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15—4:32
摘自辯方亨利·梅里維爾的結案陳詞
「……那麼,在我剛才告訴你們的所有事中,我嘗試為大家描繪出本案的大致輪廓。你們已經聽到,我相信你們也已經相信,這個男人是一場陰謀陷害的受害者。你們已經聽到,他沒有帶著手槍去那棟房子,而是去見一個在這個世界上他最希望取悅的人。你們已經聽到那些扭曲了他說的每一句話的細節,而這些謠言也使得我舉步維艱。這場陷害被各種人加以掩蓋和誇大,特別是其中一位,你們聽到他當著你們的面撒下彌天大謊,惡毒地想要把這個男人送上絞刑架。在你們考慮最終判決時,這些事都值得仔細思考。
「但是這並非要讓你們同情或者可憐被告。你們的職責是維護正義,絕對正義,我也希望各位這麼做。所以,我要提出整個案件的核心在於兩樣東西:一片羽毛和一把十字弓。
「檢方希望你們相信這個男人在毫無動機的情況下突然從牆上扯下一支箭,刺死了埃弗裡·休謨。這是個很簡單的案子,也存在一個很簡單的邏輯。要麼是他乾的,要麼不是。如果是他乾的,他就有罪;如果他確實沒有幹這件事,那麼他毫無疑問就是清白的。
「首先說說羽毛。當戴爾把被告留在書房和埃弗裡·休謨單獨相處的時候,這片羽毛還在箭上,整片都在,完好無損。這個簡單的事實沒有受到任何人的質疑,總檢察長也會向你們確認這一點。當門閂被開啟的時候,戴爾和弗萊明進入房間,半片羽毛已經從箭上消失了。他們立刻搜查了整個房間,但羽毛不在房間裡。這也是一個簡單的事實。莫特拉姆督察搜查了整個房間,也沒有找到羽毛,這更是一個簡單的事實。在這段時間內,你們都記得,被告從未離開過書房。
「而那片羽毛去哪兒了呢?警方對此唯一的解釋是可能無意間沾在被告的衣服上被帶走了。現在,我簡單明瞭地告訴你們,那也是不可能的。有兩個原因:第一,你們在這裡已經看到,兩個人不可能在打鬥之中扯斷羽毛——即使扯斷,也弄不成這種形態。也就是說,根本不存在打鬥,那麼檢方單在這點上怎麼能站得住腳呢?第二,更重要的是,我們已經知道那片羽毛實際上在哪裡。
「你們已經聽到帕丁頓火車站行李寄存處的經理做證,某人,並非被告,在一月四日傍晚把一個皮箱留在了車站(無論如何,被告都不可能去做任何類似的事,因為從兇案被發現到次日的早上,他都一直處於警察的監視下)。你們看到皮箱內有一把十字弓,而卡在它絞盤齒輪上的正是那片消失的羽毛的一大部分。
「我認為我們無法不去懷疑這就是箭上那根羽毛的一部分。你們已經看到顯微鏡下的照片,你們可以仔細對比每個細節,你們已經聽到把羽毛固定到箭上的那個男人的證言。簡單來說,就和這個案件中的其他事一樣,你們已經可以看清楚事情的真相併自己做出決定。那麼,那片羽毛是怎麼到那裡去的呢?而這樣的事實又怎麼能和檢方那套被告把箭扯下來當作匕首使用的理論相符呢?我希望大家把這個邏輯記在腦海中。如果他真的刺殺了死者,那麼我手頭的這麼多證據也讓我發自內心地認為他並沒有那麼幹。他沒有如此大的力量扯斷羽毛。他沒有把一小部分羽毛塞在十字弓的絞盤齒輪上。他顯然無法把所有這些東西都放到斯賓塞·休謨的皮箱裡。這個皮箱,如果你們還能想起來的話,在六點三十分以前都還沒被收拾好或者拿到樓下來。
「關於這個皮箱,我再多說幾句。我要告訴各位,這個皮箱已經足以排除任何針對他的合理懷疑並證明他的清白。我並沒有說喬丹小姐打包皮箱的時候,在領釦和拖鞋裡混進了一把週末用的十字弓。不,我的意思是皮箱當時就在樓下的大廳內,而有人利用了它。但這又怎麼能和被告扯上關係呢?皮箱是在六點半的時候收拾好並拿到樓下。從那個時間點到三名證人進入書房,皮箱一直都有人看著。被告在這段時間內離開過書房嗎?沒有。關於這一點,你們已經聽過太多遍了,特別是檢方一直在強調。他是否接近過那個皮箱,把一把十字弓或者酒瓶或者任何東西放進去呢?(我認為這些東西已經放在別的地方,等著被放進箱子)簡單來說,他接觸過那個皮箱嗎?在兇案被發現之前,他沒有機會接近皮箱,而在那之後,更是幾乎可以肯定他也沒有任何機會。
「為什麼,天啊,嗯,各位陪審員,我希望提醒你們注意另一個關鍵點。消失的羽毛的一部分在這個皮箱內。而我們也知道這個皮箱並不是詹姆斯·安斯維爾的魂靈帶到帕丁頓車站去的。但是還有另外一部分羽毛。你們已經知道它原先在哪裡,現在在哪裡了。你們在那裡看到了。它就在那個,為了方便起見,我稱之為猶大之窗的地方。各位應該還記得,檢方認為安斯維爾把箭作為匕首使用,而這又怎麼能和猶大之窗中出現羽毛這件事相吻合?
