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米勒

巴黎評論 編輯部 第1頁,共2頁

◎王嶽杭/譯

一九三四年,四十二歲的亨利·米勒住在巴黎,出版了他的第一本書。一九六一年,他的書終於在祖國出版,而且迅速成為暢銷書,這也讓他成為名人。這些年來,關於審查制度、色情和淫穢的爭論已經把這一潭水攪渾,說什麼的都有,就是沒人談論書本身。

但這不是什麼新鮮事。就像勞倫斯,亨利·米勒很長時間以來就是一個話題和傳奇。評論家和藝術家追捧他,朝聖者崇拜他,「垮掉的一代」仿效他……他是高高在上的文化英雄——或者是某些認為他威脅了法律和秩序的人眼中的文化惡棍。他甚至可能被描述成一個民間故事的男主角:流浪漢、先知、流亡人士,在其他所有人都回家的時候去了巴黎的布魯克林男孩,在美國藝術創作的悲慘世界中堅守的飢腸轆轆的波西米亞人……最近幾年,他是大瑟爾的聖賢。

他這一輩子,都以第一人稱寫在那一系列自傳性質的流浪漢冒險記裡:《黑色的春天》是在布魯克林度過的青澀歲月;《南迴歸線》以及「殉色三部曲」是二十年代為了尋找自我的奮鬥;《北迴歸線》是三十年代在巴黎的冒險。

一九三九年,他去希臘拜訪勞倫斯·德雷爾。那次短暫逗留為《瑪洛西的大石像》打下了敘述的基礎。因為二戰爆發不得不返回美國,那一年奧德賽式的返鄉之旅記錄在《空調噩夢》中。然後到了一九四四年,他在加州宏偉空曠的海岸邊定居下來,之後的生活雜七雜八都寫在《大瑟爾與希羅尼穆斯·波許的橘子》這本集子裡。現在,因為他的名,大瑟爾成了朝聖者雲集的中心,所以他逃出那個地方,再次上路。

亨利·米勒最早做的筆記中關於《南迴歸線》的部分:擁抱星蝕;區域地圖,地標建築、街道和墓地;命中註定,要麼,環境所迫——根據情況來;重要的事件;有力的想法;心理模式。

古稀之年的亨利·米勒,準確地說,看起來像剛吞下一隻金絲雀的和尚。很快你就會發現他是個熱情幽默的人。儘管腦袋上只剩一圈白髮像光環一樣圍住光溜溜的頭頂,可他一點兒也不顯老。他的身體——出人意料的輕小,完全是年輕人的樣子,連一舉一動,都散發著青春的味道。

他的聲音相當迷人,像是施了魔法的低音提琴,醇美卻不失洪亮,洪亮卻不失安靜,安靜卻不會聽不見,而且還有豐富的轉調。這種音樂性的魔咒,不可能像他表現的那樣是無意識的。他用修正過的布魯克林口音說話,時不時會停下來,插入一些純屬修辭性質的短句,比如「你明白嗎」、「你知道嗎」,有時說著說著就墜入沉思,發出一連串迴音壁式的、逐漸變弱的咕噥,「是呀,是呀……嗯嗯……嗯嗯……呀……嗯……嗯」,然後沒了聲音。這個男人的味道和真誠也在於此,沒聽過他說話的人是不會完全明白這點的。

本次訪談於一九六一年九月在倫敦完成。

——喬治·威克斯,一九六二年

《巴黎評論》:首先,和我們說說你寫作前的準備工作吧。比如海明威每次寫東西之前會先削好鉛筆,你會這麼做嗎?或者會以其他的什麼事情開始呢?

亨利·米勒:不會,一般來說不會,不會做那樣的事。通常我吃完早飯就開始寫。就坐在打字機前面寫。要是發現寫不出來,我就走開。但是不會有一個特定的準備工作。

《巴黎評論》:有沒有一個特定的時間段或者特定的幾天,你的寫作狀態會比平常好些?

