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機器間

最後,特別庭不僅不需要親眼看到被告本人(從而減輕了監獄之間運輸的負擔)甚至也不要求看到被告的照片。在監獄人滿為患的時期,它還能提供一條方便,那就是,一終結偵查,犯人就不再佔用監獄的一塊地面,不再吃白給的麵包,而是立即送往勞改營去誠實勞動。他可以很晚以後再讀到摘錄的副本。

在優待的情況下,有時這樣辦,犯人在目的地車站下車;叫他們馬上跪在路基旁邊(這是防止逃跑,結果成了向特別庭禱告),當即向他們宣讀判決。也有另外的做法:在一九三八年,一批遞解到別列波爾的犯人既不知道自己觸犯了什麼條文,也不知道刑期,而前來接收他們的文書卻已經知道了,並且當即在名單中找到:(社會有害分子)五年。

另一些人在勞改營已經勞動了許多個月,卻還不知道判決。在此以後(據h·多勒里亞克所述)讓他們隆重地列隊不是在一個隨便的日子,而是在懸掛起紅旗的一九三八年五月一日,宣讀了斯大林省三人小組的判決(特別庭在忙不過來的時期畢竟還是。分散了):每人各得十年到二十年。我的勞改營小隊長辛漢勃留霍夫就在那個一九三八年隨著一整列車的未決犯從切利亞賓斯克被送往契列波維茨。幾個月過去了,犯人已經在那裡工作。突然,在冬天的一個休息日(請注意利用哪些日子!看出特別庭的好處了嗎?)在酷寒中把他們趕到院子裡,排好隊,走出一個外地來的中尉,自我介紹說,是被派來向他們宣讀特別庭的決定的。他這個年輕人倒並不狠毒,斜眼瞧了瞧他們的開口鞋子,瞧了瞧冰柱上的陽光說:

「其實,夥計們,幹嗎你們要在這裡挨凍呢?你們知道,特別庭給你們大家的都是十年,只有很少很少的人給八年。明白了嗎?解散!……」

但是,有了特別庭的這種露骨的機器處理還要法院幹嗎?已經有了使你無法跳下來的不發噪聲的現代電車,還要鐵軌馬車幹嗎?是為了養活審判人員嗎?

這只不過是因為一個國家完全沒有法院有點不成體統而已。一九一九年第八次黨代表大會在綱領中寫道:力求做到使個體勞動居民人人參加行使審判員的職責「人人參加」沒有做到,當審判員是個細活兒,可是完全不要法院也不行啊!

其實,我們的政治法庭各省法院的專門庭、軍事法庭,以及所有的最高法院都一致地在向特別庭看齊,它們也沒有受到公開訴訟程式和兩造辯論之類的麻煩事的拖累。

它們的第一個也是主要的特別是不公開審理。它們為了自己方便,首先是不公開的^

我們已經那麼習慣於幾百萬幾百萬的人在不公開的庭上被判刑,我們已經那麼安幹這種情況,以至有的被判刑人的糊塗兒子、兄弟或侄子還自以為滿有道理地對你嗤之以鼻:「照你說該怎麼辦呀?看來,案情一定關係到……會讓敵人知道!絕不能……」

因為怕讓「敵人知道」,我們就把自己的頭夾在自己的兩腿中間。現時在我們祖國,除了書蛀蟲以外,有誰記得,那個向沙皇開過槍的卡拉科佐夫,還被給予了一名辯護人?對熱裡雅鮑夫和所有的民意黨人都是公開審判的,一點也不怕「土耳其人知道」?薇拉·扎蘇里奇開槍射擊了那個用我們現在的術語來說就是莫斯科內務局長的人(雖然子彈從頭分飛了過去沒有射中),不僅沒有被消滅在刑訊室裡,不僅沒有不公開地加以審判,而是由陪審員(不是三人小組)在公開的法庭上宣判無罪而她便坐上轎式馬車凱旋而歸了。

我並不想用這些比較來說明,俄國某時曾經有過完善的法院。大概,當之無愧的法院應是最成熟的社會最晚期的產物,或者至少需要有一個所羅門皇帝出來。弗拉基米爾·達裡指出,在改革前的俄國,「未曾有過一則稱讚法院的諺語」!這多少說明點問題吧!好象,稱讚地方行政長官的諺語也一個都沒有來得及形成。但是一八六四年的司法改革畢竟至少使我們社會的城市部分走上了通向英國典範的道路。

