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傻子、懶漢還是忍飢挨餓的可憐人,
他們自告奮勇給出指引,其實本身一無所知,
他們嘴上嚷著送人珠寶,實際卻是向他人討要錢財。
但在這樣的時代,理性從一開始就註定敗給非理性。毫無疑問,政府必然加以干涉,治安官必將懲處甚至驅逐那些借神的名義行騙的人,任何外來宗教,若未得到特別許可一律遭到禁止。到了羅馬紀元512年即西元前242年,普林斯特甚至公開禁止人們相對尋常的求籤問卜活動,正如上述所說,參加古羅馬酒神節的人也受到了嚴格查辦。但是,人的思想一旦完全改變,任何上級的命令都無法將其糾正。而究竟政府不得不或至少做出了某種讓步,前文已清楚說明。在羅馬人的傳統當中,如遇特定突發情況,他們便會向埃特魯斯坎的智者問詢,政府也採取了相應措施,古老的埃特魯斯坎傳說才得以在貴族家庭間世代流傳,人們得以秘密祭祀德墨忒爾,該神並非邪惡放蕩,卻只有婦女才可祭祀。早期,羅馬曾從他國引進一些純樸並相對無關緊要的宗教儀式,其中便可能包含這類傳統。眾神之母的祭祀活動受到認可,這在人們看來是一種不祥的徵兆,足見政府在面對新的迷信觀念時的無力之感,甚至也暴露了政府自身的迷信程度。同樣,政府只有在後期甚至意外得到某些資訊時,才會干涉酒神節一類的活動,這其中除了不可原諒的疏忽以外,甚至還暴露了更為嚴重的問題。
加圖家族的簡樸生活
這張圖片流傳至今,講述了老加圖的一生,也向我們展現了在當時尊重羅馬公民這一思想的影響下,羅馬人所推崇的個人生活方式。雖然加圖活躍在政治、法律、寫作和商業投機領域,但家庭仍是他生活的重心。在他看來,成為一位好丈夫比做個有威望的元老更為重要。為此,他制定了嚴格的家規:奴僕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家,也不得向陌生人透露家中之事。人們不可濫施更為嚴酷的刑罰,只有在完成類似司法的程式之後,他們才可宣判並執行這類刑罰。加圖曾聽聞,一位奴隸沒有主人的命令擅自購買,最終因此事自縊,這足見治罪之嚴苛。
至於輕微罪行,如奴隸在侍候進餐時犯錯,通常主人會在飯後親手用皮條鞭笞他們以示懲罰。加圖對待妻子和自己孩子也是如此嚴厲,只是懲罰方式不同,因為在他看來,用懲罰奴隸的方式對待妻子或者成年孩子是不道德的。至於擇妻,他反對金錢婚姻,主張男性應當尋找出身良好的女性,而自己到了老年卻娶了一位窮苦門客的女兒。此外,對待丈夫節慾這一問題,他所持觀點與奴隸制國家盛行的觀點一致,並且自始至終簡單認為妻子是無法避免的罪惡。他在作品中不斷咒罵那些喋喋不休、酷愛裝飾並難以約束的女性,認為「所有女性都驕縱,令人討厭」,並且「一旦男人擺脫了女人,我們的生活將接近神的旨意」。
