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塔薩爾:對我來說,短篇和長篇可以從任何地方著手寫起。僅就寫作本身而言,當我開始動筆時,要寫的短篇已經在我心裡醞釀很久了,有時已經醞釀了好幾個星期。但並不是說,這時它已經變得一清二楚了;它還只是這則短篇的某種總體構思。也許那棟房子一角有棵紅色的花,我還知道,有個老人在屋裡來回走動。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情況。就像這樣。然後我會做一些夢。在醞釀期,我的夢對短篇小說裡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充滿了指涉和暗示。有時整個短篇的內容都會出現在一場夢裡。我最早,也是最受歡迎的短篇之一《被佔據的房子》寫的就是我做過的一場噩夢。當時我馬上起床,提筆把它寫了下來。但總的來說,夢裡夢到的都是一些與構思有關的片段。就是說,我的潛意識正處於短篇創作的過程之中——我做夢的過程,同時也是我在心裡寫作的過程。所以我說,我可以從任何地方著手寫起,這是因為,在這個階段,我還不知道開頭和結局會是什麼樣呢。當我開始下筆時,那就是開頭。並不是由我來決定故事非要怎樣開頭不可;它只是自己開了頭,然後向下發展,而我常常並不清楚結局會是怎樣——我並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只是隨著故事逐漸推進,情況才漸漸趨於明朗,突然,我看到了結局。
《巴黎評論》:所以,你寫作的過程也就是探索發現這個故事的過程?
科塔薩爾:說得沒錯。這就像是爵士樂里的即興演奏一樣。你不會問爵士樂師:「下面你要演奏什麼曲目?」他會笑話你的。他先是準備好自己必須表現的一個主題,一段旋律,然後他拿起小號或薩克斯風,開始吹奏。這並不是構思的問題。他是通過一系列不同的內在節律來表演的。有時演奏得好,有時則不然。我也一樣。有時候,署名發表短篇小說會讓我感到困窘不安。發表長篇小說不會這樣,因為我在長篇小說上下了很多工夫;長篇小說有完整的架構。但我的短篇小說,就像是我體內的某種東西透露給我的,但不應該由我來為其負責。但儘管如此,看起來,它們仍然是出自我的手筆,所以,我覺得我應該接受它們!
《巴黎評論》:在寫短篇小說時,有沒有某些方面總讓你感到為難?
科塔薩爾:總的來說,沒有,因為正如我所解釋的,在我落筆之前,短篇小說就已經在我心裡醞釀著了。所以,短篇小說自有它的規模、結構;它是個超短篇,還是個篇幅比較長的短篇,彷彿事先早已決定好了。但近年來,我開始感到有些問題。在開始落筆之前,我考慮得更多了,寫得更慢了。我的文風更簡約了。某些批評家為此責怪我,他們告訴我說,我的短篇小說正在一點一點地失去靈巧性。我的表達方式似乎變得更直白了。我不知道這樣是好是壞——無論如何,這就是我目前的寫作風格。
《巴黎評論》:你剛才說,長篇小說有完整的架構。這是否意味著,你在寫長篇時付出的努力大為不同?
科塔薩爾:《跳房子》裡我最早寫出來的一段,是位於全書中間部分的一章。就是書裡的人物從一間公寓的窗戶伸出厚木板,搭在另一間公寓的窗上那一章。我在寫的時候,並不清楚自己幹嗎要寫這麼一段。我看到了人物,看到了他們的處境——我記得當時我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天氣炎熱,我正坐在窗旁,打字機近在手邊。我看到了人物的這一處境:有個傢伙想讓妻子從厚木板上走過去——因為他不想親自去——討要一些傻玩意兒,一些釘子。我全都寫了出來,篇幅很長,有四十頁左右,寫完之後,我自忖:「好了,可我寫的這是什麼?因為這並不是短篇小說。它是什麼呢?」然後我意識到,自己開始了一部長篇的創作,但當時我沒法接著往下寫,只好就此打住,回過頭來寫出在此之前的巴黎那一部分,這一部分是奧利維拉的全部背景情況,當我終於寫到走厚木板這一章時,就可以繼續往下寫了。
《巴黎評論》:你寫作時修改得多嗎?
科塔薩爾:很少。這是因為,我寫的東西早就在心裡醞釀過了。我看過某些作家朋友的草稿,上面改動頗多,做了不少修訂和調整,到處都是箭頭……不不不。我的手稿是很整潔的。
《巴黎評論》:何塞·萊薩馬·利馬在《天堂》一書中,讓塞米說:「巴洛克風格……對西班牙和拉丁美洲懷有真正的興趣。」你認為他為什麼會這樣說呢?
