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年輕的威爾士醫生

韋爾伯·拉奇曾經寫道:「在別的地方,都存在著所謂的‘社會’,可聖克勞茲卻沒有‘社會’,也不存在社會常見的各種選擇以及誰比誰好或誰比誰差的問題。這裡的一切都比較單純,因為這裡的‘選擇’與‘比較’要麼一目瞭然,要麼根本就不存在。然而,正因為這裡缺乏選擇的機會,孤兒們才迫不及待地想走向社會,希望所面對的環境愈複雜愈好,各種閒言碎語愈多愈好。一有機會,他們就立刻像水獺跳進水中一樣,毫不猶豫地投身社會。」

韋爾伯·拉奇認為,談到選擇,荷馬可以說是毫無機會。在學醫和美洛妮的問題上,他都是不由自主。他和美洛妮註定要成為一對,因為他們沒有其他的人可以選擇。如果置身於社會,兩人彼此合適與否會成為關鍵因素,但在聖克勞茲,這一點卻無關緊要。另一方面,聖克勞茲的所有老師傾囊相授的知識,荷馬都已經全部學完,那麼,除了學外科,尤其是婦產科手術,他還能學什麼呢?對拉奇醫生而言,教荷馬使用擴陰器及刮匙,簡直是易如反掌。

荷馬用拉奇醫生上醫學院時的舊筆記本記筆記。由於拉奇一向很少記筆記,偶爾記起來也總是密密麻麻,筆記本里留有很多的空白。在拉奇看來,荷馬不需要另外的筆記本。只要抬頭看看,韋爾伯·拉奇就十分清楚紙張的代價有多高。這裡的樹木早已砍伐一空,取而代之的是大批的孤兒,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正是紙張。

荷馬在「子宮頸擴張與刮宮術」這一章的標題下寫著:「墮胎婦女躺在婦檢床上最安全。」按照拉奇醫生的做法,還應該先剃去陰毛才好。

「先用抗菌劑為陰道消毒.」他常常用許多大寫字母來強調重點,這與他喜歡重複別人的話尾或關鍵詞有關。「然後,檢查子宮的大小:一隻手按住腹壁,另一隻手的兩三隻指頭伸入陰道。將鴨嘴形窺陰器伸進陰道,即可望見宮頸。」寫到這兒,他還特別加上括弧,好像要提醒自己(宮頸是子宮末端下面的一段頸狀部分)。「子宮頸中間的小孔就是子宮口,它就像一個儲存生命的櫻桃。懷孕期間,子宮頸會腫大,而且變得光滑。

「用一系列金屬擴陰器將子宮頸撐開,接著把子宮鉗伸入子宮。子宮鉗是醫生用來清宮的工具,醫生會盡可能把子宮裡面的東西清除乾淨。」

荷馬所說的「東西」,是指黏質和血液,他也稱之為「懷孕的產物」。

「最後,用刮匙將子宮壁刮乾淨,刮乾淨時,會發出沙沙的聲音。」

關於子宮擴張及刮宮的過程,荷馬就記了這麼多,接著,他還加了一條註釋:「我們在書裡讀到的子宮指的是生殖器,是受精卵著床之處。」在這段筆記的旁邊,他還加了一個頁碼——是《格雷人體解剖圖譜》裡「女性生殖器官」一章的起始頁碼,那一章裡有各種清晰的插圖與說明。

一九四幾年,荷馬還不滿二十歲,可已經有過無數次的接生經驗,並多次觀摩拉奇醫生實施墮胎手術。他親手接生了許多嬰兒,每次都有拉奇醫生在旁邊,但拉奇從來不讓他主持墮胎手術。其實,荷馬完全能夠勝任這項工作,對此他們兩人心照不宣。可拉奇認為,荷馬必須等到上完醫學院(真正的醫學院),並且到別的醫院實習之後,才能主持這種手術。倒不是因為墮胎手術如何複雜,而是拉奇覺得應該讓荷馬自行決定或選擇,也就是說,要等到荷馬對社會有所認識後,再自行決定是否願意替人墮胎。

拉奇醫生目前正在為荷馬尋找贊助人。他希望有人送荷馬上大學,一方面是為荷馬上醫學院作準備,另一方面也想讓荷馬走出聖克勞茲,接觸外面的世界。

但韋爾伯·拉奇卻不知道怎樣才能找到這樣的贊助人。他是否應該找「新英格蘭孤兒之家」的同行幫忙?他們與很多人都有通訊往來,他也許可以發出一則這樣的廣告:

現有資深助產士兼合格墮胎師,尋求贊助人供其上大學及醫學院。

韋爾伯·拉奇心裡想:該讓荷馬接觸怎樣的社會,他才能夠適應呢?

拉奇知道,關鍵問題是,得讓他的學徒擺脫美洛妮。每次看見他們倆在一起,拉奇就感到特別難受,覺得他們就像一對相互厭倦、沒有了愛情的夫妻。幾年前,當他們在不打不相識之後剛開始發生性關係時,在美洛妮引領下,他們曾有過緊張的激情,可事到如今,這種激情似乎已經煙消雲散了。即使他們現在還保持性關係,恐怕也只是興味索然地偶爾為之。午餐時,他們常常在眾目睽睽之下坐在一起,卻相對無語。他們也共同研究那本破舊的《格雷人體解剖圖譜》,彷彿那是一張複雜的地圖,可以幫助他們離開聖克勞茲。

近幾年,美洛妮再也不曾逃跑過。在拉奇醫生看來,似乎有一種無言而且無趣的契約將她與荷馬捆在一起,誰也無法脫身。他們對彼此的慍怒讓拉奇醫生想起了伊姆絲太太的女兒——她嘴裡含著小馬生殖器的形象將成為他永恆的記憶。美洛妮和荷馬之間既不打,也不鬧,美洛妮甚至說話也不再粗聲粗氣。拉奇猜想,即使他們仍然維持著性關係,恐怕次數也少之又少,而且多半是出於無聊透頂。

拉奇甚至還幫美洛妮找了一份工作,去三里瀑一位有錢的老太太家裡,照料她的起居。也許是那位行動不便的老太太性情古怪,看任何人都不順眼,對美洛妮也百般挑剔,說美洛妮「遲鈍」,從不主動跟她聊天,幫她洗澡時,也總是重手重腳。拉奇醫生對此都毫不懷疑。但美洛妮也牢騷滿腹,她說她寧可住在聖克勞茲,而不願住在別人家裡,即使要工作的話,她也希望能當天來回。

她對葛洛根太太和拉奇醫生說:「我想晚上回家住。」拉奇醫生聽了,忍不住想:「回家?」

鎮裡還有一個工作機會,不過要求美洛妮會開車。拉奇醫生便請附近一位小夥子教她開車,但美洛妮開起車來卻把那小夥子嚇得魂飛魄散。她考了三次試,才終於拿到駕駛執照。她接下那份工作,替一個建築承包商運送零件和工具,可是沒幾天就被辭退了,因為一星期之內,貨車的計程表顯示她跑了兩百多英里,她對此無法作出解釋。

事後,美洛妮聳聳肩,滿不在乎地對拉奇醫生說:「我覺得無聊,就開車到處逛了逛。再說,那幾天我交了一個男朋友。」

拉奇不由得心事重重:美洛妮已經快滿二十了,現在既找不到工作,又沒人領養,只是整天圍著荷馬轉,儘管兩人常常一整天也說不上半句話。事實上,一連幾個星期,他們似乎也僅僅是待在一起而已(如果「待」這個字眼可以用在美洛妮身上的話)。由於美洛妮讓拉奇醫生特別難受,拉奇便理所當然地以為美洛妮一定也讓荷馬特別難受。

