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的自治制度
最後,就算獨立的羅馬自治制度不是蘇拉首創,至少它也在蘇拉時期得到了發展。將城邦作為一個附屬的政治體有組織地併入較高的國家中,在古代這原本是個陌生的想法。東方的專制政體對於城邦共和國這個詞的嚴格意義一無所知,而在希臘—義大利世界,城市和國家這兩個詞在各地都出現必然的重合。就此而論,開始,無論在希臘還是在義大利都沒有合適的自治制度。尤其是羅馬的政體以其特有的固執擁護這個理念,維持著一致性。甚至在6世紀,義大利的附屬城邦為了維持自治政體,要麼組成形式上有主權的非公民國,要麼已經取得羅馬公民權,雖然可以組建屬於自己的共同體但卻被剝奪適當的自治權,所以一切公民殖民地和公民自治市,甚至連司法和建築業都交由羅馬法務官和監察官負責。羅馬最多允許一位由羅馬任命的代理法務官,把一些迫在眉睫的案件當場解決。各行省也是類似的處理方法,只是由總督取代了首都的當權者。自由市即形式上自主的城鎮,在這裡由自治官員按照當地的法令行使民事和刑事的司法權。除非受到特權的阻撓,每個羅馬人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可以要求將他的案件交由義大利法官按照義大利法律來審判。對於普通的行省而言,羅馬總督是唯一正規的司法權威,由他負責指導一切的司法程式。在西西里,如果被告是一位西西里人就是個大問題,總督將要受到行省法律的約束,需要委派一名當地的陪審員按照當地的習慣來做出裁決。在大多數行省,這種情況好像都取決於負責官員的個人喜好。
在7世紀,這種羅馬城邦的公共生活集中於羅馬的絕對集權化被拋棄,至少在義大利是如此。現在,義大利成了一個單獨的城邦,領土從阿努斯和盧比孔至西西里海峽,需要在這個較大的團體內建設一些較小的城邦,所以義大利組建成了具有完全公民權的城邦,有時面積較大具有威脅性的地區,只要未曾被分割,就會被分割成幾個小點的城區。這些具有完全公民權的新城邦,其地位介於迄今為止的同盟國和按照舊法屬於羅馬城邦一部分這兩種情況之間。它們一般是以此前具有形式獨立性的拉丁城邦的政體為基礎,其政體的原則類似於羅馬,是羅馬貴族執政官城邦。只是要注意,相同的機構在自治市的名稱要與首都即國家的名稱不同,或使用次級名稱。公民大會居於最高地位,具有頒佈自治市法令和任命自治市官員的特權,自治市的百人會議相當於羅馬的元老院。
司法職能由四名官員執行,兩名常設法官相當於兩名執政官,兩名市場法官相當於高階市政官。監察官的職能像羅馬一樣,每五年重選一次,表面看來其主要職責就是監督公共建築,由城邦最高階官員擔任,通常名為「兩頭統治」(duumviri),這樣便擁有一個與眾不同的稱號「擁有監察權或五年任職權」的兩頭統治。市政基金由兩位財務官管理。宗教事務主要是由最早的拉丁體制中的兩家學院負責,為市祭司和占卜師。
自治市與國家的關係
關於二級政治體與一級政治體國家之間的關係,一般而言,前者和後者一樣,擁有完全的政治特權,所以,市法令和市官員權力對市公民具有約束性,正如人民法令和執政官權力對羅馬人具有約束性。總而言之,這讓國家機關和市政機關協調合作實施權力。例如,二者均有定價和徵稅權,所以任何自治市都不會考慮羅馬的定價和徵稅,反之亦然。公共建築可以由羅馬官員在義大利各地建設,也可以由自治市管理部門可以在本地區建設,其他亦然。遇到二者相牴觸時,城邦當然服從國家,人民法令取代市政法令。可能正式的劃分職能只出現於司法部門,這裡如果實行純粹的平行制會導致極大的混亂。所有死罪的刑事訴訟以及由主管官員獨立受理的棘手的民事訴訟,都留給首都的法庭和陪審員負責,義大利的市法庭只受理不太複雜和不太緊急的小訴訟。
自治市的產生