科塔薩爾:我無法給出專家式的解答。的確,巴洛克風格在拉丁美洲頗為重要,在美術和文學領域都是如此。巴洛克風格極為華麗;它會讓讀者的想象力沉浸在它的許多枝枝蔓蔓當中,就像巴洛克風格的教堂裡天使之類的裝飾性圖案會讓人眼花繚亂一樣,巴洛克風格的音樂也是一樣。但我並不信任巴洛克風格。巴洛克風格的作家下筆往往太隨意。別人只需一頁就能寫好的東西,他們會寫五頁。我的作品一定也被人當作是巴洛克風格,因為我是拉美作家,但我始終不信任這一風格。我並不喜歡充滿形容詞和修飾語,在讀者耳邊響個不停的浮誇長句。當然,我知道這樣的句子很迷人,很美,只是不適合我而已。我更傾向於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的立場。他一向敵視巴洛克風格;他就像用鉗子似的,把自己的文字擰得緊繃繃的。嗯,我的文風與博爾赫斯有很大不同,但他曾經教給我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文風要簡潔。那時我剛開始閱讀他的作品,還很年輕,他教我,作者必須簡潔地表達出自己的想法,但這種簡潔是一種美妙的簡潔。如果把巴洛克風格比作一株枝繁葉茂、分外美麗的花,那麼這種簡潔的風格就像是一顆珍貴的寶石、一顆水晶,也許兩種風格的差異就像花與寶石的差異一樣——對我來說,後者要美得多。
《巴黎評論》:你有什麼寫作習慣?有沒有什麼事變得和以前不一樣了?
科塔薩爾:有一件事沒有變,也永遠不會變,那就是徹頭徹尾的混亂無序、雜亂無章。我的寫作沒有章法可言。當我感到自己想寫短篇小說時,就把別的事情擱到一邊,埋首寫作。有時候我一旦寫出一篇短篇小說,在接下來的兩三個月裡,我還會再寫出兩三篇來。總之,短篇小說一來就是一串。寫短篇小說,會讓我的頭腦進入敏於接受的狀態,接下來我還會「捕捉」到另外一則短篇。你瞧,我打的是這樣的比方,但實際情況就是這樣:這則短篇小說會落在我的心間。但隨後的一年裡,我可能什麼都寫不來……一點也寫不出來。當然,近幾年來,我花了不少時間坐在打字機前,寫政論文章。我寫的有關尼加拉瓜的文章,我寫的有關阿根廷的一切,都和文學無關——它們是戰鬥檄文。
《巴黎評論》:你經常說,是古巴革命喚醒了你,讓你意識到拉丁美洲的種種問題和困境。
科塔薩爾:我現在仍然這麼說。
《巴黎評論》:你有沒有特別中意的寫作地點?
科塔薩爾:老實說,沒有。想當年,我更年輕,體格也更結實,就以我在巴黎的時候為例吧,《跳房子》的很大一部分是我在咖啡館裡寫就的。因為噪音並不會影響到我,相反,咖啡館正合我意。我在咖啡館裡或讀或寫,做了大量工作。但隨著年齡漸長,我變得麻煩多了。如今我要在有把握度過一段安寧時光的前提下,才會寫作。假如有音樂聲,就絕對沒法寫作。音樂是一回事,寫作則是另一回事。我需要靜下心來;但話雖如此,在旅館,有時在飛機上,在朋友家,或者在家裡,我都能寫作。
《巴黎評論》:聊聊巴黎怎麼樣?三十幾年前,是什麼讓你鼓起勇氣打點行裝,來到巴黎的?
