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口印痕有什麼稀奇古怪的,林濤來拍個照。」大寶白了我一眼,「接觸射擊比較多見的是走火或者自殺,這就印證了所長的話。」
林濤拿著民警從死者家裡提取的材料,和現場提取的已經用塑膠薄膜保護起來的槍支進行了比對,認為是同一種材料。也就是說,這支槍應該是死者自己製作的。
b從射入口的痕跡形態,可以簡單判斷射擊距離和槍支型別/b
林濤從現場的另一旁走過來,和我們說了一下他的比對結果,但是這個結果是從工具材料上推斷出來的。如果要進一步確證整體分離的話,還需要相關實驗室的檢驗。
林濤拍完照,從痕跡檢驗專業的角度觀察了一會兒槍口印痕以及現場槍支的槍口,微微一笑,說:「從槍口印痕來看,致傷的槍支,就是現場的這一支槍。」
3
確實,這不需要專業人員也可以判斷出來。槍口因為製作粗糙,壓成了橢圓形,而死者褲子上的槍口印痕也呈現出橢圓形,直徑和槍口完全一致。
看完槍口印痕,我和大寶合力把屍體的褲子小心翼翼地脫了下來,放進物證袋裡儲存。褲子一脫下來,就看見死者膝蓋上方有一個橢圓形的、黑洞洞的創口。創口周圍發黑,是火藥的灼傷。屍體體位一發生變化,就有血液從這個黑洞洞的創口裡流淌出來。
「打中腿了。」我說,說完,皺起眉頭開始思考。
「喲,我知道你們法醫學上有一種說法叫什麼彈後空腔效應。」陳詩羽說,「但沒想到彈後空腔效應這麼厲害啊,打中腿都能打死人。」
大寶炫耀一般地發問:「你知道彈後空腔效應的形成機制是什麼嗎?彈後空腔效應是因為子彈旋轉而產生的,那只有膛線槍才能形成,這自制槍可是滑膛槍,滑膛槍怎麼轉?怎麼空腔?」
大寶說得沒錯,彈後空腔效應是子彈致傷的主要機制,但是這種效應只有在膛線槍發射子彈後才會產生,這也是膛線槍比滑膛槍殺傷力大的原因。採用x射線膠片高速攝影技術,可以觀察到模擬體被彈頭擊中後,在彈頭通過的組織中會形成一個空腔。這是因為彈頭在機體中穿行時,不僅會使軟組織撕裂,更重要的是會將彈頭上的旋轉動能釋放給周圍組織,使軟組織以彈道為中心向四周放射狀移位,從而形成比彈頭體積大數倍的空腔。彈後瞬時空腔雖然持續時間短,但可以造成創道周圍的軟組織向外伸展、撕裂以及血管撕裂。組織常會因為移位超出了彈性極限而發生破裂,呈現爆炸樣改變,在機體上留下嚴重、複雜的複合性損傷。空腔經過擴充套件、收縮,再擴充套件、再收縮等反覆多次的改變後,逐漸消失,最後留下一個容積比空腔小得多的創腔,就是我們法醫最後可以發現的槍彈創創道。
而滑膛槍形成損傷的主要機制就是彈頭的損傷。彈頭打破血管就會導致失血死亡;彈頭打破器官,就會導致器官失血、衰竭死亡。接觸射擊的滑膛槍,因為彈丸還處於密集階段,所以形成的創道只有一條,這條創道是所有彈丸共同作用形成的。
「我告訴你吧,」大寶對陳詩羽說,「其實這一槍並沒有多大殺傷力,看死者的下肢沒有畸形,就知道他的腿骨都沒折。之所以會流出這麼多血,是因為人的大腿內側有一條非常重要、非常粗大的動脈——股動脈。如果彈丸打進腿裡,打斷了股動脈,那可不得了。這麼粗的動脈是無法自凝的,如果沒有及時按壓住,讓血這樣嘩嘩地流,很快就會出現休克症狀,造成昏迷,再不立即搶救,就會死亡了。死者應該就是這樣死的。」
「酒精過量,血管擴張,加速了血液迴圈,也會加速死者的死亡。」楊法醫在一旁補充道。
他們說話間,我已經從勘查箱裡拿出了一根鈍頭探針。