關於義大利自治制度的起源並沒有過記載。它的萌芽可能要追溯到6世紀末期所確立的大公民殖民地的特殊章程。公民殖民地和公民自治市本身區別不大,但至少幾點形式上的區別顯示了,實際上,在那時出現於拉丁的新公民殖民地在國家法律中的地位比更早出現的公民自治市要更優越,這種優勢肯定只能是近似於拉丁的自治政體,諸如後來屬於一切的公民殖民地和公民自治市。首次被明確考證的新組織出現在革命性的殖民地卡普亞。毫無疑問,同盟戰爭讓一直以來擁有自主權的所有義大利城鎮必須重組,首次推行公民城邦。至於首先做出詳細規定的是尤利安法律還是羅馬紀元668年即前86年的監察官或蘇拉所規定則無法確定:把監察官的職能移交給兩位執政官似乎確實類似於用蘇拉的法令代替監察官法令。無論如何,這種被引入隸屬於國家的自治政體是蘇拉時期和羅馬國普通生活中最引人關注的重大事件。當然古代很難將城市嵌入國家,就像要發展一套屬於自己的典型政府和其他現代國家生活的大原則,但是它將政治發展到了盈滿則虧的限度,尤其是羅馬,在各方面都站在了新舊精神世界的分割線上。在蘇拉的政體裡,一方面,羅馬共和國的公民大會和城邦特色幾乎淪為無意義的擺設,另一方面,維持國家的城邦已經完全發展成義大利的自治市。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名無疑反映了一半的事實,最後這個自由共和政體實施了代議制,國家的理念也是建立在自治市的基礎之上。
各行省的市政系統並未因此而發生改變,非自由市的市政當局除去特例外,仍然侷限於行政和警察以及羅馬當局不願插手的司法。
蘇拉整頓反對派官員
這就是盧西烏斯·科爾內利烏斯·蘇拉賦予羅馬共和國的政體。元老院和騎士團、公民和無產階級、義大利人和外省人都按照統治者的指示接受了,即使難免有怨言,至少也沒有反抗,而蘇拉的部下則不然。羅馬軍隊的性質完全改變了。在努曼提亞圍城戰中,他們毫無戰鬥力,但經過馬略的改革後,他們當然變得更加厲兵秣馬,更具軍事化用途,但同時從一支公民軍隊轉變成一群僱傭兵,根本不會效忠於國家,只會向博得他們好感的軍官盡忠。軍隊精神層面的完全變革在內戰中得到了可怕的證實:有六名將領死在了自己計程車兵手中,他們是阿爾比烏斯、加圖、魯弗斯、弗拉庫斯、秦納和蓋烏斯·卡波。迄今為止,只有蘇拉能掌控住這群危險人物,事實上只因為他讓這些人可以肆意妄為,而此前還未有羅馬軍官這樣做過。如果我們因此而責備他破壞了古老的軍紀,這種譴責不無道理可也有失公允。作為一位僱傭兵的領頭人,他確實是第一位能夠履行其軍事和政治任務的羅馬官員。他擁有軍事獨裁權並不是為了讓國家服從於軍隊,而是為了迫使國家中的一切尤其是軍隊和軍官,再次屈從於民權。當這事昭顯出來時,他的部下里便出現了反對聲。寡頭黨可以被其他市民們尊為僭主,而這些將領用他們的劍推翻了元老院,現在召喚他們去服從的正是元老院,這似乎讓人無法忍受。反抗新秩序的正是蘇拉最信任的兩位軍官。蘇拉派遣格涅烏斯·龐培攻打西西里和非洲,並將他選為自己的女婿。任務完成後,元老院下令讓龐培解散軍隊,他沒有服從,差不多算是公開叛亂。
昆圖斯·奧菲拉所堅守的普萊奈斯特,是最艱苦的戰役,並帶來了最後的勝利,而他也公然違反新頒佈的法令,沒有擔任下級官員便成為執政官的候選人。對於龐培,他即使不是誠心實意的和解,至少也做出了妥協。蘇拉非常瞭解這個人並不怕他,也沒有憎恨龐培當著他的面直言人們更關注朝陽而非落日,還給予了這位自負的年輕人一心所向往的虛榮。如果在此蘇拉表現出來他的寬宏大量,那麼在另一處則顯示出他不允許自己的下屬利用他。當奧菲拉一擔任非法候選人時,蘇拉就在公共市場將他處死,隨後便向聚集的公民解釋此事是他的指令以及這樣做的原因。如此一來,官員們明目張膽地反對新法令的行為肯定就暫時沉寂了,但反抗依然存在,並揚言這次的事蘇拉不會再做一次。
重建政令
還有一件事,可能是所有事情中最難的:就是把異常事態帶回到新舊法律所規定的道路上。因為蘇拉一直都將這視為最終目標,所以進行起來很方便。雖然瓦勒裡安法賦予了他絕對的權威,讓他的每項法令都具有法律的強制性,然而他只在措施上利用了自己的特權。這些措施具有暫時的重要性,無法讓元老院和公民妥協而參與進來,尤其是剝奪人權。
統治者蘇拉辭職
通常,他今後所規定的法令就是他自己所遵守的。我們讀到現存的關於財務官的法律,曾向人民進行諮詢,其他法律如禁奢令(sumptuarylaw)和關於沒收土地的法律也證實了這一點。同樣,在更重要的行政事務上,他會事先向元老院諮詢,如派遣和撤回非洲軍隊以及授予特許城鎮。依此精神,蘇拉甚至在羅馬紀元673年即前81年通過選舉產生執政官,這樣至少可以避免攝政時期官方任命的惡習。然而攝政者仍然具有絕對的權威,他指導選舉以便讓次要人物當選,但在隨後的羅馬紀元674年即前80年,蘇拉恢復普通法的全部效力,作為執政官與他的夥伴昆圖斯·梅特路斯共同管理國家,保留攝政權但允許暫時停止。他深知繼續實行軍事獨裁對他自己的體系多麼危險。