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卡佛

巴黎評論 編輯部 第1頁,共2頁

◎小二/譯

雷蒙德·卡佛居住的兩層樓木屋頂大房子坐落在紐約州雪城市一條安靜的街道上,門前的草坪一直鋪到了坡下的人行道旁,車道上停著一輛嶄新的賓士,一輛舊的大眾車停在路邊。

進屋需穿過蒙著紗窗的前廊。屋裡的佈置並不起眼,但東西搭配得當——乳白色的沙發配玻璃茶几。和雷蒙德·卡佛住在一起的作家苔絲·加拉赫收集孔雀羽毛,那些擺放在各處、插著孔雀羽毛的花瓶成了屋子裡最引人注目的裝飾。我們的猜測得到了證實:卡佛告訴我們說,所有的傢俱都是在同一天購買並當天送達的。

加拉赫做了個寫著「謝絕探訪」的活動木牌,字的四周畫了一圈黃色和橙色的眼睫毛,牌子就掛在紗門上。他們有時會把電話線拔掉,那個牌子在門上一掛就是好幾天。

卡佛的工作室在二樓的一個大房間。長長的橡木書桌收拾得乾乾淨淨,打字機放在l形書桌拐角一側。桌子上沒有任何小擺設、裝飾品和玩具。他不是收藏家,對紀念品和懷舊物件不感興趣。橡木書桌上有時放著一個牛皮紙資料夾,裡面夾著修改中的小說。檔案放置有序,他能隨時從中取出某篇小說和它所有的早期版本。像房子裡的其他房間一樣,牆壁刷成了白色,而且,和其他房間一樣,牆上幾乎什麼都沒掛。光線從書桌上部長方形的窗戶斜照進來,如同透過教堂頂部窗戶照射進來的陽光。

卡佛是一個穿著隨便的粗壯男人,法蘭絨襯衫配咔嘰布褲子或牛仔褲。他的穿著和生活與他小說中的人物很相似。就一個大塊頭而言,他的聲音出奇的低沉和含混不清,為了能聽清楚他的話,我們過一會兒就得湊近他,並不停令人厭煩地問「什麼,什麼」。

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說《馬籠頭》第一頁的四種草稿

採訪中的一部分是在一九八一年到一九八二年之間通過信件完成的。我們去見卡佛時,「謝絕探訪」的牌子並沒有掛出來。採訪過程中,幾名雪城大學的學生順路來拜訪卡佛,其中就有卡佛正上大四的兒子。午飯卡佛請大家吃三明治,用的是他在華盛頓州海邊釣到的三文魚。他和加拉赫都來自華盛頓州。我們採訪他時,他們正在安吉利斯港建造一棟房子,他們計劃每年都在那裡住上一段時間。我們問卡佛是否覺得那棟房子更像是家,他回答道:「沒有,住在哪兒都一樣,這裡也不錯。」

——莫娜·辛普森、劉易斯·布茲比,一九八三年

《巴黎評論》:你早年的生活是什麼樣的?是什麼促使你開始寫作的?

雷蒙德·卡佛:我是在華盛頓州東部一個叫亞基馬的小城裡長大的。父親在鋸木廠工作,他是個銼鋸工,維修那些用於切割和刨平原木的鋼鋸。母親做過售貨員和女招待,有時則在家待著,她每樣工作都幹不長。我還記得有關她「神經」的話題。她在廚房水池下方的櫃子裡放著一瓶不需要處方的「神經藥水」,每天早晨都要喝上兩調羹。我父親的神經藥水是威士忌。他通常也在那個水池的下方放上一瓶,要不就放在外面堆放木材的棚子裡。記得有一次我偷偷地嚐了嚐,一點兒也不喜歡,奇怪怎麼會有人喝這玩意兒。當時的家是一間小平房,只有兩間臥室。小的時候我們經常搬家,但總是搬進一間只有兩間臥室的小房子。我能記住的第一間房子靠近亞基馬的集市,屋內沒有廁所。那是四十年代後期,當時我大概八歲。我通常在班車站等著我父親下班回家。多數情況下他像時鐘一樣準確,但大約每隔兩週他會不在那輛班車上。我會在那兒等下一趟班車,但我已經知道他也不會在下一趟班車上。這種情況發生時,表明他和他鋸木廠的朋友們外出喝酒去了。我仍然記得母親、我和弟弟坐著吃飯時,餐桌上籠罩著的那種大難臨頭的絕望氣氛。

《巴黎評論》:那又是什麼促使你寫作的呢?

