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駿譯
e.b.懷特去世兩週後出版的一期《紐約客》上,他的繼子羅傑·安戈爾在雜誌的「城中閒談」欄目裡寫了下面一段話:
去年八月,兩位水手意外造訪了我在緬因州的避暑屋:兩位小水手——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和一個十一歲的男孩。他們正搭檔參加當地一個遊艇俱樂部的全國小型船划船比賽,那時我和我妻子剛好有幾個空床位,於是便就範做了房東,倒也心甘情願。他們挺好相處——曬得黝黑,有點害羞,處處察言觀色,但是幾塊藍梅鬆餅和我們那隻活潑的獵狐梗就讓他們放下了戒備。事實證明他們也愛讀書。他們到達的第二天晚上大家一起吃飯,席間提到e.b.懷特是我們的鄰居,我們的客人覺得這太不可思議。「不可能!」男孩輕輕地道,他的眼睛在大人們臉上掃來掃去。「不——可能!」略微年長些的女孩很想弄清到底是怎麼回事。「他是我最喜歡的作家,」她道,「至少他是我小時候最喜歡的作家。」其實以他們的年齡,看《精靈鼠小弟》、《夏洛的網》,《天鵝的喇叭》是嫌大了,但是鑑於他們對這些書爛熟於胸,而且也需要一點精神鼓勵(他們比賽成績不佳),我們安排了第二天早晨一起去拜訪e.b.懷特。
那天病中的懷特沒能接待我們這個小分隊,但是歡迎我們的尚有各種景物和動物:幾大家子矮腳母雞和小雞在草坪上東奔西跑;那隻名叫「紅」的胖嘟嘟的狗總在盡職地搖著尾巴;還有鵝群沿著牧場小路吵吵嚷嚷地急奔過來,它們張著翅膀,一副受驚的模樣。那是個碧空如洗的無風的早晨,在牧場的盡頭,仍有些許薄霧彌散在艾倫海灣的水面上;後來我知道是要刮夏季的西南風了,哈里曼海岬和藍山海灣以及附近的群島也都會再次放晴。這一回畫面中缺少的是安迪·懷特本人:從柴棚裡探出身來的懷特,手裡拿著一籃雞蛋或者一段繩子;要麼是沿著綠草悠悠的小路往前走著的懷特(邁著不緊不慢的步伐,不是散步——從來都不是散步——身後緊隨著那隻狗),然後彎進森林到沙灘上;又或者是鑽進他的車裡往鎮上去一趟,帶著一種淡淡的倦意上了車,他不管上什麼車都是這樣,也就是我們大多數人上腳踏車時的樣子。沒有懷特我們也湊合了,既然別無選擇。我們鑽進穀倉,仔細研究了空蕩蕩的圈欄、隔籬以及廢棄的牛棚;我們逛了菜園子和剛剛砍下堆得整整齊齊的柴火堆;我們看了車庫後面的裁床和一小塊黑梅地,還有那個以前是豬圈的地方——也就是威伯出生的地方。穀倉的門口吊著一個單繩鞦韆,兩個孩子輪流蕩鞦韆,他們爬上用一塊樺木板做的光滑的鞦韆椅,在陽光和穀倉的陰影裡來回滑翔,橫樑在他們的頭頂吱嘎作響,高處敞開的穀倉窗戶口燕子正在飛進飛出。對他們來說鞦韆算不上什麼娛樂活動,但是考慮到身在何方也就湊合了。女孩問那個夏洛蒂是在哪個走廊裡織網的,她還提到了特普勒頓,那隻老鼠,以及芬,那個跟威伯做朋友的女孩。我感覺她是在參觀一座博物館,她會記住很多東西,日後可以作為跟朋友的談資。男孩卻要安靜得多,我一度以為他對這次活動很失望。後來我又偷偷看了他一眼,然後我明白了。我覺得我明白了。他是在觀察這個地方,在這個老農場上四處走動時他沒有放過任何一個角落、一抹陰影、一絲氣味,但是他沒有努力想記住什麼。他看上去像是個曾經來過這裡的人,他的確來過,他讀過那些書。安迪·懷特早在男孩到來之前就把這個地方獻給了他——確切地說,不是這個農場,而是書裡的那個農場,男孩心裡的那個農場。只有真正的作家——少之又少的一群——能做到這一點,但是他們所做的對我們而言就是永恆。那天男孩沒能見到e.b.懷特,但是他已經在心裡擁有了懷特。懷特永遠都屬於他。
e.b.懷特發表在《紐約時報》上的一篇文章手稿
——羅傑·安戈爾
《巴黎評論》:太多的評論家將一個作家的成功歸結於擁有一個不幸的童年。你能談談你自己在弗農的童年生活嗎?