韋爾伯·拉奇對荷馬極度疼愛——他這輩子還從來不曾如此愛過別人,因此,他無法想象荷馬一旦離去,他在聖克勞茲的日子該如何度過。但他也深深明白,應該讓荷馬真正接觸世界,讓荷馬選擇自己的生活。拉奇夢想著荷馬在外面闖蕩一番之後,會主動回到聖克勞茲。不過,夢想歸夢想,誰會作這樣的選擇呢?拉奇在心裡問道。

緬因州的城鎮數不勝數,它們都比聖克勞茲美麗迷人。

拉奇躺在診療室的小床上,開始吸乙醚。他想起家鄉波特蘭那個安全的港口,接著又想到波特蘭以東或西側內陸的各個城鎮,他的嘴裡開始唸叨著那些熟悉的、具有典型的緬因州特色的城鎮的名字。

韋爾伯·拉奇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似乎嗅到了那些城鎮的氣息:肯納邦克、肯納邦克波特、瓦塞爾伯勒、諾布林伯勒、沃爾多伯勒、威斯卡西特、西巴斯、大馬利斯科塔、弗倫德希普、佩諾布斯科特灣、薩加達霍克灣、亞茅斯、卡姆登、羅克波特、阿倫德爾、拉姆佛德、比迪福德以及利佛莫爾瀑布等等。

位於遊覽勝地肯尼斯角以東的哈斯海芬是個美麗的小港。從哈斯海芬往西,有個小城叫哈斯洛克,它的得名源於當地的一塊巨巖。實際上,那是一座無人居住的岩石島,遠遠望去,就像一條浮在水面上的死鯨魚。哈斯海芬的居民認為它破壞了這一帶的優美景緻,所以將它視為眼中釘。島上到處都是白色的鳥糞,乍看之下,就像死鯨魚白色的腹部,而每逢漲潮時,岩石島幾乎被海水淹沒,只留下一點若隱若現的頂尖,因而又被稱為「死鯨巖」。其實,哈斯洛克只有這一塊所謂的「岩石」,本不該招此厚非。它的地理位置不錯,距海岸只有五英里,站在一些小山上,還可以看到大海,很多地方都能感受到清新的海風。

不過比起哈斯海芬,所有的城鎮都會黯然失色。哈斯海芬的居民在詆譭哈斯洛克時,對當地僅有的兩家商店——桑伯恩百貨店和迪德斯五金水暖店的獨具特色,從來隻字不提。他們經常掛在嘴邊的總是當地的「飲水湖」,以及坐落在陰暗湖濱的夏季別墅。飲水湖是一座淡水湖,湖水並不清澈,其實稱之為池塘更為合適,因為每到七月中旬,湖底總是一片混濁,長滿水藻,可它是這兒唯一可供遊人欣賞的風景。到飲水湖度假的遊客多半不是遠道而來,他們要麼是哈斯洛克本城的居民,要麼就是來自肯尼斯角的鄉下佬。他們不僅在夏天光臨湖濱的營地和別墅,秋季也常來此度週末或打獵。這些別墅及營地往往有些滑稽的名字,體現了主人豐富的想象力,如「迴音盡頭」「公鹿最後一站」(屋頂裝飾有兩隻鹿角),還有「無盡的週末」(旁邊有一個浮船塢),「我們三人」(取這個名字的主人真可謂聰明絕頂)。還有一個地方乾脆叫「謝爾曼的地洞」,因為那兒確實像個地洞,所以也算是恰如其分。

一九四幾年時,飲水湖就已經是個遊人如織的觀光勝地。到了一九五幾年,就更是熱鬧非凡,人們在湖面開汽艇,玩滑水,螺旋槳攪起了湖底綠色的水藻,使湖水變得混濁不堪。由於湖畔四周的森林密不透風,所以湖面總是平靜如鏡,帆船常常停泊在湖上一動不動,湖水成了孳生蚊子的理想場所。與此同時,孩子們長年累月往湖裡小便,加上汽艇殘留的汽油,使湖面泛著一層骯髒的油光。在緬因州,人煙罕至的美麗湖泊其實不少,但飲水湖不屬其中之列,就算熱衷於戶外運動的溫克爾夫婦還在人世,也會對這兒不屑一顧,這裡既沒有利於他們泛舟的激流,也找不到冒險的樂趣。飲水湖名不副實,湖水無人飲用,對此還有不少無聊的笑話,全是哈斯海芬的居民編出來的。長期以來,他們總是拿這片不太潔淨的湖水對哈斯洛克說三道四。

當荷馬·威爾士第一次見到飲水湖時,他腦海裡閃過一個念頭:如果在夏天時讓聖克勞茲那群不幸的孤兒來這裡露營,那麼,他們的營地可以紮在「迴音盡頭」與「謝爾曼的地洞」之間的沼澤地上。

哈斯洛克並非全都這麼不堪入目,這裡有大片開闊的耕地與牧場,還有綿延數里的果園,居民們世代在這裡勞作。一九四幾年時,在連線哈斯洛克與哈斯海芬的飲水路上,有座「觀海果園」,風景秀麗,果類豐富,即使是眼界甚高、極愛挑剔的哈斯海芬人也對它另眼相看。觀海果園雖然地處哈斯洛克,卻有著哈斯海芬的風情:這裡的房屋都有鋪著石板地的天井,並且和位於哈斯海芬海邊的豪華住宅一樣,四處也是玫瑰叢生。從大宅到游泳池,然後綿延至最近的蘋果園,是大片大片的草坪,它們修剪整齊,綠意盎然,與哈斯海芬的草坪出自相同的園丁之手。

觀海果園的主人名叫華萊士·華辛頓,連這個名字都帶有哈斯海芬的色彩。其實他是紐約人,後來才來到這兒。就在別人的投資一下子變得血本無歸之前,他卻投資開闢果園。儘管他骨子裡(以及穿著打扮上)是個紳士,對蘋果種植瞭解有限,卻不乏生意頭腦,僱來管理果園的工頭一個個十分得力,堪稱行家。

華辛頓是海芬俱樂部的永久會員,即委員會中唯一不用投票當選的會員,而且,整個俱樂部裡只有他一人來自哈斯洛克。他的果園僱用了哈斯洛克一半的居民,所以,他幾乎是絕無僅有地同時受到兩地居民的尊敬。

韋爾伯·拉奇一定會覺得,華萊士·華辛頓有點兒像當年他前往查寧-皮伯第家,去為那個富家千金進行他第二次墮胎手術時見到的某個人,但是在荷馬眼中,華萊士·華辛頓才是地地道道的「新英格蘭國王」呢!

