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佳明是被人殺死的,兇器是一把錘子。我後來找人託關係見到過這兇器。警察把它跟屍體一起從蘇州河裡撈出來。最普通的那種錘子,一邊是平頭,另一邊是帶尖的錐子,隨便哪個五金店都能買到。
找到我的警察姓鄭,在蘇州幹了快四十年。本來是上海的案子,跟他沒關係,因緣巧合把他牽扯進來。他拿著頭骨的x片跟我數,許佳明總共被鑿了八下,前兩下是平頭,那時就已經斷氣了,再換錐子那面鑿六下,是要確認他已經死了。聽起來好一些,但我懷疑他在安慰我,讓我覺得許佳明死得沒那麼痛苦。把片子對燈看,最多能數出有幾個洞,根本看不出來是哪個洞將他一擊致命。老鄭跟我說,他也是從法醫那瞭解到的,結合屍檢報告,看血管的爆裂程度,流血最多的那兩個是致命傷,平頭的鑿痕。至於後面的幾下,雖然更尖更深,頭骨的裂紋更大,可是沒能噴出多少血,因為那時他已經死了,血流乾了。
兇手是兩個孩子,男女朋友。男的叫李賀,到十月才滿二十一歲,據說上半年剛攢夠錢,買了一臺二手金盃,在虯江路趴活兒拉傢俱。他女朋友也姓李,叫李靜萍,比他還小三歲,在仙霞路給人按腳足療。這讓我想不明白,這些孩子為什麼年紀輕輕就擠到上海來吃苦,要麼開車,要麼按摩,怎麼會比在老家種地、打牌更幸福?
那個叫李靜萍的姑娘我見過,年初開庭的時候,被告律師拿出平頭錐頭、死前死後這些證據,來證明他的當事人並不是故意謀殺。沒人聽他的,被告沒錢請律師,來的是法庭指定的律師,被檢察長抗議後,連過失殺人這個辯護觀點都沒講出來,就回到座位上裝模作樣地看卷宗了。
但還是能還原些真相。屍檢報告表明,死亡時間是晚上十點半。起初他們沒打算沉河,把屍體拽上金盃,滿大街轉悠。每個路口都有監控,連在一起彷彿一部小成本的公路片,可以看到汽車在夜上海走走停停。有幾處地方男孩下過車,那裡沒有路燈,沒什麼行人,李賀想看看周圍有沒有能埋屍的地方。當然沒有,這裡是上海,六千平方公里的地界住著兩千四百萬人口,將近五千萬隻眼睛,不可能容他們一鍬一鍬地挖出一個坑。然而上海有兩條河,就算黃浦江人多燈亮,可還有一條蘇州河。大概一點鐘他們進入普陀區,把車停在一家便利店的門口,李賀進去要了兩個大袋子和幾捆塑膠封帶。店主不會平白無故給你什麼,總要買點東西,再編個理由跟他討。李賀卻在超市買了一件最不靠譜的東西,兩分鐘後他把一大箱啤酒抱上了金盃車。
兩個孩子可能嚇傻了,藉著月光開進蘇州岸邊的樹林裡,守著屍體喝光了一箱啤酒。有那麼一陣兒酒勁兒上來,他們倆都想放棄了,聽天由命,靠在座椅上睡著了。直到凌晨五點鐘,天矇矇亮,李靜萍被日出前的寒氣凍醒。兩個人哆哆嗦嗦地把屍體裝進袋子裡,將酒瓶歸攏成堆,連同那把鐵錘一起,扔進了蘇州河。
他們太年輕了,兩個人年紀加起來還不到四十歲。除了殺人,他們還在不斷地犯錯誤,首先他們連錘子的木把都沒卸,重力浮力合起來沒有變沉多少,再就是他們應該把酒瓶灌滿水再放進去,二十多個空瓶子幾乎沒有一個吃水下沉的,全成了微信裡的漂流瓶。然而最愚蠢的是,他們從超市借來裹屍的袋子,是運送麵粉的防潮袋。防潮防水,以至於第二天早上八點半,至少有一百萬趕著上班的上海人,看到了河面上的許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