科塔薩爾:勇氣?不,這並不需要多少勇氣。我必須承認,在那時離開阿根廷來巴黎,意味著一文不名,難以維持生計。但我並不擔心,我知道自己總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我來巴黎主要是因為,巴黎和整體意義上的法國文化對我有著強烈的吸引力。在阿根廷,我曾滿懷熱情地閱讀法國文學,所以我想到巴黎來,瞭解書裡和小說裡出現過的街道和地名。徜徉在巴爾扎克大街或波德萊爾大街……那是一段十分浪漫的旅行經歷。那時我是很浪漫的,現在仍然如此。實際上,我在寫作時下筆必須謹慎,因為我常常會陷入到……倒不是拙劣的品位,也許不是,而是稍嫌誇張的浪漫主義情調當中。在個人生活中,我不需要這樣剋制自己。我確實是個很感性、很浪漫的人。我是個溫柔的人;我有滿腔溫情可以付出。現在我給予尼加拉瓜的,就是這樣的溫情。在政治上,我確信桑地諾民族解放陣線當前的所做所為是正確的,他們領導的這場鬥爭是值得讚賞的;但促使我這樣做的,並非只有政治動力,還有一股巨大的溫情,因為我熱愛尼加拉瓜人民,就像我熱愛古巴人民和阿根廷人民一樣。這些都是我的性格的組成部分。我在寫作時必須謹慎剋制,尤其是年輕的時候。那時我寫的都是催人淚下的東西,就像《玫瑰傳奇》那樣,是名副其實的浪漫主義作品。我母親讀了之後會為之落淚。
《巴黎評論》:你的名作幾乎都是在你來巴黎之後發表的。但在此之前,你已經寫了很多東西,對嗎?也發表過少量作品。
科塔薩爾:我九歲就開始寫作了,在整個少年時代和青年時代的初期,我也一直堅持寫作。在我青年時代的初期,我已經有能力寫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了,從那時的作品可以看出,我走對了路。但我並不急於發表。我對自己要求很嚴,現在也是一樣。我記得有些同輩人剛剛寫出一些詩,或者一部小型的長篇,馬上就尋求發表。我告誡自己:「不,你別發表,繼續努力吧。」有些作品我留下了,其餘的被我捨棄了。當我首次發表作品時,我已經三十多歲了,正是我動身去巴黎之前不久。那是我的第一部短篇集《動物寓言集》,一九五一年出版,出版當月,我登上了來巴黎的輪船。在此之前,我出版過一本名為《國王們》的小書,是一本對話錄。有位身家富有、給自己和朋友小批次印書的朋友,給這本書出了個私人版。就是這些了。不,還有一樣,是教人後悔的少作,一本十四行詩集。是我自費出版的,但署的是筆名。
《巴黎評論》:你是最近推出的一張探戈專輯《布宜諾斯艾利斯的人行道》的詞作者。是什麼讓你寫起了探戈歌詞?
科塔薩爾:唔,我是個真正的阿根廷人,而且首先是一個porteno——這個詞的意思是布宜諾斯艾利斯人,之所以會有這個詞,是因為布宜諾斯艾利斯是個海港城市。探戈就是我們的音樂,我是在探戈的曲調中長大成人的。我們在廣播上聽探戈,因為從我小時候起,就有廣播了,很快電臺開始接連不斷地播放探戈。我的家裡人,我母親和一個姨媽用鋼琴演奏探戈,邊彈邊唱。通過廣播,我們開始欣賞卡洛斯·加德爾等當代偉大歌手的歌聲。探戈好像成了我的意識的一部分,這種音樂會把我再次帶回到青年時代,帶回到布宜諾斯艾利斯。所以我對探戈十分著迷,同時也很挑剔,因為我並不屬於那一類阿根廷人,他們相信探戈是奇蹟中的奇蹟。我認為探戈就其總體而言,特別是與爵士樂相比,是一種很貧乏的音樂。儘管貧乏,但依然美麗動人。探戈就像是那些無法與蘭花或薔薇相媲美的簡單花卉,但它別有一番風情。最近幾年,我的一些朋友也在這兒演奏探戈;塞德龍四重奏樂隊的成員都是些很不錯的朋友,還有一位優秀的班多鈕琴演奏家,名叫胡安·何塞·莫薩里尼——於是我們一起欣賞探戈,談論探戈。後來有一天,有一首詩從我的腦海中冒了出來,我覺得也許可以配上音樂,但並不是很有把握。後來我在沒有發表的詩作(我的詩大多沒有發表)裡找了找,找到一些可以讓這些朋友配上音樂的短詩,他們也這樣做了。我們也做過相反的事。塞德龍樂隊為我指定一個音樂主題,我來作詞。所以兩種方式我都做過。
《巴黎評論》:你書裡的「作者傳略」中提到,你還是一位業餘的小號手。你曾經跟哪支樂隊一起合作演出過嗎?
科塔薩爾:沒有。這個說法有點像傳說,是我那位不幸英年早逝的摯友保羅·布萊克本傳出去的。他知道我偶爾會在家自個兒吹吹小號。所以他總是跟我說:「你應該見一些音樂家,跟他們合作一下。」我會說:「不成,就像美國人說的,‘我還不夠格’。」我沒有這方面的天分,只是自娛自樂而已。我會放一盤傑利·羅爾·莫頓的唱片,或者阿姆斯特朗的,或者艾靈頓公爵早期的作品——播放到旋律相對容易模仿的段落,尤其是那些配合有序的布魯斯曲目。我會津津有味地聽他們演奏,然後把我的小號加入其中……但是當然,這可不是跟他們一起演奏!我從來不敢接近任何一位爵士音樂家;現在我的小號擱在另一間屋裡,一時找不到了。布萊克本有點言過其實了。因為我有一張吹小號的照片,人們就以為我吹得挺不錯。我在沒有十足把握之前,不會發表作品,吹小號這件事也是一樣——在沒有十足把握之前,我絕不會搞演出。這一天還早著呢。
《巴黎評論》:繼《曼努埃爾之書》之後,你有沒有再寫什麼長篇?
