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一走,在《法蘭西生活報》編輯部裡,杜洛華就更成為舉足輕重的人物了。他發表了幾篇重頭文章,同時還簽署自己撰寫的社會新聞,因為老闆要求文責自負。他也捲入幾次論爭,但每次都機智地擺脫了。他同國家要人經常來往,這是循序漸進的準備,將來他也能成為精明而又有見地的政治編輯。
整個前途光明,他只看到一個黑點。那是一份對立的小報給塗的:那小報不斷攻擊他,確切點兒說,通過他旨在攻擊《法蘭西生活報》社會新聞欄的頭兒,就像那份叫《鵝毛筆》報紙的匿名編輯所說的,華爾特先生的社會喉舌的頭兒。每天都刊載各種各樣的惡毒文章、辛辣的詆譭、含沙射影的攻擊。
有一天,雅克·裡瓦樂對杜洛華說:「您可真沉得住氣。」
杜洛華卻訥訥說道:「有什麼辦法呢,又不是直接攻擊。」
然而,有一天下午,他剛走進編輯部,布瓦勒納就把當天的《鵝毛筆》報遞給他:「喏,又是找您麻煩的一篇小文章。」
「哦!關於什麼事?」
「什麼也沒有,就是講一個叫奧貝爾的女人,被社會風化警察抓過。」
杜洛華接過報紙,只見上面有一篇小文,題為《杜洛華尋開心》,文章這樣寫道:
我們報道過奧貝爾女士被社會風化警察逮捕一事。《法蘭西生活報》的頂尖記者今天卻告訴我們,這個女人純屬我們的虛構。然而,這個當事人就住在蒙馬特區松鼠街18號。其實,華爾特銀行的辦事人員支援警察局的辦案人員,而警察局也對他們的生意採取寬容態度,這內中有什麼利害關係,又有哪些好處,我們再清楚不過了。至於我們提到的這位記者,他若能向我們提供一兩條轟動性新聞就更好了,因為他掌握這類新聞的秘密:頭一天說人死了,第二天再闢謠;報道根本沒有發生的戰役的訊息;宣佈哪國君主講了重要的話,其實什麼也沒有講,總而言之,這些全是構成「華爾特利潤」的新聞。要不然,他也可以稍微透露一點兒「成功」女性的晚會,或者某些產品的優質,而這些正是我們的一些同行的巨大「財源」。
年輕人看了目瞪口呆,他何止氣惱,心下也完全明白,文中暗含對他極不利的意思。
布瓦勒納又問道:「這條新聞,是誰給您的?」
杜洛華搜尋記憶,怎麼也想不起來。繼而,他忽然記起來了:「哦!對了,是聖保丹。」
接著,他將《鵝毛筆》的這段文字又看了一遍,頓時臉氣得通紅,居然指責他受賄!
他叫起來:「什麼,他們竟敢說我收了錢,才……」
布瓦勒納介面說道:「哼!不錯。這事兒對您很麻煩。在這種事上,老闆盯得很緊。在社會新聞採訪中,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恰巧這時,聖保丹走進來。杜洛華立刻迎上去。
「您看《鵝毛筆》上的這則啟事了嗎?」
「看了,我剛從奧貝爾家那裡來。倒是確有其人,然而她並沒有被捕。這種謠言毫無根據。」
於是,杜洛華跑去見老闆。華爾特先生態度有點兒冷淡,目光含有猜疑的神色,他聽了彙報之後,便答道:「您親自去一趟嘛,見見那位女士,徹底闢個謠,叫人再也寫不出這種針對您的東西。我是指後半段,這無論對報紙,對我還是對您,都是討厭得很。一名記者,也得像愷撒的妻子那樣,絕不能惹人懷疑。」
杜洛華讓聖保丹帶路,乘出租馬車前往。他衝車夫喊道:「蒙馬特區,松鼠街18號。」
這是一幢大樓,要爬六層樓梯。一位身穿短呢子上衣的老太婆來給他們開啟門:「您怎麼又來啦?還有什麼事?」她一見是聖保丹,就這樣說道。
聖保丹回答:「我帶來的這位先生,是警察局的督監,他想了解一下您的事情。」
於是,老太婆把他們讓進屋,嘴裡嘀嘀咕咕:「您走了之後,又來了兩個人,說是報社的,我也不知道是哪家報社的。」然後,她又轉身問杜洛華:「這麼說,是先生您想了解情況啦?」
「對。您被一名社會風氣警察抓起來過嗎?」
