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讓各位清楚明瞭,我把我的演講限定在詩歌的翻譯上。這是一個小而焉者的問題,卻也是一個牽連甚廣的問題。這個討論將會把我們帶向文字—音韻的關聯性話題(或者是文字—魔力的話題),我們也將討論詩歌中文意與文音(senseandsound)的關聯。
許多人普遍抱持一種迷信,認為所有翻譯的作品都會背棄獨一無二的原著。義大利文中有個雙關詞更是將這種看法表露無遺,「譯者,叛徒也」(traduttoretraditore),意思就是說,有些事情是說不出來的。既然這個雙關詞這麼有名,這句話一定也隱藏了真理的精髓與真理的核心。
我們將要進入一個討論,研商詩歌翻譯的可能性,以及翻譯詩歌的成功機率。依據我個人的習慣,要先從一兩個例子著手,因為我不認為有任何一個討論可以在相關例證闕如的情況下進行。而且既然我的記性又不太好,很容易忘東忘西,所以我要挑選一些簡短的例子來作說明。如果要我分析一整個段落,甚至是一整首詩的話,那麼不僅我們的時間不允許,也超出我的能力範圍。
我們就從《布魯南堡之賦》以及丁尼生的翻譯來談起。這首賦於西元十世紀初期完成,寫作的目的就是為了要慶祝威塞克斯人成功擊退都柏林維京人、蘇格蘭人以及威爾士人。就讓我們著手深入檢查這首賦當中的一兩行吧。在原著中,我們發現這句話的意思其實應該是這樣的:「sunneupætmorgentidmæretungol」。意思就是說,「在早晨時刻中的陽光」或是「在清晨時光中」,接下來是「馳名的星球」或是「巨大的星球」——不過在這裡,把這個字翻譯成「馳名」會是比較好的翻譯(mæretungol)。詩人接著又把太陽稱呼為「上帝手中明亮的蠟燭」(godescandelbeorht)。
這首賦先是在丁尼生兒子的手中被改寫成了散文;譯文還在雜誌上刊登過呢。丁尼生的兒子似乎向他老爸解釋了一些古英文詩歌的基本規則——像是節拍、如何使用頭韻而不是押尾韻,等等。接著,富有冒險研發精神的丁尼生就著手用現代英文來創作古英文詩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丁尼生的實驗很成功,不過他卻再也沒采用這種方式寫作了。所以如果我們想要從阿爾弗雷德·丁尼生男爵的作品中找尋出古英文詩歌體裁的創作,找到這一首佳作,正是這首《布魯南堡之賦》,我們就該很心滿意足了。
而原文中這兩句話——「旭陽,那馳名的星球」(thesun,thatfamousstar)以及「太陽,上帝手中明亮的蠟燭」(thesun,thebrightcandleofgod)(godescandelbeorht)——在丁尼生的譯筆下變成了這個樣子:「在晨浪中/第一顆巨大的旭陽星體」(whenfirstthegreat/sun-starofmorning-tide)。我想,像是「在晨浪中一顆巨大的旭陽星體」這樣的詩句一定是相當令人震撼的翻譯吧。跟原文比較起來,這句話還要更像是撒克遜人講的話,因為這句話裡面就有兩個日耳曼人慣用的複合字:「太陽—星星」(sun-star)以及「清晨—潮汐」(morning-tide)。當然了,雖然我們很容易就可以把「清晨—潮汐」理解為「清晨—時光」(morning-time),不過我們或許也會覺得丁尼生想要暗示我們,他把清晨的意象比喻成天空的流動。所以我們就在這裡讀到一個非常奇怪的句子:「在晨浪中/第一顆巨大的旭陽星體」。在接下來的句子裡,丁尼生遇到「上帝手中明亮的蠟燭」這樣的句子,而他把這個句子翻譯成「上帝的明燈」(lampofthelordgod)。
讓我們再列舉另外一個例子吧。這個句子的翻譯不但無從挑剔,我們還要說這是一個相當好的翻譯呢。這一次要看的是一段由西班牙文翻譯過來的句子。這首偉大的詩叫做《靈魂的暗夜》(inocheoseuradelalma/i),這是十六世紀一位名列西班牙最偉大的詩人所寫的詩——我們甚至可以很放心地說,他是西班牙最偉大的詩人,所有用西班牙文創作的詩人當中最偉大的一位。當然,我所說的就是十字若望,這首詩的第一段是這麼說的:
在一個陰森的夜晚,
激烈的思慕焚燒成愛的熱焰
——喔,這是多麼愉悅的時刻啊!——
沒有人看到我從旁經過
在我的房子裡,一片沉默。【注】
【註釋】
本段是《靈魂的暗夜》八個詩段當中第一個詩段,或是像西班牙古王國黃金時代所說的:「cancionesdeelalmaquesegozadeaverllegadoalaltoestadodelaperfectión,queeslaunióncondios,porelcaminodelanegaciónespiritual.」e·阿利森·皮爾斯是這麼翻譯的:
uponadarksomenight,
kindlingwithloveinflameofyearningkeen
–omomentofdelight!–
iwentbyallunseen,
new-hush’dtorestinthehousewhereihadbeen.