卡佛:我能給出的唯一解釋是,我父親給我講了很多他兒時的故事,以及他父親和他祖父的故事。父親的祖父參加過南北戰爭,替交戰的雙方打過仗!他是個變節者,南方軍失利後,他去了北方,併為聯邦軍打仗。我父親講這個故事時大笑不止,他不認為這件事有什麼錯,我也這麼認為。總之,我父親會給我講一些故事,其實是一些沒有什麼寓意的奇聞軼事,講在林子裡跋涉,扒火車還得留心鐵路上的惡霸。我喜歡和他待在一起,聽他講故事。有時,他會把他正讀著的東西念給我聽,贊恩·格雷的西部小說,這是我除教科書和《聖經》以外首次接觸到的硬皮書。這樣的情形並不多,我偶爾會在某個晚上看見他躺在床上讀贊恩·格雷。在一個沒有私人空間的家庭裡,這算得上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了。我明白了他有他私密的地方,那些是我不明白但通過這些偶爾的閱讀表現出來的東西。我對他私密的部分和閱讀這一行為本身都很感興趣。在他讀書時我會讓他念給我聽,他會從正看著的地方往下念。過了一會兒他會說:「兒子,去幹點別的什麼吧。」嗯,那些日子裡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我去離家不遠的一條小溪釣魚。稍大一點後,我開始打野鴨、野鵝和陸地上的獵物。這些都是讓我興奮的事情——打獵和釣魚,它們在我的情感世界留下了痕跡,是我想要寫的東西。那段時間裡我書讀得不算多,除了難得一讀的歷史小說或米奇·斯皮蘭的偵探小說外,就是讀《野外運動》《戶外活動》和《田野和溪流》等雜誌了。我寫了一篇很長的關於沒釣到或是釣到魚的小說,問我媽能否幫我用打字機打出來。她不會打字,但還是去租了臺打字機,真難為她了。我們兩人合力把小說很難看地打出來並寄了出去。我記得那本戶外雜誌的刊頭上有兩個地址,我們把稿件寄到靠近我家、位於科羅拉多州博爾德的發行部。稿件最終被退了回來,但這沒什麼,它到過外面的世界了,那篇稿子,去過了別的地方,有除了我母親以外的人讀過了它,起碼我是這麼希望的。後來我在《作家文摘》看到一則廣告,是一個男人的照片,很顯然,是一個成功了的作家,在給一個名字叫帕默的作家學院做代言人。這似乎正是我想做的事情。有個按月付款計劃,先付二十美元,然後每月十塊還是十五塊,一共三年還是三十年,其中之一吧。每週都有作業,有人批改作業。我堅持了幾個月。後來,也許覺得無聊了,就不再做作業了,我父母也不再付錢了。帕默學院很快就來了封信,說如果能一次把款付清,我仍然可以獲得結業證書。這似乎很公道,我設法讓父母把剩餘的錢付清了,我按時收到了證書,把它掛在了我臥室的牆上。但在高中期間大家就認定我會在畢業後去鋸木廠工作。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很想做我父親做的那種工作,我畢業後他會請領班幫忙給我安排一份工作。我在鋸木廠工作了約六個月,但我不喜歡這份工作,從第一天起就知道我不想在這兒幹一輩子。我一直幹到掙的錢夠買一輛車和一些衣服了,就從家裡搬出去並結婚。

《巴黎評論》:然而,不管怎麼說,你上了大學。是你妻子讓你上的嗎?她有沒有鼓勵你去上大學?她自己想上大學嗎?而這是否是促使你去上學的原因?那時你多大?她那時肯定還很年輕。

