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警察對這件事根本不感興趣,至少我沒有發現,他們當中有誰曾流露出這種跡象。一個瘋狂的女人,把自己的眼睛摳出來,然後吞下一大堆紙巾,結束了自己的性命,顯然他們不會對這種結局感到大驚小怪。不過,在我去公司打劫的那件事上,他們卻編造了一個故事,報紙上也有報道,他們佈下了天羅地網,幾乎每個關卡都進行盤查。關於貝蒂這件事,情況就不同了,即使我再去幹五百回,他們也不會有所行動。

對我來說,所有的事情都進行得十分順利。有誰聽說過,一個真正的愛情故事,最終會在警察局裡劃上句號呢?一個真正的愛情故事,是永遠不會完結的。而且,它決不會像所有愚蠢的小說中描寫的那樣簡單。你一定會期待著飛得更高一些,帶著輕如羽毛的思緒……總之,直到今天也沒有人來找過我的麻煩。沒有人令我感到不安,我可以睡個安穩覺了。

為了避免葬禮上最麻煩的場面,我給殯儀館一筆可觀的費用。不管人們臉上的表情有多麼可怕,我都不會有任何怨言,他們與醫院處理了所有的細節,我也不知道都是什麼,總之我什麼都不用做。最後他們將她火化了。我一直把她的骨灰放在身邊,我不知道能用它做些什麼,當然這是另外一回事。

我抽出一點兒時間,給埃迪和麗莎寫了封長信。我把事情發生的經過,向他們講述了一遍,對於我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隻字未提。我請求他們原諒,畢竟我沒有及時把這件事告訴他們,同時希望他們能理解,因為我的精神幾乎要崩潰了。最後我對他們說,期待著能儘快與你們見面。另外還要說明一點:這段時間我不想接任何電話。吻你們。在我去郵筒寄信的路上,我發現天氣又開始變得可愛了。沉悶與潮溼的盛夏已經過去,天氣晴朗而乾燥。回家的路上,我的手裡攥著一個冰激凌。只有一個。

雖然看起來有點兒可笑,不過,有時我還是動手燒兩塊牛排,或者為她把浴缸裡的熱水預備好,或者在飯桌上擺出兩套餐具,要不就在屋裡大聲地說話,而且我總是開著燈睡覺。令人難以忍受的是,有許多細枝末節的小東西,會掛在各處,朦朦朧朧的,好像一塊帶花邊兒的連衣裙上的碎片似的。每次遇見這樣的東西,我都會愣在那兒,痴痴地望著它出神。當我不幸將壁櫥開啟的時候,看到裡面全是她的衣服,立刻就覺得喉嚨被哽住了。每次我都儘可能去回味一下,是不是痛苦的感受比以前少一些。其實這很難說清楚。

不管怎麼說,我畢竟還沒有死去。一天早晨,我跳到磅秤上稱了一下,發現自己的體重只減了三公斤,簡直太可笑了。有時候,我會忍不住咬自己的手指,但是這不會讓我變得消瘦。我的氣色甚至沒什麼變化。有些人,當他們從你身邊消失的時候,會帶走一切,貝蒂正好相反,她把一切都留給了我。所以,當我覺得她又出現在我身邊時,我就不感到驚訝了。時下當一個女人寫書的時候,多數會講述她如何讓某個男人拜倒在她的腳下。幸運的是,我儘量去避免捲入衝突,到處叫嚷著女人並非如此庸俗,而且這種風氣遲早會過去。我一定要拼命地大聲喊出來,正是這個姑娘給了我一切,如果沒有她,我真不知道自己會怎樣。對我來說,說出這些毫不困難。我還想再重複一遍,正是這個姑娘給了我一切……這讓我聯想到小鳥的啁啾,想起孩子第一首幼稚的詩,而且我不會為此害羞得臉紅。遺憾的是,我已經過了這種年齡了。

我一個人獨處了幾天,任何人都不想見。為此我向鮑勃和安妮解釋了一下,讓他們不要來打擾我。鮑勃想拎著一瓶酒過來找我,我告訴他,不管誰來敲門,我都不會開。我決定儘快振作起來。為此,我需要清靜一下。我把電話線切斷了,電視整天開著。一天早晨,我收到了書稿的清樣,需要趕緊修改一下,於是我改變了想法。畢竟這也是她所期待的東西,我的行動有些遲緩,說句實話,正是這件事,最終讓我重新振作起來。當我重新翻開那些記事本,寫出兩三句像樣的文字來,當我體驗著它們發出的奇異的芳香時,當我看到它們像孩子一樣,在陽光下嬉戲的時候,我終於明白了,雖然步入文壇的道路充滿了艱辛,但是我已經走出了低谷。事情就像早就安排好似的。

