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都沒想過要去找他。我從瑞典佬那裡得知傑裡住在佛羅里達,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他一直是個孤僻的傢伙,除了他自己那些令人費解的興趣外,沒有什麼能打動他。似乎他現在也不太可能有比過去更多的心思來忍受同班同學的才智。謝利·明斯科夫剛和我告別幾分鐘,傑裡就大步走過來了,身穿和我一樣的藍色雙排扣休閒西裝,胸部像個大鳥籠,腦袋光禿禿的只剩一束繩樣的白髮罩在腦門上。他的體型真的有些古怪:儘管寬大的上半身替代了笨拙少年擀麵杖似的胸部,但他移動身軀時支撐他的還是那長梯樣的雙腿,絲毫不比卡通片《大力水手》裡的奧麗弗·奧爾的那雙長腿粗一點或好看一點,還在學校時這種步態就顯得極為笨拙。我一眼就認出那張臉,在那麼多的下午,當時我自己的臉成了他仇恨聚集的焦點,我總看見他這張臉在乒乓球檯上瘋狂的舞動,只因爭強好勝、總想置人於死地的秉性而呈深紅色——是啊,這張臉的特徵我永遠不會忘記,四肢頎長的傑裡的疙疙瘩瘩小臉,是一種四處覓食的野獸固有的面具,讓你不得安寧,直到被他從巢穴裡驅趕出來。這張雪貂臉明顯地表示:「別和我談妥協!我根本不知什麼叫妥協!」現在這臉上具有的只是他一生的固執,總想將球抽向另一傢伙的咽喉。可以想像,傑裡採取了與他哥哥不同的方法使自己在眾人面前也顯得極不平常。
「我沒料到會在這裡見到你。」傑裡說。
「我也沒料到。」
「我原以為這種場合還不夠讓你大駕光臨。」他笑著說,「我敢肯定你會覺得這種多愁善感有些多餘。」
「這正是我認為你會有的想法。」
「你是那種從生活中驅除了所有多餘情感的人,毫無回家之類的愚蠢的渴望。對虛幻的東西也不再具有耐心,只會將時光花在不可或缺的事情上。不管怎麼說,他們坐在一塊,對這些東西稱什麼‘過去’,其實它們連過去的碎片之碎片都算不上。這是一種沒有被引爆的過去,沒什麼真的能被挽回,空洞無物只剩鄉愁,大家廢話連篇。」
這寥寥數語使我知道自己是誰,這一切是怎麼回事,不只說明了他為什麼娶四個妻子,就是娶八個、十個或十六個也不難理解。每個人在重逢時都不免陷入深深的自我陶醉,但這是另一種宣洩。傑裡的身軀可以被分為瘦骨嶙峋的孩子和體格高大的男人兩種,但他的性格始終如一,冷漠地習慣於讓人洗耳恭聽。這是怎樣的一種進化!從行為古怪少年成長為自信男人。先前那種笨拙的衝動似乎被改造成極具智慧和決心的某種混合體。其結果是他不僅成為只知發號施令而從未想過要按他人意見行事的那種人,還成為了你可以指望他搞點事情的那種人。這似乎比我們在孩童時代更符合實情,一旦傑裡腦袋裡有了什麼主意,不管多麼不切實際,最終結果都不壞。我明白了自己為什麼在孩提時期對他那麼入迷,第一次意識到對他的迷戀不僅因為他是瑞典佬的弟弟,更因為他作為瑞典佬的弟弟的那種決然的與眾不同,他與那個三項運動全能的人相比尚未完美順應社會規範的陽剛之氣。
「你為什麼來了?」傑裡問。
關於前一年對癌症的恐懼和攝護腺手術後泌尿系統的功能影響,我沒有直接講什麼。更確切地說,只是說了些該說的東西。這並不全是為我自己,我答道:「因為我已六十二了,我想在所有那些鄉愁的廢話形式中,這種最不可能缺乏使人不安的驚奇。」
他欣賞這種說法。「你喜歡使人不安的驚奇?」
「也許吧。那你為什麼來了?」
