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舊共和與新君政

羅馬史 特奧多爾·蒙森 第1頁,共2頁

愷撒大帝

羅馬新君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生於羅馬紀元652年即西元前102年7月12日?),是整個羅馬—希臘文明領域的第一位統治者。他在56歲那年,通過塔普蘇斯會戰,完成了一系列重大勝利的最後一擊,將世界未來的走向把握在自己手裡。很少有人能像愷撒一樣久經考驗仍百折不撓,他是羅馬時期舉世無雙的創造天才,也是古代世界最後一位曠世奇才,古代世界遵循他設定的軌道執行直至消亡。

愷撒出身於拉丁姆(latium)古老的貴族家庭,其家族血統可追溯至伊利亞特的英雄人物,他實際上是希臘與羅馬兩族人民共同信奉的愛與美之女神——維納斯的後裔。童年和少年時期,他一直過著貴族青年慣有的生活,也正是那段日子,讓他飽嘗上流社會的甘與苦。他曾吟詠朗誦,閒暇時習作文學和創作詩歌,也曾賣弄風情,探索風靡一時的剃鬚、捲髮和褶邊等化妝方式的奧秘之處,還曾鑽研賒賬的神秘色彩。雖長期身處紙醉金迷、閒散輕浮的生活之中,但得益於柔韌如鋼的天性,他始終能夠明哲保身。不僅儲存了身體活力,愷撒的理智與心靈的彈性也不曾受外界侵染。他極為擅長劍術和騎術,在軍中無人能敵。游泳技術也十分了得,曾因此在亞歷山大死裡逃生。為贏取更多的寶貴時間,他常以驚人的速度帶兵連夜行軍——與龐培遊行似的緩慢行軍恰恰相反,他這樣的做法令眾人驚愕不已,但這也往往是他取得成功的原因所在。除了強健的體魄,他還擁有強大的心智。愷撒有著超乎常人的洞察力,他在戰場上佈局精確,戰術安排合理,甚至在他沒有親臨的地方仍能準確發號施令。此外,他還有無與倫比的記憶力,可以在談笑風生之間兼顧諸事。他雖是紳士、才子、君主,但也是性情中人。父親早逝,有生之年,他一直對母親奧瑞莉亞(aurelia)畢恭畢敬、關懷備至。他對妻子和孩子憐愛有加,尤其寵愛女兒尤利婭,即使婚姻中摻雜了某些政治因素,也絲毫沒有影響他與妻兒的感情。他與當時的各界精英(無論地位尊卑),建立了互信互助的忠誠關係。他絕不是龐培那種膽小怕事、無情寡義之人,更不會像龐培(pompeius)那樣捨棄自己的同黨。無論在順境還是逆境中,他都對朋友不離不棄,與他們同甘共苦,甚至在他離世後,他的朋友,如奧盧斯·希爾提烏斯(aulushirtius)和蓋烏斯·馬提烏斯(gaiusmatius),仍然對他十分忠誠。

如果說他剛柔並濟的性情中,有什麼獨特之處的話,就是他拒絕一切空談的理論和虛幻的事物。愷撒是一位充滿激情之人,當然,沒有激情,何來天才。但他從未被激情衝昏頭腦而無法自控。他也曾在青春歲月中,沉迷歡歌、戀愛和酒精,但這些都沒有令他迷失心性。他長期熱衷文學,亞歷山大因憂慮荷馬阿基里斯而輾轉反側夜不能寐時,愷撒卻沉浸在冥思拉丁名詞和動詞的曲折變化中。吟詩作賦甚為流行時,他也曾跟風作了幾首,但他的詩著實少了些許詩情畫意;相反,他對天文學和自然科學相關領域的問題卻頗感興趣。亞歷山大終日借酒消愁時,這位張弛有度的羅馬人卻在歷經少年瘋狂後痛改前非,徹底戒了酒。那些曾在年少時愛慕美色、拜倒在女性愛的石榴裙下的人們,雖歷經滄桑,仍有女性愛之餘光搖曳在他們內心深處,經久不滅,愷撒亦復如是。甚至晚年時,他仍舊追求愛情,也如願抱得美人歸。他的外表依然透露著幾分花花公子的性情,或者不如說,煥發著獨具魅力的男性美。他小心翼翼地掩蓋著自己脫髮的事實,晚年時,每當外出公共場合,他都會戴上桂冠以掩其禿頭。如果能重回少年意氣風發時,他寧願放棄幾次勝仗。成為一代君王后,他雖仍喜女色,卻僅限於同她們玩耍取樂,絕不受她們迷惑。甚至連他與克婁巴特拉王后那惹人非議的關係,也只是掩飾他政治地位弱點的一個幌子。

愷撒是一個徹底的現實主義者,也是個有理智有頭腦之人。他最為顯著的特點便是清醒冷靜,這一點在他平日的所作所為中深有體現。也正因如此,他堅持活在當下,不為回憶和期望所擾。他能時刻專心於所操行之事,甚至在最瑣碎枝節的事情上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全部才能。他能以八斗之才領略心智所能理解的一切,主宰意志所能控制的全部。他能鎮定自若地邊舞文弄墨,邊籌劃軍備,無論身處順境還是逆境,他都能保持「超乎想象的平靜」。他能時刻獨立自主,不受包括愛好、女寵、朋友在內的任何人的挾制。鑑於此,愷撒擁有足夠的理智,所以從不幻想掌握命運的力量和人類無限的才能。揭開那層誘人的面紗時,他深知自己才短力絀。他時刻謹記,無論如何精妙絕倫、思慮周全的籌劃,都無法逃脫命運的安排或者說阻止意外的來臨。或許他對命運孤注一擲、屢次挺身犯險的勁頭兒,也與此有關。實際上,睿智的人偶爾也會迷信於運氣之說,所以愷撒的理性主義,或多或少也與神秘主義有相連之處。

政治家愷撒

擁有如此聰穎天資之人,必會成為一名傑出的政治家。從深層意義上講,愷撒年輕時就已然是一名政治家了。他為自己設定了人類所能樹立的最高目標,即從政治、軍事、智慧、道德各個方面,來實現墮落的本民族以及更為墮落的姊妹民族——希臘的偉大復興。三十年的飽經滄桑,讓他對實現這一目標的方式另有見解。但無論是身處絕望屈辱之中,還是大權在握之時,無論身陷民魁亂黨的暗中算計之間,還是成為最高權力共有者而後再成為君主之時,抑或是於眾目睽睽下執行任務之際,他的目標始終如一。他在不同時期所做的長久策略,都在其建設大計中各有所用。所以嚴格意義上講,愷撒的成就不能割裂開來,他做的一切都有其內在聯絡。他擁有雄辯之才,雖不屑於採用律師那套方法,卻仍舊如明豔照人的火焰,既使人明智,又激發熱情,因此人們對演說家愷撒讚不絕口也不無道理。他的文章簡潔有序,語言純粹優美,旁人無法與其比擬,所以人們讚賞作家愷撒也自有其緣由。他特立獨行,從不墨守成規,總能找出特定情境下擊破敵軍的妥當戰法;他猶如占卜大師一般胸有成竹,總能尋得達成目的之良策;他在戰敗後,仍能像奧蘭治的威廉(williamoforange)一樣重新振作,積極備戰,每次戰事均大勝而歸;他擁有超群的作戰才能,具有軍事天才之所以異於凡庸武將的本領,即行軍迅速,成功的關鍵不在於兵多將廣,而在於行軍敏捷的程度,不在於長期備戰,而在於速戰猛攻,即使兵力不足仍能以寡敵眾,因此古今最偉大的戰略家非常推崇軍事家愷撒也十分在理。但這些都是次要的,毋庸置疑,愷撒是偉大的演說家、作家和軍事家,但他之所以能在這三方面都有所建樹,主要因為他是一個登峰造極的政治家。

軍事才能是他身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從事政治活動時往往從政治煽動者而非武將的思維角度出發,這也是令他不同於亞歷山大(alexander)、漢尼拔(hannibal)和拿破崙(napoleon)的主要特點。按照原本的計劃,他期望能像伯里克利(pericles)和蓋烏斯·格拉古(gaiusgracchus)那樣,不費一兵一卒便能達到政治目的。十八年來,他一直以平民黨領袖的身份活躍於政治策略和政治陰謀中,直到四十歲時,才勉強認同軍事力量的必要性,繼而接任一軍之首。但自那以後,他仍視自己為政治家而非軍人,就像克倫威爾(cromwell)一樣。克倫威爾由反對黨領袖搖身一變成了軍事首腦和共和國護國主,那位清教君主雖不似這位放浪形骸的羅馬人,但從他的發展、目標和成就上來看,他是一眾政治家中與愷撒最為接近的人。從作戰方式,也能看出他是臨時受命的將軍。拿破崙遠征埃及和侵略英國之舉,深刻反映出他是憑戰功勞績一步步提升為炮軍中尉統帥的;相反,愷撒攻打埃及與英國之舉,卻恰恰能展現他是從政治煽動家一路攀升為將軍的。一個受過正規訓練的軍官,必然不會如愷撒一般,屢次三番地為一些不甚緊急的政務捨棄大好軍機,伊庇魯斯(epirus)登陸事件便是其中典型案例之一。從軍事角度來看,他的幾次行動都頗可非議。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作為將軍來講,他確實一次次貽誤了大好戰機;但作為政治家來講,他卻是十足的勝者。本質上講,政治家的職責存在普遍類似性,愷撒便擁有這樣的政治天賦。即使他所做的諸事都相差甚遠甚至截然不同,但它們無一例外都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一個他多年來始終如一、滿含真誠甘願獻身的偉大目標。他的偉大行動中涉及諸多方面,包含不同方向,但他對待每一樁事件都不偏不倚。他雖為戰術大家,卻因政治理由竭力避免內戰。然而戰爭四起時,他也定會不遺餘力地儘量減少殺戮,使自己的桂冠不沾染血跡。他雖開創了軍事君主政體,卻以史無前例的魄力不許有元帥集團或政府衛隊擅權之事發生。如果說他對國家的任何一種服務形式有所偏好的話,那就是科學與和平的藝術而絕非戰術。

他的政治工作中,最逸群絕倫之處便是「完美和諧」。事實上,愷撒身上融合了一切足以成就人類最具挑戰事業的條件。他是一個徹徹底底的現實主義者,絕不允許既往的印象和所謂的傳統干擾自己。在政治活動中,他看重的往往是活在當下和理性之法,正如在文法上,他捨棄了歷史和古文物研究,僅僅承認現存的習用語法、認同對稱法則。他是天生的統治者,統治人心猶如風逐浮雲,令形形色色的各界人士,無論是市井臣民還是粗鄙軍官,是羅馬貴婦還是埃及和茅利塔尼亞的美貌公主,抑或是出色的騎兵軍官和牟利的銀行家,無一不甘願臣服於他。他擁有卓越非凡的組織才能,沒有哪位政治家能如愷撒對聯合黨一般,令大家甘願加盟而後同舟共濟;也沒有哪位將軍能像愷撒收攏他的兵團一般,令桀驁不馴的分子入伍而後精誠團結;更沒有哪位統治者能似愷撒一般知人善用,為每個人提供適合其才能的職位。

他是位高權重的君主,卻從不擺君主的架子。甚至當年作羅馬專制君主時,他仍不失一黨首領的風度。他為人十分溫柔和順,談話舒適悅人,對任何人都彬彬有禮,他別無所求,彷彿一切都只為了成為同輩中的佼佼者。愷撒完美地避免了那些與他地位等同的人們經常犯的錯誤——把軍事命令的格調應用到政治上。雖然他與元老院的元老在諸多方面政見不同,但卻從未採取暴力手段來解決爭議,比如法國共和時期2月16日當天發生的「霧月政變」(achtzehntenbrumaire)。愷撒是萬人之上的帝王,但他絕不似暴君一般昏庸無能。世界眾多偉人中,或許也只有他能夠事無鉅細,按照統治者的義務嚴格執行,從不任性妄為。回顧平生,他會因曾經的失策而惋惜,卻從不會因過往的感情失足而悔恨。據史書記載,愷撒的偉大前輩在東方時曾因詩意與情慾肆虐,殺害了克萊多(kleitos),焚燒了玻塞波利斯(persepolis),而愷撒一生中的任何一件事,即使是小規模事件,都不曾似前輩般做出如此荒唐之事。偉人中或許也只有愷撒一人,能夠時刻保持政治家對事物發生可能性的敏銳辨別力,直至晚年而不失。對天賦異稟的偉人而言,人生最難之事莫過於在功成名就之時勇於承認成功的侷限性,而愷撒或許也是唯一一個成功做到此點之人。凡世間可能之事,他都去做了。他從不會為了那些看似美好卻不切實際的事情,放棄眼前可實現的好事,也從不恥於用緩和劑減輕不治之症的病痛。但每當命運做出安排時,他都無不聽命。亞歷山大在希帕尼斯河(hypanis)上以及拿破崙在莫斯科時,曾為形勢所迫班師回朝,為此他們痛恨命運的安排,痛恨命運只允許其寵兒獲得有限的成功。而愷撒當年在泰晤士河和萊茵河上征戰時,卻甘願主動撤退,就連曾經深入多瑙河和幼發拉底河之際,他也未曾有過征服世界的野心,僅僅是按計劃對邊界進行調整而已。

他就是這樣一個舉世無雙的人,一個看似可以輕而易舉地去描述,實際上又很難用言語去形容的人物。他的全部性情都如水般清澈澄明,代代相傳的關於他的遺聞軼事,比古代世界中任何同輩人都更為豐富生動。人們雖對愷撒的認識或深或淺,但嚴格講絕不會有異。對於每個沒有全然墮落的研究者而言,愷撒的偉人形象都會顯露出其本質特徵,然而後世再無人能如他一般,其中奧秘源於他的完美無瑕。從人性角度和歷史地位來看,愷撒屹立於人世矛盾顯現與抵消的平衡點上。他擁有無上的創造力,尖銳的辨別力,雖不復少年,但也算不上老邁;他有極頑強的意志力,又有極高效的執行力;他雖滿懷共和夢,卻生來就註定將成為君主。他雖骨子裡是個徹底的羅馬人,卻又揹負著外界和自身調和羅馬與希臘文化使其合二為一的歷史使命——愷撒是個十足的完人。因此,在我們看來,相對其他歷史人物而言,愷撒身上少了些許所謂的特點,而實際上,這種特點不過是對人類自然發展程式的背離而已。粗淺看來可視為愷撒的特點,經精心考究後,才發現其實並非他個人所有,而是當時文化或民族的特色。比如他年少輕狂喜歡冒險,而與他地位相當又極富天資的同輩人也都有這樣的特點,他那缺乏詩意卻邏輯嚴謹的性格,也是羅馬人所共有的特性之一。他完整人性的形成,也極大程度得益於時間和空間的影響,因為世上並無抽象的人格,任何人都無法獨立於民族和文化潮流而存在。愷撒之所以堪稱完人,是因為他能更坦然地將自己置身於時代潮流中,他身上散發著更鮮明的羅馬民族特色,即身為公民的本職,當然這也源於他身上特有的與義大利民族性緊密融合的希臘精神。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我們幾乎不可能把愷撒描寫得惟妙惟肖。正如藝術家的雙手能勾勒世間萬物,卻無法繪出無瑕的美,史學家亦復如此,遇到千載難逢的完人時,其語言也黯然失色。模範固可言傳,但其傳遞給我們的只是一種「無缺點」的反面概念;模範與個性的結合,才是自然的奧秘,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我們別無他法,只能祝賀那些曾有幸目睹如愷撒這般完人的人們,而後再從這位偉人所創造的不朽光輝中參悟一點關於「完人」模糊的概念。