確實如此,第二天我就像換了一個人似的。變化是從我躺在床上、舒展身體時開始的,我起床的時候,立刻就感覺到精神十足。我帶著滿意的微笑,望著房間裡的一切。我走到廚房裡,坐下來喝一杯咖啡,這樣的舉動,我已經很久沒有做過了,更多的時候我會端著一杯咖啡,站在某個地方或者靠在水池邊上。我把窗戶開啟,這種感覺實在太好了,於是,我跑出去買了一些羊角麵包。這是一個美好的日子。

為了能出去透透氣,我特意到鎮上去吃點兒東西。我走進一家人聲鼎沸的自助餐廳,女服務員的胳肢窩底下,已經被汗水溼透了。我和貝蒂以前幹過這活兒,所以對這種滋味太瞭解了。我坐在一張小桌旁,吃著我的土豆燉雞肉和蘋果餡餅。我悠閒地注視著四周的人們。生活就像一股奔騰的激流。我不想在傷口上撒鹽,但這就是貝蒂留給我的印象,像一股奔騰的激流一樣,而且水光四射。如果我可以選擇,那麼我當然希望她仍然活著,這一點顯而易見。但是我必須承認,事實上她並沒有離我遠去。不過,我覺得還是別再鑽牛角尖兒了。於是我從座位上站起來,心裡想著,還是把座位留給那些正在受苦的人吧。

我出去轉了一圈兒,回來的路上,我遇上了一位漂亮的姑娘,她正在隔著櫥窗往商店裡張望呢。她伸出雙手,遮住玻璃上的反光,幾綹兒閃亮的金髮垂在她的胳膊底下。我掏出鑰匙來,插進鎖眼兒裡,她立刻直起腰來。

「噢,我以為這家商店已經關閉了呢。」她說。

「沒有,」我說,「為什麼要關閉呢?如果沒有開門,那只是因為我向來不太守時罷了。」

她看著我,呵呵地笑了。我覺得自己很愚蠢,竟然把這件事給忘了,我已經忽略了它的存在。

「那你一定是陷入困境了。」她笑著說。

「是的,不過我正在想辦法補救呢,我採取了一些新的措施。你想進來看看嗎?」

「好的,不過現在我恐怕沒有時間了……我會再來的。」

「隨便什麼時候都行,這個星期我每天都在這兒。」

當然,以後我再也沒見過這個姑娘,不過從那天起,生活似乎又變得充滿陽光了。那天,我把電話線重新接好了;那天,我微笑著把臉貼在她的一堆t恤衫上;那天,當我看見一包紙巾時,渾身不再發抖了;也就是那天,我終於明白,人生的課程永遠不可能結束,而且臺階永遠看不到盡頭。在上床睡覺前,當我把一個西瓜切開的時候,我捫心自問,除此之外,你還能想到些什麼呢?我似乎聽見身後傳來的笑聲,這聲音是從放瓜子的地方發出來的。

貝蒂死後,大約過了一個月,我的書出版了。至少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我的合作伙伴是一個效率很高的人。不過,他目前仍然是一個小出版商,而且我碰巧趕上了他最清閒的時候。一天早上,我終於看到這本書擺在我的面前。我把它捧在手裡,翻來覆去地撫摸著,我翻開這本書,聞到一股油墨的清香,接著我用力在大腿上拍了一下。

「嗨,寶貝兒,看看我們最終等來了什麼。」我喃喃自語道。

鮑勃決定慶賀一下,於是他把孩子交給母親照看著,我們帶上安妮去酒吧玩了一下。第二天一清早,他們就開車把我送回家了。後來他們對我說,我們真不知道那天你究竟是在笑還是在哭。我回答說,我怎麼能知道呢。在生活中,有時候你很難搞清楚,你是在參加一場葬禮呢,還是在出席一個孩子的受洗儀式。作家也跟其他人一樣,千萬不要認為,他們的腦子比別人發達。至於我自己,儘管我已經成為一個作家了,不過我還是跟大家一樣,生活在同一屋簷下,除了那些大家經常遇到的問題之外,還有更多的東西讓我感到很迷惘。對於一個有點兒委靡不振的作家來說,必須要有一種聖克里斯托弗式的精神。

後來,有人在當地一家小報上撰文,說我肯定是個天才。我的出版商把這篇文章轉給我了。他又補充了一句,我沒有把其他的文章寄給你,那些評價確實太糟了。在一個地方受到讚揚,在其他的地方卻招來一片噓聲。就這樣,夏天在一片平靜中度過,而且我重新找到了生活的節奏,我應付得不錯。商店又恢復營業。我在二樓安裝了一個門鈴,當有人開啟商店的大門時,它馬上就能提醒我。我不是經常被打擾。雖然我不止一次地考慮過離開這裡,但最終我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也許再過些時候,不是絕對不走。等我把書稿完成後,冬天來臨的時候再說。眼下,我只想待在這裡,哪兒都不去。白天,房子裡的光線太奇妙了,除了那些大塊的光斑之外,你還能找到一些陰暗的角落,真是應有盡有。這樣的氛圍,一定會讓你驚歎不已。對一個作家來說,這是最理想的環境。

