命毫無感覺的悲劇。救贖很美好,但還差得很遠。它每次只能拯救一個人,而這個世界有無數的人。
就好像為了強調這個無情的事實,故事結束於一個狂躁的句子:「還有你們,荒唐可笑的人兒啊,居然指望我來幫忙。」蠢頭不是耶穌。他是耶穌的兒子,這完全是另外一碼事。他是一個人,能夠憑直覺觸控天堂,但依然活在人間的地獄裡。
丹尼斯·約翰遜只用一千多個單詞就做到了這麼多。他的敘事糅合了不同的時間感和語調,個人在其中與永恆擦身而過,而它們全都來自一個雨夜的一個事件——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