米勒:我現在喜歡在早上寫東西,寫上兩三個小時。最開始,我比較習慣在午夜之後到凌晨這段時間幹活,不過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到巴黎之後就發現,早上幹活更好。不過那時候一寫就寫上很長時間。我會從早上開始,午飯後小睡一會兒,起來繼續寫,有時候會寫到半夜。最近十到十五年裡,我發現其實沒必要寫那麼長時間。實際上那樣並不好,那是竭澤而漁。

《巴黎評論》:你是說你寫得很快?佩萊斯在《我的朋友亨利·米勒》裡面說,你是他認識的打字速度最快的作家之一。

米勒:是,很多人都這麼說過。我寫東西的時候肯定噼裡啪啦很吵。我想我確實寫得蠻快的。但是後來也不完全是這樣。我可以很快地寫上一陣,然後會卡住,可能一個小時就停在那一頁上。不過那種情況很少發生,因為當我發現自己陷入泥潭,我會跳過困難的部分繼續往下寫,知道嗎,你完全可以在以後的某天再回來解決那個問題。

《巴黎評論》:就你早期作品而言,從你開始寫到寫完一本書,一般會花上多長時間?

米勒:這我沒法回答你。需要多長時間能寫完一本書,這是完全沒法預測的——就算我從現在開始寫,不管寫什麼東西,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寫完。而且哪怕一個作家說,他是從哪天開始寫,到哪天寫完的,這也是不夠老實的說法,因為這並不意味著這段時間裡他一刻不停地在寫。就拿《色史》,或者說整個「殉色系列」來說,我記得從一九四〇年就開始寫了,到現在,我還在寫。那是不是說,我這二十多年就一直在寫「殉色」?這麼說很可笑。中間有幾年,我都完全忘了還有這回事,這又怎麼算呢?

《巴黎評論》:好吧,我知道你重寫了好幾遍《北迴歸線》,而且那是你所有的作品裡,帶給你麻煩最多的一部,不過話說回來,那畢竟是你的第一部作品。那麼現在呢?我想對現在的你來說,寫作應該不會像以前那麼艱難了吧?

米勒:我覺得這些問題毫無意義。花多長時間寫一本書,這能說明什麼?如果你問西默農那樣的問題,他會告訴你明確的答案。我想他寫一本書的時間大概是四到七週。他知道這麼長時間足夠了。他的書長度都是差不多的。再說,他是那種很少有的例外,就是當他說「現在,我要開始寫這本書了」,他就一心一意地寫它了。他就是那樣的作家。他會把自己關起來,其他什麼事都不想不做。好吧,我的生活從來不是那樣的。我寫東西的時候,還有大好的日子要過。

《巴黎評論》:你改稿改得厲害嗎?

米勒:有的多,有的少,這也是沒有一定的。我在寫的過程中,從來不做修改或者校正。這麼說吧,我會先用一種方式把一個東西寫出來,然後,等它冷卻下來——我會讓它休息一會兒,一個月,也可能是兩個月,我會用一種全新的眼光來看它。這是很美妙的時刻,我拿著斧頭就開工了。不過並不是所有的都會這樣,有時候,我會覺得它差不多就是我想要的樣子。

《巴黎評論》:那如果要改,你會怎麼做呢?

米勒:要改的話,我會用鋼筆和墨水把要改的部分標出來,劃掉、插入。改完之後的手稿看起來漂亮極了,像巴爾扎克。然後我會重新打一遍,在重打的過程裡,我還會改動一些地方。我喜歡自己親自動手重打原稿,因為就算已經把所有想要修改的地方都改好了,單純敲打鍵盤的機械動作所帶來的手指的觸感,都會讓我產生很多新的想法,然後就發現自己在修改已完成的東西。

《巴黎評論》:你的意思是,你和打字機之間會有奇妙感應?