探針的主要作用,是探測創道的長度和走向。死者的致命傷是一條創道,很顯然,這條創道打斷了股動脈,但是創道的走向,我們不得而知,只有靠這根細細的探針了。
我小心地把探針的一端插進創口,然後向著各個方面探尋,很快,我就找到了創道。創道是從膝蓋上的創口往上,最終到達會陰部下方約五釐米處的大腿內部。我沿著創道把探針插進了死者的大腿裡,留了個探針柄在外,招呼陳詩羽前來照相。
這樣,從照片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創道的行走方向了。
「你們看出什麼問題了嗎?」我看著大寶和林濤。
兩人一臉茫然。
我對派出所所長說:「麻煩聯絡殯儀館的同志,去解剖室進行屍體解剖。」
如果通過調查、屍檢,可以確定死者是走火導致死亡,屬於意外,屬於非正常死亡事件,屍體解剖是要經過家屬同意的。但如果有命案的可能,公安機關就可以強行解剖。
「家屬不同意解剖啊。」所長為難地道。
「開具解剖通知書,強行解剖。」我說,「因為這是一起命案。」
「命案?」這出乎所長的意料,他的頭髮都要豎起來了。
我微微一笑,說:「你們看,創道是從下往上的。你們再看看這支槍,有一米二長。加之這是接觸射擊,現在我們來還原一下現場。」
說完,我拿過透明物證袋裡的槍,把槍口頂在死者膝蓋上方的創口處,說:「子彈往上,那麼槍托就應該在膝蓋下面。你說,這樣怎麼走火?」
如果是走火,這麼長的槍,應該打中死者的腰部以上,或者彈道是往下的。如果是打中膝蓋,而且創道往上,這樣擺放槍支不合理,而且死者是夠不著扳機的。即便是死者坐在地上,用槍頂住膝蓋,扳機的位置也在他的腳尖以外,柔韌性再好,也夠不到扳機。
「有道理!」在場幾人異口同聲地說。
「所以,只可能是別人拿著槍,對著他的膝蓋開了一槍。」我說,「現在我們需要對屍體進行解剖。」
程城市公安局法醫學屍體解剖室裡,陳詩羽仍然默默地站在一邊。這是她在兩天內看到的第三個現場、第七具屍體解剖,真可謂「填鴨式」教育。她現在不僅完全適應了屍檢工作,而且已經可以清楚地說出屍體的解剖位置,這讓我們不禁感嘆她適應能力、接受能力的強大。我也儘自己所能進行規範化操作,好讓這個白紙一樣的大學生,對法醫的工作有個規範性的認識。
我們對屍體進行了全面的屍表檢驗,除了左側膝蓋上的一處槍創以外,我們還在他的後枕部摸到了一塊不小的血腫。血腫的表面還有一些淺淡的擦傷。頭皮沒有創口,只有血腫和擦傷,用法醫的眼光來看,這是一個具有一定平面、一定質量、表面粗糙的鈍性物體形成的損傷。可能是摔跌倒在地面,也可能是工具形成的。
「你看,果真還有其他外傷吧。」我興高采烈地說。
大寶拿出手術刀,準備剃除死者的頭髮。我說:「等等。」
我們把屍體翻了個身,暴露出枕部,然後細細地撥動死者的頭髮,很快,找到了幾個黃色的小顆粒。
我用鑷子把小顆粒鉗出來放進物證袋,說:「致傷工具已經清楚了,是磚頭。」
大寶讚許地點點頭,說:「開顱看看,排除是他中槍後摔跌,跌倒在磚頭上形成的損傷。」
摔跌導致的損傷,會在顱腦內形成對沖傷,而直接打擊所致的損傷不會有對沖傷。
開啟死者的顱骨,他的枕部果真有一小塊腦挫傷,而對側的額部則沒有發現。
「沒有對沖傷,可以肯定是有人用磚頭襲擊了他。這一處損傷有生活反應,說明他是在中槍前被打擊的。」我說,「這麼小的一塊腦挫傷,不足以致死也不足以致暈,但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方向,尋找可能存在的物證的方向。」
