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被我們闖入的,沒有開端與終結的沙漠世界有時下雨。
楔子:
沙漠綜合症或大地深處的傷口
如果任何一件事都可以找到一個開端和終結,這件事於我來說原本早應過去。重新開啟,大抵是2015年6月在北疆克拉瑪依市的某天。那一天我隨著文聯幾個朋友來到此地,參觀完兩個油井工作隊之後便在指揮中心的賓館住下。剛剛習慣了戈壁灘上遍佈不計其數的磕頭機的末世科幻圖景,陡然來到這樣一個各處遍植奇花異草的巨大人造綠洲,實在不啻於焦渴難耐的行者眼前突然出現海市蜃樓,整個人都沉浸在一種明知虛幻又不可自控的喜悅中。滿目深淺的綠迅速舒緩了我看了整整一下午大漠黃沙的疲勞,而與此同時,我無法忘記剛才採訪過的那些油田的工人們,尚未忘記世界上有一種病叫做沙漠綜合症。
原本我是不應該知道這種病的。離開最後一個油井工作隊的時候我看見一個穿著鮮紅工作服的男人蹲在路邊。我們的車輛從他眼前駛過,他頭都沒有抬一下。帶我們參觀的油田上的招待人員隨便地往窗外看了一眼,就對他的同伴說:喏,又一個得病的。
我隨口問,這是什麼病?
沙漠綜合症啊。那人奇怪地看著我:你從來沒聽過這種病嗎?我們在油田工作的人,主要就怕得這個。
這到底是什麼病?有什麼症狀?
和城裡人容易得的憂鬱症有點像。人老在沙漠裡待著,看不到任何綠色和同類,眼前開始出現幻覺,皮膚脫水,目光呆滯,好像整個人被放進了一個套子裡,對外界刺激應對遲鈍,一旦反應過來又容易過於亢奮,喜怒哀樂都失去正常人的分寸感。這病油田工人尤其守井人很容易得,因為沙漠中油井和油井之間距離很遠,每個守井人最多隻能照顧三四個井;一個人在沙漠裡來回視察,一連幾個月見不到任何同類,也沒法說話。待久了,再回到指揮中心就會短暫地失去語言功能。
我問:就不能多派幾個人一起看守油井?
另一個同伴笑起來:沙漠那麼大,油井之間那麼遠,條件又艱苦,從哪招那麼多願意來沙漠工作的人?再說,你以為兩個人就不病了?注意力都在彼此身上,日常矛盾被無限放大,能合得來的人少之又少,還不如一個人清靜。別說人了,就連養狗都不行,狗比人還容易病。進沙漠久了,一入夜就亂叫,在沙丘上亂竄,撕咬,像被什麼看不見的東西嚇著了,瘮得慌。
我驀然回望向剛離開的這個油井基地。四周都是茫茫沙漠,前幾天又起了沙塵暴,因此路上很多地方都覆蓋了一層薄薄的黃沙,車行進得很慢。因此回頭看,仍然能看到那個蹲坐在路邊發呆的男人,漸漸變成了一個越來越小的黑點。那個工作隊的其他人若無其事地在營房裡外走來走去。凝視久了,那人旁邊陡然出現了一個快速移動的更小的白點,看不清楚是塑膠袋,還是一隻同樣得了沙漠綜合症的狗,正在向著新疆傍晚六點鐘仍然高懸的太陽嘶叫。
幻覺正在產生。我收回目光。同時喉嚨裡感到焦渴。太陽穴的那一小塊皮膚也開始繃緊。
可以想象,指揮中心之所以要花大價錢在沙漠上憑空地建起一塊綠洲,從內地引入各種奇花異草,目的大概就是為所有剛從油井上回來精神恍惚的工人準備一個集中康復的療養院。據說得了沙漠綜合症的人總得一個月以上才能慢慢恢復正常,嚴重者可能此後神經會一直損傷下去。
石油工人是一個收入不菲的工種。但據說也是最孤獨的職業之一。我由此突然意識到人類竟脆弱到根本無法面對自身。而都市裡大概同樣有無數的崩潰隨時發生,只是被表面的正常秩序掩蓋。
晚飯後我接到了丈夫林章的電話。他問:你什麼時候採訪結束?油井好玩嗎?那些磕頭機是不是很壯觀?
我說,挺好的。油井上的人見到我們相當熱情,介紹了很多情況。有個剛分配到油井的大學生還現場用磕頭機從地底抽了半礦泉水瓶原油送給我——這可能是我收到最古怪的禮物之一了。我今天才知道原油是褐色的,很濃稠,幾乎不流動。
他喜歡上你了。哈哈。
扯吧你就。我笑著說。
它很像大地傷口凝結的血液。我想,但是沒說。這似乎有點太文縐縐了。不知道為什麼,我也忘了和他提沙漠綜合症的事。這次出行,林章前所未有地關心我的每日行程和見聞。也許和我已出來得太久、又走得太遠有關。他當然希望我平安歸去。
指揮中心佔地面積相當遼闊——沙漠裡最不缺的就是土地——四周遍種各種內地引進而養護代價極高的植物,佔地幾百畝的後園甚至還養了駱駝、鴕鳥和梅花鹿。當然還有孔雀,這偏好和北京郊區那些溫泉洗浴中心差不多。晚宴招待我們的三道菜,就是駝峰肉、炒鴕鳥蛋和鹿肉。我和一大桌子人一起進餐,意識到這次能在沙漠腹地品嚐奇珍完全是個偶然。眼前這些看上去情緒飽滿的油田工作人員,院子裡每一棵代價高昂的綠樹和花卉,以及沙漠傍晚無比瑰麗的晚霞,日後都難以再見。我就在這樣的心境下,飯後又在院子裡漫無目的地閒逛了一會。直到那些姿態萬千波瀾詭譎的雲和暗影,都漸漸和遠處連綿起伏的沙丘變成渾然一體的玫瑰紫,繼而又變成純度極高無法穿透的黑色。
那一天非常漫長而豐富。上午我還在克拉瑪依市看到了火災紀念碑——就是那個「讓領導們先走」的事件之後立起的——下午就被贈與一百毫升大地深處傷口的血液,平生第一次吃到了鴕鳥蛋,並得到了一個貨真價實的蛋殼。那天晚上還發生了一些別的事。深夜我正在洗澡,賓館走廊突然響起了一陣凌亂的腳步聲,有人在高聲說話,但聽不清內容。其實在這樣極度缺水的環境裡,那天我根本就不應該洗澡的,但是白天沙漠裡那些被風揚起的細沙一直緊緊貼在皮膚上,只有大水從天而降才能沖刷它們。我整個人沐浴在清潔的罪惡感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獨和不安。也前所未有地覺得一個人活在世界上,原本是沒有什麼指望被救贖的。
第二天我才知道,原來帶我們過來的那個文聯的老師在洗澡時摔倒了,當場臂骨骨折,連夜就被送到了克拉瑪依的醫院。而我在房內竟毫不知情。
也就是在那個晚上,我接到了季風的電話。
她電話裡的聲音不大正常,似乎剛剛哭過。她說,我遇到了很大的問題。……你一點都不關心我。
當時我認識季風已經十三年了。從沒有見到她這樣失態過。
而她下一句話卻像個標題黨:我明白張國榮為什麼死了。
11:13-00:00pm樹洞開啟
2003年4月1日,就是那個我非常喜歡的香港歌手從香港文華酒店縱身下跳那天,我和季風正在廣州過著同居密友的生活。自從第一次在學院迎新晚會上見到這個纖瘦的女生,我就一直認定她是我最親密的朋友。但是四年後的這天我對她的感情卻受到一定衝擊。我還曾就那天的事給一個雜誌寫過懷念文章,裡面有這麼一段:
那時因為考研,在校外和一個特立獨行的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我和她原本要好得無話不談形影不離,可那天紅腫著眼睛回去,告之噩耗,卻換得一句:一個藝人嘛,死就死了唄。leslie,你知道嗎?就因為這句話,我轉身關上門,在房間裡點了七天蠟燭為你送別,而整整一禮拜沒和她說一句話。我至今仍記得獲知死訊的深夜,全世界好像唯獨我一個人醒著,痛哭流涕地哀悼著一個陌生人。
leslie大家當然都知道是誰。而文章裡那個「原本要好得無話不談形影不離」的特立獨行的朋友,正是季風。季風的形象遠比這篇煽情專欄裡這幾個蒼白形容詞豐滿得多。為此我一直覺得自己欠她一篇小說,哪怕就是她自己的故事。但此事該從何說起呢——我本來是一個從來不記錄身邊人事蹟、自詡為最合格樹洞的人。而季風作為一個早已離開我的生活多年的人,原本是不必戰戰兢兢站在我的審判席上的。
畢業這些年來,我們頭五年還都爭取每年在廣州或者北京或者其他地方見上一面,這幾年因為各自成家和工作漸上軌道,見面頻率越來越低,但一有機會仍然互致問候。我幾乎從來沒有忘記過她的生日,而她總是忘記——朋友間這種微妙的錯位也很正常,我不覺得有什麼。但這一切和季風的交往中,卻從沒有一句像這句話這樣軟弱、蠻暴而令人生疑。
我問:你怎麼了?