老太婆舉起雙臂:「這輩子也沒有過呀,我的好先生,這輩子也沒有啊!事情是這樣的。我常去買肉的那家肉店,老闆態度不錯,可是稱肉缺斤短兩,我經常發現,也沒有說什麼。可是那天,我女兒女婿要來,讓他給我稱兩斤排骨肉,可我發現他給我稱的全是骨頭渣子。是排骨骨頭,這倒是真的,但不是我要的排骨肉。拿回去可以當排骨燉,這也是真的。可是,我想買的是排骨肉,不是撿別人剩下的碎渣子。我當然不要了,他就說我老摳門兒,我就說他老滑頭,就這樣話兒趕話兒,我們越吵越厲害。店鋪前圍了一百多人,他們都笑個不停,結果招來個警察,他叫我們倆去警察局說說清楚。我們去了,隨後又讓人家打發出來,也沒斷誰有理誰沒理。打那以後,我就去別處買肉,甚至不走他門前,免得再爭吵起來。」
老太婆住口了。杜洛華問道:「就這些嗎?」
「這就是全部事實,我親愛的先生。」
老太婆還倒了一杯黑茶子酒,請杜洛華喝,杜洛華謝絕了。老太婆特別強調,報告裡一定要寫上肉店老闆缺斤短兩的事。
回到報社,杜洛華寫了一篇回敬文章:
《鵝毛筆》的一個匿名的無聊文客,從自己身上拔下一根羽毛,利用一位老婦人的事大做文章,向我發難。他聲稱那老婦人被風化警察逮捕,此事我斷然否認。我親自走訪了那位奧貝爾女士,看她至少有六十歲了。她詳細向我講述了因買排骨缺斤短兩,同一家肉店老闆發生爭吵,結果鬧到派出所去說理的經過。
這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
至於《鵝毛筆》編者其他含沙射影的文字,我不屑一顧。況且,戴著假面具寫出這種東西,也不值得回答。
杜洛華
華爾特先生和雅克·裡瓦樂正巧剛到,他們認為這一則小啟事就足夠了,決定刊登在當天的社會新聞欄末尾。
杜洛華早早回家,心情還有點兒激動,也有點兒不安。對方又要怎麼回擊呢?那人是誰呢?為什麼這樣粗暴地攻擊自己呢?照記者的火氣,這種蠢事可能要走得很遠,走得非常遠。他一夜沒有睡好。
第二天,他在報上再看到這則啟事時,覺得印成鉛字比手寫稿更加咄咄逼人,心想有些還可以說得和緩些。
這一整天,他像發燒似的躁動不安,晚上又沒有睡好,天一亮他就起床,去買了一份《鵝毛筆》,上面應當會刊登對他反駁的答覆。
天氣又變冷了,結了堅實的冰。陰溝排水時被凍住了,兩條冰帶沿著人行道延伸。
報紙還沒有發到零售點,杜洛華又想起他的第一篇文章《非洲獵奇記》見報那天的情景。他的雙手雙腳逐漸凍僵了,感到生疼,尤其是手指尖和腳指頭。於是,他開始圍著玻璃報亭跑圈兒。售報的女人在報亭裡挨著小腳爐取暖。從小視窗往裡瞧,只能看見她露出呢子風帽的通紅的鼻子和麵頰。
發報的人終於來了,將他正等待的報捆從玻璃視窗遞進去。老太婆將攤開的《鵝毛筆》報遞給杜洛華。他掃視了一眼,沒有找見他的名字,剛鬆了一口氣,忽在兩個破折號之間見到了:
《法蘭西生活報》的杜洛華先生著文,揭穿我們的謊言,可是就在揭穿我們謊言的同時,他還在說謊。不過,他承認了確實有個叫奧貝爾的女人,承認她被一名警察帶到公安局。只要在「警察」前面,加上「社會風化」兩個詞兒,也就完全清楚了。
然而,某些記者的良心和他們的才華,的確處於同一水平。
這次我署上名字:路易·朗格勒蒙
杜洛華看罷,心開始劇烈跳動起來,他趕回家換衣服,卻不大清楚自己在幹什麼。看來,有人汙辱了他,而且明目張膽,他再也不能有絲毫猶豫了。為什麼呢?不為什麼。只因一個老太婆同肉店老闆吵了架。
他很快穿好衣服,剛剛八點鐘,他就趕往華爾特先生家了。
華爾特先生已經起床,正在看《鵝毛筆》報。他見杜洛華來了,就一臉嚴肅地說道:「怎麼樣,您再也不能後退了吧?」
年輕人一句話未答。社長又說道:「馬上去找裡瓦樂,讓他負責維護您的利益。」
杜洛華含糊其辭,訥訥講了幾句,便出來去找那位專欄作家。裡瓦樂先生還在睡覺,聽到門鈴響才從床上跳下來,他看了這條社會新聞,說道:「真見鬼,非得走一趟了。另一個證人,您看找誰好?」
「這……我也不知道。」
「布瓦勒納呢?您看怎麼樣?」
「好吧,就找布瓦勒納吧。」
「您的劍術精不精?」
「根本不行。」
「唔!活見鬼!用手槍呢?」
「手槍還馬馬虎虎。」
「好,您去練練,一切都由我來安排。請稍候。」
他去盥洗室,洗了臉,颳了鬍子,很快就穿好衣裳出來了。
