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阿根廷作家和傳統問題提出一些質疑的命題並加以解釋。我的懷疑並不是指問題難以解答,或者不可能解答,而是指問題是否存在。我認為我們面對的是一個修辭學的主題,大有文章可做;據我理解,那是外觀、表象,是假問題,而不是真正的心理困難。
在探討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最近的提法和解答。我首先要談的是一個幾乎出於直覺的解答,不加任何論證就提了出來;它聲稱阿根廷文學傳統早在高喬詩歌中就已存在。按照這種說法,高喬詩歌的詞彙、方法、題材應該對當代作家有所啟迪,是出發點,甚至是典型。這是最常見的解答,因此我認為有必要花些時間探討。
解答是盧貢內斯作出的;他在《吟唱詩人》中說,阿根廷人有一部經典長詩《馬丁·菲耶羅》,它之對於我們應該像是《荷馬史詩》之對於希臘人一樣。要反駁這個意見而不貶低《馬丁·菲耶羅》似乎很難。我相信,《馬丁·菲耶羅》是阿根廷人至今所寫的最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作品;我也堅信,不能像某些人宣稱的那樣,將《馬丁·菲耶羅》奉為我們的《聖經》,我們的寶典。
裡卡多·羅哈斯對《馬丁·菲耶羅》也推崇備至,在他寫的《阿根廷文學史》中有一專論,但幾乎像是陳詞濫調,顯得有些狡黠。
羅哈斯研究了那些專門描寫高喬人的詩人的作品,也就是說,伊達爾戈、阿斯卡蘇比、埃斯塔尼斯勞·德爾坎波和何塞·埃爾南德斯的詩歌,民間詩人詩歌的衍變和高喬人的自發的詩歌。他指出通俗詩歌的格律是八音節,高喬詩歌的作者運用這種格律,從而認為高喬詩歌是民間詩人作品的繼續或發揚。
我覺得這種說法有一個嚴重的錯誤;我們不妨說是一個巧妙的錯誤,因為羅哈斯顯然想替伊達爾戈開創的、埃爾南德斯使之登峰造極的高喬詩歌找一個民間的根源,便把它說成是高喬人的詩歌的繼續或派生,這一來,巴託洛梅·伊達爾戈便不是米特雷所說的高喬詩歌的荷馬,而只是其中的一環。
裡卡多·羅哈斯把伊達爾戈說成是民間詩人;但是據他自己撰寫的《阿根廷文學史》所說,這位所謂的吟唱詩人早期創作民間極少見的十一音節格律詩歌,因為他們認為十一音節不和諧,正如加爾西拉索從義大利引進十一音節格律時,西班牙讀者也不感到它的和諧。
據我所知,高喬人的詩歌和高喬詩歌之間有根本性的差別。隨便找一個民間詩歌的集子同《馬丁·菲耶羅》、《保利諾·盧塞羅》、《浮士德》加以比較,就可以看出差別不僅在於詞彙,而且在於詩人的用意。鄉村和城郊的詩人採用普遍的題材:愛情的煩惱和失戀的痛苦,運用的詞彙也很普遍;反之,高喬詩人故意發展了一種民間詩人並不嘗試的通俗語言。我不是說民間詩人的語言是正確的西班牙語,我想說的是,如果有錯誤,也是出於無知。然而,高喬詩人的作品追求地方語言和濃郁的地方色彩。證明是:一個哥倫比亞人、墨西哥人或者西班牙人一看就懂得民間詩人和高喬人的詩歌;與之相反,他們要看懂埃斯塔尼斯勞·德爾坎波或者阿斯卡蘇比,或者揣摩大概的意思,卻必須藉助於生僻語詞詞彙表。
可以這樣總結:高喬詩歌毫無疑問地產生了優秀的作品,但和任何文學體裁一樣是人為的產品。在早期的高喬作品,在巴託洛梅·伊達爾戈的歌謠裡,已經看出作者的意圖是借高喬人之口唱出這些詩歌,讓讀者感受到高喬語氣。這同民間詩歌相差太遠了。我不但在鄉村,還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郊區注意到人們作詩時深信自己是在做一件重要的事情,於是本能地迴避通俗的字眼,尋找誇張的詞句和結構。如今民間詩人可能受到了高喬詩歌的影響,他們本身也有許多地方色彩,但最初並不是這樣的,我們在《馬丁·菲耶羅》裡可以找到前人從未指出的證據。