e.b.懷特:我小時候感到過害怕但是並沒有經歷不幸。我的父母慈祥善良。我們是個大家子(六個孩子),組成一個自己的小型王國。沒有人來我們家吃晚飯。我父親正統保守,事業有成,工作勤奮,也常憂心忡忡。我母親慈祥、勤勞、孤僻。我們住在一個大房子裡,位於綠化很好的郊區,有後院、馬圈和葡萄棚。除了自信我什麼都不缺。我也沒受過什麼苦,除了童年時人人都會經歷的恐懼:害怕黑暗,害怕未來,在緬因州的一條湖上度過一個暑假之後害怕又要回到學校,害怕上講臺,害怕學校地下室裡的衛生間,那裡的石板小便池水流不止,害怕對於我應該知道的事情一無所知。我小的時候對花粉和灰塵過敏,現在也還是。這種過敏,也許就像某些評論家指出的,有助於促成一個不幸的童年。如果是這樣,我也是毫無知覺的。也許受到驚嚇或者對花粉過敏都不無好處——我不知道。
《巴黎評論》:你是多大的時候知道自己要從事文學這一行的?是因為某個特殊的事件,或者某個時刻嗎?
懷特:我從來都沒有肯定地知道我要專事文學這一行。我稍有把握覺得自己不妨嘗試一下寫作時已經有二十七八歲了。當時我已經寫了不少東西,但是我對自己有沒有能力讓寫的東西派上用場卻缺乏信心。一年夏天我出國,回紐約後發現我的公寓裡堆了很多郵件。我拿了信,也沒開啟就去了一個十四大街上的兒童餐廳,我在那裡點了晚飯,然後就開始拆信。其中一個信封裡掉出兩三張支票,是《紐約客》寄來的。我想大概總共不到一百美元,但當時對我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我現在仍然記得那種「這就對了」的感覺——我終於也是個專業作家了。那種感覺很好,那頓晚飯也吃得很愉快。
《巴黎評論》:你最早被《紐約客》刊用的都是些什麼文章?你是自己附信投稿還是通過經紀人投稿?
懷特:是一些短篇速寫——即羅斯所謂的「隨筆」。其中一篇我想題目是「一流導航」,是關於當時跨大西洋遊輪上新的團體二等艙的。我投稿從沒有附帶自薦信或者通過經紀人。我過去常把手稿放在信封裡,再附一個貼了郵票的信封,以備退稿用。這對我來說是高度的原則問題:我相信完美的拒絕法則。我從沒有用過經紀人,我不喜歡經過經紀人修飾的手稿模樣,加上封面封底,用銅夾子一夾。(我現在有一個經紀人主要負責類似劇本改編和翻譯版本之類我搞不清的事情。)
《紐約客》上發表的早期文章其中大部分都是不請自來,是意料之外的稿源。這些稿件或者是郵寄的,或者乾脆是被作者夾在胳膊下面送進來的。約翰·奧哈拉的《下午的特爾斐人》就是無數例子中的一個。《紐約客》有幾年一度平均每年發表五十個新作者的作品。我覺得有些雜誌拒絕發表非邀約稿件是懶惰、故步自封、狂妄自大的表現。我是說發行量很大的這一類雜誌。科技類雜誌如果要求作者是知根知底的行家那尚且情有可原。但是如果我是出版商,我就不願意發行一本不能全面關注所有事件的雜誌。
《巴黎評論》:但是《紐約客》致力於發表當時新生代作家的作品了嗎?像海明威、福克納、多斯·帕索斯、菲茨傑拉德、米勒、勞倫斯、喬伊斯、沃爾夫這些人?
懷特:對於任何能交出一份好稿子的作家,《紐約客》都有興趣發表他的作品。《紐約客》通讀所有投遞的稿件。《紐約客》登場的時候海明威、福克納這些人已經功成名就了。如果能發表這些作家的作品,雜誌本身是求之不得的,但是它付不起他們的稿費,而且主要是這些人並沒有投稿。他們把稿子賣給《星期天晚報》以及其他闊綽的出版社,總的來說對於規模小、稿酬低的新週刊他們是不大有興趣投稿的。而且我的想法是這些作家中有一些對於《紐約客》的調侃風格並不欣賞。羅斯並不急於發表大腕級人物的作品;他對於挖掘新的尚未被發現的有才華的人更感興趣,像海倫·霍金森和詹姆斯·瑟伯這些人。我們的確發表了一些沃爾夫的東西——《唯死者識布魯克林》就是一篇。我肯定我們還發表了一些菲茨傑拉德的東西。但是羅斯沒有浪費太多時間去網羅「出頭」作家。他搜尋的是那些需要翻石倒磚才能找到的作家。
《巴黎評論》:《紐約客》拒絕一個老作者的稿件是什麼樣一個程式呢?由羅斯出面嗎?