「我碰巧要來這裡。反正週末我不得不來,所以就先來了。」他笑著對我說,「我認為他們沒想到他們的作家這麼簡潔,這麼謙虛。」當我在用餐接近尾聲、被主持人請到麥克風前時,心裡對這種場合該講的話早有準備。(主持人是艾文·勒威因,有孩子四個,分別為四十三歲、四十一歲、三十八歲和三十一歲,孫輩五個,分別為九歲、八歲、三歲、一歲和六個月。)我只是講道:「我叫內森·祖克曼,是四年級第二學期班會的副主席和班級舞會小組的成員。我既沒有孩子也沒有孫輩,但十年前做過一次五倍分流手術,這使我感到自豪。謝謝大家。」這就是我給他們的自述,多少如同要求的那樣,要麼關於醫療,要麼讓大家有點好笑,說完便坐下。
「你想聽什麼?」我問傑裡。
「就那些,正是你講的那些,不用裝腔作勢。威克瓦西的普通人。還能有別的?你的行為總與他們的期待相反,你甚至孩提時候就那樣,總能找到可行的辦法來確保自己的自由。」
「我想那更適合用來描述你,傑爾。」
「不,不。我找到的是不切實際的辦法。個性輕率,小魯莽先生,每當事情不順我馬上就會發瘋,開始高聲大叫起來。你才是那種對事情有大局觀的人,比我們其他人都更有條理。就是在以前你也對什麼都愛動動腦筋、估計形勢、做出結論什麼的。對自己也很在意,滿腦子裡是稀奇古怪的東西,真是個敏感的男孩。不,這一點不像我。」
「是啊,為了做個好人,我們可是花了血本。」我說。
「對,做壞事對我來說是不可容忍的,絕對不可容忍。」傑裡說道。
「現在容易些了?」
「不用擔心,手術室使你成為絕不會出錯的人了。就像寫作一樣。」
「寫作使你成為常出錯的人。你曾以為有的幻覺是對的,實際上卻是一種使你無法自拔的保守。還能是別的?作為一種病態,它並不完全毀掉你的生活。」
「你生活得怎樣?住在哪裡?我在哪裡,在某本書的封底上,讀到過你和一位貴族住在英格蘭。」
「我是住在英格蘭,但沒有什麼貴族。」
「那麼是和誰?」
「沒有誰。」
「不可能。你要和誰共進晚餐怎麼辦?」
「我不用晚餐。」
「只是目前。分流術帶來的智慧。但我的經驗是:個人哲理的保質期只有大約兩個星期。事物總在變。」
「看,這就說明了生活已離我而去。我很少見到其他人。我住在馬薩諸塞州西部一個小地方,那裡到處是丘陵,我與開綜合商店的傢伙和郵局的那位夫人交談。那夫人是郵局的局長。就這些。」
「小鎮叫什麼?」
「你不會知道。在森林裡。離一座叫雅典娜的大學城大約十英里。我剛開始時就在那裡遇見一位著名的作家,沒有誰還在意他,他的有關美德的看法已不適合現在的讀者了,但在以前人們都敬重他。他現在像個隱士,離群索居的生活對年輕人來說太苛刻,他卻堅持認為這解決了自己的問題。也正在解決我的問題。」
「什麼問題?」
「某些問題從我的生活中溜走了,這就是問題。在商店裡談波士頓紅襪隊,在郵局裡談天氣,就這些,這是我的社交話語。我們是否值得有那樣的天氣。當我來取郵件時,外面陽光燦爛,女局長對我說:‘我們不值得有這種天氣。’毫無疑問。」
「女人呢?」
「完了。生活中沒有晚餐,也沒有女人。」
「你是誰,蘇格拉底?我不這麼認為。純粹是個作家,一心只想當個作家,沒有別的。」
「一直沒有別的,我讓自己少受了很多日常生活的罪,我就是靠這個才免於沾上那狗屎。」
「‘狗屎’指什麼?」
「我們相互間的印象,一層又一層的誤解。我們對自己的看法。毫無用處,自以為是,完全是目中無人。我們只靠這些看法活下去。‘那是她,那是他,這是我。這就是後來發生的事,這就是為什麼會發生的原因’——夠了。你知道幾個月前我見到誰了?你哥哥。他對你說過?」
「不,他沒有。」
「他給我寫信,約我到紐約吃頓飯。信寫得不錯。我突然心血來潮,就開車去見他。他打算為你家老頭寫頌詞。他在信中請我幫忙,我也想知道他的想法。他來信說想寫點東西,這使我很驚訝。對你而言,他只是個哥哥,對我來說他依然是‘瑞典佬’。你永遠無法擺脫這些傢伙。我不得不去。但在餐桌上他根本沒提頌詞的事,我們只是寒暄了一番。就在一個叫做文森特餐館的地方。就這些。和從前一樣,他看起來很不錯。」
「他死了。」
「你哥哥死了?」