不過,只有生活在哈斯洛克或哈斯海芬,並且對這兩地的社交史瞭如指掌的人,才會知道華萊士·華辛頓的太太並不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王后。沒錯,她的神態與舉止具有王后的氣度,可是城裡的人都清楚,奧莉芙·華辛頓雖然在哈斯海芬土生土長,卻來自下層階級。「社會」的確是個複雜的玩意兒,即使像哈斯海芬這樣的小城,居然也存在著貧富貴賤之分。

奧莉芙·華辛頓原名叫艾莉絲·畢恩。據訊息靈通人士說,她父親布魯士·畢恩以挖蛤蜊為生,而她哥哥貝基·畢恩則是個挖井工,他們都說她是貝基聰明的妹妹,似乎在暗示貝基很笨,但實際上,貝基起碼比他父親聰明,因為挖井的收入更高(安琪拉護士的父親也做這一行,正因如此,荷馬·威爾士才有了現在的名字)。緬因州的人都說,挖井不僅更賺錢,而且挖得更深,所以比挖蛤蜊更有出息。

奧莉芙·華辛頓從小就在滴著冰水的運蛤蜊的車邊賣蛤蜊。她母親莫德是個沉默寡言的女人,總是把家裡廚房的臺子擠得滿滿當當。她將一面破化妝鏡放在砧板上,把它們一同塞在一個角落裡,而她整天關心的化妝品也與隨手亂放的蛤蜊混在一堆,她唯一的菸灰缸是一塊大蛤蜊殼,她的腮紅瓶上偶爾還沾著黑色的蛤膜。她死於肺癌,那時奧莉芙還在上高中。

艾莉絲嫁給華萊士·華辛頓後,專門到哈斯海芬市公所申請改名為奧莉芙。這本來只是一種個人喜好而且並不違法的舉動,做起來也輕而易舉,因為只需要改動兩個字母。但當地人卻一直拿她的新名字打趣,總是掛在嘴上念來念去,就像含著一枚讓人難受的橄欖核一樣。背地裡,許多人還是喊她艾莉絲·畢恩,只有她哥哥貝基才會當面喊她艾莉絲,其他人表面上仍尊重她的意願,稱她為奧莉芙。大家一致認為,儘管她嫁給華辛頓,搖身一變成了闊太太,卻仍然不配與華萊士平起平坐。

華辛頓是個風趣開朗、慷慨和善的人。他對奧莉芙一往情深,欣賞她的一切,包括她的灰眼珠、金頭髮,以及那口在大學裡學來的新英格蘭腔(海芬俱樂部的人經常模仿這種口音)。奧莉芙得感謝她的哥哥貝基,因為貝基挖井賺了不少錢,她才得以上大學,學到了那種文雅的口音,否則,她恐怕也不可能得到華辛頓的青睞。也許是出於感激,奧莉芙才能忍受貝基大呼小叫地喊她艾莉絲,甚至忍受他三天兩頭來觀海果園。貝基每次來,皮靴上總是沾著挖井工特有的從地底下帶回來的汙泥。他穿著皮靴闖進闖出,還張口閉口叫她「寶貝艾莉絲」,她總是強忍著不皺眉頭。夏天天氣炎熱時,他常常衣服也不脫,就跳進她家清澈見底的游泳池裡,把池水濺得老高,池邊留著那雙髒兮兮的靴子。他就像一個髒孩子弄髒浴缸似的,會把游泳池邊沾得滿處是泥。

奧莉芙·華辛頓雖然擺脫了當艾莉絲·畢恩的苦日子,但華萊士卻有個大缺點。誠然,他是個百分之百的紳士,在海芬俱樂部調侃共和黨人時,也常常令人稱讚;他還十分照顧手下的員工,出資為他們購買健康保險,而當時的大多數農民還生活在貧困線以下;而且,他還喜歡擺派頭,觀海果園裡所有的農用車及自用車上都鑲著他個人的大紅蘋果標誌。儘管如此,華萊士卻有一個缺點:他整天都是醉醺醺的,並且像個孩子似的特別好動,沒有片刻安寧。因此,哈斯海芬和哈斯洛克的人一致認為,他肯定不是個理想的伴侶。

他常常在「海芬俱樂部」醉態畢露。有一次,他想調整球網的高度,卻怎麼也調不好,不由得火冒三丈,居然掏出身上的摺疊刀割破了球網。還有一次,一位姓德里倫伯爾的老醫生突然中風,他竟然藉著酒意把老頭兒扔進游泳池的淺水區,據他後來說,是要讓老頭兒「清醒一下」。結果,老醫生雪上加霜,差點兒被淹死,而德里倫伯爾家的人一氣之下退出了俱樂部。在自己的果園裡,華辛頓也是大出洋相:他曾經開著那輛乳白色的凱迪拉克轎車,與一輛載有五百加侖農藥的噴藥車迎面相撞,結果連人帶車被溢位的農藥噴得到處都是,不僅腿上因此長滿紅疹,轎車上深紅色的皮椅也留下了大片無法去除的白印。還有一次,他喝得糊里糊塗,卻堅持要開艾拉·提克姆的拖拉機,當時車鬥上裝有蜂蜜和蜂箱,不料在飲水路和戴伊路的交叉路口翻了車,車上的貨物被掀了個底朝天,幾百萬只惱怒的蜜蜂一擁而出,不僅蜇得他自己鼻青臉腫,就連當時正在戴伊路的果園幹活的埃弗利特·塔夫特、他的妻子朵特以及朵特的小妹妹黛布拉·培迪格魯也沒能倖免。

儘管如此,大家還是堅信他對奧莉芙忠貞不貳,也有刻薄的人說,他一天到晚醉醺醺的,根本不可能在外面拈花惹草,說不準連奧莉芙都應付不過來。不過他起碼應付過她一次,他們有了一個兒子。一九四幾年時,這個兒子剛滿二十歲,長得和父親一樣英俊魁梧,風度翩翩,卻有一雙母親那樣的灰眼睛,不過他的金髮泛著黃褐色,而不像母親的微微泛灰,他甚至連講話都帶著一點母親的新英格蘭腔調。華萊士·華辛頓的兒子也叫華萊士,由於他特別討人喜歡,大家都親熱地叫他華力。自從有了華力,大家便稱華辛頓為老華。久而久之,連奧莉芙和華力也管他叫老華了。

這只是有關哈斯海芬及哈斯洛克社交圈的一些簡略情況,如果拉奇醫生對這兩地的認識僅限於此,他也許不會讓荷馬·威爾士到那兒去,他不難預想荷馬的生活會變得複雜起來。一個孤兒哪兒懂得什麼等級意識和閒言碎語?但韋爾伯·拉奇覺得哈斯海芬與哈斯洛克這兩個小城的名字非常動聽,而在乙醚的作用下則更是如此。

如果拉奇醫生能有時間觀察一下老華,他也許能看出老華受到了冤枉。當然,他的酒是喝多了點兒,但許多喝酒的人都這樣。老華並不是酒鬼,他有明顯的阿爾茨海默病症狀,拉奇醫生應該看得出來。阿爾茨海默病是一種漸進式的腦功能綜合徵,又稱為早老性痴呆徵,患者會出現智力衰退、記憶力減弱等症狀,中年患者可能會迅速衰老,不出幾年,這些症狀會越來越嚴重,最終導致患者死亡。與此同時,這種病還包括情緒不穩、過分好動,以及判斷力失常等症狀。然而,儘管哈斯海芬的居民自認聰明,對酗酒與阿爾茨海默病之間的區別他們卻一無所知,反而深信自己已經將華辛頓全家瞭解得一清二楚。

同樣,他們也錯估了奧莉芙·華辛頓,她能成為華辛頓太太絕非偶然。為了擺脫貧困,也許她曾費盡心機,可她懂得工作的意義。她目睹貨車上的冰塊迅速融化,深知蛤蜊的保鮮時間非常有限,因此懂得掌握時機,追求利益。她一眼看出丈夫是理財能手,對經營果園卻是外行,於是自告奮勇地承擔起管理果園的責任。她仔細觀察那些工頭,對能力強的人予以加薪鼓勵,對無法勝任的乾脆辭退,然後又僱了一批年紀較輕、踏實肯幹的工人。對那些她感到滿意的工人,她不僅親自烤蘋果餡餅招待他們的家人,還把做法傳授給他們的妻子。她在蘋果市場架了一座烤箱,很快就可以一次烤出四十八個蘋果餡餅,與原來的蘋果酒和蘋果凍一起擺在櫃檯上出售,從而在蘋果收穫季節又多做了不少生意。她還加倍賠償艾拉·提克姆被老華打翻的蜂箱,沒過多久,她的櫃檯上又推出了新產品——蘋果花蜜。她甚至到大學裡學習授粉技術以及果樹栽培知識,對於滅鼠、剪枝、間苗、噴灑農藥的各種竅門,她瞭解得比工頭們還清楚,於是又回過頭來指點那些工頭。