說這一切的時候,我並未忘記陽思妥耶夫斯基對我們的陪審法院的責難(《作家日記》):濫用律師的雄辯術(「陪審員先生們!一個女人如果不殺死自己的情敵,那還算個什麼女人?……陪審員先生們!你們中間誰不會把嬰兒扔到窗外去呢?……」),陪審員一時的衝動可以壓倒公民的責任。但是,陽思妥耶夫斯基所擔心的不是那種他應當擔心的東西。他認為公開的審判是已經永遠爭取到手的東西!……(是呀,他的同代人中誰能相信會有特別庭呢?……)在另一個地方他也寫道:「與其錯殺人,寧可錯放人。」啊,說得對,說得對!

濫用雄辯術不僅是正在形成中的法院的一種弊病,而且還要更廣泛些它是已經確立的民主制(已經確立,但已失去自己的道義目標)的一種弊病。仍是英國給我們提供例子:反對派的首領為了使自己黨佔上風,可以毫不難為情地把言過其實的國內不良狀況歸咎於政府。

濫用雄辯術這是壞事。但對於濫用木公開審理又能用什麼話來形容呢?陽思妥耶夫斯基嚮往的是這樣一種法院,在那裡,檢察官應當說出為了替被告進行辯護所需要說的一切。這我們還需要等待多少世紀呢?暫時,我們的社會經驗告訴我們的是存在著數不清的這樣一類的辯護律師,他們乾的是向被告提出指控(「作為一個正直的蘇聯人,作為一個真正的愛國者。我在分析這些罪惡行為時不能不感到厭惡……」)。

在不公開的法庭上多麼好呀!不需要穿法官的長袍,還可以把袖子捲起來。工作起來多麼輕鬆呀!沒有麥克風,沒有記者,也沒有聽眾(不,為什麼沒有,有是有的,但那是偵查員們)。例如,在列寧格勒省法院,他們白天去聽審案,看看他們的偵查物件的表現,然後在夜裡到監獄裡去拜訪那些應當教訓一下的人。

我們的政治法院的第二個主要特點,是工作中的確定性。就是說它的判決是預先決定的。

還是那本《從監獄到……》對書籍硬塞給我們的資料:預先決定判決的做法,是早就有的事情,在一九二四至一九二九年,法院的判決就已受著統一的行政和經濟方面的考慮的調節。從一九二四年起,由於國記憶體在失業現象,法院減少了居家勞改的判決數量,而增加了短期監禁的判決(指的當然是日常生活犯)。因此就發生了監獄擠滿短期服刑犯(六個月以下的)和沒有充分利用他們在勞改營工作的情形。一九二九年初,蘇聯司法人民委員部以第五號通令指責了判處短期服刑的做法,而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一九二九年十一月六日(十月革命十二週年前夕及轉入社會主義建設的時刻)的決定乾脆禁止判處一年以下的刑期!

審判員事先知道或者是關於他辦的具體案子,或者是按照上級指示總的精神要求他怎樣判決。(須知審判員房裡一般還是裝著電話的呀!)有時甚至照特別庭的做法,把所有的判決都事先列印好,以後只用手填上姓名。如果有個斯特拉霍維奇在審判庭上驚叫起來:「我怎麼能被伊格納托夫斯基收買呀,那時我才剛滿十歲!」那時審判長(列寧格勒軍區軍事法庭,一九四二年)只需吆喝一聲:「不準誹謗蘇聯的偵察機關!」一切早都決定好了:整個伊格納托夫斯基集團統統槍決。只是有一個和這個集團沾一點邊的利波夫;集團裡的人誰都不知道他,他也誰都不知道。好吧,那就給利波夫十年算了。