「星期三去世的。兩天前舉行的葬禮。在星期五。這就是為什麼我到了澤西。看著大哥去世。」
「因為什麼?怎麼死的?」
「癌症。」
「但他已做過攝護腺手術。他說已經取出來了。」
傑裡有些不耐煩地說道:「他還告訴了你什麼?」
「他有點瘦,沒別的。」
「還有別的。」
所以說,瑞典佬也死於這種病。這種病,令門蒂·格里克吃驚的是,奪走了敢死隊中一半人的生命;這種病,令我吃驚的是,一年前使我成了「純粹的作家」;伴隨所有這些讓人愈加孤獨的損失,一切的消失,每個人都走掉,這種病也讓我層層剝落,成為一個日漸衰老、所有的能力只為著始終不渝的單個目標的人,一個不管是否喜歡都只在字裡行間尋求慰藉的人,卻盡力從事所有那些事情中最驚人的事業:完成描寫戰爭期間威克瓦西地區不可戰勝的英雄、我們社群的護身符、帶著傳奇色彩的瑞典佬。
我問道:「我見到他時,他知道自己的麻煩嗎?」
「他有他的希望,但他肯定知道。轉移了,蔓延到全身。」
「聽到這些我很難過。」
「下個月就是他的五十次同學聚會,你知道星期二他在醫院裡說了些什麼?他死掉的前一天對我和他的孩子們?大部分時間裡他語無倫次,但有句話他講了兩遍,所以我們聽明白了。他說:‘到我的五十次聚會去。’他好像聽到班上每個人都在問:‘瑞典佬去嗎?’所以他不想讓大家失望。他很堅強,是個惹人喜愛、簡樸單純、吃苦耐勞的人。他不懂幽默,也不注重情感,只是個可愛的傢伙,命裡註定要被某些真正的瘋狂舉動所操縱。一方面他被認為是個平庸之人,沒有壞毛病,生來不善言辭,長得也端莊,過著人人想過的普通人生活,就這麼回事。符合社會準則,仁慈和藹,等等。但他盡力去做的是生存下去,使自己的人不受傷害。他努力使自己的那一排人無一傷亡。這對他來說終究是場戰爭。這傢伙也有高尚的一面。他一生中有些令人痛苦的自我剋制。他陷入一場自己並沒有發動的戰爭,所進行的戰鬥就是為了使大家團聚,但他倒下了。平庸、普通——也許是吧,也許不是。人們會想起這些。我不想作評判。我兄弟是這個國家所能找到的最好的人,絕對如此。」
我當時就在想,傑裡說這番話是否就算他在瑞典佬還活著時也已形成的看法,是否一點不帶哀悼者常有的那種重新評價,以及對他給予他一表人才的哥哥更為苛刻的傑裡式的看法表示出的後悔。他哥哥那麼完美、那麼有條有理、那麼穩重和規範,每個人都景仰他,他成了社群的英雄,而這個小的利沃夫只要有什麼和他雷同總被人拿去和他比較。剛才這番對瑞典佬不算評判的評判完全可以看成是傑裡的一大長進,是幾小時前才產生的同情心。這種情況常在人們去世後出現,與他們的爭執也煙消雲散,人們有呼吸時缺點那麼多,有時讓人忍無可忍,現在卻讓你感到最為可親。當你坐到靈車後面豪華轎車裡時,昨天以前你還一點都不喜歡的東西,已成為不只是令人同情的,而且是讓人羨慕的事業。到底哪種評價有更大的真實性?是葬禮前的那種不刻意討好,在日常生活的衝突中逐漸形成的嚴厲的評價,還是在那以後家庭聚會時被極度的悲哀控制時得出的結論?這就是外人也說不清。棺材入土時的情景能使人們心裡起很大的變化,忽然間你會發現並不是那麼嫌棄這死去的人,但看見棺材對尋求真相的心理究竟起多大的作用,我沒有什麼把握。
「我父親,」傑裡說道,「是個難以置信的討厭鬼。他獨斷專行,到處插手,也不知人們是怎麼為他幹活的。他們遷往中央大街時,他讓搬運工首先運的是他的書桌,他要放的第一個地方不是在玻璃隔開的辦公室裡,而是在工廠的正中心位置,這樣他就可以監視所有人。你無法想像外邊的噪音,縫紉機嗚嗚作響,衝切機不停地撞擊,數百臺機器同時開動,把他的書桌、他的電話和他這大人物圍在當中。身為手套廠的老闆,他卻常常親自掃地,特別是剪裁機周圍,人們在那裡下料,他想從皮料碎塊上知道誰讓他虧損。我很早就告訴他去他媽的,但塞莫爾從來就不像我,他性格寬厚,所以人們拼命指責他,說盡難聽的話。