她答非所問:世間安得雙全法。
這是倉央嘉措的情詩,下一句是「不負如來不負卿」。我陡然想起傳聞中張國榮是愛上了他的助理覺得對不起唐生,才跳樓自殺的。遂意識到事關重大。噤聲不語。凝神傾聽。
窗簾沒有完全拉上,新疆和內地有兩個小時時差,六點半之後賓館的天光才開始慢慢變亮。在整個通話過程中,一直有一股看不見的小風在房間裡打轉,而旋渦中心則是一些細若微塵的沙土,也許是風從外面的八千里戈壁帶來的。也許是這房間本來就有的。風卻不知從何而來,明明門窗緊閉。
五個小時之後她還在說,而我接到電話的時候是凌晨一點。
我就是如此鉅細靡遺地知道季風的秘密的。
00:01-00:44am海上
季風告訴我,最後一天她和許諒之在海上乘船的時候,當著船長的面曾對視良久,卻終至無話可說。我問她那天是不是想好了和他一起殉情,她沒回答。又聊了很久之後,突然說,也許那天是真的想到過死。
他們彼此之間從沒真正討論過回不回去的問題。那是在寧波奉化的海上——其實當時她也分不太清楚是東海還是黃海。那邊的湖啊海啊太多了,都是碧藍色一大汪水。回去查了才知道是東海,就是《西遊記》裡龍王敖廣的那個海。孫悟空那根翻江攪海的金箍棒就是在這個海底借的。季風從小最喜歡孫悟空。早知如此,也許她的決定會不同一點吧。但是誰知道呢,多半結果也一樣。孫悟空除了七十二變和筋斗雲之外,也還有緊箍咒。
那次她訂的住處,是一個嚴重涉嫌山寨福建土樓的古怪所在。旅遊app說那是整個黃賢村裡條件最好的賓館,離海邊長城很近,順著山坡爬到頂就能看到長城外莽莽蒼蒼的叢林,以及叢林盡處的蒼茫大海,視野一流。可事實上他們三天都沒怎麼出門,一直反鎖在房間消磨彼此光陰。土樓的隔音效果一般,白天沒人走動時,能聽到走廊上的細微動靜,晚上則基本清楚對面的麻將房自摸幾把,又詐和幾次。而他們的動靜外面大抵也同樣洞若觀火。賓館服務員有時會隔著樓層大聲聊天,比方二樓的清潔工衝三樓喊:所有房間都收拾完了嗎?
都收拾完了——只除了311——311說不用了!
而他們的房間就是311。
那幾天季風和許諒之說過最多的話就是,起不起床。還吃飯嗎。其實昂貴的住宿費裡包含雙早,可是他們壓根就吃不上。沒有一天能夠順利早起,總是一個人準備起身,另一個人就輕輕從後面抱住。於是又一起順勢倒下。偷情偷到這麼敬業的份上,他們都開始欽佩自己。但這事毫無辦法。這甚至和慾望都無關,只和日常分泌的絕望相關。
這地方離他們熟悉的城市過於遙遠,總給人一種隨時可以死在這裡的錯覺。事實上不光是季風反覆想到過死。許諒之大概也有某個瞬間想過。
到黃昏太陽不那麼猛烈的時候,他們偶爾也會下樓,手牽手地走到坡上去,凝視長城下面鬱鬱蔥蔥的群山,遠處浩瀚無邊的灰藍水面。在土樓賓館裡實在待煩了,他們決定在離開之前出一次海,就坐攻略app裡強力推薦的那種駁殼小漁船,最多隻能容三四人,本地船老大掌舵,可以一直帶客人駛到海的中心去。這是季風提議的。許諒之看了她一眼,什麼都沒說就答應了。
小時候看安徒生,說海的遠方是最美麗的矢車菊的藍,而比那顏色再深一點兒的,或許就是沉沉的藍黑墨水,無數豔麗的魚群穿梭於海底雪白的珊瑚礁中,是童話裡才有的奇瑰夢境。如果正午陽光穿透深深的海水,就能清楚看到海底幾百米開外的旖旎風光。季風對我說:我理想中的葬身之地就是這樣的地方。
但她儘量不和許諒之說這些。他大概也不喜歡她若無其事老和他說這些有的沒的,像個讓人心驚的躁狂病人。倘若間歇性軟弱症發作了,她說著說著,就可能突然被他不耐的吻堵住。強烈地,不安地,絕望地,身體一再反覆確認另一具肉身的存在。於是她順勢回吻他,一次又一次,吻到彼此都口乾舌燥,只能停下來喝一口水。而起先燒的水早已經放涼了。
她對我說,你知道嗎?那段時間裡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許諒之每次燒水都只燒小半壺。寧可一次又一次下床重燒。他說夠喝就好,多了會放涼。而我則每次都擔心不夠,每次都燒一大壺,放涼了許諒之又說反覆加熱不好,只能倒掉重燒。
她時常想這件小事意味著什麼;然而一無結論。或者許諒之恐懼的是敗壞,而她害怕的則是匱乏。又或者是,於她而言,要麼零,要麼百分之百。而他則可以接受少許,適量,若干。總而言之,可以從各個方面解讀,又都似是而非,無法抵達真相的彼岸。兩個如此貪戀對方、然而習性截然不同的人,從本質上來說是兩個陌生人,卻一刻不停地索取擁抱。總有說不完的話。總是接吻總是口乾舌燥,因此也總要喝水。總是燒水。
除掉喝水,他們時常忘記吃飯。
某個黃昏詭譎多變的光線裡,她也曾仔細端詳許諒之的模樣,仔細思量為什麼是這個人而不是別的什麼人,和自己發生瞭如此難以言喻的糾葛。並學習那些愛情小說的女主角,用指尖輕輕劃過他的輪廓:瘦削的左臉頰有一顆痣,淡褐色的,形狀不大規則,和她右臉那顆剛好對稱。法令紋很深,皮膚有點粗糙,但摸著還算柔軟。她想讓自己漸漸習慣這種陌生的手感,以及更多的,更多的曾經陌生的一切。
許諒之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是:你是從哪冒出來的啊。這時候季風就只能更沒有底氣地回問他:你又是從哪冒出來的?