另一方面,撫養婚內所生孩子不僅是他心中牽掛,更事關他的名譽。在他看來,妻子完全是為了孩子而存在的。平日孩子交由妻子親自餵養,若妻子允許女奴給其孩子餵奶,那麼她也會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她們的孩子,以此作為回報。雖然這類事蹟很少,但還是不難發現,人們企圖用人之常情維繫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如同為母親的心情或養兄弟之間的情誼,努力緩和奴隸制度中存在的矛盾。任何時候只要情況允許,這位老將軍一定會親自到場,看著奴僕給孩子洗澡並用襁褓包裹他們。看著襁褓裡孩子天真無邪的模樣,他那滿懷關切的目光透著一絲敬意。他向我們保證:面對他的兒女,他會十分小心自己言行,如同對待維斯塔聖女一般,惟恐說出一句失禮的話,並且他從不在兒女面前擁抱他們的母親,除非妻子在暴風雨來臨時受到了驚嚇。
他參與了各種各樣的活動,在許多方面受人尊敬,教育孩子也許是其中最為人稱道的一項。這位老戰士信奉臉頰紅潤的男孩比面色蒼白的男孩強得多,於是他親自帶兒子進行各種運動,教他摔跤、騎馬、游泳、拳擊並耐熱受凍。但他理所當然地認為,過去羅馬人民僅僅做個優秀的農民或戰士便足夠了,而那個時代早已過去。同時他認為,若他的孩子將來得知曾經尊敬的那位批評懲罰自己的老師只不過是個奴隸,這將對他的心靈產生惡劣的影響。因此,他身體力行,教孩子羅馬人常常學習的讀寫知識以及本國法律。甚至到了暮年,他仍努力學習古希臘文化概況,從而用本國語言將他認為那一文化中對羅馬人有益的部分傳授給孩子。最初他的一切作品都是寫給自己孩子的,為了方便孩子閱讀,他在著書時特意用了大號字型,十分醒目。日常生活當中,他十分樸素節儉,甚至因為過分節儉而禁止一切奢華享樂:一個奴隸的身價不得超過1500第納爾(即65英鎊),一條裙子的價錢不得超過100第納裡(即4英鎊6先令)。人們在他家看不到一塊地毯,四面牆壁也長期不見粉刷。平日裡,他和奴僕吃著一樣的飯菜,不允許一餐開支超過30阿斯(即6先令)。而到了戰時,每頓飯甚至連酒都不能喝,他只能喝水,或根據當時情形喝摻了醋的水。另一方面,他不反對款待賓客,也喜歡與城裡的客人和鄉間附近地主來往。一同吃飯時,他便坐在一旁分享自己的各種經歷,隨機應變,對答如流,深受大家喜愛。他也很樂意玩擲骰遊戲、把酒言歡。因此在他的農業著作中,我們還能發現一張驗方,可用於治療傷食和醉酒症狀。
到了晚年,他依然堅持運動。他認為每時每刻都不該浪費,而應當用來做有意義的事,並且習慣每晚都在心裡回顧白天的見聞以及自己的一言一行。因此,他合理分配自己的時間,既處理了個人、朋友和國家事務,也保留了聊天和娛樂的時間。他辦事效率極高,並不多言,就他那好動的性格而言,最困擾他的大概只有忙亂或瑣事纏身罷了。所以在當時以及後世看來,加圖都稱得上是一位真正典型的羅馬公民,儘管有些粗魯,但他就像是羅馬正直和充滿活力的化身,與希臘的懶惰和道德敗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正如後來一位羅馬詩人所言:
spernemorestransmarinos,millehabentoffucias.civeromanoperorbemnemovivitrectius.quippemalimunumcatonem,quamtrecentossocratas.