米勒:是,從某種程度上說,打字機扮演著興奮劑的角色。這是一種合作關係。

《巴黎評論》:在《我一生中的書》裡面,你說大多數作家和畫家幹活的時候,姿勢都是很彆扭的,你認為這樣有助於創作嗎?

米勒:我是這麼想的。不知怎麼的,我就是覺得,把自己弄得舒舒服服的,這是一個作家或者畫家幹活的時候最後才會想到的事情。可能這種不舒服,也是一種幫助或者說興奮劑。人是會選擇在悲慘條件下幹活的,哪怕明明可以舒服一點。

《巴黎評論》:這種不舒服有時候會不會是心理層面的?比如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種……

米勒:這我可不知道了。我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總是苦大仇深的樣子,但你沒法說他是故意跟自己過不去。不,我不太相信他是那樣的。我不認為任何人會那樣對自己,除非是無意識的。我倒是覺得,很多作家有一種你或許會稱之為心魔的天性。他們總是把自己搞得一團糟,你知道的,不僅僅是在寫作的時候,也不僅僅是因為寫作,而是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婚姻、愛情、事業、錢,一切。全部都給拴在一起了,所有的東西都打在一個包裡。這是創造型人格的一種表現。不是所有的創造型人格都是這樣,但有一些是。

《巴黎評論》:在你的一本書裡,你曾經提到過「口述」這種寫作狀態,說有點兒像著了魔,說那些字像是自己從你嘴裡蹦出來的,這是怎麼回事?

米勒:這個,其實只在極少有的幾個時候發生過,這種口述。有人接管了你的大腦,你只是把那人說的話照著念出來。這事在我寫一本關於勞倫斯的書期間發作得最厲害。那本書一直就沒寫成——因為我得思考太多東西。你看,我覺得思考不是件好事兒。一個作家不應該思考太多。偏偏那就是一本不思考就沒辦法寫的書。我對思考這事不怎麼在行。我寫東西,是用本能的,所以寫的時候,我並不清楚地知道會寫成什麼樣子。我知道我想寫什麼,但不是那麼確定怎麼來說。可是在那本書裡,我要和很多想法搏鬥;它必須有一定的形式、意義什麼的。我幹了好一陣兒,我想,有整整兩年吧。我完全沉浸進去了,著了魔,無法丟開它。我甚至沒辦法睡覺。好吧,就像我前面說的,在那段時間裡,口述附體的情況發生得比較多。寫《南迴歸線》的時候也發生過這事,寫其他書的時候也碰到過。我覺得那些段落特別棒,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注意到。

《巴黎評論》:那些就是你稱之為「華彩樂章」的段落嗎?

米勒:對,我是用過這個說法。所謂華彩樂章,就是那些狂暴的段落,一個詞緊接著一個詞傾倒出來。我不確定還能不能繼續這樣寫東西。當然,我想寫作一直就應該是這樣的才對。你看這就是東西方在思維方式、行為模式以及修行方法上表現出來的最大的也是最本質的不同。比方說,一個禪宗高手要做點什麼之前,他會先用很長一段時間來修行、冥想、做準備,深思熟慮這件事,然後無念無聲無我無這個那個——這個過程可能要幾個月時間,也可能要幾年。然後,他動手了,像閃電,直接命中目標——完美。好吧,我覺得,所有的藝術品都應該是用這種方式創造出來的。可是誰這麼做了呢?我們的生活總是和我們的信念背道而馳。

《巴黎評論》:作家有沒有一套特定的訓練方法,像禪宗劍客那樣的?