事實上他們從對方所不知道的角落突然冒出來,都只是為了毀滅對方原本的生活。因為他們各自都有家庭。
00:45-01:36am「每個人的困境都針對自身的弱點量身定做。」
這個故事細說起來和尋常的不道德故事大概也沒什麼兩樣。在一起除了做大家都愛做的事情,最後也總是不可避免地開始設想事情的走向。許諒之結婚十年了,有個八歲的兒子,據說和太太分居已久。而季風在沒遇到他之前,卻從來沒想過自己的婚姻會出問題。
我其實認識她的丈夫蕭元。蕭元和我倆在同一所大學,我們在廣告系,他讀社會學。也是我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克服萬難才走到一起的。季風和蕭元頭三年都不認識,是到了第四年行將畢業,才因為bbs見面並迅速發生了感情。是蕭元先向季風表白的,而季風這時候還和初戀男友小剛在一起。小剛和季風從初中開始戀愛,大學異地,算上高中,在一起的時間整七年。而她一發現自己對蕭元動了心,很快就向小剛攤了牌。但小剛拒不接受。他是富二代,大學的時候家裡就給他買了車,當夜就從長沙一直開車到了廣州。
後來有個bbs流傳甚廣的版本是,季風和小剛在學校外面的永和豆漿大王坐了整整一夜。
時值期末考試前夕,很多那天跑去通宵咖啡館複習的大二大三師弟師妹都目睹了這樣一對奇怪的男女坐在角落長久相對。到了下半夜女的先哭了,接著男的哭聲更大。兩個人抱頭痛哭了很久。中間到底有沒有說話,說了些什麼,卻沒人知道。季風唯一告訴我的,只是兩個人都依然覺得對方很好。也依然懷有極深感情。但是,毫無辦法。
這次曠日持久的分手並非就此終結,至少拖了一年。小剛只要有時間就過來找她,哪怕在宿舍樓下坐上整整一夜,只是為了等季風下來。她無法不接他電話、無法永遠不離開宿舍、無法不見不肯放手的他。直到大四即將畢業,校園裡還時不時見到小剛日漸瘦削的身影,像個遊魂。
對於年輕情侶而言,大概沒有比分手更重大的變故。但是像季風和小剛這樣幾乎是青梅竹馬的情侶分開,仍然比一般情侶更極盡艱難。有好幾次小剛跑過來,又要連夜趕回長沙上第二天的課,季風都只能夠陪他一起開車回去。後來過了好幾年她才告訴我:廣州到長沙六百八十二公里,她很怕神不守舍的小剛會在路上出事。她是寧願傷害自己,也不願意傷害他的。——這樣她會終身揹負十字架,一生不得安寧。
他們的分手最終變成了一樁公案。而身為主角之一的蕭元卻好像短暫地從校園裡消失了。後來才聽說他去湖北農村做田野考察,去了許多地方。而那時我們同住,季風每晚給他打電話的時候總會哭。他在那邊說什麼則不得而知。
這事眼看就要拖成三敗俱傷,而最後的解決,和玫瑰花有關。
大四上學期季風生日當天,蕭元剛從湖北趕回,就發現小剛訂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送到季風宿舍。茲事豪奢絕豔,幾乎舉校轟動。那束如鮮血一樣豔紅的花直徑至少達到一米二,送花小哥一路吸睛無數招搖過市扛進校門,自信心在我們宿舍樓下時到達頂點,像一個真正的英雄一樣大喊:陳季風,你、的、花!
但一個小時過去,他竟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畢竟是大宗買賣,小哥沒送到事主手上不敢走,宿管阿姨又死活不肯讓小哥送上樓——也許疑心花束藏了炸彈;而當事人又堅持不肯下樓。仍然是無法解開的三角死局,極像對現實情形的一個縮微反諷。因此這直徑一米二的花束就得以在熙熙攘攘人來人往的校道上公開展覽了一個小時,而所有當時趕來圍觀盛況的本校女生都在那一天終於知道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直徑到底有多大,又有多香得讓人絕望,全是花朵離開枝頭後愛情死亡的氣息。
七年戀愛,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再加上數夜輾轉痛哭,加起來也沒有改變季風離開小剛選擇蕭元的決心。所有人都相信他們是真愛,理由是蕭元出身貧寒,和據說足夠買下海口一條商業街的小剛的家境無法相比。事實上也是真愛。只是原因大概比這還要簡單。
季風對我說:蕭元總是很認真地聽她說話。並在她說話的時候一直含笑看她。並且說,將來無論你想去哪裡,想做什麼,我都陪你一起去。我沒什麼夢想,你就是我的夢想。而小剛則十分之大男子主義,一直設想季風畢業後和他一起回海口繼承家族企業。此外,蕭元和小剛都騎單車帶過她。甚至都經過了學校裡同一個坡道。那個坡道中間釘了一排間距很窄的隔離樁,腳踏車可以從中間穿行,但後座如果帶了人就很容易勾住腳。小剛每次從中間騎過去從不記得提醒她收腳。有一次她坐在後座一時沒留神,整個人重重絆倒在地,小剛嚇了一跳,等發現沒事才哈哈大笑。後來她和蕭元漸漸熟悉起來後,有一次蕭元也帶她經過那個坡道,離隔離樁還有一百米時,他已開始放緩車速,輕聲提醒她收腳。她聽話地縮回腳,心想:這個男生大概是可以嫁的。
此外,蕭元整個人給人感覺異常乾淨。就算穿一件簡單的白襯衣也依然是好看的。是五陵年少的好看。
認真聽自己說話、懂得在隔離樁前放慢車速,乾淨的白襯衣。那個時候讓我們相信真愛的,不過就是這麼簡單的幾件事。但是所有人都沒想到,季風和蕭元會真的走進婚姻殿堂。因此三年之後,去廣州參加他們婚禮時我當場落淚。
我說,你們一定要幸福啊。一定會幸福的。
季風那天晚上為感謝遠道而來的朋友,喝了很多酒,聽到我的話忍不住哭了。蕭元也哭了。他們哭得比任何一個賓客都兇,也幾乎是抱頭痛哭。也分頭擁抱了每一個過來觀禮的同學,包括我。
我一邊哭,一邊想起季風當年也曾經這樣和另外一個人痛哭過。立刻又強迫自己忘掉。無論如何這是婚禮。婚姻是神聖的,被上帝祝福的。這樣情深意篤的夫妻如果不能到頭,那麼大概也就沒有白頭到老這回事了吧。
在一起後蕭元對季風依舊很好。他隨她一起留在廣州工作,又在黃埔買了房子。兩人公司隔一條珠江,每天蕭元都跨越海珠大橋,開車接季風回到他們在黃埔的家中。我讀研後去過他家一次,蕭元親自下廚給我煎了牛排,手藝很好。他看上去仍舊是一個乾淨清爽的男人,雖然鬢角滄桑了一點。他曾經當著我們所有人的面答應過要對季風好,現在看來,差不多也做到了。
我從來沒有問過季風蕭元對她到底好不好。因為看表面已經知道,很少見過像他們那樣默契的夫妻。永遠手拉手地出現在眾人面前,卻從不刻意秀恩愛,只是插科打諢地互相嘲笑。這其實是所有人更喜聞樂見也更認同的世俗的好,因為完全符合中國人傳統觀念中的「打親罵愛」。
但九年過去。季風終於還是愛上了別人。
我問:這事發生多久了?
她猶豫了一下:……一年多。
老天。那你還愛蕭元嗎?
這次她遲疑更久:早已不是當時那種愛法了。……但你相信嗎,我們之間仍有感情,而且很深?
我知道她是在說愛過。她對蕭元感情怎麼可能不深呢?看過他們微笑的樣子的人都不會相信。不用說蕭元對她,她對蕭元有多好我也不是不知道。她剛畢業時是有出國工作機會的,生生為了蕭元放棄了。平時日常生活也無微不至——大概是曾經讓蕭元等得太久太苦,季風在這段關係中,一開始就彷彿理虧。但這麼多年,也一直言若有憾,心實喜之——這世上又有多少女子曾被這麼死心塌地地追求和等待過呢。她對此不是不感激的。也實在是傷筋動骨怕了。
如果真有那麼一種叫做愛情的東西,那麼它確實來過,又走了。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是墳墓也不全都是衣冠冢。時光流轉生生不息,不知為何我心裡卻難受得要命。好像什麼最不應該損毀的東西被損毀了。也許我能接受這個世界上任何人包括自己出軌,都不能接受季風不再愛蕭元——他們當初在一起實在太不容易了。
但這件事的因果到底是什麼呢,是因為曾經太愛過所以無以為繼嗎?是他們的婚姻當真遇到了暗礁?又或者說,我們當年愛上的只是「愛情」,以及「愛而不得」的痛苦本身,那麼現在,我們還可能會愛、還會愛上的又是什麼?