確實,這些光輝業績也帶有時代特色。這位羅馬英雄不僅能與自己年少時所崇拜的希臘前輩相提並論,而且一躍而起凌駕於先輩之上;但與此同時,世界也在慢慢變老,逐漸失去其年輕的光彩。愷撒的行為,不似亞歷山大那般滿心歡喜地追尋著遙遠而虛無的目標,他在廢墟上重建家園,只求在自己那寬廣有限的一方土地上安穩有序地建功立業。也正因如此,來自各民族的傑出詩人早已將這位毫無詩意的羅馬人置之度外,卻把詩歌的光輝與榮耀寄託在菲利普(philip)之子身上。數千年間,各民族的政治生活週而復始地循著愷撒制定的軌道運轉著。時至今日,掌握世界命運的人們仍以愷撒之名代表無上的君主,這其中飽含了一個意味深長而又可恥不幸的警告。

廢除舊黨派

若要廢除墮落破敗的舊制度,實現民族的偉大復興,首先必須保證國家的安穩平靜,對近期事變以來造成的滿目瘡痍之地進行清掃。針對此事,愷撒以和解各黨派之爭為原則,或者準確地說,如果敵對狀態無法化解,也就談不上真正的和解,貴族與民眾應化干戈為玉帛,兩黨也應就新君主制達成一致。所以當務之急就是拋開舊共和時期的爭執,永不再提。首都的暴民聽聞法薩盧(pharsalus)的戰訊時,集眾人之力推倒了蘇拉雕像,如今愷撒命人重新豎起雕像,也因此承認了只有歷史才有權評判偉人的功過。此外,他還祛除了蘇拉特殊法律的遺毒,召回了秦納和塞多留(sertorian)之亂中被放逐的流犯,恢復人們曾被蘇拉剝奪的被選舉權。同樣,在禍亂萌芽期,因監察官或政治程式的審判(尤其是羅馬紀元702年即西元前52年的特殊法提出的彈劾制)而喪失元老院職位或公民權的人們,如今也都已官復原職。那些為了金錢利益而殺害流犯的劊子手,雖合乎禮法,但仍備受譴責,當然元老黨最兇猛善戰的僱傭兵米洛(milo)也不在大赦之列。

平民黨的不滿

諸如此類的問題已屬陳年舊事,不難解決,更棘手的問題是恰當處理對立黨——愷撒的平民黨與被推翻的貴族黨——間的矛盾鬥爭。奪取勝利後,愷撒要求放棄本黨舊立場等一系列行為,可想而知,都令平民黨比貴族黨更為不滿。毋庸置疑,愷撒心中所願與蓋烏斯·格拉古圖謀之事相吻合,但時過境遷,愷撒黨的計劃已不再是格拉古黨曾經的籌謀。羅馬平民黨無奈之下,一步步由改良轉為革命,又由革命轉為作亂,最後由作亂變至所有權之戰。他們自發地慶祝紀念恐怖政治,從前用鮮花和花環裝扮格拉古昆仲之墓,如今卻用來粉飾喀提林(catilina)的墓碑。他們曾甘願臣服於愷撒,為的是希望愷撒能實現喀提林未竟之事。但隨著事態逐漸明朗,他們發現愷撒無意施行喀提林遺願,負債者唯一可寄希望於愷撒的,最多隻是債務緩解和訴訟程式調整。此時,憤怒的人們譁然發問:平民黨戰勝,難道不是為了人民嗎?此類烏合之眾,無論身份貴賤,只因惱恨政治經濟神農節(saturnalia)的失利,轉而向龐培黨獻媚取寵,甚至在愷撒離開義大利的近兩年期間(羅馬紀元706年1月至羅馬紀元707年秋即西元前48年1月至西元前47年秋),鼓動內戰中的二次內戰。

凱利烏斯和米洛

副執行官馬爾庫斯·科利烏斯·魯孚斯(marcuscaeliusrufus)出身貴族,不愛還債,小有天賦,知書達理,是元老院裡慷慨激昂的演說家,更是佛羅場(forum)裡最熱心擁護愷撒之人。但他未經上級批准,擅自向民眾推行法律——此法准予欠債者無息還款六年,隨即遭到反對,但仍不死心,又提出一種法律,此法竟聲稱要取消一切借款和現行房租債權,無奈之下愷撒黨元老院只得將其免職。此時正值薩盧斯之戰前夕,龐培黨似乎佔據了大戰的有利局勢。魯孚斯勾結元老黨舊隊長米洛,兩人打著共和制的旗號,還揚言要取消債權、解放奴隸,實際卻在合謀策劃革命。米洛逃離流亡地馬塞利亞後,召集了圖裡區的龐培黨和牧民奴隸,跟他一起起兵造反。魯孚斯計劃借武裝奴隸之力奪取卡普亞城(capua),但其計劃尚未執行,就被卡普亞民兵組織扼殺在搖籃中。昆圖斯·佩狄烏斯(quintuspedius)率領軍團進入圖裡境內,一舉擊潰駐紮當地的亂黨。兩位領袖的陣亡,也宣告此次禍亂告一段落(羅馬紀元706年即西元前48年)。

多拉貝拉

儘管此次禍亂被成功鎮壓,但次年(羅馬紀元707年即西元前47年)又有一位愚不可及之人,即保民官普布利烏斯·多拉貝拉(publiusdolabella),再度提出魯孚斯的關於債權和房租的法律,他與魯孚斯一樣無力還債,但其才能也遠在魯孚斯之下。他與同僚盧奇烏斯·特雷貝里烏斯(luciustrebellius)再次藉此發動暴亂,這也是最後一次煽動性戰爭。雙方武裝力量進行了激烈交戰,街市上也爆發多起暴動,隨後義大利統帥馬爾庫斯·安東尼(marcusantonius)命軍隊對其加以鎮壓,不久後,愷撒自東方返回,才徹底結束了這次暴亂。愷撒並未對恢復喀提林計劃的這類蠢事予以重視,以致在義大利時對多拉貝拉多方容忍,甚至一段時日後,竟再次對其加以恩寵。這種暴民從不關心政治問題,他們在乎的只是反對所有權之戰,簡直與匪徒無異,只有強大的政府才足以對其加以管制,一些杞人憂天的義大利人十分忌憚當時的共和黨派,愷撒太過偉大縝密,對此卻不以為意,也不曾趁機為其君主政權去博得那份虛假的人民愛戴。

反抗龐培黨和平民黨的舉措

如此一來,舊平民黨的瓦解幾乎已成大勢所趨,愷撒可以且已經任由其分裂。另一面,舊貴族黨仍擁有長久強大的活力,愷撒對它兼施以鎮壓和安慰,目的並非為促成其瓦解——只有時間能做到如此——而是為其鋪路、引其融入。拿其中一件小事來說,愷撒出於天然的禮儀感,避免以無畏的諷刺觸怒失敗的黨派。他不會因戰勝同國人而舉行凱旋禮。每每提及龐培時,他都滿含敬意,元老院會堂的龐培雕像戰時曾被民眾推倒,修復會堂時,他又命人重新將其豎立在先前顯赫的位置處。

戰勝後,愷撒把政治檢舉範圍縮減到最小。憲政黨曾與有名無實的愷撒黨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對此愷撒既往不咎。法薩盧和塔普蘇斯的敵軍總部堆積了眾多檔案,愷撒未曾過目就直接將其焚燒了,以防自己和國家對叛國罪嫌犯提起政治訴訟。此外,曾追隨羅馬將領或地方軍官對抗愷撒的普通士兵,一律免罪放行。唯一的例外是那些曾在努米底亞(numidia)王尤巴(juba)軍中謀事的羅馬公民,沒收了他們的財產,以懲罰其叛逆罪。到羅馬紀元705年即西元前49年西班牙戰爭結束時,愷撒甚至赦免了戰敗黨的軍官。不過後來,他開始覺得這樣做太過仁慈,當初至少應剷除戰敗黨的首領。此後,愷撒制定了新規則,凡在伊萊爾達投降後任職於敵軍或曾在敵軍元老院有一席之位的人,如果他們戰後得以保命,則沒收其財產,剝奪其政治權,終身流放義大利境外;如果在戰爭中殞命的,則將其財產充公;但那些曾經獲得愷撒恩赦而後再次加入敵軍的人,則要被處以死刑。但實際執行中,這些規定的力度卻大大減輕。眾多棄明投暗的人中,也只有少數被處以死刑。沒收死者財產時,不僅清償了依附財產的債務和遺孀要求的嫁妝,還允許留一部分父產給兒女。最後那些按律應當流放和沒收財產的人中,也有相當一部分被當場赦免,或像被拉入烏提卡(utica)元老院的非洲資本家那樣被處以罰金了事。其餘人只要甘願低頭向愷撒請求,也無一例外地重獲自由和財產。當然其中也有少數幾個人,比如前執政官馬爾庫斯·馬塞盧斯雖不願向愷撒請求,卻也得到了恩赦。羅馬紀元710年即西元前44年,愷撒頒佈了一道大赦令,赦免了所有尚未召還之人。

大赦

共和的反對黨願接受恩赦,但卻未達成和解。他們普遍不滿於新局勢,十分痛恨這位不同尋常的統治者。但公然舉行政治反抗卻已絕無可能。涉及稱號問題的討論時,反對黨幾位保民官公開加以干涉,竟榮獲共和黨烈士稱號,此事姑且不論。共和黨竟斷然流露出反對的聲音,還暗中進行煽動和密謀。皇帝駕臨時,公眾竟無一人鼓掌歡迎。街頭佈告和諷刺詩一時風靡全國,言語中滿是對新君政刻薄生動的通俗嘲諷。喜劇演員冒險將共和主義暗示融入表演時,竟獲掌聲如潮。專寫小冊子的反對黨人士,常以歌頌加圖(cato)為時髦題目,他們的著作之所以頗得民眾喜愛,只因文學也失去了其自由。愷撒無奈也採取了共和黨之法來攻擊共和黨,他與才華橫溢的心腹用「反加圖文學」來回應加圖文學。共和黨與愷撒黨的寫手竟因已逝的烏提卡英雄而針鋒相對,一如當年特洛伊人和希臘人為了帕特洛克羅斯(patroclus)的屍骸而爭鬥不休。但不言而喻,這次爭鬥,民眾完全偏向共和黨,最終以愷撒黨的失敗告終。萬般無奈,他們只能出此下策——恐嚇作家。因此在一眾流放之人中,那些在文學方面聞名遐邇卻又極具危險性的人物,如普布利烏斯·尼吉狄烏斯·菲葛拉斯(publiusnigidiusfigulus)和奧盧斯·凱吉那(auluscaecina),相對其他人而言,更難獲取返回義大利的許可;而與此同時,反對黨的作家雖被容許暫居義大利,但必須接受實際審查,然而可畏的處罰竟完全是隨意的,所以這種束縛也愈加顯得無關痛癢。失敗黨因反對新君政而暗地謀劃的陰謀詭計,也會在後文相關內容中加以敘述,此處姑且先說說這幾件事:在羅馬全境,偽裝者和共和黨的起事風起雲湧;內戰的硝煙時而由龐培黨煽動,時而由共和黨謀劃。在首都,刺殺新君的陰謀時有發生。但愷撒絲毫未被這些密謀嚇到,也並未要求親兵時刻守護在側,通常只用公告宣佈偵破的陰謀,僅此而已。

愷撒對各黨派的容忍

這些憤憤不平之人不但威脅愷撒,竟還威脅他的創作,愷撒雖毫不在意一切關乎自身安全的事,卻也不得不時常面對此等十分危險之事。儘管如此,他卻一意孤行,全然不顧朋友的警告和勸說,明知自己的憐憫無法化敵為友,卻仍舊泰然自若地對絕大多數敵人施以恩赦。他執意如此,並非源於驕傲之士的慷慨俠義,也不是懦弱之人的多情與仁慈,而是政治家的深謀遠慮。

在他看來,相對剝奪失敗黨人士的人權或將其流放境外而言,讓他們逐漸融入國家,能更快速有效地解決雙方矛盾,且造成的公眾傷害也更少。愷撒若想實現自己的宏偉藍圖,憲政黨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實際上,憲政黨不僅包括貴族階級,還囊括了義大利市民內部一切含有自由精神和民族正義的元素。若要實現民族復興的偉大目標,必然少不了憲政黨中一批才華橫溢、學富五車之士、世襲名門之子以及自得聲望之眾的鼎力相助。從這一意義上來講,他可以視赦免敵人一事為勝利的最佳獎勵。因此,他雖剷除了失敗黨的最高領袖,卻毫不介懷地對二、三等人物尤其年輕人予以恩赦。愷撒不許他們心懷怨氣地進行消極抵抗,卻剛柔並濟地鼓勵他們積極參與新政府建設,並授予榮耀和官職。愷撒與亨利四世、威廉·奧蘭治一樣都面臨「打江山易,守江山難」的戰後難題。血的經驗教訓讓每一場革命的戰勝者懂得了同一個道理,即打敗對手後,他們不甘願像蘇拉和秦納(cinna)那般只做一黨之首,而更欲如亨利四世和威廉·奧蘭治那樣,以國民福利代替片面的一黨之綱。如此一來,各黨各派,無論是本黨抑或是失敗黨,都會團結一致反對新領袖。憲政黨之友和龐培黨,雖然口頭上表示服從愷撒,但心中多少對新君政懷有怨恨,至少對新朝廷惡意滿滿。墮落的臣民發現愷撒的目的與本黨目的不一致時,也開始公然反抗他。甚至在愷撒的擁護者中也是一片怨聲載道,只因他們發現其領袖非但沒有建立傭兵之國,反倒建起了人人平等的君主國,並且理應分得的利益也因失敗黨人的加入而減少。任何黨派都不贊成這種治國理政之法,故只能在黨內臣民與敵人中間一律採取強制措施。愷撒目前的處境比勝利前更危險了,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他犧牲個人利益卻成就了國家興盛。

愷撒雖消滅黨派、處置黨內人士,卻也不計政治前嫌,任用一切有才之士與名門望族之後,也正因如此,他的宏偉大業在國內有了良好的人力基礎。不僅如此,無論是出於自願也好,還是被迫也罷,各黨各派人士都投身於國家建設中,國家也在不知不覺中走上正軌。愷撒心知肚明,各黨只是表面上和解,他們步調一致之處不在親附新局勢上,而在對愷撒共同的憎恨上。愷撒深知敵對勢力一旦形成表面聯合之勢,就會失去其敏銳性。但作為政治家,他只有通過這個辦法,才能搶佔先機,把一切留給時間去評說,時間可以淡化一切,也會讓老一輩人永遠安息,令矛盾衝突得以解決、永不復發。他從不過問都有誰恨他、誰企圖刺殺他。與每位真正的政治家無異,他為人民服務,從不求回報,甚至不為博得人民愛戴,他犧牲同輩人的支援以求得後代幸福,祈求世人許他拯救和復興自己的國家。