一個永不滿足的父親,那些永不滿足的妻子,還有那個小害人精——怪物女兒,就是妖怪梅麗。他曾經就是那麼個頑固的傢伙。在紐瓦克女士皮件廠他絕對是個不容置疑的成功人士,吸引了許多人將一切都獻給了廠。非常精明的商人,知道如何裁剪手套,知道如何做成生意,對第七街的追逐時髦的人們有很大影響。那裡的設計師們什麼都對這傢伙講,所以他總能保持前衛。他到紐約時一般都會進商店逛逛,買點競爭對手的產品,從他人的產品中找出特色。常常就在店裡,他看看人家的皮料,拿起手套用力拉,像我們老頭教他的那樣去做。大多數產品他親自去銷,結算所有的賬目。女顧客被塞莫爾弄得神魂顛倒。你可以想像,他到紐約來,請這些粗野的猶太佬聚餐,這些買主可以使你成功,也可以使你破產。他招待他們大吃大喝,而這些人則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不是他對這些人阿諛奉承,而是在晚飯結束時,他自己被人捧上了天。聖誕節來臨時,他們總給我哥送戲票和蘇格蘭威士忌,而不是他去送人家。他知道怎樣以自己的為人去贏得這些人的信任,他琢磨出顧客最喜歡參與的慈善活動,弄一張在華爾道夫酒店舉辦的年度大餐的入場券,像電影明星一樣穿上晚禮服亮相,當場捐出一大筆錢資助癌症病人、肌肉萎縮症病人,或管它什麼,猶太人聯合倡議的東西,反正有紐瓦克女士皮件廠付賬。他什麼都瞭解:下個季度的流行色啊,服裝的長度是增加還是減少啊。真是個招人喜愛、責任心強、工作賣力的傢伙。六十年代遭到幾次不愉快的罷工,局勢非常緊張。他的僱工也參加罷工,看到他坐在車裡來到現場,幾個為他縫手套的婦女就跪下道歉說不該離開縫紉機。他們對我兄弟比對工會更忠誠。大家都愛戴他,他是個決不會犯愚蠢錯誤的完人。除了手套,對他而言沒有理由去關心其他事。然而他卻在後來的日子裡遭受了羞辱、猜疑和痛苦。人們常在乎的那些問題從未把我兄弟難倒過,他以另外的方式獲得生活的意義。我不是指他這人單純。有些人認為他單純,因為他一生都對人這麼好。但塞莫爾絕沒有那麼單純。單純是對的,但從來不是那樣。另外,那種自我反省也是他很久才學會的。如果說有什麼比捫心自問更糟糕的事在生活中過早出現的話,那就是捫心自問來得太遲。他的生活就是被這顆炸彈摧毀的。爆炸的真正受害者是他本人。」
「什麼炸彈?」
「小梅麗心愛的炸彈。」
「我不明白什麼叫‘小梅麗心愛的炸彈’。」
「梅麗蒂絲·利沃夫。塞莫爾的女兒。這個‘裡姆洛克的爆破手’是塞莫爾的女兒。就是那個炸掉郵局、殺害醫生的高中生。這傢伙為阻止越戰,將早上五點鐘去寄信的人轟上了天,一位去醫院上班的醫生。迷人的小孩。」他語氣裡全是鄙視,似乎還容納不下他所有的鄙視和仇恨,「用炸掉商店裡的郵局的方式把戰爭帶回家鄉,發洩到林登·約翰遜身上。地方太小,郵局只好設在綜合商店裡,實際上不過是店後面的一處櫃檯,有幾排帶鎖的箱子,那就是郵局的全部家當。到那裡去買清洗劑、衛寶藥皂和力士香皂時順便買幾張郵票,古怪迷人的美國傳統。塞莫爾喜歡這些奇怪風俗,那孩子卻不。他將孩子從現實中救了出來,可這孩子把他送回現實中。我兄弟認為他能把全家從人間的混亂中拯救出來,帶回到以前的裡姆洛克,而她將他們送了回去。不知何故她把炸彈安放在郵局的櫥窗後面,爆炸時也將商店炸壞了。被炸的那人就是途中順道去寄郵件的醫生。再見吧,美國!你好,現實!」
「我沒聽說過這些,一點也不知道。」