卡佛:我當時十八歲。她剛從華盛頓州瓦拉瓦拉聖公會女子私立學校畢業,才十六歲,她懷孕了。在學校裡她學會了怎樣得體地端住一隻茶杯。她受過宗教和體育方面的教育,也學了物理、文學和外語。她懂拉丁語,這讓我萬分驚訝。拉丁語!開始幾年,她斷斷續續地上著大學,但這麼做實在是太難了。在需要養家和瀕臨破產的狀態下繼續上學幾乎是不可能的,我說的是破產。她家裡一點錢也沒有,她上那所學校全靠獎學金,她媽至今還在恨我。我太太本該畢業後靠獎學金去華盛頓大學讀法律,然而我讓她懷了孕。我們結了婚,開始在一起生活。第一個孩子出生時她十七歲,十八歲時生了第二個。現在我又能說些什麼?我們根本就沒有青春時光。我們發現自己在扮演著陌生的角色,但我們盡了最大的努力,我想說盡了比最大還要大的努力。她最終完成了大學學業,在我們結婚後的第十二年還是第十四年,她從聖何塞州立大學拿到了本科學位。

《巴黎評論》:最初那些困難的年代裡你也在寫作嗎?

卡佛:我白天工作晚上上學,我們不停地工作。她一邊工作,一邊還要帶孩子和照料家庭,她為電話公司工作,孩子白天待在看護那裡。最終,我從洪堡州立大學獲得了本科學位,我們把所有東西裝進車子和安放在車頂上的一個大箱子裡,去了愛荷華市。洪堡大學的一個叫迪克·戴的老師告訴我愛荷華大學有個寫作課程。戴寄了我的一篇小說和三四首詩給唐·賈斯蒂斯,唐為我在愛荷華大學弄到了五百塊的資助。

《巴黎評論》:五百塊?

卡佛:他們說他們只能給這麼多。在那個時候這已不算少了,但我沒能完成愛荷華的學業。第二年他們給我更多的錢讓我留下,但我們實在沒辦法這麼做。我在圖書館工作,每小時掙一兩塊錢,我妻子在餐館做女招待。要得到一個學位至少還需要一年時間,實在堅持不下去了。我們只好搬回加州,這次去了薩克拉曼多。我在仁慈醫院找了個夜間打掃廁所的工作。這個工作我一干就是三年,是個很不錯的工作,我每晚只需工作兩三個小時,但工錢是按八小時算的。有一些必須做完的事情,但一旦做完就完了,我就可以回家做我想做的事情。開始的一兩年裡,我每晚回家,睡得不太晚,早晨爬起來寫作,孩子們待在看護家,妻子已出門工作了——一個上門銷售的工作,我有一整天的時間。這樣過了一段時間後,我開始在晚上下班後不是回家而是去喝酒。那是在一九六七或一九六八年。

《巴黎評論》:你第一次發表作品是什麼時候?

卡佛:我當時是加州阿克塔市洪堡州立大學的本科生。某一天,我的一篇短篇小說被一家雜誌接受了,一首詩被另一家雜誌採用了。真是美好的一天!也許是我有生以來最美好的一天。我和我太太開車出去,四處給朋友看稿件被錄用的信件。它給了我們急需的對我們的存在的肯定。

《巴黎評論》:你發表的第一篇小說是什麼?第一首詩是什麼?

卡佛:是一篇名叫《田園生活》的小說,發表在《西部人文評述》上,它是一本很好的文學雜誌,至今還由猶他大學出版發行。他們沒付我稿費,但這無所謂。那首詩叫《黃銅戒指》,發表在亞利桑那州的一本雜誌上,雜誌的名字叫《目標》,現在已經停刊了。查爾斯·布考斯基的一首詩也發表在那一期雜誌上。我為能和他上同一期雜誌感到高興,他那時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巴黎評論》:你的一個朋友告訴我說,你慶祝作品首次發表的方式是帶著雜誌上床,這是真的嗎?

卡佛:一部分是真的。那其實是一本書,《美國年度最佳短篇小說》,我的小說《請你安靜些,好嗎》被那本選集選中了。那是在六十年代後期,那本選集每年都由瑪莎·弗雷編輯,大家都習慣地稱它為《弗雷選集》。那篇小說曾在芝加哥一個不起眼的叫做《十二月》的雜誌上發表過。收到選集的那天我帶著它上床去讀並且就那麼看著它,你也清楚,就那麼捧在手裡。更多的時間裡我只是捧著它和看著它,而不是去讀它。後來我睡著了,醒來時書和妻子都在我的身邊躺著。

《巴黎評論》:在為《紐約時報書評》寫的一篇文章裡,你提到過一個「乏味得不想再說」的故事,是關於你為什麼只寫短篇不寫長篇的原因。你願意談談這個故事嗎?