外國習俗只會教人千方百計行騙,
羅馬市民才是世界上最正直的人。
在我看來,一個加圖勝過一百個蘇格拉底。
針對這一說法,歷史不能完全保留,但任何人一旦仔細觀察這一時期衰落的古希臘文明對羅馬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所造成的改變,便只會加深對外國習俗的鄙棄,而不願輕減一分。
新的祭祀形式
很快,原有緊張的家庭氛圍開始變得輕鬆起來。女性勞工和重男輕女思想的弊端開始發酵,隨即像瘟疫一般四處傳播,在當時的情況下,人們已不能通過制定法律來遏制這一影響。加圖任監察官時(羅馬紀元570年即西元前184年),曾向蓄養奴隸供私人享樂的萬惡人士徵收繁重的賦稅。但這種稅並未推行多久,一兩年之後便與財產稅一同遭到廢止。早在羅馬紀元520年即西元前234年,人們對獨身主義怨聲載道,自然單身人數和離婚人數成比例上升。最令人驚駭的罪行往往發生在統治者家族的骨肉之間,例如執政官蓋烏斯·卡爾波尼烏斯·皮索(gaiuscalpurniuspiso)的妻子為了進行執政官補選,從而讓繼子當上最高行政長官,連同後者一起成功將其丈夫毒死(羅馬紀元574年即西元前180年)。此外,婦女解放已初見端倪。依照過去習俗,已婚女子在法律上應當聽從自己的丈夫,而非自己的父親;未婚女子應當由族系關係最親近的男性監護。妻子本身沒有財產,而沒有父親的處女和寡婦在任何情形下都無權處置財產。
但是現在,女性開始渴望財產獨立。一些人利用律師的權宜之計迴避,尤指假結婚,企圖擺脫族內親屬的監護,最終獲得自身財產的處置權。而那些已婚女子也不見得用了多光彩的辦法,才得以擺脫丈夫的權力約束,後者在嚴格的法律體系當中是十分必要的。這一時期的政治家認為,婦女手中握有大批資本是非常危險的,因此他們只得制定一些法律,禁止一切遺囑將婦女設為繼承人(羅馬紀元585年即西元前169年),甚至採取極其專斷的手段,剝奪婦女手中多半不通過遺囑而得到的旁系親屬財產。同樣,儘管家庭對女性的管轄權與丈夫的權力和監護權密切相關,但實際上也在一步步失效。即便在公共事務中,女性也已開始擁有自己的主張,甚至有時正如加圖所說:「管理那些統治世界的人。」公民大會見證了她們地位的崛起,一些地區甚至早已為羅馬女性設立了雕像。
奢侈之風
至於服飾、裝飾品、傢俱、建築和飲食,奢侈之風日益盛行。亞洲以及希臘兩地奢侈之風原本盛行於以弗所和亞歷山大城一帶,裝飾空洞並拘泥於細節,耗時費錢而缺乏樂趣,自羅馬紀元564年即西元前190年羅馬遠征小亞細亞之後,這種崇尚奢華的風俗便傳到了羅馬。這裡婦女同樣佔據了領導權。坎尼之戰(羅馬紀元539年即西元前215年)過後不久,羅馬與迦太基講和(羅馬紀元559年即西元前195年)並頒佈了一項法令,禁止婦女穿戴金飾、身穿彩色衣裙或乘坐馬車。儘管加圖對此強烈反對,最終還是婦女設法廢除了這一法令。狂熱的反對派對她們無計可施,只能對這些服飾物品徵收高額稅(羅馬紀元570年即西元前184年)。大批新奇的物品(多半無用),如外觀精美的銀器、青銅作架的餐榻、阿達利式(attalic)的衣飾和密織金錦緞地毯也因此傳入羅馬。