「這說不通。毫無疑問,羽毛就在那裡。它無疑是案發時卡在了那裡。你們也聽到了莫特拉姆督察在兇案發生的當天晚上就帶走了這扇門,在那之後也一直儲存在警局內。而從兇案被發現到莫特拉姆督察帶走這扇門的這段時間內,書房裡一直都有人。所以羽毛不可能是在行兇以外的時間卡在那裡的。一分鐘之前,你們看到帕克博士被再次傳上證人席,你們也聽到他做證說那片羽毛毫無疑問就是那消失的羽毛的最後一部分,他也告訴了你們他這樣認為的原因。就是那片羽毛,就在那個位置。那麼,我這位博學的朋友要怎麼解釋它為什麼會在那裡呢?現在,我並不是想隨意嘲諷檢方這樣的人,他們對待被告的態度嚴謹而公正,如我們希望的一樣,給予了辯方足夠的空間。但是我還能說什麼呢?請修正一下你們愚蠢的觀點,認為詹姆斯·安斯維爾突然站起身來殺害了埃弗裡·休謨;與此同時,一小片羽毛從箭上掉落,還剛好掉進了門把手轉軸之間的洞裡。不論各位多麼聰明,你們能想出任何一個理由使整件事聽上去不像一齣荒誕的鬧劇嗎?
「你們已經聽到過諸多理由,說明為什麼被告不可能接近十字弓或者那個皮箱。而實際上,從來沒有任何人提到他那麼做過。一般而言,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門內的那片羽毛以及把手轉軸上設定機關用的線。那個小機關是事先準備好的。這點我認為你們也都能認同。安斯維爾之前從來沒有到過那棟房子。那個小機關是從門外控制的,讓球形把手從另一端掉下來。而安斯維爾當時在房間內,門也閂上了。正如我說的,冷嘲熱諷無濟於事。但是我相信你們越是考慮這件事,就越會發現它是不可能的。不然你們就是一群蠢——咳咳,不然你們就不是我認為的睿智的英國陪審員。
「然而,羽毛確實在那裡。它以某種方式抵達了那個位置,而在正常情況下,那不是一個能找到羽毛的地方。我敢打賭你們今天晚上回家,把你們自己的房門把手卸下來,甚至把你整條街上的鄰居的門把手都卸下來,你仍然不會在猶大之窗裡找到任何一片羽毛。我還敢打賭只有在一種情況下,你能在猶大之窗裡同時找到羽毛和設定機關用的線。這和什麼把箭從牆上扯下來刺過去毫無關係,只不過是把一個在房間內被下了藥的人變成了替罪羊。而那唯一的情況就是我剛才提到過的:有人站在閂上的房門外,兇手在幾乎可以觸碰到死者的位置把一支箭射進了埃弗裡·休謨的心臟。
「如果你們允許,接下來,我將為各位勾勒出我們認為的案件真實的經過。我會向各位展示這些事實將如何印證我們的說法,又如何和檢方的說法相悖。
「但是,在我開始敘述之前,我認為還有一件事我必須要面對。就像無法忽視後頸上的甲殼蟲一樣,你也無法忽視一段法庭上未做解釋的證詞。各位陪審員,昨天下午,你們聽到被告說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彌天大謊,也是他在法庭上說出的唯一一個謊言。他的謊言是說他自己有罪。可能他說這話的時候還未宣誓,也可能因此讓你們更傾向於相信他這話是真的。但是現在你們已經知道他為什麼要這麼說。或許當時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會被定罪,而其他人,你們也看到了,甚至非常努力想讓他被定罪。他說的這些話到底對他產生了怎樣的影響,需要交由你們來判斷。而現在,到了這個時候,我可以站起來指控我的當事人說謊。他說他用箭刺殺了埃弗裡·休謨,而箭上的羽毛在爭鬥中被扯壞。除非你們相信這個說辭,否則你們不能也不敢做出有罪的判決。而你們不應該也不敢去相信那個說辭,接下來我會告訴你們原因何在。
「各位陪審員,以下是我們認為案件真實的經過——」
下午4:32—4:55
摘自檢方沃爾特·斯托姆爵士的結案陳詞
「……所以我這位博學的朋友並不需要害怕。我不會等到法官特別跟各位強調的時候,才讓你們知道這一點:如果你們對檢方的說辭不滿意,那麼檢方的意見就沒能被接納,你們有義務做出無罪的判決。我不認為你們中的任何人,在聽過了我的開場白之後,對這一點還會產生什麼誤會。我可以告訴各位,舉證的責任在檢方,而當我把一個案子遞交到陪審團面前的時候,我相信我也應該承擔這樣的義務。
「然而我也有責任強調由各種事實組成的不利於被告的證據。事實就是:我在開場陳詞中說過的,整個庭審我一直提到的。那麼我要心平氣和地問問各位:在本案中有多少事實出現了變化或者被駁倒?