預先決定判決一它使審判員的艱難生活變得多麼輕鬆呀!甚至與其說是腦子的輕鬆不用思考,不如說是道義上的輕鬆:它使你解除了擔心在判決上出錯而使自己的子女成為孤兒的苦惱。甚至像烏爾裡赫那樣窮兇極惡的審判員—一哪一項大規模槍決的判決不是他嘴裡宣佈的?預先決定判決的做法也使他變溫和了。例如,在一九四五年,軍事審判庭審理「愛沙尼亞分立主義者」的案件。當審判長的是矮小結實、和和氣氣的烏爾裡赫。他不僅不放過與同事開玩笑的機會,而且不放過同犯人開玩笑的機會(這不就是人情味嘛!新的特點。哪裡見過?)。他得知蘇濟是個律師,便微笑著對他說:「瞧,您的職業對您有用了!」是呀,他們之間有什麼可爭論的?幹嗎要發火?審判依照令人愜意的程式進行:坐在審判員席上可以抽菸,有愉快的時間—一美好的午間休息。到傍晚該去合議了。誰在夜裡評議呀?讓犯人們在桌旁坐一宵,而自己便各自回家。早晨來上班,一個個神清氣爽,臉颳得乾乾淨淨的,上午九時整:「起立,現在開庭!」—一犯人各得一張「十元券」。

如果有人責備說,特別庭至少不虛偽,而這裡卻假仁假義—一裝樣子在評議,不,我們將堅決反對!堅決反對!

最後,第三個特點是辯證法(從前粗俗的說法是:「人嘴兩張皮,怎麼說都有理」)。法典不應當是審判員路上固定不變的石頭。法典的條文都已經有了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迅速流逝的生命,並且,正如浮士德所說:

「整個世界都在改變,一切都在飛奔向前,

而我卻不敢違背諾言?」所有的條文都附生了一大堆的解釋、指示、細則。如果被告的行為不在法典範圍之內,那還可以採用下述辦法判刑:

類推(多方便!)

乾脆根據出身(刑法典第七、三十五條,屬於社會危險階層)

因同危險人物有聯絡(天網恢恢!什麼樣的人是危險人物以及有什麼聯絡這隻有審判員明白)。

對於頒佈的各項法律,用不著在明確性上去挑毛病。例如,一九五0年一月十三日頒佈了一項關於恢復死刑的法令(恐怕它從來也沒有在貝利亞的地下室裡廢除過)。寫著:可以對破壞和暗害分子處以死刑。這是什麼意思?就是這個意思。約瑟夫·維薩里昂諾維奇喜歡這樣做:不把話說清楚,只做暗示。這裡是否只指那些用梯恩梯去破壞鐵軌的?沒有寫明。什麼叫「暗害分子」?我們早就知道;誰生產了劣質產品誰就是暗害分子。那末,誰是破壞分子呢?譬如說,如果在電車上談話破壞了政府的威信,算不算?或者嫁給了一個外國人難道這不是破壞了我們祖國的尊嚴嗎?……

實際上不是審判員在判案審判員只領工資,是指令在判案!三七年的指令:十年二十年槍決。四三年的指令:二十年苦役絞刑。四五年的指令;平均各判十年附加剝奪權利五年(三個五年計劃的勞動力)。四九年的指令:平均各判二十五年。(因此,真正的間諜舒爾茨,柏林,一九四八年可能得到十年,而那個從來沒有當過間諜的根特·瓦施考卻得到二十五年。因為他趕上了浪頭一九四九年。)

機器在沖壓。一個人一旦被捕,在國家安全機關門口被割掉鈕釦,他的一切權利從此就被剝奪了,刑期是逃不了的。法律工作者們已經那麼習慣於這種情況,以至在一九五八年鬧了個大笑話:在報紙上發表了新的《蘇聯刑事訴訟綱要》草案,卻忘了在裡面寫進關於可能做出無罪判決的內容。政府報紙(參看一九五八年九月十日《訊息報》)溫和地責備說,「可能造成一種印象,好像我們的法院只能作出有罪判決。」

如果站到法學家們的立場,便會覺得:既然連全國普選也只有一名候選人,那末,說實話,審案子為什麼必須有兩種可能的結局?而且無罪判決在經濟上也是一種胡鬧!因為這就是說,情報人員、行動人員、偵查機關、檢察機關、監獄的內部警衛、押解人員大家全都白乾了!

這裡講一件簡單而典型的軍事法庭審理的案件。一九四一年,在我們駐紮於蒙古的無事可為的軍隊裡,契卡行動處需要表現出一點積極性和警惕性。正和帕維爾·丘爾佩涅夫中尉爭風吃醋的軍醫洛佐夫斯基摸準了這個氣候。他私廠向丘爾佩涅夫提出了三個問題:1.你是怎樣想的為什麼我們在德國人面前退卻?(丘爾佩涅夫:他們的技術裝備多,而且動員得早。洛佐夫斯基:不,這是一種策略,我們是誘敵深入。)2.你相信盟國的援助嗎?(丘爾佩涅夫:相信他們會援助,但不是無私的。洛佐夫斯基:他們將欺騙我們,一點也不會援助。)3.為什麼派了伏羅希洛夫去指揮西北前線?