開完顱,大寶和楊法醫按常規對死者的屍體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解剖檢驗。大寶動刀的時候,可能是因為疲勞,一不小心用手術刀戳破了死者的胸腔。
「哎呀,小心點兒。」楊法醫說,「屍檢過程是要錄影的,別給當事人家屬看見了,非說這一處創口是兇手形成的就完蛋了。」
大寶用手抹了抹被他用手術刀刺出的小創口,說:「沒事的,這創口這麼小,這麼薄,看不出來啦。而且沒有生活反應,檢驗前我們也拍了屍體照片,不礙事,不礙事。」
我笑著說:「楊哥,你現在被信訪案件鬧得草木皆兵啦。法醫在屍檢過程中不慎對屍體造成損傷是常有的事情,不用大驚小怪的。」
楊法醫尷尬地笑了笑,繼續和大寶對屍體進行系統解剖。除了在開啟死者胃部的時候,一股嗆人的酒精味撲鼻而來以外,並沒有其他特殊的發現。
在他們進行解剖的時候,我拿起死者的雙手,仔細觀察了一下,沒有說話。
檢驗完屍體後,我提出要去現場村落附近的小店吃牛肉麵。除了滿足我的嗜好以外,我還有別的意圖。路過現場的時候,警戒帶已經撤去,只留下路面上的片片血跡。我叫韓亮停了車,下車在現場周圍轉了一圈。不一會兒,我就用物證袋拎了一塊磚頭上車。
「林濤,一會兒你去看看這塊磚頭。」我說,「這是兇器。」
大寶好奇地朝車窗外張望了一下,說:「你看這路邊好多磚頭,你怎麼知道這是兇器?」
我哈哈一笑,說:「因為這塊磚頭上黏附著血跡、毛髮。」
熬夜加之旅途的疲勞突然襲來,我們在吃完中午飯後,找了個賓館美美地睡了一覺,等待著其他實驗室的檢查結果出爐。
下午四點,我們一起來到了專案組,彙報工作的同時,也聽取其他刑事技術專業的檢驗結果。
「死者系被霰彈槍打中了大腿,導致股動脈破裂。因為沒有得到及時的救治,失血過多死亡。」我說,「除此之外,死者的枕部還有一處鈍器傷,是兇手在開槍前打擊所致。這是一起命案。」
「有點兒奇怪。」偵查員說,「經過我們的調查,死者昨天晚上和幾個狐朋狗友喝酒喝到九點多,有人騎摩托車帶他到現場附近,他下了車。九點半左右,死者回到家裡,問他老婆要錢,他老婆不給,他踹了他老婆幾腳,然後硬搶了幾百塊錢離開家。過了大約二十分鐘,死者重新回到家裡,搖搖晃晃、罵罵咧咧的,從地窖裡拿出槍就離開家了,然後十點鐘就出事了。」
「嗯,是這樣的,在他的褲子裡發現了四百六十塊錢。不過,他這不就是要去和人約架嗎,怎麼奇怪了?」大寶說,「肯定是他和誰吵架了,然後去打架,結果打不過人家,所以被人搶了槍,打死了唄。」
偵查員搖搖頭,說:「這個人平時喝多了酒,就喜歡尋釁滋事,這是事實。但是每次都是帶著棍子帶著刀,吵著喊著要去打架,一旦真的和人家遇上了,又了。而且,附近有人打麻將,並沒有聽見吵架或打架的聲音啊。」
「你們說,會不會是這樣,」我說,「死者喝多酒以後,想去和他們一起打麻將,所以去家裡要錢。打麻將的時候,發生了糾紛,死者就回家裡去取槍,在重新往打麻將的地方走的時候,遭到了襲擊。因為是這幾個打麻將的人乾的,他們當然不會說聽見什麼聲音了。」
專案組沉寂下來,都在思考這一可能性。
不一會兒,專案組組長拍了桌子,說:「這是最有可能的!你們去抓人吧!其他專業繼續介紹情況。」
幾名偵查員應聲出門。
理化室的負責人清了清嗓子,說:「我來介紹一下理化檢驗的情況。死者的心血中,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濃度高達280毫克,達到80毫克就算醉酒了,他這個數值都接近致死量了。這說明死者是嚴重醉酒。在這個酒精濃度下,死者的自控能力和身體協調能力應該都非常差了。如果真的是打架,他沒有多少反抗能力。」