奧莉芙的腦海中不時浮現出她母親默然無語的形象:莫德映在小化妝鏡裡的容顏逐漸衰老,整個人困在蛤蜊堆中,菸灰在蛤蜊殼裡越堆越高,然後掉到蘸有化妝品的小棉球裡——那些化妝品與她哥哥貝基的髒皮靴顏色相同。想到這些,奧莉芙就進一步堅定了自己的信念。她清楚自己已經擺脫貧困,併為觀海果園創造了可觀的效益。她將果園從漫不經心的丈夫手裡接管過來,幫他經營得很好。

晚上從海芬俱樂部回家時,開車的通常是奧莉芙。到家後,她往往任由喝得酩酊大醉的丈夫躺在車座上,然後在兒子華力的枕邊留張字條,提醒他回家後記著把父親背進屋裡,而華力總是遵循母親的囑咐。華力不僅外貌俊美,而且非常孝順。可有天晚上,華力自己也喝得醉醺醺的,無法背父親進屋。奧莉芙便毫不遲疑地指出了他的錯誤。

她對華力說:「在我許可的情況下,你儘可以學你爸爸,學什麼都行,就是不能學他酗酒。如果你和他一樣嗜酒如命,你就會失去整座果園乃至所有的財產,而變得一無所有。你以為你爸爸能阻止我,不讓我這麼做嗎?」

華力看了看在凱迪拉克車上昏睡了一夜的父親,農藥在車上留下的印記還赫然在目。他心裡十分清楚,他爸爸壓根兒就管不了任何事情。

於是他畢恭畢敬地答道:「我懂了,媽媽。」他這樣說,不僅是因為他通曉禮儀(他完全可以在海芬俱樂部執教網球兼禮儀,而且會教得相當出色),還因為他心裡明白,他母親不只是嫁給了一個普通的有錢丈夫。她提供了許多的工作機會,對此,就算韋爾伯·拉奇也會打心眼裡佩服她。

可悲的是,就連奧莉芙也冤枉了可憐的老華。其實,他的問題主要不是因為嗜酒貪杯,他幾乎完全是阿爾茨海默病的受害者。

城裡的人對許多事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連老華本人也以為是喝多了酒才變得沒記性。有時,他減少了酒量,早上起來,卻仍然不記得第一天晚上說過什麼話或做過什麼事,而他的衰老過程仍然明顯加快。他總是丟三落四,不是把外衣忘在這兒,就是把帽子忘在那兒,車鑰匙也正好放在丟失的外衣口袋裡。他明明減少了酒量,行為舉止卻仍然像個傻瓜。他自己也大惑不解,忍無可忍時,便又開始酗酒,而且喝得比以往更兇。最後,他成了阿爾茨海默病和酒精的雙重受害者,成了一個快樂的酒鬼,情緒波動得不可理喻。如果處在一個比較文明先進的社會,他肯定會被當成一個正常的病人,得到更好的照顧和治療。

在這個問題上,哈斯海芬和哈斯洛克與聖克勞茲倒是有了幾分相似之處:人們認為老華萊士的問題無藥可救,正如富茲·史東的病無藥可救一樣。

一九三幾年,荷馬開始研讀《格雷人體解剖圖譜》,他從骨骼部分看起,再漸次分門別類地研究。到一九四幾年時,這本書他已經從頭到尾看了三遍。有時他也和美洛妮一起看,但美洛妮往往不太專心,不過她表示對錯綜複雜的神經系統比較感興趣,尤其是對第十二對顱神經或舌下神經,亦即舌頭的運動神經。

「什麼是運動神經?」美洛妮一邊問,一邊伸出舌頭。荷馬正想給她解釋,卻突然覺得厭倦至極。他已經是第六遍讀《大衛·科波菲爾》,《遠大前程》是第七遍,而《簡·愛》則是第四遍。

就在第一天晚上,他還剛剛讀到那段總是令美洛妮苦苦哀求他的文字,而她的每一次哀求都會令他焦慮不安。

那是第十二章的開頭不久,簡·愛清醒地意識到,「要求人們滿足於平靜生活的說教是徒勞的,人們總會有所追求,即使找不到機會,也會去創造這種機會」。

美洛妮立刻打斷他:「別忘了,陽光,只要我不走,你也就不走,你說話可要算數!」

美洛妮總是這樣讓他焦慮不安,這使得荷馬厭倦至極。於是,他將那段話重複一遍,彷彿是他自己在發出威脅一般:「要求人們滿足於平靜生活的說教是徒勞的,人們總會有所追求,即使找不到機會,也會去創造這種機會。」葛洛根太太聽出他的不祥口吻,不由得大為驚訝。

他將這段話抄了下來,並且和拉奇醫生一樣,把字寫得工工整整,密密麻麻,接著,又用辦公室裡的打字機打了一遍,只打錯幾個小地方。當韋爾伯·拉奇正在診療室「休息」時,荷馬輕手輕腳地走過去,把那張印有這段話的紙放在這位疲倦的聖人起伏的胸口上。拉奇醫生醒來發現那張紙,不禁十分詫異。令他不安的倒不是這段話本身,而是荷馬已經清楚地掌握了他吸乙醚的嗜好,居然不知不覺地來過他床邊。拉奇默默地問自己:是不是這次的用量比平時多了一點兒呢?

荷馬甚至用乙醚吸筒將那張紙壓在拉奇的胸口上,這是某種暗示嗎?

拉奇醫生寫道:「歷史是由一些小小的、常常是讓人難以察覺的錯誤組成的。」

他說的小錯誤,可以是指當初什麼人在聖克勞茲的原名clouds上加了縮寫的st.,前面便多了一個「聖」字,而哈斯海芬(heart'shaven)和哈斯洛克(heart'srock)這兩個地名中的heart,也像當初的美洛蒂(melody)後來永遠變成美洛妮(melony)一樣,說明了他這個道理。當年,一位名叫雷吉納多·哈特(reginaldhart)的航海探險家發現了哈斯海芬這個美麗的港灣,併成為哈斯洛克的第一位居民,在這裡墾地務農。由於當時以及在雷吉納多·哈特死後的若干年裡,人們普遍不識字,因而並不瞭解hart與heart的區別。第一批來哈斯海芬與哈斯洛克定居的移民也許從來不清楚雷吉納多的「哈特」是原意為「公鹿」的hart,反而怡然自得地把表示「心臟」的heart當成了自己家鄉的名字。

荷馬可以滾瓜爛熟地背出《格雷人體解剖圖譜》中對心臟的定義:「這是一個由肌肉組成的圓錐形中空器官,位於心包囊內。」到一九四幾年,荷馬已經在拉奇醫生的安排下觀摩過三次人體解剖,親眼見識過心臟的模樣(每一具屍體都超過了研究用途約兩年的年限)。

解剖用的三具屍體都是女性。在拉奇醫生看來,既然他的目的在於教授荷馬接生以及與此緊密相關的墮胎等婦產科知識,如果讓荷馬解剖男屍顯然意義不大。與此同時,得到一具屍體往往難上加難。曾經有具屍體送來時本應置於碎冰中,結果卻只是泡在一般的水中。還有一次,一具屍體因防腐劑過期或濃度太低,導致屍體腐壞而無法使用。荷馬對這三具屍體印象非常深刻。到解剖第三具屍體時,荷馬還產生了一點幽默感,替屍體取了一個名字,叫她「克拉拉」(那是《大衛·科波菲爾》中大衛母親的名字,那個軟弱可憐的女人總是任由可惡的摩德斯通先生欺侮他們母子)。