但是季風坦承改變的只是她自己。和小剛那次一樣。
她無法原諒自己的,也許是一直無以為繼的都是她,而不是他們。
她大抵是我見過罪感最強烈的人。大多數時候,我都能感覺到她對自己的深深憎惡和厭倦。她的感情就像一匹脫韁野馬,然而給這匹野馬配備的韁繩,不是強大理性,而是過分心軟。
她二十二歲生日當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校道上展覽時,就差點從六樓上直接跳下去。我當時就在她身邊,親眼看到她哭得有多慘。她對我說,小剛就像是和她一起長大的小夥伴,但她就像無可遏制地長大的溫蒂,他卻和彼得·潘一樣跟不上步伐。她不得不為了某種成年的愛而把小夥伴拋棄在沙漠之中。這簡直和親手殺了一個人一樣可怕。——那是她第一次和我說到沙漠。又過了一些年,她說:我也許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誰離開誰一定會死呢。我當時只是無法原諒自己、也無法忘記那些真實發生過的往事。
當時她的眼淚無窮無盡地湧出,似乎可以沖走任何沙漠。她無法下樓結束這個荒唐局面,只因為蕭元就在對面的男生宿舍樓上,默默地注視著整個事件的進展。她能感受到那看不見的目光的哀傷痛楚,而心完全被這毫不相讓的兩個人撕裂了。
但那時候,她還有勇氣和力量做出選擇。
而那時候需要選擇的,還只是要不要下樓接受九百九十九朵殷紅如血帶刺之花。
我問,那個許諒之到底何方神聖?
季風在電話那端頓了頓,也許在那邊微笑了:他就像世界上另一個我。所有的缺點,優點,無足為外人道之的古怪癖好。對一本書、一個電影的看法。人群中一模一樣的孤單——
打住,這太酸了。我說:你下一句話就該說,世間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別重逢了。
但說到書和電影我便已經明白了一點。我知道蕭元婚後幾乎從不陪她去看任何演出,也不愛看大部分小說,他感興趣的娛樂方式始終都是徒步遠行,還是當初田野考察留下的後遺症。如果一定要看電影,他寧可在家看碟,而且最好不要燒腦之作,遠離各種作家電影。而季風工作之餘,一直在以鋼鐵意志保全自己的文藝愛好。她五年前就在我電話裡提過一次這分歧,當時我大概說了每個人興趣愛好都不一樣、求同存異之類的話。她便再沒說什麼。
在各個層面上說,蕭元都是個無可指摘的好人。脾氣溫和。與人為善。業務能力出眾。但是,我其實早就知道他和季風並非同類。他們甚至是太不像了——當初才會互相吸引。
01:37-01:59am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我大一剛入學時候就非常喜歡季風——最表層的原因是她看上去既瘦,衣品又好,皮膚是健康的小麥色,五官輪廓分明,是女生會喜歡的美女型別。而且從某個角度看,還有那麼一點點像王菲。
從十二歲到十七歲,總有那麼五六年,我青春期那些不曾戀愛無處釋放的狂熱幾乎都用在了這位從北京去香港的非典型著名女歌手上,後來才分了一部分給leslie——高三那年她和竇唯正式離婚,後者有一天正好在本市一個酒吧唱歌,我知道後還恨不得帶上幾個同好把這渣男暴打一頓。出軌與背叛,深情與辜負,絕對的錯對黑白,對於高中女生來說,能夠理解的感情層面不過如此簡單。但是王菲自己也唱過《過眼雲煙》和《不留》。只是當時的我還不能完全明白。
總之我熱愛王菲,而季風也是。除此之外,我們的共同喜好還有很多。但神奇的是,表面上我們完全是兩種人。我喜歡文學和美術,她熱愛攝影和音樂。此外一個顯見的差別大概就是家境。我出身普通工薪家庭,而她爸爸則是海南著名的房地產商,她從小獨立,高中就自己聯絡了北京的高中走讀,大學期間更是交友廣闊;而我看上去則比其他同齡人還更幼稚,毫無戀愛經驗,喜歡一顆接一顆地偷吃舍友的大白兔奶糖,成績也一直不好,和獎學金向來無緣。
時隔十多年,我早已忘掉我們是怎麼成為朋友的。也許是我在人群裡發現了她。也許是她有一次來我宿舍問什麼事。可以肯定的是多半是我主動過去向季風示好的,然後她接受了。總之,到了大一第一學期期末,我倆已成密友。過了許多年,她和我說:你當時說我是你最重要的朋友。我一直記得這句話,很感動。
我哈哈大笑:我還說過這麼肉麻的話?
但事實上,的確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就是這麼想的。她看上去似乎比我們所有人都更清楚自己要什麼,她社會上的那些朋友,包括地下詩人,搖滾歌手,酒吧老闆……身後隱約浮現一個影影幢幢的異常龐大黑暗迷人的文藝世界,而我當時剛滿十七歲,還正懵懂地站在這個世界的入口。
除我之外,她幾乎和任何同學都沒有深交。
那時她們班上有個男生從軍訓開始就被舍友認定在追求我。整個大一期間,也許是覺得我傻乎乎的很好玩,我一直被她們編派給各種男生。隨便一個什麼人和我多說了幾句話,或者在圖書館打個招呼,舍友看到立刻就回來報告其他人:方寧又收穫一個追求者!
這大概也是我和季風的不同之處。我是孩子氣的、嚮往戀愛卻絲毫不懂、也更開得起玩笑的。而人人都知道季風從初中開始起就有男友。她早就知道了感情是怎麼一回事。
也是過了很久之後我才明白,雖然看上去很酷,季風二十歲時同樣也只是一個年輕人。她的問題是心軟得不願意傷害任何人;以及因為得到的愛太多又太敏感而過分恐懼決定的後果。而這樣的人,其實往往並不夠愛自己。
那個被舍友強行攤派給我的季風班上的男生後來還真的成了我的好友。有一次突然對我說,他覺得我們全年級最好看的女生就是季風。而不是其他所謂班花級花。
這不凡見解立刻讓我對他另眼相看。因為我也正好是這樣想的。
我回頭把這件事喜孜孜告訴季風,季風卻說:你怎麼會和人討論這麼沒有營養的話題?