米勒:哎呀,方法當然有,可是誰會這麼做呢?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每個藝術家終究都要修行的,以這樣或者那樣的方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路。畢竟,絕大部分寫作都不是用打字機完成的,甚至不是在桌子上完成的。我想說的是,大多數時候,寫作是一件無聲無息的事,就在你走路的時候、刮鬍子的時候、玩遊戲的時候,或者幹著其他隨便什麼事的時候,甚或是在和無關緊要的人有一搭沒一搭說話的時候。你在寫東西,你的大腦在寫東西,就在你意識的背後。那麼,你在打字機前面做的事情,其實和轉賬差不多。

《巴黎評論》:你前面說過,你身體裡面有什麼東西附體。

米勒:是,沒錯。聽著,誰寫了那些偉大的書?不是簽上名字的我們。藝術家是什麼?就是那些長著觸角的人,知道如何追逐空氣中宇宙中湧動的電流的人,他們只是靠著他們的機敏,從來就是如此。哪個人是原創的?我們做過的每一件事、閃過的每一個念頭,都是現成就有的,我們無非只是一種媒介,讓空氣中的某些東西變得有用的媒介,如此而已。為什麼偉大的思想、偉大的科學發現,總是同一時期在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爆發?它們是如何誕生的,一首詩、一部偉大的小說或者任何一種藝術,也就是怎樣誕生的。它們就在空氣中,只是不會說話罷了。它們需要一個人、一個翻譯員,讓它們顯形。嗯,確實還有一種情況,沒錯,有些人超越了他們的時代。但是現如今看來,超越時代的人,我覺得不大可能是藝術家,而會是那些科學家。藝術家拖著腿慢吞吞走在後面,他們的想象力根本跟不上科學家的腳步。

《巴黎評論》:有些人為什麼特別有創造力呢?安格斯·威爾遜說,藝術家寫作是因為受了某種創傷,他用他的藝術作為某種治療,這樣就不至於徹底地失心瘋。另一方面,奧爾德斯·赫胥黎卻有完全相反的看法,說作家的心智非同一般的健全,要是不幸有神經衰弱的毛病,則會成為寫作的障礙。你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米勒:我覺得每個作家的情況是不太一樣的。我不認為作家可以作為一個整體一概而論。一個作家,說到底是個人,和其他人一樣的人。他可能會神經質一些,也可能不會。我是說,這種神經質,或者不管他們把他的這種性格特徵叫什麼,並不能為他的寫作加分或者減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比那要神秘複雜得多。這個問題,我碰都不想去碰。我說了,一個作家,是長觸角的人。要是他真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他會非常謙卑。他會意識到,自己是被某種才能附體的人,命中註定要用這種才能為他人服務。他沒什麼可以得意的,他的名字一文不值,他的自我就是零,他只是一架樂器,這樣的樂器還排了好長一列。

《巴黎評論》:你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擁有這種才能的?最開始寫作是什麼時候?

米勒:我肯定是在給西聯打工的時候開始寫東西的。發現自己的才能,當然是在寫第一本書的時候,無論如何都可以這麼說。那時候我還寫點其他小東西,但是真正的創作應該是在離開西聯之後,就是一九二四年,我決定成為一個作家,全身心投入寫作。

《巴黎評論》:那麼說來,在《北迴歸線》出版之前,你已經寫了十年?

米勒:差不離,是這麼回事。那段時間裡我還寫了另外兩三本小說。確切地說,《北迴歸線》是我寫的第三本小說。

《巴黎評論》:能告訴我一些那時候的事嗎?

米勒:嗯,其實在「殉色三部曲」——《色史》《情網》《夢結》裡面已經寫了很多那時候的事情。《夢結》的後半本里也會有不少。我把那段時間的苦水一股腦兒地倒出來了——我的物質生活、我的困境。我像條狗那樣寫啊寫,同時還——怎麼說呢,很迷茫。那段時間,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幹什麼,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我應該寫一部小說,就是這本偉大的小說,但實際上我那時候沒寫出什麼東西來。有時候一天也寫不了三四行。我妻子晚上回到家,問我,「寫得怎麼樣了,嗯?」(我從不讓她看打字機裡的東西。)我會說:「噢,寫得正歡呢。」「那現在寫到哪兒了?」這下,你才想起來,感覺好像已經寫了很多,可能實際上只有三四頁,不管怎麼樣,我都會說得好像已經寫了一百頁或者一百五十頁的樣子。我會接著說我寫了什麼什麼,就在跟她說話的同時構思我的小說。她會聽我講,鼓勵我,心裡十分清楚我是在騙她。隔天,她回家來會說:「你那天說的那段後來怎麼樣了?」而這徹頭徹尾是個謊言,你看,我和她,兩人誰也沒說真話。奇妙,實在是奇妙……

《巴黎評論》:你是什麼時候開始把所有這些自傳體小說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的?