卡佛:那個「乏味得不想再說」的故事與好幾件說起來並不是很愉快的事情有關。我最終在發表在《安泰俄斯》上的一篇雜文《火》裡提到了這些事情。在文章裡,我說歸根結底,應根據一個作家的作品來評判他,這樣做才是正確的,寫作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情況並不重要,它們超出了文學的範疇。從來沒有人請我當作家,但在付賬單、掙麵包和為生存而掙扎的同時,還要考慮自己是個作家並學習寫作,這實在是太難了。在年復一年地幹著狗屁不如的工作、撫養孩子和試圖寫作之後,我認識到我需要寫些很快就能完成的東西。我不可能去寫長篇,那是一個需要花上兩三年時間的專案。我需要寫一些立刻就有回報的東西,三年後不行,一年後也不行。所以,詩和短篇小說。我開始明白我的生活不像,這麼說吧,不像我所希望的那樣,生活中有太多的無奈需要承受——想寫東西但沒有時間和地方來寫。我經常坐在外面的車裡,在放在膝蓋上的便箋簿上寫點東西。孩子們那時已進入青春期,我二十大幾三十出頭的樣子,我們仍然處在貧困狀態,已經破過一次產,在辛苦工作了那麼多年後,除了一輛舊車、一套租來的房子和屁股後面跟著的新債主外,沒有其他可以示人的東西,這真是令人沮喪,我感到了一種精神上的湮沒。酗酒成為一個問題,我或多或少地放棄了,舉起了白旗,把終日喝酒當做一個正當職業。這些就是當我提到「乏味得不想再說」的事情時我所要說的一部分。

《巴黎評論》:你能再多談一點有關喝酒的事嗎?有那麼多的作家,即使不是酒鬼,也喝好多酒。

卡佛:和從事其他職業的相比也不會多多少,你大概不會相信。當然,有關喝酒的神話很多,但我從來不對它們感興趣,我只對喝酒感興趣。我估計我是在意識到想為自己、為我的寫作、為妻子和子女爭取的東西永遠也無法得到後開始狂飲的。很奇怪,當你開始生活時,你從未想到過破產,變成一個酒鬼、背叛者、小偷或一個撒謊的人。

《巴黎評論》:你是否和這些都沾點邊?

卡佛:過去是,現在不再是了。噢,我有時說點謊,像其他人一樣。

《巴黎評論》:你戒酒有多久了?

卡佛:一九七七年六月二日。如果你想知道事實的話,戒酒成功這件事比我一生中做的任何事情都更讓我感到驕傲。我是個痊癒的酗酒者。我是個酒鬼這件事無法否定,但我不再是個還在酗酒的酒鬼。

《巴黎評論》:你酗酒到底嚴重到什麼程度?

卡佛:回想過去發生的事情總是很痛苦的。我把我所接觸到的東西都變成了廢墟,但我也許要補充一句,在我酗酒的末期,其實也沒剩下幾樣東西了。具體一點?這麼說吧,有的時候會涉及警察、急救室和法庭。

《巴黎評論》:你是怎樣戒掉的?是什麼讓你戒掉的呢?

卡佛:酗酒的最後一年,一九七七年,我兩次住進同一個戒酒中心,還進過一次醫院,在加州聖何塞附近一個叫做「德威特」的地方待過幾天。「德威特」曾經是個為患有精神病的罪犯開設的醫院,真是非常的恰當。在我酗酒生涯的後期,我完全失去了控制,糟糕到了極點,昏厥,糟糕透頂,甚至到了記不住在某段時間裡你說過的話和做過的事的程度。你可能在開車、朗讀作品、給學生上課、固定一根斷掉的桌腿或和某人上床,後來卻一點也想不起曾幹過什麼,你處在某種自動導航狀態。我還記得自己坐在家裡的客廳裡,手裡端著杯威士忌,頭上裹著繃帶,那是因酒後癲癇症發作摔倒而導致的。瘋狂!兩週後我回到了戒酒中心,這次去的地方叫「達菲」,在加州的卡利斯托加,葡萄酒之鄉的北面。我進過「達菲」兩次,進過聖何塞的「德威特」,進過舊金山的一所醫院,所有這些都發生在十二個月的時間裡。我想這足夠糟糕的了,我在走向死亡,就這麼簡單,一點也不誇張。

《巴黎評論》:是什麼使得你徹底把酒戒掉的?