她就是這麼直接。雖然只比我大一歲,卻好像比我大很多。是一位會讓我感到略微緊張的朋友,一直讓我擔心自己是不是不夠好,不夠特別,不夠真誠……一個直女能對另一個直女喜愛的最強烈程度,大概也就不過如此。只有極少數時候我會輕微對她感到吃驚。吃驚而已,並非失望。
有一次我們約好去北京路逛街——她很少叫我陪她逛街,通常都是自己一個人去,因為害怕浪費別人時間——而那次我才發現她的優柔寡斷。因為零花錢不多,我很早就放棄了在一家價格偏貴的專賣店的尋覓,而她則一口氣挑中了四件。但就連她也覺得四件太多了,因此就陷入了長達一小時的糾結之中。好不容易選中其中兩件,剛結賬出門,才走過第一個路口,她就反悔了:不行,我還是想要那兩件。
立刻飛奔回去全部買下。
這並不酷,但很真實。自從那一次後,我感到離季風更近了一點。但是其他時候,她依然是富有決斷力的,比如說,叫我一起去深圳看王菲的演唱會。
那次演唱會並不正式,只是在蛇口明斯克號上的一次小小商演。但我們年級很多女生都輾轉聽說了,包括季風和她們班那個級花,以及我。我還在猶豫去不去,她果斷地說,一定要去。於是那個週五我們吃過中飯便早早去車站坐大巴趕往深圳。關於那趟旅程還值得一說的,就是大巴車一路都在放張柏芝的《星願》。我高三暑假剛去電影院看過,再看雖然感動,倒還在情緒可控範圍內。看前我就對季風說,小心點,看這電影可能會哭。
但我也沒想到季風會哭成那樣——不過一部商業電影。她和我此前幾乎從來沒有像其他女生一樣親密地挽過手,那天卻哭倒在我肩頭。這讓我終於發現了她表面的酷其實只是某種色厲內荏。同時發現她是愛的信徒——如果說真有什麼信仰的話。
這件事給我留下的印象之深,甚至超過演唱會本身。傍晚明斯克號的甲板已經烏泱烏泱聚集了一大群人,後來又突然聽說王菲改在下面船艙表演,一大群人(主要是女生)遂亂成一片,尖叫聲四起。就在這混亂的當兒,季風飛快地衝我使個眼色:快跑。遂拉著我撒腿一路狂奔,一路踢翻甲板上的椅子無數,我好幾次幾乎跟不上她,但她堅定地不曾放手。因為季風的反應迅速和當機立斷,我和她終於成了最先跑到船艙的頭一撥人,王菲在小舞臺上唱《香奈兒》的時候,幾乎離我們就近在咫尺。我忍不住轉臉看季風,發現彼此同時都激動地哭了。而那一刻臺下的季風和王菲的確很像,在人群中有一種足以閃光的美。有別於其他人的真實羞澀的熱情。
一起追星,這也是我和季風分享過的動人時刻之一。但我們之間值得記憶的時候比這還更多得多。
從大一到大四,只要她在學校沒有和那些朋友一起出去,我們就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去美術館看裝置展,一起去福利院當義工。她說喜歡我笑起來的樣子——我疑心她只是找不到更合適的模特——給我在各種地方拍照。又送了我人生中第一瓶香水:dior的真我。那經典細長水滴瓶身、瓶頸有一圈圈優雅金邊,我喜歡極了——然而,究竟何謂「真我」,我並不瞭解。
大四上學期複習考研時,她為了躲開不停往宿舍打電話的小剛,還短暫和我搬出去同住了一段。我們在江邊合租了一套兩居室的「豪宅」,我每天出門去教室複習,而回來季風總準備好夜宵或甜點:冰糖燉雪梨、木瓜牛奶、椰汁西米露。她喜歡喝一種cointreau的橘子酒,也常請我喝上一小杯。彼此關上房間,也時時有熟悉的樂聲傳出:王菲,盧巧音,黃耀明,pjhavery,nirvana,各種爵士搖滾。
我當時一心想考北京某大學的中文系研究生,也早已開始寫作。複習日漸吃緊之餘,卻開始無望地暗戀一個男生。但是季風的好處在於從來不會越界盤問。
她依舊踟躕於她自己的感情生活裡。
大四最後一個學期,也就是那個可怕的生日之後,季風終於讓小剛知道彼此再無可能,正式和蕭元成為男女朋友。這時我考研已經結束,可以有更多時間和她看碟、交換書、喝酒、逛街……但她的時間必須留給已等待得太久的蕭元。之後時光就過得飛快。七月一畢業,暑假過後我便去北京讀書。她畢業就和蕭元住在一起。我第二年寒假回家還去看過他們一次,就是給我煎牛排的那次……那天中間有很長一段時間,季風不知是不是去幫廚,把我一個人孤零零地扔在客廳很久,房間還在迴圈播放中文的流行曲。我記得很清楚的,是丁薇的《女孩和四重奏》。
我該微笑還要有一點驕傲
就算是沒了你了我也不能讓人笑
非常輕快而動聽的提琴旋律。之後很多年,我聽到這首歌仍然會立刻想起季風來。我們曾在一起聽過無數歌,但都沒有這首歌特別,也許是因為當時聽歌的那一刻,我才意識到我已經失去了季風,永遠失去了我們那些黃金一樣的少女時光……她被蕭元從我身邊帶走了。我比小剛更沒有資格留住她。
02:00-02:14am抽大麻的機器人
季風和我說了很久仍然沒有具體回答我許諒之是一個怎樣的人。她也沒有給我看照片。後來我只能根據她和我說的隻言片語自行發展想象。
想象中這個人很瘦,比大學時代的蕭元更瘦,和大學時代乃至於現在的季風一樣瘦。整個人很奇怪地沒有什麼氣味。他那瘦削的血管明顯突起的手臂,只有一層光滑的皮膚包裹在薄薄的肌肉和骨頭之上。如果不看臉,也許就像某種設計得很好的生化機器人,觸感、皮膚和骨骼都做得很像,但是沒有肉。機器人不需要肉。而且他沒什麼氣味。就算在床上,他整個人也靜靜地發出一種頹唐的,淡至沒有的氣息。連線吻也是。連做愛也是。
但是他又不是機器人。因此季風離開他之後很久再想起他的臉,總是感到一陣心臟久違的絞痛。唯獨那張臉和機器人無關。想象中的他是單眼皮,圓鼻子,很瘦削的臉頰,總有一點驚異的上唇噘起的嘴。事實上沒有機器人會設計成這個樣子,只是我猜想這樣子的人會比較適合季風。我想象我的季風常常吻那張嘴,或者說,那張嘴常常吻她。
我想他們在一起每天大概都會睡覺,吃飯,說話,一起探索此前所未深知的情慾世界。他們對彼此身體的瞭解至少和靈魂一樣多。但是他沒有氣味,她卻有。我知道季風有時候來例假,整個人會發出一種很淡的腥氣,脆弱的,自然主義的,充滿女性氣息的。因為她痛經的緣故,我們同居時還給她熬過紅糖薑湯,據說熬當歸效果更好,但一直沒有試過,因為據說最好燉雞。我不敢。
我以前在電話裡曾經嫉妒地問過季風:蕭元有沒有給你熬過當歸湯?
季風過了幾年直到這一刻才回答:許諒之給我熬過。
許諒之竟然溫柔至此。就像代替我去愛季風的一個人。但是我很懷疑這樣溫柔的人,是否比常人更加軟弱。
她告訴我,在這段關係裡,許諒之一直顯得比她更相信這是一場奇遇,更不願輕易撒手。但不撒手呢,她想結果大概也是一樣俗氣的。最多不過就是各自離婚重組。可是她又十分懷疑彼此對待婚姻都不算負責任的態度,真在一起會不會過幾年同樣結局遺憾。儘管她對他和自己都信心不足。但這並不妨礙他們整整一年半發了瘋似地渴求彼此。經常才見面不到半月,又一起偷偷約定在週末遠走他鄉。在各自的城市見面總歸有一點心理障礙,而每次碰頭都在居住地外,卻又都像是一次次未完成的私奔——因為最後又都好端端地回去了。
我問她,他和你說過要離婚嗎?
