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布法羅的斧頭人

我們犯錯誤的時候不能把責任推到科技身上。

——蒂姆·伯納斯-李

「如果庭上允許,」保羅用最像律師的聲調說,「使用電力裝置執行死刑是不……」

「再次反對,法官大人,」哈羅德·布朗說,「您已經對於使用這項適宜科技執行死刑一事做出了判決,而克拉瓦斯先生試圖推翻……」

「而您看到了,大人,我不僅沒有‘推翻’,他說的‘推翻’甚至都不是這一個意思。我想要再一次反對布朗先生在沒有一名正式的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舉辦這次聽證會……」

「你們兩個,都肅靜。」戴法官喊道,這一天的事情已經讓他夠煩的了。

保羅首先吃驚的是,愛迪生沒有安排自己的一名真正的律師來處理這項動議,反而讓布朗自己來演這場戲。這當然是一場戲。雖然保羅也知道或許這正是愛迪生的意圖。在公眾面前,愛迪生仍然與布朗沒有任何牽扯,也遠離電椅這種令人不悅的話題。唯一的問題在於,布朗本人根本不是律師,跟他爭論等於是跟一個一知半解的孩子爭論。法律界討論過,需要未來的律師都通過一項資格考試,但是這個提議還只是口頭一說。在紐約,一個人不需要經過任何考試就可以從事法務工作。布朗找了一個關係不錯的事務所證明他與一位當地律師花了一些時間學習,這對於戴法官來說已經足夠了。哈羅德·布朗絕對有權坐在保羅對面,爭辯威廉·凱姆勒應該被交流電處死。

「克拉瓦斯先生,」法官說,「我不想再浪費時間聽你再一次爭辯這個話題了。」

「我也不想一再重複這些辯詞。」

「那麼,你想怎樣?」法官問。

「我只是想簡明扼要地指出,就算紐約州有權用交流電處死一個人,州里也並沒有行刑的裝置。」

法官看起來很迷惑。這並不是他意料中的辯論方向。「你什麼意思?」

「非常簡單,紐約州唯一能夠生產交流電發電機的公司是威斯汀豪斯電氣公司,而我的客戶從來沒有向紐約州政府出售過發電機。此外,我的客戶也沒有這麼做的打算。我建議,如果你們很熱衷於用電流處死他,那麼州政府別無選擇,只能選用直流電。」

「這太荒唐了!」布朗吼道。「直流電的電壓太低,根本不可能……」

「安靜!」法官又一次打斷他。「克拉瓦斯先生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但是我要多問幾句:州里難道不能從眾多擁有發電機的紐約市民手中購買一臺威斯汀豪斯公司的發電機嗎?我想不出布朗先生會很難找到一位願意出售發電機的人。」

「是的,是的,大人,」保羅說,「我肯定在布朗先生的威逼利誘下一個人可以把新生兒都賣給他。我肯定他一定可以找到願意出售給他——或者州政府——一臺交流電發電機的人。問題只是,這種情況下,這位買家無權出售這臺裝置,而買家也沒有合法性去使用他購買的裝置。」

保羅從桌上拿起一沓檔案,走向法官席。「如果庭上允許,這裡是威斯汀豪斯電氣公司與每一位購買交流電發電機的買家簽署的銷售和使用協議。絕大部分都是小城鎮或者社群。偶爾有一位富有的個人需要給大片土地供電。這就是交流電的價值所在——它的覆蓋範圍是直流電的幾倍遠。不過我離題了。你可以看到,這份合同上的標準語言明確地表明,購買這些裝置的人不能把裝置賣給第三方。我們從一開始就致力於確保威斯汀豪斯的裝置不會落到不當之人的手裡。不過因為它禁止向第三方出售,所以也意味著,如果任何人想要未經威斯汀豪斯電氣公司的書面許可,把他的交流電發電機組賣給紐約州政府——我可以向您保證他們絕對不會得到許可——那麼他們就違反了使用這一裝置的許可。這就意味著州政府非法擁有了這一裝置,所以在法律上他們無權開啟這臺機器。」

戴法官仔細閱讀了保羅遞交給他的檔案,條文非常明確紮實,卡特和休斯寫的。如果布朗瞭解的法律術語足夠他明白這份合同,他很快就會知道他輸了。

保羅滿意地回到了自己的桌子邊。他代理威斯汀豪斯案以來在法律範疇內並沒有太多成功;這一次的勝利感覺很好。

「我只想補充一件事,」哈羅德·布朗說,「來明確一下克拉瓦斯先生形容的這種情況。」

「是什麼?」戴法官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