米勒:是在一九二七年,那一年我妻子去了歐洲,撇下我孤身一人。我在皇后飯店的停車部門找了份活兒,有一天,下班之後,我本該回家的,卻突然被一個念頭佔住了,就是構思一本關於自己的生活的書,然後幹了整整一個通宵。我現在已經寫出來的所有東西,都在那個計劃裡面,打了有四十也不知道是四十五頁紙。用筆記的形式寫的,電報風格。不過整件事情已經有了雛形。從《南迴歸線》開始到「殉色系列」,我寫的全部東西都是在寫那七年,就是我和這個女人一起生活的七年,從我遇到她開始,到我去歐洲。《北迴歸線》不算,那個寫的是當時的即時生活,就是緊接那七年之後發生的事。那個晚上,我並不曉得自己什麼時候會離開,但是知道自己遲早是要走的。那是在我作家生涯中至關緊要的一段時間,就是離開美國前的那陣子。

《巴黎評論》:德雷爾說一個作家要在寫作上有所突破,需要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這話實際上是你說的吧?

米勒:是,我想是的。不管怎麼說,對我來說,《北迴歸線》就是這麼回事。在那之前,你完全可以說,我是一個毫無創意的作家,受到所有人的影響,從每一個我喜歡的作家那裡抄點東西,學他們的腔調、作品的色調。我那時就是個文學青年,你可以這麼說。後來我不是了:我剪斷了束縛。我說,我只做力所能及的事,決不偽裝,是什麼樣就寫什麼樣——這就是為什麼我用第一人稱,為什麼寫的都是自己的事。我決定從我自己的經驗出發來寫,寫我所知道的事情和感受。那是我的救贖。

《巴黎評論》:你最開始寫的小說大概是什麼樣子的?

米勒:我能想象你會發現——而且很自然地,你一定會發現,那裡面有我自己的一些影子。可是那時候我很在意故事講得好不好,有沒有包袱可以抖。那時我更關心結構和敘述風格,而不是真正重要的、本質的、有生命力的東西。

《巴黎評論》:那就是你所說的「文學青年」的模式?

米勒:對,那是過時的、無用的東西,你得甩掉那層皮。文學青年必須被幹掉。很自然地,你並不想殺掉身體裡的他,對想當作家的你來說,他可是非常重要的幫手,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每個藝術家都會對技術入迷。但,你要記住,是「你」在寫東西,不是他。我後來發現一點,天底下最厲害的技巧,就是根本沒有技巧。我從來沒覺得自己必須牢牢掌握一套特別的寫作手法。我努力保持開放和靈活,隨時準備讓風帶走我,讓思緒帶走我。那就是我的狀態、我的技巧。你非要說的話,就是一定要既靈活又警惕,只要當時覺得是好的,就去弄。

《巴黎評論》:在《致廣大超現實主義者的一封公開信》中,你說「我在美國進行超現實主義寫作那會兒,還沒聽說過這個詞呢」,那麼現在呢?你怎麼理解「超現實主義」?

米勒:我住在巴黎的時候,我們有一個說法,非常美國式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最好的說法。我們總是說,「我們來帶個頭。」那意思是,沉下去,潛入無意識,只遵從於你的本能,跟隨你的衝動、你的心,或者說那一股子勁,不管你把它叫做什麼都行。但這只是我的理解,不是正兒八經的超現實主義教條。恐怕其他人並不能認同,安德烈·布勒東就不會。不過,法國人的觀念、教條主義的觀念,對我來說沒什麼意義。我唯一關心的是,我從中發現了另一種表達方法,是過去沒有的,一種更高明的方法,但你得明智地去使用它。那些有名的超現實主義者使用這個技巧的時候,常常為了超現實主義而超現實主義,有點太過了,起碼在我看來是如此。它變得莫名其妙,不解決任何問題。一旦事情變得完全不可理解,那就失敗了,我是這麼覺得。

《巴黎評論》:你所說的「進入夜生活」,是否就是指超現實主義?