當新的事態好像站穩了腳跟,雖然很多事情尤其是殖民地事務仍然有待解決,但最大最重要的新安排已經完成。羅馬紀元675年即前79年,蘇拉實行自由選舉,雖然執政官與他的法令不符但拒絕重選。不久,新的執政官普布利烏斯·塞爾維利烏斯和阿皮烏斯·克勞狄烏斯上任後,蘇拉辭去了攝政職位。迄今為止,這個男人可以隨意處置上百人的生命和財產,只要他點頭,無數的人頭都將落地。羅馬的每條街道、義大利的每個城邦都住著他的死敵。他的旁邊沒有一個同行的夥伴,甚至沒有一個固定黨派的支援,卻能將這個觸犯千萬人利益和想法的國家改組工作進行到底。當這個男人出現在首都的廣場,自願宣佈放棄大權,解散他的軍隊,遣散他的扈從,向擁擠的人群宣佈任何人想要找他算賬都可以直說。這些甚至讓最冷酷無情的人都為之感動,所有的人都沉默了。蘇拉走下講臺,只是在朋友的陪伴下徒步走回居住地,他所穿過的人群正是八年前剷平他房屋的群眾。
蘇拉的性格
後世並未公正地評價蘇拉本人及他整頓國家的工作,因為人們確實不會公正地評判反抗時代潮流的人物。事實上,蘇拉是歷史上最了不起的人物,甚至可以說是一種獨一無二的現象級人物。他是多血質的身心,藍色的眼睛,白皙的皮膚,雖然這個英俊的人目光敏銳,但面色非常蒼白而且一激動就會變得緋紅。對於這個國家而言,他似乎並非註定要比他的先祖更重要,他的高曾祖父普布利烏斯·科爾內利烏斯·魯菲努斯(曾於羅馬紀元464年即前290和羅馬紀元477年即前277年擔任執政官)就曾是最負盛名的將軍,也是皮洛士時期最愛炫耀的人物。蘇拉只是渴望平靜地享受生活。在當時不甚富裕的家庭,也是在如此有教養的奢華中培養著舉止文雅的人。在希臘的優雅和羅馬的富有相結合的保證下,蘇拉迅速擁有了一切給予人快感和智力的享受。在貴族的沙龍里,他是一位受人歡迎、讓人愉快的朋友;在軍營裡,他是一個友好的同伴;他所相識的人,無論貴賤都認為他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朋友,會在需要時伸出援手,給予陷入困境的朋友黃金比給予殷實的債主更快樂。他熱衷飲酒更愛美色,甚至在晚年不攝政時,一天工作完畢後還會入座飲酒。他的所有本性都富有一種諷刺意味或者說是滑稽。甚至在他攝政時,在公開拍賣被剝奪者的財產時,有人交給他一份自己所寫的令人生厭的頌詞,蘇拉令人從掠奪物中送給他一份,只要他承諾再也不對蘇拉歌功頌德。當他向公民講述處死奧菲拉的正當理由時,卻向人們講述《鄉下人和蝨子》的寓言。他喜歡有戲子陪伴左右,不但與昆圖斯·羅斯庫斯同桌飲酒——這位是羅馬的達爾瑪——而且還與比這人更低階的演員飲酒。其實,他自己就唱得不賴,甚至寫了部鬧劇在自己的宴會上表演,然而,流連於酒宴中他卻並未喪失身體和精神的強健。晚年,在鄉間休閒度日時,他仍然熱愛打獵,並從戰敗國雅典帶回書籍著作,這足以證明他對閱讀擁有著濃厚的興趣。他更反感羅馬的風氣特色。羅馬的貴族喜歡在希臘人面前表現出傲慢自大,或者是狹隘的大人物的狂妄自大,而蘇拉卻不會這樣。相反,他直率幽默,在希臘城便會穿著希臘服,而他的很多同胞卻會恥於這樣做,或者讓他的貴族夥伴在比賽中親自駕馭戰車。他不是半愛國半自私的人,在那個自由政體的國家,每個有才華的青年都進入了政界,他也曾如此嚮往,但他徘徊於酩酊大醉和過度清醒中,幻想很快就消失了。在這個完全由偶然性主宰的世界裡,一個人若要追求什麼,他們努力的唯一目標只是一個機會而已,所以在蘇拉看來,期望和努力可能都是愚蠢的。他也會隨波逐流,沉迷於疑惑和迷信之中。他怪異的輕信不是像馬略那種出錢請祭司來占卜然後由此決定行為的迷信,也不是對命運抱有消極信念的狂熱教徒,而是一種荒謬的信念。一個人完全不相信事物之間相互聯絡的規則時,這種信念就會出現在他的身上,這是幸運者的迷信,自認為被命運所青睞,每投必中。在實際問題中,蘇拉清楚地知道如何用諷刺的方式滿足宗教的要求。當他用盡希臘神廟的財寶時,一個人永遠也不會失敗,因為神會自行將他的金庫裝滿。當神諭的祭司說他們不敢應他的要求將財寶交出,因為當他們觸碰財寶時,神的豎琴發出清晰的聲音。他回答道,現在他們更該樂意交出財寶,因為顯然神已經同意了他的想法。他還是樂於將自己稱為神所選定的寵兒,尤其是阿佛洛狄特神,直到晚年都是他最崇敬的神。在他的談話和自傳中,常常吹噓自己在夢中和預兆中與不朽之神相互交流。他所擁有的成就讓他比更多的人有權驕傲自滿,然而他卻沒有,讓他驕傲的是一直追隨他的獨一無二的幸運。他常說每次隨心所欲的行為結果總是好於有條不紊的計劃。他最奇怪的一個念頭就是經常說戰場上在他身邊死去的人數為零,這只是幸運兒幼稚的說辭罷了。他已經達到了事業的巔峰,所有同時代的人都位居其下。他認為自己是幸運之神所選派的人物,並給自己冠以「幸運者蘇拉」(sullafelix)的正式稱號,並賜予自己孩子相應的稱號。