愷撒的事業

若想詳細論說舊局勢過渡到新局勢的模式,我們首先要清楚愷撒不是來開創新世界格局的,而是來完成歷史使命的。蓋烏斯·格拉古早已制定了適應時代的新政體,多年來,他的追隨者和繼承人矢志不渝地固守著這個政體,雖成就有多有少,卻從未發生動搖。根據世襲制,愷撒生來就是平民黨領袖,三十年來他一直高舉平民黨的偉大旗幟,從未改變或隱藏過自己的黨性。高居君主之位時,他仍保持平民黨身份。他毫無保留地接受本黨的一切傳統,當然喀提林和克洛狄烏斯的荒謬計劃除外;他毫不畏懼地展現出自己對貴族階級以及純貴族激烈的憤恨。他的君主政體基本繼承保留了平民黨思想,如緩解債務人壓力,建立海外殖民,逐漸縮小國內各級人士的權利差異,令行政權脫離元老院管控等等,他借君主政體完成並實現了平民黨的期望。他的君主政體不屬於東方的神權專制獨裁,而是蓋烏斯·格拉古所欲創立、伯里克利和克倫威爾成功創立的政體,即由國民委以高度信任之人來代表國家。由此可見,愷撒治國理政的思路,並非他首創,但重點在於是他讓這一思路成為了現實。當初那位天才設計者若能目睹愷撒的豐功偉績,定會對此驚訝不已。現在抑或將來,處於不同歷史時期、來自不同政治背景的人們,倘若有幸在現實或歷史中目睹此等偉績,加之對偉人和歷史大事的理解力,必定會流露深深的感動和敬佩之情。

談及此處,我們完全可以參透史學家心照不宣的假定,抗議愚蠢和背信棄義之人共有的習慣,正是這種習慣令歷史的褒貶脫離了既定的結果。就當前的事例而言,就是把我們對愷撒的批評誤解為對所謂的愷撒政體(caesarism)的批評。歷史固然可以指導現實,但並不意味著任何人都能夠通過翻閱古籍而得知當今局勢,再由此蒐集證據對政治加以判別,或尋找對症下藥的錦囊妙計。歷史的指導作用,在於通過對歷史文化的觀察和解讀,揭示文明的一般發展規律——文明的基本推動力亙古不變,只是其組合方式有所差異,也可藉此引導鼓勵人們要敢於獨立創造而非一味地模仿。從這種意義上講,愷撒和羅馬帝國所創造的歷史,雖有賢能之士的傾囊相助和一定的歷史必然性,但不能否認其對專制政治進行了空前尖銳的批評責難。根據自然法則,最小的有機體遠遠好過最靈巧的機器,任何政體即使存在一定缺陷,但只要能給予公眾自由選擇的權利,都遠勝那最精彩人道的專制制度。前者持續發展,因此得以延續;後者自甘現狀,故而走向消亡。此自然法則在羅馬軍事專制的君主政體中得以證實。在創造者的天才推動和良好的外交環境下,這一政體的發展比其他任何國家都更加純粹自然,再次完美證實了這一自然法則。

吉本(gibbon)早年間也曾指出,自愷撒時代起,羅馬體制僅存有表面團結和機械擴張,而其內部早已消亡殆盡,名存實亡。如果在專制體制初期或愷撒心中,留有一絲把人民自由發展與專制政治合二為一的希望,那麼尤里烏斯家族一位天賦異稟的皇帝,不久後就會以血的教訓告訴臣民水火不相容的道理。愷撒所行之事之所以必要且有益,並非因為它已經或有可能造福人類,而是因為遠古國家體制,以奴隸制為基礎,對共和與憲法代表制完全陌生,同時正統城邦政體歷經五百年的發展演化已成長為寡頭專制主義,故而軍事專制的君主政體順理成章地成為時代之巔,也是危害最小的政體。弗吉尼亞(virginia)和卡羅萊納(carolinas)的蓄奴貴族一旦達到蘇拉時代羅馬的同質地步,則從歷史精神角度來看,愷撒政體也終將成為合法政體。但倘若這種政體出現於其他發展條件下,則會成為一種滑稽的諷刺,或成為篡權僭位之事。歷史的評判雖會導致愚人誤解愷撒之過,也可能會給流氓之徒以弄虛作假的機會,但卻不會因此削減真正的愷撒應得的榮耀。歷史亦是《聖經》,如若她無法似《聖經》一般防止愚人誤解、魔鬼纏身,她會選擇容忍並回報它們。

獨裁政體

形式上,國家新元首的地位看似是獨裁專制,至少最初如此。羅馬紀元705年即西元前49年愷撒自西班牙返回後首次接任國家元首之位,但幾天後又將其廢棄。於羅馬紀元706年即西元前48年,他以執政官身份指揮了一決勝負的重大戰役——執政官任命問題正是引發內戰的導火線。然而,當年秋季法薩盧之戰結束後,愷撒重登獨裁之位,剛開始時任期無限,709年即西元前45年1月起改任期為一年,羅馬紀元710年即西元前44年2月又改為終身任命,故最終言明廢除曾保留之職,正式宣佈以「終身獨裁」的新稱號任期終身。

這一獨裁職位,不管是開始暫時性的獨裁,還是後來永久性的獨裁,都已不是舊制的獨裁,只是與它同名——蘇拉法令設定的最高特別職位。其職權取決於人民特殊法令,而非最高個人官員的合法章程,也就是說,高居此位之人在擬定法律和治理國政時,其職權不受法律限制,且打破了共和的分權制。根據特殊法案,秉政者無需過問元老院和人民,即有權決策是戰是和,有權獨立支配軍隊和國庫,有權任命省長,而這不過是一般權力應用於特例的體現。因此,愷撒兼掌了行政職權甚至最高當局權以外的特權。他放棄代人民大會推舉官員之權,僅要求在部分執政官和低階官員的任命上保留自己的建議權,又使人民特殊法令授予他貴族創立權——慣例絕不允許之事,這兩件事似乎表明了他的讓步。

其他官吏與歸屬

其他的職位都沒有同獨裁併立的餘地。他雖不曾擔任監察官職務,卻無時無刻不在行使監察官的權力,尤其在至關重要的元老院議員任命上。除位居獨裁之位外,他還屢次兼任執政官,甚至某次兼任時竟然無同僚共事,但他從不長居此職,且對那些要求他連任五年甚至十年之久的提議不予理睬。如今,愷撒已是大祭司長,無需借托他人委任其管理祭神之事。他也理所當然地成為佔兆院成員,且享有許多或舊或新的名譽權,如「國父」的稱號和沿用至今的以「尤里烏斯」(julius)代指他的誕辰,此外,起初的宮廷風氣最後演化成徹底的個人崇拜。其中只有兩件事值得一提:第一,愷撒自稱與保民官同等,尤其在人身不可侵犯的特權上;第二,「皇帝」的稱號永生與他共存,且並列於他曾擔任過的其他官銜。

智者無需任何證據就知曉,愷撒欲將其至高權鑄入國家政體,不是像當年蘇拉攝政期間短短幾十年或無限的任期,而是致力於使其成為國家基本且永恆的機關,換言之,成為一種世襲制。愷撒為新制度選擇了簡潔合適的名稱,因創造無實質內容的名稱屬政治錯誤,設定有實質內容而無名稱的全權同樣不對。我們很難斷定愷撒期望中的具體形式,一方面由於處於過渡期的暫時或永久的體制制度尚未明確分離,再者因為熱心的屬下揣度他的想法後,未經示意便擅自收攬了一批信任案和榮典法——毋庸置疑,他必會對此厭惡不已——交予他審理。新君政絕不可依附於執政官之手,因為執政官與同僚制密不可分。

顯而易見,愷撒煞費苦心欲將曾經至高無上的官職降為虛名,後來他接任此職時,任期未滿便將其交付給二等人物。實際上,獨裁之職是愷撒擔任過的最長久穩定的職務,但可能只是因為他希望按照古往今來憲法機制中獨裁的意義——抵禦危難的非凡領袖——來運用它。但若以獨裁作為新君政支柱,著實不可取,這一職位本身帶有一定的例外性,不為民眾所喜,又因為獨裁製乃反對黨出類拔萃的擁護者為實現其個人利益所創,平民黨代表竟出乎意料地選擇獨裁製為其永恆體制。

由於「皇帝」一稱史無前例,且選用該名也無明確外因,故而該稱號於方方面面都十分適用於新君政。新酒不應裝於舊瓶中,新事物的湧現必然伴有新名稱,這一新名稱意義深遠地概括了平民黨在伽比尼烏斯法律中已闡述——雖不夠精確——的政黨領袖職權,即把政權(imperium)永久集中在獨立於元老院的人民領袖手中。尤其在愷撒晚年的錢幣上,赫然可見「皇帝」並列於「獨裁」字樣。在愷撒頒佈的政治犯懲處法中,也以「皇帝」代指君主。直到後世(雖並非下一世),君主政治仍沿用「皇帝」一稱。為賦予新職平民和宗教的神聖性,愷撒欲將它與保民官之權和大祭司長之職永久合為一體。毫無疑問,新體制絕不侷限於創立者一人的一生。愷撒未能成功解決棘手的皇位繼承難題,我們也無法斷定他究竟是想建立一種原始王政已存在的選舉制,還是建立後來他養子提倡的皇帝終身制和皇權世襲制。但也有可能他有意結合皇帝終身制和皇權世襲制,效仿後來克倫威爾和拿破崙的做法來擬定繼承人,如此一來,皇帝應傳位於子嗣,若無子嗣或子嗣無德無才,則可自由收納養子以繼大統。

根據政治法,「皇帝」一職基於執政官或地方總督在城界以外的地位而立,故兵權、最高司法權和行政權均歸皇帝一人所有。從性質上講,皇權之所以高於執政官和地方總督之權,是因為皇權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可終身執掌並有權在首都發號施令;執政官需接受同僚彈劾,皇帝則不用;歷來享有最高職權之人都在多方面受限,尤其在必須接受他人上訴、尊重元老院建議等方面,但皇帝卻不會受限於此。總而言之,皇帝儼然是原始王位再現,執政官之所以有別於國王,正是由於執政官的職權受限於時間空間以及同僚共治,且特定情形下必須與元老院和民社保持合作。

王權的重建

新君政與古君政在屬性上完全吻合:集最高軍事權、司法權、行政權於君主一人之手;身兼一國大祭司之職;有權釋出法規以約束民眾;削減元老院職能,成立議政會;復興貴族和市政官。除此之外,愷撒的君主政體竟與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的君主政體有著更為驚人的內在相似。如果這些大權在握的古羅馬君主負責掌管自由民社、抵抗貴族和保護平民的話,那麼愷撒也是為實現自由而絕非摧毀它,最初也是為了打破忍無可忍的貴族制。不足為奇,愷撒雖不是古政治研究者,卻千方百計地重讀五百年前的歷史,為穩固新國家探尋值得借鑑的良策。羅馬最高王位一直以來飽受多方限制,王位觀念本身也未曾作廢。不同歷史時期,不管是十人政治和蘇拉攝政時,還是愷撒獨裁時,都曾有過在共和體制下復興王政的事發生。從邏輯必然性上看,只要世人需要特權,那麼有限政權的對立面,即無限政權就會自然而然地出現,而無限政權便是皇權。

最後,外因也會導致王權重現。人類在創新上舉步維艱,故唯有將已有的體制善加珍惜。因此,愷撒將自己與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聯絡在一起,實乃明智之舉,正如後世查理大帝(charlemagne)把自己同愷撒聯絡在一起,拿破崙至少也曾試圖與查理大帝建立聯絡。愷撒行事與其後嗣一樣力圖光明磊落,從未偷偷摸摸或拐彎抹角。愷撒希望藉助這種聯絡,為新君政尋得一個為民眾所接受的清晰表述。七尊國王雕像自古屹立於卡匹托爾山上,他們的生平事蹟被載入歷代史書。愷撒命人將自己的雕像與他們並排而立,也因此成為歷史上第八位屹立於此的偉人像。愷撒面見公眾時,常身著古阿爾巴王服裝。愷撒新擬定的政治犯懲治法,與蘇拉法律主要的不同之處在於,皇帝代表廣大人民的利益,地位與民社平等。在政治誓言套語中,除了原有的約維斯和羅馬家神,又新增了皇帝神靈。據上古流傳,印刻在錢幣上的君主像是其重要外在象徵。羅馬紀元710年即西元前44年,愷撒像開始出現於羅馬錢幣上。

愷撒向民眾清楚地展現了他對自己地位的見解,從未讓民眾矇在鼓裡,至少在這一點上,民眾是毫無怨言的。他行得端走得正,是羅馬君主,亦是羅馬王。據說愷撒有意不用新名「皇帝」而直接以舊稱「國王」代指其職權,雖實際上未必如此,但也不無可能,不過總的來說這都是次要的。愷撒在世時,許多敵人和朋友都以為他有意託人推舉自己為羅馬王。實際上,幾個尤為熱衷的追隨者曾通過種種方式屢次勸他加冕為王,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馬爾庫斯·安東尼做執政官時,曾當著萬民的面向愷撒貢獻王冠(羅馬紀元710年即西元前44年2月15日),但這些提議無一例外地都被愷撒拒絕了。如果他對藉此事挑起事端,鼓動對共和黨反抗之人加以懲戒,我們有理由斷定,他乃誠心拒絕。也有人曾設想,愷撒特意安排屬下對加冕一事進言勸告,意在令民眾對羅馬王權復興之舉有心理準備。此說法著實低估了愷撒處理反對意見的能力,若愷撒本人公開認可反對意見,雖無法藉此令民眾更加順服,卻也贏得了更廣泛的群眾基礎。或許此事實乃愷撒的忠實信徒過於熱心而為之,也或許是愷撒曾允許或暗示過安東尼上演這一幕,意在於萬民矚目之下光明正大地謝絕王號,藉此杜絕閒言碎語。愷撒甚至命人把此事載入國家史冊,不得改動刪減。愷撒深知慣用名稱的價值,也明白民眾反感的是名稱本身而非其所代表事物的本質,加之王號為古老的詛咒所纏,而當代羅馬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即他們熟知王號乃東方專制君主之稱,卻不知本國的先人和塞爾維烏斯也曾選用此名,故最終決定冠皇帝之名行王權之事。

新法庭新貴族

不管民眾對新君的名稱意見如何,既然有君主在位主政,朝廷也順理成章地建立起來了,盡顯其應有的浮華、平淡與空虛。愷撒面見臣民時身著一件上古流傳的彰顯君王風範的紫袍,卻不穿紫條鑲邊的執政官制服,他危坐於黃金王位上接受元老院百官朝拜,且無需起身相迎。日曆中陸續出現了各種節日來慶祝愷撒的誕辰、勝利、誓約等。愷撒駕臨首都時,重要臣僕會步行遠迎接駕,護送愷撒進城。與他相關的一切事物都變得極為重要,以致他所在城區的房租高漲。請求謁見之人絡繹不絕,見他一面尤為困難,因此愷撒不得不常以書信方式與親信來往,即使地位顯赫之人也需在接待室等候多時。