「嚴重醉酒,也是加速他失血死亡的一個因素。」大寶補充道。
「另外,」理化室的負責人接著說,「從死者頭髮裡提取的微量顆粒,和現場提取的磚頭,認定同一。」
「可惜,」林濤一臉惋惜,「磚頭表面太粗糙了,只有指印痕,沒有指紋,沒有獲取證據、線索的條件。」
「那槍支檢驗怎麼樣呢?」我問。
林濤說:「我進行了整體分離比對,死者家的殘餘材料和槍支認定整體,也就是說,這把槍確實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槍。另外就是,對槍支表面進行了檢驗,因為表面不光滑,沒有發現有比對鑑定價值的指紋。」
這著實是個不好的訊息。既然是謀殺,射擊的人很有可能在槍支上留下指紋,可惜,沒有條件。我接著問:「那槍彈射擊實驗做了嗎?」
這是涉槍案件中必須進行的實驗,在實驗室中進行。把槍放在槍托上,用線牽引扳機射擊,射擊固定目標。進行槍彈射擊實驗,可以瞭解槍支的效能,從而對槍支射擊進行比對認定,是法庭判案的一個依據。
「槍裡沒子彈,我讓派出所所長去家裡搜了。」林濤說。
所長接過話茬兒:「死者家裡人情緒很激動,開始很不配合,後來我做了很多工作,他們才讓對地窖進行了搜查,找到了幾枚做好的彈藥。喏,在這裡。」
說完,他從警服口袋裡摸出了幾枚自制槍彈。
「那我現在就去做實驗。」林濤說。
「明早再說吧。」我說,「一方面,看看今晚對那四個打麻將的人的審訊結果。另一方面,你趕緊先陪我去看看那塊磚頭。」
4
我們走出專案組會議室的時候,聽見公安局大廳裡一片嘈雜,仔細辨聽,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個打麻將的人被抓進來了。
我們徑直走進刑警大隊的小樓,走到物證室裡。楊法醫從物證存放櫃裡取出了那塊被裝在透明物證袋裡的磚頭。
磚頭沒有沾血的那一面和兩個側面都已經被燻黑了,這是林濤在檢驗指紋的時候燻現的。在這一片黑的磚頭表面,隱約可以看出幾個指印。
指印很小,雖然看不出指紋,但是可以看出指節的印痕。磚頭的一側有一個小小的痕跡,應該是拇指留下的,但是連半個指節都不足;另一側有三個指印,應該是中指、環指和食指留下的,最多也只有半個指節。
「奇怪,這個問題你考慮了沒有?」我轉臉問林濤,「我們拿磚頭,通常都會留下一個半到兩個指節的印痕,但這個印痕不僅細小,而且少。用指尖拿著磚頭多不方便?」
林濤皺眉不語。
我也皺眉不語。
想了一會兒,我說:「既然看不出什麼指紋,我們就放棄吧。那幾個打麻將的,賭資不少,可以治安處罰了。抓他們進來估計也是這個藉口,等著審訊結果吧。我們睡覺去。」
林濤說:「你回去睡吧,我去把槍彈實驗做完再睡。」
「好。」
回到賓館,案件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現,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案件距離偵破已經不遠了。而且,很顯然,這樣的案件都是因為仇恨或者激情,範圍也不會太大。還是「清道夫」案件比較棘手,那會是什麼人乾的呢?殺無辜的人,還用了那麼複雜的反偵查方式。既然用了複雜的反偵查方式,為什麼又要在牆上寫字,給我們留下線索呢?
