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的是,」伊芙琳說著,「我認為總檢察長的陳述是所有人中最有力的。即使到了最後一分鐘,我都擔心他可能會贏。他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不管其他人怎麼想。還有——」
「嚯,嚯,」說,「原來你是這麼想的,嘿?不,我的小姑娘,沃爾特·斯托姆是比他今天表現出來的還要厲害得多的檢察官。我不是說他一定是故意這麼做,但他把所有事都疊放在一起,好讓法官一下就能全部擊潰。這就跟我見過的那些故意遞話或者在挨拳頭的時候如何閃避的技巧是一樣的。當他意識到那個孩子是無辜的時候,已經太晚了。他本可以放棄他最初的想法,但是我堅持要讓這次庭審進行下去,這樣才能最大程度證明被告是無辜的,也能弄清楚這起謀殺案的全貌。所以你們看到了一個聰明人如何不用稻草就做出磚片的好戲。聽起來好像挺厲害的,但也沒多了不起。」
在一個狂風暴雨的三月晚上,我們正坐在位於頂層可以俯瞰安本克門特的辦公室裡。在忙著調變威士忌潘趣酒(用他的話來說是為了紀念安斯維爾的案子);之後,他坐了下來,腳放在桌子上,軟管式的檯燈壓得很低。爐火燃得很旺,羅麗波普坐在窗邊的桌子旁,顯然是在整理賬目表。抽著煙,眼前罩著煙霧,鼻子聞著威士忌潘趣酒的香氣,時不時發出笑聲和喘息聲。
「我從來沒有,」堅決地說,「懷疑過判決結果會是什麼——」
「是嗎?」伊芙琳說,「你還記得你做了什麼嗎?當他們做出判決、法庭宣判之後,有人走過來恭喜你,結果不注意弄掉了一本你放在桌子上的書。你站在那裡嘰裡呱啦地咒罵了整整兩分鐘——」
「哎呀,這種案子還是儘快忘記會更愜意。」低聲說道,「我還留了幾手沒用;但是,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在一場賽馬中,就算知道自己一定能贏,你也還是會緊張。你知道,我必須得一路幹到底。我必須炒熱氣氛,這樣才能做好我的結案陳詞。我認為在結案陳詞裡有不少暗示會對真兇產生正面的影響——」
「阿米莉亞·喬丹!」我說。我們安靜了一小會兒,凝視著他雪茄的末端,發出咕嚕嚕的聲音,最後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潘趣酒。「所以你一直知道她就是真兇嗎?」
「當然,孩子。如果必要,我甚至可以證明這件事。但是我首先得讓那小子自由。我不能在法庭上指出她是真兇。我寫了一張時間表給你,從上面可以看出只有一個人能夠完成這起謀殺案。」
「嗯?」
「我會具體說的,」說,在椅子上動了一下,「因為現在我說什麼都不用再考慮任何規矩,真是極大的解脫。」
「現在,我不需要完整複述整件事。你們已經知道,吉姆·安斯維爾喝了被下藥的威士忌暈倒在休謨的書房之前的全部故事了。實際上,你們什麼都知道了,只是不知道我認為某人是兇手的非常顯著的理由。
「在這個案件的開端,我立馬就看穿了那個陷害對方發瘋的計劃,就如我之前告訴你們的一樣。如果不是安斯維爾乾的,那麼兇案是怎麼完成的,這件事確實難倒了我。然後瑪麗·休謨給了我靈感,她說她的心上人在監獄裡最恨的東西就是猶大之窗,於是我突然醒悟到每個門上都有一扇猶大之窗這個驚人的可能性。我像發了瘋一樣走來走去。我從各個角度審視了這件事。然後我坐下來,做了那張時間表,整件事都開始明朗了。
「當我剛開始思考這件事的時候,只有兩個人和這場陷害雷金納德·安斯維爾的計劃有關:埃弗裡和斯賓塞。我現在也仍然這麼想。然而顯然有人發現了這個計劃,而且在最後時刻堅持參與進來。