「那是在一九六八年的事,當時人們的野性剛剛暴露出來。忽然間人們不得不去弄清楚瘋狂舉動的緣由。到處都是公眾活動,限制被取消,權威軟弱無力,孩子們都瘋了。大家都感到威脅,大人不知結果會怎樣,他們手足無措。這是演戲嗎?‘革命’真的來了?還是遊戲?是警察抓小偷的遊戲?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孩子們將國家弄了個底朝天,大人也開始瘋狂。但塞莫爾不在其中。他是那種知道自己道路的人之一。他明白有什麼不對頭。但他不像他那個胖妞一樣是個胡志明狂,只是個自由派的可愛的父親,只懂日常生活的哲學大王。他用人們理智地對待孩子的現代思想將她養大,一切都容許,一切都諒解,而她卻恨透了。人們不願承認自己怎樣恨他人的孩子,這個小孩卻輕而易舉使人們承認。她很痛苦,自以為是,從出生以來這小壞蛋都沒什麼長處。看,我也有孩子,孩子很多,我知道孩子成長時是怎麼回事。自我沉溺的黑洞是無底的。長胖是一回事,長頭髮是一回事,大聲放搖滾樂是一回事,但超過極限扔炸彈就是另一回事了。那種罪行永遠也彌補不了。那次炸彈事件後,我兄弟沒有了退路。那顆炸彈毀掉了他的生活。他完美的一生結束了。這就是她存心要做的。這就是人們(那女兒和她的朋友)怨恨他的原因。他運氣太好,眾人愛戴,他們就因為這個恨他。有一次我們全部到他家裡過感恩節,有德威爾媽媽、多恩的胞弟丹尼、丹尼的妻子、利沃夫家族的所有人、我們的孩子,大家都在場,塞莫爾站起來敬酒。他說道:‘我是個不信教的人,但當我看看這一桌人,我就知道有什麼東西將光輝灑到我身上。’那些人真想搞掉的就是他,他們做到了,毀掉了他。那炸彈其實可以就在他們的客廳爆炸。那次暴力事件將他的生活弄得很糟,很恐怖。他這一生都沒有機會去問自己:‘為什麼會這樣?’當一切都順利時,他為什麼要自尋煩惱?事情怎麼就變成這樣?這個問題沒有答案,那以前上帝是如此庇護他,他根本就不知道這個問題的存在。」
傑裡以前也這麼關注他哥哥的生活、瞭解他哥哥的事嗎?我並沒有意識到那奇怪的大腦裡聚集的所有那些專橫意念也允許他把注意力投向許多方面。那次死亡不像通常對自我迷戀的威嚴帶來衝擊,總的說來它反而強化了這一點:「我怎麼辦?如果發生在我身上呢?」
「他告訴過你很可怕?」
「曾經說過,只有一次。」傑裡說,「不,塞莫爾只是默默承受,忍下去。你仔細觀察這傢伙,看著他,他會一直努力幹。」傑裡苦澀地說道,「可憐的雜種,他命該如此——天生要承受重擔、嚥下苦果。」他這麼說的時候,我想起瑞典佬從混戰的人堆中用力擺脫出來,手裡總抓著球,在很久以前那個深秋的下午我是多麼深地愛上他,當他選中我進入瑞典佬利沃夫生活的幻影時,改變了十歲的我。那時我有一陣似乎覺得自己也被偉大的事業所召喚,既然我們天神仁慈的面容只照亮我一個人,世界上就沒有什麼能阻擋我。「籃球從不像這樣,跳級生。」那種直率在我聽來是多麼迷人啊。他使我覺得自己了不起,那是一九四三年一個少年想得到的一切。
「決不屈服,他很堅強。記得吧,我們那時還是孩子,他加入陸戰隊打日本人?是啊,他成了該死的陸戰隊員。只有過一次妥協,就在佛羅里達。」傑裡說道,「他實在受不了。他帶著全家來看我們,有孩子們和第二位非常自私的利沃夫太太。那是在兩年前。我們全部到了那個吃石頭蟹的地方。一共十二人就餐,噪音震耳,孩子們都極力表現自己,笑聲不斷。塞莫爾喜歡這個樣子,風流倜儻的一家全在那裡,生活就如同人們期望的一樣。但當餡餅和咖啡端上來時,他起身走開。我看到他沒馬上回來,就出去尋找。他待在車裡,淚流滿面,渾身顫抖,抽泣著。我從未見過他那樣。我哥是塊岩石。他說:‘我想女兒。’我說:‘她在哪裡?’我瞭解他總知道她在哪裡。多年來她東躲西藏,他總去看她。我相信他們經常見面。他說:‘她死了,傑裡。’起初我還不信。我想這是免得我去跟蹤。我以為他一定剛在某處見過她,不管她到哪裡,他都會去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這個殺人犯。這殺人犯已四十多歲了,而她殺的人還是殺了。