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格林

巴黎評論 編輯部 第2頁,共2頁

格林:你的意思是?

《巴黎評論》:這麼說吧,我希望我們不會因此而顯得失敬:你的小說中像納爾遜巷與墨西哥這樣的地方,與聖詹姆斯街的公寓相比差異很大。這個房間的總體氣氛應是溫文爾雅,而不是悲劇不幸。在你自己的生活中,你難以像你要求自己小說人物的那樣以高度的感知能力去生活,你發現這點了嗎?

格林:這個有點難回答。可否問得具體一點?

《巴黎評論》:你在《問題的核心》中讓斯考比說道:「指給我看一個幸福的人,我就會指給你看自私、邪惡,或者是懵然無知。」令我們困擾的是你本人似乎比我們預期的要過得更快樂。也許是我們有點幼稚了,但是這七十四個威士忌小酒瓶,你臉上的表情,與照片上僵硬而固定不變的你非常不同。整體的氛圍,好像是某些更加積極樂觀的東西的產物,而不是你在《權力與榮耀》一個段落裡所寫的那種極為有限的最好幸福的產物:「世界大體上是一塊:處處都在參加一樣的地下鬥爭……有生命之處就無和平,但是有寧靜與活躍的區段。」

格林:(微笑)是的,我明白是什麼令你困惑了。我認為,你對我和我的連貫性判斷有誤。這個公寓,我的生活方式——這些都是我在地上的小洞。

《巴黎評論》:一個比較舒服的小洞。

格林:這個我們先拋開不談可以嗎?

《巴黎評論》:好。還有一兩個問題的思路是近似的:你筆下很多最令人難忘的人物,例如萊文,都出身貧苦。你經歷過貧苦嗎?

格林:沒有,極少。

《巴黎評論》:你對貧困有什麼瞭解嗎?

格林:從來不知道。我曾經「手頭緊」,是的,我成年後,頭八年不得不精打細算,但是我從來未窮過。

《巴黎評論》:那麼,你筆下的人物並非源自生活?

格林:是的。一個人絕不可能完全瞭解真實生活中的人物,再將他們寫入小說。應該是先開始寫,然後突然之間,記不起他們用什麼牙膏,記不起他們對室內裝飾的觀點,然後就完全沒法寫下去了。是的,主要人物都是逐漸浮現的,次要人物也許是拍照出來的。

《巴黎評論》:想問問你是怎樣工作的?是定時工作嗎?

格林:以前是,現在我給自己限定了字數。

《巴黎評論》:多少字?

格林:五百字,寫著寫著會增加到七百五十字。當天我會重讀,次日早晨再讀一次,反覆讀,直到這個段落遠遠落後於進度而影響了我正在寫的東西。然後改正列印文稿,作最後的更正校改。

《巴黎評論》:修改的多嗎?

格林:不太多。

《巴黎評論》:你一直想成為作家嗎?

格林:不是,我曾經想過做生意,以及其他各種事情;我想證明自己還能做其他事情。

《巴黎評論》:那麼你一直堅持做的就是寫作了?

格林:對,我想是的。

《巴黎評論》:做生意期間,發生過什麼事情嗎?

格林:做生意也就兩個星期。我還記得,是在菸草商組成的一家公司。我要去利茲學習做買賣,然後再出國。我受不了我的同伴。他是一個令人不堪忍受的乏味傢伙。我們玩畫圈打叉的雙人遊戲,總是他贏。最後讓我無法再忍的是他說的話,「我們可以一路這樣玩下去,對吧?」我立刻就辭職了。

《巴黎評論》:然後你做了記者?

格林:是的,出於同樣的原因——我想證明我能做其他事。

《巴黎評論》:可是你寫完《內在的人》之後就不做了?

格林:然後我成為專職作家。

《巴黎評論》:那麼,你說「我是一個信奉天主教的作家」,就是這個意思?

格林:正是。我不覺得有誰意識到了我是一個天主教徒,這要到一九三六年,我開始為天主教的《豐碑》(tablet)週刊撰寫評論,就是為了樂趣,或者是給互不相關的書籍寫一系列評論以定個體系,我開始從天主教徒的觀點寫評論。如果當時不是那樣……

《巴黎評論》:要是一個人讀了《布賴頓棒糖》之後的任何一部小說,都還沒有意識到這個,那就真是太遲鈍了。

格林:仍然有人沒有意識到。有一天,一位荷蘭神父寫信和我討論《權力與榮譽》,他在信末寫到:「我猜想,即使你不是天主教徒,你對我們也不會太敵視。」

《巴黎評論》:哈,天主教內部的批評。

格林:都一樣,你明白我的意思。

《巴黎評論》:是的,你是「一位天主教徒身份的作家」。我們好像弄清楚這點了,不過還有一些空白仍須填補,才能明白你為什麼會成為一名作家。你在電臺廣播中說過,大概在十四歲時,你讀了瑪喬麗·鮑溫的《米蘭的毒蛇》,馬上就開始模仿亂寫,一篇接一篇:「從那時起我開始寫作。所有其他可能的前途統統溜走了……」你還記得嗎?