蘇拉的政治生涯
蘇拉沒有處心積慮的野心。他太過理智,不會像當時一般的貴族那樣,把將名字載入執政官名冊作為自己一生的目標。他太過冷漠、太過務實,不會主動地改革國家糟糕的結構。他出生於上流社會,便留在了這個撫育他的社交圈,按照慣常的仕途發展。他沒有機會展示自己,把這種勤勉留給了政界中的工蜂。事實上,政界配備充足的就是這種工蜂。因此在羅馬紀元647年即前107年,他擔任財務官職務時,意外來到了非洲蓋烏斯·馬略所在的總部。這位來自首都毫無經驗的時髦人物,並不被舉止野蠻的將軍和他身經百戰的下屬所接受。蘇拉受到這種反應的激勵,有膽識又有才幹的他很快便讓自己成了一個軍事專家。在大膽遠征茅利塔尼亞的過程中,他首次展現出智勇雙全的獨特才能,同輩人形容他是一半是獅子、一半是狐狸的人,而狐狸般的他比獅子般的他更可怕。大家都公認是這位出身名門的優秀青年軍官真正結束了麻煩的努米底亞戰爭,現在他的仕途一片光明。他還參加了辛布里戰爭,在提供物資供應這件艱鉅任務上,他證明了自己擁有出色的組織管理才能。不過,即使是現在,首都安逸的生活比起戰爭甚至是政治來說,對他更具吸引力。蘇拉在一次候選失利後,於羅馬紀元661年即前93年擔任法務官。他所任職的是最無足輕重的行省,而他再一次獲得機遇,首次擊敗了米特拉達特斯國王,首次與強大的阿薩息斯王朝(arsacids)簽訂協議,這也是該國首次受辱。隨之而來的是內戰。第一次主要是依靠蘇拉幫羅馬平定了義大利叛亂,這讓他依靠武力當上了執政官,此外還快速鎮壓了蘇爾皮基烏斯叛亂。命運之神用這位更年輕有為的將領讓老英雄馬略黯淡無光。捉拿朱古達、擊敗米特拉達特斯國王都是馬略求之而不得的事,卻都由下屬蘇拉完成。同盟戰爭中,馬略將軍喪失了榮耀並被罷免,而蘇拉卻建立了自己在軍事上的聲望,並升為執政官。羅馬紀元666年即前88年的革命,同時也是這兩位將軍之間的個人對決,最後以馬略被宣告為非法並逃亡海外而告終。蘇拉出乎預料地成了那時最著名的將領和寡頭政治的保護者。隨後出現了更可怕的新危機——米特拉達特斯戰爭、秦納革命,蘇拉總是福星高照。蘇拉就像一位忙著向敵人開火而不去撲滅自己船上大火的船長,當義大利的革命風起雲湧時,他仍然堅守在亞細亞直到敵人投降。所以,他一制服敵人,便摧毀了無政府的混亂狀態,將首都從窮兇極惡的薩莫奈人和革命黨人的叛亂中解救出來。對於蘇拉而言,回家的那一刻讓他悲喜交加,我們完全可以相信,正如他的回憶錄裡曾寫道,在羅馬度過的第一夜,他徹夜難眠,但他的任務還未完成,他的事業還將更進一步。蘇拉是絕對的獨裁者,不亞於任何國王。他控制了極端的反對黨,廢除了四十年來限制寡頭政治的格拉古憲法,首次迫使資本家和城市無產者與少數黨派對抗,最後當他那擁有軍權的下屬變得傲慢無禮時,他再次讓他們服法,從而鞏固了新法。他建立起比以前更為獨立的寡頭政治,將官員權力作為工具握於手中,負責立法、審判、最高軍事和財政權,讓解放的奴隸成為保衛者,在固定的軍事殖民地組建成軍隊。最後,當工作完成,這位創始人讓位於他人,這位絕對的獨裁者自願再次成為一個普通的元老。在他整個漫長的軍事和政治生涯中,未曾打過敗仗,未曾被迫讓步,未曾被朋友或敵人引入歧途,讓工作能按計劃達到目標。他確實應該感謝他的幸運之星。反覆無常的命運之神唯獨對他始終如一,無論蘇拉要求與否,都樂意將成功和榮耀賦予他,但歷史對他應該比他對自己更公正,必須將他歸在單純的幸運兒之上。
蘇拉和他的功績