但美洛妮卻說:「你該管她叫簡·愛才對!」美洛妮一會兒對簡·愛厭煩透頂,一會兒又跟她同病相憐。

「我還可以管她叫美洛妮呢!」荷馬順口答道。可美洛妮卻沒有多少幽默感,她可以拿別人開玩笑,卻經不起別人開她的玩笑。

二號屍體為荷馬第一次實施剖腹產手術提供了必要的練習機會。在那次手術過程中,荷馬彷彿覺得拉奇醫生的視線一刻也沒有離開他的雙手,後來,那雙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了:它們熟練地在子宮上切開一道不大不小的完美切口,荷馬簡直以為拉奇醫生已經找到某種方法,正在用意志操縱著自己,他根本就不必親自動手。

那具被荷馬稱為克拉拉的屍體運抵火車站後,引發了一連串的事件,從而使荷馬有機會首次獨當一面,處理產婦痙攣的緊急情況(韋爾伯·拉奇在波士頓婦產科醫院工作時,稱之為生產痙攣)。就在拉奇醫生去火車站接克拉拉,併為克拉拉沒有下車的事與站長髮生爭執時,荷馬正在聖克勞茲埋頭研究二號屍體的甲狀腺,找了半天卻毫無頭緒。其實這也難怪,二號屍體由於放置過久,體內很多器官腺體本來就不易找到。他正打算去查閱《格雷人體解剖圖譜》時,愛德娜護士突然大叫著闖了進來(每次看到荷馬研究二號屍體時,她都會大呼小叫,彷彿是逮到他和美洛妮在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一般)。

「哦,荷馬!」她叫了一聲,就再也說不出話來,只是不停地亂揮雙臂,看上去就像一隻拍著翅膀的老母雞。她好不容易才指著診療室向荷馬示意。荷馬連忙拔腿飛奔過去,只見一個孕婦躺在地上,雙眼圓瞪,一動不動。一時之間,荷馬還以為這就是拉奇醫生從車站運回的三號屍體哩!可緊接著,那女人動彈起來,荷馬立刻明白情況危急,她離變成屍體已經不遠了:她正急劇痙攣,先是臉部肌肉抽搐,再迅速遍及全身,原本通紅的臉現在變成了青紫色,她的腳跟在地上胡蹬亂踢,鞋子都給踢飛了。荷馬一眼發覺那女人的踝關節腫得嚇人,而且她牙關緊咬,嘴角還滲著白沫和血絲,原來她把舌頭咬破了——好在不是吞了下去!她的呼吸十分艱難,隨著她粗重的喘息聲,荷馬被噴得滿臉都是唾液及血跡,那種猛烈的勁頭,讓他想起了多年前呆立在河岸目睹溫克爾夫婦被激流捲走的情景。

「產婦痙攣症。」荷馬對愛德娜護士說。「產婦痙攣症」(eclampsia)這個詞源自希臘文,拉奇醫生曾經告訴過荷馬,它原意為病人痙攣發作時見到的閃光。荷馬知道,只要產前護理得當,通常可以避免出現產婦痙攣。產婦痙攣症的症狀包括血壓升高、尿蛋白、手腳浮腫、頭痛、嘔吐以及眼冒金星等現象,只要臥床休息,控制飲食,減少流質攝取量,進行洗腸,一般都有較好的療效。但一旦沒有療效,就需要進行催生。這樣不但能止住痙攣,通常也能保住胎兒。

不過拉奇醫生接待的病人,往往不會進行產前護理,她們甚至對產前護理一竅不通。眼前這位產婦的情況非常危急,即使是拉奇醫生也會這樣認為。

「拉奇醫生去火車站了,」荷馬鎮靜自若地對愛德娜護士吩咐道,「派人去把他找回來,你和安琪拉護士留在這裡幫我。」

荷馬彎腰抱起孕婦朝產房走去。他發覺她的皮膚潮溼冰涼,不由得聯想到前面解剖過的兩具屍體,同時想起二號屍體仍然留在男孩部廚房隔壁、現已被他當成解剖室的手術檯上。荷馬知道,如果在上個世紀,醫生會用乙醚對產婦實施麻醉,再用擴陰器撐開子宮口強行引產,但這種方式常常導致產婦的死亡。

韋爾伯·拉奇在波士頓婦產科醫院時,曾學過用強心劑毛地黃強化心肌,以防止肺部積水。荷馬聽了聽孕婦那呼嚕呼嚕的呼吸聲,心裡明白,即使他將全部的過程記得準確無誤,恐怕也為時已晚。他知道,對產婦痙攣,必須採取保守療法,萬一不得已要進行催生,也要儘可能讓陣痛自然發展。孕婦這時發出了呻吟,她的頭部和兩腳腳跟同時在手術檯上又撞又踢,隆起的腹部似乎懸空了起來,一隻手無意識地胡亂揮舞,突然一掌扇在荷馬的臉上。

荷馬知道,有些孕婦可能只會發生一次痙攣,不過據記載,曾經有孕婦發作過一百次痙攣卻仍然大難不死。當然,他並不清楚眼前這位孕婦此刻的痙攣是她的第二次還是第九十次。

愛德娜護士帶著安琪拉護士趕回產房後,荷馬便吩咐她們替孕婦打嗎啡,自己再替她注射硫酸鎂,以暫時降低她的血壓。在孕婦兩次痙攣的間隙,荷馬又讓愛德娜護士採集她的尿樣,給安琪拉護士化驗,看其中是否含有蛋白質。這時候,孕婦漸漸清醒過來,可以回答問題,荷馬便問她已經發作了多少次痙攣。可是她也不清楚,因為她根本不記得發作時的情形,只對發作開始以及事後的全身乏力有印象。她估計自己離預產期至少還有一個月。

不多久,她又一次發作了,荷馬連忙用少量乙醚替她麻醉,以減輕抽搐的程度。她這次的情況和上次有所不同,動作比較緩慢,可是卻更為劇烈。荷馬用整個身子壓住她,她的身體卻猛彈起來,將他從手術檯上彈了開來。痙攣過後,孕婦在乙醚的作用下漸漸放鬆,荷馬乘機作了一番檢查,發覺孕婦的子宮頸並未縮短,子宮口也沒有擴張,分娩過程尚未開始。他考慮是否為她進行催生,又暗暗祈禱不要由他來作決定,一邊納悶地想:這麼久了,怎麼還沒找到拉奇醫生?

一個患了重感冒的男孩被派往火車站去找拉奇醫生,他回來時,鼻子裡塞滿了鼻涕,甚至還糊到了臉上,看起來就像是鞭子抽過的傷痕。這個小傢伙名叫捲毛頭戴伊(自然是安琪拉護士取的名字),他帶著濃重的鼻音告訴他們,拉奇醫生乘火車去三里瀑了,因為站長不允許那具屍體運下車(基於宗教性的不滿而引發的偏執),而要火車接著運往下一站,拉奇醫生只得怒氣衝衝地乘下一班火車去追它回來。

「哎呀!」愛德娜護士不由得叫苦。

見此情形,荷馬便為孕婦注射了第一針強心針。隨後,他每隔一段時間,就為她注射一次,並觀察她的心跳情況。在她下一次痙攣發作前,荷馬問她是打算將孩子送給別人收養,還是因為聖克勞茲醫院距離最近才來到這裡。換句話說,她到底想不想要這個孩子?