懷特:《紐約客》拒絕一個老作者跟拒絕一個不常寫稿的作者的稿件是完全一樣的態度。就是退稿而已,通常由負責這個作者的審讀編輯出面。羅斯不直接跟作家和藝術家交涉,只有一些早年認識的老朋友是例外。他甚至都不願跟伍爾考特打交道——羅斯覺得他太難相處,有些小題大做。羅斯不喜歡退稿,也不喜歡解僱人手——這兩件難事他都儘量推給別人去做。
《巴黎評論》:小團體間的宿怨會威脅雜誌本身嗎?
懷特:宿怨不會威脅《紐約客》。我記得的唯一一樁《紐約客》的宿怨是編輯部和廣告部之間的不睦。很大程度上是個一邊倒事件,編輯部會時不時地在不違背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向敵對陣營扔一個手榴彈,警告他們靠邊站。羅斯鐵了心不讓他的雜誌被廣告部的小子們左右。就我所知他是成功的。
《巴黎評論》:你是什麼時候搬去紐約的?在加入《紐約客》之前你都幹過什麼工作?你是阿岡昆團體的成員嗎?
懷特:一九二一年我大學畢業後就去紐約工作,但沒有住在紐約。我住在佛農山父母家裡,每天坐車去上班。七個月裡我換了三個工作——先是合眾通訊社,然後是跟著一個叫維特的搞公共關係的人幹,再後來是美國退伍軍人協會新聞處。三個工作我沒一個喜歡的,一九二二年春天我和一個大學同學哈佛·庫什曼坐著一輛t系列的福特車向西走,既是尋求發展,也是為了遠離我不喜歡的東西。六個月後我到達西雅圖,在那裡我當了一年《西雅圖時報》的記者後被解僱了,然後坐一艘貨船去了趟阿拉斯加,又回到紐約。這次回去後我幹起了廣告這一行,先後在弗蘭克·西蒙和紐馬克這兩家廣告公司工作。二十年代中期我搬進了西十三街112號公寓,一共有三個室友,都是在康奈爾的大學同學:布克·亞當姆斯、古斯塔夫·洛布蘭諾和米奇爾·蓋爾布里茲。房租是110美元一個月。除以四就是27.5美元,這是我能負擔的數目。當時我交往的朋友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人。另外還有彼特·維什、羅素·羅德、喬·塞耶斯、弗蘭克·沙利文(他年長很多,更成熟,但是我認識了他,也挺喜歡他)和詹姆斯·瑟伯,等等。我從來都不是阿岡昆的成員。加入《紐約客》之後我在阿岡昆飯店的那個圓桌邊上吃過一頓中飯,但是我並不喜歡,和大人物在一起我感覺很尷尬。我跟本奇利、布龍、多蘿西·帕克還有伍爾考特始終都不算熟。我不認識唐納德·馬奎斯及林·拉德納,這兩人我都很欽佩。我當時相對年紀比較小。
《巴黎評論》:你年輕時是個讀書狂嗎?
