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紫土》

探討別集 博爾赫斯 第1頁,共1頁

赫德遜的這部小說處女作可以歸結為一個公式,這公式是那麼古老,簡直可追溯到《奧德賽》;它又如此簡單,使小說因公式化之名而遭譭譽受貶斥。好漢出門行,一路有險遇。屬於這類浪跡天涯、闖蕩人世之輩的有《金驢記》和《薩提利孔》的片段,《匹克威克外傳》和《堂吉訶德》,《吉姆》和《堂塞貢多·松勃拉》。把這些杜撰作品統稱為流浪漢小說,我覺得難圓其說:首先是因為該詞語的涵義有限,其次是它們都有地點和時間上的侷限(西班牙的十六、十七世紀)。此外,這類人物還紛雜不一。混亂、不連貫的多樣性並非不可接受,但必定有一種隱秘的秩序主宰著他們,這種秩序會逐步顯露。我想起了幾個有名的樣板,似乎沒有一個不暴露出顯而易見的缺陷。塞萬提斯造就了兩種典型:一個「身材幹癟」的紳士,高個,禁慾,癲狂且談吐高雅;一個渾身是肉的村民,矮個,貪吃,清醒並言辭粗俗。如此勻稱持久的差別最終抵消了他們的現實性,使他們淪為馬戲團的角色(在《吟唱詩人》第七章裡,我們的盧貢內斯就曾暗示這種指責)。吉卜林杜撰了一個「世界小夥伴」,無拘無束的吉姆:在開頭幾章之後他即患上了不知何種愛國變態症,居然迷上了間諜的勾當。(在大約三十五年後撰寫的文學自傳裡,吉卜林仍然執迷不悟,懵懂依舊。)我指出這些瘡疤毫無惡意。我這樣做是為了以同樣的誠意來評判《紫土》。

在我所認為的小說體裁裡,最低階的作品追求冒險經歷的簡單接續,追求單純的多樣變化。水手辛巴達的七次航行或許是最純正的例子。在那些小說裡,英雄只是一個人物,沒有個性,行為被動,如讀者一般受人擺佈。在另一些小說(稍稍複雜些)裡,故事情節即使沒有敘述英雄的荒唐蠢事和怪癖,但也完成了揭示英雄性格的功能,《堂吉訶德》的第一部就是這樣。還有一些小說(屬於後來的時代),其情節發展呈雙重互動式:英雄改變環境,環境改變英雄的性格。《堂吉訶德》第二部、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和《紫土》當歸此類。最後這部小說其實有兩個情節。第一個情節可以看見:英國小子理查德·蘭姆在東岸地區的歷險;第二個情節隱秘且看不見:蘭姆歷經滄桑歸順當地習俗,逐漸轉變並接受了一種使人不免想起盧梭、隱約見到尼采的荒野道德。他的「漫遊時代」亦即「學習時代」。赫德遜親身體驗過一種半野蠻的、原野般的艱難生活,而盧梭和尼采只是在《遊歷通史》和《荷馬史詩》的定型篇章里加以體驗。以上所述並非想表示《紫土》無懈可擊。它犯有一個明顯的錯誤,可以合乎邏輯地歸因於應景急就時的偶然因素:某些險遇描述中的無謂而累人的曲折複雜。我想到了結尾部分的險情:過於曲折複雜,使讀者疲憊不堪,不能激發閱讀的興趣。在這幾個繁瑣的章回裡,赫德遜似乎不明白書是有連續性的(如《薩提利孔》或如《騙子堂巴勃羅斯的生平》那樣幾乎完全循序漸進),因而塞進了無用的人工雕鑿而使書變得晦澀難讀。這是一種普遍的錯誤,狄更斯的所有小說都有類似的繁冗通病。