季風說,因為我自己也離不了。所以從來沒有問過。
她又說,我們在一起時,偷偷抽過一次大麻。
他們第一次上床時她曾經喃喃地對他說,想和他一起在床上抽大麻。我知道季風此前從來沒有抽過大麻。正如她從來也不曾設想自己出軌。另外一個狂想是給他打針。你好瘦,血管太明顯了,如果要給你打海洛因的話應該很容易。一直很酷的季風在狂暴的情慾和錯亂的道德困境裡應該不怎麼說情話。這算是最接近的兩次。她是想著給他打完了針就給自己打。一起沉湎,一起墮落,一起去死。
我想象既然這兩個人從來都是世人眼裡的好人,便只能在彼此面前袒露最真實而虛弱癲狂的一面。之後就只能默默穿好衣服回家。家裡面有人在等。
然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除了上床之外,也總是爆發程度相當嚴重的爭執。甚至比合法配偶更驚天動地。她習慣性地用分手摺磨他,讓他在忙亂中趕來安撫。因為關係的不合法,他們反而對彼此的存在更加沒有安全感。這多半是季風的錯,因為她鬧彆扭的時候更多。但也可能是她愛得更多更強烈,這都說不好。在沒有遇到彼此之前,他們都曾經在漫長的婚姻時光中漸漸遺忘了「愛」的存在,都曾驕傲地說過,「愛是一種過度被誇大的人類情感」。遇到之後便不再說了。但是季風也不太喜歡許諒之總是說「我愛你」。這個詞已被無數和他們不一樣的人用得太舊了。
這是愛嗎。季風此時突然問我。你是寫書的,我們這樣到底算是什麼?
我早和她學會了答非所問:你們是怎麼開始的?
02:15-02:44am金風玉露。或一夜大火
一開始他們只是兩個素未謀面的同事。共同隸屬於一個跨國4a公司,許諒之在北京,季風在廣州,一南一北,又在兩個部門,本來連認識的機率都接近於零。但有次她團隊裡一個姑娘黃千去北京出差,見到他立刻宣稱遇到男神,回來花痴了三四天,說從沒見過如此氣質見識俱佳的北方爺們,進而慫恿季風:monsoon,我哋創意組咁缺人手,不如把我男神從北京調來啦。
monsoon就是季風的英文名,聽上去略微有點怪。但是外企都流行叫英文名,非要起一個,中英文同義總比什麼julia、isabelle、sydney強。黃千叫zoey,也還不錯。但許諒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而季風此前對這名字唯一的印象,就是公司內部有一次全員評先進,兩千多人裡總共才表彰十個,其中就有這個許諒之。他們公司的工作重心在珠三角,整個華北地區三百多號人唯有他一個揚名立萬,名字又老派,因此立刻就記住了這名字。能上那榜單的,至少都給公司掙了上百萬,或者得過國際廣告界的大獎。季風半心半意地問:zoey,這姓許的多大,沒結婚嗎,能說調來就調來?
黃千嘆口氣:未到四十,聽講結婚都十年了。宜家嘅好男人,結婚都早。又補充道:但呢個年頭都唔好講,結咗都隨時可以離!
就這樣,在還沒見過他本人時,季風已然知道他的魅力值了。她對黃千說:zoey,回頭這人來廣州開會就攢個局唄,也正好讓我學習一下首都先進工作經驗。
好哇。黃千答應得很乾脆。
機會想要,總是來得很快。一個多月之後,他們已經一起在上下九喝夜茶。那地兒環境幽雅,味道一般,適合商務宴請。黃千打量這個許諒之的眼神讓季風覺得自己的存在十分多餘,尤其說的還是挖角這樣毫不浪漫的事。想了半天如何措辭,最後還是直接說了。她是這麼想的:說完趕緊撤。下屬鐵了心要破壞人家家庭,身為領導怎好意思不成全。
那天晚上黃千表現的確不夠自然。一個至少談過兩位數戀愛的姑娘,一旦動心竟也不免羞澀,這人間奇景讓季風不免多打量了男事主幾眼。不到一米八的瘦高個,長相平平,黑框,板寸,看上去不苟言笑。深白風衣裡一件低調的灰色短t,在這個暮春的夜晚顯得莫名寒涼。那t恤上卻全是各種形狀被摁滅的菸頭,組成一行英文:原諒我對你欲罷不能。唯獨這菸頭圖案讓季風多看了兩眼,因為讓她想起帕慕克的《純真博物館》,男主角用了好幾年默默收集女主角芙頌抽過的4213個菸頭——這情節實在纏綿至死,文藝入骨。她一直想給蕭元買一件類似這樣的情侶衫而不得,忍不住問:你這t恤是什麼牌子的?
他飛快地報了個沒聽過的小眾品牌。說完善解人意道,沒記住吧。要不你加我微信,我回頭髮海淘連結給你。
他們討論衣服的時候,黃千一直百無聊賴地轉著碗裡的鋼勺,懶洋洋地看看季風,又瞟瞟他。這姑娘膚白腿長,性情開朗,在大叔堆裡戀愛幾乎無往而不利,最近大概是轉口味了,開始對各型文藝男青年感冒了。季風縱容她,不光是因為她加起班來足夠瘋狂,主要還是性格好相處。她的好幾個前任季風都見過,中間甚至還有短暫交叉。如果許諒之真來廣州了,大概也會飛快成為前任之一。黃千是絕不會真逼他離婚的,那樣就真把自己套牢了。她猜。
季風一面暗笑,一面拿出了手機。許諒之拿過去「掃一掃」,發了請求。她點開一看,發現他的暱稱是本名,簽名檔卻是一句詩。詩是季風喜歡的一個詩人許德生寫的。那詩人的知名度差不多和許諒之t恤的品牌一樣小眾,在銀行工作,業餘寫詩,前幾年因病逝世了。季風甚至還受邀去北京參加了總人數不到五十人的追悼會,並一如既往地在追悼會上受不了沉重氛圍,比家屬哭得還傷心,最後不得不奪路而逃。
她一向知道廣告公司藏了許多真偽文青,自己也不過其中之一——只是沒想到會遇到一個同樣喜歡許德生的。這機率理應低得可怕,她懷疑喜歡並仍舊記得他的,在這個世上統共也不超過一百個人。
就是那個我大學就認識,在銀行工作,一直活得很憋屈的許德生。季風說。還有個姓顧的女同事一直暗戀他的那個。
她在電話裡給我揹他的詩:
永生
還沒轉身已被遺忘,我愛過的
枯枝。生長出不屬塵世的感傷
與即將永生的傲慢。寒冬臘月
梅影浮在白牆,永恆的
第六病室
我但願被每一個他們徹底忘記
卻希望同領塔納託斯羞辱的你
在審判日來臨前
記住我,記住肉身易衰
記住一切感知痛苦的瞬間
都不會太長。而所有的美
都的確需要一個終結
這首詩我知道,季風大學的時候就很喜歡。這不算許德生最好的詩,卻因為某種黑暗陰鬱的氣息讓我們記憶深刻。而這位許諒之的簽名檔剛好就是:所有的美/都的確需要一個終結。
這太巧了。我說。
季風說,不,這不是最巧的。巧的在後面。
那天許諒之好像什麼也沒察覺,只是很快婉拒了季風的挖角邀請,繼續和黃千聊得不亦樂乎。季風告辭離開時,他們的話題是即將到來的世界盃。黃千喜歡和男生聊足球,但永遠哈哈大笑地自稱偽球迷。這種坦蕩差不多就跟宣稱自己其實只對面前這個男性感興趣一樣簡單粗暴而行之有效。
第二天上班,黃千遲到了半小時。季風有點促狹地想,也不知事成沒有。中午在公司食堂她剛在自己面前坐下,就笑問,zoey,怎樣?
黃千抬起腫眼泡,淡定地說:monsoon,我辜負咗你嘅期望,失咗手。
忘了說黃千是廣州本地姑娘。芳齡二十七歲,身高一米七二,性格在季風看來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姑娘都率真,也算是美好奇葩一枚。作為沒比黃千大幾歲生活卻乏味得多的同性上司,季風一直放棄對她做道德評判——反正沒結婚,貪玩就貪玩一點吧,只要不影響工作——在這種事上季風和我一樣,也是很雙標的。
季風說,啊,這人其實是gay?看著也蠻像。
不。黃千說:許諒之直接了當咁拒咗我。講真,遇過咁多男人,送上門來嘅唔要,呢個仲係頭一個!
轉述到這裡季風似乎稍微愉快了一點。這除了說明黃千不是許諒之感興趣的型別之外,其實也並不說明他的道德底線比一般人為高。我想。但沒有說出口。
後來呢?