丘爾佩涅夫回答了也就忘掉了。而洛佐夫斯基卻寫了個小報告。丘爾佩涅夫被叫到師政治部,開除出共青團:罪名是抱有失敗情緒,吹捧德國技術裝備,貶低我國指揮部的戰略。發言最激昂慷慨的是團小組長卡里亞金(丘爾佩涅夫見過他在哈勒欣戰鬥中的膽小鬼表現,他現在有了方便機會一勞永逸地收拾掉見證人)。

逮捕。只同洛佐夫斯基作了唯一的一次當面對質。偵查員沒有盤問他們上次的談話。只提出一個問題:你認識這個人嗎?認識。證人,你可以走了(偵查員怕控告被駁倒)。

在地坑裡蹲了一個月弄得精神沮喪的丘爾佩涅夫,在第三十六機械化師的革命法庭面前受審。出庭的有師政委列別捷夫、政治部主任斯列薩列夫。甚至沒有傳證人洛佐夫斯基出庭(然而,為了辦好偽證手續,審判以後將會取得洛佐夫斯基和政委謝廖金的簽名)。法庭提的問題是:你同洛佐夫斯基有過一次談話嗎?他問了你什麼?你是怎樣回答的?丘爾佩涅夫老實地作了報告,他還是不明白自己有什麼罪。他天真地叫起來:「可是許多人也都在議論呀!」法庭反應很快:「是誰?說出姓名來。」但丘爾佩涅夫不是他們那一路貨!讓他作最後陳述。「我請求法庭再一次考驗我的愛國感情,給我一項赴死的任務!」淳樸的勇士還說:「讓我,還有那個誹謗我的人,兩人一起去!」

哎,不,在人民中消除這種騎上式的作風正是我們的責任。洛佐夫斯基應當發藥面,謝廖金應當教育戰士。你死掉或者不死掉難道有什麼重要意義?重要的是我{i]在堅決捍衛。審判員們退庭,抽了抽菸後重新入席:十年勞改附加剝奪權利三年。

戰爭期間這樣的案子在每個師裡何止十起(否則供養軍事法庭就太不合算)。一共有多少帥—一請讀者算一算。

……軍事法庭一次次的開庭彼此相似得使人厭煩。一個個橡皮手套似地無個性無感情的審判員使人厭煩。判決都是從傳送帶裡輸出來的。

大家都裝出一副鄭重其事的樣子,但大家都明白,這不過是演一場草臺戲,那些押解隊的小夥子們對這點最清楚,他們直話直說。一九四五年在諾沃西比爾斯克遞解站,押解隊接收一批犯人,正在依案情點名:「某某!」「五十八條1-甲,二十五年。」押解隊長髮生了興趣便問「為了什麼事判的?」「平白無故。」-「你瞎說。平白無故那都是判的十年。」

當軍事法庭工作緊張的時候,「合議」只佔一分鐘出去又進來。當軍事法庭一天連續工作十六小時的時候從合議室的門裡可以看見白色的桌布,放滿食品的桌子,盛著水果的高腳盆。如果不很匆忙,就喜歡「利用心理學」去宣讀判決:「……判處極刑!……」停頓。審判員直望著被判刑人的眼睛,這很有意思:他是什麼心情?他現在有什麼感覺?……「但是,考慮到……真心悔悟……」

軍事法庭候審室的所有牆壁上都用釘子和鉛筆劃滿這類字樣:「得了槍決」、「得了二十五年」、「得了十年」。故意不擦掉這類題詞:它能起教訓作用。害怕吧,低頭認罪吧,不要以為你能用自己的行為來改變什麼。在空蕩蕩的審判廳裡當著一小撮偵查員的面,你縱然用狄摩西尼的辭令來為自己辯護(奧麗加·斯遼茲貝格在最高法院,一九三六年)也絲毫幫不了你的忙。把刑罰從十年提高到槍決這則是你能做到的,如果你衝著他們叫喊:「你們是法西斯分子,我為我參加過幾年你們的黨而感到可恥!」(尼古拉·謝苗諾維奇·達斯卡爾在亞速夫-黑海邊疆區專門法庭,庭長霍利克,邁科普市,一九三七年)那就會另立新案,那就會把你毀了。

