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世界帶給我們的許多可喜的放棄中——放棄剝削、放棄殖民地、放棄普遍兵役義務、放棄秘密外交、放棄秘密任命和調遷、放棄秘密警察、放棄宗教課程,還有其他許多奇妙的放棄——誠然,還沒有放棄監獄(監獄的牆壁沒有拆毀,而是加進了「新的階級內容」),但無疑曾經放棄過禁閉室——那是隻能在資產階級獄吏兇惡乖戾的腦子裡產生出來的殘忍折磨人的東西。一九二四年的勞動改造法典雖然允許把有特別過錯的犯人關在單身監室裡,但專門警告過,這種單身監室絲毫也不應令人想起禁閉室——它應當是乾燥的、光亮的並備有臥具。
到六十年代初一直有效的(無效的)一九三三年勞改法典更加人道:它甚至禁止在單身監室裡實行隔離。
但這倒不是因為時代變得更寬容了,而是因為到這個時候已經通過試驗掌握了其他一套輕重不同的勞改營內懲罰辦法,此時,使人難受的已不是孤獨,而是「集體」,而且受懲罰的人還應當經過
強管連——強化管制連,後來代之以
強管棚——強化管制工棚、懲戒作業班,以及
強管區——強化管制區、懲戒派出點。
後來,不知不覺間就加上了——不是禁閉室,不是!而是——
懲隔室——懲戒隔離室。
如果犯人已經嚇不倒,如果對他已經沒有任何懲罰可施——那怎能迫使他服從管制呢?
捕獲的逃犯——往哪裡關呢?
為了什麼關懲隔室?什麼都有:不中長官的意,招呼打得不合規矩,沒有及時起床,沒有及時躺下,點名時遲到,走的不是那條路,穿得不合規矩,抽菸不是地方,在工棚裡放著多餘的東西——就給你一晝夜、三晝夜、五晝夜。沒有完成定額,發現與女人在一起——給你五晝夜、七晝夜、十晝夜。對於拒絕出工的犯人還有給十五晝夜的。雖然依照法律(依照什麼法律?)無論如何不能超過十五晝夜(可是依照勞改法典連十五晝夜也是不許的!),但這架手風琴的蛇腹卻能拉長到一年。一九三二年在德米特拉格(阿維爾巴赫這樣寫的,這是白紙黑字!),因自殘行為給過一年的懲隔室!如果還想起,自殘是不給治療的,那麼,就是說把受傷的人關進禁閉室去受一年的折磨!
懲隔室應當是怎樣的呢?它應當是:1寒冷的;2潮溼的;3黑暗的;4飢餓的。所以在懲隔室裡不生爐子(據利帕伊說:甚至室外零下三十度時也是這樣),冬天窗上不裝玻璃,讓牆壁發潮(或者把禁閉地下室建在溼土上)。窗戶小得可憐或者根本沒有(常常是這樣)。吃的是斯大林的口糧——一天三百克,「熱菜」,即清水爛菜湯,只在把你關進去以後的第三、六、九天才供應。可是,在沃爾庫塔-沃姆只給二百克麵包,第三天給的不是熱菜,而是一塊生魚。一切禁閉重應當設想為介乎上述兩者之間的。
以為禁閉室一定應當像監室一樣——有屋頂,有門有鎖,那是天真的。根本不是這樣!在庫蘭納赫-薩拉,禁閉室在零下五十度時也是一座長滿苔蘚的用原木做成的箱籠。(自由人醫生安德列耶夫說:「我作為一個醫生宣告,在這樣的禁閉室裡是可以蹲的!」)讓我們從群島的一頭跳到另一頭吧:一九三七年在沃爾庫塔-沃姆,關押拒絕出工犯人的禁閉室是沒有屋頂的箱籠,再就是普通的地坑。阿爾諾德·拉波波爾特就住過這種地坑(為了防雨繃上一塊破布),就像狄奧根住在木桶裡那樣。開飯是這樣做的:一名看守拿著定量麵包從值班房裡走出來,叫喚那些關在箱籠裡的犯人:「來領口糧!」但當他們剛從箱籠裡一露出身子,瞭望臺上的哨兵就端起步槍:「站住,我要開槍了!」看守表示驚異:「怎麼,麵包也不想要了?好吧,我走了。」——往地坑裡送飯乾脆就是把麵包和魚從上面扔到被雨淋溼的泥地上。
