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兩天以後,警察把她帶走了。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沒在家,當時我和埃迪在一起。那是一個星期一的下午,當時我們開著車子跑遍全城,在到處尋找橄欖油呢,幾乎所有的商店都關門了,而且直到頭天晚上我們才發現,餐館庫房裡的存貨已經用光了。好像是馬里奧忘記把廚房的訂貨單送出去了。埃迪向我解釋說,讓他管廚房還行,別的就不能指望他了。那天外面颳著風,溫度頂多不超過三四度,氣溫驟然下降。

我們並不急於趕路,埃迪把車開得很慢。沐浴著清冷的陽光,開車出來兜兜風是很愜意的。汽車裡很舒服。即使沒有特殊的情況,我的心情也很放鬆。我們開車跑遍城裡的每個角落,最後終於找到一些橄欖油。對於一個即將來臨的重大時刻來說,這只不過是一個小插曲罷了。或許只是為了讓我的心情平靜下來,好像是一片雪花輕輕地飄落在一個心如死灰的男人心頭。

確切地說,我們是在唐人街買到的橄欖油。店主看我們跑了這麼遠,給我們每人來了一杯日本米酒。這樣在路上就不會覺得太冷。回來的路上,我們聊得更起勁兒了。埃迪的耳朵變得通紅,他又來精神了。

「你看,夥計,比薩餅裡如果沒有橄欖油,就好像花生殼裡面是空的一樣!」

「沒錯,不過要注意看著前面的路。」我說。

我們把車子停在房子對面,當麗莎衝著我們跑過來的時候,我剛好走到路邊的人行道上。我們全身都凍僵了,她身上只穿了一件單薄的羊毛衫,過來一把揪住了我。

「噢,我向你發誓,我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他們把她帶走了……」她哭著說。

「怎麼回事?你在說什麼呢……」我問。

「剛才來了兩個警察……把她帶走了!」

我咬緊了嘴唇,埃迪從車上看著我們。他臉上沒有一絲笑容,麗莎心亂如麻,她把牙齒咬得格格作響,天空開始變得暗淡了。

「好吧,」我說,「我們回去再說,如果你像這樣待在外面,很快會被凍死。」

一個小時之後,經過短暫的討論和幾通電話,事情的經過全都搞清楚了。我喝了一杯烈酒,然後把衣服重新穿上。

「我跟你一起去吧,」埃迪說。

「謝謝,不用了。」我說。

「那好,最好還是開車去吧。」

「不,我想走路對我更好些。別擔心,不會有事的。」

之後我就出門了,時間還不算太晚,但是夜幕已經降臨了。我走得特別快,手插在口袋裡,腦袋縮在肩膀裡。大街上只有一串昏暗的燈光,不過我對這條路很熟悉,我曾在旁邊一棟樓房裡修過馬桶。記得以前我肩上揹著工具箱到處跑時,就不願意從警察局門前走過,我總是覺得他們在盯著我。

當我走了一半兒路程的時候,突然感到身上有個地方不舒服。我疼得眼睛都睜不開了,大口地喘著粗氣。我覺得馬上要摔倒了,於是停下來歇了一會兒。我心想,這太不可思議了,好像倒霉事兒還不夠多。最令我擔心的,還是關於貝蒂被控告的事,警察在電話裡明確告訴我,他說這件事確實很棘手。我憂心忡忡地走完最後一段路,腦袋都要炸了。我心裡琢磨著,對警察來說「很棘手」是什麼意思。路上的行人和我自己都噴吐出一些白色的熱氣,至少證明我們還活著。

在我到達目的地之前,發現路邊還有一個商店沒關門,於是就鑽了進去。在我看來,給她買些橘子似乎有點兒滑稽,但是我不知道去探視一個被關在班房裡的姑娘,究竟應該買點什麼。我已經不能集中精力去考慮這個問題了。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橘子含有大量的維生素,最後我決定買兩箱橘子汁。產品的商標上印著一個半裸的舞女,背景是有著碧海藍天的沙灘,看起來不讓人感到厭煩。