而這種新式奢侈之風尤其體現在餐桌飲食上。一直以來,羅馬人一天只吃一次熱食,而如今每天第二頓也經常提供熱食;至於主菜,過去通常只設兩道菜,如今也不足以滿足需求了。一直以來,家中婦女負責烘烤麵包和烹飪,只有舉辦活動款待賓客時才會僱用專業廚師料理。另一方面,這時各個地方都開始提倡科學系統的烹飪,擁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士家中通常會僱用一位專業廚師。分工無可避免,於是烘烤麵包蛋糕這一技藝從烹飪業中分離出來,這才有了羅馬第一家烘焙店(羅馬紀元583年即西元前171年)。那些描述美食藝術的詩篇,列舉了一長串最可口的魚類和其他海產品,吸引了大批讀者;而關於美食烹飪的理論也逐漸付諸實踐。外國的一些美食,如本都(pontus)的鯷魚和希臘的葡萄酒,開始受到羅馬人民的歡迎。為了使本國普通葡萄酒帶有科恩酒(coan)的風味,加圖提出用海水浸泡的方法,而這幾乎也不會對羅馬葡萄酒商造成任何損失。
過去客人和他們的孩子唱歌朗誦的高雅慶祝形式已被亞洲的豎琴演奏(sambucistriae)所取代。一直以來,羅馬人大概會在晚餐時大量飲酒,但嚴格意義上的宴會卻不得而知。如今,正式的飲酒宴會開始流行,這些場合上只有純酒或稍微稀釋後的酒,人們須用大杯一飲而盡。每位參加該宴會的人都要依次向鄰座敬酒,這種借酒許諾的規則獨具特色,形成了羅馬人口中所說的「仿希臘式飲酒」(graecomorebibere)或「全希臘式飲酒」(pergraecari,congraecare)。羅馬人長久以來熱愛骰子游戲,這使得人們沉湎酒色,以至於發展到必須要有立法加以干涉的地步。人們越來越厭惡勞作,而愈發喜歡無所事事到處閒逛。於是,加圖提議市場地面應用尖銳石頭鋪設,這樣一來可以杜絕人們閒逛的惡習。羅馬人對此嗤之以鼻,繼續享受著閒逛和發呆的樂趣。
娛樂活動增多
上文提到,這一時期大眾娛樂活動數量迅速增加。初期,除一些不重要的競走和戰車比賽之外,僅有一個九月舉行的全國性節慶可與宗教典禮相提並論。該節慶曆時四天,其活動經費具有確切的限額。到了末期,這一節慶至少歷時六日。人們還可在四月初慶祝眾神之母的節日,即所謂的「大母節」(megalensia),在四月末迎來穀神節和花神節,在六月歡慶阿波羅神的節日,在十一月參加平民賽會。以上節日的活動大概都不止持續一日。除此之外,人們出於宗教考慮另設了一項賽會以及接連不斷的許多特殊節慶日,其中引人注目的當屬由什一稅撥款舉辦的各項宴會,如眾神節慶日宴會、出征凱旋宴會和喪葬典禮。埃特魯斯坎特別將羅馬宗教劃分為幾個時間段(saecula),自羅馬紀元505年即西元前249年開始,人們可在每一時期末舉辦節慶活動。同時,家庭節慶日也成倍增加,多種多樣。第二次布匿戰爭期間,由於受到此後關係十分緊密的兩類人——外國祭司和外國廚師的影響,貴族階層家中每年會舉辦一次宴會,紀念眾神之母被引進羅馬(羅馬紀元550年即西元前204年後),與之類似,下層人民也會舉辦宴會慶祝播種節(自羅馬紀元537年即西元前217年後)。人們竭力塑造一種理想的生活環境,讓每一個無所事事的人每天知道去哪消磨時間。羅馬人民竭盡全力努力生活,習俗和法律也都不容許大家空閒懶散,而在這個共和國中卻存在著這樣一種社會現象,真是令人震驚。更有甚者,這些節日慶典當中的惡劣行徑日益成為社會主流。
