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還是不信人生艱難

一生裡的某一刻 張春 第1頁,共2頁

我有過一個叫做發條的朋友,我們是網友,最初他約我見面的時候,我非常雞賊地約在書店見,這樣要是實在彆扭的話,大家還可以各自去逛不至於太尷尬。結果見了面,他熱切地掏出了一疊破爛的稿紙,說那是他最近在寫的劇本要給我看。我正要看,他又按住,說:但是,你看之前,我要先告訴你我的一生……

他這句話被我笑了半輩子。

後來和他的友誼裡,也反覆證明了他就是那樣真誠的一個人。他說:「每當我對一個女孩好一點,人家就要問我‘你是不是想追我?’覺得太難堪了。」我大點其頭。

他還說:「其實我是一個分享狂。」我又大點其頭。

他還說:「我倆這樣太好了,我不喜歡曖昧,我對你一點性慾都沒有。」

二百多斤的死胖子憑什麼這樣說老子你大爺的!

跟他相處我一貫罵他。罵他偽小資,罵他假傷感,罵他整天得兒呵的不知道樂啥。其實真正讓我受不了的是他幹嗎要這麼純情。

他的部落格欄目分為:閒談、小說、劇本、照片、詩歌,很裝蛋。每次有「作品」就屁顛給我發地址,我基本沒認真看過,捲軸30秒拖到底。我受不了這樣感情強烈又狂濫的字眼:沉痛、絕望、感傷、害怕……

不過最叫人煩躁的是這樣的:真好玩兒、真棒、可好了、嗯嗯。以及:我喜歡穿白裙子的長髮的會撒嬌的聽搖滾的女孩。

我每次聽他第一萬遍說這些話的時候,所做的只有默默從一數到一百。

我的女哥們兒看了他的部落格說:沒見過這麼像女孩的男人了。

我無奈地說:「是啊,十分純情又裝得很色。」

「傻逼唄,怪不得泡不到妞。」

不過他不怪我。還是找我說話,請我吃飯,借錢給我。因為他實在太想要朋友了,他只有我這一個見面就罵他的朋友,如果我算的話。他的一生,簡單一點就是小學沒念完,中學沒念完,大學沒念完的,一路開除的混混的日子。

詳細來說,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說——

三流電視裡一樣的酗酒揍人的父親,母親改嫁組成新家庭又生了弟弟,從小一個人在另一所房子生活,有幾年甚至沒出過門,打個電話有飯店服務員送飯來。沒有吃過誰為他專門做的飯,沒過過正常作息的生活,沒學會抽菸喝酒泡馬子,也沒有學到任何安身立命的本領。沒有人告訴他人生應該怎麼走,哪怕是可以用來反抗的道路。

有時候我想,一根草,掉到地上就會生長的。人也一樣。

他不時吹噓在老家如何如何有許多哥們兒,如何混成小混混裡最大的混混,成了混混世界裡一個傳奇,因為真的夠土,真的全身名牌,金利來西裝領帶加阿迪達斯運動鞋外加裘皮黑大衣,在大街小巷一呼百應。

某天他回到遙遠記憶裡朋友遍地的家鄉,會不會看到大家都在掙錢,買車,娶老婆,洗腳,上床,看韓劇,生孩子,沒有人想念他?

這一生他只敘述過一次,以後就是興致勃勃地反覆說那個蹩腳劇本描寫的愛情,他蹩腳的初戀,手都沒牽過的初戀,那個女孩已經忘記喜歡過他的初戀,翻來覆去的初戀。所謂劇本也寫這個,小說也寫這個,隨筆也寫這個,詩歌也寫這個。自那個初戀開始,往後的日子不管怎麼過,過來過去還總是「十幾歲那年的疼痛」。

也許那是唯一一次有人認真喜歡他,並且傷害他,像其他每個戀愛的少年一樣。他很感激這種正常。這也是他認為這輩子幹過的唯一的一件正經事。正經在,他在這個不怎麼值得的世界,做了一件所有人都做過的事。以微不足道的初戀的名義,插了生活一腳。

我從來都不喜歡看他那些狗屁文學。因為他真正的傷感和他寫下的那些不一樣。真正的那種,我更加不願意看。

誰會愚蠢地對區區初戀念念不忘?除非這是唯一敢提起來的疼痛。誰不敢提自己疼痛的愛情呢?那些不曾知道更痛的事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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