但當時他抱住我,又鬆開,我不由得想到:是真的?家族裡這可惡的怪物真死了?但如果她已死,他又哭什麼?若他有一半的頭腦就會意識到,有個那樣的孩子真是太出格了。若他還有一半的頭腦,他早就被這孩子激怒了,並在多年前與她形同路人、分道揚鑣了。多年前他就應該把她從頭腦裡剔除乾淨,讓她滾得遠遠的。這憤怒的孩子越來越瘋狂,還有使她喪失理智的神聖事業。哭得那樣——為了她?不,我不吃這一套。我對他說:‘不知你是撒謊還是講實話,但是如果你說的是真的,她死了的話,那是我所聽到的最好的訊息。沒有其他人會對你這樣講,他們都會深表同情。我和你一塊長大,與你直言相告。對你來說最好的就是讓她死,她不屬於你,她不屬於任何與你相關的東西。她不屬於與任何人相關的東西。你玩球——得有玩球的場地。她並不在場地上玩,甚至一點都不沾邊,就那麼簡單。她在圈外,天生的畸形人,以不受約束的方式行事。你要停止對她的悲傷,你敞開自己的傷口長達二十五年了。二十五年夠了。這已使你發瘋。再這樣下去會要你的命。她死了?好!讓她去。不然會腐爛在你的腦子裡,也要奪走你的生命。’這就是我對他說的話。我以為能讓他發怒。但他只是哭,不肯罷休。我說過這傢伙會被這樁事弄死,他真的死了。」
傑裡是說過,不出所料。這是傑裡的理論,認為瑞典佬不錯,指的是消極,指的是總在努力去做正確的事,說的是一個受社會制約、不發脾氣的人物,從不輕易發怒。憤怒的感情既不是他的債務,也就不是他的資本。按照這種理論,恰恰是這種忍氣吞聲最後毀掉了他。而進攻性卻有淨化或療傷的功能。
看起來傑裡能堅持下來,毫不猶豫或者說毫不後悔,不屈不撓地執著於自己對事物的看法,是因為他對待憤怒有特別的天賦,他另一種特別的天賦是不回頭看。我想,他從不回頭。他不因記憶憔悴。對他而言,回頭看就是無聊的懷舊,甚至包括瑞典佬的那種回首往事,二十五年後還想到炸彈爆炸以前的事,回想過去,無益地為與那顆炸彈一起煙消雲散的一切哭泣。對這女兒的憤怒有何道理?毫無疑問,這樣想會好受些。不可否認,生活中沒有什麼比正當的憤怒更使人振奮。但在這種情況下,要瑞典佬超越之所以成其為瑞典佬的界限,這不是要求過分嗎?在他的一生中,人們肯定常對他這麼幹,以為他曾經是神秘的瑞典佬,他總是法力無邊。我在文森特餐廳就那樣幹過,小孩式的期盼被他天神般的氣質震懾,卻見他完全和常人一樣。要讓他人將你看成神的代價就是使你追隨者的夢境永不消減。
「知道塞莫爾的‘致命關注’嗎?致命關注他的責任,」傑裡說道,「被責任完全吸引。他可以在他想的任何地方打球,他卻到烏普薩拉,因為父親要他離家近些。巨人隊給他一份雙a球隊合同,有一天還可以和威利·梅斯打球——他卻到中央大街為紐瓦克女士皮件廠工作。我父親讓他從製革廠幹起,把他放在弗雷林烏森大街一家制革廠幹了六個月。每個週六早晨五點鐘就起床。知道什麼叫製革廠?製革廠就是狗屎堆。還記得夏天的那些日子?強風從東邊吹過來,硝皮的惡臭瀰漫威克瓦西公園,籠罩在整個社群上空。啊,他從製革廠畢業,塞莫爾做到了,壯得像頭牛。父親又讓他在縫紉機前待了六個月,塞莫爾目不斜視、專心掌握那臺該死的機器。給他一隻手套的皮料,他能縫製起來,比那些縫紉工幹得更好,還只用一半的時間。他可以娶到想要的任何美女,但還是和漂—亮—極—了的德威爾小姐結婚。你應該見過他們。迷人的夫妻。他們倆到美國各地旅遊時總笑容滿面。她是天主教後代,他是猶太教後代,一起到裡姆洛克老街去養一群吃小穀物早餐長大的後代。可他們得到的是那個該死的孩子。」
「德威爾小姐怎麼啦?」