十字若望,《聖歌與詩篇》,e·阿利森·皮爾斯譯(倫敦:伯恩斯與奧茨出版社,一九三五年),第四百四十一頁。威利斯·巴恩斯通是這麼翻譯的:
onablacknight,
starvingforloveanddarkinflames,
ohluckyturnandflight!
unseenislippedaway,
myhouseatlastwascalmandsafe.
十字若望,《十字若望詩集》,威利斯·巴恩斯通譯(紐約:新方向出版社,一九七二年),第三十九頁。——原編者注
【註釋完】
這一段詩寫得很棒。不過,如果我們把最後一行從整段詩抽離出來,然後單獨審視的話(我可以肯定,我們不會獲准這麼做的),這一行詩頓時就變得平淡無奇:「在我的房子裡,一片沉默」(estandoyamicasasosegada),「我的房子沉默無聲」(whenmyhousewasquiet)。在這行詩的最後兩個字「沉靜的房子」(casasosegada)中我們讀到了三個s的嘶嘶聲。sosegada這個字不太會是一個震撼人心的字眼。我並不是在貶抑這首詩。我的用意是要指出,如果單獨閱讀這一行詩,並且把這行詩從上下文中抽離出來的話,這行詩其實是相當平淡無奇的。
這首詩在十九世紀末被阿瑟·西蒙斯翻譯成英文。這首詩的翻譯並不算好,不過如果你願意花點心思查閱的話,你可以在葉芝所編著的《牛津現代詩選》(ioxfordbookofmodernverse/i)當中找到這首詩。幾年前有一位偉大的蘇格蘭詩人也試過翻譯這首詩,他是位南非裔作家,名字叫做羅伊·坎貝爾,他把這首詩翻譯為《靈魂的暗夜》(idarknightofthesoul/i)。我真希望現在手邊就有這本書,這樣我們就可以專注於討論我引述的這一句話了,而且我們也可以看看羅伊·坎貝爾是怎樣處理這首詩的:「在我的房子裡,一片沉默。」他把這一句話翻譯成:「整座房子都噤然無聲。」(whenallthehousewashushed.)我們在這段翻譯裡頭看到了「整座」(all)這個字眼,這個字帶給這行詩一種空間感,一種廣闊的感覺。接著就是「噤聲」(hushed)這個美麗又可愛的字眼了。「噤聲」這個字無意中帶給我們沉靜時的聽覺感受。
除了這兩個展現翻譯藝術的例子之外,我還要再舉第三個例子。我不會討論這個例子,因為這個例子並不是詩對詩的翻譯,而是把散文提升為韻文,成為詩歌。我們都知道這一句陳腔濫調的拉丁文(這句話當然也是從希臘文過來的),這句話是這麼說的:「藝術永久,人生短暫。」(arslonga,vitabrevis.)——我應該要念成witabrewis才對(這樣子念起來鐵定會很難聽)。就讓我們回到vitabrevis這樣的念法吧——就像我們要念成「維吉爾」(virgil),而不是「維吉里烏斯」(wirgilius),這是同樣的道理。我們在這裡看到的是一句平淡的陳述,一句意見的陳述。這段話相當的平淡,相當的直接。這句話並沒有扣人心絃的震撼。事實上,這句話有點像是預言電報的誕生,或者像是預告文學作品的演進。「藝術恆久,人生苦短。」(artislong,lifeisshort.)這句陳腔濫調已經反覆傳誦多時。然後,到了十四世紀,「一位翻譯大師」——也就是文學大師喬叟——就需要引用這句話了。喬叟想到的當然不是什麼仙丹;他想到的大概是詩吧。不過,或許他想到的是愛情(不過我身上沒帶這本書,要不我們就有得挑了)。或許他想到的是愛情,而他也想要把他的愛意融入詩行之中。他寫道:「生命如此苦短,而學海卻又如此無涯。」(thelifesoshort,thecraftsolongtolearn.)——或者你也可以想象他會是這麼念這一句話的,「生命苦短兮,學海無涯兮。」我們從這一句話當中得到了意見的陳述,也從字裡行間聽到了慾望的聲音。我們可以看到詩人不但在苦思藝術創作的艱困與人生的短暫;他也親身感受到了。而這種感覺就藉由一個很明顯能夠聽得見、看得見的關鍵字傳達出來——也就是「如此」(so)這個關鍵字。「生命如此苦短,而學海卻又如此無涯。」