後來諒之再來廣州開會,叫我們吃飯,黃千當然就不去了。
就這樣?
不。不光是這樣。季風說。你不覺得他喜歡許德生的詩很奇怪?你從來沒想過他們之間可能有某種聯絡?
那次單獨再見,她一時找不到話題,便重提想調他過來的舊事,他也笑起來:不是不想當你手下,只是上下級,總覺得不是我們關係的正確開啟方式。
可以想象季風當時聽到這句話的尷尬。但許諒之很快就補充說:我幾年前就見過你,如果沒錯的話。
季風形容自己當時一聲不吭,心如石子擊中深潭。一個不大不小的謎底正自己生腿走向她,不知道為什麼,它讓她打了個寒戰。
不是在什麼別的場合,就是在許德生的追悼會上——我是他弟弟。你還記得參加過他的追悼會吧?
那是三年前。季風冷靜地指出。你居然能記住三年前一個陌生人,這不科學。
你左邊面頰上有一顆痣,和我右邊這顆位置正好對稱。他一邊說,一邊指著自己的臉。我不會弄錯。
一陣雞皮疙瘩悄悄從季風的背脊處蜿蜒爬過。她看著他,就像看一個鬼。詩歌的力量像一個亡魂一樣開始現形。大學時代的詩人朋友對她發生的影響原來還沒有結束,居然還有後文。
抱歉我還懷疑過你是我哥的情人。許諒之說。那次你哭得實在太厲害,讓我們全家人印象都很深。他就是和婚外戀物件分手後跳的樓。對外宣稱是癌症,其實是因為怕離婚失去兒子,不離婚又對不起外邊的人。終於得了憂鬱症。我是他去世後看他日記才知道外邊有這麼一位,後來才知道姓顧——現實生活中根本一點端倪都看不出來,我哥那麼蔫不拉唧一個人!幸好整理他遺物的人是我,我媽知道絕對崩潰。至於我嫂子知不知道,我不清楚。我還在追悼會上偷拍了一張你的照片,打通了他手機裡所有通話次數超過五次的號碼,發現是女的就多盤問幾句。結果當然都不是。但因此我深深記住了你的臉,三年來一直沒有忘。——甚至我一直在人海里找你。我總覺得我們有一天會遇到的。果然。
但我和許德生只是朋友。更準確一點說,只是一個喜歡他詩的讀者。季風震驚地說。你想多了。
我後來就知道了。許諒之說,那我哥寫了二十多年,真不枉了。
因為話題突然轉到了逝者身上,那天晚上的談話陡然間沉重起來。季風想起那次在追悼會上的大哭,不禁面紅耳赤。眼前這人原來早已見過她和上次刻意裝出來的職業假象毫無關係的、最軟弱無稽的一面。
你知道嗎,後來我常常想起你。許諒之說。也許因為一個陌生人那樣哭我哥,我覺得很感動。我老想,如果我死的時候,有一個人肯這樣哭我,大概也就夠了。——我哥老說他沒有讀者,你怎麼認識他的?你真的喜歡他的詩嗎?
喝了一點紅酒的季風脫口而出:我但願被每一個他們徹底忘記/卻希望同領塔納託斯羞辱的你/在審判日來臨前——
許諒之介面:記住我,記住肉身易朽/記住一切感知痛苦的瞬間/都不會太長——
兩個三十多歲的成年人坐在餐廳裡相對背詩,很快就自己覺察到了可笑,也就訕訕地不再繼續。但此後他們之間的關係突然間就發生了一點微妙的變化。他堅持要送她回去。她反覆強調自己家和他酒店完全是兩個方向也沒用。
必須送。他堅持說。
真不用。何必呢。
給我一個機會。他說。但是他沒有解釋為什麼非要這麼一個機會。
季風當時本來都已經站起來了,遂又重新坐下:那不著急。黑啤還沒喝完呢。
連她自己也說不清楚為什麼再次坐下是為什麼。也許對詩人的弟弟的身份產生好奇,也許是對眼前這個男子本身懷有某種好感。喝完第一次點的黑啤,他們重又要了一紮,一開始是沉默地乾杯,彷彿逝者仍突兀地橫亙在他們中間;漸漸喝開了,就只說彼此生活,聊自己喜歡的書,電影,話劇,音樂。甚至還說到王菲。
「那天夜裡其實並沒有下雨,但記憶中總給我一種一直在下雨的錯覺。淅淅瀝瀝的雨聲中,整個過去現在和未來都漸漸漂浮起來,變成一塊浮冰,在雨水中融化得越來越小。我正站在某塊浮冰之上。而許諒之在另一塊屬於他的浮冰上。我們隔著幾千公里,彷彿永遠不能靠近。但是我們一直在說話。一個話題緊接著下一個,愉快、輕盈、默契漸生,口乾舌燥而線頭永遠不斷。許諒之本質上竟然也是一個詩人。他提到若干書和電影,有些我看過,有些並沒有。都默默在心裡記下名字,心想回去以後要一一找來補課。不知為何我的心靜靜地像著了火。在這個假想的雨夜,每一滴久旱後的雨都是一滴火焰。一夜雨就是整夜流火。赤地千里。寸草不留。」
「你知道嗎。方寧,他竟然也喜歡王菲。很少男人這麼喜歡王菲。我問他最喜歡王菲哪首歌。他說,《掃興》,想了想又說,還有《暗湧》《不留》。最後那首據說是她自己作曲填詞的。那一刻我的感覺當真是毛骨悚然。他連排序都竟然和我一模一樣。」
事情從聊到《不留》這一刻開始起,突然就失去了控制。
許諒之和她聊著聊著,就開始抽菸。他抽菸的樣子讓季風覺得異常眼熟,後來才想起來,那樣垂著眼深深吸入肺腑,正是自己曾經吸菸的姿態。而因為蕭元不喜歡她吸菸,她已經戒了很多年。
她忍不住說,給我一根。
許諒之給她點上煙。她剛吸一口,服務員就板著撲克臉踅過來:小姐,我們餐廳是禁菸的。之前許諒之抽菸服務員倒不管。
那我們走吧。許諒之掐掉煙,喝盡最後一口啤酒,驀地站起身。
季風披上外套隨他走出門去。
那天晚上到底說了些什麼季風早已經忘記了。只記得很奇怪地一直打不到車。
而想象中我看到這兩個人沿著天河東路走了很久,一路會經過無數酒吧和人群,看到無數喝醉了的臉和踉蹌步伐。幾個大叔站在人流最集中的地方賣卡通氫氣球,淳樸打扮呆滯表情和這燈紅酒綠十分違和,同時又讓人生出無法言說的空虛悲哀。這就是我們所有人身處其中的人間世,像個不入流的荒誕劇。
許諒之堅持要陪季風走到能打到車的地方,並一直送她到家。在室外他一直抽菸,一根接一根。也順手遞給她,低頭用手攏住火替她點燃。季風每次都默默接過,在暮春微涼的空氣裡深深吸入又撥出,心底某種不確定的柔情隨之蠢蠢欲動。她想已經很久沒和蕭元之外的異性單獨待到這麼晚了。雖然不能確定他是一個真正的朋友,還是萍水相逢把酒盡歡、酒醒之後再無干系的路人。
走到一個路口,她會比許諒之先快步走過去,回頭才發現他並沒跟上。就像那些年她總是大步走在我前面一樣。我那時總是要非常拼命才能跟上她像小馬一樣的步伐。而電光石火間,燈已經變了。他們被車流分擋在了馬路兩邊,汽車一輛接一輛飛馳而過。那個紅綠燈間隔時間也許特別長。隔了整整一個天河城浮華世界的渺小男女張皇對望,季風回不去,許諒之也走不過來。
像一種註定離散的隱喻。
我彷彿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一幕。
02:45-02:49am第一次坐夜車
那晚許諒之陪季風走了總有兩三里地,才漸漸看到空車。他正待伸手,她卻阻止了他:這附近好像有一班公交車可以到我家。
這和她明明準備起身,卻重新坐下喝黑啤一樣讓自己詫異。但是來不及解釋,那輛公交車就來了。