卡佛:那是一九七七年五月下旬,我獨自住在加州北部的一個小鎮上,大約有三週沒有喝醉了。我開車去舊金山,那兒正在開一個出版商的會議。麥格勞希爾出版社當時的總編輯弗雷德·希爾斯請我去吃午飯,他想給我一些定金,讓我寫一部長篇小說。在那頓午飯的前兩天,我的一個朋友有個派對,派對進行到一半時,我端起一杯葡萄酒喝了下去,這是我能記住的最後一件事。失去知覺的時間到了。第二天早晨酒店開門時,我已經等在那裡了。那天晚上的晚餐更是個災難,可怕極了,人們在爭吵,醉倒在桌子下面。第二天早晨我不得不爬起來去赴弗雷德·希爾斯的飯局。醒來時我難受得頭都直不起來。開車去接希爾斯前我喝了半品脫的伏特加,這在短時間裡對我有點幫助。他要開車去索薩利托吃午飯!我當時醉得一塌糊塗,再加上交通擁擠,我們花了至少一個小時才開到那裡,你不難想象當時的情況。但不知為什麼他給了我這部長篇的定金。

《巴黎評論》:你最終有沒有寫那部小說?

卡佛:還沒有!我對付著離開了舊金山,回到了我的住處。我就這麼醉著又待了兩天才醒過來,感覺糟糕極了,但那天早晨我什麼都沒喝,我是說和酒精有關的東西。我的身體非常的糟(當然,精神上也很糟),但我什麼都沒喝。我堅持了三天。第三天過去後,我開始感到神志清醒了一點。然後我繼續堅持,慢慢拉開我和酒精之間的距離,一週,兩週,突然就是一個月了,我保持清醒有一個月了。我開始緩慢地恢復。

《巴黎評論》:匿名戒酒者互助會對你有幫助嗎?

卡佛:有很大的幫助。第一個月裡我每天至少參加一次聚會,有時要去兩次。

《巴黎評論》:有沒有覺得酒精會給你帶來靈感?我想到了你發表在《時尚先生》上的詩歌《伏特加》。

卡佛:天哪,不會!我希望我說清楚了這一點。約翰·契弗說過他總能從一個作家的作品裡辨別出「酒精的線索」。我不確定他這麼說的具體意思是什麼,但我能知道個大概。我倆一九七三年秋季在愛荷華大學寫作班教書,當時我和他除了喝酒外什麼都不幹。我是說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還是去上課,但我們在那兒的整個期間——住在校園裡的一個叫「愛荷華之家」的旅館裡,我不覺得我倆有誰曾拿掉過打字機的罩子。我們每週兩次開我的車去酒店。

《巴黎評論》:囤積酒?

卡佛:是的,囤積酒。但酒店要到早上十點才開門。有一次我們計劃了一個早晨的造訪,一個十點鐘的造訪,我們約好在旅館大堂碰面。我為了買菸下來早了點,約翰已在大堂裡來回踱步了。他穿著輕便皮鞋,卻沒穿襪子。總之,我們稍稍提前了一點出門。趕到烈酒店時,店員正在開啟大門。在這個特別的早晨,約翰沒等我把車停穩就下了車。等我走進店裡時,他已抱著半加侖的蘇格蘭威士忌站在收銀機邊上了。他住旅館四樓,我住二樓。我倆的房間一模一樣,就連牆上掛著的複製油畫也是一樣的。我們一起喝酒時總是在他的房間裡。他說他害怕下到二樓喝酒,他說在樓道里總存在被人搶劫的可能!當然,你們知道,幸運的是,契弗離開愛荷華城不久就進了戒酒中心,戒了酒,直到死都沒再沾過酒。

《巴黎評論》:你覺得匿名戒酒者互助會上的那些坦白髮言對你的寫作有影響嗎?