「為什麼?看這裡!如果猶大之窗被用來完成謀殺,那麼兇手一定是和埃弗裡·休謨一起完成整個計劃的人。兇手必須要離得夠近才能知道書房正發生什麼。一定是兇手帶走了那個多餘的酒瓶,在我的時間表裡,我就對那個酒瓶提出了疑問,這樣做才能讓那個酒瓶不會被警察找到。這些都暗示著兇手是和埃弗裡一起執行計劃的。某人參與了謀劃,這個人也完成了部分計劃,然後這個人利用這個計劃乾淨利落地幹掉了那個老頭。
「是誰?當然,你們第一個想到的人是斯賓塞叔叔,因為他毫無疑問參與了那個計劃的謀劃。但是這說不通,至少,斯賓塞叔叔親手殺人這件事說不通。他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醫院一半的員工都可以為他做證。
「那麼,還有誰?你知道,考慮哪些人能參與共謀,從而把整個被告的範圍都縮小,這件事相當了不得。埃弗裡·休謨幾乎沒有什麼朋友,也沒什麼親近的人,除了他的家庭成員。他是個相當顧家的男人。如果要讓他向某個並無參與必要的人坦白整個計劃,即使在壓力之下,那麼這個人也一定和他很親近。
「你們知道,想到這些的時候,我還只是坐著思考。我腦子裡也不過是個大致的想法。我告訴自己:是和他很親近的人。現在,從理論上看,還存在外面的人溜進來行兇的可能(比如弗萊明),但是實際上可能性非常小。從他們談論到對方的口氣就能聽得出來,弗萊明和他並不親密,甚至不算熟識的朋友。此外,一個外人想要溜進來,需要躲開戴爾和阿米莉亞·喬丹的監視,而一直以來,他們中至少有一個人在房子裡。那把這個可能性先放一邊,我們再來考慮另一套理論,看看會得出什麼樣的結論。
「而這會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參與共謀的人不是阿米莉亞·喬丹就是戴爾。這個結論來得太簡單,但是卻花了我很長時間才能完全弄清楚。不過肯定不是戴爾。且不說我自己對他的信任,可敬的戴爾絕對是休謨先生最不願意向之暴露家醜的人。作為雷金納德上尉發瘋的見證人,可以;但是作為同謀者,絕不。而且,從時間表上也可以看出戴爾是清白的。
「到這時,就你們已經知道的那些理由,我幾乎已經下定結論,休謨是被一支從十字弓發射出來的箭殺死的。兇手必須等到吉姆·安斯維爾的藥效發作。兇手必須和休謨一起進入書房,幫助他把薄荷提取液倒進一個不省人事的人的喉嚨裡,然後把多餘的酒瓶和蘇打水瓶都拿出去。兇手必須找個藉口把箭拿出房間。兇手必須讓休謨自己閂上門。至於兇手是怎麼讓箭還在門外的時候就勸說休謨閂上門的,我不知道。兇手必須要準備好猶大之窗的機關。之後,兇手殺死休謨,關上猶大之窗,扔掉十字弓和酒瓶,收拾好一切。你們還跟得上嗎?
「然後,已證實戴爾是在六點十分讓吉姆·安斯維爾進門的。距離安斯維爾在書房喝下被下藥的威士忌至少還有三分鐘時間,而等到藥效發作還有更久(由安斯維爾本人證實)。戴爾在六點十五分就離開了房子(我證實了這點。我寫在我的時間表裡右側那一欄的都是毫無疑問的事實。他在六點十八分到達了修車行,正如他在法庭上說的一樣。修車行距離房子有三四分鐘的步行路程)。是否有可能在一分半內,他殺害了埃弗裡·休謨並處理完所有相關事宜?不可能。從時間上來看是不可能的。
「這就使我意識到那個明顯的真相:阿米莉亞·喬丹是唯一一個和休謨以及昏迷的安斯維爾在同一個屋子裡的人。她獨自一人在那裡待了十七分鐘,直到六點三十二分,戴爾取車回來。
「哦?好好想想這個女人。她是否符合參與到這個謀劃中的那些條件?她和休謨的家人一起居住了十四年。十四年,我的孩子們,這已經完全足夠把她當成自家人看待。她完全是,或者表面上看起來是,狂熱地愛著埃弗裡。你們在法庭上應該也注意到,當她激動起來的時候,會直呼他的名字,而除了他弟弟以外,沒人敢這麼做。她的身份也讓她有能力發現屋子裡正在發生的事。如果埃弗裡必須要把他的計劃透露給某人的話,那麼這個最有可能的人一定是個能幹、做事迅速又非常認真的女人,同時,必須長時間在他身邊,培養出了家人一般的感情。
