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能來到吉卜賽莊附近純粹是因為一個很偶然的機會。我開著公司的車,從倫敦載幾個人過來參加一個拍賣會。這次要拍賣的不是房子,而是房子裡的一些傢什——這幢坐落在郊外的大房子,本身奇醜無比。車上坐著我這次的僱主,是一對老夫婦,從談話來看,他們對所有混凝紙[1]做的模型都非常感興趣。在我的印象中,僅有的一次聽到混凝紙模型是從我媽媽那兒,她說混凝紙做的洗碗盆比塑膠做的要好。有錢人居然會自己跑到鄉下來買一堆這種東西,真是叫人想不明白。
然而我並沒有開口問,只是把這件事情記在了心裡。我想我以後得找個機會翻翻字典,或者閱讀一些有關的書籍,看看混凝紙模型究竟是什麼;它到底有什麼魅力,會讓一些人專門租一輛車跑到鄉下來出高價買下。
那年我二十二歲,對各種新奇的知識都抱有強烈的興趣,尤其精通汽車,可以說是一個優秀而且謹慎的司機。我曾經在愛爾蘭管理過一些馬匹,差點被一批毒販子纏上,還好我機靈,及時脫了身。當一個租車公司的司機,這份工作還算不錯,小費多,還不用花大力氣,但是工作內容極其單調乏味。
我也曾在夏天幫別人摘水果,這份工作給的錢雖然不多,我卻樂在其中。除此之外我還幹過很多工作:三流飯店的侍者、海灘救生員、百科全書和吸塵器推銷員……我還在植物園待過一陣子,多多少少了解了一些花的知識。
我從未被任何工作捆綁住。憑什麼我要被捆綁住?我發現自己對任何事物都感興趣。即使有些工作比較艱苦,我也從未介意。我不懶,只是覺得自己安定不下來。
我想到處走走,到處看看,多做點不同的工作。我想找到某種東西——對,我就是在找某個東西。
自從離開學校,我就在找這樣一個東西,但我並不清楚具體是什麼,在哪兒能夠找到。在我的概念裡,它還處於一種模糊的狀態,不過我知道它就在某個地方,遲早我會將它看清。或許那是一個女孩。我喜歡女孩子,但我還沒有遇到在我生命中佔重要地位的那個人。你可以喜歡其他一些女孩,但總會產生厭倦,想要去找下一個,直到那個她出現為止。她們就像我曾經做過的工作,我都挺喜歡的,但時間久了,就又要離開去找下一個了。所以離開學校之後,我換了一份又一份工作。
很多人不贊成我的生活方式。雖然他們的出發點是為我好,但他們並不瞭解我的性格。他們希望我牢牢盯住一個好姑娘,存錢、結婚、在一份好工作上穩定下來,然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跟著這個世界一成不變。天啊,這才不是我想要的生活!肯定有比這更精彩的生活,不會平平淡淡終其一生,等著年邁的時候靠這個國家半吊子的福利維持生活。是的,我就是這麼想的。現在這個世界,人類都能把衛星發射到天外,大談特談造訪其他星球。一定會有某些事情能將你喚醒,讓你的心怦怦狂跳,這才是值得踏遍全世界去尋找的啊!我記得做酒店侍者的時候,有一天在邦德街[2]上閒逛,看到路邊櫥窗裡展示的一雙雙鞋子,那樣的帥氣逼人。就像廣告中說的那樣:「聰明人今天穿的鞋。」通常旁邊還會配一張可疑的成功人士肖像。要我說的話,這位「成功人士」長得就像一個廢物,我經常被這種廣告逗笑。
過了鞋店,是一家畫廊。櫥窗裡只展示了三幅畫,為了烘托藝術氣息,他們用一些天鵝絨覆蓋在金色相框的邊角上。太娘娘腔了!我對藝術瞭解得不多,有一次,純粹是出於好奇走進了國家美術館,結果大為惱火。一幅色彩明豔的巨幅畫,上面畫的居然是兩支軍隊在峽谷中浴血奮戰,或者憔悴的聖徒渾身被箭矢插滿,又或者是一些穿著絲綢和天鵝絨蕾絲花邊服裝的貴婦們,坐在那裡傻笑。當時我就明白了,我與藝術無緣。但我現在看的這幅油畫卻有些與眾不同。那三幅畫裡,有一幅畫的是風景,畫了一些我每天都能看到的景色;還有一幅畫的是一個古怪的女人,完全不成比例,很難看出這是一個女人。我想這就是他們所謂的「新藝術」[3]吧,我完全不懂這是什麼玩意兒。