卡佛:有不同形式的聚會——有的聚會只有一個人在講,一個人作一個大約五十分鐘的演講,說過去是怎樣的,現在又怎樣了。有些聚會是房間裡所有的人都有機會說上幾句,但憑良心說,我從未有意識地按照這些聚會上聽來的東西寫小說。

《巴黎評論》:那麼你小說的來源是什麼呢?我特別想知道那些和喝酒有關的小說。

卡佛:我感興趣的小說要有來源於真實世界的線索。我沒有一篇小說是真正地「發生過」的,這不用多說,但總有一些東西、一些元素、一些我聽到的或看到的,可能會是故事的觸發點。這裡有個例子:「這將是最後一個被你毀掉的聖誕節!」聽見這句話時我喝醉了,但我記住了它。後來,很久以後,在我戒了酒以後,我用這句話和一些想象的東西——想象得如此逼真,就像是真的發生過的一樣,我構思了一篇小說——《嚴肅的談話》。我最感興趣的小說,無論是托爾斯泰的小說,還是契訶夫、巴里·漢納、理查德·福特、海明威、艾薩克·巴別爾、安·貝蒂和安妮·泰勒的,它們某種程度上的自傳性,至少是參照性,都能打動我。小說不管長短,都不會是空穴來風。我想起約翰·契弗也在場的一次聊天。在愛荷華城,我們一群人圍坐在桌旁,他碰巧說起某天晚上的一場家庭爭吵,他說第二天早晨他起來去衛生間,看見女兒用口紅寫在衛生間鏡子上的話:「辛愛的爸爸,請別離開我們。」桌上有個人大聲說道:「我記得這是你一篇小說裡的。」契弗說:「很可能,我寫的所有東西都是自傳性的。」當然,此話不能完全當真,但我們所寫的一切,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都具有自傳性質。我對自傳體小說一點也不反感,恰恰相反。《在路上》、塞利納、羅斯。勞倫斯·達雷爾的《亞歷山大四重奏》。尼克·亞當斯的故事裡有太多的海明威。厄普代克也一樣,這是不用說的。吉姆·麥肯基。克拉克·布萊斯是個當代作家,他的小說是徹頭徹尾的自傳。當然,當你把自己的生活寫進小說時,你必須知道你在做什麼,你必須有足夠的膽量、技巧和想象力,並願意把與自己有關的一切都說出來。小的時候你曾被反覆告誡要寫自己知道的事情,除了你自己的秘密,還有什麼是你更清楚的呢?但除非你是個特殊的作家,並且非常的有才華,否則一本接一本地寫「我生活中的故事」是很危險的。作家的寫作手法過於自傳化是一種危險,起碼是一種很大的誘惑。一點點自傳加上很多的想象才是最佳的寫作。

《巴黎評論》:你的人物可曾努力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卡佛:我想他們努力了,但努力和成功是兩碼事。有些人在生活中總是成功,我覺得這是命中註定的。而另一些人則不管做什麼,不管是那些最想做的事情,還是支撐你生命的大事小事,他們總是不成功。去寫這樣的生活,寫這些不成功人物的生活當然是無可非議的。我個人的大部分經歷,直接的或間接的,都和後面說的情形有關。我想我的大部分人物都希望他們的所作所為有點意義,但同時他們卻到達了這樣的地步,就像許多人那樣,他們知道這是做不到的,所有的一切都不再有任何意義了。那些一度讓你覺得非常重要並願意為之而死的事情,已變得一錢不值了。他們的生活,那些在他們眼前破碎的生活讓他們感到不安。他們希望做些糾正,但做不到,此後他們只能盡力而為了。

《巴黎評論》:你能談談你最新集子裡的一篇我最喜歡的小說嗎?《你們為什麼不跳個舞》源於什麼?

卡佛:那是七十年代中期,我去密蘇里州拜訪一些作家朋友。我們坐在一起喝酒,有人講了一個叫琳達的酒吧女招待的故事:某天晚上她和她的男朋友喝醉了,決定把臥室裡的傢俱全部搬到後面的院子裡。他們真的這麼做了,地毯、檯燈、床和床頭櫃,等等,所有的東西都搬了出去。當時房間裡有四五個作家,這個傢伙講完故事後,有人問道:「哎,誰去寫這個故事?」我不知道還有誰也寫了這個故事,但我寫了。不在當時,而是後來,我想大約是在四五年以後吧。我做了些變動,增加了一些內容,那當然。實際上,那是我戒酒後寫成的第一篇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