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富多彩,有時又相互矛盾的理論都冠以喀巴拉的名字,它們來自一個跟我們西方人的思想完全無關的觀念,即聖書的觀念。有人會說,我們也有類似的觀念,即經典的觀念。我認為,藉助於奧斯瓦爾德·施本格勒和他的《西方的沒落》,我很容易證明這兩種觀念是不同的。
我們有「經典」一詞。詞源學上它是什麼意思?詞源學上它來自classis:「快速帆船」、「船隊」的意思。一部經典作品就是一本有條有理的書,就像船上的一切都必須井井有條一樣;就像英語中的shipshape。除了這一層不起眼的意思外,一部經典作品乃是同類書中十分突出的書。所以,我們稱《堂吉訶德》、《神曲》和《浮士德》是經典作品。
儘管人們對這些書的崇拜達到了極點,甚至有些過分,但是觀念上是不同的。希臘人把《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奉為經典。據普魯塔克說,亞歷山大總是把《伊利亞特》和寶劍藏在枕頭下面,這兩樣正是他武士命運的象徵。但是,沒有一個希臘人認為《伊利亞特》的每一個詞都是完美無缺的。在亞歷山大城,圖書館的專家們聚集在一起,研究《伊利亞特》,在研究的過程中,他們創造了至關重要的標點符號(很遺憾,現在有時被遺忘了)。《伊利亞特》是一本著名的書,被認為是詩作的頂點,但是並不認為它每一個詞、每一個六韻句都必定令人讚歎。那是另一個概念。
賀拉斯說:「有時,這位荷馬真像是睡著了。」可誰也不會說,這位聖靈有時像睡著了。
儘管有繆斯靈感的問題(繆斯的概念相當模糊),英國有一位譯者認為,當荷馬說「一個憤怒的人,這就是我的主題」時,並沒有把這本書的每一個詞都看做是令人讚歎的——而是把它看做可以修改的,並對它進行歷史的研究。過去和現在都對這些著作進行過歷史的研究,把它放入一定的環境之中。而神聖的書,其概念就完全不同了。
現在我們認為書是一種講理、辯護、爭論、闡述或者編纂理論歷史的工具。在古代,人們認為書是口頭語的替代,僅此而已。我們記得柏拉圖在一篇文章中說書猶如雕像,像活人一樣,但是在問它什麼時,它卻不會回答。為了消除這個困難,便發明了柏拉圖式的對話,它能探討關於某個主題所有可能的問題。
我們還有一封書信,非常優美而有趣。據普魯塔克說,是馬其頓的亞歷山大給亞里士多德寫的。亞里士多德剛剛發表了他的《形而上學》,也就是說,剛剛讓人做了許多的副本。亞歷山大批評他,說現在大家都能瞭解過去只有少數人知曉的事。亞里士多德辯解說,當然是很坦率的:「我的論著被髮表了,又沒有被髮表。」他不以為一本書就能全面闡述某個主題,它只是被看做陪伴口頭教學的一種輔助。
赫拉克利特和柏拉圖出於不同的理由,曾批評荷馬的著作。這些書受到尊重,但並沒有把它們看做神聖。這種觀念是非常東方的。
畢達哥拉斯沒有留下一行字。據猜想,那是他不想讓自己被文字束縛。他希望他的思想在他死後能夠在其信徒的腦中繼續存在下去,而且枝繁葉茂。由此而產生了magisterdixit(大師說),但它總是被用錯。magisterdixit並不是「這個大師說過」,討論只能到此為止的意思。畢達哥拉斯的信徒所宣講的某個理論,也許不是畢達哥拉斯的傳統理論;例如,關於迴圈時間的理論。如果以「這個不在傳統之列」而將其打住的時候,回答說magisterdixit,這就使他可以創新。畢達哥拉斯認為書本會束縛人,或者用《聖經》裡的話來說,「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施本格勒在《西方的沒落》關於聖書文化的一章中指出,聖書的典範就是《古蘭經》。對於伊斯蘭學者來說,對於穆斯林法規的學者來說,《古蘭經》跟別的書都不一樣。這是一本早於阿拉伯語言的書(這是難以置信的,但卻又如此),不可能從歷史或者語言學的角度對它進行研究,因為它早於阿拉伯人,早於阿拉伯語言本身,早於宇宙。甚至不認為《古蘭經》是上帝的作品,還要進一步,還要神秘得多。對正統的穆斯林來說,《古蘭經》是上帝的代表,就像是它的憤怒,它的憐憫,或它的正義感。在《古蘭經》裡就講到有一本神秘的書,它是書之母,是《古蘭經》在天上的原型,現在還在天上,眾天使都敬仰它。