連續幾天的疲勞重重壓來,我想著想著,很快就進入了夢鄉。林濤什麼時候回到賓館,我全然不知。
第二天早晨八點,我準時醒了過來,拿起床頭櫃上的手機看了看時間。螢幕上顯示的數字,讓我突然想起韓亮說過的笑話。幾零後的人,早晨就會在幾點鐘自然醒,看來一點兒沒錯,這個理論是經過實踐驗證的。
我推了推另一張床上的林濤,他睡眼惺忪地醒了過來。
「嗯……幾點了,豬?」林濤說。
「你才是豬。」我注意到他對我稱呼的改變。
「昨晚回來我想叫醒你來著,結果你連著打呼嚕,都停不下來。不是豬,是什麼?」林濤嬉笑著說。
「昨晚有什麼發現沒有?」
「沒有什麼。」林濤說,「就是普通的自制霰彈槍。」
他在我失望的表情中頓了頓,說:「不過他的技術不過關,槍沒有做好。」
「什麼意思?」我燃起了希望。
「這支槍的扳機盒和槍膛之間有縫隙。」林濤說,「擊發後,有很多火藥從扳機這裡出來。我打完以後,看看槍托,都是火藥殘渣。」
「太好了!」我從床上跳了起來,「這還叫沒發現?這是大發現!重大發現!」
林濤一臉茫然。
「我在檢驗屍體的時候,仔細看了看死者手上的皮膚,沒有任何火藥顆粒附著。」我說。
「唉,」林濤一陣失望,「咱們不早就判斷出死者並非死於自己扣動扳機嗎?」
「是啊。」我說,「但是兇手手上肯定會遺留火藥顆粒啊!這是線索,也是證據啊!」
「這個問題我也想到了。」林濤說,「可是,畢竟是前天晚上的事情,即便兇手手上沾有火藥顆粒,現在也被洗掉了吧?」
「這就不是你的專業了。哈哈。」我喜笑顏開,說,「槍支射擊的時候,一般都會有火藥漏出,黏附在射擊者的手上,但是這在短槍案件中比較多見。在這麼長的槍導致的傷亡案件中,火藥很難黏附到射擊者的手上,所以我讓你進行槍彈實驗。沒想到槍支製作有漏洞,也可以冒出火藥。」
「你沒說到重點。」林濤關心的是火藥顆粒能不能被洗掉。
我說:「火藥從槍口漏出,是擊發後的爆炸所致,這時候的火藥是灼熱的。一旦黏附到手上,雖然這麼點兒熱量不足以引起人的痛覺,但是會在皮膚表面,尤其是在手掌的角質層留下一個很小的小坑。這個小坑就足以把火藥給‘藏’起來。洗手可以洗掉一些黏附的火藥殘渣,但是不可能把這些被藏起來的火藥全部洗掉。我們只需要用放大鏡觀察,然後用黏附儀提取就可以了。既是線索,又是證據!」
「不重要吧,」林濤說,「說不定胡黎苗他們幾個已經招了呢。」
「不,不會是他們乾的。」我斬釘截鐵地說。
來到專案組,看到偵查員們垂頭喪氣、一臉疲憊,我就知道我的猜測沒錯。
「雖然問出了點兒情況,但是沒有多大的價值。」偵查員見我和大寶走進門,說。
「哦?說說看。」
「胡黎苗幾個人的口供開始都一致,和報案的時候說的一樣。」偵查員說,「但我們經過摸排,當天晚上全村打麻將的就他們那兒,胡奇回家拿錢又出門,肯定就是去他們那兒賭博。用這個撒手鐧,我們進行了進一步審訊。審訊的結果是,幾個人的供詞一致:胡奇晚上九點多經過他們那兒,進門看到他們在打麻將,就離開了。過了二十多分鐘,胡奇又回到他們那兒,要求胡黎苗把位置讓給他打。幾個人都知道胡奇是屬於贏了就跑、輸了賴賬的人,所以都不願意和他打。他拿出身上的幾百塊錢,說這次不賴賬。他們還是不同意,胡奇就氣鼓鼓地跑了。他們害怕胡奇的死和他們幾個扯上關係,所以才攻守同盟。」
「然後呢?」我問。
「然後他們過了一會兒就聽見槍響。」偵查員說,「出門後看見遠處胡奇搖搖晃晃的,也沒在意。幾個人都是這樣說的。」
「看來他們沒說謊。」林濤從門外走了進來。之前我讓他去審訊室看看幾個人的手,有沒有遺留火藥痕跡。
「既然這樣,我覺得我有一點兒思路了。」我像一休一樣揉了揉太陽穴,想讓智慧賜予我力量。
「說說看吧。」一夜沒睡的主辦偵查員疲憊地說。
我說:「首先,我認為兇手是女人。」
「女人?」主辦偵查員的嘴角露出一絲不信任的笑容,「這怎麼看得出來?」
「第一,從這塊磚頭看,」我一邊開啟幻燈機,一邊說,「磚頭的兩側都只有指尖的痕跡,沒有指腹的痕跡。用指尖拿磚頭太累人了,除非這個人手小,不得已而為之。」