察夫達羅夫講述了一件事:在法庭上被告們突然推翻了自己在偵查中所作的全部假供。這又怎樣呢?如果為了交換眼色也算發生了一點停頓,那也只是幾秒鐘的事情。檢察長不說明理由就要求休庭。偵查員們帶著打手從偵查監獄飛奔而來。把被告分散到各個隔離室,重新好好痛打了一頓,還許下諾言在第二次休庭時再打個徹底。休庭結束了。審判員把所有的被告再詢問了一遍現在大家都相認了。

紡織科學研究所所長亞歷山大·格里戈利耶維奇·卡列特尼科夫表現了出色的隨機應變本領。在最高法院軍事審判庭開庭的前一刻,他通過警衛聲言願意作一些補充供述。這當然是令人發生興趣的。檢察長接見了他。卡列特尼科夫解開衣服,讓他看被偵查員用凳子打斷的已經在腐爛的鎖骨,並宣告:「我的全部口供都是在刑訊下逼出來的。」檢察長只好詛咒自己貪求「補充」供述,但是,已經晚了。他們中間的每一個人,只有當他是執行中的總機器的一個不被察覺的部件的時候,他才是有恃無恐的。但只要個人的責任一集中到他身上,光束直接照著他的時候,他便臉色發白,他懂得他也等於零,他也能在任何一塊果皮上滑倒。這樣,卡列特尼科夫就把檢察長抓在手裡了,而那人也就不敢把事情搪塞過去。軍事審判庭開庭了,卡列特尼科夫在那裡又重述了一遍……軍事法庭這次可真地去合議了!現在它只能作出宣告無罪的判決,那就是說,應當立即把卡列特尼科夫釋放。因此……它就沒有作出任何決定。

若無其事地又把卡列特尼科夫押到了監獄,稍稍給他治療了一下,羈留了三個月。來了個新的偵查員,一個彬彬有禮的人,簽發了一個新的逮捕證(如果軍事庭不昧良心做事,至少這三個月卡列特尼科夫可以在外面逍遙一下!),重新向他提出第一個偵查員提過的問題。卡列特尼科夫預感到自由即將來臨,表現得很堅定,不承認自己有任何罪。結果怎樣呢?……根據特別庭的決定他得到了八年。

這個例子足以表明一個囚犯能做些什麼和特別庭能做些什麼。傑爾查文是這樣寫的:

「偏私的法庭比強盜還狠。

法律睡覺時法官就是敵人。

在你們面前站立著一個公民

伸長了脖子悉聽尊命。」

但最高法院軍事庭上是很少發生這種不愉快的事情的,而且一般說來,它很少擦擦自己的迷糊眼睛去瞧一下單個的「錫囚犯」。電氣工程師a·江·羅曼諾夫在一九三七年由兩名押解員架著跑步拖上四樓(電梯大概是開著的,但囚犯上下得那麼頻繁,如果讓他們用,工作人員就上不了樓)。他們和迎面下樓的已判犯互相錯開,一路跑進了審判廳。軍事庭忙得實在不可開交,連坐也沒坐下,三個人一齊站在那裡。羅曼諾夫艱難地喘過一口氣(要知道他已經被長久的偵查弄得精疲力盡),報了自己的姓氏、本名與父名。審判員們咕嚕了幾句,互相使了個眼色,於是烏爾裡赫老是他!便宣告:「二十年!」又馬上跑步把羅曼諾夫押走,跑步拖進了下一個。

真像做夢一樣,一九六三年二月,我也沿著同一座樓梯走上樓去,但卻是在一名上校党支書的彬彬有禮的陪同下。在周圍有一排圓柱的,據說是蘇聯最高法院全體會議開會的大廳裡,放著一張巨大的馬蹄形長桌,馬蹄形的中間還放著一張圓桌和七把古老的椅子,在這裡,曾審判過卡列特尼科夫和羅曼諾夫以及其他各色人物的軍事庭的七十名工作人員聽我講話。我對他們說:「這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我作為一個起初被判勞改後來被永久流放的人,卻從來沒有親眼見到過一個審判員。現在我看到了你們大家聚集在一堂!」(他們也以擦亮了的眼睛第一次看到一個活生生的犯人。)

