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愛迪生先生不會同意

「他告訴過威斯汀豪斯,他對於交流電馬達也有過類似的靈感。這就是特斯拉的方式——他有一系列幻覺一樣的想法,然後靈感就出現了,他的裝置就被髮明出來了,然後他就轉去發明別的東西了。」

阿格尼絲似乎對這個過程很著迷,如果沒有懷疑其效果的話。「但是直到你‘建造’出一個裝置之前你都不算把它發明出來了。如果我花費了一下午的時間盯著一張五線譜想象著我該如何唱,我也不能說我已經表演過這首歌了。直到我站在舞臺上張開嘴發聲之前我都不能說我創造了歌聲。我的喉嚨會覺得累,最後我會得到掌聲才可以。」

「對他來說不一樣。」

「只是聲稱你發明出了什麼東西與你正在發明是兩碼事。」

「我想威斯汀豪斯先生會贊同你的觀點……」保羅轉移了話題。

「克拉瓦斯?」阿格尼絲說?「這件事很重要嗎?」

「如果愛迪生先生不同意你的看法呢?如果愛迪生認為聲稱已經發明瞭什麼東西跟你真的在發明是一回事兒呢?」

阿格尼絲的表情顯示,她完全不知道保羅在說什麼。

「1878年9月16日,愛迪生宣佈他發明了白熾燈電燈泡,」保羅說?「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因為愛迪生向公眾大肆宣揚了自己取得的成果。他在《紐約太陽報》上宣佈,還讓《先驅報》和《紐約時報》一些仰慕他的記者觀看了私密演示。他為這個裝置的基礎設計申請了專利——包括基座、電路,所有一切——立刻申請了。但是他實際上直到1879年11月4日才真正為燈泡本身申請了專利。」保羅感覺一股能量竄出來?「我要問的是這個。愛迪生聲稱自己發明了電燈泡的時候,有什麼證據能證實他確實發明了?」

「你認為他撒謊了?」

「愛迪生申請的第一項專利很不明確。或者說,至少我目前的法律論證是以此為重點的。只是,如果愛迪生實際上從來就沒有讓他發明的東西真正實現呢?如果他只是簡單地告訴所有人他成功了?從他的角度想象一下這件事。他在忙於發明電燈。他讓幾十名工程師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停地工作。他知道自己快要成功了。但是他也知道還有其他一些發明家在鑽研同樣一個課題。他們也快要成功了。希巴德,斯萬還有索耶……他們都幾乎快出成果了。」

「所以愛迪生就搶先宣佈了?」阿格尼絲說?「他大張旗鼓地向媒體說‘就是這樣,遊戲結束了,我發明了電燈’?然後……」

「然後,」保羅說,「其他人就放棄了!偉大的托馬斯·愛迪生髮明瞭室內電燈,已成定局。所以他們開始去做其他的設計。但是在愛迪生宣佈他的發明與他一年後申請專利期間有一個巨大的空檔,申請專利一年後它的產品才開始在市場上銷售,這又是一個空檔。威斯汀豪斯以為這期間可能會有其他公司加入這件事?希巴德也是這樣認為?斯萬也是這樣認為。但是沒有一個人停下來想想:說愛迪生真的發明了一款能夠工作的電燈泡,證據在哪裡?」

「當時一定做過展示。」

「簡短的展示。每次一分鐘……兩分鐘……所有的文章都是這樣形容的。一名新聞記者,或者投資人會被帶進去看一分鐘燈泡。最多兩分鐘,他們就被催促離開。大家都以為這樣做的原因是大家觀看的時間都保持短暫,所以才不會有人剽竊他的設計。但是,如果展示時間短是另有原因呢?」

「原因是那個燈泡實際上不靈?」

「所有的問題都是關於穩定性。沒有人能夠發明一款幾分鐘內不會爆炸並點燃周圍東西的燈泡……如果愛迪生早年的燈泡,也就是他在第一次專利申請中形容的那款燈泡,其實仍然還是會爆炸?」

「但是沒有人知道,因為他們每次只能看兩分鐘。」

「愛迪生爭取到兩年的時間去完善設計,而其他人則悔恨不已,因為他們不知道他怎麼做到的。」

保羅和阿格尼絲目不轉睛地對視了幾秒。她像保羅一樣緊張。「如果我能夠證明愛迪生申請專利時撒了謊,」他說,「那我就不需要證明威斯汀豪斯的燈泡沒有侵權。我目前糾結的案子,我一直在提出的辯論點——會成為一個沒有實際意義的點。因為我們可以另闢蹊徑,讓愛迪生的專利變得不合法——就會把魔王從頭到腳打出水面。」

「然後呢?」

「然後愛迪生通用電氣公司和威斯汀豪斯電氣公司可以自由生產銷售兩款不同的產品,由公眾決定他們想買哪種。不會再有法律糾紛,不會再有威脅。我們就達到了愛迪生自從知道威斯汀豪斯在質疑他之後就害怕看到的局面——一次公平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