格林:是這樣。我非常感激瑪喬麗·鮑溫。在那次廣播的發言,我是有點受了那群知識分子的善意誘惑。v.s.普里切特說過,屠格涅夫對他影響最大,還有其他的這個人、那個人等等。我選了瑪喬麗·鮑溫,因為正如我跟你說過的,我認為一個人成年後讀的書不會影響他的寫作。比如說,論述小說藝術的書多不勝數,但真正令我感興趣的,只有珀西·路伯克的《小說技巧》。不過,像瑪喬麗·鮑溫作品,年輕時讀過確實很受影響。那是很好的書,最近我又重讀了。

《巴黎評論》:我們沒有讀過。不過根據你在廣播中的講述,看來那本書與你的寫作以及你的理念有很多共同之處。你說:「《米蘭的毒蛇》給了你生活方式:宗教以後或者會用其他措辭向我說明,但是生活方式已經在那裡了——至惡正行走於至善絕不能再行走的世間,只有鐘擺保證到了最終正義會得到伸張。」這對你的理念作了很深入的解釋,文藝復興作品的高亮色與暴力似乎不僅在鮑溫小姐的描寫和韋伯斯特的戲劇中得到了展示,它們也在你的作品中有了對應。就像埃德溫·繆爾在談及你時說的那樣:「所有事物都在刺目的光線顯現,投下了美不勝收的色彩。」

格林:對,多數如此。在某種程度上,早期作品確實是如此,但是這樣評說我的後期作品,我就覺得有失公正了。離奇驚險的情節是我的工具之一,使我能取得其他方法無法取得的效果。另外,我不是存心要離奇驚險;因為我就是我,我用我自己的方式來寫作,如果我這麼說,請別太生氣。

《巴黎評論》:你總要喝點酒來刺激寫作嗎?

格林:不是。相反,只有在絕對清醒的時候我才能寫作。

《巴黎評論》:你覺得跟別人合作容易嗎,特別是跟電影導演和製作人?

格林:我跟卡羅爾·裡德合作過,最近又跟彼得·格蘭微爾合作,非常幸運能跟他們兩位合作。我喜歡電影作品,甚至喜歡電影作品的不帶任何感情。我成功地給自己的小說保留了一定數量的控制,所以我不像某些人好像挺遭罪的;同樣,電影製作會是令人痛苦的事情,等到所有都說了都做了,一個作家在一部電影的製作中所起作用是比較小的。

《巴黎評論》:你花了很長時間去學習嗎?

格林:在戰前,我從一些不算太好的電影中學了不少東西,到了拍攝《墮落的偶像》和《第三人》時,就駕輕就熟了。

《巴黎評論》:你與作家同行常見面嗎?

格林:不常見面,他們不是作家的寫作素材。有一些是我的摯友。但是對一位作家而言,花費很多時間與其他作家在一起,那是一種自慰。

《巴黎評論》:你與諾曼·道葛拉斯的友誼是什麼性質?

格林:我們差異很大,所以成了朋友。他在去世前幾年非常寬容,如果他覺得我古怪,也絕不會說出來。

《巴黎評論》:其實,他的異教信仰與你的天主教信仰有什麼關係嗎?

格林:沒什麼關係。不過,他的作品,我是推崇備至的,與我的作品大不相同,所以我能完全樂在其中;對我來說,他的作品就像一塊大石頭,而我自己又不是雕塑家,沒有誘惑要對它亂來,而是一心一意地欣賞它的美與力。

《巴黎評論》:確實如此,你的作品與他的作品之間不會有任何真正的聯絡,你的作品與莫里亞克的也沒有。因為像你所說的,你筆下的罪人絕不會犯違抗天主的罪,不管他們如何努力,但是……

(電話響了。格林先生露出了不太贊成的微笑,好像是表示他想說的都已經說了。他拿起電話講了起來)

格林:你好。你好,彼得。安德莉雅還好吧?哦,你是另一個彼得。瑪麗婭還好嗎?不行,今天晚上我不行。我已經約了馬里奧·索達蒂,今年夏天我們要去義大利拍電影。我是聯合制片人。星期天怎麼樣?去巴特西公園?不開門?那好吧,我們就去拐角那家我愛去的小黑人夜總會……

(原載《巴黎評論》第三期,一九五三年秋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