人們雖不願接受,但仍清楚地意識到他們與人民漸行漸遠。君主政治的貴族制興起,值得一提的是這是一種半新半舊的貴族制,其興起是希望以王室貴族代替以往的寡頭貴族,以新貴族代替舊貴族。貴族團體雖無既定的特權,卻仍以一種封閉貴族公會的形式存在著。因貴族團體不許其他氏族加入,歷經幾百年的時間,其人數與規模都在不斷減小,直到愷撒當政時,只有十五六個貴族氏家尚存於世。愷撒也出身貴族,他借人民法令授予皇帝創設新貴族氏家之權,於是建立起不同於共和貴族的新貴族,俗稱新貴族氏家。新貴族氏家擁有以政府為依託、延續古貴族傳統、存在毫無意義等君主政體貴族所需的一切特點。新君權在方方面面都已顯露出來。因君主之權不受任何限制,憲法失去了其發揮的空間,更不用說延續至今的以公民大會、元老院和各執政官依法合作為基礎的共和政體了。愷撒已將羅馬完全恢復至王權時代的風貌:公民大會仍舊是昔日王權時代的公民大會,與國王並列共同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意志;元老院也恢復了原有職能,以應君主要求、為君主出謀獻策為己任;最後,君主重新集大權於一身,居萬人之上,國內再無其他官吏能與其匹敵,正如昔日無人能與古代國王並列。

立法法令

對於立法,這位平民黨君主繼承了羅馬政治法的原始準則,即只有人民大會與召開此會的國王有權治理國家,國王制定的法令定期受人民大會核准。古代戰士大會可支援或否定自由力量和道德政治權威,但愷撒時代的公民大會絕不許此事發生。舊體制中,公民大會在立法合作上的權利雖十分有限,但卻是貨真價實存在的,而新體制中卻似水月鏡花無任何實權,因此無需制定特殊法規來限制公民大會。多年的經驗告訴我們,每個政府,無論是寡頭政府還是君主政府,都能與這種形式的君主和平相處。在愷撒時期,公民大會是愷撒政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間接意義的重要性,其職能是,原則上保障人民主權,同時力行抗議蘇丹政治。

但同時還有一事是顯而易見且證據確鑿的,即愷撒本人而非其繼承者恢復了最古老的政治法的另一準則。該準則規定,最高或者說唯一官員所下的命令,在其在位期間都絕對有效。毋庸置疑,立法權雖為國王與市民共有,但國王釋出的詔令,至少在其離位前都與法律同效。

元老院——君主政體議會

這位平民黨國王雖在形式上將部分主權讓予人民團體,但絕無意與至今仍秉持國政的元老院分掌政權。愷撒的元老院俗稱最高議會,與後世奧古斯都的元老院大不相同,愷撒藉助最高議會預先商定法律法規,通過此會或至少以它的名義釋出重要行政法規——元老院的法令釋出後,參與擬定該法令的元老們竟無一人知曉此事。元老院乃議事機關,雖合法,但實際上卻被視為越權之舉,若要令元老院恢復原位,形式上講絕非難事,但在這種情形下,愷撒需對此加以防備,因為羅馬元老院是反愷撒黨的大本營,一如當年雅典戰神法庭(areopagus)是反伯里克利黨的大本營。大概也是因為這種緣故,元老院正常情形下,人數曾多達六百人,受近期戰亂影響而人數銳減,但目前經人員非常補充後,已增至九百人之多。同時,為維持這一水準,每年推選的財務官名額,即每年新增入元老院的名額,由原來的二十人增至四十人。只有君主一人有權辦理元老院的非常人員補充。至於尋常的人員補充,選舉團受法律束縛,需在持有君主推薦信的候選財務官中投前二十名的票,愷撒藉此來保證權勢的永恆性。此外,君主有權任意將財務官或任何高官的名譽權(特別是元老院議席)破例賜給沒有資格的人。所以當選非常補充的人員,自然是依附新秩序之人,因此體面的騎士連同可疑與卑微之人都能加入這個崇高的團體,比如曾被審查官或司法判決除名的元老,來自西班牙和高盧(gaul)的外國人(需在元老院學習拉丁文),曾經的下級軍官(至今連騎士都算不上),低賤的從商人士之子,以及其他諸如此類之人。貴族中的排外者自然最痛恨元老院的這一人事變動,他們認為這一舉動是故意貶低元老院的職能價值。愷撒不能施行這種自我毀滅的政策,他雖決心不令自己受議會管制,卻也深知議會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他們有明辨之能,便可一眼看穿,君主此舉的目的在於剔除元老院獨立代表寡頭貴族的舊性質,讓其重回王政時期的狀態,即以各個階層的最聰明睿智之人,包括寒門子弟和異國他邦人士,來代表所有階級的國民。正如最古老的國王把非公民引進元老院,愷撒也把非義大利人引入了自己的元老院。

愷撒的個人政府

如此一來,舊貴族政體得以廢除,其生存空間也相應遭到破壞,新式元老院只是君主的工具,同時專制政體在國家的行政管理和統治方面,也是極為嚴格的。國家行政大權都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首先,任何時候,任何問題都由皇帝親自決定。愷撒能以一種常人所無法想象的程度貫徹個人專政,這不僅因為他工作迅速高效、處事精確果敢,還有更普遍的原因。如果我們認為愷撒、蘇拉、蓋烏斯·格拉古和羅馬一般政治家所為之事,超越了我們觀念中所認為的人類工作能力,原因不在於自那時起人性發生了轉變,而在於自那時起家庭的組織形式發生了改變。羅馬家庭如同一個機構,奴隸和自由民的智慧都可為其主人所用,如果主人懂得如何有效管理其奴僕,他便彷彿擁有了千百倍於他人的智慧來工作。這屬於典型且完美的官僚集權制,如今我們的運營制度致力於對此加以效仿,卻仍舊相去甚遠,正如今日的資本主義政治依然遜色於古代奴隸制。但愷撒懂得如何有效利用這種優勢,在其他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原則上他會在任何需要特別信任的崗位上任用他的奴隸、脫籍人和出身寒微的門客。從他的整體工作看,像愷撒這樣出色的組織天才,知人善用,一定能夠創造一番偉業。但若問他究竟是如何實現這些非凡的成就,我們卻沒有充分的答案來解答。官僚制宛如一個工廠,其產品代表的是整個工廠而非單個生產工人。不言而喻,在愷撒的大業中,絕沒有任何一個助手能對其施加個人影響,同樣更沒有任何助手得知整個計劃。愷撒是唯一的建造師,他的事業只任用普通勞工,而不與其他合夥人共事。

財政事務

對於重要政治事務,愷撒自然會盡量避免託人代理。迫不得已時,例如他每次離開羅馬之際,他會設立高階機關,選定的人員並非君主的法定代表——市政府,而是未經官方認可的親信,經常是愷撒的銀行家,即狡猾順從的腓尼基(phoenician)商人盧奇烏斯·科爾涅利烏斯·巴爾布斯(luciuscorneliusbalbus)。

行政上,王朝顛覆後,元老院曾將國庫鑰匙據為己有,藉此把持朝政,如今愷撒收回了國庫鑰匙,並將其交付給忠心耿耿的奴僕。財政上,君主的私有財產當然仍與國家財產嚴格分開,但愷撒把國家整個財政與幣制的管理權緊緊握在自己手裡,與一般羅馬貴族完全一樣,以管理私人財產的方式來經營。大致上說,未來各省賦稅的徵收和幣制的管理,都會委託給皇帝的奴隸和脫籍人來辦理,元老階級人員不得參與——這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項舉措,為後來重要代理人階級和「皇室」的衍生發展奠定了基礎。

統帥權

另一方面,各省省長以前屬軍事統帥性質,現今更是如此,已按規定把財政事務權移交給了皇家收稅官,其中只有埃及的統帥職移交給了君主的私人親信。尼羅河流域的情形複雜特殊,它在地理上孤立,政治上集權,比其他地方更適合在一位有能力的領袖帶領下永久脫離中央政府。在近期變亂中,義大利身陷危難的黨魁屢次企圖盤踞此地,便充分證明了這一事實。愷撒之所以沒有正式宣佈埃及為羅馬的一省,而選擇容忍無害的拉吉德王家族,大概正是此故。駐埃及的兵團之所以沒有託付於一位元老即前政府之人,統帥一職之所以如收稅官一般被視為奴才之職,也是因為此故。但一般看來,愷撒尤為重視的,還是羅馬將士不能像東方皇家軍隊那樣被奴隸統領。按常規,曾任執政官之人可委以重要省份的長官,曾任副執政官之人則可委以次要省份的長官。羅馬紀元702年即西元前52年的法律規定,京官任省長鬚有五年間隔,如今卻又恢復了古時的舊制,京官任期一結束似乎即可就任省長之職。此外,關於合格候補人員的省份分配問題,以往常由人民或元老院決議,或由官吏內部商定以及抽籤的辦法來解決,如今也已經移交君主決策。由於執政官常在任期未滿一年時就被勸退,讓位於當選的補任執政官,又因每年提名的副執政官名額由八人增至十六人,且其中一半人數又由皇帝欽定(如財務官的一半人員也是由皇帝提名),最後還因即使皇帝不保留名義執政官的推舉權,至少也會保留名義副執政官和財務官的推舉權,故而愷撒可保證擁有足夠數量令自己滿意的候補人員來擔任各省長官。當然,這些人員的召回與任命都要由君主裁決,一般規定前執政官不得留在省內逾兩年,前副執政官不得留在省內逾一年。

首都的行政管理

最後,對於皇帝居住的首都的行政管理,顯然愷撒也一度打算委託他任命的官吏來負責。他恢復了古代王政時期的市政官職,並屢次在離京期間,把首都的行政交付給一個或幾個市政官,而市政官完全由他個人選定,並未徵詢人民的意見。市政官一職,任期無限,兼掌一切行政官職權,甚至有權用自己的姓名而非肖像造幣。羅馬紀元707年即西元前47年和羅馬紀元709年即西元前45年的前九個月,既沒有副執政官,也沒有官職顯要的市政官,更沒有財務官;羅馬紀元707年即西元前47年的執政官也是在年末之際才得以選定,羅馬紀元709年即西元前45年愷撒任執政官時竟無同僚共事。從全域性上看,愷撒似乎欲借新君的平民資歷,在羅馬城內徹底恢復昔日的王權,換言之,除國王以外的官職,只允許國王離京時的市政官、為保障人民自由而任命的保民官和平民市政官存在,廢除執政官、監察官、副執政官、牙座市政官和財務官。但後來,愷撒卻背離了這一設想,他既不接受王號,也沒取消與共和的光輝歷史相互交織的莊嚴名號。執政官、副執政官、市政官、保民官和財務官仍擁有曾經的職權,但地位卻完全改變了。共和的基本政治觀點即為:羅馬城等同於代表了整個羅馬帝國,因此勢必會視首都市政官為帝國官員。在愷撒的君主制中,這一政制及可能導致的結果都已化為烏有。從此以後,羅馬城的官員僅位居羅馬帝國眾多自治市首位,尤其是執政官一職已名存實亡,它之所以仍保留了某種實際重要性,只為憑藉此職為將來可連帶享有高等省長的職權。羅馬民社慣於為被征服者設定的命運,如今卻降臨到自己頭上,昔日擁有的羅馬帝國統治權,現今卻變為羅馬國內的有限市自治權。此外,如前文所述,副執政官和財務官的人員已增加了一倍,平民市政官也是如此,新增了兩位糧食市政官(aedilesceriales)負責督辦首都的供應事宜。這些官員的任命權仍由民社掌管,且執政官、保民官和平民市政官的任命權不受限制。如上所述,每年按例應推舉的副執政官、牙座市政官(curuleaediles)和財務官中,皇帝保留半數人員的提名權,選舉人不得違犯。總的來說,關乎人民自由的古老而神聖的守護符尚未受到侵害,當然,這無法阻止實際已廢黜或除名的元老對個別頑強保民官加以干涉。

普遍和重大問題由皇帝親自決策,同時任用臣僕管理財政、將領節制軍隊,共和舊有的國家官吏再次變為羅馬城的市政官,據此,專制政體便充分建立起來了。

國教組織

此外,至於宗教機構,愷撒雖頒佈了相關國政的詳細法規,但並未進行重大改革,只是允許君主身兼大祭司或高等僧院之職。與此相關的還有,在三個最高僧院中,各設立一個新職位,同時在第四個僧院即餐主院中設立三個新職位。如果羅馬國教組織迄今仍擔當專政寡頭的後盾,那麼它對新君來說也有同等作用。元老院昔日宗教的保守政策如今也移交羅馬新王,大約與此同時,嚴格守舊派瓦羅(varro)發表了被譽為羅馬國定神學總籍的《神物古蹟》(antiquitiesofdivinethings),並將其獻給了大祭司愷撒。人們對約維斯的崇拜,仍能發出微弱的餘光,灑在新建的寶座上,最終,舊國教也成了愷撒教皇制的工具,然而這種教皇制自開始便充滿了空虛和脆弱。

王室司法權

在司法事務上,首先,昔日的王室司法裁判權已重建。既然國王原本為刑事和民事裁判官,刑事上依法不受人民赦罪機構約束,民事上依法無需將爭端交付陪審法庭判決,因此愷撒宣稱,他的法庭有權對死刑與司法案件進行唯一和最終的審判,他若在首都,便親自處理,離開時則交由市政官處理。實際上,我們發現愷撒基本效仿了古代國王的方式,時而端坐於首都公堂上公開審判被指控謀逆叛國的羅馬公民,時而在住宅處開庭審理屬國君主親王的叛國案。因此相比其他臣民,羅馬公民唯一的特權似乎只在於審判手續的公開。雖然愷撒公平謹慎地恪盡職守,但這種重生的國王最高審判權,也只能在例外事件中得到實際應用。

昔日司法管理的保留

在刑事和民事的正規手續上,現今大體沿用了之前共和時的司法形式。刑事案件仍歸有權處理各類罪案的陪審法庭負責,民事案件部分由遺產法庭即所謂的百人法庭審理,部分交由個別陪審員。首都的司法程式由副執政官監督,而各省的司法程式則由省長監督。即使在君主政體下,政治罪也交由陪審法庭來審判。為此愷撒頒佈了新法規,以宏揚排除一切迫害異見的自由精神,清楚詳細地列舉了依法應受懲辦的行為,新法規以放逐代替死刑作為處罰。至於陪審人員的選擇,元老黨希望專從元老院中選派,狹義的格拉古黨希望專從騎士階級中產生,愷撒則堅持黨派調節原則,按科塔「綏靖法案」處理此事,但該法案略有修正——大概由羅馬紀元669年即西元前85年龐培法開始,廢除下級人民的「國庫使」(tribuniaerarii),故規定陪審員至少屬四十萬塞斯特斯級。長期以來,陪審職務都是元老和騎士間的爭端,現在由雙方分別擔任。

向君主申訴

大體而言,國王裁判權和共和裁判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任何案件既可由國王法庭審理,也可由共和法庭審理,如二者發生衝突,共和法庭理應退讓。此外,如二者之一已經宣判,則案件終結。即使新君也無權推翻一位合格陪審員的民事或刑事判決,除非在特殊情形下,如陪審貪汙或採用暴力手段時,按共和法律應取消陪審的判決。另外,因官員法令而受害的人,均可以向宣判法官的上級申訴,如今這條原則似乎得到了擴充套件,後來皇帝的受理上訴權便源於此。大抵全部有裁判權的官員,至少所有省份的省長都被視為君主的屬官,因此對於他們執行的任何法令,人民都有權向君主提出申訴。