我們無意將蘇拉的政體視為如格拉古和凱撒那樣的政治天才之作,裡面沒有蘊含政治才能所創造的任何新想法,事實上其性質正是一種復辟。它最本質的特徵如擔任過財務官才能獲准進入元老院、廢除將元老逐出元老院的監察權、元老院有立法權、將保民官轉變為元老院的工具來限制其統治權、最高官吏的任職期限延長至兩年、兵權從人民選舉的行政長官交給元老級的總督或官吏甚至是新制定的刑法或地方法規,這些都不是蘇拉創制的,只是在此前寡頭政治管理下發展出來的體系,蘇拉僅僅是制定並確立了下來。甚至和蘇拉復辟相聯絡的恐怖行為即剝奪人權和沒收財產——與那西加、波皮利烏斯、奧皮米烏斯、卡皮歐等人的行為相比,這些不是寡頭政治消滅反對派的習慣做法在法律上的體現還能是什麼?關於這一時期的羅馬寡頭政治,除了不斷地進行無情的譴責外,沒有什麼好評論的。就像與此相關的其他事情一樣,蘇拉的政體也要受到全面的譴責。如果我們礙於惡人的聰穎,而給予他們讚美,那麼就是對神聖的歷史犯罪。我們該記住,對於蘇拉的復辟,蘇拉本人所應負的責任遠遠不及羅馬貴族政治本身。幾個世紀以來,羅馬貴族政治由一小團體統治,逐年衰退,遭人怨恨,如此的虛偽和邪惡,都源於貴族階級。蘇拉負責整頓國家,但他並不是一家之主,可以自行處理遭受重創的財產和家人,而只是一個臨時的管理者,忠誠地履行著下達給他的指令。在這種情況下,若將主人的責任歸咎於管理者,則是膚淺而又錯誤的做法。我們過高評價了蘇拉的重要性,更準確地說,我們將這些可怕的殺害、放逐和恢復舊體制看得過於簡單。當一個人意外成為一國領袖,我們將這些視為一個暴君的所作所為。這些以及可怕的復辟都是貴族的行為,用詩人的說法,蘇拉只不過是劊子手的斧頭,在有意識的思想指導下的無意識工具。蘇拉非常完美地完成了任務,事實上是超出了人所能及的範圍,但在設定的範圍內,他的工作不但偉大甚至實用。從未有過任何貴族,像當時的羅馬貴族那樣,日漸腐敗墮落。他們找到了一位像蘇拉這樣甘願揮舞起刀劍和立法者的文筆,而不求權力的人來做他們的保護者。毫無疑問,一個因為公德心而拒絕王權的政客和一個因為厭倦而拋棄權力的政客,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但是,就全無政治的私心而言——當然僅就此點而論——蘇拉應該與華盛頓齊名。
蘇拉政體的價值
蘇拉給貴族階級乃至整個國家所帶來的恩惠,比子孫後代所願意承認的還要多。確實是蘇拉結束了義大利的革命。是以利用高權地方而廢除低權地方的革命,他強迫自己和同黨承認所有的義大利人在法律面前擁有平等的權利。他是整個義大利實現政治統一的真正的最終首創者——這一成果的獲得並未遇到太多困難,沒有出現血流成河的慘況。不過,蘇拉的成就還不止如此。半個多世紀以來,羅馬的勢力日漸衰弱,長期陷於無政府的狀態。因為元老院用格拉古憲法來管理國家就是種無政府行為,秦納和卡波的管理比缺少一個掌權者還要糟糕(這種慘狀最清晰的反映就是一反常態與薩莫奈結成聯盟)。可想而知,所有的政治狀況都完全陷入最動盪、最糟糕、最有害的狀態——這其實就是國家滅亡的開端。我們認為,要不是蘇拉插手亞洲和義大利拯救了羅馬,那麼長期處於動盪不安狀態的羅馬共和國必將土崩瓦解,這並非危言聳聽。誠然,蘇拉的政體和克倫威爾的一樣缺乏永續性,不難看出他所建立的結構並不穩固。我們卻不能忽視,若不是蘇拉就連整個國家建築的根基大概都會被洪流捲走,甚至於就連缺乏穩定性,我們也不能歸咎於蘇拉。政治家只能在他所指定的區域內建設國家。蘇拉做了一位保守派所能做的去挽救這個政體,他自己也預見到當他想要建設一個要塞時,卻不能派遣一支駐軍,寡頭執政者的無權無勢讓所有拯救寡頭政治的願望都徒勞無功。他的政體就像是置於驚濤駭浪之中的臨時堤壩,如果在十多年後,這個與大自然抗衡的建築被沖垮,甚至無法庇護它的城民,我們是無法指責修建者的。政治家那些受到高度稱讚的孤立的改革如亞洲的稅收制度和刑法,則無須被提及,他會立刻考慮到蘇拉短暫的復辟。他會認為羅馬共和國的整頓安排周詳,基本是在困難重重之下實施的,他會將這位羅馬的拯救者和義大利統一的完成者與克倫威爾相提並論。
蘇拉復辟的不道德性和表面性
然而,並非只有政治家才能評判死者,蘇拉自己或者他差使別人的所作所為永遠都無法平息正義人民的憤怒情緒。蘇拉不僅肆無忌憚地用武力建立了他的暴權,還憤世嫉俗般地直呼其名。這種做法徹底冒犯了大量的善良之士,他們更多的是反對這個名而不是這個行,但是,從他冷酷無情的罪行看來,顯然他的道德判斷比他情緒化的罪行更讓人反感:無數次地剝奪權利、懸賞追殺、沒收財產和對違抗命令的下屬用私刑,僅僅用古代文明的政治道德對這些行為進行不溫不火地責備;將罪犯的名字公佈,將他們公開處死;土匪將他們殺死還能得到固定的賞金,這筆錢被登入公共賬簿;沒收的財產就像繳獲敵人的戰利品一樣,被拿到公開市場拍賣;將軍將違抗命令的軍官立刻處死,並當著所有人的面承認此事。這種公然嘲笑人性的行為也是一種政治錯誤,後來的革命就是受到了很多這些行為遺毒的影響。因此,人們對這位剝奪人權的首創者的回憶,甚至到現在也活在其陰影之中。