「我這位博學的朋友的解釋很不錯,相當有說服力。但是我必須提醒你們,他是無法搪塞過去的。
「那還剩什麼?事實上,在被告的口袋裡找到了一把上膛的手槍。他否認這把槍是自己帶到房子來的,那麼有什麼證據可以印證他的說法嗎?有證人格拉貝爾的證詞。你們已經聽到過他在證人席上的說法;你們聽到他是如何回答我的問題;你們也觀察了他的態度。他宣稱星期五上午獨自一人在多爾賽大廈見到了死者。他一個生面孔,在這麼多公寓中如何完全避開其他住客的視線?死者又是怎麼拿到被告公寓的鑰匙?實際上,格拉貝爾又為何剛好在黑暗中清理一個垃圾桶,而他自己承認那個垃圾桶在兩星期前就已經被清理過了?格拉貝爾的可信度和品格由你們判斷,而他是這個事件唯一的證人。有其他證人能夠佐證埃弗裡·休謨偷手槍這件事嗎?雷金納德·安斯維爾可以。但是我承認我的處境有些艱難。各位陪審員,我必須誠實地告訴你們,當他說出那番會讓你們給被告定罪的說辭的時候,我並沒有相信。他的說法實際上是對檢方有利的,但是我沒有相信他。你們要判斷的是,我這位博學的朋友是否當庭駁倒了他的這番證詞?在法庭上,不論作為檢方還是辯方,我們都不能容忍任何謊言。但正是同一個證人雷金納德·安斯維爾,證明他曾和格拉貝爾說起過手槍。如果我們確信一個人在他證言最後的部分說了謊,那我們就能相信他前面一部分的證言是真的嗎?
「如果被告確實帶著手槍去了休謨先生的房子,那這就是預謀殺人。我告訴你們,他的確這麼做了。
「那剩下的還有什麼別的事實?箭上有被告的指紋。這些事實都是不容置疑的。它們是記號,證明了被告的手毫無疑問曾握過那支箭——不管是不是如我這位博學的朋友認為的那樣,指紋是在被告失去意識的情況下由其他人按在箭上的。
「而針對被告宣稱自己失去意識這一點,又有什麼證據嗎?因為他被下了藥,所以由指紋引發的這些推理都不足為信了?如果你們不願相信被告被下了藥,那麼顯然,我必須提醒你們,指紋就會成為整個案件最關鍵的證據。另外,關於他被下藥的證據呢?一個外觀相似且裝著被下了藥的威士忌的玻璃雕花酒瓶,在帕丁頓車站行李寄存處的一個皮箱裡被翻了出來。放在一起的還有一個蘇打水瓶,裡面的蘇打水少了一些。毫無疑問,在倫敦還有很多造型相似的酒瓶,但是我要告訴你們的是,我希望能看到證據證明被告喝了被下藥的威士忌,甚至任何威士忌。相反,你們已經聽到分局法醫做證說(在他看來)被告完全沒有被下藥的跡象。為了公平起見,我也必須告訴你們,還有一個本應為此事出庭做證的證人,斯賓塞·休謨醫生現在失蹤了,原因不明。但是在我們聽到休謨醫生的證言之前,我們不能斷言這兩件事存在任何聯絡。這就是我所說的事實。
「你們當時也聽到了關於斯托金醫生的各種流言蜚語。但是,我不認為像斯托金醫生這樣在聖普雷德醫院長期任職的人的證言應該被輕視。
「至於其他的事實呢?你們已經聽到戴爾關於被告和死者之間對話的證言。‘我不是來殺人的,除非情況必要。’現在我這位博學的朋友又提出被告在這之後還追加了一句:‘也不是來偷東西的’。你們也注意到我這位博學的朋友對於戴爾的證言幾乎全盤接受甚至非常贊同,因為他的很多證據也建立在戴爾的證詞之上。但是他唯獨不能接受這一句。那我們又能相信什麼呢?戴爾在一點的時候說了實情,五分鐘之後就撒了謊?