晚風漸涼,車廂很空。季風很久沒有和人並排坐在沒開燈的夜車的最後一排,如同回到初中和小剛一起坐車回家的少年時代。是上車之後,季風才發現這個男人其實很會說冷笑話,一直讓她笑得前俯後仰,事後再回想,好像也沒有多好笑,但是換做他說就不同。也許和喝了一點酒有關,微醺中她當真快樂得無以復加。
他身上略帶一點黑啤焦香,瘦削的肩胛骨輕輕抵住她的肩。笑著笑著,沉默了。她幾乎當即也感到了某種危險咻咻然的氣息,車廂寂靜了一刻,重新復活。
要到站了。她說。
是嗎。他在暗中不易察覺地嘆了口氣,就像在說:太快了。
季風想:當然也可能是我自作多情。
下車後許諒之一直把她送進小區深處,她家所在高層的樓下。這一路他們都沒太說話,倆人似乎都有點醉了。但這沉默因為一整晚的相處,竟也絲毫不覺尷尬。
終於他嘟囔地說,我明天就回北京啦。
一路平安。季風假裝哼一聲:在別人手下好好工作。
他笑了:還記得這茬兒呢,真記仇。喝醉了以後他的聲音比喝醉前更溫和。略微沙啞,很好聽。
你能順利找到小區門出去打車麼。她問。
他說,能進來就能出去。
進樓門前季風立定,微笑著向他招手。許諒之直直地站在黑暗裡,早已超過了正常告別需要的時間,又突然醒過來似的擺擺手,頭也不回地走掉。她進了電梯,推開家門,只見客廳燈火通明,蕭元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滿臉心滿意足。他甚至都沒注意到她回來。
季風咳嗽一聲,開始換鞋子。蕭元笑著看她一眼,點點頭,立刻又轉向那個熱鬧非凡的機器匣子。她走進房間,沒開燈,在床邊靜靜坐了一會,沒開燈。外面的聲浪被隔絕在門外,然而仍然有輕微的動靜聲色從縫隙裡流入。電視嘉賓的笑聲和尖叫總是很誇張。中間也夾雜著蕭元短促的一兩聲笑。
手機就在這螢幕內外的笑聲裡突然亮了。
是許諒之的微信:回賓館的路上,還是坐來時的那班公交車。我好像喜歡上了廣州的夜車。窗外的風漸漸變涼,你睡了嗎。
季風不知道怎麼回。輸入了好幾次,最終還是刪掉了。
那邊也沒有再發。
02:50-03:13am「我一直試圖活得豐盛但是。」
季風比我厲害的地方還在於,就是不管怎樣逃課和玩,成績一直很好。我掛科的好幾門課,她雖然和我一樣臨考才抱佛腳,卻總有驚無險地通過。有一次,一門她幾乎從來沒有去上過課的網頁設計原理,最後居然還拿了罕見的高分。這和天賦有關。她一直擅長各種考試。而工作之後聽說她的業績也一直很好。蕭元一直以此為榮。更神奇的是,她依然是一個無比熱愛文藝的人,興趣和工作竟然可以得兼。
她告訴過我,只要六點準點下班,就正好可以打車去廣州友誼劇院或者話劇藝術中心看劇。她依然保留了至少每三月去一次廣州美術館、每兩月去一次星海音樂廳的習慣——只是廣州好的展覽和演出都實在太少了。
而蕭元結婚後日益被幸福和寧靜充盈漸漸發福,也因為在報業集團工作的屬性使然,在外奔波勞累,應酬眾多,回到家裡就只想休息。他依然非常喜歡季風,但似乎不再把季風的夢想視為自己的夢想——本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廣州也曾是一個屬於傳統紙媒的城市。而一個廣告從業者的日常愛好似乎也的確算不上什麼夢想。
因此季風就漸漸習慣了一個人去看電影、話劇、粵曲、展覽和聽音樂會。只是偶爾會在看完戲回家的路上突然給我打個十幾分鍾電話,但很多電影我其實並沒看過。後來我便明白了她其實只是實在找不到人可以聊這些,電話的尾聲她總是說:方寧要是你在廣州就好了——我過段時間如果去北京出差,你陪我看那個什麼什麼劇好不好?
聊著聊著,我有時會突然難過起來,問她:蕭元真的那麼忙嗎,你在廣州沒有可以陪你去看演出的朋友嗎。
季風說,太麻煩了。懶得費事約。
我知道她的意思其實就是沒有這麼一個人,而早已習慣她總是答非所問。
也許有時可以叫上zoey——就是黃千。但黃千總是在鬧戀愛。她又說。
她的下屬黃千也許和我以前一樣,一直有點盲目崇拜季風,甚至包括重複她常說那句豪氣干雲的話:人一輩子精力有限,老風花雪月何成大事。
季風的確比業內一般男的拼多了。至於為什麼要這樣只爭朝夕她自己都不知道,也許是從小優等生當慣了,一步步按部就班升至最高學府,廣告碩士畢業後又進了業內口碑最好的4a公司最重要的創意部,在適婚年齡嫁了自己喜歡所有人也說可嫁的靠譜物件,在巨大的正確的慣性推動下,幾乎沒有任何危機懸念地平穩行駛到今天。工作八年,終於升至華南區創意組組長,團隊堪稱忠心耿耿,上司也青眼有加,如無意外,仍會繼續升遷,直至觸及職場女性的玻璃天花板;結婚五年,婚後和丈夫關係仍屬良好。不是沒吵過架,但一般不隔夜。彼此都不是性情激烈的人,也不是不珍視現世安穩——事實上,在職場中遇佛殺佛遇魔殺魔早已耗費掉了全部精力,哪裡還顧得上後院起火?
表面看來,季風的贏家人生唯一bug也許就是沒要孩子。在二胎都放開了的今天,頭胎都沒生。
你為什麼一直不要小孩?我問。雖然我也沒要,但是問別人總歸更理直氣壯一點。
想過,但一直沒下定決心。你還記得我們宿舍的田瑩?結婚後沒兩年就生了小孩,我去看過的。她還得了產後憂鬱症。
蕭元從沒催過你?我問。
催過。
完全可以想象兩邊家裡人逼得多厲害。兩邊大人你方唱罷我登場,在這樣四面楚歌的情況下蕭元被迫轉移給她部分壓力很正常。而季風也一直的確認為是自己的問題。但直到那個和許諒之聊天的晚上,她才悄悄意識到生活狀若光滑的表象下,其實早密佈裂痕。一不留神踏空,裂縫就會斷然吞噬她。
她想要的愛情。婚姻。乃至於整個人生。似乎都不是這樣的。
這一年季風年滿三十二歲。
「就在我最意氣風發打算擴充團隊、開疆拓域的這一年。同時也是積極備孕這一年。上帝開始嫌棄我此前活得過於向上、正常而淺薄無知。愛好文藝也不過是葉公好龍。他終於決定把我這個名利之徒奮力推到一個真正困難的旋渦裡面,讓我瞭解瞭解萬事萬物運轉的真相。」
她說。
3:14-3:40am只發生過一次的事情,就像沒發生
她和許諒之再見面是在三個多月後。還是許來出差,在機場直接給她打的電話:在廣州嗎?
季風說,不在廣州,還在北京嗎。
明晚有空嗎?我過來開會,忙完請你吃飯。
好。
那次接近一百天他們不曾聯絡彼此。事實上,之前總共就只見過兩次——也許對於他來說,是三次,還得加上追悼會上那次。即便如此,這也並不構成必須再見的理由,也不知這重見的默契從何而來。季風只好對自己說,他大概在廣州認識的人太少了。而他們之間,總算還有一個已逝的許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