「但如你們所見,這些都還只是紙上談兵。所以我們來看看她在六點十五分到六點三十二分那神秘的十七分鐘內都幹了什麼。據她本人說,在六點三十分,她完成了打包下樓來。這裡我需要你們注意她在法庭上提供的證詞,因為這和她很久之前提供給警方的證詞一模一樣。我相當仔細地研究了她的證詞,就像對其他人的證詞一樣。她說她為自己收拾了一個小旅行包,為斯賓塞叔叔打包了一個大的皮箱,然後就下樓去了。
「這裡有一點很有趣,來自戴爾的證詞。戴爾回來看到她正站在書房的門前,是書房的門前,注意一下。她突然激動地哭喊著,告訴他書房裡面的人正在互相殘殺,命令他立馬跑去隔壁找弗萊明。這個時候,戴爾說:‘她被斯賓塞·休謨的皮箱絆了一下。’
「我很疑惑那個箱子在通往書房的走廊裡有什麼用。那個屋子裡的主樓梯,你也見過,肯,是通向前門的。這也就意味著她帶著箱子下樓,想要去書房和埃弗裡道別,她走進了那條小走廊,手裡仍然拿著那個箱子,你們注意到了,那個皮箱。這是怎麼回事?當人們帶著好幾個箱子下樓的時候,我的經驗是,他們總會把箱子堆放在樓梯旁,這樣他們從前門出去的時候也比較方便。人們不會刻意把它們拖到屋子的後面,跟人道別的時候還牢牢地拿著箱子走來走去。
「從這裡開始,我腦內出現了一種奇怪又強烈的感受。我開始看清事實的真相。在我的時間表上阿米莉亞·喬丹的活動那一欄旁邊,我打了個問號。到目前為止,我對於謀殺案知道些什麼呢?我和警方看法截然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休謨是被一支從十字弓發射穿過了猶大之窗的箭殺死的,而那把十字弓當天晚上就從工具間的小屋內消失了;第二,阿米莉亞是在那十七分鐘內唯一被留在屋子裡的人;第三,阿米莉亞被看到出現在離書房門很近的地方,還莫名其妙地帶著一個可愛的皮箱。而從那之後好像沒有任何人見過那個皮箱。然後我突然回憶起了另一個事實,那就是——斯賓塞叔叔那套上等的花呢高爾夫球外套也在當天晚上不見了。
「哇!我們甚至還知道那套衣服是什麼時候不見的。在兇案被發現之後,你們應該記得蘭多夫·弗萊明有了要提取被告指紋的主意。戴爾提到樓上斯賓塞的外套口袋裡有一個印臺。戴爾立馬過去取,然而外套已經不見了。他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感到古怪又疑惑地下樓來了。但是那件外套到哪裡去了?如果不是所有人都因為發現兇案這件事忙得一團糟,你首先會想到那件外套在哪裡?嗯?」
一陣安靜。
「我知道了,」伊芙琳說,「你會想到它肯定是被收起來了。」
「沒錯,」贊同道,一邊吞雲吐霧,一邊瞪大了眼,「有個女人剛剛為那件外套的主人收拾好了行李。叔叔正要去鄉下過週末。那麼,當你為一個要去鄉下過週末的男人收拾行李箱的時候,立刻就能想到的第一件東西是什麼?一件花呢運動外套?這裡可是英格蘭。
「根據這個不太複雜的思路繼續思考。在六點三十九分,你可以從你手上的時間表看到,弗萊明讓阿米莉亞去醫院找斯賓塞。在那一分那一秒,他產生了要取指紋的念頭。他說如果有個印臺就好了。戴爾說在那件高爾夫球外套裡面就有一個印臺,然後說要去拿。請注意,正如你們在時間表上所見,那個女人當時還在那裡。她聽到了這個對話。那麼,為什麼她沒有提出:‘別上樓去找那件外套了,我已經把它放在走廊裡的皮箱裡了’(如果她在打包的時候把印臺從外套裡拿了出來,那麼她可以說:‘別再去外套裡找了,我已經把印臺放在了哪裡哪裡的另外一個地方’)?無論是哪種情況,為什麼她沒有出聲?她不可能忘了自己剛剛才打包的東西。而她是個非常能幹的人,在休謨的僱用下早就學會了把每件事都考慮周全。然而她什麼都沒說。為什麼?