讓我們再回到一開始的兩個例子,也就是丁尼生翻譯的《布魯南堡之賦》,以及十字若望的《靈魂的暗夜》。我們來評量一下我所引述的這兩段翻譯,這兩段翻譯跟原著相比一點都不遜色,不過我們還是覺得原著跟翻譯有所不同。這其中的差異不是翻譯者可以處理的;這反而取決於我們閱讀詩的方式。如果我們回頭看《布魯南堡之賦》的話,我們知道這首詩是發自於內心深刻的情感。我們都知道撒克遜人曾經多次淪為丹麥人的手下敗將,而他們對此也深感厭惡痛恨。所以我們也必須想想看,當西撒克遜人在長年的掙扎之後,終於能夠大敗都柏林維京國王奧拉夫(olaf),以及他們深感痛恨的蘇格蘭人與威爾士人,想想那種暢快——這場戰役就是布魯南堡之役,是英國中古時期最慘烈的戰役之一。我們要想象一下他們那時的感受;要想象一下寫這首詩賦的人。他可能是個僧侶。不過事實上他卻沒有感謝上帝的眷顧(像正統宗教儀式中的慣例),反而感謝國王與愛德蒙王子手中的寶劍為他們帶來了勝利。他並沒有說上帝恩賜他們凱旋勝利;他說的是,他們靠著「尖刀利刃」(sworddaedgion)贏得了勝利。全詩洋溢著一種粗暴、兇殘的喜悅。他大肆嘲諷手下敗將。對於大敗宿敵一事感到相當的得意。他談到了他的國王與王室成員得以重返他們的威塞克斯——像是丁尼生詩中所描述的,回到了他們自己的「西撒克遜家園」(west-saxonland)(每個人都「回到他們的西撒克遜家園,歡喜戰爭」)。在那之後,他更是算起了英國曆史的陳年舊賬;他想到曾經攻打英國的朱特人,也就是亨吉思特(hengist)與霍薩(horsa)。這種情形很奇怪——我並不認為在中古時期多少人會有歷史觀。所以我們要把這首詩當成是發自內心的深刻的情感。要把這個看成一首偉大的詩該有的熱血沸騰。
接著我們來看丁尼生的版本,我們都很喜歡這首詩(我甚至在接觸到撒克遜原著之前就讀過這首詩了),我們覺得這首詩是一個很成功的實驗,由當代英語大詩人來撰寫古英文詩;也就是說,時代背景已經不一樣了。當然,這當中的差異不應該怪罪到翻譯者身上。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十字若望與羅伊·坎貝爾身上:我們或許都會這麼覺得(我想我們大概都會這麼想吧!)——單從文學的角度看來——在文字上,「整座房子都噤然無聲」(whenallthehousewashushed)這行詩的確要比原著「在我的房子裡,一片默然」(estandoyamicasasosegada)還來得好。不過如果要比較西班牙文原著或是英文的翻譯版本的話,這一點就沒有太大的幫助了。在第一個例子裡,我們覺得十字若望的作品已經臻於化境,他能夠寫出人類靈魂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像是狂喜的經驗,人類靈魂與聖靈融合的體驗,以及與上帝融為一體的體驗。在他親身經歷過這些無法用言語表達的體驗之後,他多少必須要用比喻的方式才能夠表達。之後他覺得他已經可以寫出《歌中之歌》(isongofsongs/i)這樣的詩了,接著他把性愛的意象看成是人類與他們的上帝之間神秘聯絡的意象(很多神秘主義者都這麼做過),然後他才動手寫詩。因此,我們就聽見了他發出的每一個聲音——不過我們也可以這麼說,在撒克遜的例子裡,我們算是偷聽到了這些聲音。
接下來我們要講的是羅伊·坎貝爾的翻譯。我們覺得他翻譯得很好,不過我們或許還是很容易這麼想:「好吧,畢竟蘇格蘭佬還是把這件事做得不錯。」這當然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翻譯與原著作品之間的差別並不在於文本本身。假設我們不知道哪一個是原著,哪一個是翻譯的話,我們就可以很公平地評判了。不過,很不幸,我們沒有辦法做到。也因此翻譯者的作品總被認為略遜一籌——或者呢,更糟糕的是,大家都覺得他們會比較遜色——即使翻譯作品在文字的表現上跟原著並駕齊驅也是一樣。
現在我們要來討論另外一個問題,也就是逐字翻譯(literaltranslation)的問題。當我說「逐字」翻譯的時候,我指的是廣義的比喻。因為如果翻譯的作品在逐字比對下都無法達到忠於原著的標準,那就更不可能做到每個字母都要雷同的程度了。十九世紀時,有一位現在大家都快忘記的希臘哲學家,叫做紐曼的,他就嘗試過要把荷馬的史詩用六步格詩體逐字翻譯。他的目的是要出版一部能跟荷馬「相互抗衡」的翻譯。他採用了像是「潮溼的海浪」(wetwaves)、「暗酒色的大海」(wine-darksea)這樣的句子。馬修·阿諾德自有他翻譯荷馬史詩的一套理論。當紐曼先生的翻譯作品問世之後,馬修·阿諾德還為他寫書評。紐曼回應了阿諾德的書評;而阿諾德對紐曼的答覆也有回應。這些非常生動而且非常有智慧的文章我們都可以在馬修·阿諾德的散文集當中讀到。