第三幅畫就是我認為與眾不同的畫,它好像不止是一幅畫這麼簡單,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它看起來——我該怎麼形容呢——似乎很簡單。大部分都是空白,只有幾個圓圈毫無規則地彼此相扣。它們的顏色也不盡相同,並且都很古怪,你根本不會想到用這種顏色塗上去,這裡來一下,那裡來一下,隨心所欲地點綴在畫布上。它們看起來似乎什麼都不是,但不知出於什麼原因,莫名地好像有一種意思在其中。我不善於形容或者描述,我只想說,它把我的視線牢牢吸引住了,久久不能移開。
我愣愣地站著,好像有某些不尋常的事情降臨到了我頭上,讓我感覺渾身發毛。那些迷人的皮鞋,我現在竟也想穿。著裝確實是門大學問。我喜歡衣著講究,給人帶來好印象,但我一生中從來沒有認真考慮過要到邦德街來買一雙漂亮皮鞋。我知道這裡的貨品開價是多麼昂貴,也許要十五鎊一雙。手工製作的或者其他什麼——他們總能為昂貴找到各種理由,其實那就是在浪費錢!上等的皮鞋,沒錯,不過同時你也會擁有一張「上等的」賬單——我覺得我想問題再有條理不過了。
但是這張畫值多少錢呢?我當時想。
如果我想買這幅畫呢?你瘋了——我對自己說——你別傻乎乎地想搞一幅什麼油畫了。
但我就是想要買下它,想要擁有它;想把它掛在家裡,坐在它面前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因為我知道它現在是屬於我的了!我要買下它!產生了這個瘋狂的想法後,我再次望向這幅畫,我沒有任何理由擁有它,而且很有可能也付不起這筆錢。二十鎊?二十五鎊?總之肯定是一大筆錢吧。但不管怎麼說,問一下價錢也不要緊,他們又不會吃了我,對吧?於是我走進了這家店,內心波瀾起伏。
店內非常安靜,但是裝飾豪華,帶著一種嚴肅莊重的氣氛。素色的牆下襬著一張絲絨沙發椅,可以坐下來欣賞畫作。有一個穿得像廣告模特那麼講究的男人走過來招待我,他低沉的嗓音和這裡的環境異常般配。有意思的是,他不像邦德街其他高階店面的店員那樣趾高氣揚。聽完我的話後,他從櫥窗裡把畫拿了出來,捧在手裡,然後站在牆的前面任我觀賞。當時我想,很多眾人皆知的規則並不能應用到這些賣油畫的人身上。比如百萬富翁故意穿著破舊衣服前來,只想添置一些收藏,或者就是來淘便宜又好看的東西。也許還有其他人像我這樣,為了一幅喜歡的畫,會想盡一切辦法去湊滿這筆錢。
「這幅畫是這位畫家的代表作。」拿著畫的男人介紹道。
「多少錢?」我問得很乾脆。
他的回答讓我險些停止了呼吸。
「兩萬五千英鎊。」他的嗓音依然那麼斯文。
我成功地保持了臉色沒有改變,至少我認為自己並沒有把心理活動洩露出來。接著他又說了一個名字,應該是這個畫家的名字吧。這幅畫剛剛從一幢鄉間小屋運到這個市場上,住在鄉間小屋裡的人對這幅畫能換到什麼完全沒有概念。我將沉著冷靜保持到了最後一刻,然後輕輕嘆了口氣。
「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呢,不過我覺得這幅畫值得。」我說道。
兩萬五千英鎊,這玩笑太過頭了吧!
「是的。」他一邊說,一邊也嘆了口氣,「它確實值得。」他非常紳士地把畫放了下來,擺回櫥窗。
然後他微笑著看著我。「您的眼光不錯,先生。」
我覺得在某些方面,他和我可以彼此理解。我向他致謝,走回邦德街。
[1]紙漿加入膠質後經澆鑄、乾燥、固化後可加工為器物或飾品。
[2]以英王查理二世的密友托馬斯·邦德爵士命名。街上彙集最昂貴、最獨特的奢侈品牌,十八世紀以來一直是時尚購物者的天堂。
[3]約一八九○至一九一○年間流行於歐美的一種裝飾藝術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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