或許,沒有一部高喬文學作品能勝過《紫土》。個別的地名錯誤、幾處筆誤或印刷錯誤(把canelones寫成camelones,把arias寫成aria,把gumersinda寫成gumesinda)偶或抵消這一事實,這是可悲可嘆的……《紫土》基本上是當地風味。作者是個英國人,因而書中有一些讀者需要的、但對於一個熟悉當地事物的高喬人來說有些古怪的說明和強調,這也是情有可原的。埃塞基耶爾·馬丁內斯·埃斯特拉達在《南方》雜誌第三十一期中寫道:「我們至今尚未遇到才能可與赫德遜相提並論的詩人、畫家或表演家,今後永遠也不會遇到。埃爾南德斯是赫德遜所讚頌、發現和評論過的阿根廷生活風情畫面裡的一小塊。譬如說,《紫土》最後幾頁含有面對西方文明和學院文化價值而存在的美洲最高深的哲學及對其所作的空前絕後的辯解。」顯然,馬丁內斯·埃斯特拉達毫不猶豫地把赫德遜的全部作品推上了我們高喬文學經典著作的頂峰。目前,《紫土》所包含的範圍是廣大無比的。《馬丁·菲耶羅》(儘管盧貢內斯有意將其捧為經典)與其說是敘述國人之源的史詩(一八七二年),不如說是一部刀客的自傳,這部自傳被預言探戈降臨的鼓吹吶喊歪曲了。阿斯卡蘇比的作品具有更生動的特徵、更多的幸福、更大的勇氣,但所有這一切顯得有些支離破碎,並隱藏在不連貫的、每卷四百頁的三冊書裡。《堂塞貢多·松勃拉》縱然對話真切,但因為刻意誇大瑣碎小事而受貶損。人們都知道其作者是一個高喬人,由此更顯出這種戲劇巨人症——把新手騎馬描繪成一場戰爭——的不合情理。吉拉爾德斯聲嘶力竭地敘述日常的田野活計,赫德遜(如同阿斯卡蘇比、埃爾南德斯和愛德華多·古鐵雷斯)則以輕鬆自然的語調敘述一些或許有嫌殘酷的事件。

有人會說,在《紫土》裡高喬人總是以側面的、附屬的方式出現。對此,可以這麼回答:這對於形象的真實性更好。高喬人是沉默寡言的人,高喬人漠視——或者說蔑視——記憶和回顧帶來的講不清的樂趣;用自傳形式並把高喬人表現得熱情奔放,則會使其變形走樣。

赫德遜的另一個明智之處在於地理方面。他出生在潘帕斯草原神秘氛圍裡的布宜諾斯艾利斯,然而卻選擇了庇隆主義「城市游擊隊」第一次和最後一次揮舞長槍的褐色大地:東岸國。在阿根廷文學裡,高喬人被排斥在布宜諾斯艾利斯之外,然而有些矛盾的是,大城市布宜諾斯艾利斯卻又作為許多傑出「高喬」文人的搖籃而存在。如果我們不是在審視文學,而是面對歷史的話,就可以證實,譽滿天下的高喬現象對其所屬省份的命運或許產生了微小的影響,而對國家的命運毫無影響。高喬戰爭的典型組織——騎兵隊——只是偶爾出現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城市主宰一切,城市的高官顯貴在發號施令。難得有人——法律檔案裡的「黑螞蟻」、文學中的馬丁·菲耶羅——靠反叛抗爭才在警方獲得些許知名度。

我已說過,赫德遜為自己的英雄業績選擇了另一類刀客。這一恰當的選擇使他以巧合和戰爭的多樣性豐富了理查德·蘭姆的命運,這種巧合有利於流浪愛情的產生。在關於班揚的文章中,麥考萊對一個人想象的事物隨著時間推移會變成其他許多人的親身回憶深感驚詫。赫德遜的想象長留在記憶中:大不列顛的槍聲迴盪在派桑杜的夜空,自我陶醉的高喬人在戰鬥前暢快地吮吸黑煙草,姑娘在隱蔽的河岸邊委身於一個外鄉人。

赫德遜把鮑斯韋爾宣揚的一句話改進到完美無缺的程度,他說自己在生活中曾多次埋頭研究形而上學,但總是被幸福歡樂所打斷。這句話(與文字打交道給我帶來的最值得記憶的一句話)為人類和書本所特有。雖然有鮮血流淌和生離死別,《紫土》仍然是世上少有的幸福歡樂的書籍之一(另一本同屬美洲、同樣具有人間天堂滋味的書就是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我在思索的並不是悲觀主義者和樂觀主義者的毫無頭緒的爭論,也不是憂傷的惠特曼無情地強加給自己的經院式的幸福;我所想到的是理查德·蘭姆的運氣和果敢,他接受人生各種滄桑變故的熱情豪爽,不管這種變故是友好的還是盲目的。

最後一點思考。能否領會當地風情或許是無關緊要的,但事實是在所有的外國人(當然不排除西班牙人)中,只有英國人品出了那種風情:米勒,羅伯遜,伯頓,格雷厄姆,赫德遜。

一九四一年,布宜諾斯艾利斯

陸經生譯

udson(1841—1922),英國作家、博物學家。

典出歌德的《威廉·邁斯特》,它分為《威廉·邁斯特的漫遊時代》和《威廉·邁斯特的學習時代》兩部分。

jamesboswell(1740—1795),英國傳記作家,著有《約翰遜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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