此外,對於蘇拉需要加以指責的是:他在處理所有重要事務時顯示出堅持不懈的活力;而在處理次要事務,尤其是他的個人私事時則常常受制於多血質的情緒,按照個人好惡來處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他要是真的恨之入骨,就會肆無忌憚地宣洩仇恨,就如對馬略,甚至連無辜者也不放過。他自詡沒人比他更懂得如何回報朋友和敵人。他不屑於利用手握大權的機會來積累鉅額財富。他是羅馬首位專制君主,他所頒佈的關於通姦和奢侈的法律,即刻就證明了那句關於專制主義的格言「君主不受法律的約束」。對這個國家來說,他對自己黨派的寬宏大量比起對自己的縱容更為有害。他的軍紀懶散,雖然一部分是迫於政治處於緊急狀態所制定的,在這種情況下想來是該如此,但危害遠勝於他對同僚的放縱。有時,他的寬容度簡直讓人難以置信:例如囂張的盧西烏斯·穆雷納違抗指令導致戰敗,不但免於處罰,甚至被允許參加凱旋大典;格涅烏斯·龐培行為更加惡劣,卻仍然受到了蘇拉更為盛大的禮遇。大範圍的剝奪人權和沒收財產,這種更為惡劣的暴行可能並不是出自於他的本意,而是一種人性的冷漠,但對於身處其位的他而言確實讓人無法原諒。蘇拉生來就精力充沛而又性格冷漠,無怪乎他有時寬容得讓人難以置信,有時又苛刻得無人可以阻撓。人們無數次地重複,蘇拉在當權之前是個溫良之士,但執政後就成了一個殘暴的君主,這種說法有些自相矛盾。如果他當政後就一反常態,與早先的溫文爾雅判若兩人,那麼不如說是他在寬恕和懲罰時都是一如既往的冷漠。他的所有政治行動都充滿著半諷刺性的輕率。這位勝利者好像總是認為勝利本身毫無價值,正像他喜歡將自己的勝利歸因為好運;正像他有些預感到自己所做的事既沒有價值還會很快衰亡;正像他猶如一個管家一樣,想要推翻重建,最後只是抹了層灰掩蓋缺陷就心滿意足了。
蘇拉隱退之後
這樣一位唐璜式的政客,他的整個生涯都證明了他生性平靜,在最紛繁複雜的環境中他仍能處亂不驚。由於這樣的性格,蘇拉在非洲大獲全勝後又再次回到首都悠閒度日,在完全擁有了專制權後他便來到庫邁別墅休憩。「公務是個負擔」,這話他並非說說而已,只要一有機會他就會拋開這些事務。隱退後,他還是一如既往,既沒有牢騷滿腹也沒有故作姿態,而是很高興能擺脫公務。不過偶爾需要時,他還是會插手公事。閒暇時,他便會去打獵、釣魚和寫傳記。其間有一個小插曲,就是毗鄰的菩提奧利殖民地出現紛爭,蘇拉應該應公民的請求處理內部事務。就像昔日在首都一樣,他很快就將事務妥善處理完畢。在他生病臥床期間,最後的活動就是募捐重建卡皮託利諾神廟,而他卻無法親眼見證神廟的落成了。
蘇拉之死
蘇拉隱退一年後便與世長辭,享年60歲。當時他身體強壯,精神矍鑠,去世時前兩天還在撰寫自己的自傳。羅馬紀元676年即前78年,蘇拉在臥床後不久因血管破裂而被死神帶走。即便在去世時,追隨蘇拉的好運也沒有拋棄他。他肯定不願再次捲入讓人生厭的黨派之爭,不想再次率領他的老部下進行新的革命,但是如果他再多活些時日,就難逃此命。因為在他死時,西班牙和義大利正陷入這種狀況。當有人提議在首都給蘇拉舉行公葬,以示對這位僭主最後的尊敬時,引起了眾多反對的聲音,這些人在蘇拉活著時都默不作聲。由於人們對他的記憶還如此清晰,對他老部下的畏懼還如此強烈,所以還是決定將他的屍體運回首都,在那裡舉行葬禮。
蘇拉的葬禮
義大利還從未見證過比這更加隆重的葬禮。死者身著王室服裝,前面是眾人熟知的旌旗和束棒,所經之處的居民和他所有的老部下都加入到哀悼的隊伍之中。這位英雄生時曾時常率兵打仗,所向披靡;死時,他的大軍好像要重新集結在他周圍。於是,這連綿不斷的送葬隊伍一直行至首都。這裡法院放假,所有事務都被延期辦理,兩千頂金色的花冠靜候死者,這是忠誠的軍團和親密的夥伴給予他的最後榮耀的禮物。蘇拉想要遵循科爾涅利家族的慣例,實行土葬而非火葬,而其他人比他當年的所作所為更加謹慎,杞人憂天。蘇拉曾經將安放在墓中的馬略骸骨掘動,而今元老院下令讓他的屍骨灰飛煙滅。所有官員和整個元老院走在佇列前面,男女祭祀身著法衣,一隊貴族少年身穿騎士盔甲,這支隊伍抵達了大市場。在這裡,留下了他的豐功偉績,幾乎還能聽到他讓人膽寒的話語。在發表了對死者的祭文後,元老院的官員肩負著靈柩前往戰神廣場,那裡堆放著用來火葬的柴堆。火焰熊熊燃燒,騎士和士兵們圍繞著屍體致敬。這位執政官的骨灰被安放在戰神廣場上老國王的陵墓旁,羅馬婦女為他服喪一年。