司法制度的衰退

上訴的普遍化雖是改革最重要的內容,卻不能算作絕對的改進,因此這些改革根本無法徹底治癒羅馬司法的病症。任何奴隸制國家都沒有健全的刑事訴訟,因為奴隸主雖在法律上無權懲辦奴隸,但至少實際上他們是有這個權利的。可以想象,羅馬奴隸主懲治奴隸罪行時,根本不當作犯罪來處置,而只是因為奴隸犯罪後便對他不再使用或為其所厭惡。他打發犯罪的奴隸時,儼然像是在打發一頭傷人的牛,只是後者被賣給屠戶,前者賣給決鬥場。甚至對自由人的刑事訴訟——大部分永遠都是政治訴訟,也在最近幾代人於戰亂中,從嚴肅的訴訟演化成用私情、金錢和暴力來維持的黨派戰。參與其中的所有人,包括官員、陪審團、黨派和圍觀群眾都難辭其咎,但正義最難治之症源在於辯護士的行動。羅馬法庭的雄辯如寄生植物一般昌茂繁榮,一切正義觀念卻煙消雲散了。意見與證據的差異不易為公眾所理解,故而實際應用中被羅馬刑事程式摒棄了。當時一位經驗豐富的羅馬辯護士曾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即使單純老實的被告,也可以被人任意控告,不管他是否犯罪都會被判刑。」許多由當時保留至今的刑事辯護詞中,卻難見一個認真審問、查明證據或反證的犯罪案件。自不待言,當時民事訴訟的各個方面都不健全,民事訴訟也受到摻和一切的黨派政治影響,例如伴隨秦納或蘇拉在羅馬的得勢,普布利烏斯·昆克提烏斯(publiusquinctius)一案(羅馬紀元671—673年即西元前83—前81年),竟得到十分矛盾的判決。常常是非法學家出身的辯護士,也在這裡有意無意地製造了眾多糾紛。當然,政黨在此處的摻和只是例外,辯護士的巧舌如簧也不會快速或深刻地破壞正義的觀念。因此,那個世紀的全部民事辯護辭,雖按嚴格觀念講算不上絕佳的辯護文章,但就內容而言,卻遠比同時期的刑事辯詞少了幾分誹謗而多了一些法學意味。繼龐培鉗制辯護士的雄辯後,如果愷撒延續龐培的做法,甚至進一步加大對辯護士的約束,至少對他而言沒有任何損害。如果對官員和陪審員的任命經過更加完善的遴選和監督,同時杜絕貪腐和恐嚇法庭之事的發生,那麼這一方法也是十分有益的。但在人們心中,神聖的正義感和對法律的敬畏心雖難以毀滅,卻也難以再生。這位立法家雖然消除了許多弊病,卻始終無法根治病症。時間可以治癒一切可治之症,但在這件事上,時間是否還能有效治癒,仍是一個未知數。

羅馬軍事體制的衰退

當時羅馬的軍事組織與漢尼拔時代迦太基的軍事組織可謂是如出一轍。只有軍官能夠充當統治階級,國人、平民和省民則組成軍隊。將軍在財政和軍事上幾乎不倚仗中央,幸與不幸他都只能依靠自己和所轄省份的資力。軍隊中,城邦精神、民族精神都已泯滅,僅剩團體精神作為內部團結的維繫。軍隊不再是國家的工具,從政治上講,軍隊失去了自己的意志,而只聽從主帥的意志;從軍事上講,軍隊如在凡庸之輩的率領下即是一幫無用的烏合之眾,但在出類拔萃的將軍麾下,卻能達到國民軍遠不能及的完美地步。尤其是軍官階級,墮落極深,上層階級的元老和騎士,都日益不喜從軍習武。從前,人們對軍官之位的爭奪十分激烈,如今任何騎士階級只要願意從軍,一律可授予兵團長官一職,其中很多此類職位空缺,只得由身份低微之人來擔任。貴族階級若還有從軍之人,至少都要求在西西里(sicilia)或其他確保無敵軍來犯之處以消磨軍旅時光。有尋常勇氣和才能的軍官,便會被譽為曠世奇才,尤其像被同代人敬若神明的龐培,其實從任何角度考慮,這種崇拜都只會害了他。通常由軍官釋出命令,決定脫逃或叛亂。統帥雖十分放任與寬容部下,每天仍有革職高階軍官的提議出現。我們至今仍儲存著愷撒親手繪製的一幅極具諷刺意義的畫作,畫中描寫了愷撒大本營中奉命進攻阿里奧維斯特時的景象,畫面充斥著咒罵和哭泣,有的人在寫遺囑,甚至還有人在請假。士兵中,已不再有上層階級的痕跡可循。按律,普通服兵役義務依然存在,徵兵外加招募後,程式便沒有按規矩辦。許多有義務服兵役的人被忽略,但已入伍人員則須留在軍中三十年或更久。如今,羅馬國民騎兵僅僅以一種騎馬的貴族侍衛隊形式存於世間,渾身散發著香水味的騎士和精挑細選的駿馬的存在,彷彿只是為了在首都節慶日時亮相表演。所謂的國民步兵,不過是從最底層公民階級徵召的傭兵隊。由屬國人專供的騎兵和輕兵,如今在步兵隊中也日漸變得普遍化。就當時的作戰方式而言,隊伍效能大都寄託於百夫長。按國家軍制,士兵曾須經真刀實槍的軍功戰績累積,才能一步步晉升至百夫長的位置,如今卻一律憑私情來授予,把此職位賣給出價最高者之事竟然屢見不鮮。政府的理財不當和大部分官吏的納賄、行騙,導致士兵軍餉短缺,無法定期發放。

此事導致的必然結果是:羅馬軍隊任意掠奪各省民眾之財,起兵反抗軍隊長官,遇敵軍就落荒而逃。竟有大隊人馬,如羅馬紀元697年即西元前57年皮索的馬其頓(macedonia)軍,沒被敵軍擊敗,反倒因為此類事件處理不善而全軍覆沒。反之,精明能幹的領袖如龐培、愷撒、伽比尼烏斯(gabinius)等人,善於利用現有的材料打造驍勇善戰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稱得上模範的軍隊,不過這種軍隊與其說屬於國家,不如說屬於某個將軍個人。自始至終,羅馬海軍都十分不得民心,而且從未完全本國化,隨之而來的是,海軍更加腐敗衰落。可以說,在這裡一切能被破壞的事物,都在寡頭政治下破壞了。

愷撒重新整頓軍事制度

在之前鬆懈無能的上級管理下,紀律約束已基本廢弛,為此愷撒對羅馬軍制進行了整頓,以加緊和增強紀律約束力。在他看來,羅馬軍事制度似乎不必也無法徹底改革,他接受軍隊應有的屬性和成分,正如漢尼拔曾經接受他們一樣。愷撒市政法規定:未滿三十歲者,如果希望擔任市政官之職或市參議會議員,前提必須要服騎兵役(即軍官)三年或服步兵役六年,此舉固然證明他希望吸引上層階級從軍,但同樣也明顯表明了民族不尚武的精神日益增長。愷撒自己也認為今時不同往日,不能再像之前那樣把高官顯爵無條件地與服役期滿聯絡在一起,這也恰恰闡釋了愷撒為何無意重建羅馬國民騎兵。徵兵事務得到了妥善安排,服役期間也調整並縮短了,除此以外的事宜都照舊辦理。列陣步兵仍主要從低層羅馬公民中徵募,騎兵和輕兵依舊從屬國人民中徵召。出乎意料的是,艦隊竟沒有進行任何整改。

外國傭兵兵團副將

由於屬國所供給的騎兵不可靠,愷撒不得不對此進行革新,毋庸置疑,他自己都覺得此次革新有些冒險。他首次違背絕不用傭兵打仗的古羅馬制度,把僱傭的外國人尤其是日耳曼人編入騎兵隊伍。此外,兵團副將(legatilegionis)的設立則是另一革新。迄今為止,兵團長官一部分由公民推選,一部分由有關省長推薦,他們統領兵團的方式,為六名兵團長官負責一個兵團,輪流執掌兵權。將軍從中任命一人為兵團司令,用於臨時和非常時期的措置。久而久之,這種兵團長或副將逐漸成為組織上的永久性制度,並且直接由羅馬城的最高統帥而非他們所服從的將軍來任命。這兩種改革,似乎都源於愷撒與伽比尼烏斯法相關的安排。軍事組織中增添了這一重要中級官階,究其原因,部分是源於加強兵權集中的需要,部分是由於具備才能的高階軍官的缺乏,主要是希望借皇帝任命的一個或多個高階軍官,與省長共理政事,來平衡省長的權力。

新最高統帥之職

軍事制度上,最重要的改革是規定皇帝為永久軍事領袖,皇帝代替了曾經非軍事且一無是處的統治團體,總攬軍事大權,也因此把原來那大都有名無實的指導,轉變成為真實有力的最高統帥權。至於最高統帥對各省素來全能的分統帥而言處於怎樣的地位,我們無據可尋。一般而言,副執政官與執政官的關係以及執政官與獨裁官的關係,似乎可作為類推的依據,故而省長雖擁有本省的最高統帥權,但皇帝卻可以隨時將其統帥權歸為己有或交付給自己的代理人,此外省長之權僅限於其本省,皇帝之權卻與君權、昔日執政官之權無異,遍佈整個帝國。再者,如今軍官的任命權,包括兵團長官和百夫長在內,凡之前歸省長負責的,一概直接移交皇帝掌管。同樣,徵兵安排、假期批准和較重要的刑事案件,或許也早已交由最高統帥裁奪。省長權力得到了有效限制,皇帝也擁有了管制監控之權,將來再無需擔心軍隊會完全紊亂,也不必懼怕軍隊成為個別軍官的私人部屬。

愷撒的軍事計劃抵禦邊界

雖然時局必然趨向于軍事君主制,雖然愷撒無疑獨攬了最高統帥權,但他絕不願意借軍隊建立權威,也不願意把權威建立在軍隊上。他固然認為國家有必要建立常備軍,但這僅僅是基於地理上的考慮,認為國家有必要廣泛調整邊界,同時建立永久邊防軍。在早期和近期的內戰中,愷撒一直致力於穩定西班牙局勢,沿大沙漠一帶設立強固據點以守衛阿非利加邊境,同時在萊茵河沿岸設據點以守衛帝國西北邊境。他以同樣的方式,在幼發拉底河和多瑙河沿岸國家設立防禦。他迫切希望遠征帕提亞(parthia),以報萊茵一戰之仇。他曾以三年為戰期,決心謹慎徹底地與這班勁敵進行最後清算。隨著蓋塔王佈雷比斯塔斯(burebistas)在多瑙河兩岸勢力的日益增長,愷撒也曾採取類似的計劃來攻打佈雷比斯塔斯,同時效仿他之前在高盧創立的邊區的形式來保衛義大利東北部。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愷撒希望像亞歷山大一樣,乘勝追擊無限擴大疆域。當然,也有人曾言,愷撒欲由帕提亞向裡海,由裡海至黑海,而後再沿黑海北岸到多瑙河,把西徐亞和日耳曼遠至北海的全部領土——按當時的觀念北海距離地中海並不遙遠——都劃為帝國疆域,然後經高盧返回。但權威典籍無一能證實這種荒唐計劃的存在,像愷撒統治的羅馬那樣的國家,已有大批難以管制的蠻族分子存在,想要同化他們恐怕還需要未來幾百年的努力,就算在軍事上可以征服,也終將成為比亞歷山大遠征印度那樣更璀璨卻也更嚴重的錯誤。從愷撒在不列顛和日耳曼的行動以及他政治思想的繼承者的行動來判斷,愷撒很可能與西庇阿·埃米利亞努斯(scipioaemilianus)極為相似。他祈禱神靈助他保全帝國而非擴張疆土,他的作戰策略僅限於調整疆界——當然以他定義的龐大規模為標準——既要保證幼發拉底河沿岸的安定,又要在多瑙河建立邊界,代替曾經波動不已且於軍事上一無所用的帝國東北界限來防守外敵。

愷撒避免軍事獨裁的嘗試

但「不應將愷撒與亞歷山大和拿破崙混為一談而稱他們為世界征服者」的說法也許是正確的,他確實無意於令新君主制主要以軍隊為依託,也不希望把軍事凌駕於文治之上,而是欲將文武融為一體,儘可能使軍事隸屬於文治。軍事國家堪稱無價之寶的支柱,以及聞名遐邇的高盧老兵團,都被恭而有禮地解散了,他們光輝的名字被刻在新立的城邦城牆上,永垂不朽,究其解散原因,主要是由於他們的團體精神與文治國家水火不容。蘇拉計程車兵仍舊如軍隊一般聚居在自己的殖民地,但解散時接受愷撒分配田地計程車兵則不然,他們(尤其是住在義大利的人)大都離群獨居,人員散佈於整個半島。其中只有一個例外,因坎帕尼亞仍有一部分土地由愷撒支配,所以不可避免地會有老兵聚居此地。為解決維持常備軍士兵不超越公民生活範圍的難題,愷撒一方面保留老辦法——規定兵役年限但不確定長期服役,即不得遣散任何正在服役計程車兵,另一方面採取上文提到的縮短兵役年限之法。因此軍隊組成人員的變動逐步加快,一方面讓服役期滿計程車兵落戶務農,另一方面令軍隊遠離義大利。一般而言,將士兵調遣至君王認為的只適於士兵聚居的地方,即調至邊界基地抵禦外敵。

禁衛軍的缺乏

軍事國家的真正標誌是發展和優待禁衛軍,但愷撒卻沒有按例行事。雖然現役軍隊中為將軍特設親兵的制度由來已久,但愷撒率兵時卻徹底廢棄了這一制度,他的衛隊似乎基本都是由傳令官或非軍人侍從構成,因此從來都不是真正的特選隊,也從未成為行伍軍隊的嫉妒物件。愷撒身為將軍時就已經廢除衛隊,登上王位後更不許禁衛軍相伴左右。愷撒雖深知刺客無時無刻不潛伏於身旁,卻仍舊拒絕了元老院提出設立貴族衛隊的建議。局勢略顯平靜時,他便解散了原先在首都所用的西班牙衛隊,只是按照羅馬高階官員延續下來的慣例,以儀仗隊為隨從。