《馬丁·菲耶羅》是用帶有高喬口氣的西班牙文撰寫的,它使我們久久不會忘記吟唱的是個高喬人;它有大量的取自牧民生活的比喻;但是在一個著名的章節裡,作者忘了刻意追求地方色彩,用了普通的西班牙文,他談的不是本地的題材,而是抽象的大題目,是時間、空間、海洋、夜晚。我指的是第二部分結尾時馬丁·菲耶羅和黑人的對話。似乎埃爾南德斯本人也想指出高喬詩歌和高喬人的真正的詩歌之間的區別。當菲耶羅和黑人兩個高喬人開始吟唱時,他們把高喬的做作拋在腦後,討論哲學問題了。我聽郊區民間詩人吟唱時也證實了這一點;他們不用郊區俚語,試圖用標準的語言表達。當然不成,但他們的用意是使詩歌成為崇高的、不一般的東西,可以臉帶笑容地說出來的東西。
認為阿根廷詩歌必須具有大量阿根廷特點和阿根廷地方色彩,是錯誤的觀點。如果我們要問,《馬丁·菲耶羅》和恩裡克·班奇斯的《陶甕》裡的十四行詩兩者之間,哪一個更有阿根廷特色,說前者更有特色是毫無理由的。人們會說,班奇斯的《陶甕》裡沒有阿根廷的景色、地形、植物、動物;然而《陶甕》裡有別的阿根廷情況。
我記得《陶甕》裡有些詩句,一看就使人不能說這本書是純阿根廷的,詩句說:「……太陽在房頂/和視窗閃耀。夜鶯/彷彿在說它們墮入情網。」
「太陽在房頂和視窗閃耀」似乎免不了指摘。恩裡克·班奇斯是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寫這些詩句的,而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郊區沒有房頂,只有屋頂平臺;「夜鶯彷彿在說它們墮入情網」;夜鶯與其說是現實生活中的鳥,不如說是文學中的、希臘和日耳曼傳統中的東西。然而我要說,在這些常規形象的運用上,在那些違反常規的房頂和夜鶯上,當然沒有阿根廷的建築和鳥類,但是有阿根廷的靦腆和暗示;班奇斯在抒發壓在他心頭的巨大痛苦時,在談到那個拋棄了他、只給他留下一片空虛的女人時,他運用了房頂和夜鶯之類的外來的常規形象,這種特定環境是意味深長的:它透露了阿根廷人的靦腆、懷疑、欲言又止,很難和盤托出我們的隱衷。
此外,我不知道有沒有必要說,認為文學應該由產生國的特點所確定這一概念是比較新的;認為作家應該尋找他們各自國家的題材也是專斷的新概念。遠的且不說,如果有誰由於拉辛尋求了希臘和羅馬的題材而否認他法蘭西詩人的稱號,我相信拉辛一定會啼笑皆非。如果有誰試圖把莎士比亞限制在英格蘭題材裡,說他作為英格蘭人無權寫斯堪的納維亞題材的《哈姆雷特》,或者蘇格蘭題材的《麥克白》,他會大吃一驚的。阿根廷人對地方色彩的崇拜是歐洲的一種新思潮,其實民族主義者應當把它作為外來物予以排斥。
前不久,我看到一個很有意思的論斷,說是真正土生土長的東西往往不需要,也可以不需要地方色彩;這是吉本在他的《羅馬帝國衰亡史》裡說的。吉本指出,在那本完完全全是阿拉伯的書裡,也就是《古蘭經》裡,沒有提到過駱駝;我認為如果有人懷疑《古蘭經》的真實性,正由於書中沒有駱駝,就可以證實它是阿拉伯的。《古蘭經》是穆罕默德寫的,穆罕默德作為阿拉伯人沒有理由知道駱駝是阿拉伯特有的動物:對他來說,駱駝是現實的一個組成部分,他沒有加以突出的理由;相反的是,一個偽造者、旅遊者、阿拉伯民族主義者首先要做的是在每一頁大談駱駝和駱駝隊;但作為阿拉伯人的穆罕默德卻處之泰然;他知道即使沒有駱駝,他還是阿拉伯人。我覺得我們阿根廷人也能像穆罕默德一樣,我們可以相信,即使不渲染地方色彩,我們也能是阿根廷人。
請允許我在這裡吐露一個秘密,一個小小的秘密。多年來,在一些現在幸好已被遺忘的書裡,我試圖寫出布宜諾斯艾利斯遠郊的特色和實質;我自然用了許多當地的詞彙,少不了青皮光棍、米隆加、乾打壘之類的詞兒,就這樣寫了一些給人印象淡薄、已被遺忘的書;後來,也就是一年前吧,我寫了一篇名叫《死亡與指南針》的故事,講的是夢魘,其中有因夢魘的恐怖而扭曲的布宜諾斯艾利斯的事物;我想到哥倫布大道,在故事裡把它叫做土倫路,我想到阿德羅格的別墅區,把它叫做特里斯特勒羅伊;這篇故事發表後,朋友們對我說他們終於在我寫的東西里找到了布宜諾斯艾利斯的特色。正由於我不打算尋求那種特色,由於我放棄了夢想,經過這許多年之後,我才找到了以前沒有找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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