這是瓦勒利烏斯·馬克西姆斯所給出的總數。據阿庇安所說,蘇拉處死了大約40名元老和1600名騎士,元老數目隨後還有增加,按弗洛盧斯的說法是2000名元老和騎士。據普魯塔克所說,在前三天有520人上了名單,按奧羅休斯的說法在最初幾天是580人。這些說法並不矛盾,因為不只是元老和騎士被處死,名單在數月內還有變動。在另一段,阿庇安提到被蘇拉處死或流放的人,執政官15人、元老90人、騎士2600人,這顯示他把內戰的受害者和蘇拉的受害者混為一談。15位執政官是昆圖斯·卡圖盧斯(羅馬紀元652年即前102年)、馬爾庫斯·安東尼(羅馬紀元655年即前95年)、普布利烏斯·克拉蘇(羅馬紀元657年即前97年)、昆圖斯·斯愷弗拉(羅馬紀元659年即前95年)、盧西烏斯·多米提烏斯(羅馬紀元660年即前94年)、盧西烏斯·凱撒(羅馬紀元664年即前90年)、昆圖斯·魯弗斯(羅馬紀元666年即前88年)、盧西烏斯·秦納(羅馬紀元667—670年即前87—84年)、格涅烏斯·層大維(羅馬紀元667年即前87年)、盧西烏斯·梅魯拉(羅馬紀元667年即前87年)、盧奇烏·弗拉庫斯(羅馬紀元668年即前86年)、蓋烏斯·卡博(羅馬紀元669即前85年,羅馬紀元670即前84年,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蓋烏斯·諾爾巴努斯(羅馬紀元671年即前83年)、盧西烏斯·西庇阿(羅馬紀元671年即前83年)、蓋烏斯·馬略(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其中十四位被處死,盧西烏斯·西庇阿被流放。另一方面,李維在尤特羅庇烏斯和歐羅休斯認為,同盟戰爭和內戰剷除了24位執政官、7位法務官、60位市政官和200位元老,這個統計一方面包括了在義大利戰爭中死去的人,如執政官奧魯斯·阿爾比烏斯(羅馬紀元655年即前99年)、提圖斯狄·狄烏斯(羅馬紀元656年即前94年)、普布利烏斯·盧普斯(羅馬紀元664年即前90年)、盧西烏斯·加圖(羅馬紀元665年即前89年),還包括部分這一時期的受害者,執政官昆圖斯·梅特路斯·努米底庫斯、馬尼烏斯·阿奎利烏斯、蓋烏斯·馬略的父親、格涅烏斯·斯特拉博,或者還有些我們不知道的人。14位被殺的執政官中,三人(魯弗斯、秦納和弗拉庫斯)死於軍事叛亂,蘇拉黨的八位和馬略黨的三位執政官死於敵軍手上。由上述數字比較而言,馬略殺害了50名元老和1000名騎士,蘇拉殺害了40名元老和1600名騎士,這可以作為一個衡量二者罪惡程度的標準,至少不會太過武斷。
西塞羅為普布利烏斯·昆克提烏斯(publiusquinctius)辯護時,常常提到的一位就是塞克斯圖斯·阿爾菲努姆(sextusalfenus)。
第二卷第七章提及的拉丁權。對此要增加一種特例:在其他情況下,擁有拉丁權的人就像外邦人,是某個特定拉丁城邦或外國城邦的一員。在這裡,正如後來放棄權利的拉丁自由人,他們沒有任何城邦成員的權利。結果是這些拉丁人被剝奪了城邦法律所規定的特權,嚴格說來甚至不能履行遺囑,因為除非按照他所在的城邦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履行遺囑。不過,他們可以履行羅馬人的遺囑,在世者可以依照羅馬法的方式,彼此之間或和羅馬人及拉丁人相互交易。
事實顯示,蘇拉所估算的向亞細亞徵收的五年欠款和戰爭費用,形成了未來徵收的標準。據說亞細亞分為四十個地區是蘇拉所為,蘇拉的分派成為了日後徵收的基礎。進一步說來,在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造艦隊的數額就是從所納稅款里扣除。最後,西塞羅直言「沒有包稅商,他們無法繳納蘇拉施加在他們身上的稅賦」。
見第四卷第三章與騎士榮譽相關的內容。史書確實沒有告訴我們是誰頒佈了這項法律,羅馬紀元687年即前67年的羅西安劇院法才需要重申先前的特權,但在這種情況下,無疑是蘇拉創立了這項法案。