有人把我領進一間辦公室,一位警官正坐在那兒等著我,手裡玩著一把尺子。我心裡七上八下的,有點不知所措。他用尺子指著一把椅子讓我坐下,這傢伙看樣子有四十多歲,他身材魁梧,臉上帶著微笑。我緊張得更加忐忑不安了。

「我來了……」我說。

「你不必多說了,」他打斷我說,「事情的前因後果我都知道了。是我記錄的口供,我已經和你的女友談過了……」

「噢!」我說。

「是的。」他繼續說,「依我看,這是一個脾氣有點暴躁的姑娘……」

「這要看具體情況,她並不總是這樣。你知道,怎麼說呢……這種情形每個月都會有。我們很難理解這究竟是為什麼,應該不是很有趣吧……」

「但是不能太過分……」

「當然,你說得對。」

他認真地看著我,接著就笑起來。雖然我仍心存疑惑,不過感覺好多了。他看上去人不壞,也許我這次碰上一個好人。

「這麼說……你在寫小說?」他說。

「對,是的……其實,我正在尋求出版機會……」

有好一會兒,他都在不停地點頭。他把尺子放在辦公桌上,然後站起來去看看門後面是否有人,接著找了把椅子放在我的面前。他橫跨在椅子上,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聽著,」他說,「我知道自己在說什麼,那些出版社的人……都是一幫蠢貨……」

「真的嗎?」

「對啦,等一下,我要給你看樣東西。」

他從抽屜裡取出一疊厚厚的文稿,接著把它放在桌子上。看上去足有幾公斤重,外面用一根橡皮筋兒勒著。

「你覺得這像是什麼東西?……你猜不出來嗎?」

「不,」我說,「是一部書稿。」

我以為他要過來擁抱我一下呢,但是他只是在我的大腿上拍了一下,天真地笑起來。

「你說對啦!知道嗎,夥計,我已經開始喜歡你了……」

「我很榮幸。」

他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用手撫摸著書稿外面的紙包。

「你一定要堅持下去,」他說,「他們已經把我的這部書稿退回二十七次了。」

「二十七次?」

「是的。我覺得不能就這樣算了。他們應該拿出充分的理由,這幫傢伙全都是白痴!」

「媽的,二十七次……我的上帝啊!」

「不過我對這本書很看好,覺得它肯定會成為一部暢銷書,是人們最喜歡看的東西。夥計,我耗費了十年工夫啊,不斷地修改、力求完美,它是最出色的,這是一部驚世之作。也許我不喜歡看《霸王卡邦》或者《狂人皮埃洛》之類的東西,但我說的都是實話,這絕對是一部力作!」

「我相信。」

「現在,你也許要問我,為什麼他們沒有出版我的書,問我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我認識一些警察,他們出版的回憶錄可以賣幾百萬冊呢,那這幫傢伙到底是怎麼啦?難道偵探小說過時了嗎?」

「唉,不必費勁去理解他們。」我說。

他點了點頭,然後看了一眼我買的橘子汁。

「我可以來點兒嗎……?你不想喝一杯嗎?」他問。

當時我沒法拒絕他。我強裝著笑臉,遞給他一瓶。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有二十公分長的刀子,去啟開果汁的瓶蓋。那是一把鋒利的刀,不過我一點兒都不緊張。接著他拿來兩個塑膠杯放在桌子上,還有一瓶伏特加酒,不過已經差不多喝光了。當他往杯子裡倒果汁的時候,我在心裡問自己這究竟是在什麼地方。

「為了我們的成功乾杯!」他說,「我們不會被打垮。」

「當然了!」

「知道嗎,你的女朋友……我沒有說她做得對,但我也沒說她做錯了。那些傢伙不動聲色地坐在辦公室裡,沒過五分鐘就把別人花一年時間寫的東西斃掉了。可是你不能跟我說偵探小說已經過時了,現在還不能輕易下這種結論!」

他又給我倒了一杯酒,我開始覺得來精神了。在我身上米酒和烈酒的作用還沒完全過去呢,我坐在這間辦公室裡,心裡很踏實,看來事情正在往好的地方發展。

「該死的,當那傢伙來電話講這件事的時候,我的心裡就憋著一團火。最好衝著他的臉上來一下!為了表示慶賀,我接連喝了好幾杯酒。最後,我對自己說,這幫傢伙中的一個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