「你是說孩子會死嗎?」孕婦問道。

他學著拉奇醫生的樣子對她寬慰地一笑,似乎在向她保證:「當然不會!」可他心裡卻想:如果不盡快催生,孩子很可能保不住;可一旦催生太早,大人又可能喪命。

孕婦說她是一路搭便車來聖克勞茲的,因為沒有親人送她來。她還說,她不想要這個孩子,可是非常希望孩子能活下來。

「我明白了。」荷馬說道,彷彿這也是他自己的決定。

「你看起來很年輕,」孕婦說,「我不會死吧?」

「當然不會。」荷馬說著,又露出拉奇醫生式的微笑,這起碼使他顯得更老成。

但是十二小時之後,拉奇醫生仍然不見蹤影,而孕婦又開始痙攣,在手術檯上弓著身子不停地抽搐。這是她第七次發作,荷馬此時已經笑不出來了。

他看了看在一旁幫他按著孕婦的安琪拉護士,說:「我要替她催生,我要把羊水膜戳破。」

「我相信你知道該怎麼做,荷馬。」安琪拉護士嘴裡雖然這麼說,可臉上那副拉奇醫生式的笑容卻似乎不那麼有把握。

又過了十二個小時,產婦的子宮終於開始收縮,荷馬已經不記得她的痙攣到底發作多少次了。事已至此,他不僅為產婦擔心,更為拉奇醫生擔心。他唯恐拉奇醫生出了意外,卻又不得不強壓下心頭的恐懼,專心應付眼下的緊急情況。

從陣痛開始又過了十個小時,產婦終於產下一個體重四磅十一盎司的健康男嬰。正如荷馬所料,產婦的身體恢復很快,她不再痙攣,血壓恢復了正常,小便中的蛋白指數也降到了最低點。

聖克勞茲火車站的站長,對那具後來被稱為克拉拉的屍體,既不肯接收又不願處理。拉奇醫生第一天早上離開,直到第二天傍晚,才拖著疲累的身子,帶著費力才追回來的屍體,勝利歸來。原來,拉奇趕到三里瀑後,才得知那裡的站長早已嚇得魂不附體,根本沒有讓屍體下車。於是,他只好趕搭下一班火車繼續往前追。不料這種情形一演再演,拉奇總是晚到一步。每個火車站都不歡迎克拉拉,因為這具屍體並非要入土安葬,站長們覺得他們沒有處理的責任,他們誰也不願在自己的車站接收一具無人認領的屍體。克拉拉顯然不是一具即將入土的屍體:浸泡屍體的防腐液的嘩嘩響聲,屍體皮革般的皮膚,以及偶爾露出來的色澤怪異的血管,都令那些站長唯恐避之不及。三里瀑的站長說:「不管那是什麼玩意兒,我這兒都不要!」

於是,克拉拉從三里瀑又運到米瑟裡戈爾,再到摩克西戈爾,東摩克西,一站接一站地往下運。在哈莫尼車站,拉奇醫生和站長大吵了一架。克拉拉本來在那裡停了幾分鐘,可火車站的工作人員幾乎都嚇破了膽,因此他們又打發它重新上路了。

「那是我的屍體!」拉奇醫生狂吼著,「上面有我的名字!我在聖克勞茲的醫院教一個學生,那是給他上課用的!那是我的!你們憑什麼把它往相反方向運?憑什麼把它越運越遠?」

「可它已經被運到這兒來了,是吧?」站長回答說,「聖克勞茲似乎並沒有人認領它。」

「聖克勞茲站的站長是個瘋子!」拉奇暴跳如雷地喊著,那模樣也有點兒像個瘋子。

哈莫尼站的站長說:「他也許是個瘋子,也許不是。我只知道,屍體被運到了這兒,我就接著把它運走了。」

「看在老天的份上,它又不是惡鬼纏身!」拉奇覺得他們簡直是不可理喻。

站長回答道:「我沒有說它是,它也許是,也許不是。它只待了一會兒,沒來得及看出來。」

「白痴!」拉奇醫生大罵一聲,又接著去趕火車。抵達康維爾站時,火車沒有停。從車窗往外看去,土豆地裡有兩個農民正在朝火車揮手,可韋爾伯·拉奇卻朝他們大喊:「緬因州的人全是白痴!」

到了斯考希根站,他問那裡的站長,那具見鬼的屍體到底會被運往何處,站長回答說:「大概是巴斯吧,屍體是從那兒運來的,如果目的站無人認領,就得運回巴斯。」

「可是目的站有人認領呀!我要認領!」拉奇醫生氣急敗壞地吼著。

那具屍體是從巴斯的醫院出發,運往聖克勞茲醫院的。巴斯紀念醫院的一位自願捐贈遺體的婦女去世後,醫院的病理學家知道韋爾伯·拉奇在尋找新鮮的女性屍體,於是託運給他。

拉奇醫生在奧古斯塔終於追上了克拉拉。在緬因州,奧古斯塔算是很見過世面的城市,那裡的站長一眼就看出屍體運錯了方向。「當然是運錯了方向!」韋爾伯·拉奇總算遇到了知音。

那位站長說:「真要命!你們那兒的人難道不說英語嗎?」

「他們不聽英語!」拉奇氣呼呼地回答,「我恨不得給那些渾蛋車站每天都運一具屍體去!」

「那肯定會讓許多人大為光火的。」站長乾巴巴地說,一邊在心裡想:不知道拉奇醫生聽了這話會不會大為光火。

在帶著克拉拉返回聖克勞茲的長途旅程中,拉奇醫生一直怒氣難消。每當經過那些得罪過他的車站——尤其是哈莫尼,還有東摩克西和摩克西戈爾時,他都要趁火車停靠之際,向各站站長大發議論。

他對哈莫尼站的站長說:「這兒真是瘋人城!你告訴我,這兒有什麼談得上和諧的,說一樣出來聽聽!」

站長回答:「在你和你那具該死的屍體到來之前,這裡倒是很和諧的。」

「瘋人城!白痴站!」火車開動時,拉奇醫生對著窗外大罵。

火車抵達聖克勞茲站時,站長竟然不在,拉奇醫生不禁大失所望。有人告訴他說,站長吃午餐去了,可這時實際上已近傍晚。

「你是指晚餐吧?」拉奇醫生問道,接著又刻薄地說,「或許站長並不清楚兩者的區別。」他僱了兩個小夥子,把克拉拉搬上山,送到男孩部。

拉奇醫生回到醫院,卻被荷馬扔下的爛攤子嚇了一跳。原來,由於忙著處理緊急情況,荷馬忘記將解剖到一半的二號屍體收拾起來。當拉奇讓那兩個笨小子把克拉拉抬進來時,他們冷不防看見擺在手術檯上的過期屍體,不由得魂飛魄散,其中一個一頭撞在牆上,接著是一陣鬼哭狼嚎,胡蹦亂跳。拉奇醫生見了,便在孤兒院裡大呼小叫地找起荷馬來。

「我在這兒東奔西跑,找遍大半個緬因州,才好不容易幫你找了具新屍體回來,而你卻把前一具屍體亂七八糟地攤在那兒,弄不好誰都會踩上一腳!荷馬!」拉奇醫生扯起嗓門喊著,見半天沒人答應,便自言自語道,「真該死!小孩子到底是小孩子,可別指望他能負起大人的責任,做什麼大人的工作!」他一邊不停地嘀咕,一邊在男孩部到處尋找荷馬,而荷馬這會兒在診療室裡正倒在拉奇醫生的小床上呼呼大睡哩!這張白鐵床擺在東面的窗戶底下,也許是周圍空氣中的乙醚味加重了荷馬的睡意。其實,他這一覺根本不需要乙醚的幫助,為了那個患痙攣症的孕婦,他熬了將近四十個小時,才終於保住了他們母子平平安安。