「跟我來吧。」他說道。
他住在一幢小公寓的樓下,讓杜洛華跟他到地下室。地下室很大,改成擊劍房和射擊房,臨街的窗戶全堵死了。
裡瓦樂點亮一溜兒煤氣燈,一直走到第二間小地下室。那裡站著一個塗成紅藍兩色的鐵人。他將後上膛的兩支新式手槍放到桌子上,開始下命令,那短促的聲音,就好像真在戰場上似的。
「準備好啦?」
「一、二、三——放!」
杜洛華神情沮喪,但還是服從了,他抬起手臂,瞄準,開火。他往往擊中靶人的腹部,因為少年時,他常用父親的一支老式弓形手槍在院子裡打鳥。雅克·裡瓦樂相當滿意,鄭重說道:「好……很好……很好……您一定能射得準……一定能射得準。」
臨走時,他還對杜洛華說:「就像這樣,一直練到中午。這是子彈,別擔心打光了。我來接您吃午飯,把訊息給您帶來。」
說完他就走了。
杜洛華獨自留下來,他又打了幾槍,繼而坐下,開始思前想後。
說起來,這些事該有多愚蠢!能證明什麼呢?一個騙子,決鬥之後就不是騙子了嗎?一個正派人蒙受侮辱,冒著生命危險去同一個惡棍決鬥,又能得到什麼呢?他的神思在漆黑的空間遊蕩,又想起諾爾貝·德·瓦萊納所講的話:人的頭腦多麼貧乏,人的思想和憂慮的事多麼平庸,人的道德觀念又是多麼幼稚可笑!
他高聲嘆道:「見鬼!他的話太有道理啦!」
繼而,他感到口渴,聽見身後有滴水聲,走過去一看,是淋浴裝置,他就對著噴嘴喝了幾口水,隨後又繼續思考。這間地下室陰森森的,就像在墓穴裡。遠處隱約傳來的車輛的聲響,猶如滾滾遠去的雷鳴。究竟幾點鐘了呢?在這裡恐怕就像在大牢裡一樣,時間一點點流逝,卻一點兒標示也沒有,只有送飯的獄卒定時前來。杜洛華等了很久、很久。
後來,他突然聽見走路和說話的聲音。雅克·裡瓦樂回來了,並帶來布瓦勒納。裡瓦樂一見杜洛華,便嚷道:「全辦妥當啦!」
杜洛華還以為通過道歉信的方式,事情了結了呢,心裡一陣高興,結結巴巴說了一句:「哦!……謝謝。」然而,專欄作家又說道:「那個朗格勒蒙還真痛快,全部接受我們提出的條件。距離二十五步,一顆子彈,聽口令舉槍射擊。往上舉臂要比往下放臂更準。喏,布瓦勒納,瞧瞧照我說的這麼做。」
他拿起槍,示範射擊時,抬臂如何更好地保持直線。
示範完了,他說道:「十二點過了,現在,我們去吃午飯吧。」
他們到旁邊一家餐館用餐。杜洛華不怎麼講話,還照樣吃東西,以免露出害怕的神色。飯後他陪布瓦勒納去報社,心不在焉而又機械地把活兒幹了。大家都認為他是有種的。
晚半晌,雅克·裡瓦樂來同他握手,商定次日早晨七點鐘,他的證人乘雙篷四輪馬車去接他,一同前往決鬥的地點維濟奈樹林。
這一切都大大出人意料,他既沒有參與,也沒有講一句話,根本沒有表示意見,也沒有表示接受或拒絕,而且事態發展如此神速,他一直驚愕而惶恐,不大明白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兒。
布瓦勒納非常盡心,陪了他一整天,並且一道吃了晚飯。直到晚上九點左右,杜洛華才回家。
一旦身邊沒人了,他就在房間裡大步走了幾分鐘,簡直心亂如麻,沒法考慮任何事兒,頭腦裡只有一個念頭:「明天決鬥!」而這個念頭並沒有在他心中喚起什麼,只感到一種莫名的強烈的激動。他當兵那時候,朝阿拉伯人開過槍,那對他本人沒有多大危險,有點兒像射獵野豬。
總的說來,他做了該做的事,做出了應有的表現。事後大家會談論他,會贊成他,也會祝賀他。轉念至此,他就像情緒特別激動的人那樣,高聲嚷了一句:「那人真是個畜生!」
他坐下來,又開始思考了。對手有張名片,讓他隨手扔在小桌上,那是裡瓦樂要他保留地址交給他的,白天不知看過多少遍,現在他又拿起來看看:「路易·朗格勒蒙,蒙馬特街176號。」就這幾個字,再也沒有什麼了。
他仔細端詳拼在一起的這些字,覺得非常神秘,充滿令人不安的含義。「路易·朗格勒蒙」,此人是誰?多大年齡?多高身材?什麼長相?一個陌生人,一個素昧平生的人,無緣無故,純粹為尋開心,藉口一個老太婆同肉店老闆吵了架,就這樣突然來擾亂你的生活,這難道不令人憤慨嗎?