懷特: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讀書狂,事實上我這一輩子讀書很少。跟讀書比起來有太多其他事情是我更想做的。我年輕時讀動物故事——威廉·朗和歐內斯特·湯普森。我讀了很多關於小船航行的書——這些書雖然沒什麼價值但就是讓我著迷。二十年代我讀報紙專欄:f,克里斯托夫·莫里,唐納德·馬奎斯。我試著投稿,也發表了一些東西。(小時候我參加過兒童雜誌《聖尼古拉斯》的作文比賽,身上掛著金銀徽章開始了我的文學事業。)我的讀書習慣多年來都沒有改變,變的只有我的視力。我不喜歡在家裡待著,一有機會就往外跑。要讀書就得坐下來,一般都是在室內的。我是不安分的人,寧願揚帆起航不願啃書本。我從來都沒有過非常強烈的文學好奇心,有時候我感覺我根本不是一個真正搞文學的人。除了我以寫作為生這一事實。
《巴黎評論》:親近自然對你來說一直很重要。這與《紐約客》的都市化格調及它早期的一些文章似乎是相矛盾的。
懷特:沒有矛盾可言。紐約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我愛這個城市,我愛這個國家,且都出於同樣的原因。城市是國家的一部分。我曾住在東四十八街上的一個公寓裡,當時一到遷徙季節,後院裡的鳥比我在緬因州看到過的多得多。春天或者秋天,我走到陽臺上就看到隱士夜鶇在麥克沃耶的院子裡啄食。也可能是白喉帶鵐,棕鶇,松鴉,戴菊鳥。約翰·奇蘭報道過大紐約區內動植物的豐富物種。
但也不光是鳥和動物。城市的風景是一道讓我著迷的奇觀。人就是動物,城市裡充滿了披掛著奇奇怪怪毛羽的人,在維護他們的領土權,在為了晚飯掘地三尺。
《巴黎評論》:雖說你稱自己「根本不是一個真正搞文學的人」,但你在過去十年裡有沒有讀過什麼給你留下深刻印象的書呢?
懷特:我敬佩任何有勇氣寫東西的人。至於出版物,我沒有談論的資格。在我應該讀書的時候,我幾乎總是在做一些別的什麼事情。我從沒有讀過喬伊斯以及很多其他改變了文學面貌的大作家,這對我來說是件頗讓人尷尬的事。前天晚上我一眼掃到《尤里西斯》就拿起來想看看。我只讀了大概二十分鐘,然後就走人了。作者是天才並不足以讓我看完一本書。但是我拿到像溫德爾·布萊德利寫的《他們因風而活》這樣的書我就會被牢牢地粘在椅子上。因為布萊德利寫的是一直讓我迷戀(和亢奮)的東西——帆船。而且他寫得很好。
蕾切爾·卡森的《寂靜的春天》給我印象很深。人類是生存還是毀滅也許就由這本書決定了。我讀納博科夫的《說吧,記憶》時很喜歡這書——記憶的感覺就是那樣的。
《巴黎評論》:你對別的藝術形式有什麼特別興趣嗎?
懷特:我對於任何別的藝術形式都沒有興趣。無論音樂還是美術還是雕塑還是跳舞我都一無所知。要是讓我看芭蕾舞,我寧願看一場馬戲或者球類比賽。
《巴黎評論》:你能夠邊聽音樂邊做事嗎,或者說一心二用?
懷特:我工作的時候從不聽音樂。我沒有那種專注力,而且我也不喜歡。相反如果是一般的分散注意力的事情倒是不會打擾我正常工作。我的房子有個起居室,是進行大小事務的中心場所:它是通往地窖、廚房和櫥櫃(我家電話在櫥櫃裡)的必經之地。起居室裡總是人來人往。但那個房間很亮堂,讓人心情開朗,我常在那裡寫作,對身邊熱鬧的狂歡節可以置若罔聞。一個在我放打字機的桌子下面推地毯清潔器的姑娘從不會讓我感到什麼特別的煩躁,我也沒為此停止寫作思路,除非這個姑娘特別美或者動作特別笨。感謝上帝,我的妻子從來沒怎麼保護過我,聽說很多作家的妻子對她們的丈夫都很有保護欲。結果我的家人對於我是個舞文弄墨的人這一點從來沒放在心上——他們就是想吵就吵,想鬧就鬧。如果我受不了,我有自己可以去的地方。一個等待理想寫作環境的作家至死也寫不了一個字的。
《巴黎評論》:你有沒有什麼寫作前的熱身運動?
懷特:拖延對於作家來說是很正常的。作家就像一個衝浪者——他會等待時機,等待一個完美浪潮的出現。拖延是他的本能。他等待可以把他推向前的(情感,抑或力量,抑或勇氣?)的波濤。我沒有什麼熱身運動,有時候我會喝點酒,僅此而已。把一些東西變成文字前我傾向於先讓它們在我的腦子裡蒸騰一陣子。我會來回地走,一會兒把牆上貼的畫拉拉直,一會兒把地板上的地毯拉拉直——彷彿只有這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排成隊,都達到完全真實的狀態,我才有可能在紙上創造出一個世界。
《巴黎評論》:你曾驚歎肯尼思·羅伯茨的寫作方法——他的耐力和節制。你說你去動物園的時候比寫作的時候多。你能就節制和作家談談你的想法嗎?