沒有等到拉奇醫生去找到並叫醒荷馬,安琪拉護士便將他攔住了。

「這兒到底是怎麼回事?」拉奇醫生一副質問的口氣,「難道誰也不在乎我去哪兒了嗎?還有,那孩子為什麼把那具屍體扔在那兒不管,就像戰場上的死屍似的?我只不過出去了一天一夜,這兒就弄得天翻地覆!」

安琪拉護士一五一十地向他作了解釋。她說,儘管她以前見識過產婦痙攣的病例,但這一次的情況最為嚴重。拉奇醫生還在波士頓婦產科醫院時,也曾多次見識過這種病例,其中許多人還丟了性命。甚至到一九四幾年,仍然有大約四分之一的分娩死亡是因產婦痙攣而引起。

「是荷馬乾的?」拉奇對安琪拉和愛德娜護士問道,他這會兒正在看手術報告,此前已經對產婦及她的早產嬰兒作了檢查,發現母子倆都健康正常。

「他幾乎跟你一樣沉著鎮定呢,韋爾伯,你真該為他自豪!」愛德娜護士讚賞道。

「我覺得他真是個天使。」安琪拉護士跟著說。

「起初要戳破羊水膜時,他好像有點兒緊張,」愛德娜護士一邊說,一邊回想當時的情形,「可是後來一切都處理得十分漂亮。」

「他真是信心十足。」安琪拉護士又加了一句。

他幾乎把一切都處理得十分漂亮,韋爾伯·拉奇默默地想,這真是令人難以置信!在拉奇看來,荷馬只有一個小小的疏忽,那就是沒有將後面十二小時裡的痙攣次數記錄下來(尤其是與他前十二個小時都有精確的記錄相比),而且,對於產婦開始陣痛至生產前十小時內是否有過痙攣以及痙攣的次數與程度,他也隻字未提。不過,這是雞蛋裡面挑骨頭。韋爾伯·拉奇是個好老師,他知道,最好不要對荷馬吹毛求疵,在所有的關鍵環節,荷馬採取的措施都正確無誤,他表現得無懈可擊。

「他還不到二十歲,是吧?」拉奇問道,但愛德娜護士已經精疲力竭,回房睡覺去了。在夢中,她將荷馬的英雄行為與她對拉奇的深情融在了一起,因此睡得又香又甜。安琪拉護士還沒有休息,她仍然待在辦公室裡。當拉奇醫生問她為什麼還不給那個早產兒取名時,她說輪到了愛德娜護士,可愛德娜護士卻累極了。

「哦,這不過是一種形式罷了,」韋爾伯·拉奇說,「既然她睡了,就由你來吧,我希望孩子儘快有個名字。就算你偶爾代愛德娜護士取個名字,也不會要了你的命吧。」

可安琪拉護士卻有了一個更妙的主意。她說,這孩子是荷馬接生的,何況他還救了那位母親一命,所以該由荷馬來給孩子取名。

「對,你言之有理,是該他來取名!」說這話時,拉奇醫生心裡為自己造就了這麼優秀的人才而充滿自豪。

第二天早晨,荷馬一覺醒來,就面臨著取名的任務。在同一天之內,他不僅要為三號屍體取名,還得為他接生的第一個孤兒取名。他先把新運來的屍體取名為克拉拉,接著,他靈機一動:對那個小孤兒來說,還有什麼名字比大衛·科波菲爾更為合適呢?他近來又在看《遠大前程》,相比之下,他覺得這本書比《大衛·科波菲爾》更好看,不過他不喜歡匹普這個名字,而且,就匹普和大衛兩人來說,他也更欣賞大衛的性格。因此,作出這個決定倒是毫不費力。再說,他早晨醒來時精神煥發,再艱難的決定也難不住他。

荷馬幾乎是一覺睡到大天亮。他中途只醒過一次,知道拉奇醫生已經回來,並且好像還站在床邊望著他,可是他仍然閉著眼睛。他知道拉奇就在旁邊,他聞到了拉奇身上的乙醚味,那彷彿是拉奇的古龍香水,他還聽到了拉奇均勻的呼吸。過了片刻,他感覺到拉奇伸手輕輕地摸了摸他的額頭,就像醫生檢查病人是否發燒一樣。荷馬·威爾士這時還不滿二十歲,他的接生技術已經相當嫻熟,對「女性生殖器官」的瞭解也幾乎不亞於別的醫生,可是他卻始終閉著眼睛裝睡。

拉奇醫生彎下腰,在他嘴唇上輕輕地吻了一下,悄聲說:「幹得好,荷馬!」接著,他又更輕地吻了荷馬一下,說,「幹得好,我的孩子!」然後便走了出去。

淚水悄悄滑下了荷馬的臉頰。他記得上次流淚是為了富茲·史東的死,以及他不得不瞞著斯諾伊·米多茲和其他孩子,可這一次他簡直是淚如雨下。他無聲地哭著,一直哭了很久,恐怕早晨起來得把拉奇醫生的枕套換掉才行。他是喜極而泣,因為這是他第一次得到充滿父愛的吻。

當然,美洛妮以前也吻過他,儘管現在很少這樣,可她畢竟吻過他。愛德娜護士和安琪拉護士也經常吻他,可她們對所有的孩子都如此。拉奇醫生此前從未吻過他,剛才卻一連吻了兩下。

荷馬的淚水,還緣於他從不知道父親的吻會這麼美好,同時他懷疑拉奇醫生以後是否還會這樣吻他,而且,如果拉奇當時知道他沒有睡著,恐怕也不會吻他。

拉奇醫生隨後去了產房,看到那對母子健康平安,不由得暗暗讚歎(那孩子天亮後便有了大衛·科波菲爾的名字,而拉奇醫生則喜歡稱他為小大衛)。接著,拉奇來到安琪拉護士辦公室,坐在熟悉的打字機前,可是卻什麼也寫不出來。他甚至無法集中思緒,因為吻了荷馬,他覺得心神不寧。如果說荷馬是第一次得到充滿父愛的吻,那麼,自從在波特蘭那家妓院染上淋病之後,這也是他第一次親吻別人(不管是哪一種性質的吻),而他給伊姆絲太太的吻不過是出於探索性質,並非愛的禮物。韋爾伯·拉奇想:哦,上帝,如果有一天荷馬要離我而去,我會怎麼樣呢?

荷馬要去的地方,倒談不上更富有刺激性和挑戰性,或有更多的喜怒哀樂,可那是個好地方。不過,相對於荷馬的出身與背景而言,「好」又有什麼用呢?說不定對他只是一種誘惑,因為,「好」的東西有誰不愛呢?

至於哈斯海芬和哈斯洛克這兩個小城的人,又有誰懂得什麼叫煩惱?一個想讓自己「有用」的人,在那兒又能有何作為?

誠然,奧莉芙·華辛頓也有煩惱,她整天得忍受她哥哥貝基在她家橫衝直撞,任他身上的汙泥弄髒游泳池的清水,任他的大泥靴把地毯踩得一塌糊塗,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同時,奧莉芙還得擔心年輕的華力是否具有進取心,是否真肯學習並有能力接掌蘋果園的產業;或者他會步上父親的後塵,變成一箇中看不中用的可憐蟲?但比起聖克勞茲的事情,這又算得了什麼?比起上帝的工作和魔鬼的工作,這不是微不足道嗎!好地方的生活不是很膚淺嗎?