但是,原來他們並不是過去的那些審判員!是的。他們現在說,他們不是那些人。他們向我保證,那些人已經不在了。有一些光榮退休了,有的被撤職了(烏爾裡赫這個出類拔萃的劊子手原來在斯大林時期的一九五0年就因……立場不穩被撤職了),某些人(屈指可數的幾個)在赫魯曉夫時期甚至受到了審判,而他們還從被告席上威脅說:「今天你審判我們,明天我們要審判你,瞧著吧!」但是,像赫魯曉夫所有的創舉一樣,這個開頭很起勁的運動不久就被他忘掉了,拋棄了,沒有達到不可逆轉的變革的程度,那就是說,一切依然如故。

這時候有幾個司法戰線的老兵說了點往事,無意中給我提供了寫這一章的資料(如果他們自己動手公佈內情,寫回憶文章,情況會怎樣呢?但歲月流逝,又過了五個年頭,並沒有變得光明一些)。他們回憶,審判員們在司法會議的講壇上如何驕傲地說,他們是怎樣避免了適用刑法典中關於減輕處罰情節的第五十一條,從而做到用二十五年代替十年的判決!他們還回想起,法院怎樣屈辱地服從於「機關」!有一個審判員受理送交法院的一個案子:一個從美國回來的公民誹謗性地斷言那裡有良好的公路。除此沒有別的事。案卷裡也再沒有別的材料!審判員鼓起勇氣把案件返回,要求補充偵查,目的是取得「有充分價值的反蘇材料」就是說對這個犯人再用點刑,再打一頓。但是審判員的這個高貴目的沒有得到理解,他得到了一個充滿憤怒的答覆:「你不信任我們的機關?」於是審判員被貶滴到薩哈林島去當軍事法庭的書記員(赫魯曉夫時期處理得輕些,「犯了錯誤的」審判員被派去……你們猜派到哪裡去?……當律師)。檢察機關也一樣俯首聽命於機關。一九四二年留明在北海反間諜機關中濫用職權的令人髮指的事實洩露了出去,檢察機關不敢行使自己的職權加以干預,而只是恭恭敬敬地向阿巴庫莫夭報告說他的孩子們在淘氣。阿巴庫莫夫完全有理由認為機關是大地之鹽!(正是這次他把留明調回來提拔的,結果給自己招來一顆喪門星。)

可惜時間不夠,他們本來可以給我講十倍之多的東西。但已經講的這些,也足以深思了。如果法院和檢察機關只不過是國家安全部長的小卒子那也許並不需要專闢一章來論述它們了?

他們爭先恐後地向我講述,我一邊望著他們,一邊覺得驚奇:是呀,他們是人呀!完全是人呀!瞧,他們在微笑!瞧,他們真誠地表明心跡說他們如何地只想著做好事。好吧,如果再來一次反覆,他們又必須來審判我就在這個大廳裡審判我(給我看的是主要的大廳),那時會怎麼樣呢?

那又有什麼,還是會審判的。

什麼在先呢?—一是雞還是雞蛋?是人還是制度?

我國有一則流傳了幾個世紀的諺語:不怕法律只怕法官。

但是,我想,法律已經超過了人,人在殘酷性上落後了。應當把這則諺語倒過來:不怕法官—一隻怕法律。

當然是阿巴庫莫夫的法律。

瞧,他們一個個走上講壇,討論《伊凡·傑尼索維奇的一天》。瞧,他們高興地說,這本書減輕了他們良心上的負擔(就是這樣說的……)。他們承認,我所描寫的情景還是大大沖淡了的,他們中間的每一個人都知道有條件更惡劣的勞改營(那麼說,他們經管過?……)。坐在馬蹄形桌旁的七十個人中,有幾個發言的人原來是熟悉文學的,甚至是《新世界》雜誌的讀者,他們渴望進行改革,活躍地抨擊我們社會的癥結,談論農村的荒廢景象。

我坐著,想著,如果最初的小小一滴真理的水珠都能像一顆心理炸彈那樣地爆炸那末,當真理像瀑布一樣瀉落下來的時候,在我們的國家裡將會是怎樣一種情形呢?

一定會瀉落下來的,那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