理想的無法實現

雖然在與現實作鬥爭時,愷撒迫不得已放棄本黨和少時的理想——在羅馬創造一個不依靠武力而全憑國家信任的伯里克利式政府,可就在今日,他仍以史無前例的魄力,堅持著那不成立軍事君主制的基本主張。當然,這一主張只能是一種幻想,根本無法實現,只是此時這位精明的君主對這種伯里克利式政府的渴望,已經遠遠勝過自己清晰的理智。一個政府,如愷撒心中所想,本質上具有個人性,因此難免會伴隨開創者的離世而消亡,一如當年伯里克利和後來克倫威爾類似的事業已隨著他二人之死湮滅了。在國家陷入大亂的情勢下,羅馬第八代國王在世時,都未必能像七代先王那樣只憑借法律和正義來統治國民,更何況如今常備軍已在近期內戰中,知曉自身的強大力量而變得有恃無恐,再企圖將軍事與文治相結合,使之成為社會建設的有效力量,這一點已幾無可能。任何人都無法靜下心思考,法律約束在由低到高各個社會階層中消失到了何種程度,曾經的期望也成了南柯一夢。如果採用馬略(marian)的兵制改革,士兵基本不再是公民,那麼,坎帕尼亞(campanian)兵變和塔普蘇斯戰場已用慘痛的代價,清晰地展現瞭如今的軍隊是以何種形式來支援法律的。甚至這位平民黨的偉大領袖也只能勉強控制他所解放的軍力,成千上萬的刀劍仍聽他的號令出鞘,卻不再按他的號令入鞘。命運的力量勝過了天才之能,愷撒本欲做一位文治國的復興者,最後卻成為他所厭惡的軍事君主制的創始人。他推翻了國內貴族和資本家的專政,結果卻建立了軍閥專政,於是國家仍處於少數特權階級的欺壓和剝削下。絕世之才的特權之一,就是犯這種創造性錯誤。為實現理想,偉人做了偉大的嘗試,即使無法達到目的,也是人類瑰寶。羅馬軍事國之所以在幾百年後才成為警察之國,羅馬代代皇帝可以在其他方面與開國偉人不同,卻唯獨保持一致的是,兵刃只揮向敵人而絕不劍指公民,視人民和軍隊同等重要,絕不讓軍隊監管人民,這一切都是愷撒的功勞。

財政管理

至於財政管理方面,由於帝國非常龐大且排斥貸款制,加之財政基礎穩固,因此財政困難較少。如果國家長年處於財政危機中,其原因絕不在於財政收入不足,實際上近幾年來財政收入已大幅提高。以往的年總收入約計兩億塞斯特斯,比提尼亞—本都(bithynia—pontus)和敘利亞(syria)兩省設立後,又增加了八千五百萬塞斯特斯的財政收入,在此基礎上再加上其他新開拓或擴增的財源,特別是日益增長的奢侈稅收益,遠超過了坎帕尼亞地租的損失。此外,大量額外款項經盧庫勒斯(lucullus)、梅特路斯(metellus)、龐培、加圖等人之手,不斷流入國庫。財政困難一部分源於日常和額外支出的增多,一部分源於事務處理的混亂。前者主要指首都群眾配糧所需經費過多。羅馬紀元691年即西元前63年,因加圖擴大配給,導致每年支出費用高達三千萬塞斯特斯,羅馬紀元696年即西元前58年廢除延續至今的償付後,竟耗費了國家年收入總額的五分之一。除西班牙、馬其頓和其他省份的原有兵力外,又增加了西利西亞(cilicia)、敘利亞和高盧的兵力,故而軍事預算也相應地增長了。在額外支出費用中,必須首先說明裝配艦隊的鉅額花費,例如羅馬紀元687年即西元前67年大侵略後的第五個年頭,竟一次性支出三千四百萬塞斯特斯。此外,還要加上戰事和備戰所需的鉅款,如僅僅為配備馬其頓軍,就一次性支付了皮索一千八百萬塞斯特斯,甚至每年還需付給龐培兩千四百萬塞斯特斯作為西班牙軍的給養和軍餉,同時支付愷撒相當數額供高盧軍用。這些鉅額支出,對羅馬國庫的要求雖然很大,但倘若當初曾堪稱模範的國庫管理沒有被遍及一時的懈怠和欺詐所侵染,或許仍可以滿足這些需求。因國庫忽視了對積累欠款的追索,導致停止支付的狀況頻發。國庫的主管官員是兩個每年一換的年輕財務官,他們整日滿足於無所作為。昔日的文書和其他職員都以誠實廉政而廣受敬仰,如今他們中間(尤其自從此類職位可以用金錢買賣以來)卻盛行起各類胡作非為。

愷撒的財政改革廢除直接稅租賃

自從羅馬的財政權力不似從前一般集中在元老院手中,而改由愷撒的內閣掌管,財政這個堪稱偉大機器的轉輪和發條都自然而然地擁有了新的生氣、嚴格的秩序和緊密的聯絡。蓋烏斯·格拉古曾制定的兩種制度——出租直接稅和糧食分配製——似癰疽一般腐蝕著羅馬財政,故而只能對其進行部分改造、部分取消。愷撒不願像先輩那樣借富豪和首都群眾來約束貴族,而是更傾向於廢除貴族,保障國家免受一切寄生蟲禍害,所以在這兩個重大問題上,他更願意追隨寡頭黨蘇拉的腳步而非蓋烏斯·格拉古。間接稅仍施行租賃制,這種制度由來已久且不可或缺,羅馬財務管理中原有一條準則,曾規定不惜一切代價也要保證收稅的簡便和易於管理。當然,愷撒也謹遵這一準則,沒有打破其規定。但自此以後,直接稅,如阿非利加(african)和撒丁(sardinian)繳納的糧食和油類,被視為保證國家供給的實物貢獻,而如小亞細亞(asiaminor)繳納的賦稅,則轉化為定額稅金,由稅區負責徵收各類款項。

糧食分配改革

羅馬民社居統治地位,按例應受屬國供養,因此首都的糧食配給一向被看作羅馬民社的有利特權。愷撒廢棄了這種無恥的原則,但也不可忽視仍有大批一貧如洗的公民全仰仗這點施捨才免於捱餓,這樣一來,愷撒又不得不延續此原則。根據加圖更新的森布羅尼法(sempronianordinance),羅馬城的每位居民都依法有權要求免費糧食,領糧的人員名單最後增至三十二萬人。如今愷撒從名單中剔除了所有的富人和有其他謀生之法的人,把名單上的人數降到了十五萬人,且永久設定此數額為免費領取糧食者的上限。同時,愷撒又命人每年修正一次名單,以便有人遷居或死亡時再由最貧困的申請者及時填補空缺。如此,政治特權搖身一變成了濟貧事業,一個在歷史和道德上都引人注目的原則便初次應運而生了,文明社會緩緩地一步步地走到利益休慼相關的境地。古代初期,國家無疑應保護人民免受公敵和殺人犯的侵害,卻沒有義務為無助的人們提供生存必需品以抵抗更險惡的敵人和貧困。雅典文明在梭倫和他之後的立法中,首次設立了一種原則,規定民社有義務贍養殘疾者和一般貧民,但在雅典狹窄的生活圈中,這種義務始終是城邦之事,直到愷撒時期才把它發展為有組織的國家制度,把這種曾被視作國家的累贅和恥辱的安排,改造成如今無數造福人類機構組織的先驅,人類無限的同情心和痛苦便在這裡互動爭鬥。

收入預算

除了這些基本改革外,收支事務也進行了徹底修正。正常收入來源都加以規整和修正。為數不少的民社甚至整個區域的免稅權,或是間接由羅馬和拉丁公民權授予,或是直接由特別優待授予。例如,西西里的全部民社的免稅權都是由羅馬和拉丁公民權授予,伊利翁(ilion)城則憑藉特別優待獲得了免稅權。還有更多民社的貢額得到削減,例如愷撒在遠西班牙(furtherspain)任省長後,他的提議經元老院批准,規定可削減各民社貢額。最受壓迫的亞細亞(asia)省現在不但在徵收直接稅上擁有便利,而且免去了三分之一的直接稅。新增稅收,如伊利里亞(illyria)被征服民社的稅,尤其是高盧各民社的稅——後者每年共繳四千萬塞斯特斯——一概從低估算。此外,有些個別城市,如阿非利加的小勒普蒂(littleleptis),撒丁(sardinia)的蘇爾奇(sulci)以及幾個西班牙民社,為懲戒它們在最近戰爭中的行為,其貢額有所提升。義大利港口稅的收入頗豐,在近期無政府階段曾被取消,但由於這種稅的徵收物件主要是從東方進口的奢侈品,因此十分有必要恢復。除這些新開發或恢復的經常財源外,另增添了內戰中獲勝所得的非常財源,包括在高盧蒐集的戰利品,首都庫存的現金,從義大利和西班牙寺廟收取的財寶,屬國的民社和君主以強行借貸、饋贈或賠款等方式籌集的款項,還有同樣借法庭判決或直接送付款令等方式施加在羅馬富人身上的罰金,但最主要還是變賣失敗敵人財產獲得的收益。我們可以從一個事實來推斷這些財源究竟有多麼豐富,單阿非利加曾加入反對黨元老院的資本家的處罰金,就高達一億塞斯特斯,而龐培財產的買主付價,也達七千萬塞斯特斯。確實有必要實施這一舉措,因為失敗貴族的勢力主要基於其鉅額財富,只有強迫他們支付戰爭費用,才能有效打破其勢力。愷撒把變賣財產所得的款項用於有利國家的事務上,一定程度上緩和了沒收財產招致的怨恨。蘇拉往往對侵吞公款的寵臣予以饒恕,但愷撒則不然,即使對最忠實的黨徒例如馬爾庫斯·安東尼,他也會嚴追購物款項。

支出預算

首先因配糧大受限制,支出得以削減。仍舊延續首都貧民的配糧制,此外愷撒新創立了羅馬浴堂供油制,配糧和供油至少大部分都基於撒丁尤其是阿非利加的實物徵收,因而全部或大部分由財政劃撥。此外,由於常備軍增多,加之兵團士卒的年俸由四百八十塞斯特斯增至九百塞斯特斯,因此軍務日常開支相應增加了,但愷撒坦言這兩項舉措都是必不可少的。羅馬十分缺乏真正的邊界防衛軍,而擴充軍隊是加強邊防的必要先決條件。愷撒採取加倍發放軍餉的措施,希望藉此收攏人心,令士兵誓死效忠於他,但這一舉措並非作為永久性改革。遠古時期規定每日餉金為一又三分之一塞斯特斯,彼時的貨幣價值與愷撒時代羅馬城的貨幣價值大相徑庭,現今首都的普通短工平均每月可通過手工勞作掙得三塞斯特斯。那時的餉金數額之所以能延續至今,只因當時計程車兵從軍不為餉金,卻主要為了賺取兵役中大都不合法的外快。切實做到軍務的真正改良,剷除各省人民的負擔——士兵非法所得,第一要務便是要適應時勢地提高固定軍餉。愷撒現在改軍餉為兩個半塞斯特斯,理應視為公平之舉。也正因如此,國庫必須承此重擔,其帶來的結果也必然是有益的。

愷撒必須或自願負擔的額外支出實難想象。戰爭本身消耗了大量財力,加上愷撒在內戰期間逼不得已做出了一些承諾,而履行諾言所需的金額也不是個小數目。普通士兵因參與內戰而獲得兩萬塞斯特斯的賞金,首都群眾也因不參與內戰,除糧食供給外,還額外獲得三百塞斯特斯的賞金,這個欠佳的事例卻不幸被後世銘記。但鑑於時局施加的壓力,愷撒沒有降低賞金,也充分顯示了他的王者風範。此外,索要榮譽獎賞的人不計其數,愷撒也都一一答應了。共和晚年,國家遭遇財政危機,建築行業被嚴重忽視,為此愷撒將大量資金流放市場以發展建築業,他在首都的建築物,部分建於高盧戰役期間,部分建於高盧戰役之後,花費共計一億六千萬塞斯特斯。

愷撒在財政管理方面取得的總成就表現在以下方面:憑藉明智有力的改革以及節約與慷慨的結合,愷撒妥善處理了一切公平合理的要求,到羅馬紀元710年即西元前44年3月時,國庫存款已達七億塞斯特斯,他的個人存款也有一億塞斯特斯,總額是共和鼎盛時期現金數目的十倍。

國家的社會條件

雖然解散舊政黨併為新國家建立一個適當的政體、一支驍勇善戰的軍隊和一種秩序井然的財政實屬不易,但於愷撒而言,這些卻不是他工作中最難的部分。如果義大利民族希望得到真正的復興,那麼則需要對這個龐大帝國的每一部分(羅馬、義大利和所有省份)進行改造重組。

首都

羅馬城中的拉丁民族世家早已絕跡。這件事告訴我們,一個首都失去其城市甚至民族特色的速度,必然遠遠大於其他任何附屬民社。為在全國而非一城中覓得安家之所,上層階級快速脫離了城市公共生活。在這裡,難免聚集著外籍僑民,或多或少的為娛樂或生意而來的遊客,以及大群由於無業、懶惰、犯罪、道德敗壞、身無分文等原因而四海為家的流浪者。顯然,這一切與羅馬城的現狀相得益彰。殷富的羅馬人常把城中住宅看作一個寄宿之處。當羅馬市政推選出帝國官員時,當羅馬城執事人員集會成為帝國公民大會時,當首都不再容忍任何市區的自治小團體及其他協會存在時,羅馬的一切城邦生活便就此告一段落。帝國各地的民眾蜂擁而至地湧向羅馬城,為的是投機、荒淫、陰謀、學習犯罪甚至躲避法律監控。

民眾

以上這些弊病一定程度上由首都的本質衍生,同時相伴而衍生出來其他許多意外的或更為嚴重的弊病。自古以來或許沒有哪個大城市像羅馬一樣全部靠贍養而生,進口和家庭奴隸工業導致這裡不可能有任何自由生產。古代一般國度的根本弊病即奴隸制,在首都的危害程度要遠大於其他地方。從未有任何地方像大家族和暴發戶的宅邸一樣,聚集著大批奴隸。也從未有任何地方像首都這樣混雜著來自三大洲各個民族——敘利亞人(syrians)、弗裡吉亞人(phrygians)和其他半希臘人(half-hellenes)與利比亞人(libyans)、摩爾人(moors)相混雜,及蓋塔人(getae)、伊比利亞人(iberians)和與日俱增的凱爾特人(celts)、日耳曼人(germans)相混雜——的奴隸。與自由缺失密不可分的道德敗壞,形式正義和道德正義的對立衝突,在這半開化或全開化——彷彿化身儒雅貴族——的城市奴隸中如此昭著,這絕非是那些像束縛的牛一樣戴著鐐銬耕田的農奴所能比擬的。比奴隸群體更壞的是那些在法律上或僅事實上獲得解放的奴隸,其中混雜著乞討的流氓和腰纏萬貫的暴發戶,他們雖不再是奴隸,但也還算不上真正的公民,在經濟甚至法律上仍依賴主人,卻自命為是自由人。這些脫籍人十分嚮往有著種種利益可得的首都,零售業和手工業幾乎完全操控在他們手中。他們在選舉上的勢力已有目共睹,此外,民魁常借售賣場作為宣佈街市暴動的慣用訊號,也明顯說明他們在街頭暴動中居於領導地位。

寡頭政治與民眾的關係

更過分的是,政府不但不對首都人民的腐化加以抵制,反倒為方便他們的利己政策而鼓勵這種腐化。法律條文中明令禁止嚴重犯罪者留居首都,但翫忽職守的警察並未認真執行。雖然迫切需要警察對流氓團體加以監督,但起初此事被人們所忽略,後來竟被定義為一種阻礙人民自由的枷鎖而受到處罰。因允許民間自由開展慶祝節日,導致節慶日劇增,單是七個尋常節慶——羅馬節、平民節、神母節、穀神節、阿波羅節、花神節和勝利節——就共計持續六十二天之久,此外還有角鬥賽會和很多其他額外娛樂。既然有完全無餘糧的無產階級存在,那麼低價供糧在所難免,但人們卻以肆無忌憚的輕浮態度來處理它,以致糧價漲落離奇怪誕、難於預估。最後,配糧制實際形成了一種官方邀請,即邀請那些無食物果腹又不願意工作的無產公民遷居首都。