米勒:可以這麼說。它首先是夢境。超現實主義者利用夢境,而且毫無疑問地,那種體驗有著不可思議的豐饒面貌。有意或無意,所有的作家都從夢裡面挖東西,就算不是超現實主義者也是如此。醒著的大腦,你看,對於藝術來說是最沒有用處的。寫作的過程中,一個人是在拼命地把未知的那部分自己掏出來。僅僅只是把自己有意識的東西擺出來,毫無意義,真的,那是不成的。任何人只要稍微練習一下就能做到那樣,任何人都能當那樣的作家。

《巴黎評論》:你把劉易斯·卡羅爾叫做超現實主義者,而且著名的卡羅爾式的胡言亂語有時也會出現在你的作品裡……

米勒:就是,就是,劉易斯·卡羅爾是我喜愛的作家。只要能寫出他那樣的書來,取走我的右臂作為交換都是可以的。哪怕只是稍微向他靠攏一些,我都肯拿這隻寫字的手來換。等把手頭這個計劃寫完,如果還繼續寫的話,我會很樂意寫點完全的、純粹的廢話。

《巴黎評論》:那你怎麼看「達達主義」呢?有過接觸嗎?

米勒:有,對我來說,達達主義甚至比超現實主義還要重要。達達主義藝術家們做的那些東西,是真正意義上的革命。這是一種有預謀的、有意識的努力,把檯面上的東西和檯面下的東西顛倒過來,讓你看到我們置身其中的生活有多麼瘋狂,我們以為有價值的東西其實全都狗屁不是。達達主義運動當中有一些極好的人,他們都有一種幽默感。他們做的東西會讓你發笑,也會讓你深思。

《巴黎評論》:在我看來,你的《黑色的春天》就是挺達達主義的。

米勒:確實如此。我那會兒特別敏感。剛到歐洲那會兒,我對所有正在發生的事情都感興趣。有一些東西,我在美國的時候已經有所瞭解,真的是這樣。在美國,我們讀到了《變調》雜誌,約拉斯這個不可思議的傢伙選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作家和藝術家,很多都是我們從來沒聽說過的。我記得當時還看了很多神奇的東西,比如說,去軍械庫展覽會看馬塞爾·杜尚的《下樓梯的裸女》,還有很多其他的。我昏頭昏腦地喜歡上了這些東西,就像喝了酒一樣興奮。所有這一切都是我一直在尋找的,它們對我來說是那樣親切。

《巴黎評論》:相比在美國或英國,你的作品在歐洲大陸總是獲得更好的理解和評價,你覺得是為什麼呢?

米勒:這個,開始的時候,是因為我在美國沒有什麼機會被人理解。因為我的書根本沒有在那兒出版。不過除此之外還有個原因——儘管我百分之百是個美國人(我一天比一天更清楚這點),我和歐洲人更好溝通些。我能跟他們交談,更容易表達自己的想法,更快地被理解。我和他們處得更好些,比和美國人感覺好。

《巴黎評論》:你在關於帕琛的書裡講到過,一個拒絕妥協的作家在美國是永遠不會被接受的,你真的那麼想嗎?

米勒:是,現在更是如此。我感覺美國本質上是站在藝術家的對立面的,藝術家是美國的敵人,因為藝術家代表的是個體和創造性,不曉得為什麼,這和美國格格不入。我覺得在所有的國家當中——當然不包括共產主義國家,美國是最機械化、自動化的國家,其他都要好一些。

《巴黎評論》:在三十年代,什麼東西是你在巴黎找得到而在美國找不到的?