「他們住的房子沒有哪一間好,銀行的存款不管多少都不夠。他讓她去養牛,搞不好。讓她辦苗圃,也不行。他帶她到瑞士做世界上最好的整容手術。甚至還沒到五十歲,在四十多歲的時候就去了,這就是那個女人想要的。所以他們艱難跋涉到日內瓦讓曾給格蕾絲王妃做過的那位來給她整容。他要是在雙a球隊日子會好過些;要是在鳳凰城和某個女招待胡來,到馬德亨斯打一壘,也會混得不錯。那該死的孩子!她口吃,你知道。因她口吃,她要報復大家,就引爆了那炸彈。他送她到語言矯正師那裡去,到診所,看心理醫生。為了她,他有幹不完的事。可回報呢?砰!這女孩為什麼要恨她父親?這位偉大的父親,這位真正了不起的父親,英俊、和藹,有責任心,不想別的,只為他們——他的家庭著想。為什麼她追著他不放?我們自己那可笑的父親怎麼養出這樣一位傑出的父親,而他卻生了她?有人告訴我是什麼原因引起的。是基因需要分離?所以她不得不離開塞莫爾到切·格瓦拉那裡?不,不對。引起這些,使這可憐傢伙的餘生被置於自己生活之外的毒素是什麼?他一直從外面窺視自己的生活。他命裡的搏鬥就是埋葬這東西。但他能行?怎麼幹?能指望一個像我哥那樣魁梧、可愛、討人喜歡的傻子去對付這顆炸彈?某一天生活開始嘲笑他,就再不會停下來。」
我們就談了這些,這就是我從傑裡那裡聽到的全部內容——要再多知道一點就只好自己想辦法啦——因為這時一位身材嬌小、頭髮灰白、身穿褐色便服的女士走過來做自我介紹。而傑裡這人天生就不會在有第三人出現時能待上五秒鐘,所以向我玩笑般地示意後便消失了。當我後來去找他時,聽說他早走了,去紐瓦克乘飛機回邁阿密。
我寫完他哥哥後——這是我接下來的幾個月要乾的事:連續六小時、八小時,有時十小時去想瑞典佬,與他交換孤獨,佔據這個和我幾乎完全不同的人物,消失在他體內,日夜揣摩這位明明空虛、天真和樸實的人,再現他的崩潰,把他這個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描繪出來,時間就這麼一天天過去——就在我將改掉那些姓名、把突出身份的標誌掩蓋起來前,我有一種業餘作家的衝動,想給傑裡送一份草稿,聽聽他的意見。我打消了這念頭:我寫作和出版到目前差不多有四十年了,不會到現在還不知道應該打消這種念頭。「這不是我哥,」他一定會告訴我,「一點也不像。你誤解他了。我哥不會那樣思維,不會那樣說話。」等等。
是啊,現在傑裡可能早已從葬禮後突然使他陷入孤寂的那種客觀現實恢復過來,當時那種積怨使他成了醫院裡人們不敢與之交談的醫生,因為他從不出錯。而且,還不同於大多數有成為眾人楷模的親人去世的人,傑裡·利沃夫只會因為我沒能像他一樣抓住瑞典佬的悲劇實質感到好笑,卻不會發怒。很有可能:傑裡心裡厭煩、嘲笑般地翻弄我的草稿,一項一項地帶給我壞訊息。「那妻子一點不像這樣,孩子也不是那樣,連我父親都弄錯了。我沒說過你引用的那種話。但是,夥計,不提我父親就如同穀倉少了一堵牆。婁·利沃夫是頭畜生,夥計。這傢伙不中用。他有魅力,他是和事佬。不,與我們所知的相差十萬八千里。我們手裡有劍,老爸暴跳如雷、訂下規矩,就這麼回事。不,沒什麼相似之處……比如這裡,說我哥有心計,通曉事理。書中這人對失敗很明智,而我哥認知上有問題,這絲毫不像他的思維,他沒有這般理智。耶穌啊,你甚至還給他一位情人。完全是判斷失誤,祖克。絕對離題了。像你這樣的大人物怎麼會搗騰出這般東西?」
但是,若傑裡的反應真是這樣,他不會聽到我太多辯解。我去過紐瓦克,找到了中央大街下段荒涼街區上廢棄的紐瓦克女士皮件廠。我到威克瓦西看過他們的房子,現已失修,還去了克爾大街,我在那條街上從車裡鑽出來,沿車道走向車庫,去看看瑞典佬以前常在冬天練習揮球棒的地方,可這麼做看來很不明智。三個黑小子坐在前面臺階上緊盯著車裡的我。於是,我解釋道:「有個朋友以前住在這裡。」見他們沒回答,我加了句:「那是在四十年代。」隨後我開車離去。我驅車到莫里斯頓去看梅麗的中學,然後到西面去了舊裡姆洛克,找到在阿卡狄山路上塞莫爾·利沃夫一家曾度過青春幸福時光的大石頭房子。