這就是神聖書籍的概念,這同經典書籍是完全不同的。在神聖書籍中,寫成它的每一個詞語、每一個字母都是神聖的。我懷疑,喀巴拉學者採用該方法是因為他們希望把諾斯替教派的思想納入猶太神秘主義的範圍,為《聖經》辯護,併成為正統。不管怎麼說,我們可以粗略地看到(我幾乎沒有權利講這個),喀巴拉學者現在或者過去使用了何種方法。這些信徒開始時在法國南部,後來在西班牙北部——在加泰羅尼亞,後來又在義大利、德國運用他們古怪的科學,到處都有一點。他們還到過以色列,儘管並不源自那裡。應該說它來自諾斯替教派和純潔派的思想家。
大概意思是這樣的:《摩西五書》或《托拉》,即《聖經·舊約》的前五篇乃是神聖的書。一個無窮大的睿智屈尊從事人間寫書的任務。聖靈屈尊創作了文本。這一點就像上帝屈尊下凡做人一樣難以置信。但是這裡的屈尊下凡來得更加親切,聖靈屈尊下凡從文,寫了一本書。在這本書中沒有哪一點是偶然的。而所有人的著作卻是有偶然性的。
圍繞著《堂吉訶德》、《麥克白》或者《羅蘭之歌》等許多書籍,都有一種迷信般的崇敬存在。一般是每個國家一本,法國除外,因為那裡的文學是那麼豐富,至少有兩個傳統經典,但是我不想談這個。
那好,如果一位研究塞萬提斯的學者忽然這樣說:《堂吉訶德》由兩個以字母n結尾的單音節詞開頭(en和un),然後是一個五個字母的詞(lugar),接著兩個詞是兩個字母的(de和la),再後面一個是五個或六個字母的(mancha),於是他就得出一些結論的話,人們馬上會覺得,這個人是瘋子。但《聖經》就是這樣被研究的。
比如,據說是從字母bet開始的,這是breshit的第一個字母。為什麼在說「起初神創造天地」時使用了單數動詞和複數主語?為什麼以bet開始?因為在希伯來語中,這個打頭的字母是「祝福」的第一個字母,西班牙文為bendición,一篇文章不能用詛咒的第一個字母來開始,應該從祝福開始。bet是希伯來語brajá的第一個字母,意思是祝福。
還有一個情況很奇怪,它肯定影響過喀巴拉,上帝說的話曾是它造物的工具(根據偉大作家薩阿維德拉·法哈多所說),它是通過自己說的話來創造世界的。上帝說要有光,就產生了光。由此得出結論說,世界是由光這個詞創造的,或者說,是由上帝講出光一詞的聲調創造的。如果它用另一個聲調講了另一個詞,結果就不是光,而是別的什麼了。
這樣我們得出了像此前所說的那樣不可思議的東西,得出某種跟我們西方人的思想相沖突的東西(也跟我的思想衝突),但是,我有責任談談這個問題。當我們想到詞的時候,我們是從歷史的角度思考的,這些詞在開始時是聲音,後來才變成字母。但是在喀巴拉(希伯來語中意思是接納、傳統)看來,則認為字母在先,字母是上帝的工具,而不是由字母反映出來的詞。在這種情況下,《聖經》中就沒有任何東西是偶然的了,一切都是定下的。比方說,每一節的字母數等。
然後又創造了字母之間的等價關係。把《聖經》當做帶密碼的,用密碼寫成的書。創造了不同的規矩來解讀《聖經》。可以取出《聖經》的每一個字母,然後看到這個字母就是另一個詞的開頭,並讀出隱藏的意思。就這樣對待文中的每一個字母。
還可以形成兩套字母表,比如,一個是從a到l,另一個是從m到z,或者按照希伯來語中的字母,認為上面一組字母相當於下面一組字母。然後,可以(這裡用一個希臘語單詞來表達)boustróphedon(牛耕式書寫法)地讀它,就是說可以先從右到左,再從左到右地讀,然後再從右到左地讀。同時還可以給字母一個數值。所有這一切形成一套密碼,可以破譯,破譯的結果也值得思考,因為它應該是上帝無窮無盡的智慧所預見的。通過這樣的密碼,通過愛倫·坡在《金龜子》中所追述的過程,就能到達其理論。