的確,一直以來戰車比賽都是所有民族節日當中的精彩壓軸大戲。一位詩人生動刻畫了比賽時的一個場景,當執政官即將給出開始訊號時,在場的人都屏息凝視著他。但過去的娛樂活動已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他們渴望更多的新奇活動。這時,希臘的運動員同本土的摔跤選手和拳擊選手一起走入人們視線(羅馬紀元568年即西元前186年首次露面)。至於戲劇表演,我們留到下一章節介紹,雖然將希臘的喜劇和悲劇引進羅馬是一項有利的舉措,其中利益也不得而知,至少在當時看來是最好的選擇。羅馬人一直熱衷於舉行當眾追趕野兔和獵狐的遊戲,現在他們將這種狩獵遊戲改成了正式的野獸誘捕比賽,因而不得不耗巨資將非洲的獅子和黑豹等野獸運回羅馬(據歷史可考,起於羅馬紀元568年即西元前186年),用人獸相殘的場面讓首都人民大飽眼福。這種令人厭惡的格鬥比賽原本盛行於坎佩尼亞和埃特魯斯坎兩地,如今傳到羅馬,於是自羅馬紀元490年即西元前264年開始,人們的競技血灑古羅馬競技場。
而這些道德淪喪的娛樂活動必然遭到強烈的譴責,羅馬紀元486年即西元前268年,當時執政官普布利烏斯·森普羅尼烏斯·索弗斯(publiussemproniussophus)因妻子觀看葬禮競技而與她離婚;政府頒佈了一項人民法令,禁止把野獸運到羅馬,並且嚴令一切角鬥士不得參加公共節慶活動。不過就這而言,政府也缺乏一定的權力和魄力,顯然它能成功禁止誘捕野獸的活動,但未能阻止角鬥士參與私人節慶活動,尤其是葬禮。至於人們較於悲劇演員更喜歡喜劇演員,較於喜劇演員更喜歡繩舞者,較於繩舞者更喜歡角鬥士,抑或是在希臘生活方式的影響下,縱酒狂歡逐漸成為戲劇主題,政府更是無能為力。自此,舞臺表演和藝術表演拋棄了原有的文化因素;相比於希臘戲劇在全盛時期的影響,羅馬節日活動主辦人的目的絕不在於利用詩歌的力量提高(即便這只是暫時的)觀眾的欣賞水平,讓他們最大程度領略戲劇的美,也不在於像劇院那般專供貴族藝術享樂。羅馬紀元587年即西元前167年的一次慶祝凱旋的宴會上,有一個場景說明了導演和觀眾各自的角色:一開始希臘笛子演奏者沒能用音樂取悅觀眾,於是導演令他們停止演奏,改為拳擊,最後觀眾不停叫好。一方面,羅馬風俗受希臘影響開始腐化,另一方面,學者開始詆譭導師的德行。希臘人民原本不知道格鬥比賽,後來敘利亞王安條克·埃庇芳尼(antiochusepiphanes,羅馬紀元575—590年即西元前179—前164年)公開宣告效仿羅馬人,將它引進國內。相較於羅馬人,希臘人民更加仁慈也更富有審美力,格鬥比賽讓他們只感到恐懼,並未體會到快樂。但這一比賽依舊堅持了下來,日漸流行。
當然,生活方式以及風俗也隨之發生了巨大改變。人們越來越渴望居住在首都,但這裡的生活成本也與日俱增,房租空前昂貴。人們為滿足個人享樂花費頗多:產自黑海的一桶鯷魚標價1600賽斯特斯(sesterce)(摺合16英鎊),竟然比鄉下一個奴隸還貴;一個帥氣的男孩標價24000賽斯特斯(摺合240英鎊),比許多農場主的農莊還貴。因此,金錢變得尤為重要,人人都將金錢掛在嘴邊。希臘人一直以來做任何事都要求一定的回報,即便他們自身感到恥辱,但仍坦承了這一點。第二次馬其頓戰爭後,羅馬人也開始學習希臘人的這種做派。名譽和社會地位的授予都需法律作為支撐,如人民法令禁止辯護人為自己提供的服務索要錢財,只有地位尊貴的法學家才有例外,不受任何人民法令的約束,一如既往無償提供良好建議,令人欽佩。
如若可能,人們才不會公開行竊。但人們似乎可以接受任何為迅速發家致富而使出的詭計,如搶劫、乞討、以承包商身份行騙、以投機者身份詐騙、進行高利貸交易、重利剝削糧食,甚至利用友誼和婚姻等純粹的道義關係謀財。特別是,婚姻成為雙方商業投機的載體。金錢婚姻處處可見,人們認為應該拒絕承認夫妻互贈禮物的法律效用。在這種情形下,當局能發現火燒首都的詭計就不覺奇怪了。人們不再從工作中尋找快樂,而是為了儘早獲得愉悅而投入到工作當中,最終沒成為罪犯只系偶然。命運毫不吝惜地給予羅馬人一切權力的榮耀,但事實上,潘多拉的盒子(pandora'sbox)未必是一件討人喜歡的禮物。