首都無政府狀態

播的是惡種,收的自然也是惡果。政界的幫會和團隊組織、宗教界對伊西斯(isis)的崇拜和類似的虔誠狂,都源於此。人們無時無刻不為明日之餐憂慮,也無時無刻不身處無盡的饑荒中。生活在首都,比其他任何地方的人身安全都更難以保障。匪徒以殺人為業,這是首都唯一特有的職業。引誘受害者來首都,是實施暗殺的第一步,如果沒有武裝扈從貼身保護,無人敢冒險孤身前往首都城郊。首都外面的狀況與內部的混亂狀態不相上下,似乎是對貴族政府的尖銳諷刺。政府在臺伯河的治理上碌碌無為,只是命人用石料把還在勉強使用的唯一橋樑建造起來,至少延伸到臺伯河的沙洲。羅馬城矗立在「七山」(sevenhills)上,關於夷平城區之事,除了堆積的垃圾有所改善外,他們毫無作為。街道狹窄曲折,隨山丘盤旋上下,極少修理,人行道十分狹小,且路面坑窪不平。普通住宅由磚瓦草草築成,高得令人眩暈,大都是投機建築師為小本產業者建造,也因此讓建築師變成鉅富,小本產業者卻淪為乞丐。富人金碧輝煌的宮殿像一座座孤島出現在破敗的建築海洋中,它們壓縮城市房屋的空間,恰如它們的主人壓縮市井小民在國家的公民權。在那些雲石立柱和希臘雕像旁,破敗的寺廟及大部分由木雕製成的神像卻顯得十分淒涼。城市中,幾乎未曾聽聞有任何街市警察、河岸警察、消防警察和建築警察。政府若對連年發生的水災、火災和房屋坍塌事件有所困惑,只能訴諸於神學國師,聆聽他們對這種徵兆和怪異之事所象徵的意義進行剖析和建議。如果我們設想,倫敦有新奧爾良(neworleans)奴隸人口、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警察和今日羅馬城的非工業者,按照1848年巴黎時局後的政治動盪,我們便略知彼時的共和榮耀——西塞羅(cicero)及其同黨在憤懣的書信中所哀悼的沒落的共和光榮。

愷撒在首都的事務處理

愷撒從不悲悼譴責,但只要還有補救的餘地,他都會設法補救。當然,羅馬城仍舊是昔日的那個世界之城,再強加給它義大利的特殊性質,不僅行不通,也違背愷撒的計劃。正如亞歷山大當年以希臘的、猶太的、埃及的甚至世界的亞歷山大城作為希臘和東方帝國的適宜首都,那麼這座新羅馬和希臘的世界帝國之都,位於東西方交接處,也就不應該僅僅成為義大利的民社,而應成為去民族化的萬國之都。因此,愷撒容許人們崇拜約維斯天父之外的新晉埃及神,甚至允許猶太人在帝國首府自由演練他們那奇怪的外國儀式。無論羅馬城內魚龍混雜的寄生人口,尤其是希臘—東方人口,有多麼粗暴無禮,他都絕不對其額外施加阻礙。有一件十分有意義的事值得一提:在愷撒為首都舉行的人民節慶中,他下令表演戲劇時,不僅要使用拉丁語和希臘語,還要使用其他語言(大概有腓尼基語、希伯來語、敘利亞語或西班牙語等)。

無產階級人數的減少

愷撒雖充分地有意識地接受了他所目睹的首都的本質,卻也致力於改良羅馬城盛行的可悲可恥之狀。但不幸,根本的禍患是最不可能被剷除的。愷撒無法廢除奴隸制,當然也無法消除隨之而來的國家災難。他是否會在某個特定時期對首都的奴隸人口加以限制,與他在另一領域所採取的措施一樣,我們永遠沒有答案。愷撒雖不可能用魔法變出首都的自由產業,但龐大的建築業卻能對那裡的貧乏略施援救,為無產者開闢了一個微小卻體面的收入來源。此外,愷撒也致力於減少自由無產階級的數量。配糧制吸引人們絡繹不絕地湧向羅馬,為此愷撒改配糧為限額濟貧制,這一改良雖不能完全阻止人們湧向羅馬,但至少起到了較大的限制作用。一方面,由於法庭奉命不留情面地嚴懲流氓之徒,另一方面由於廣泛開闢海外殖民地,現今無產者的人數也相應減少了。在執政的幾年時間裡,愷撒向海外殖民地輸送的人數共計八萬,其中大部分人員來自首都下層階級,例如科林斯的移民大半都是脫籍人。最初規定脫籍人不可從事城市的任何體面職業,愷撒卻背離了這一原則,在殖民地開放元老院的大門歡迎他們加入,當然這樣做無疑是為了獲得地位尊貴之人對移民制度的支援。然而,這種移民制已經不再單純是一種臨時政策,愷撒說服每個理智之人,希望他們相信管理良好的殖民體系,是真正解救無產者使其擺脫窮苦的唯一良策。面對帝國國情,要想實現殖民地的無限擴張,必須制定永久可持續的規劃程式,如此一來,便有了一種長期措施來緩解這種無限再生的弊病。首都市場最重要的生存必需品一直存在嚴重的價格波動問題,為對此加以限制,愷撒採取了進一步的措施。新組織和自由管理的國家財政為此事提供資金,此外還配備了兩位新任官員即糧食市政官,專門負責監管承辦商和首都市場。

幫會體系的限制

政體變更有效抑制了幫會風氣,達到了禁律所不能及的效果。隨著共和與共和選舉、法院和選舉團的腐敗施暴的終結,暴民的喧譁胡鬧也隨之結束了。再者,由克洛狄烏斯法(clodianlaw)創立的結合體也瓦解了,而後將協會的全部事宜交由政府當局監管。古代公會和協會、猶太的宗教團體以及其他特殊類別的團體,在知會元老院後即可創立。此外,若是定期召集擁有固定資金的團體召開集會,則需事先得到君主批准,後經元老院特許,才可成立。

道路警察

此外,應加強更為嚴厲的刑事司法制度和強有力的警政制度。法律(尤其有關暴力犯罪的法律)應比以前更嚴苛。共和法中不合理的規定,如已定罪的犯人仍有權自動離境以逃脫懲罰,則勢必會被廢除。愷撒頒佈的有關首都警政的詳細章程,大部分至今尚存。有意者自行考證便可得知,皇帝注重奉勸戶主修理街道並以粗鑿的石頭鋪設整個人行道,同時還發布了關於抬轎和趕車的合理規定,鑑於街道的性質,車轎只許在夜間自由行駛於首都。地方警政的監督主要由四名市政官負責,即使之前此事不歸他們管,但至少現在他們奉命分別視察首都各個劃分明確的警區。

首都的建築

最後,愷撒既熱愛羅馬式建築,又是一位善於組織謀劃之人,因此首都的建築業和與之相關的公益機關,都經愷撒之手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這種現象不僅是對近期無政府狀態下管理不善的諷刺和羞辱,而且超越了羅馬貴族鼎盛時期所行之事,正如愷撒的天賦遠勝於馬爾奇氏和埃米利氏。愷撒超越前人之處,不僅在建築本身的規模和撥給建築業的鉅款上,更在於愷撒身上一種真正政治家的公益感,這也是愷撒為羅馬公共機關所做之事不同於其他同類事業的本因。愷撒不像他的繼承者那樣去建造廟宇和其他宏偉壯麗的建築,而是致力於緩解羅馬城的市場用地——當時羅馬的公民大會、最高法庭、交易所以及日常的業務和消遣場所都擁堵在此地,愷撒至少把公民大會和最高法庭遷移到了別處,為此他專門為公民大會建造了一座新會場——戰神廣場(campusmartius)上的尤利亞神廟(saeptajulia),同時為最高法庭建了新的司法所——皮卡托爾(capitol)和帕拉廷(palatine)中間的尤利亞廣場(forumjulium)。出於一種同樣的情懷,他創立了浴堂供油制——每年提供三百萬磅油(多數出自阿非利加)給首都浴堂使用,因此浴堂可為浴客免費提供塗抹身體的油,此法源自上古時期人們以沐浴和塗油為基本保養的習慣,也是保持清潔和衛生的明智之策。

但這些宏大安排不過是徹底改造羅馬的初步策略,他的各方面計劃均已制定妥當:建造一所元老院新會堂,一座壯觀的新商場,一家與龐培劇院相匹敵的新劇院,一個拉丁文和希臘文的公共圖書館——效仿亞歷山大城近期被毀的圖書館,來打造羅馬首個此類圖書館,最後還有一座瑪斯(mars)廟——其富麗堂皇要超過迄今為止所有的廟宇。愷撒還有一個精妙絕倫的想法,首先經彭甸沼地(pomptinemarshes)建造運河,水流排放至特臘契納(tarracina);其次改造臺伯河的下游河道,使其自當時的莫列橋(pontemolle)起,中途不流經梵蒂岡場(campusvaticanus)與戰神廣場(campusmartius)之間,而是繞過梵蒂岡場和雅尼庫魯山(janiculum),引流至奧斯提亞港(ostia)——把該地的不良停泊狀況改造為適當的人工港。倘若這一宏偉藍圖能夠實現,那麼一方面首都的勁敵——附近的空氣汙染——將會得到治理,另一方面人工港從梵蒂岡場轉移至臺伯河左岸代替戰神廣場後,戰神廣場的寬闊土地便可供公共和私人建築使用,故而首都極其有限的建築空間將會空前擴大。這樣一來,一直以來首都深感缺乏的安全海港也有了著落。這樣看來,這位皇帝意欲轉山易河,冒險與大自然抗衡。

然而,羅馬城雖在這種新秩序下獲得了更多的舒適和壯麗,但如上文所述,它卻因為這一變動永遠失去了政治上的至尊地位。隨著時間的流逝,羅馬國與羅馬城合二為一的想法逐漸被人們視作悖理的妄言,但這條準則早已與羅馬共和的本質密不可分,只要共和不滅,這條準則也不會消亡。也只有在愷撒的新帝國裡,除一些法律擬製外,這條準則的其他內容全部被廢除了,且法律上首都民社與其他自治市地位同等。實際上愷撒在這裡與在他處無異,照樣盡心竭力地進行整頓,而且冠以正式恰當的名稱。此外,他還發布了義大利自治市法,並將其應用於首都和其他城市民社,毋庸置疑,此舉乃愷撒有意為之。此處補充一點,正因為羅馬作為首都而言缺乏生活的共性,所以大體說來,帝國時代羅馬城的地位甚至低於其他自治市。共和時期的羅馬城乃匪徒聚集之地,但也是一國之都。君政時期的羅馬城雖以三大洲的輝煌為榮,在滿目的黃金和雲石中閃耀,但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國家內部不過是一座與貧民窟相連的皇室宮殿,換言之,就是個難以避免的邪物。

義大利義大利農業

目前在首都,唯一的目標就是借警察和律令大規模剷除明顯的惡弊,但挽救深度混亂的義大利經濟仍然任重而道遠。根本的禍患(上文已詳述)便是農業人口的消失和商業人口的非正常增長以及隨之帶來的無盡的禍患。想必讀者不會忘記義大利的農業狀況,儘管曾殷切地嘗試查明小地產的消亡原因,但除了亞平寧山和阿布魯奇山的谷地之外,在義大利的任何區域,農業經濟都已不再是當地的主流經濟模式。田莊經營管理方面,曾經談及的加圖系統和瓦羅描述的系統並無差異,只是後者把羅馬時代城市生活中優劣參半的發展軌跡展示了出來。瓦羅說:「昔日田莊的穀倉大於莊主住宅,現今卻截然相反了。」圖斯庫魯姆(tusculum)和提布林(tibur)以及特臘契納和貝亞(baiae)沿海區域,昔日都是拉丁和義大利農民播種收穫的地方,而今羅馬貴族一幢幢富麗堂皇的別墅卻在此處拔地而起,其中部分別墅連同其圍地和引水渠,保護飼養河海魚類的淡水池和鹹水池,蝸牛和蛞蝓的培養所,野兔、家兔、牧鹿、牝鹿和野豬的獸圈,以及足以容納仙鶴、孔雀的鳥屋等用地,幾乎佔據了一座中等城鎮。但大城市的奢侈卻能令眾多勤勉的工人致富,這遠比慈善事業提供的救濟更有效。當然,普遍認為貴族的鳥屋和魚池確實是一種奢靡的嗜好,但這種經營模式已經得到了廣泛和深度的發展,比如一座鴿棚裡的現貨,據估計價值達十萬塞斯特斯。當時已經湧現了系統的施肥法,因此鳥屋的肥料成為了農業的重要需求品。一位鳥商可一次性供應五千只田鶇——當然他們懂得如何飼養這種鳥,每隻賣價三第納爾,一位養魚戶也能一次提供兩千尾海鰻,盧奇烏斯·盧庫勒斯留下的魚類也賣了四萬塞斯特斯。可想而知,在這種情形下,誰若能勤勞明智地抓住機遇從事這種職業,誰就能以小投資換取大收益。當時的一位小型蜜蜂養殖者,每年平均賣出至少一萬塞斯特斯的蜂蜜,而這些蜂蜜竟產自法勒裡(falerii)附近不過一英畝的花園。果樹種植者間的競爭更為激烈,以至於在高雅的別墅裡,鑲嵌雲石的水果室常常同時佈置為餐廳,有時還把買來的優質水果陳列起來作為自家產物。也正是在此期間,小亞細亞的櫻桃樹和其他外國果樹首次在義大利果園種植。拉丁姆和坎帕尼亞的菜園、玫瑰和紫羅蘭花壇產量豐富,神聖路的「美味市場」(forumcupedinis)常擺著水果、蜂蜜和花冠來售賣,這些都在首都生活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一般而言,莊園經營其實是種植園式的經營,在經濟上已經達到登峰造極的狀態。列蒂谷地(valleyofrieti)、福奇諾湖(fucinelake)周圍區域、利里斯河(liris)和沃爾圖諾河(volturnus)各區域以及義大利中部地區的農業發展已經極為繁榮。甚至工業中某些適宜與奴隸制田莊經營合辦的分支領域,都被智慧的田主兼辦起來,在有利形勢下,田莊內還建造了旅館、織布廠和磚瓦廠。特別是義大利酒和油的生產商不僅供應國內市場,還大量出口海外。當時一本紀實的專著曾把義大利形象地比作一個大果園。還有一位詩人描繪了自己家鄉的美麗景象:這裡有水量充沛的草地、生長茂盛的玉米地、橄欖樹圍起的景色怡人的葡萄山,田野裡的「裝飾」一笑百媚生,把俊俏可愛的花園擁入懷中,周圍長滿了花環似的果樹——這種描寫顯然是每天展現在詩人眼前的真實場景,令我們有幸徜徉在托斯卡納(tuscany)和特拉·底·拉沃羅(terradilavoro)的繁榮景象中,恍如身臨其境。由於前文提及的原因,畜牧業在逐步向義大利南部和東南部擴充套件,從各方面看,這都是一種退步,但卻也一定程度上追隨了農業的總體進步。例如在改良育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種驢可以賣到六萬或十萬塞斯特斯,甚至有的竟賣到四十萬塞斯特斯。在此期間,義大利農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人類智慧的普遍發展以及資金的豐富充盈,令農業產量愈加豐富,其欣慰可喜的結果迥非昔日小農經濟所能及。這種農業經營模式已遠播海外,義大利農業家開始轉向利用省內的大片土地,廣泛飼養牛畜,種植穀類。