我懷疑這個理論早於實用方式。我懷疑喀巴拉發生的情況,跟斯賓諾莎哲學發生的情況一樣,幾何學次序要落後一步。我懷疑喀巴拉受到過諾斯替教派的影響,為了使一切都跟希伯來傳統掛上鉤,才尋找了這個解讀字母的古怪方式。
喀巴拉奇怪的實用方式是建立在一個邏輯前提上的:《聖經》是絕對的文字,在絕對的文字中是不能有偶然之作的。
沒有絕對的文字。無論怎麼說,人的文字不是絕對的。在散文中更注重詞彙的意義,在詩中更注重聲音。在由無窮盡的智慧撰寫的、由聖靈撰寫的文字中,怎麼能想象有一段昏庸、一個裂紋呢?一切都必須是命中註定。從這種宿命觀出發,喀巴拉得出了它的體系。
如果《聖經》不是一本無窮無盡的著作,那它跟許多由人寫的著作又有什麼區別呢?《列王紀》與歷史書有什麼區別?《雅歌》與普通詩歌有什麼區別?應該認為一切都有無窮無盡的含義。埃裡金納說,《聖經》擁有無窮無盡的含義,猶如孔雀五彩繽紛的羽毛。
另一種觀點認為《聖經》有四種含義。這個體系是這樣的:開始有一個類似於斯賓諾莎所稱的上帝那樣的存在,只不過斯賓諾莎的上帝是無限豐富的,而這個無窮大對我們來說是無限窮困的。這是最首要的存在,而我們不能說它存在,因為,如果我們說它存在,那麼星星也存在,人也存在,還有螞蟻也存在。怎麼能把它們都歸入同一類呢?不行,這個首要的存在不能存在。也不能說它思考,因為思考是一個邏輯過程,從一個條件到一個結論。也不能說它想要,因為想要一件東西就是感覺到需要它。也不能說做事,因為做事就意味著提出一個目標,並要實現它。此外,如果無窮大是無限的(好幾位喀巴拉學者將它比作大海這個無窮無盡的象徵),怎麼可能再要別的東西呢?除了另一個將跟它相混的無窮大,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創造的呢?但很不幸,必須創造一個世界,擁有十個分支,這些「塞菲拉」由上帝產生,但並不在其後。
這永恆的存在總是擁有十個分支的想法很難理解。這十個分支是由一個生出另一個的。文中告訴我們相當於手指。第一個分支叫冠,可與由無窮大產生的一道光相比,這道光不會減弱,一個無限的存在是不會減弱的。由冠而產生另一分支,由這一分支再產生另一分支,由這一支再產生另一支,直到滿十個分支。每一個分支都是三部分組成。其中之一是與上層存在溝通的部分;另一部分是中心,是核心;還有一部分是用作溝通下層存在的。
十個分支構成一個人,名字叫亞當·卡德蒙,人的原型。這個人在天上,我們是他的映象。這個人從那十個分支生出一個世界,然後又產生一個,直到四個世界。第三個就是我們的物質世界,第四個就是地獄世界。所有這一切都囊括在亞當·卡德蒙身上,它包括人及其小世界,即一切事物。
這並不是什麼哲學歷史博物館中的一件展品,我認為這個體系有一個用處,可以幫助我們思考,幫助我們理解宇宙。諾斯替教派要早於喀巴拉很多世紀,他們有一個相似的體系,即提出一個不確定的上帝。由這個名叫pleroma(完全)的上帝產生另一個上帝(我在按照伊裡奈烏斯的說法介紹),由這個再產生一個分支,由這個分支再產生一個,再產生一個,每一個都是一個天(有一座分支塔)。我們來到第三百六十五分支,因為天文學也混了進來。當我們達到最後一個分支,即神的成分幾乎為零的分支,我們找到了上帝,名字叫耶和華,它創造了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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