懷特:肯尼思·羅伯茨寫的是歷史小說。他知道自己想做什麼,方向在哪裡。他早晨起床然後就去工作,講究方法,又很勤奮。我的情況則大相徑庭。我寫出來的東西內容很雜亂——是鍋大雜燴。每天早晨我都不知道這一天將會有怎樣的進展,除了一些每天必做的雜務。我就像個守株待兔的獵人。關於節制則有兩點。如果一個人(寫作的人)想去動物園,他就無論如何應該去那裡。他甚至可能會很幸運,就像我有一次去布朗克斯動物園有幸參與了一對雙胞胎小鹿的接生。這一幕很有趣,我回頭立即就寫了一篇故事。節制的另一方面在於,不管去不去動物園,不管要不要娛樂,最後這個人總是要坐下來在一張紙上寫字的,儘管異常艱難。這就需要耐力和決心。即使已經寫出來了,如果寫的這些東西不過關,他還必須有勇氣拋棄它們;他必須帶著敵意的目光來審視自己寫的東西,而且必須盡他所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寫,直至達到完美,或者接近完美的程度。這有可能只需要一次,也可能得二十次。
《巴黎評論》:已經完成的作品需要一個妊娠期嗎——也就是說,你會把寫好的東西先放在一邊,等到一個月後再去讀嗎?
懷特:這得看這是一篇什麼樣的作品。很多詩歌都可能要花九個月不止的時間。另一方面,關於一間倉庫著火的報紙報道就不太可能有幸享有妊娠期。我剛寫完《夏洛的網》的時候把它擱在一邊,我感覺總有點不太對勁。我花了兩年時間寫這個故事,寫寫停停,但是我並不急於求成。我又花了一年時間重寫,這一年花得很值。如果我寫完之後又感覺不對勁,我就會把這篇東西濾一濾。時間有助於對作品的評價。但是總的來說,我傾向於趕緊付印,乘著一股子激情。
《巴黎評論》:你會無休止地修改嗎?你怎麼知道一篇東西是真的寫好了呢?對於作家來說評論能力是否的確是必不可少的呢?
懷特:我修改得很多。我知道這篇東西沒問題了,因為那時候鈴會響,燈會亮。至於一個作家「必不可少的能力」到底是什麼我完全不清楚——似乎不同的人差別是很大的。有些作家天生有超感觀的認識能力。有些聽覺很好,比如奧哈拉。有些有幽默感——儘管往往不像他們自己認為的那麼多。有些絕頂聰明,比如威爾遜。有些能創造奇蹟。我的確覺得能在一定程度上正確評價自己的作品是很有用的一項才能。我認識擁有這種能力的優秀的作家,我也認識沒有這種能力的優秀的作家。我還認識一些作家,他們百分百地堅信只要是他們筆下的東西就一定是天才的作品,是對路得不能再對路的東西。
《巴黎評論》:在你的文章《試論風格》中你說作家的第一條準則是把自己放在背景裡。但是最近有人引用你的話說:「我是個自我主義者,幾乎會把我自己投射進所有我寫的東西中去。」這難道不是自相矛盾嗎?
懷特:這並不矛盾。「把自己放在背景中」是一條有用的戒律。只是我沒有太把這條戒律放在心上。很多其他作家也都沒把它放在心上。一切都取決於事物進展的狀態,取決於這頭野獸的天性。一位成功的記者常常把自己放在背景裡。一位經驗豐富的小說家也是如此。但是顯然沒有人會希望插畫家b.科利·凱爾維特把他自己放在背景裡——那樣的話就不剩下什麼了。至於我自己,我不是凱爾維特,我也不是記者或者小說家。我靠腦子吃飯,很小的時候我就會把自己投射進行動中,就像舞臺上的小丑。如果你可以成功脫身,那麼這樣做就毫無問題,但是一個年輕的作家會發現與其勇往直前,以為非自己出場才能保證文章的成功,還不如遵循待在背景裡的原則更明智些。
《巴黎評論》:你對斯特倫克關於風格的書很感興趣,除此之外,你還有想推薦的類似的書嗎?
懷特:我對關於風格的書並不熟悉。我會參與復興斯特倫克的書實屬偶然——我做這件事因為當時我沒別的事可做。它從我的一輩子裡佔去了一年時間,因為我對於語法實在一竅不通。
《巴黎評論》:風格是可以教授的東西嗎?
懷特:我覺得不是。風格更多取決於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而不是你知道些什麼。但是的確可以給出一些有幫助的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