在馬裡因勞改營裡(當然,在其他許多勞改營裡也一樣),禁閉室的牆上積著雪——關進去的時候還不讓穿勞改營的囚服,而是脫得只剩內衣。每過半小時看守開啟一次送飯口,向施韋德勸說:「喂,你受不住的,會送命的!最好還是去伐木場吧!」施韋德拿定了主意,不錯,在這裡呆下去多半要完蛋!於是就上森林去了。施韋德在勞改營的十二年半的時間內,共坐了一百四十八晝夜的禁閉室。受罰的原因無所不有!為了拒絕到「印度」’(盜竊犯的工棚)去值日,得到了六個月的懲戒營。因為拒絕從農業派出點調到伐木場去——依五十八條一14按經濟反革命第二次論罪判刑,得到了新的十年。盜竊犯不願上懲戒勞改點,可以給押解隊長一拳,把他手裡的左輪手槍打掉——也不會被送去受罰。政治犯是沒有出路的——他得把腦袋夾在兩腿中間!一九三八年在科雷馬,關盜竊犯的禁閉室是生爐子的,和關五十八條犯人的可大不一樣。
強管棚——關押時間要久些。在那裡有關一個月的,三個月的,半年的,一年的,而常常是無期貨。只要認為某個國犯有危險,就可以構成把他關起來理由的。一旦落入了黑名單,以後遇到點什麼事兒:每遇五一節或十月革命節,每遇勞改營內發生逃跑或非常事件,就會把你關進強管棚去以防萬一。
強管棚——可以是用帶刺鐵絲網隔離開來的最普通的工棚。關在其中的犯人們是要被押去做勞改營內最重最討厭的活兒的。這也可以是具備一切獄規的營內石砌的牢房:在看守室把一個個傳來的犯人毒打一頓(為了不留痕跡,宜用裝有磚頭的氈靴打);每個門上都有門閂、鐵鎖和監視孔,監室是混凝土地面,還有處罰強管棚內犯人用的單獨禁閉室。
埃克巴斯土茲的強管棚正是這樣的(然而那裡也有第一種型別)。在那裡,犯人關在沒有板鋪的監室裡(鋪著外套和棉背心睡在地上)。鐵板籠口把挨著天花板的小小的視窗完全遮住。鐵板上用釘子穿了小孔,但冬天這些小孔也被雪堵住,在監室裡完全是黑暗的。白天不點電燈,所以白天比夜裡還暗。從來沒有什麼通風。半年(在一九五o年)不放一次風。因此我們的強管棚可以與窮兇極惡的監獄媲美,不知這裡還留下勞改營的什麼痕跡。大小便都在監室裡,不帶出去上廁所。到外面去倒便桶是監室值日的幸福:可以呼吸一口新鮮空氣。至於上洗澡房——那就是大家共同的節目了。監室裡擠得那麼滿,所以只能躺著,連舒展手腳都沒有地方。就這樣關上半年。爛菜湯——清水,麵包——六百克,菸葉——一點沒有。如果某人家裡寄來了郵包,而他正好在蹲強管棚。那麼,凡是易腐爛的東西都會被明文「報廢」(監管人員自己吞沒,或者廉價賣給雜役們),其餘的就交保管室存放上好幾個月。(當後來把這類強管犯人帶出去勞動的時候,為了不至於再次被關進來,他們就得幹得勤快一些了。)
處在這種窒息和不動的狀態中,囚犯們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盜竊犯們是一些神經質的、執拗的人,他們在這方面更甚於其他人(落入埃克巴斯土茲的盜竊犯也被認為是五十八條犯人,他們也得不到寬容)。在強管棚囚犯中最流行的事——吞嚥吃飯時給他們使用的鋁質湯匙。每個吞嚥了湯匙的犯人被帶去作透視,確信沒有撒謊,肚裡確實有湯匙——就送進醫院作胃切開的手術。廖什卡·卡爾諾烏希吞過三次,他的胃已經什麼也不剩下了。科爾卡·薩洛帕耶夫假裝發了瘋:夜裡上了吊,但夥伴們按事先的約定「發覺了」,弄斷了繩索——他被送進醫院。還有某人:把一根線在口中染汙(拉過齒縫),穿上針,使它在一條腿的皮下通過。感染!醫院!——管它壞疽病不壞疽病,只要能逃出去就好。
但是為了便於從受罰犯人身上也榨取一些勞動成果,主人們不得不把他們關進單獨的懲戒區(強管區),在強管區裡,首先是——惡劣的伙食(可能一連幾個月只給湯喝),低口糧。洗澡房的窗子甚至冬天都沒有玻璃,女理髮員穿著棉褲和棉背心給赤條條的犯人理髮。可能沒有食堂,但分發爛菜湯也不會在工棚裡,而是在廚房旁邊,領到後必須經過嚴寒的露天拿回工棚,到那裡時爛菜湯已經冰冷了。犯人大批死亡,住院部滿是垂死的病人。
將來什麼時候光是把懲戒區列舉出來,就足以構成一項歷史研究,何況很不容易把它弄清楚,一切都將磨滅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