米勒:首先,我想我找到了一種在美國無法想象的自由。我發現跟人們交流容易多了——就是說,我找到了能愉快地與之交談的人。我在這裡碰到更多的同類。最重要的是,我感覺到他們的寬容。我並不要求理解或者認可,能容忍我,已經足夠。在美國,我從未有這種感覺。不過那時候,歐洲對我來說是個新世界。我猜其實在任何一個地方都會感覺挺好——只要去別的地方,完全不同的世界,當外國人。因為我這一輩子,真的是,也可以說是心理意義上的——該怎麼說呢,很怪,我總是喜歡在別處。

《巴黎評論》:換句話說,如果你一九三〇年就去了希臘而不是一九三九年去的,那你找到的東西會一樣嗎?

米勒:可能不會是一樣的東西,但我還是會在那裡找到表達自我、解放自我的方法。或許不會成為現在這樣一個作家,但是我感覺一定會找到自己。在美國的話,我很可能就被逼瘋了,或者會自殺。我感覺完全是孤立的。

《巴黎評論》:那大瑟爾怎麼樣?你覺得那裡的環境舒服嗎?

米勒:哦,不,那兒什麼都沒有,除了大自然。孤身一人,恰如我所願。我待在那裡,就因為那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我早就學會隨遇而安地寫作。大瑟爾是極好的換換腦子的地方。我完全把城市拋在了身後。我受夠了城市生活。當然了,大瑟爾這地方,並不是我的選擇,你曉得吧。有一天,一個朋友把我帶到那兒,然後把我丟在路邊。他走的時候說,「你去見一個什麼什麼人,她會讓你住上一晚,或者一個星期,這是個不錯的地方,我想你會喜歡它的。」然後我就愛上了它,就這麼回事。在那之前,我從沒聽說過大瑟爾這個地方。我以前知道有瑟爾角,因為我讀過羅賓遜·傑弗斯。我在巴黎的圓頂咖啡館看的《瑟爾角的女人》——這輩子都忘不了。

《巴黎評論》:你一向都是都市寫作,怎麼會突然以這樣一種方式迴歸自然呢?

米勒:這個嘛,你看,我本質上是個中國人。你曉得不,在中國古代,藝術家、哲學家老了之後,會隱退鄉間,生活並靜思。

《巴黎評論》:但你是因為誤打誤撞?

米勒:完全是這麼回事。不過,你看,我這輩子裡所有重要的事情都是這麼發生的——純屬意外。但我也不相信這世界上有那麼多意外。我相信,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要我老實回答的話,我覺得一切答案都在我的星座裡。對我來說,這是明擺著的事。

《巴黎評論》:你後來為什麼再也沒回巴黎住過?

米勒:原因有好幾個。首先是,我到大瑟爾不久就結婚了,然後有了幾個小孩,然後沒有錢,然後的然後,也因為我愛上了大瑟爾這個地方。繼續巴黎的生活,那樣的想法,我完全沒有,那都結束了,大多數朋友都不在了,戰爭毀壞了一切。

《巴黎評論》:格特魯德·斯泰因說,住在法國讓她的英語得到淨化,因為她平時不再使用這種語言,而且這讓她找到了自己的語言風格。你在巴黎的生活是不是也對你產生了這樣的影響?

米勒:不完全是,但是我明白她的意思。當然我在那兒的時候,說的英語比格特魯德·斯泰因多得多。換句話說,基本上不說法語。不過,法語還是一直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每天聽人家講另一種語言,會讓你自己的語言變得銳利,讓你意識到以前無法察覺的微妙之處。而且,隨之而來的輕微的遺忘感,會讓你產生更加強烈的願望,要去抓住那些特定的措辭和表達。你對自己的母語變得更加有意識。

《巴黎評論》:你和格特魯德·斯泰因有過某種接觸嗎?或者她的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