黃昏時分,我會出去溜達一會兒,如果心情不錯的話,我還會到露天咖啡館坐一下。我懶散地坐在那兒,眼神飄忽不定地望著四周,這樣可以讓我放鬆一下,聽別人閒談。我慢慢地吮吸著飲料,在我決定起身回家之前,把杯子裡最後一點兒飲料,分成幾十次喝下去。我沒什麼要緊的事,也不受任何約束。

自從我把電話線重新接好之後,埃迪就經常打電話過來。

「該死的,最近我們忙得不可開交,不能過去看你了……」

他幾乎每次都重複這樣的話。然後麗莎把電話接過去,對我說她吻我。

「我親親你。」她說。

「是的,麗莎,我也一樣……」

「好好地守護著貝蒂,」她接著說,「別把她忘了……」

「不會的,別擔心。」

她把電話又遞給埃迪。

「嗨,是我。好啦,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們會立刻趕過去……你應該知道,你並非孤身一人,明白嗎……」

「當然,我知道。」

「也許再過兩個星期,我們會來看你……」

「好的,埃迪,這太令人高興了。」

「總之,你要照顧好自己,吻你。」

「好吧,老夥計,我也吻你。」

「那好,麗莎讓我對你說,她吻你……」

「好的,告訴她,我也會想她。」

「你有什麼事一定要說,好嗎?你肯定一切都好嗎?」

「沒錯,最難的時候已經過去了。」

「那好,我們經常想著你。總之,我會再給你打電話的……」

「好吧,埃迪,我會等你的……」

這樣的通話讓我覺得很傷感,好像我突然接到一張從大洋彼岸發出的明信片,上面寫著:我愛你,難道這不會讓你激動得心潮澎湃嗎?如果電視節目不算太糟的話,更多的時候,我會坐在電視機前,腿上放著一盒點心。當我要去上床睡覺的時候,往往也是心情最難受的時刻。麗莎對我說,別忘了她。埃迪問我,你肯定一切都好嗎?我回答說,最難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就是因為這幾句話,一張大床又變成了雙人床,而且我躺在上面,就像躺在一堆燃燒的煤上一樣。後來,有很多人問起我,當我想做愛的時候,怎麼辦。但是我告訴他們,你們不必擔心,你們太客氣了,為什麼我要把自己的煩惱告訴你們呢?你們是不是對別的事情都不感興趣?人們總是想了解名人的隱私,否則他們晚上就睡不著覺。這簡直太荒謬了!

所有這些都說明,我又恢復正常的生活了,回到那種有高潮和低谷、有快樂也有悲傷的正常狀態了。我對上帝既心存幾分信仰,又持有幾分懷疑。我寫作,支付賬單,每週換洗一次床單,我到處溜達,四處閒逛,與鮑勃一起喝酒,偷窺安妮的私處,料理商店的生意,定期給汽車加油,我從不給我的讀者回信,當然也不給別人寫,而且大部分時間,我都會默默地想著她,我常常發現,她就在我的懷裡。在這種狀態下,我根本不希望有什麼事情發生,特別是這類事情。但是,當你要去結賬的時候,不必感到驚訝,永遠不要幻想一切都已經全部清賬。

這一天像往常一樣,沒什麼特別的,只不過我給自己炒了一大盤香辣肉醬。下午的時候,我好幾次從椅子上站起來去品嚐一下。我的臉上露出一絲微笑,看來我的手藝沒有丟掉。我察看了一下,發現肉醬沒有粘在鍋底上。寫東西的時候,如果寫得順利,我總是心情舒暢。老天啊,最後還有肉醬吃,簡直太棒了。一吃到香辣肉醬,我就聽見身後傳來她的笑聲。

夜色降臨的時候,就把記事本合上。我從椅子上站起來,去給自己倒了一杯杜松子酒,還加了一點兒冰塊。當我去擺放餐具時,手裡的酒杯始終沒有擱下。天上殘留著一些紅色的霞光,不過我感興趣的,還是肉醬的顏色,它看起來簡直太棒了。

我為自己端上一盤香辣肉醬。這玩意兒太燙了。我只好安靜地坐下來,先喝幾杯酒。然後我放了一點兒音樂,不是隨便放些什麼,而是那首我非常喜歡的《一定就是這個地方》,我聽得很入迷,閉上了眼睛,這太令人陶醉了。我搖動著杯子裡的冰塊,發出銀鈴般的響聲。