儘管如此,煩惱還是會找上好地方,它會四處亂跑,會自己找上門來,它甚至會離開聖克勞茲那種煩惱成堆的地方,外出度假。不過,找上哈斯海芬及哈斯洛克的煩惱實際上只是一樁平常小事,而且並無例外地是從墜入情網開始的。

韋爾伯·拉奇曾經寫道:「在聖克勞茲,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墜入情網,因為在這裡,墜入情網實在是一件奢侈的事。」當然,拉奇並不知道愛德娜護士早就對他一見鍾情,不過他認為荷馬與美洛妮之間並非真正的愛情,這一點倒是沒錯:在經歷了最初的激情之後,他們儘管還維持著關係,可那絕對不是愛情。還有那張伊姆絲小姐(那是聖克勞茲最早的居民之一)口含小馬生殖器的照片,那上面也絕對毫無愛情可言。那張照片與愛情相隔萬里,正如哈斯海芬和哈斯洛克與聖克勞茲遙遙相隔一樣。

韋爾伯·拉奇曾經寫道:「在別的地方,我想人們總在不斷地墜入情網。」

即使談不上「不斷」,至少也可以說是「經常」。就拿華力·華辛頓來說吧,他認為自己在二十歲之前已經談過兩次戀愛,二十一歲那年有了第三次,現在是一九四幾年(他只比荷馬大三歲),他又在轟轟烈烈地談第四次戀愛了。只是他不知道這一次會是他一生至愛。

華力這一次的意中人是一個漁夫的女兒,那漁夫以捕龍蝦為業,可他是個非同尋常的漁夫,所以有個非同尋常的女兒也就不足為奇。雷蒙·肯德爾的捕蝦經驗特別豐富,因此其他的漁夫都用望遠鏡觀察他的動靜。一旦他改變捕蝦路線,他們也連忙改變;如果他待在家裡不出海,或在港內修補蝦簍,他們便也待在家裡,補起各自的蝦簍。儘管如此,仍然沒有人是他的對手。他在海中佈下大量的蝦簍,那獨具特色的橙黑兩色的浮標,把哈斯海芬港弄得花裡胡哨,更像是大學裡的比賽場。有一次,海芬俱樂部的耶魯幫成員還派代表找過雷蒙·肯德爾,要求他將浮標改為藍白色,可他卻說沒時間變這種把戲。後來,海芬俱樂部又多次派人找過他,不過不再是為了浮標的顏色問題。

海芬俱樂部的正對面是哈斯海芬港的碼頭,而雷蒙·肯德爾的養蝦池和碼頭長期以來一直建在那兒。他就住在蝦池邊,若是換了比較愛面子的人,可能會配合海芬俱樂部的要求,美化一下自己的周邊環境。來此避暑的遊客也認為雷蒙的捕蝦設施大煞風景,說它們破壞了優美的海岸風光。就連他臥室的窗前也掛滿補了漆的浮標,而碼頭上有待修補的蝦簍更是堆成小山,隔斷了港面上的視線。養蝦池的停車場上幾乎總是塞得滿滿當當,可都不是顧客的車子(顧客們根本無處停車),而是各種他正在修理的貨車、汽車,以及一大堆沾滿油漬的捕蝦船馬達。

雷蒙的碼頭上亂七八糟,所有的機器都在維修之中,都已經被拆開,修到一半,尚待完成,有的油漆未乾,有的在等零件。與此同時,還有更令人頭疼的噪音:蝦池水塔的發電機一刻不停地轟隆作響,捕蝦船的馬達也在碼頭上不斷空轉。另外,還有空氣中的各種怪味:繩索的焦油味,龍蝦的腥味,遍佈海面及碼頭上的機油味……碼頭上滿地是海草、海螺,旁邊還晾著黃色的防水布工作服。雷蒙將生活與工作合而為一,他喜歡生活在工作環境裡,哈斯海芬港旁邊的碼頭,就如同他的藝術工作室。

雷蒙不僅捕蝦技術無與倫比,更是個修理專家,別人準備丟棄的東西經他之手就能修得完好如新。如果有人問及雷蒙的工作,他絕不會說是捕龍蝦的,倒不是因為捕龍蝦丟人,而是他更為自己的修理技術而自豪。所以他總是回答說:「我只是個修理工。」

海芬俱樂部的人雖然對雷蒙頗有微詞,嫌他長年東修西補,把碼頭攪得一塌糊塗,破壞了他們美麗的景觀與視野,不過也沒有抱怨過多,因為雷蒙還幫他們維修俱樂部的各種器材。比如說,雷蒙曾為他們修理過俱樂部游泳池的過濾系統。那年頭,擁有游泳池的人寥寥無幾,所以誰也不敢碰過濾系統。雷蒙在那之前也從未見過這玩意兒,可他只花了十分鐘,就把它修好了。他事後說:「我想這只是憑感覺,覺得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罷了。」

據說雷蒙捨得丟棄的東西只有一樣,就是沒有動過的食物。他常常在船上或碼頭邊將食物撒進海里。如果有人看不過去,他就說:「我只是喂喂龍蝦,因為它們也餵我。」要不就是說:「我只是喂喂那些海鷗,它們這會兒比我們更餓得慌。」

城裡的人都說,他比老華辛頓還富有,可從來沒有誰見過他花錢——當然花在他女兒身上的例外。與海芬俱樂部會員的子女一樣,雷蒙的女兒上的是私立寄宿學校,他每年還向海芬俱樂部交納可觀的會費,但並非為了自己(他去海芬俱樂部的唯一目的,就是去修東西),而是為他的女兒。他女兒在俱樂部的溫水游泳池裡學會了游泳,並且在華力·華辛頓經常光臨的網球場學會了打網球。她還擁有一輛車,那輛車在俱樂部的停車場上顯得特別礙眼,一看就是在養蝦池的停車場誕生的產物:它是把幾輛舊車上的有用部件拆下來拼湊而成的,有根保險槓還沒有上漆,並且用鐵絲固定著,引擎蓋上的商標是「福特」,後備廂蓋上的卻是「克萊斯勒」,乘客座那邊的車門已經封死。這輛老爺車雖然破舊,卻絕對不會啟動不了。海芬俱樂部會員的汽車一旦無法啟動,就去找雷蒙的女兒。她那輛頑強的破車裡隨時備有充電線,她父親也教過她如何使用。

人們傳說雷蒙·肯德爾積攢了一大筆錢,其中除了捕龍蝦所得的收入之外,還有奧莉芙·華辛頓按月支付給他的豐厚薪水。雷蒙·肯德爾還負責觀海果園內一切器械的維修工作。奧莉芙支付給雷蒙的是工頭的全薪,因為他對蘋果就像對龍蝦一樣瞭如指掌,同時也是果園裡不可缺少的機械師。但是,他每天最多隻在果園工作兩個小時,而且工作時間有彈性,他可以自行決定。有時他一大早就來上工,說那天早晨不適合出海;有時又拖到快收工了才露面,正好趕來聽果園工人告訴他,農藥車的噴嘴或噴霧器的泵壞了,要不就是拖拉機的汽化器塞住了,或是採摘機出了故障。雷蒙總是一眼就能看出問題所在,如割草機的刀片哪兒變了形,剷車如何卡住了,輸送帶哪兒絆住了,小貨車怎麼拋了錨,或是蘋果粉碎機哪兒出了問題,等等。在兩個小時之內,雷蒙能幹完其他修理工兩天的工作,而且,他幾乎從不開口要奧莉芙購買新機器。

倒是奧莉芙主動問他,那些機器是不是該換新的了。

她經常客客氣氣地問:「雷蒙,那臺拖拉機的離合器總是要修理,你看是不是該換一個了?」

雷蒙雖然是個修理工,卻像外科醫生一樣強烈地拒絕死亡。在他看來,棄舊換新無異於承認自己無能,不啻為一種失敗。所以,他總是回答:「奧莉芙,既然我以前能修好,現在也就能修好,而且將來照樣能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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