我頓了頓,說:「標準尺寸的磚頭,寬度是十二釐米。一般男人的手都是可以拿起來的,用指腹捏住磚頭兩側。但是女人的手小,只能用指尖捏住。」
有人點頭,有人存疑。
我接著說:「第二,用磚頭打擊頭部,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傷害,但是死者只有頭皮和頭皮下有個血腫,顱骨沒有骨折,硬膜下沒有出血,腦組織的挫傷也很輕微,這說明行兇者的力氣很小。綜合這兩點,我認為兇手應該是個女人。」
「那什麼女人會殺他?」主辦偵查員接著問,「調查中沒有發現他有什麼不正當男女關係啊?」
我說:「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兇手應該和死者熟識,關係非常親近。我們可以把現場重建一下——死者被人用磚頭打中枕部,然後倒地,他拿著的槍也就掉落在一旁。兇手撿起槍,對著他的腿部打了一槍。」
「死者是處於躺著的體位被打的?」大寶插話道。
「當然,也可能是坐在地上。」我說,「彈道和腿骨幾乎是平行的,方向從下往上。槍有那麼長,除非死者的雙下肢是平放的,不然不可能形成這樣的創道。」
「有道理。」大寶像在和我說相聲,「沒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關係親近?」
我接著說:「既然在這個過程中,那幾個已經被排除嫌疑的人說了沒聽見動靜,說明死者並不懼怕兇手,他認為她不敢開槍,他不需要對她進行抵抗,他不需要叫喊呼救。中槍後,因為高度驚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沒能發出叫喊聲。」
我見大家都在奮筆疾書,記錄我的分析,便喝了口茶,頓了頓,留出他們寫字的時間,然後說:「第三個問題,我認為兇手的住址,應該是在現場往西一百米左拐彎的那個巷道。結合現場環境,如果兇手往東跑,必然要經過胡黎苗的哥哥家,而且跑到離現場三百米外,至少需要一分鐘。那麼聽見槍聲後二十秒就出門的幾個人,肯定可以看見。如果兇手往西跑,二十秒的時間,能跑一百多米,如果經過那個巷口繼續往西,她同樣會被東邊數百米的幾個人看到身影。所以,兇手應該在這二十秒的時間內,恰巧拐到巷道里。我看了現場,因為公共廁所的阻隔,幾個打麻將的人看不見那裡。」
「那個巷道里住了七八戶人家呢,」偵查員說,「包括死者自己家。」
我笑了笑,說:「第四個問題,你們有沒有想過,兇手為什麼要打死者呢?我說的是打,不是殺。當時死者躺在地上,由於酒精作用,並沒有多少反抗能力,如果兇手想殺人,隨便打哪裡都可以殺人。為什麼她開槍時要對準最不可能死人的地方——腿部呢?當然,打斷股動脈這個結果,是出乎兇手意料的。結合你們的調查,死者喝多了酒之後,就會用腳踹他的老婆,還會滿村跑,惹是生非。那麼最恨他這條腿、最討厭他滿村跑的人,因為這事兒最沒有面子的人,肯定是他老婆。」
「他遇害前,還踹了他老婆。」大寶繼續補充。
「所以,這應該是一起激情傷害引發的死亡案件。」我說。
「有一定的道理。」主辦偵查員說,「不過,我們沒有證據,沒法甄別他老婆張越是不是兇手,沒法定案啊。」
「有辦法。」我笑眯眯地從包裡摸出一個放大鏡。
這是個金屬邊框、紅色木柄、做工精細的放大鏡,是我的一個叫包包的好朋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看來這個時候它要派上用場了。
我說:「死者製作的這支槍有一個缺陷,就是扳機盒沒密封,會有火藥從扳機附近漏出來,黏附在扣動扳機的人的手上。這種黏附因為有燒灼作用參與,所以不易被洗掉。你們只需要用這個放大鏡看看張越的手上有沒有火藥殘渣,就可以了。」
「好。」這個意外的驚喜,讓偵查員們信心倍增,拿了我的放大鏡就走出了公安局。
可能是出於巨大的恐懼和內疚吧,當偵查人員再次走進張越家的時候,張越乖乖地伸出雙手,戴上了手銬。甚至連我的放大鏡都沒有發揮作用,這起案件就破了。