爭議的雙方都有很多的話要說。紐曼認定逐字的翻譯才是最忠實的翻譯。馬修·阿諾德則由一個關於荷馬的理論著手。他認為在荷馬的史詩中可以找到幾項特質——清楚明瞭(clarity)、尊嚴高貴(nobility)、樸素簡約(simplicity),等等。他認為翻譯者一定都要傳達出這些特質,即使文本中沒有這些條件都得要這麼做。馬修·阿諾德指出,文學作品的翻譯就是要做到風格奇異(oddity)以及文筆典雅(uncouthness)的境界。
比如,在羅曼語系的語言中我們不會說「itiscold」——我們會說「itmakescold」,也就是「ilfaitfroid」,「fafreddo」,「hacefrío」。不過我卻不認為真的會有人把「天氣很冷」(ilfaitfroid)這句話翻譯成「天氣做得很冷」(itmakescold)。我這裡還有另外一個例子:在英文裡面我們會說「早安」(goodmorning),不過在西班牙文裡我們會說「日安」(buenosdías〔gooddays〕)。如果把英文的「早安」翻譯成西班牙文後變成了「buenosmañana」的話,我們會覺得這個翻譯的確是依照字面意思翻譯出來的,不過這種說法卻不是我們真正使用的語法。
馬修·阿諾德指出,如果完全依照字面意思來翻譯,我們就很容易強調到錯誤的地方。我不曉得伯頓船長在翻譯《一千零一夜》的時候,阿諾德是不是剛好碰到他;也許他太晚才碰到了。因為伯頓船長把iquitabaliflailawalaila/i翻譯成《一千夜零一夜》(ibookofthethousandnightsandanight/i),而不是翻譯成《一千零一夜》(ibookofthethousandandonenights/i),這樣的翻譯的確是逐字翻譯。真的是依照阿拉伯文一個字一個字地照譯。雖然在阿拉伯文裡頭,「一千夜零一夜」是很正常的說法,不過在英文裡,這麼說就會讓人嚇一跳了。當然了,這一切也並非原著料想得到的。
馬修·阿諾德建議要翻譯荷馬史詩的人最好手邊都有一本《聖經》。他說,英文版《聖經》的翻譯文筆或許可以作為翻譯荷馬史詩的標準。不過如果馬修·阿諾德曾經仔細拜讀他的《聖經》的話,他或許會注意到英文版的《聖經》裡頭充斥著逐字翻譯的例子,而且英文版《聖經》的美有一部分就在於逐字翻譯的美感。
比方說,在英文版《聖經》裡有「力量之塔」(atowerofstrength)這麼一句話。這句話大概是路德當初翻譯為「einfesteburg」的一句話——意思是「一座巨大(或堅固)的堡壘」(amighty〔orafirm〕stronghold)。接著我們再來看《歌中之歌》這首詩。我在弗雷·路易斯·德·萊昂的書中讀過,希伯來文並沒有最高階的稱謂,所以他們就不能說「最高之歌」(thehighestsong)或是「最佳之歌」(thebestsong)了。他們會說「歌中之歌」,就像他們會把國王稱為「萬王之王」(kingofkings),而不會說「帝王」(theemperor)或是「最尊崇的國王」(thehighestking);或是說成「夜中之夜」(thenightofnights)而不是最神聖的夜晚。如果我們把英文翻譯的《歌中之歌》跟路德翻譯的德文版本相比,我們會發現路德根本不考慮譯文的美感,他只要求德國的讀者能夠了解文章在講些什麼,所以他把這首詩翻成了《高階抒情詩》(thehighlay)。所以我們也知道了這兩個逐字翻譯的例子能帶來多少美感了。
事實上,就像馬修·阿諾德曾指出的,也許有人會說逐字翻譯不但可以達到文筆奇異以及風格典雅的效果,也可以做出陌生(strangeness)的效果與美感(beauty)。不過我覺得這完全是見仁見智的;因為如果我們想要閱讀一篇逐字翻譯的外國詩,或許也會期待在詩中找到一些異國風味。不過如果真的找到的話,我們還會覺得失望哩!
現在我們要讀一篇最好也最有名的英文翻譯。我說的,當然就是菲茨傑拉德翻譯自歐瑪爾·海亞姆的《魯拜集》。這首詩的第一段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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