金融業

田莊經濟的非正常繁榮是如何建立在犧牲小型農業者基礎上的呢?與其並行的金融業達到了何種規模?與猶太人競爭的義大利商人是如何進駐帝國各省和屬國的呢?全部資金又是如何最終流入羅馬的呢?這些問題還須加以說明。我們在此指出一個事實:當時首都金融市場中的正規利率為百分之六,表明這裡的貨幣比古代其他地方貨幣的平均價值還要低一倍。

社會不均衡

這種經濟制度在農業和商業上都以資金累積和投機事業為基礎,導致財富分配嚴重不均衡。這句慣用、濫用的習語「由百萬富翁和乞丐組成的國家」,用來描繪共和末期的羅馬再貼切不過了。或許沒有任何地方能如羅馬一般,將奴隸國度的本質詮釋得如此淋漓盡致,即公私交際的基本原則是:靠奴隸勞動獲益的富人受眾人尊敬,而靠自己的雙手勞作的窮人卻受人鄙夷。這裡沒有所謂的真正意義的中等階級,因為這個階級確實無法存在於發達的奴隸制國家。有些看似或某種程度上是中等階級的人,實際卻是富有的實業家和地主,其中不乏素質低下或修養高尚之人,卻個個都知足常樂,滿足於自己的活動範圍,遠離公眾生活。

實業家中有大量脫籍人和部分暴發戶,他們經常渾渾噩噩、佯裝貴族,真正的智者並不多見。他們中的模範人物蒂烏斯·龐波尼烏斯·阿提庫斯(tituspomponiusatticus),常見於當時的記載中。他通過義大利和伊庇魯斯經營的大型田莊農業,以及分支遍佈義大利、希臘、馬其頓和小亞細亞的金融業,獲得了大量收益。但同時他依舊是位單純的實業家,抵制誘惑未曾去謀取一官半職或與國家合作金融業務。他不貪不吝,也沒有沾染當時揮霍奢侈的習氣,比如他每天的膳食費僅一百塞斯特斯。他滿足於自己舒適的生活,沉浸於城市和鄉村多姿多彩的生活中,享受著羅馬和希臘上流社會的交際樂趣,醉心於文學和藝術帶來的快樂。

義大利的舊式地主數目眾多,基礎雄厚。曾有一位名為賽克斯圖斯·洛奇烏斯(sextusroscius)的人,在羅馬紀元673年即西元前81年放逐期間被殺害,當時的文學作品還曾描寫過他,給世人留下一個這樣的鄉村貴族(paterfamiliasrusticanus)形象:他持有約計六百萬塞斯特斯的資產,基本投在了他的十三處田莊上。在田莊經營上,他都是親力親為、熱情飽滿,把田莊打理得井井有條。他很少或者可以說從不去首都,但有朝一日倘若他確實去了首都,那麼他的村野風度勢必會與世故圓滑的元老形成鮮明對比,正如他那數不盡的粗笨的農奴與首都彬彬有禮的家奴有著天壤之別。比起深受世界主義薰陶的貴族界和四海為家、居無定所的商人階級,這些地主和基本由他們主宰的「鄉村市鎮」(municipiarusticana),不但儲存了祖先純樸高尚的語言,還延續了前輩的紀律和習俗。地主階級被視作民族的未來,投機者掙得家產後,希望能躋身國內名人之列,於是便買一處田莊,即使自己無法成為鄉紳,也會把兒子按鄉紳的標準來培養。我們可以在政治民族運動和文學萌芽時期發現地主階級的痕跡,擁有反抗新君政最大力量的愛國反對黨,正是源於地主階級,瓦羅、盧克萊修(lucretius)、卡圖盧斯(catullus)也都來自地主階級。沒有任何著作能如西塞羅《論法律》(delegibus)第二卷典雅的阿爾皮努姆引言一般,把地主生活的激情與活力描寫得如此鮮明——在這位作者空虛而冗長的著作中,這段引言猶如沙漠中的一片綠洲。

窮人

有修養的商人階級和充滿活力的地主階級,不幸被淹沒在乞丐和貴族界這兩個可以改變社會風氣的階級中。我們沒有統計資料來精確地展現當時貧富人群的相對數量,但我們可以借用五十年前的一位羅馬政治家的言論——羅馬公民中擁有穩定財富的人數不及兩千。自此以後,公民團體已大不同以往,但貧富差距與以往持平。大批民眾蜂擁去領取配糧或從軍的事實,也充分說明了貧困人口的劇增。當代一位作家證實了相應的財富增長,談及馬略時期的情形時,他稱價值兩百萬塞斯特斯的田產為「時下的財富」,我們所發現的有關個人財富的言論也得出了相同的結論。富甲一方的盧奇烏斯·多米提烏斯·阿亨巴布斯(luciusdomitiusahenobarbus),曾允諾從他的個人財產中為兩千名士兵人均分配四尤格土地。龐培的田產共計價值七千萬塞斯特斯,演員埃索普(aesopus)的田產價值兩千萬塞斯特斯,首富馬爾庫斯·克拉蘇(marcuscrassus)起家時就已經持有七百萬塞斯特斯,離世時,他把大量財產捐給人民後,竟還有一億七千萬塞斯特斯。

貧富間的劇烈差距源自經濟和道德中質同行異的混亂與敗壞。如果普通民眾僅依賴政府救濟才能免於餓死,那麼沉溺於乞丐的懶惰和享樂中的人們,所要承受的乞丐之困苦也是一種必然結果,當然兩者間也是互相影響的。羅馬平民寧可在劇院發呆也懶得工作,酒館和妓院卻門庭若市,生意紅火,以致民魁為了一己私利,特意去拉攏這些行業的老闆歸附他們。角鬥比賽深刻揭露且助長了古代世界最不堪的道德敗壞,但在當時角鬥賽卻達到了鼎盛狀態,連賣節目單都成為了厚利的行業。但當時人們採用一種可怕的新方式,即戰敗者的生死不取決於角鬥規則和戰勝者的意志,而取決於觀眾的臆想,戰勝者根據觀眾指示饒恕或殺死對手。隨著角鬥業的市值驟增,自由的價值卻大幅下降了,當時戰場上極缺乏的無懼無畏和勇於鬥爭的精神,竟普遍存在於角鬥場隊伍中,且被視為角鬥的必要規則,每一位角鬥士都能做到一聲不吭地忍受刀劍穿身,毫不退縮,連自由人也常為了餬口和工錢把自己賣給承辦者做角鬥奴隸。羅馬紀元五世紀的平民也曾忍飢挨餓,但他們卻未曾出賣自由。那時的法學專家更不屑於借粗暴的法律秘訣,把角鬥奴隸這種傷風敗俗、違反法律的合同——「如果承辦方的角鬥規則需要,就允許自己毫無抵抗地被鎖住、鞭打、燒傷、殺害」——視為合法且可控告的合同。

奢靡浪費

雖然貴族界尚未出現類似的事,但本質上講,貴族也沒什麼兩樣,更談不上良好。但貴族卻與無產者爭相不作為,如果無產者在街道上逍遙自在,貴族便舒服地躺在床上直到日上三竿。

這裡盛行著無限度又沒雅趣的奢靡浪費。政治和劇院中都存在大肆浪費的現象,當然他們也會因此而貪腐墮落。人們用驚人的高價購買執政官職——羅馬紀元700年即西元前54年夏季,單是初次的投票表決就須支付一千萬塞斯特斯,愚妄而奢侈的裝飾毀了雅緻之人看戲的雅緻。羅馬城的房租竟比鄉鎮城市平均高出四倍之多,城內的一所住宅曾賣到一億五千萬塞斯特斯的天價。蘇拉離世之際,馬爾庫斯·雷必達(marcuslepidus)(羅馬紀元676年即西元前78年的執政官)的住宅堪稱羅馬之最,但在短短三十年後,竟連羅馬宮殿的前一百名都排不上號。前文已經提及在別墅上的鋪張浪費,曾有人花四百萬買一套別墅,魚池是其主要價值所在。現在真正的貴族至少都有兩套別墅,一套在首都附近的薩賓山或阿爾巴山,另一套位於坎帕尼亞浴場附近,可能的話,還有一個緊靠羅馬城門外的花園。比別墅宮殿更荒唐的是陵墓建築,此類陵墓至今仍有幾座尚存於世,這也證明羅馬富人為彰顯其地位不知用了多少砌石來壘成建築。嗜好養狗馴馬之人也不在少數,一匹駿馬賣價兩萬四千塞斯特斯也是常有的事。他們講究木料優質的傢俱——一張非洲柏木桌就賣價一百萬塞斯特斯。他們喜歡紫色或透明紗料的衣服,常常在鏡子前把衣服褶皺處整理得美觀得體,據說演說家霍騰西烏斯(hortensius)曾因同僚在人群中擠皺了他的衣服而以傷害罪起訴這位同僚。他們醉心寶石和珍珠,也正是在這一時期,珠寶開始代替昔日更為美麗雅緻的金飾。龐培戰勝米特拉達特斯(mithradates)之際,出現了全由珍珠製作的勝利者塑像,餐廳的沙發和傢俱都鑲嵌了銀邊,連廚房的器皿都是銀造的,這一切都變得完全野蠻化了。與此類似,當代的收藏家竟從舊銀盃上取下精緻的獎牌,再將其鑲嵌於金器上。旅行中也不乏奢侈浪費之狀,西塞羅曾告訴我們有關西西里一位省長之事,他說:「省長旅行時都是選擇初春時節,絕非寒冬臘月,此處的春並非日曆上所載之春,而是玫瑰盛開的季節。按照比提尼亞王的慣例,他出行時可乘坐八抬大轎,頭戴花環,頸佩花圈,坐在玫瑰花葉裝飾的馬爾達紗軟墊上,時不時聞聞那芝麻點細布縫製的玫瑰花香囊,有時甚至會讓轎伕直接把自己抬至寢室。」

飲食奢侈

但奢侈之風最為興盛之處當屬飲食奢侈,整棟別墅的佈局和生活終歸都與飲食相關。冬季和夏季各配有不同的餐廳,不僅如此,而且畫廊、果室、鳥屋以及鹿園、月臺等處均可擺設宴席,預定好的「俄爾浦斯」(orpheus)宴席戲服盛裝出場,隨著他的喇叭聲響起,訓練有素的牝鹿和野豬便應聲趕來。他們雖用心掩飾這一切,卻也不忘現實。不僅廚師學過烹飪法,連主人自己也廚藝了得,常常指導廚師做飯。相比海魚和牡蠣,烤肉略有幾分黯然失色,如今的義大利河魚基本上不了盛宴的檯面,佳餚與美酒竟也被視作下等品。現在就連在人民節慶中,除了義大利法勒裡酒以外,還供應三種外國酒——西西里酒、勒斯博斯(lesbian)酒和開俄斯(chian)酒,而三十年前,即使在盛宴中也只是將希臘酒分予在座之人便足夠了,演說家霍騰西烏斯家中酒窖竟存有一萬瓶外國酒。難怪義大利的葡萄種植者開始抱怨產自希臘島的葡萄酒的競爭力。博物學家雖熱心於在海、陸上搜集新的動植物,但其熱情度遠不及蒐羅當日烹飪新品的美食家。宴會後,賓客服一劑催吐藥,以避免眼前品類繁多的美食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這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所有荒淫之事逐步惡化、系統化,因而有了專門的教師開始教習貴家子弟罪惡的理論和實踐。

債務

我們無須再細說這種複雜而單調的混亂景象,更不必細說其實羅馬人在這方面並非首創,他們只是在愚蠢地誇大模仿希臘—亞細亞的奢靡之狀。布盧託(plutos)和克羅諾斯(kronos)理所當然地吞噬著他們的兒女,貴族為滿足慾望,競相爭奪這些大都毫無價值的物品,必然導致物價上漲,隨波逐流的人們手中握有的鉅額財產不久也隨之煙消雲散了,甚至有人迫於聲望利益而去做不得已之事,最後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繼承的穩固財產被快速地消耗殆盡。例如,執政官的選舉運動便是名門望族走向敗落的常路,可以說,賽會、宏偉建築以及其他一切追求愉快卻昂貴之事都是他們通向敗落的路徑。當時雖擁有堪比王侯的財產,他們卻也揹負了高於其財產的鉅額債務。羅馬紀元692年即西元前62年前後,愷撒的債務在減去其資產前提下,竟高達兩千五百萬塞斯特斯;馬爾庫斯·安東尼二十四歲時就已經欠債六百萬塞斯特斯,十四年後,竟達到了四億塞斯特斯;庫里奧也欠債六千萬塞斯特斯,米洛爾欠七千萬塞斯特斯。

羅馬貴族界的大肆浪費如何徹頭徹尾地依賴貸款,有事實為證:一次由於競選執政官人員的陸續借貸,羅馬當時的借貸月息竟由百分之四漲到了百分之八。無力還債者常常想盡一切辦法拖欠債款,很少有人在期限內參與債主商會或清理債務。他們非但不會變賣財產,尤其是田產,反而會繼續借債佯裝富豪,最終加速破產。清理結果與米洛的相似,債主所得只有他們清算數額前的百分之四。在這種由殷富到破產的急速轉變和系統化的騙局中,獲利最多者當屬冷靜的銀行家,他們懂得什麼時候應予以放貸、什麼時候該拒絕貸款。如此一來,債務人和債主的關係基本又回到了羅馬紀元五世紀期間社會危機最嚴重時的樣子。有名無實的地主彷彿成了債主的衣食之主,欠債人的地位猶如債主的僕人,卑賤得像脫籍人一樣跟隨在債主的侍從隊伍中,其中更有元老院的位高權重之人,竟也按照債主吩咐進行發言和投票。也有人打算向財產宣戰,不是以恐嚇手段恫嚇債主,就是借作亂和內戰剷除債主。克拉蘇的勢力形成與這些關係有關,他們中的秦納,當然還有喀提林、科利烏斯(coelius)、多拉貝拉等人曾帶頭髮起暴動,此類暴動都打著「清賬」的旗號,與百年前震驚希臘的有產者與無產者的戰爭十分相像。這種腐敗經濟的本質下,任何財政或政治危機都有可能引發極其可怕的戰亂,更不用提一些常見現象,如資金流失、地產急劇貶值、無數人破產、普遍無力還債等——這些現象出現於內戰期間,一如曾經的同盟戰爭和米特拉達特斯戰爭期間的狀況。

道德敗壞

不言而喻,在這種情形下,道德和家庭生活在社會的各個階層都不再是主流思潮,貧窮竟成了唯一的一種奇恥大辱、罪大惡極。為了錢,政客可以出賣祖國,公民放棄自由;為了錢,官位和陪審員的投票權都可以拿來賣;為了錢,貴婦甘願賣身為妓。偽造檔案、背信棄義之事時有發生,當代的一位詩人曾稱誓言為「債務的石膏」。人們忘記了誠信為何物,拒收賄賂者竟被視作私人仇敵而非正直之人。奧盧斯·克倫提烏斯(auluscluentius)一案向我們展現了一幅駭人的畫面,即義大利某個城市和鄉鎮最具名望之家,呈現出駭人聽聞、傷天害理的罪惡嘴臉——古往今來各國的犯罪統計罕有其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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