「你們還可以注意到別的事。那件外套不只是當時不見了,在此之後也消失了,再也沒有出現過。加上那雙紅色的土耳其風格的拖鞋(能記住這個是因為它們太顯眼了)也不見了。然後你開始注意到整個可惡的皮箱都消失了。
「那就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我們還知道其他什麼東西也消失了嗎?我們當然知道。一把十字弓也消失了。讓我們想想:一把短腿的十字弓,頭部很寬。把它放進一個小的旅行包的話,可能會顯得太大了,但是它恰巧能放進一個皮箱,從而完全不被人發現。」
的雪茄熄滅了,他不滿地猛吸著。從我個人來說,我覺得這個案子算得上他處理得最好的幾個案件之一。但是我猶豫著要不要告訴他,因為他即使高興也不會表現出來,只會搞出更多晦澀難懂的啞謎。
「請繼續,」我說,「直到你的法庭結案陳詞之前,你從未向我們透露過任何線索暗示喬丹小姐有罪。但是你肯定有你的方法,所以請繼續。」
「假設,」說,露出了對他來說已經是最接近開心的表情,「為了討論方便,假設那把十字弓確實被放在了箱子裡,那麼你就得到了一個不錯的理由來說明為什麼那個女人沒有開口告訴戴爾那件高爾夫球外套不在樓上。她不能告訴他去開啟皮箱,那樣的話大家就會發現十字弓,她也不能在眾目睽睽之下自己把箱子開啟。相反,她會怎麼做呢?戴爾上樓去找那件外套了。她會認為,我敢打賭,只要他發現那件外套不見了,整件事就會暴露,就像一隻貓從口袋裡高聲號叫著鑽了出來一樣。戴爾會注意到這件顯而易見的事。他會說:‘小姐,麻煩你開啟箱子,讓我們拿一下那個印臺好嗎?’所以,她必須儘快把這個皮箱帶出屋子。幸運的是,她有一個相當不錯的理由離開房子:她要去接醫生。弗萊明在書房,戴爾在樓上,她可以提起皮箱,在完全不被人注意到的情況下,走向汽車。
「到目前為止,我認為我的思路非常順暢。但是——」
「請等一下,」伊芙琳打斷了他,皺起眉頭。「有件事我不太理解,或者說我一直都沒想通。你本以為那個皮箱裡面有什麼?我的意思是,除了斯賓塞叔叔的衣服之外。」
「就是這些啊,」說,「一把十字弓,一個雕花的玻璃酒瓶,一個倒了一點的蘇打水瓶。一瓶用來去除威士忌味道的什麼東西。可能還有把螺絲刀,肯定還有兩個酒杯。」
「我知道。我就是這個意思。為什麼埃弗裡·休謨或者任何人需要把這麼一大堆東西帶出房子或者藏起來呢?為什麼他們非得用兩個酒瓶不可?把下了藥的威士忌的酒瓶倒空洗淨,然後再裝上普通的威士忌,不就簡單多了嗎?把杯子都洗乾淨然後放回原處,不也簡單些嗎?把蘇打水瓶放到食品儲藏室的架子上,這會有什麼令人生疑的地方嗎?我沒提到十字弓,因為休謨的計劃裡不包含這一項。但是其他的又怎麼說?」
咯咯地笑了一下,聽著很嚇人。
「你是不是忘了,」他問道,「在原本的計劃中,除了埃弗裡和斯賓塞之外是沒有其他人參與的。」
「所以呢?」
「考慮一下我們目前勾勒出來的情況,」一邊說著,一邊用他那隻已經熄滅的雪茄比畫著,「戴爾對整個計劃一無所知。阿米莉亞·喬丹也是。正常狀態的雷金納德·安斯維爾會走進房子,然後和埃弗裡一起被關在書房裡。從那個時候開始,直到雷金納德被發現發瘋了為止,埃弗裡·休謨哪有機會離開書房?戴爾或者喬丹總會在房子裡。當戴爾去取車的時候,喬丹就在。當喬丹開車去接斯賓塞的時候,戴爾在家。你現在明白了嗎?埃弗裡不可能跑到廚房,倒掉威士忌,洗淨酒瓶,然後再倒滿酒,回到書房。在這個時間,他的客人正神志不清地躺在一個大門敞開的房間裡,而他的兩個證人其中之一還能看到他洗酒瓶。當屋裡有人的時候,你都沒法這麼幹,特別是屋裡的人都非常小心謹慎。戴爾得到過指示,而那個女人又天性謹慎。同樣,埃弗裡也不可能去洗杯子、擦乾淨,再把它們放回去。他也不能把蘇打水塞到食品儲藏室的架子上。他必須靜靜地待在書房裡。這就是為什麼我特別強調過,最初參與這個計劃的只有兩個人。
「我們最好想想另一部分,它和我越來越強烈地懷疑阿米莉亞是兇手的這件事也是緊密聯絡的。按照最初的計劃,埃弗裡準備好他的小櫃子,把酒瓶和酒杯的複製品都放在了櫃子下面,準備隨時替換掉原有的那些。上帝仁愛,記住一個核心事實。那就是——在埃弗裡的計劃中,他完全無意叫來警察!根本就不會出現那種一絲不苟地搜查房間或者屋子的行為。他只需要騙過他的兩個證人,這些證人也不會刻意去刺探他。他只需要簡單地把酒瓶、蘇打水瓶、酒杯和薄荷提取液都藏在櫃子下面,然後把櫃門鎖上。他只需要等神志不清的雷金納德滿嘴嘀咕著被帶走之後,再去處理掉這些東西。你們不記得(看看莫特拉姆提交的記錄上的筆記)櫃門的鑰匙實際上是在他的口袋裡被發現的嗎?
「但是當阿米莉亞參與到這個計劃之後,她不希望讓這些東西留在那裡,因為她打算殺了他。這就意味著警察會來。而所有這些栽贓的紀念品不能就這麼留在櫃子裡,必須帶到房子之外去,否則就沒有辦法嫁禍給那個失去意識後躺在原地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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