迄今為止,每年選了多少財務官無從知曉。羅馬紀元487年即前267年,該數字為八人,兩位城市財務官、兩位軍事財務官、四位海軍財務官,還要加上各行省的財務官。因為奧斯提亞和卡勒斯等地一直都有海軍財務官,別的地方沒有軍事財務官,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擔任統帥的執政官將沒有財務官。現在,到蘇拉時期有九個行省,此外派了兩名財務官去西西里,他可能有十八位財務官。但這時的最高官員的數量遠低於所設職位,遇到困難時便不斷地延長任期和用其他方法來補救。一般而言,羅馬政府傾向於儘可能地限制官員數量,財務官的職位也多於財務官的數量,當時甚至不會向西裡西亞這樣的小省派遣財務官。不過,在蘇拉之前,財務官的數量已經超過了八人。
我們無法確切地知道固定元老的數量。雖然在蘇拉之前,監察官每次會列出三百人的名單,但通常會把本次名單起草時到下次名單籌備期間,擔任市政官的非元老人員加入名單之中。蘇拉之後,元老數目與現存的財務官數目一樣。我們或者可以假設,蘇拉想把元老的數目增加至五百或六百人,如果假定每年加入二十位元老,平均年齡三十歲,並估計元老的平均任期為二十五至三十年,那麼結果就是這個數字。西塞羅時期,出席元老院會議的人數是四百一十七人。
撒路斯特的書中勒庇都斯所提到的populusromanusexcitus...iureagitandi就是指此事,塔西佗所說的statimturbidislepidirogationibusnequemultoposttribunisredditalicentiaquoquovellentpopulumagitandi即是暗指此事。西塞羅曾指出保民官並未完全喪失與人民議事的權力,德孟西布人民平民決議(plebiscitumdethermensibus)寫得更為清楚,不過這個決議在開篇自詡為「元老院的警言」(desenatussententia)。另一方面,按照蘇拉的規定,執政官在還未獲得元老院的決議前,可以向人民提出建議。這不僅可以由當權者的默許表現出來,還可以用羅馬紀元667年即前87年和羅馬紀元676年即前78年的革命印證,正因為如此這兩次的革命都是由執政官而非保民官領導。據此,我們發現在這一時期行政上的次要問題,頒佈了執政官法令,如羅馬紀元681年即前73年的糧食法,如果在其他時期,肯定是平民會決議。
除了義大利凱爾特地區在早期肯定不是一個行省外,這個假說並沒有其他證據——這表示一個確定的地區每年都會更換總督來管理——而在凱爾時期它確實是一個行省。邊界擴充套件也是一樣。我們知道以前是埃西斯河將凱爾特地區和義大利分開,凱撒時期是盧比孔河,但並不清楚邊界從何時發生了推移。事實上,從馬爾庫斯特、倫提烏斯、瓦羅、盧庫盧斯擔任法務官時曾承擔了埃西斯和盧比孔之間的邊界校準工作,據此我們推測至少在盧庫盧斯(marcusterentiusvarrolucullus)擔任法務官之後的羅馬紀元679年即前75年,這裡肯定仍然是一個行省,因為法務官對義大利土地什麼也不能做。只有在羅馬城邊界範圍以內,每種延長的權力才能自行停止,而在義大利,甚至是在蘇拉的規定之下,這種延長的權力雖然不是普遍存在,至少也是允許的。不管怎樣,盧庫盧斯所擔任的職務是一個特例,但我們還是能夠了解到盧庫盧斯何時在此地及任職的情況如何:在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蘇拉整頓之前,他就以指揮官的身份在此地活動,可能就像龐培,由蘇拉給予法務官的權力。據此他肯定在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或羅馬紀元673年即前81年就調整了邊界。因此,根據這段描述我們無法推出北部義大利的法律地位,尤其是蘇拉獨裁後的情況。另外,蘇拉擴充套件羅馬城邊界的說法有一個朋顯的暗示:根據羅馬國的法律,這種區別是一個人擴充套件了羅馬城而非帝國的疆界即義大利的疆界。
因為派往西西里的財務官為兩人,其他各省均為一人,此外兩名城邦財務官,兩名隨執政官作戰的財務官,艦隊財務官仍然有四名財務官,這個職位每年需要官員19名。二十名財務官的說法不可考。
義大利同盟出現得更早,但它是城邦的聯合,不像蘇拉的義大利,是在羅馬帝國之內作為一個部分而劃分的領土。
另一種說法認為他死於蝨病,但並非如此,原因很簡單,那種病完全是虛構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