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才也告訴過你們,為什麼我認為這兩件事都有充分的證據。你們聽到皮特·奎格利醫生,一名國際醫學委員會的代理人,做證說他聽到了死者本人所說的話。他引述了死者的原話,死者說自己打算拿到安斯維爾上尉的手槍,邀請安斯維爾上尉到他自己家裡來,在威士忌蘇打水裡面放點‘brudine’,在此之後銷燬這些證物;他還打算製造出打鬥的跡象,把安斯維爾上尉的指紋印在箭上,把手槍放進安斯維爾上尉的口袋裡。我告訴過你們的這些間接證據,在我看來能夠構成一種合理的可能性。你們是否相信這件事確實發生過?如果你們不相信,請依據你們的想法做出最終的判斷:這完全取決於你們的判斷。如果你們相信這件事,那麼關於這些所謂‘事實’的討論只會擾亂你們的思維。
「死者是否打算讓這把手槍在他招待的客人口袋裡被找到?如果他確實有這種想法,我認為手槍在口袋裡的這個‘事實’就不能用來怪罪被告。如果他打算在威士忌裡面下藥,還準備在事後銷燬相關證據,那麼如果他確實成功做到了,我認為我們不能因為這個計劃成功了而怪罪被告。如果他打算讓指紋在箭上被發現,而且如果你們相信他成功地把指紋印在了那裡,那麼我們就應該預計到在那裡會找到指紋。如果(給各位舉個例子)a被控告說偷了b的錢包,而錢包也確實在a的口袋裡被發現,但如果你們堅信錢包是c放到那裡去的話,這個事實就會變得無關緊要。
「在這份證據單裡面,我承認我完全看不出被告殺人的動機。事實上,除了休謨先生對他的敵意之外,沒有任何動機相關的證據。如果你們相信這份文書,那麼這分敵意也是不存在的。被告在沒有動機和武器的情況下來到那棟房子。你們聽到過一些被認為是在書房裡發生爭鬥的預兆的證據,針對這一點你們必須謹慎考慮。如果根據間接證據可能得出被告有罪或無罪兩種結論,那麼在這些可能性相互作用下,你們就不應做出有罪的判決。
「下面先來看一下幾個證人的證詞……
「……最後,各位陪審員,對你們的最終判決起決定性作用的問題是:死者是否是被被告手上握著的箭殺死的?
「如果被告拿了那支箭,故意用它刺殺了死者,那麼他就犯下了謀殺罪。一方面,你們看到箭上有他的指紋,以及當時的環境是門窗都從裡面被鎖上了;另一方面,你們也聽到我剛才談到的問題,你們面對著另外一種可能性,我們現在來審視一下這部分的證據。我們已經聽到證言說,當被告被留在書房和死者獨處的時候,箭桿上的標羽還是完好無損的。你們也聽到了,發現兇案之後,整個房間立即被搜查,而一片一又四分之一英寸長、一英寸寬的羽毛消失了。無論是弗萊明先生還是戴爾都沒有找到它。莫特拉姆督察也沒能找到。檢方對此的解釋是它沾在被告的衣服上被帶走了。
「現在我們需要面對的問題並不多:那片消失的羽毛是怎麼回事?而這個問題可以表述得更精準一些:辯方提供的兩片羽毛——一片來自一把十字弓,另一片來自門把手轉軸的一個洞裡,能不能解答我們的問題?它們是否屬於被用作兇器的箭上羽毛的一部分?它們是否是同一根羽毛?如果你們認為它們不是,或者更準確地說,這兩片羽毛都不是兇器上原本的羽毛,那麼這些證物就不在我們的考慮範圍內。即使它們被發現的地方很奇特,那也不關我們的事。另一方面,如果你們贊同其中一片或者兩片都屬於原先那根羽毛,是其的一部分,那麼很難不因為這個證據而對檢方的說法產生合理的懷疑。
「我承認我沒有完全理解檢方的說法。根據我的筆記,我發現檢方認為第一片羽毛,也就是在十字弓裡面發現的那一部分,不屬於原先的那根羽毛,但是我沒有聽到與此相關進一步的解釋。讓我們根據目前展示出來的證據,看看是否完全不會得出以下結論——
下午5:20—5:26
摘自速記員約翰·凱斯的記錄
陪審團在離席六分鐘後回到了法庭。
法庭書記員:各位陪審員,你們是否達成了一致的判決?陪審團代表:是的。
法庭書記員:被告被控謀殺,你們認為他是有罪還是無罪?
陪審團代表:無罪。
法庭書記員:你說他是無罪的,這是你們全體的判決嗎?
陪審團代表:是的。
蘭金法官:詹姆斯·卡普隆·安斯維爾,陪審團在審視各項證據之後,認為你沒有犯下謀殺罪。對於這個判決我沒有異議。我現在要做的就只是告訴你,你自由了,祝你好運。當庭釋放被告。
備註:總檢察長滿臉笑容,這似乎正是他想要的結果。老梅里維爾站起身來,一臉憤怒,罵罵咧咧。他不知道怎麼回事——他的當事人已經自由了。被告接過了自己的帽子,彷彿找不到出去的路。人群向他擠了過去,包括那個女孩。旁聽席上充斥著喜悅的氛圍。「甚至連托斯卡納的隊伍,都忍不住歡呼起來。」
下午5:45
摘自「老貝利」檔案
在一號法庭,有人正在關燈,是兩個沒戴頭盔都不太像警察的法警,彷彿被留在了這間廢棄的教室。門外的腳步聲漸漸遠去,傳來了一些回聲,而這些回聲都好像在半空緩慢地移動著。雨水不停地拍打著玻璃屋頂,現在你能清楚地聽到雨聲。開關「啪嗒」一響,一排燈光消失了,橡木鑲板和白色石頭的顏色都變得更昏暗了一點。啪嗒的聲音又響了兩次,整個法庭近乎全黑了。雨聲似乎更響了,法警踩在硬木地板上的腳步聲也是如此。他們的頭就像高處的陰影一樣移動著。你幾乎看不到法官座椅那又高又尖的椅背以及暗金色的國劍。在昏暗之中,一名法警推開了前廳的大門,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響。
「嗯?等一下。」另一個法警突然說道。他的聲音帶著回聲。「別關門。有人還在裡面。」
「你看到鬼魂了?」
「不,我是認真的。有人坐在那裡——長椅末端,證人席的後面。那裡,霍依。」
他可能真的在這棟紐蓋特監獄舊址上建造起來的大樓裡看到鬼魂了。在灰暗的光線下,一個弓著身子的人影正獨自坐在長椅的末端。即使法警帶著可怕的迴音大聲呼叫,對方也一動不動。法警邁著沉重的步子向那個人影走去。
「那麼現在,」他稍微有些不耐煩地說道,「你必須要——」
弓著身子的人並沒有抬頭,但是開了口,「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到。我剛喝了點東西。」
「喝了點東西?」
「一種殺蟲劑。我以為我能堅持,但是我不能。我感覺很糟糕。能送我去醫院嗎?」
「喬!」法警著急地說,「過來幫幫忙!」
「你知道,我殺了他。所以我喝了那個東西。」
「殺了誰,夫人?」
「我殺了可憐的埃弗裡。我很後悔殺了他。我一直很後悔。如果不是這個藥讓我太痛苦了,我真的想死。我的名字是阿米莉亞·喬丹。」
原文出自storyofhoratius一詩,此句在原文中意味著連對方軍隊也忍不住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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