他又重複嚷了一聲:「真是畜生!」
他這樣想著,身子待在那一動不動,目光始終盯著這張名片。一股怒火由心中升起,一股仇視這名片的怒火,但又夾雜著一種莫名其妙的不安。這件事太愚蠢啦!他從旁邊拿起一把指甲剪,一下子扎進這鉛印名字的正中,就像用匕首刺中人心似的。
他要去決鬥了,還用手槍決鬥?他怎麼沒有選擇擊劍呢?用劍大不了胳膊或手上扎個洞,而用手槍,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他說道:「好吧,要當個有種的。」
他讓自己的聲調嚇了一跳,不禁環顧周圍。他開始感到神經特別緊張,喝了一杯水就睡下了。
他一上床就熄了燈,閉上雙眼。
屋裡雖然很冷,他在被窩裡卻感到很熱,難以入眠,總是輾轉反側,仰臥五分鐘,又換成側臥,從左側再翻到右側。
他又口渴了,於是從床上爬起來喝水,接著,心頭忽然一陣不安:「到時候我會害怕嗎?」
聽到屋裡每一種熟悉的聲響,他的心為什麼就要狂跳?每當掛鐘裡的杜鵑鳴叫打點,彈簧咯吱一聲輕響,就讓他驚跳一下,這時,他感到胸悶極了,必須張口呼吸幾秒鐘。
他開始從哲學的角度,推斷這件事的可能性:「我會害怕嗎?」
不,當然不會害怕了,既然他已決心奉陪到底,既然此意已決:決鬥時絕不發抖。可是,他心情緊張得要命,不禁反躬自問:「人可能會不由自主地害怕吧?」這種疑慮,這種不安,這種惶恐,忽然佔據了他的心。假如有一種佔主導而不可抗拒的力量,比他的意志更強大,並且控制了他,那麼會發生什麼情況呢?是的,可能發生什麼情況呢?
毫無疑問,他既然想去,就一定會去決鬥場地。然而,他萬一發抖呢?他萬一失去知覺呢?於是,他聯想到自己的地位、名聲和前程。
真是莫名其妙,他忽然渴望起床照照鏡子。於是,他又點著蠟燭。他從光亮的鏡子裡看見自己的臉龐,幾乎認不出了,就彷彿從未見過,只覺得眼睛大得出奇,臉色蒼白,臉色當然很蒼白,非常蒼白。
猛然間,一個念頭像子彈一樣穿透他的心:「明天這時候,也許我已經死了。」此念一生,他的心又狂跳起來。
他轉向床鋪,竟然清清楚楚地看見自己仰臥在剛離開的被子裡,面孔像死人那樣醜陋,毫無血色的手再也不會動彈了。
他怕見自己的床鋪,便去開啟窗戶看外面。
冰冷的空氣寒徹周身的肌膚,他倒抽一口氣,趕緊退回來。
他又產生一個念頭,要把爐火撥旺。他頭也不回,慢慢撥弄爐火,可是有點兒神經質,手觸碰什麼都微微顫抖。他頭昏腦漲,思緒亂紛紛的,而且斷斷續續,變得捉摸不定而又痛苦不堪,頭腦醉醺醺的,就好像喝了酒。
他不斷地自問:「我怎麼辦呢?我會怎麼樣呢?」
他又開始來回走動,不斷機械地重複道:「我一定要堅強,要非常堅強。」
繼而,他又想道:「我得給爸爸媽媽寫封信,以防萬一。」
他又坐下來,拿出一本信紙,寫道:「親愛的爸爸、親愛的媽媽……」
他又覺得在如此嚴重的關頭,這樣稱呼未免過於隨便,於是把第一頁撕掉,重又寫道:「親愛的父親、親愛的母親:天一亮我就要去決鬥,有可能會……」
他不敢寫下去,騰地一下又站起來。
現在,這種想法壓得他透不過氣來:他要去決鬥了。這事兒他躲不掉。他心中是怎麼想的呢?他願意決鬥,這種打算和決心是堅定不移的。他的意志雖然盡了全力,但他還是覺得,自己甚至儲存不了足夠的力量走到決鬥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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