我完全沉浸在裡面了,所以沒有聽見有人進來。我從沒有像這樣放鬆過,房子裡到處充滿了辣椒的味道。我的胳膊突然被什麼東西撞擊了一下,它幾乎都不能動彈了。我疼得從椅子上摔下來。我想死死地抓住桌子,但是卻把一些飯菜打翻了,摔倒在地板上。我估計,他們一定是用鐵棍打了我一下。我大聲地叫喚起來。我的肚子上被踹了一腳,這幾乎讓我喘不過氣了。我躺在地上,來回滾動著,嘴裡抱怨起來。儘管屋裡光線暗淡,不過我還是看見了他們。這是兩個傢伙,一胖一瘦。我之所以沒能立刻認出他們,是因為他們身上沒有穿著制服,而且這件事,我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

「如果你再大聲叫嚷,我馬上就把你剁成碎片!」那個胖子說。

我想盡快緩過勁兒來,感覺就像是有人把汽油灑在我身上一樣。那個胖子把自己前排的假牙摘下來,然後用雙手捧著它。

「也許像這樣,你更容易認出我吧。」他說。

我悄悄地蜷縮在地板上。眼前發生的一切,簡直令我難以置信,噢,實在太恐怖了!那個胖子就是亨利,他就是被我用槍把腳趾打掉的傢伙,另外一個,就是對我痴情的小夥子,他被我搞得神魂顛倒的,還想跟著我一塊兒逃走呢。剎那間,我彷彿又看見自己拎著一隻裝滿鈔票的挎包,神色慌張地奔跑在一片田野上,只是眼前的這一切發生在黃昏,而且可以說是在一片冰封的湖面上。亨利尖叫了一聲,把假牙放回到嘴裡,接著他朝我走過來,臉上漲得通紅。我的嘴上被他踢了一腳。如果是在二十年前,這些傢伙都穿著很笨重的皮鞋,那我肯定會躺在醫院裡了。如今,當他們散步的時候,一般穿著網球鞋,而且穿著褲腿兒特別肥大的褲子。他的這雙鞋是白色的,上面有綠色的條紋,鞋底是用塑膠製成的,我在超市裡見過這種鞋促銷,頂多相當於買一公斤糖的價錢。他只是讓我的嘴角兒劃破點皮。他看上去非常激動。

「媽的,我不能太莽撞了」他抱怨道,「時間還早著呢!」

他從桌上抓起那隻酒瓶子,轉過身來,衝著正在盯著我的小夥子說:

「過來,我們先喝一杯。不要像個傻子一樣,總是站在那兒發愣。我已經告訴你了,他不是女人。」

當他們喝酒的時候,我直起身子來。我基本上能喘過點兒氣了,但是我的胳膊一點兒知覺都沒有,我乾淨的t恤衫被血染紅了。亨利微笑著用眼角兒斜了我一眼,然後把杯子裡的酒喝光了。

「很高興看到你又活過來了,」他說,「現在我們可以談談了。」

話音剛落,我發現他腰裡彆著一個東西,剎那間,我眼裡只看到這件東西了。這是一把頗具殺傷力的、帶消音器的手槍。我敢肯定,他一定用這東西擊中了我的胳膊。我的喉嚨幾乎被卡住了,感覺就像是吞下一隻癩蛤蟆一樣。真希望能立刻從這兒消失。小夥子似乎被雷擊了一樣,他的嘴唇已經很難碰到酒杯了。亨利又給自己倒了杯酒,他的皮膚油光鋥亮的,彷彿一個人在炎熱的夏夜,剛剛吃掉幾塊三明治,並且喝下半打啤酒似的。他勁頭十足地走過來,站在我的面前。

「喂,你見到我不覺得很吃驚嗎?」他問,「難道這不是一次意外的驚喜嗎?」

我只想把頭低下,眼睛盯在地板上,但是他一把揪住了我的頭髮。

「你還記得嗎,我曾對你說過,你已經在死刑判決書上簽字了。你以為我是在開玩笑嗎?我從來不跟別人開玩笑。」

他用力把我的腦袋往牆上撞去。眼看我就要暈倒了。

「當然,」他繼續說,「你也許會覺得有點兒納悶,我怎麼過了這麼久才找到你呢?不過,我不是整天閒得沒事,所以我只能用週末的時間找你。」

他又過去倒了一杯酒。返回的途中,他用手指在肉醬碗裡蘸了一下。

「嗯……味道不錯!」他說。

小夥子仍然紋絲不動,他只是呆呆地看著我。亨利推了他一把:

「媽的,你究竟是怎麼啦?還等什麼,快去把房子搜一下!」

他看上去有些不大對勁兒。他把大半杯酒又放在桌上,然後轉過頭來,望著亨利:

「噢,上帝啊……你真以為那個人就是他嗎?」

亨利輕率地眯縫著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