肩荷象徵刑法的束棒,在行政長官前面喝道,並執行捕捉人犯等事的小吏。——譯者注
古時錢幣和碑文證朋,馬格尼西亞的英雄及其子孫原名為asiagenus,而卡庇托爾紀年中稱其為asiaticus。碑文上的幾個痕跡表朋,該紀年曾經後人修改,此為其一。前面的稱號只能是「asiagenus」的訛寫,即後世作家用來代替原來稱呼的,該詞的意義不是「亞洲征服者」,而是「生在亞洲的人」。
希臘中部一古老地區,位於科林斯灣及卡萊敦(佩特雷)。——譯者注
位於土耳其小亞細亞北方的一座城,希臘神話中弗裡吉亞國王彌達斯曾在此為其母庫柏勒建了座神廟。庫柏勒被羅馬人視為眾神之母。——譯者注
古羅馬的占卜師(祭司、僧侶),每每在宰殺所祭祀的牲畜後,檢視其內臟、腸胃的情形,以推斷吉凶禍福的一種占卜術。——譯者注
古羅馬詩人,寫過戲劇、史詩和其他文學作品,在古羅馬文學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很受西塞羅敬重。——譯者注
西元前480年至前406年與埃斯庫羅斯和索福克勒斯並稱為希臘三大悲劇大師,他一生共創作了九十多部作品,保留至今的有十八部。——譯者注
發生於西元前216年,乃是第二次布匿戰爭中的主要戰役。——譯者注
古國名,位於小亞細亞半島的黑海東南沿岸(今保加利亞、喬治亞、希臘、俄羅斯、土耳其、烏克蘭等國境內),西元前281年米特拉達梯一世建國,西元前65年被龐培征服,成為羅馬共和國的附庸國,西元62年國家被羅馬皇帝尼祿廢除成為羅馬帝國的一部分。——譯者注
科恩酒是用穀物釀造的一種無色蒸餾酒,主要產於德國西部。——譯者注
普勞圖斯(plautus)的《象鼻蟲》(curculio)中有一首致辭(parabasis),描寫首都大街當時的景象,或許缺乏風趣,但也因此更為逼真:「讓我指引你們去什麼地方找什麼人,這樣便不浪費你們的光陰,無論你們願和誰談話正人和邪人,好人和壞人。想找一個發假誓的人嗎?那我就把你送到大會場。想找一個撒謊和吹牛的人嗎?請到克露亞辛那(cloacinae)。【在商場裡你可以找到殷富潦倒的丈夫;孌童和慣做小生意的也在那裡】。不過花錢聚眾喝酒的人卻在魚市。忠厚的富翁往來於下市,真騙子卻出沒在附近的小路間。無恥多言者和惡棍同立在水池邊;他們用傲慢口吻無故罵人實在罪無可恕,惹人懲治。借貸取息的坐在維臺利布(veteribus);坐在迦斯托(catoris)廟的那些人,不可貿然向他們借貸;賣身的在突斯科(tusco)街;在維拉布羅(velabro),可以找到麵包匠,屠戶和算命的僧侶,有借錢還債的,有放債使人得免於破產的;殷富潦倒的丈夫在琉卡底亞·歐庇亞(leucadiamoppiam)家。」括弧內的詩句是後世羅馬第一個商場落成後(羅馬紀元570年即西元前184年)加入的。此時麵包匠(pistor直譯為磨面師)不僅售賣美食還為宴飲供應麵包,肉商也是如此。而琉卡底亞·歐庇亞大概開了一家妓院。
潘多拉是希臘神話中火神赫準斯托斯或宙斯用黏土做成的地上第一個女人,作為對普羅米修斯盜火的懲罰送給人類的第一個女人。神話中,潘多拉開啟魔盒,釋放出人世間所有邪惡——貪婪、虛無、誹謗、嫉妒、痛苦等等。人們常用pandora'sbox表示引起種種禍患。——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