科塔薩爾:唉,沒有,原因明擺著,是政治事務造成的。對我來說,寫長篇小說需要集中精力,還需要一定的時間,至少一年,不受干擾、堅持不懈地寫作。但現在我做不到。一星期前,我並不知道自己會在三天後啟程前往尼加拉瓜。等到我回來之後,我也不知道接下來會有什麼事。但這部長篇已經處於創作之中了。它就在那兒,在我的夢裡。這部長篇讓我魂牽夢縈。我不知道在這部長篇裡會發生什麼事,但我已經有想法了。就像構思短篇小說一樣,我知道它會很長,帶有某些幻想成分,但不會太多。它跟《曼努埃爾之書》會是同一個型別的,會有幻想成分融入其中;但它不會是一本帶有政治色彩的書,它會是一本純粹的文學作品。我希望生活會為我提供某種荒島,儘管這個房間就不啻是個荒島……還有一年時間,我需要一年時間。但是當這些混蛋——宏都拉斯人、索莫薩分子和里根——做出有損尼加拉瓜的舉動時,我的荒島就不復存在了。我沒辦法動筆,因為這個問題經常搞得我心緒不寧,它需要先行處理。
《巴黎評論》:生活和文學很難平衡。
科塔薩爾:對,也不對。要看哪一方面需要優先對待。像我剛才說的那樣,如果事關個人的道德義務,那我同意,這樣的事確實應該優先處理。但我也知道,有很多人總是抱怨:「哦,我想寫我的小說,但我必須把房子賣了,然後還得交稅,我該怎麼辦才好?」還有這樣的理由:「我白天都在辦公室裡工作,哪有時間寫作呢?」而我呢,當時我白天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工作,回到家就著手寫《跳房子》。要是誰願意寫作,他就會寫作。要是誰命定要寫作,他就會寫作。
《巴黎評論》:你現在還做筆譯或口譯員的工作嗎?
科塔薩爾:不做了,結束了。我的生活很簡樸。要買我喜歡的東西:唱片、書、煙,花不了多少錢。所以我現在可以依靠版稅收入過日子。他們把我的書譯成了很多種語言,我收到的錢足夠應付生活開銷了。我得稍微精打細算一點;我可不能去給自己買一艘遊艇,不過我也沒有買遊艇的打算……
《巴黎評論》:獲得名望和成功讓你感到快樂嗎?
科塔薩爾:啊,聽我說,這話我本不該說的,因為沒人相信,不過對我來說,獲得成功並不是什麼快樂的事。我很高興自己能靠寫作維持生計,所以我也必須容忍成功帶來的知名度和批評。但我以前默默無聞時,要比現在更快活,快活得多。如今我去拉丁美洲或西班牙,每走幾步都會被人認出來,要簽名和擁抱……這是挺感人,因為他們都是讀者,往往還很年輕。我很高興他們喜歡我的作品,但讓我苦惱的是,我再也無法享受孤身獨處了。在歐洲,我不能去海灘,不出五分鐘,就會有攝影師出現。我的外表沒法偽裝;假如我是小個子,我還可以刮掉鬍子,戴上墨鏡,但我個子這麼高,胳膊也長,凡此種種,都能讓人們隔著老遠就把我認出來。但另一方面,我也會遇上十分美好的事:一個月前的一天晚上,我在巴塞羅那的哥特區散步,有個很美的美國姑娘在彈著吉他唱歌,吉他彈得相當不錯。她坐在地上,賣唱賺錢。她唱得有點像瓊·貝茲,嗓音很純淨、清澈。有一些巴塞羅那的年輕人在聽。我躲在暗處,駐足聆聽。過了一會兒,這些年輕人中有個小夥子,他大約有二十歲,很年輕,很英俊,走到我跟前。他手裡拿著一個蛋糕,說:「胡里奧,拿一塊吧。」於是我拿起一塊吃了,對他說:「謝謝你過來給我這個。」他對我說:「聽我說,與你給我的東西相比,我給你的太微不足道了。」我說:「別這麼說,別這麼說。」我們彼此擁抱,然後他離開了。這樣的事,是我的作家職業所能得到的最佳報償。年輕男女走過來跟你說話,給你一塊蛋糕吃,感覺真的不錯。寫作的艱辛,能得到這樣的回報,也值了。
(原載《巴黎評論》第九十三期,一九八四年秋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