然後就到村子裡一家新開的綜合店(麥克弗森商店),坐在吧檯邊喝了杯咖啡。這家店鋪取代了原來那家被利沃夫十幾歲的女兒炸掉郵局的商店(哈姆林商店)。她為的是要「把戰爭拉回美國」。我到過伊麗莎白,那裡是瑞典佬美貌的妻子多恩的出生地。我在她所住的艾爾莫拉宜人的街區轉了轉,開車經過她家常去的聖日內維夫教堂,再一直向東到她父親住的伊麗莎白河邊的老碼頭一帶,這些地方在六十年代由古巴移民和後裔取代了最後那批愛爾蘭人。我還從新澤西美國小姐大會辦事處搞到瑪麗·多恩·德威爾的光面照片,一九四九年她才二十二歲,那時她正被加冕新澤西小姐。我也找到她的另一張照片,刊登在一九六一年的《莫里斯週報》上:拘謹地站在壁爐前,身著顏色鮮豔的休閒西裝、裙子和高領毛衣,畫面上題為「利沃夫太太,一九四九年新澤西小姐,喜愛居住在一百六十年前的舊房子裡,她稱這環境反映出她們家族的價值觀」。在紐瓦克公共圖書館我查閱了《紐瓦克新聞報》(一九七二年停刊)的運動版的微縮膠片,搜尋瑞典佬為威克瓦西高中(一九九五年已陷入困境)和烏普薩拉學院(一九九五年停辦)增光添彩時的記敘和得分情況。這是五十年來我第一次重讀約翰·r.土尼思有關棒球的書籍,甚至一時認為自己所寫的關於瑞典佬的這本書也可稱為《來自克爾大街的男孩》。在土尼思一九四〇年為康涅狄格州託姆金斯韋爾的男孩們寫的小說中,那個孤兒作為聯賽的主力隊員唯一的缺點就是總想將右肩下垂再向上擺動,啊,就這點毛病也足以刺激諸神來毀滅他。
然而,除了這些和其他的努力,我所發現的瑞典佬的世界使我早就想承認我心中的瑞典佬不是他的本來面目。當然,根據這些線索,他給傑裡留下的基本影響已蕩然無存,也從我的印象中消失,因為這些都是我不瞭解或者不想知道的東西。瑞典佬的形象在我的書中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聚集起來,與他肉體聚集的方式截然不同。但是,是否這意味著我想像出一個富於幻覺的人物,完全缺乏真人獨具的本質,是否我頭腦裡關於瑞典佬的概念比傑裡所想的更荒謬(他無論如何也不會認為荒謬),是否瑞典佬和他的家人在我心裡顯現時沒有在他弟弟心裡那麼真實——也許,誰知道呢?誰又能知道呢?要描繪像瑞典佬這樣琢磨不透的人物,瞭解那些人人喜愛、多少有些不願拋頭露面的普通小夥子,誰只要有興趣都可以猜,在我看來主要是看誰的猜測更周詳一點。
「你不記得我,是吧?」這位使傑裡匆匆消失的女士問我。她熱情地笑著,把我的雙手握住。她精心打扮的臉龐在短髮的襯托下,顯得又大又實在,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稜角分明,恰如羅馬君王的古石雕。她雖然面部有著如同用刻刀劃過的深深刻痕,但在玫瑰色的妝容下也只是嘴唇周圍皺紋較多,在經歷幾乎六個小時的親吻後,唇膏差不多蹭光了。此外,她的肌膚尚有些許姑娘的柔性,顯示出她好像沒有遭受女性通常經歷的種種磨難。
「別看我的姓名牌,我是誰?」
「你告訴我。」我說。
「喬伊絲,喬伊·赫爾本。我有件粉紅色安哥拉毛衣,原來是我表姐的,艾斯特爾的,她比我們大三歲。她死了,內森,歸入塵土了。我漂亮的表姐艾斯特爾,她抽菸、和比她大的男人約會。在高中時,她和一個每天要刮兩次鬍子的男人約會。她父母在政府大街有間禮服和束胸衣店,叫格羅斯曼。我母親在那裡上班,班級坐乾草車出遊時你跟我親熱過。信不信由你,我那時叫喬伊·赫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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