在押解張越回公安局的路上,技術人員用黏附儀,獲取了她手上殘留的火藥作為呈堂證供。這個風韻猶存的女人,走進審訊室後就哭著交代了她的全部罪行。
張越十八歲的時候,就嫁到了胡家村,成為胡奇的妻子。因為外表出眾,胡奇曾經非常非常愛她。但結婚時間長了,胡奇的本質也就漸漸暴露出來了,吃、喝、嫖、賭、偷,無惡不作,還經常惹是生非。她連和胡奇一起走在街上,都能感覺到鄉親四鄰的指指點點。
最讓她受不了的,是胡奇的酒瘋,她挨胡奇暴打是常事。她想過離婚,可胡奇一哭二鬧三上吊,屢次讓她心軟。絕望時,她想過自殺,可是又捨不得還在上小學的兒子。兒子很乖巧,即使自己和媽媽一起被爸爸打,也會忍住傷痛安慰媽媽。
好在婆婆不錯,總是站在張越這邊。可是,兩個弱女人和一個小孩子,怎麼也鬥不過一個身強體壯的大男人。
前天晚上,胡奇酗酒後再次打了她,然後拎著槍走出了家門。這次和以往不同,他拿著的是槍!以前他每次都只是逞逞英雄,過過嘴癮,從來不敢和別人打架。但是這次,他有槍,而且喝了這麼多,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
張越越想越怕,就追了出去,她想喊住胡奇,可是此時的胡奇根本不願意下這個臺階,反而把子彈裝進槍膛繼續前行。張越從路邊操起一塊磚頭,想打暈胡奇,可惜,她的力道不足。胡奇雖然倒地,但是他吹鬍子瞪眼的,又要爬起來打她。她趕緊撿起槍,對準了胡奇。
胡奇微微笑道:「來啊,你敢謀殺親夫嗎?開槍啊。」
張越百感交集,她一時衝動,扣動了扳機。即便是一時衝動,長久以來的懦弱,還是讓她把槍口下移到了他的腿上。她想,打傷他一次,讓他接受接受教訓,短時間內不會出去禍害人,也算是積德了。槍的殺傷力不大,馬上揹他回去救治,應該沒事。
可是隨著槍聲響起,血液噴湧而出,是那種劇烈的噴濺,根本就沒有止住的可能。這一幕把張越嚇壞了,她轉身就跑,跑回了家裡。婆婆趙秀蓮知道此事後,和張越一起回到現場,而此時,胡奇早已氣絕身亡。
雖然是自己的兒子,這種喪子之痛無以言表,但是趙秀蓮很清楚地意識到,留著這個孽子,恐怕會有更不可預料的結局。
「我們就說他是槍支走火,自己打死了自己吧。以後你不是我的兒媳婦,你是我的女兒。」趙秀蓮嘆道。
張越哭跪在地:「媽……」
「你說咱們是不是不該查清事實,應該按走火意外事件了事?」陳詩羽的眼圈有些紅。
我知道這是所有刑警必須經歷的心路歷程。我搖搖頭,用安慰的語氣說:「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法不容情,真相也不容情。」
「你真的那麼心狠啊?」大寶說,「這女人多可憐,還有他們的兒子怎麼辦?」
我知道自己不是心狠,因為此時我的心也在隱隱作痛,因為惻隱之心而產生的陣痛,讓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工作的意義。
我說:「我們分析這是一起傷害致死案件,而不是故意殺人案件。這一條,要寫進現場分析報告裡。我們能幫她的,也就這麼多了。」
半蹶子,方言,指十六歲至二十五歲的未婚男孩,此處是同輩之間調侃的戲稱。
創道,組織結構在破壞收縮後在創口下形成的損傷通道。
對沖傷,指的是頭顱在高速運動過程中突然發生減速,導致著地點的頭皮、顱骨、腦組織損傷出血,同時著地點對側位置的腦組織也因慣性作用和顱骨內壁發生撞擊,形成了挫傷、裂傷、出血和血腫,但是相應位置的頭皮不會有損傷。
作者「法醫秦明」的其他小說
《屍語者》《燃燒的蜂鳥》《逝者證言》《法醫秦明:遺忘者》《法醫秦明:天譴者》《偷窺者》《法醫秦明:第十一根手指》《法醫秦明:玩偶(法醫秦明之玩偶)》《守夜者3:生死盲點》《守夜者2:黑暗潛能》《倖存者》《守夜者4:天演》《守夜者:罪案終結者的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