「各位陪審員,你們現在已經瞭解我讓你們審視整個案件的方法。在說清楚這點之後,我會從頭開始,一件一件、一行一行地重述所有的證據……
「……在我一點一點的稱述中,所有證據已檢驗完畢。現在,目前提出關於十字弓和三小片羽毛的一些說法,檢方對於這部分內容事前並不知曉。當然,沒有事先知會檢方是合法也是合理的,辯方有權保留自己的資訊。雖然按照習慣,檢方都會告訴辯方自己的起訴思路。關於十字弓和三片羽毛,我不予以置評。你們已經聽取檢方的所有證據,我的義務就是把這些都擺在你們面前。那片羽毛,如果真的是你們面前這支箭上的羽毛的一部分,這個奇特的小東西是怎麼掉進了門把手轉軸的洞裡,我不知道。而另一片羽毛,我對此持有同樣的保留態度,是怎麼卡進了十字弓的絞盤齒輪,我也不會假裝自己知道。我只能說‘它在那裡’;如此而已。如果你們認為這些還有其他的一些事都是對被告有利的,那你們的判決就應該受到這些事的影響。各位必須明白,除非在這裡討論的案件已經完全不存在任何合理的懷疑,我們指出的每個疑點都幾乎毫無疑問會得出他有罪的結論,否則你們不能判他有罪。當然,最後的判斷取決於法官大人,我毫不懷疑他會告訴你們——
下午4:55—5:00
摘自蘭金法官的總結
「……正如你們所知,各位陪審員,我們手頭的這個案件只有間接證據。而對於間接證據的價值判斷取決於這一點:它是否能排除其他合理的可能性?我甚至可以把話說得更絕對——它是否能排除其他任何假設或者可能性?對於不利於被告的證據,你們如果不能完全排除其他的可能性,那麼你們就不能說不存在合理懷疑且罪名成立。這一點不存在任何模糊的地方,法律規定得非常清楚。不能因為存在可能性就認定一個人有罪,更不要說是謀殺——除非可能性已經極大,大到讓人信服的程度。如果你認為存在其他的可能性,那麼就不能給人定罪。問題不在於誰犯下了這起罪行,而在於兇手是不是被告。在本案中,你們已經聽到各種相當詳盡的證據,你們也聽到了雙方的辯論,現在該讓我來審視一下這些證據。你們要記住,是由你們來判斷事實,而我完全不具有對事實下判斷的權利。如果我略過或者過分強調了任何和你們觀點相悖的事,請各位一定要記住剛才這一點。
「讓我們從頭看看那些所謂相關事實。在開始的時候,針對被告的行為舉止討論了很多。你們知道關於一個人外貌的證言,無論他看起來高興還是憤怒,這些討論在法庭上都是被允許的。你們也應該將它考慮進去。但是我必須告訴你們,我認為把這些證言看得太重要是不明智的。你們大概也知道在日常生活中,這種評論也不總是很可靠。要判斷一個人的行為,你必須要了解他做出這個反應時面對的情況——悲傷的,古怪的,或者只是日常狀況,然後假設他的行為變化和你的一模一樣。我甚至不必告訴你們這麼分析有多危險。先看看目前雙方向各位勾勒出的事實,然後……
「……因此,我認為這個案件的關鍵不只是事實是什麼,而是如何解讀這些事實。一本數學教材不可能只有答案而沒有推演過程。而這樣的案子也不會只考慮結果而不問原因——目前爭論的要點就是原因。各位首先需要判斷的兩個事實是:第一,埃弗裡·休謨有沒有預先計劃給安斯維爾上尉下藥,安排好一系列假象來暗示安斯維爾上尉兇惡地襲擊了自己,然後把安斯維爾上尉作為瘋子關進瘋人院?第二,被告是否被誤認成安斯維爾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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